领养的儿子(没办手续)可以和亲生女儿结婚吗?

领养的儿子(没办手续)可以和亲生女儿结婚吗?,第1张

可以的。

领养的子女只是因为收养关系成立后,跟亲生子女具有亲属关系,双方并没有血缘关系,不属于血亲。而且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故领养的子女跟亲生子女不存在血缘关系,不符合该禁止结婚的规定。所以领养的子女可以和亲生子女结婚。

小律提醒

我国法律对于禁止结婚和婚姻无效的情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只要不违反这些规定,仍然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主观:

一、女生不结婚可以领养小孩吗

女生不结婚可以领养小孩,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但是单身男性收养女孩年龄必须相差40周岁,单身女性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单身收养人同样要符合有固定收入、固定居所,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条件。

二、领养小孩年龄是否有限制

领养的孩子有年龄限制。

依据《民法典》第4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三、领养小孩的条件

领养小孩的条件主要包括:

1领养人必须没有子女;

2领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领养人没有身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可以收养子女的疾病;

4领养人必须年满三十周岁。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需要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不会的

1、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3、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33737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8
下一篇2023-11-28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