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要婚前财产公证,亲,你们如何看?

男友要婚前财产公证,亲,你们如何看?,第1张

现在人都很现实的,他这么做也属于很理智的做法,毕竟离婚的现在越来越多,谁也不能确定一辈子就是不离婚,看你怎么看了,如果你爱他可以容忍就嫁给他,如果只是为了结婚就再考虑下喽!不过财产公证其实也未必是坏事,一来还可以看看他有没有其他债务,二来以后也可以避免财产纠纷,也许你以后比他更有本事也不一定哦!到时候也可以避免他侵占你财产啊!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国是近几年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没有必要去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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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的

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否则有失公平。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订的

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但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二、建议去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看你怎么想

婚前财产公证,确实很伤感情和自尊!

你男友这么做,是理智的,因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以后你们结婚了,过的是日子是柴米油盐醋,为了避免以后几十年不必要的争吵和纠纷,做这样的公证,对你也没有损失!现实的想象,这还是个不错的协议呢!

不过你说你家条件也不错,就看你自己怎么想了,如果你不想结婚觉得还可以继续耗着,你可以离开他。就为了你的面子和自尊吗?你20岁和他在一起青春都给了他,现在你觉得你离开了,还会遇到什么样的男人呢,好好衡量衡量!决定和他去婚钱财产公证,还是以后去相亲捏?

婚前财产公证就是在结婚之前明确区分各自财产的行为,有人说婚前财产公证捍卫了爱情,也有人说婚前财产公证损坏了爱情,具体来说对于婚前财产公证这种现象,存在老一代不认可和不接受,年轻人接受程度更高,以及不同人对其看法两极分化,这三种情况,第一,老一代人不认可婚前财产公证认为这样做伤害了感情,作为老一辈人来说对于婚前财产公证是不认可的,他们认为两个人既然结婚了,就应该互相信任,不分彼此,两个人的财产也应该共有,这才是真爱的体现,如果还没有结婚就把各自的财产进行公正,拿出等于离心离德,这样的婚烟无法长久,第二,年轻人对于婚前财产公证接受程度更高,觉得这样做确保了自己的独立性,与老一辈的看法相比年轻人对婚前财产公证接受程度要更高,年轻人非常注意独立性,即使是对于婚烟和爱情,也要在具体情况当中体现出自己的独立性,因此才会有婚前财产公证这种现象产生,至于婚前财产公证对于婚烟和爱情的影响,还需要通过更长的时间和观察,才能得出结论,第三,不同的人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认识和看法两极化分,总体来说,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而且呈现两极分化的状态,支持者认为这体现了公证性格独立性,反对者认为这样做让夫妻之间产生了隔膜,至于我的看法,我认为夫妻之间么明算账是有必要的,但是不必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实现,双方做好约定即可!祝好运,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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