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母亲以死逼迫女儿与相亲对象结婚,法院为什么不判其离婚?

江苏一母亲以死逼迫女儿与相亲对象结婚,法院为什么不判其离婚?,第1张

江苏的一个母亲以死逼迫女儿与相亲对象结婚,而法院却支持两个人离婚的请求。这一对夫妻在2019年的时候,两个人因为相亲而认识了对方,也是因为在母亲的逼迫下,女儿不得不选择去相亲。因为害怕母亲会以死相逼,在如今婚姻自由的时代当中,竟然没有想到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而这个女子也是比较担心母亲的身体状况,才不得不选择与相亲对象结婚。

因为和相亲对象都算是远房亲戚,对方的家庭条件比较好,同意了母亲的请求。可是在婚后两个人的感情一直不和,从来没有过过夫妻感情生活,从而法院在得知了这样的事情以后,直接判处撤销两个人的婚姻关系。身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在面对孩子寻找幸福的事情上,就应该尊重孩子的选择。毕竟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如果父母仓促的要求孩子结婚,那么日后孩子过得不幸福也会埋怨在父母的身上。

对于这个女子并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婚姻是否幸福,不仅耽误了自己的婚姻,同时也耽误了对方的婚姻。毕竟如果在结婚之前就觉得自己不爱对方,大可和父母一起商量,寻找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人,再考虑结婚。而不能仓促的结婚,婚姻大事并不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不能什么事情都听从于父母的。毕竟父母的安排也并非是孩子的选择,而且父母也没有办法保证孩子的婚姻就会幸福的过下去。

当这个女子在考虑离婚时和父母在一起商量,这个母亲竟然还会寻短见。直接和女儿说道,如果要和对方离婚,非要死给女儿看,面对这样的一个母亲显然是没有站在女儿的角度考虑问题。对于一段不幸福的婚姻,两个人在一起相处也是度日如年,甚至会让女儿过得很痛苦很煎熬。

按照旧时习俗来说,答案是回婆家。习俗上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女儿就是夫家那边的人了。所以,新年伊始,各家阖家团圆,嫁出去的女儿也该是在夫家过年。更有迷信说法是,年底时,已逝的长辈会从天上回家享受后人的香火供奉,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是外人,祖宗们看到有外人在就不会进门,享受香火。

按照如今新思想来说,答案是回哪边都可以。随着科学教育的不断普及,这些丑陋的迷信说法越来越少人愿意相信。

嫁出去的女儿既是夫家的儿媳,女婿即是娘家的半个儿子。血缘上,不会因为一句“泼出去的水”而隔断了母女父女亲情。

具体可不可以回娘家过年,还是得看各个地方的旧俗。就广西大部分农村地区来说,嫁出去的女儿是不能回家过年的,一是碍于旧俗迷信,二是考虑女儿夫家,结婚后女儿便是有了自己的家庭,新年阖家团圆,所以女儿还是应该在夫家过的。

但是除了初一、除夕、十五这些特殊节日,女儿还是可以回娘家的。而且是必须回,因为这里面有个对新人的美好祝愿,就是婚后新人第一次走访各家亲戚,亲戚都会回个可观的红包,祝愿新人早日开枝散叶。

在不考虑旧时习俗的情况下,可以:

1、娘家和夫家是邻居或楼上楼下关系的。两家人一起吃团圆饭,一起过除夕。今年在娘家吃饭,明年在夫家吃饭。十几口人一起准备年夜饭,一起守岁,热热闹闹,阖家欢乐。

2、两家距离较近的,除夕在夫家过,初二在娘家过。女婿把岳父一家风风火火的接回家一起过年,邻居看了也是满眼羡慕,一家人忙在手上,暖在心里。

3、若是娘家距夫家跨省或跨市等,可以考虑一年在一家过,这样两边家人都不落下。

尤其是夫妻双方均是独生子女,要尤其考虑到父母方

春节回哪过年都是为了亲情,年轻的我们在外打拼一年,不也是为了家人能更好的生活吗。在外辛苦一年,能量耗尽,也该回到家这个避风港充充电,好为来年的奋斗做准备。嫁出去的女儿是夫家的儿媳,女婿则是娘家的儿子,所以回哪都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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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志摩的恋爱阶段是在什么时候

1915年夏,由家庭包办,与上海宝山县罗店巨富张润之之女张幼仪结婚。

1921年秋天,他认识了人艳如花的才女林徽因,徐志摩与她交往甚密,随后谈起恋爱,并有论婚嫁之意徐志摩在1922年3月向妻子张幼仪提出离婚

1924年4月,他在北京认识了陆小曼,并着了魔似的与她热恋起来,此事招致社会的非议和家庭的反对(注:陆小曼当时以婚,丈夫是王赓)。

1925年初与陆小曼进入热恋

1926年8月14日与陆小曼订婚。

10月3日与陆小曼结婚。

2,他在恋爱过程中有过哪些事迹(尤其是失恋等波折)?

徐志摩奉父母之命与张幼仪结婚后,深深感到和妻子之间缺乏感情。张幼仪确是个贤惠、能干、持家的女人,但不适合徐志摩这样的浪漫诗人。1922年3月,徐志摩在柏林与张幼仪离婚。

1920年至1921年间,徐志摩在伦敦认识了林徽因,这才是他想像中的理想女人———美丽、纯洁、天真、活泼。他们两人在英国度过了一段快乐时光。回国后,他仍忘不了这个清新脱俗的“林家女孩”。但林徽因回国后经过权衡,已与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订有婚约。泰戈尔来华期间,徐志摩得以和林徽因再次接触,重燃旧情。但林徽因此时心意已决,不久便和“准丈夫”梁思成共赴美国求学。徐志摩因此灰心到了极点。就是在这样一个时候,徐志摩遇到了同样忍泪度日的陆小曼。他们的相遇,使他们的忍泪和灰心渐渐化成了愉悦和希望,这段万众瞩目的惊天爱情就此拉开了序幕。

与陆小曼相恋

至于陆小曼和徐志摩相识的场合,大致的提法是在舞会上。他们两个,一个是窈窕淑女,情意绵绵;一个是江南才子,风度翩翩;一个是朵含露玫瑰,一个是抒情的新诗,干柴碰上烈火,怎么会不迸发出爱情的火花?从此,徐志摩成了王家的常客。由于王赓专注于工作和前途,小曼想去玩时,他就说:“我没空,叫志摩陪你玩吧。”当徐志摩来邀请他们夫妇出去的时候,他就说:“我今天很忙,叫小曼去陪你玩吧。”王赓根本就不会想到这样处理会产生婚姻危机。就这样,徐志摩与陆小曼在王赓首肯的大好形势下一起玩耍。他们游长城,逛天桥,到来今雨轩喝茶,去西山上看红叶,忙得不亦乐乎!小曼喜欢打牌,志摩就陪她打牌;小曼喜欢听戏,志摩就陪她听戏;小曼喜欢画画,志摩就给她介绍北京画画的名家。这样你陪我,我陪你,郎才女貌,心理断层,难免产生情感。那么,陆小曼与徐志摩相恋又是在什么时候呢?徐志摩这样描述当初他为陆小曼而受到心灵震动的事:“今晚在真光我问你记否去年第一次在剧院觉得你发鬈擦着我的脸(我在海拉尔寄回一首诗来纪念那初度尖锐的官感,在我是不可忘的)。”徐志摩是个大诗人,在与陆小曼恋爱的过程中他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爱情诗句。如《花的快乐处》《春的投生》《一块晦色的路碑》《翡冷翠的一夜》等等。这个时候,陆小曼几乎成了徐志摩的诗源。徐志摩说:“我的诗魂的滋养全得靠你,你得抱着我的诗魂像母亲抱孩子似的,他冷了你得给他穿,他饿了你得喂他食———有你的爱他就不愁饿不怕冻,有你的爱他就有命!”小曼爱好文艺,对志摩这样一位才情横溢的诗人自然十分敬仰,因此常向他请教一些文艺上的事。两人意趣相投,共同语言渐多,谈话内容也丰富起来,渐渐产生情愫。王赓调任哈尔滨警察局长后,志摩与小曼接触机会更多了,使他们感情越陷越深。陆小曼原来沉静的心中掀起了波澜,丈夫虽然也受过高等教育,但总体来说还是一个武夫,不懂女人心理,不会讨其所好。亲切的志摩为她打开了一扇美丽的窗———一个能写浪漫爱情诗篇的诗人,一个风度翩翩的风流才子,更不容易的是他能读懂小曼内心痛苦而深沉的世界。小曼震惊了,她想:“这才是我心目中的理想伴侣。可是,我们相识在不该相识的时候。”她陷入无限的伤感。

争执

不久,陆小曼和王赓又发生了一次大的争执。那一天,唐瑛(上海的名门闺秀。当年有“南唐北陆”之说,即指南方上海有唐瑛,北方北京有陆小曼,皆在两地以美艳出名。)请他们夫妇吃饭。王赓有事,吩咐小曼不要单独随他们外出跳舞。小曼听了这话,就有点情绪了。当同伴们约她外出跳舞时,她没有马上答应。有人开玩笑说:“我们总以为受庆(王赓的号)怕小曼,谁知小曼这样怕他,不敢单独跟我们走。”边边拉她往外走。刚要上车的时候,正巧王赓的车驶到家门口,看到小曼不听他的话,气得面孔绯红,大声责骂她:“你是不是人,说定了的话不算数。”周围宾客看到这个局面纷纷溜走,她则被王赓拉入家中去了。陆小曼在众人面前,受到王赓的辱骂,不禁又气又恨,第二天就找到母亲,吵着非回京不可,声称今后再不回王家,准备侍奉两老归天。在这种情况下,母女俩回到北京。陆小曼将在上海受王赓当众辱骂的事告知父亲,陆定听后非常气愤,表示支持女儿的行动。可是母亲坚决不同意女儿和王赓离婚,为这件事家庭中经常不和。

徐志摩回北京后找到了刘海粟。刘海粟深感此事棘手,那是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啊,而且三角中人都是风云人物,该如何处理?徐志摩看他犹豫,就说:“海粟,这样下去小曼是要愁坏的,她太苦了,身体也会垮的。”这句话打动了刘海粟,他也是在家里不满封建婚姻而逃出来的;再说刘海粟一向视反封建为己任,在中国画坛素以“叛逆”著称,年方廿九,血气方刚,而且,陆小曼也算是他的学生。他看到两人如此痛苦,便答应做做工作。

刘海粟去见刚回到北京的陆小曼母亲。他说:“老伯母休怪我轻狂雌黄,我学的虽是艺术,但我也很讲实际。目前这样,把小曼活活逼到上海,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她和王先生就能白首偕老吗?小曼心里也是苦,整日里跟你们两老闹的话,你们也得不到安宁啊!”陆母叹息道:“我们何尝不知道,可是因为我们夫妇都喜欢王赓,才把亲事定下来的。我们对志摩印象也不坏,只是人言可畏啊!”刘海粟讲了许多因婚姻不自愿而酿出的悲剧,但是吴曼华始终下不了决心。她说:“老实说,王赓对我们两老还算孝顺,对小曼也还算厚道,怎么开得了口要他和女儿离婚?”刘海粟就对陆母说:“如果晓之以理,让王赓自己有离婚的念头,这样便不难为二老了,你看怎样?”陆母说:“恐怕没那么容易吧?”

刘海粟见陆母心神不定,就要陆母听他安排。最后他们商定,由刘海粟陪陆小曼母女去上海,再寻机找王赓商谈。

临行那天,除了胡适、徐志摩外,还有不少北京的学者教授以及闺阁名媛都来相送小曼母女。刘海粟看到有这么多的名流来送小曼,又看到小曼光彩照人的模样,就悄悄地对志摩说:“你能得到这样一位情人,实在是福分不浅啊!”

第二天,徐志摩追到上海。第三天,刘海粟便在上海有名的素菜馆“功德林”宴客,所请的客人中除徐志摩、王赓、陆小曼母女外,还有张歆海、唐瑛、唐瑛的哥哥腴庐和杨铨(杏佛)、李祖德等人。

王赓看到桌面上的这些人,就隐约感觉到今天的这场宴会有名堂,但他表面上显得很平和,知道该来的总是要来。他彬彬有礼地与大家打招呼,也没忘了跟徐志摩握手。倒是志摩总是有些心虚的样子,不敢正面接触王赓的目光。徐志摩虽是这次宴会的最初策划者,但在今天的场合上是不能太露脸的,他只是作为一般客人端正地坐在席上,等着刘海粟来唱主角。

陆小曼知道今天宴会的用意,但美慧聪颖的她非常沉得住气,显得落落大方。她不刻意地去看志摩,她不能让志摩太得意忘形;她对王赓虽然一直缺乏绵绵的情意,但在这种场合,她绝对不会让自己的丈夫有难堪的感觉。她只是优雅而略带腼腆地和大家打招呼,坐下后就跟母亲讲些悄悄话,仪态万方。一会儿上菜了,刘海粟只是招呼大家吃,倒是张歆海忍不住了,冲着刘海粟就问:“海粟,你这个‘艺术叛徒’到底请我们来干吗?你那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啊?”

刘海粟正愁不知怎样开口,张歆海的一句话正好引出了话题。他端起酒杯说:“今天我做东,把大家请来,是纪念我的一件私事。当年我拒绝封建包办婚姻,从家里逃了出来,后来终于得到了幸福婚姻。来,先请大家干了这一杯。”

大家举杯共饮。陆老夫人紧张了,偷偷看了女婿王赓一眼,却见王赓不露声色。刘海粟继续说:“大家都干了这杯酒,表示大家对我的举动很支持。大家知道,我们正处于一个社会变革的时期,新旧思想和观念正处于转换阶段,封建余孽正在逐渐地被驱除。但是,”刘海粟加重语气说,“封建思想在某些人的脑子里还存在,还冲不出来。我们都是年轻人,谁不追求幸福?谁不渴望幸福?谁愿意被封建观念束住手脚呢?”

他继续说:“所以我的婚姻观是:夫妻双方应该建立在人格平等、感情融洽、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妻子绝不是丈夫的点缀品,妻子应该是丈夫的知音,‘三从四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刘海粟越说越来劲儿,他又举起了杯子:“来,我们祝愿天下夫妻都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干杯!”

大家为刘海粟充满激情的讲话所感染,纷纷站起来干杯。王赓迟疑了一下,似乎在思索着什么。看到大家都起来了,他才站起来,和大家一一干杯后,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对刘海粟说:“海粟,你讲的话很有道理,我很受启发。来,我敬你一杯。”和刘海粟干杯后,王赓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这次他举杯向众人祝愿,说:“愿我们都为自己创造幸福,并且为别人幸福干杯。”饮干之后,他不失风度地说:“我今天还有些事情,要先走一步了,请各位海涵。”转而对小曼说:“小曼,你陪大家坐坐,待会随老太太一起回去吧!”

王赓推托有事而走,说明他承受不了宴会的压力,心情也非常不好。徐志摩很开心,十分感激刘海粟为他所做的一切;陆小曼表面上一脸的沉静,但内心也很复杂,她当然希望能和志摩结合,但刚才看到丈夫一瞬间尴尬的表情,又有些慌乱;陆小曼的母亲吴曼华的心里却有些内疚,觉得今天的事情对不起王赓

“功德林”宴会后,志摩、小曼都在焦急地等消息。特别是小曼,每次见到丈夫都不敢看他。奇怪的是王赓也不跟她多讲话,至于宴会上的话题,在他们夫妻间也没有再展开讨论过。陆小曼看着丈夫毫无动静,又有些讨厌起他来,她感到似乎是太乐观了,世上绝没有这么省力的事,一时猜不透他在想着什么东西呢?

离婚前夕怀了孕

小曼在家里得不到丈夫给她所期望的结果,在外面又和志摩失去了联系。徐志摩在外等消息也等得心灰意冷,看着一时不会有什么希望,就带着深深的失落跑回北京去了。

就这样过了极其沉闷的两个月,这段时间里王赓看上去很忙,心情也很烦躁不安。有一次,他无缘无故地对小曼发起火来,小曼觉得十分的委屈。

就在陆小曼感到绝望的时候,有一个晚上,王赓终于打破了闷葫芦。他把正要去睡觉的妻子叫住,对她说:“小曼,我想了很久很久,既然你跟我一起生活感到没有乐趣,既然我不能给你所希冀的那种生活,那么,我们只有分开。宴会后的这两个月里,我一直在考虑,我感觉到我还是爱你的,同时我也在给你一段时间考虑,你觉得你和志摩是否真的相配?”隔了一会儿,他看陆小曼闭口不言,就说:“看来,你意已定,那么,我也不再阻拦。”

小曼哭了,她霎时想到了丈夫的种种好处,虽然他以往有时对她态度不好,但心底里还是爱她的。

王赓最后说:“你别哭,我是爱你的,但是我平时对你不够关心,这是我的性格所决定的。你和志摩都是艺术型的人物,一定能意气相投,我祝福你和志摩以后能得到幸福。”末了,他又补充说:“手续我会在几天后办好的。”陆小曼惟有哭,不知道是由于悲伤还是由于突如其来的幸福。但是幸福降临没有几天,陆小曼又陷入了重重的矛盾之中。事情是这样的。就在王赓答应和她离婚不久,她突然发现自己有了王赓的骨肉。这一发现使她痛苦万分:如果生下来,那她将很难和王赓离婚,也就无法和徐志摩结合,一年多的努力也将付之东流;如果打掉,又觉得对不起小孩,对不起王赓。当时,她母亲坚决要她把孩子生下来,但陆小曼心想,生下来就意味着离不了婚。王赓好不容易答应了,虽然还没在纸上签字,但事情已经有了希望,这是她和志摩盼望已久的。考虑再三,为了爱情和自由,陆小曼选择了流产。而且她决定既不告诉徐志摩,也不让王赓知道,苦果只由自己一个人品尝。她偷偷地带了个贴身丫头,找到一个德国医生做手术,对外则谎称身体不好去休养一段时间。没料到手术非常失败,从此身体一蹶不振,不仅不能生育,而且一过夫妻生活就会昏厥。婚后,徐志摩想生个孩子,陆小曼尽管心里痛苦万分,但她无法诉说隐情,只是回答:“你不是有阿欢了吗?”也正是因为陆小曼一直不能生育,所以她后来特别喜欢认干女儿。

1925年底,陆小曼与王赓解除维持了4年的婚姻,离婚时陆小曼年仅23岁。

来自徐志摩家庭的压力

虽然陆小曼和王赓离婚了,但她和徐志摩的婚事还是好事多磨,她的再婚遭受到两方面的强大压力。一是陆小曼母亲的反对。陆母一直不同意女儿和徐志摩来往,与王赓签离婚协议也是陆小曼的父亲背着她办的。陆母一直不同意女儿和徐志摩来往,与王赓签离婚协议也是陆小曼的父亲背着她办的。事后吴曼华十分生气。老夫妻因此大吵了一场,经亲友劝解后才平息。

徐志摩在陆小曼和王赓离婚后,经常去陆家走动,陆母还是有意排挤他,而徐志摩对陆母却始终十分恭敬。由于陆小曼有病,陆母也不能坚决不准徐志摩来探望自己的女儿,很明显,女儿的病情好坏和徐志摩的来访有很大的关系,也可以说,女儿是心病,而徐志摩是惟一的良方。吴曼华终究是疼女儿的,她也心软了。当徐志摩委托胡适向她提出与其女结婚的请求时,她向胡适提出两个要求:

一、要请梁启超证婚,因为梁启超在全国负有名望,又是徐志摩的老师;

二、要在北京北海公园图书馆的礼堂里举行婚礼。

当时要办成这两件事都有相当的难度,但胡适最终都办妥了。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的一个富绅,他认为儿子离婚已是大逆不道,再娶一个有夫之妇更是有辱门风。再则他不喜欢陆小曼,认为这样的女子肯定品行轻薄,不会给徐志摩带来安定的生活。从后来的情况看,胡适的这一次说服工作成效并不明显。过后不久,徐志摩只得亲自南下,跟父亲商量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大事。从徐志摩致陆小曼的信中可以看出,他的说服工作异常艰难。

徐申如(徐志摩的父亲)说,徐志摩要再婚,必须征得张幼仪的同意。原来,徐申如一直认为儿子和张幼仪在德国的离婚没有征得双方父母的同意,是不作数的,他是不承认的,他一定要亲自听到张幼仪的意见才行。于是,儿子要再婚,首先得听听张幼仪的意见。她要真同意与儿子离婚了,那么,就算过了“儿媳”这一关。1926年初,张幼仪取道西伯利亚回国。由于战争的原因,直到当年夏天才回到上海。到的第二天,张幼仪就到张园徐家拜望原来的公公徐申如。她看到徐志摩坐在一个沙发上,对着她微微点头。张幼仪还注意到徐志摩的手上戴着一个十分显眼的翡翠戒指。向徐申如行礼后,张幼仪被示意落座。"

徐申如随即和缓地问她:“幼仪,你和志摩离婚是真的吗?”

张幼仪是个聪明人,早已从哥哥张歆海处知道了志摩的恋爱进程。她不愿意拖志摩的后腿,看到志摩在旁边焦急地望着她,等她的表态。张幼仪说:“是真的。”徐申如显然有些失望,他继续问:“那你反对他和陆小曼结婚吗?”张幼仪迟疑了一会儿,她在思考,徐志摩和陆小曼是否真的合适。转而一想,唉,只要他们觉得合适,关我什么事啊,就说:“我不反对。”

徐申如对这个“儿媳妇”第一次感到失望,他不觉轻轻叹了口气。

这时,徐志摩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站起来向着他的前妻说:“谢谢你。”说完跑到窗口,伸出手臂,好像要拥抱整个世界似的。没想到他手上的戒指一下从开着的窗口飞了出去,志摩的表情霎时变得惊恐万分,因为那是陆小曼送给他的订婚戒指。徐志摩马上下楼去找,张幼仪从窗口看下去,只见志摩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戒指。张幼仪觉得在这个时候把戒指给丢了,似乎预示着志摩和小曼之间将来会发生些什么。

过了第一关,徐申如还是不肯痛快地答应。7月,徐志摩在硖石的西山上和父亲作了恳切的交谈,并不顺利。后来,经胡适、刘海粟等人出面周旋,徐申如最后勉强答应,但他也有三个条件:

一、结婚费用自理,家庭概不负担;

二、婚礼必须由胡适作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

三、结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己过日子。

这三条徐志摩都予以答应。

梁启超的证婚词明着是对徐志摩,但他更看不惯的其实是陆小曼。在他第二天给儿子梁思成和媳妇林徽因的信中更可以看出来:徐志摩这个人其实很聪明,我爱他,不过这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想他若从此见摈于社会,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杀,我又看着他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棍,盼望他能有觉悟(但恐很难),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但恐不过是我极痴的婆心便了。信中所谓的“那个人”,当然是指他看不惯的陆小曼。

1926年10月(农历九月九日),新婚后的陆小曼依公公之命随徐志摩离开北京南下。

3、徐志摩恋爱期间所创作的诗歌都有哪些?都有什么显著的特点?

徐志摩与林徽因这段恋情短暂,这段期间他创作了

<情死〉、《月夜听琴》、《青年杂咏》、《清风吹断春朝梦》等显著的特点就是表现爱情和人生理想

徐志摩与陆小曼恋爱期间的作品《翡冷翠的一夜》记叙了当时他和陆小曼之间的感情波澜,他的热烈的感情和无法摆脱的痛苦。

4、徐志摩的恋爱过程对他那段时期作品的特点有哪些影响

恋爱使徐志摩象着了魔似的写诗表现爱情和人生理想,热烈的感情和无法摆脱的痛苦////////////////////////////////////////////

一个未婚姑娘捡了弃婴,不仅被未婚夫抛弃,还失去了大好前途。在孩子五岁时,亲生母亲想要回女儿,养母不同意。

就因为协议无法要回女儿,生母竟把养母告上法庭。眼看生母要获胜了,但她却含着泪说要把女儿还给生母。

这个未婚的养母叫单小荆,女儿兰兰五岁那年,通过征婚广告,她带着兰兰从广西奔赴上海和一个叫王沪民的工人结婚。

在火车站接到单小荆那一刻,王沪民傻眼了,这个要和她成亲的姑娘居然带着孩子。她从王沪民的表情里领会到他不欢迎兰兰,便对他说她将带着孩子回去。

可王沪民却说,既然来了,就一起回家吧!如此,单小荆就跟着他一起回家了。

王沪民住在快要拆迁的老旧平房里,街坊四邻都聚在他家门口给他们新婚贺喜。当贺喜的街坊散去,他们准备过夫妻生活时,睡在沙发的兰兰醒了,她钻上大床要和妈妈睡。王沪民只得无奈地睡沙发。

虽然单小荆是勤劳的人,把脏兮兮的家打扫得一尘不染。但因为她带着兰兰嫁过来,街坊四邻都觉得她带来了一个拖油瓶,就连王沪民也觉得自己捡了个旧羊皮夹子。

不过,王沪民觉得单小荆很快就能帮他生个大胖小子,告慰他母亲的亡灵,所以他也尽力对兰兰好。

有一天王沪民下班回来,送给兰兰一个口琴,还特意教她吹。这一暖心的做法感动了兰兰,她拿出储钱罐送给王沪民,满心欢喜地叫他爸爸。

在一旁的单小荆告诉王沪民,兰兰懂事后总问己为什么没有爸爸,她还说要自己存钱买一个爸爸。如今把储钱罐给了王沪民,当然就是认可他为爸爸了。

家的温暖让王沪民决心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可不久后,他下岗了。虽然也积极地去找工作,但他文化低,找不到工作,脾气也变得暴躁起来,常常冲兰兰发火。

单小荆明白,下岗后的王沪民压力不小。如此她去找了一份在学校门口看管自行车的工作,贴补家用。

一晃,单小荆和王沪民结婚好几个月了。还找不到工作的王沪民拿出全部积蓄跟着邻居阿胖做生意,进了新款衣服。

原本指望着利滚利养家糊口,可进回来的时装满大街都是,根本销不出去。他暴躁的脾气愈发严重了。

有一天,阿胖妈问王沪民,单小荆是否怀孕。他也觉得纳闷,经观察他发现单小荆瞒着他吃避孕药,气愤得把要瓶一把丢到地上,把药片踩碎。

单小荆向王沪民道歉,并在不久之后就怀孕了,让王沪民高兴极了。他承包了所有家务,让单小荆好好养胎。

只是,积压在手的衣服依然一件都无法买去,生活开支都无法维持,王沪民总把气撒在兰兰身上。以至于在一次大雨瓢泼,兰兰都冲到单小荆工作的地方找她。

这时的单小荆正与初中同学安玉在喝茶叙旧。安玉已成了演艺圈的名人,她好几次坐车与单小荆插肩而过,都想停下脚步。因为她就是兰兰的亲生母亲。

六年前,安玉遭人强暴怀孕了,打了好几次胎都不成功,不得已生下一个女儿。可她受不了旁边人的讥讽,把孩子放在漂浮在江里的竹排上,任其生死。

单小荆听到小孩的哭声,把小孩抱了回来,当成亲生女儿养着。为此,家人和她断绝关系,未婚夫也弃她而去,连工作也没了。

选择远嫁上海,就是希望兰兰能在无人知道她身世的环境下健康成长。本来她也曾在电视上看过安玉,但她并没有去找她。虽然养育兰兰吃尽了苦头,但单小荆还大度地说要带兰兰与安玉见面。

和安玉分别后,单小荆回到工作的地方,看见兰兰已被雨淋透感冒了,她背起兰兰就往医院走。在兰兰康复后流产了。

王沪民非常生气,他觉得单小荆就是不想帮他生孩子。尽管单小荆拖着虚弱的身体做家务,兰兰也非常懂事乖巧,都不能感动他。

当单小荆拿到医院的检查结果,得知流产的原因是因为患上子宫肌瘤。她希望兰兰有个好的成长环境,想让安玉抚养兰兰。

安玉喜欢可爱懂事的兰兰,可她即将结婚,怕她未来的丈夫不同意,不想抚养。单小荆只能把兰兰带回家。

就在这时,王沪民的房子要拆迁。他将得到更好的楼房,心情也变好。在拿户口本时发现单小荆患上子宫肌瘤,他突然非常自责,下定决心要帮妻子治病。

当医生告诉王沪民单小荆以后都不能怀孕了,他不仅接纳了妻子,还发誓要把兰兰当成亲生女儿抚养。

然而,安玉的未婚夫因为有儿子不认的经历,他鼓励她要回兰兰。可她向单小荆表明要回抚养权时,单小荆不愿意了。

一气之下,安玉把单小荆告上了法庭。她的辩护律师还以单小荆没有办领养手续,以及兰兰额头上有淤青为由,要回兰兰的抚养权。还说会给十万赔偿。

单小荆的免费辩护律师则把她是在怎样艰难的环境下抚养兰兰的的点点滴滴罗列出来。休庭十五分钟宣布判决时,大家都认为她会赢了,可她却站起来说,决定把兰兰的抚养权还给安玉。

哭成泪人的兰兰跑到单小荆跟前,边哭边喊“妈妈,妈妈”

单小荆流着泪讲述母女往昔的生活,还表示绝不会要抚养费。

这是**《上海新娘》的故事情节,养母和生母都是爱女儿的,但两者的爱区别在于一个自私,一个伟大。养母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呕心沥血,生母却为了自己的前程逃避推责。

在社会当中,其实很多父母还是非常传统,甚至说有一些封建,甚至会直接利用自己的所作所为和见识来逼迫自己的子女结婚,但是这样的行为可能并不是自己子女最愿意的行为,而且也很有可能并不幸福,所以在我国受胁迫的婚姻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撤销的,在我国江苏就有一个母亲用自己的死逼迫自己的女儿结婚,那么女儿又是如何做的呢?这个女子最终还是听从了自己母亲的百般胁迫,因为自己的母亲以死相逼,所以自己也必须妥协,不然很有可能,导致自己家庭破裂,不仅自己的婚姻不幸福自己的自身家庭也会因此而变得越来越困难,这名女子的行为是在担心家庭关系破裂的前提下,不得不与对方登记结婚再结婚之后,这名女子与丈夫的感情,也可以说是非常冷淡,几乎没有过任何夫妻生活,但是自己的母亲也不允许女儿离婚,母女两个人因为这个问题发生过很多问题和冲突,无奈之下这名女子,最终还是将问题上告到了法院,要求撤销逾期男子的婚姻关系,最终按照相关法律,最后法院判决撤销两人的婚姻关系。所以说这个女子的行为最开始是抗拒自己母亲的所作所为,但是最终由于之间的亲属关系,又被迫接受了母亲的要求和行为,最终与自己不喜欢的男子结婚,但是由于自己与男子并没有任何感情关系,最终由于自己的生活以及家庭矛盾上诉法院,法院判决撤销了女子与男子之间的婚姻关系。在现实生活当中这样的现象可以说是非常常见,有很多母亲会通过强势的方式来对子女的婚姻进行掌控,但是这样的方法不仅自己的子女生活不幸福,也会导致自身的家庭关系破裂,子女自己本身已经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父母的义务就是监督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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