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因为劳动力的需求很大,国家的发展需要青年劳动力。女子在古代的地位很低下,基本上是生育的工具,古代平均寿命短,孩子的存活率低,所以比较重视。
首先就是对劳动力的极大需求。第一,古代的社会发展主要依靠农业和手工业,由于缺少先进的劳动工具,所以需要大量的劳动力。第二,朝代更替以及扩张疆土,需要大量的人来扩充军队。总之,人口数量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繁荣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其中劳动力数量是主要标准。此外,古代人的平均寿命不长,婴儿存活率也不高,为了生儿育子就不得不把结婚年龄定的早一点,否则不利于培养孩子。
其次就是古代女性地位十分低下。古代女子要遵从三从四德,女子的责任就是要传宗接代和照顾丈夫儿子,几乎是沦为了家族的生育工具,不会有人来考虑早婚是不是会对女子的健康有害。相反不结婚就是不守妇德,违背法律的大罪,甚至会连累家族受罚。而且女子也被这种思想控制,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对。
最后和古代社会的思想观念有关。古代是男权社会,社会上普遍流行着先成家后立业的思想,所以一旦到了成年的年龄也就是到了结婚的年龄,男子二十及冠,女子十五及笄,就算是成年了,父母就开始要谋划儿女的嫁娶事宜。
总之,古代结婚早和当时的社会水平以及思想观念有密切联系,我们应当结合历史背景去看待,不能一味指责,理性看待这个现象。
在古代如果女子到了17岁不嫁人,国家确实是会分配丈夫,其实与其说分配丈夫,还不如说强制这些女子嫁给其他的男人。最早的时候在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了这种做法,之所以会这样做,主要就是因为当时人丁比较稀少,而社会动荡的又比较厉害,几乎天天要打仗,在冷兵器时代打仗就是拼人多,所以朝廷就会要求老百姓到了分配年龄以后必须要去结婚生子,这样才能保证一个国家有源源不断的兵源。
当然了,在古代17岁这个年龄已经算是高龄了,你比如说在汉代的时候,大部分的男子在15岁就已经开始去当兵了。所以在南北朝时期的时候,女子17岁如果还不嫁人也确实是比较罕见的,这个时候朝廷就会强制性的让你去嫁人,如果不嫁人那就是犯罪。另外如果你已经嫁了人,但是你的丈夫死在了战场上或者是投降的敌国,那么这个时候你也必须要重新嫁给其他的男人。
从这些制度我们可以看出来,在封建社会女子其实并没有太多的人权,对于这些统治者来说,根本就没有把女子当人看,说白了就是拿他们当奴隶,看当成生育的工具来看待的。就像我们现在人圈养的一些猪鸭一样,到了婚配的年龄就强制他们进行婚配。
其实这种现象持续了很长时间,就算是到了唐朝的时候,这种现象依旧是存在的,因为唐朝同样也是颁布了限期结婚的法令。后来一直到了宋明时期,这种现象才慢慢的有所好转,到了宋朝的时候,女性的地位要比之前提高很多了,当然了,说白了也就是因为宋明时期国家的生产力跟上了,人口也是慢慢的越来越多,所以才没有要求女性限期结婚。
是的,上了十五六岁就该嫁人,不嫁犯法的。
不光是女子上了年龄不嫁人要受罚,男子上了年龄不婚娶一样犯法。
各个朝代对到了法定年龄不成婚的,都有明文规定的处罚。
而每个朝代都有对大龄不嫁的处罚,只是稍有不同而己,反正到年龄不嫁,就犯法了,都要父母来受罚,所以到年龄不是逼婚那么简单,而是强迫嫁娶!
在西周时期就有明文规定:
男子二十岁及冠后就可以做人的配偶,娶妻生子了,女子十五岁就要许亲,二十岁之前不可以不成亲。
春秋时越国的罪罚是
“女子年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西汉诏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就是不嫁,好吧!多交五倍的税,比现代某些国家的单身税还猛。
西晋更绝,法律规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也就是说,女长到17岁,父母不嫁,国家包办!
就是不嫁人的,国家出面强配,这条猛如虎,看谁还敢单身汪。
而且那时的女性,只有嫁人了!
但是从汉朝佛教进入中国起,到东西晋南北朝后,道教佛教盛起,女子不想嫁人,有个好途径,出家当尼姑和道姑。
唐朝的几个公主著名的女诗人们都道姑,有些当了道人不被家庭束缚,还可样照样跟/各种男人们来往,还争风吃醋的杀人。
赠邻女 / 寄李亿员外
鱼玄机(唐)
羞日遮罗袖,愁春懒起妆。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
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
此多愁善感恨嫁的作者就是女道士,后来还争风吃醋杀了自己的贴身丫鬟,被处死。
唐朝玉真公主,后入道,号上清玄都大洞三景师!
她可没有缁衣顿改昔年妆”,过青灯黄卷下的日子的觉悟,感情生活两性关系一直丰富。和李白王维等明目张胆的来往,还推荐兰颜知己们为官。
从唐开始后,只要政府一扫黄打黑,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立马出家,活照样干,历来被一窝端的案例太多了!
所以想当剩女的话就出家吧!
在古代,女子如果未婚先孕会是什么下场?
在古代男女之间的界线非常明确,丝毫不乱逾越,尤其是对未婚的女子而言,一旦名节坏了,就算长得美如天仙也很可能会剩在家中,至于什么未婚先孕,这更是不能想象。那么万一发生女子未婚先孕怎么办呢
第一找接盘侠,其实古代寡妇或者女子意外怀孕,通常性况下是肯定只有自己的父母知道,或者小范围人知道。这个时候,如果能知道这个男的,而且这个男的也愿意娶你,那么赶紧在没肚子的时候成婚,这就能遮丑了。
如果这男的找不到,一般的父母就会立刻物色接盘侠。
哪怕是下嫁或是找个残疾人,也要在第一时间嫁出去,这样婚后就可以立马生孩子了。
第二被烧死或者身败名裂,在古代女子的贞洁那是很重要的,而且相伴一生的,即使是寡妇也要守住贞洁,因此,才有了贞节牌坊的说法。而一旦寡妇怀孕被发现,那么在一些比较封闭的家族,很可能被家族长老动用私法,活活打死,或者直接烧死。而且还要把奸夫找出来,抓去官府治罪。
如果是一般的少女,没结婚就怀孕了,那么也是很惨的。那基本上这一辈子就毁了,此后应该没人敢娶你,而且你的父母在整个家族也会抬不起头。连带其家人族人都要蒙羞,在这种情况下家人和族人势必要抛弃她,如此一个人女人的一辈子就毁了,能否活下来都是难事,更别谈再嫁出去了。
那就是第三种结果,找一个偏僻的地方,假装带着遗腹子,然后把孩子偷偷的生下来,不过生下来容易,养大孩子可就难了。
古代女人单独一人是很难生存的,就算是种地也难以生存,在女性能力之内的事非常少,之内是刺绣、种地或是当丫环,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养活一个孩子,是非常困难的。
不像现代有各种工作,单独抚养一个孩子,对现代人来说问题不算大,可是在古代是非常艰难的,也正是因此,古代单身母亲都能得到很大的尊重,是对她们付出的认可。这样做的后果,一般是女子无法再嫁人,只能做个单亲妈妈独自抚养小孩了。这种情况很少。
1、关于男女之间婚娶的问题,其实早在西周的时候就已经有了,那时候的法律就规定了女孩子15岁就可以嫁人,到了20岁之前必须要把自己嫁出去,绝对不能当剩女,到后来,这个律令多次更改,女子嫁人的年限也不断地在提前。
2、到了后来变成了十四岁、十三岁,规定也从了十三四岁可以嫁人变成了十三四岁必须嫁人,实在是有点残忍。我们知道,女性的身体构造是有一定的发育期的,一般来说,十三四岁的时候身体构造还没有完全发育好。到了南北朝时期,居然还有君王要求十二岁就必须嫁人的,实在是严苛,好在后来放宽了一两岁。
3、在汉代,女子超过十五岁还没嫁出去,家里的赋税就要翻五倍,这谁能受得了,要真的这样子,日子哪里过得下去,因此嫁女儿都像卖女儿一样,年纪轻轻就许配给别人了,这样看古代的女子实在是可怜。
4、那么,历代的君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因很简单,为了增加人口,如果女子十五岁就嫁了和二十五岁出嫁,人口增长是会相差一倍的,百年之内至少会多出一辈人出来,这就是古代女子必须早嫁的原因,说来就是不断的压榨女人的身体价值,在有限的生命尽量的开发。
5、也有人提出过这样子女孩的身体都还没发育好,容易有损伤,但是国王不闻不问,为了自己的子民可以越来越多,女子十四五岁出嫁几乎是历代君王贯彻下来的方针。
古代时期,男婚女嫁是关乎到人类的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生育这件事情在古代被当做头等大事,俗话说无后为大,也正是有这方面的诸多原因。在古代时期,生不出来孩子的女人都被叫做“不下蛋的母鸡”,而且地位极为低下。古代时,男婚女嫁更是遵循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一举措来实现,古代是不崇尚谈恋爱自由的,所以当自己儿女到了适婚年纪之后,父母们都会找媒婆,或者街坊邻居,为自己的孩子打听一桩合适的婚事。
所以在古代,男女结合之事是非常大的国家大事,在周代时期就由政府作统一的管理,国家专门设置了管理的官衔。到了三国时期,媒官也被分配到了比如说九真这种边疆地区,说明了当朝政府更加重视婚配。这种媒婆官人更像是由政府直接任命的婚介所的老板。中国古代一直都是以没人牵主线,家长包办促成的婚礼。当然了政府也会进行一些干预,制定一些奇招,规定男女到一定年龄必须结婚:男子结婚年龄是十五岁-二十岁之间,女子结婚年龄是十三岁到十六岁之间。如果到了结婚年龄没有嫁出去,或者没有娶妻,就要受到相关的惩罚,这种惩罚大部分都是罚款为主,比如说汉朝孝惠帝时期,女性十五岁到三十岁之前还没有找到夫家,就要罚款。不仅汉朝如此,在唐朝时期,男子年纪超过二十岁以上,女子超过十五岁以上还没有结婚,也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种罚款在当代看来是十分可笑且幼稚的,但是在古代却十分能够理解,帝王如此积极的要求各类适婚男女都及时成家,也只是因为古时候医疗资源缺乏,科学方面学识方面不足,所以人口增长率十分缓慢。但是想延续一个社会一个朝代都需要大量的人口繁衍,所以人丁缺乏,会导致生产种地耕田也好,边疆守卫打仗也好,甚至是社会的青年劳动力也好,都无法顺利的延续下去。
而这一传统思想也贯彻到了当代的中国,不少人家家里的父母还是会催着自己儿女到都一定年龄就开始结婚生小孩,很多年轻人都逐步走上了被催婚的大潮,不知道你是否曾被父母催过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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