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手续?,第1张

军人结婚女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对于女方来说,自己是军人或者非军人,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所要求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1、结婚申请,需男女双方签名。

2、结婚函调报告表。这是部队的制式表格,你自己准备不了,拿到表后按要求填好,需要加盖你单位保卫或人事部门公章,户口所在地街道和派出所公章。

3、无前科劣迹、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

4、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5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6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结婚申请。

7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女方有具体工作单位的,需要其工作单位盖章及领导签字。

8开结婚介绍信。

9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A、恋爱报告一份、结婚报告一份。

B、双方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C、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D、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E、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F、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婚法》第九条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1 现役军人办结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楼上的回答很不准确!正确的手续是这样的:1、让军人到单位计生部门领取三张表:第一张:申请结婚报告表第二张:结婚函调报告表和介绍信2、如实填写后,加盖公章后,两人到妇幼保健院进行婚检,合格后将婚检证明和填写的表格一同交到部队计生部门,让办事人员找领导审批,领导签字后就可以领取“婚姻状况证明”,带着这个东西和有效证件,非军人一方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正式到地方的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了。

3、领取结婚证后复印一下交到部队计生部门进行备案,可以享受军属相关福利待遇。4、结婚函调报告表背面必须要盖章才有效,非军人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其中一个就行。

还有就是男女25和23的年龄要求,这个必须要达到,如果达不到可以互相让一岁,男女年龄相加达到48岁就可以,双24,25和23,还有26和22,这三个组合都可以满足条件,其他的就不行了。以上就是最权威详细的手续流程了,祝你们幸福。

2 现役军人办结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问题:我的恋人是一位现役军人,听人说军人结婚有严格的规定,我正准备同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问题:同现役军人结婚,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现役军人结婚,同其他公民一样仍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婚姻关系才合法有效。但现役军人负有特殊使命,为纯洁和巩固军队建设,促进军民团结,中国人民 总政治部制定了《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部队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批准的特殊情况下,一般不准结婚。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干部配偶也须具有一定条件。

按有关规定,现役军人结婚须首先经部队政治机关审查批准,并由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或上级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情况,工作单位,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不予登记。因此,你朋友作为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并得到有关部队政治机关批准结婚的有关证明,去你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就可以确定你俩的婚姻关系。

3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军人领结婚证的程序

2、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什么材料

答:《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军人领结婚证的程序3、军人办理结婚登记不能出具身份证件怎么办?

答: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件的,可以又核发军人身份证件的部门出具军人身份证明代替,军人身份证明存档。

军人领结婚证的程序

4、军人婚姻状况证明的要求是什么?

答:出具军人婚姻状况证明,应当如实填写受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对方姓名、军人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同时注明出证人员和出证人员联系电话,加盖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印章。

军人领结婚证的程序相关结婚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4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证都是什么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婚姻登记条例》。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是:

一、军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二、另外需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还有《军官证》或《士兵证》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5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问题:我的恋人是一位现役军人,听人说军人结婚有严格的规定,我正准备同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请问题:同现役军人结婚,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役军人结婚,同其他公民一样仍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婚姻关系才合法有效。但现役军人负有特殊使命,为纯洁和巩固军队建设,促进军民团结,中国人民 总政治部制定了《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部队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批准的特殊情况下,一般不准结婚。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干部配偶也须具有一定条件。

按有关规定,现役军人结婚须首先经部队政治机关审查批准,并由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或上级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情况,工作单位,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不予登记。

因此,你朋友作为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并得到有关部队政治机关批准结婚的有关证明,去你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就可以确定你俩的婚姻关系。

6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多长时间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登记现场填写)。

通常的程序: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二三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部队开婚姻状况证明(结婚介绍信)。

(5)选择登记机关,入伍地,当兵地或者另一方所在地民政部门。

(6)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另一方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领结婚证了。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过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办理结婚证只收取工本费

7 和现役军人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文件

军人结婚的程序: 通常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

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

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军婚概念: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 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

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例如1980年,中国人民 总政治部发布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规定: ①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 ②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③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的规定: 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当二者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除了依照确定适用的法律内容外,还应当适用“(军队)特别法优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则处理结婚问题。

按照2001年11月 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当然,军队的规定只适用于军人,对地方人员并不产生约束力。男女双方结婚时,如果分别为军人和地方人员,则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军队各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负有管理本单位军人婚姻的责任,是我们咨询的部门。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 为结合军队的实际,贯彻落实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总政治部于同年11月印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3年8月,国务院又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按照上述两个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今年3月,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军官家属随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条款和《中国人民 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一九六三年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规定的军官家属随军条件为基础,结合我军的实际情况,拟对军官(包括。

军人结婚穿军装现场是可以佩戴胸花的,这个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同时结婚是非常喜庆的日子,也是一个人的人生大事情的,所以穿军装结婚代表责任与担当,穿军装佩戴胸花是没有关系的。同时也要说明,军装代表神圣,是每一位军人的荣誉,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

①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

②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③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那还是最基本的条件啊,还有义务兵是不可以结婚的。士官原则上是不可以和驻地女青年结婚的,但是也有特殊的,比如30岁以上士官和中级以上士官是可以经过批准结婚的

程序

通常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编辑本段军人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还有就是结婚麻烦离婚就更麻烦了

编辑本段离婚与破坏军婚的有关规定

中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1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破坏军婚罪,刑法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 奸 罪处罚

军人办结婚证的时候需要带《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军人领结婚证的程序相关结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按照相关规定,军人领结婚证需要出具军官证或士兵证。

法律分析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改革开放后,随着法制的逐步完善,结婚证不再是夫妻两人压在箱底的婚姻纪念品,而是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文书。人们使用结婚证的次数日趋增多,于是结婚证也随之“返璞归真”,逐步取消了复杂的图案,并由奖状式变为护照式,方便结婚人携带。以前社会上有一种倾向,认为结婚是喜事,就应红红火火的,结婚证要选大红色,而这种大红色的结婚证,信息化程度很低,不太适合现代社会的发展。两千零四年启用的结婚证颜色和规格都做了改变,并增加了证书的高科技含量。结婚证书上的花是牡丹花。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1、双方都要到达法定的结婚年龄;2、女方收到婚调孕调函后,到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并盖章未婚未育证明,填写政审表并盖章;3、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和各种证明以及复印件到部队;4、领着婚检表去所指定的医院进行婚检;5、拍照并填写军婚同意表,拿部队同意的结婚介绍信;6、到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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