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岁老父亲偷偷和64岁保姆结婚,留下财产给保姆,你怎么看?

94岁老父亲偷偷和64岁保姆结婚,留下财产给保姆,你怎么看?,第1张

看了这位94岁老大爷和64岁保姆偷偷结婚,把财产留给保姆的事,我想起了之前看到一个和这个类似的“忘年恋”事件,就是杭州的一位96岁老大爷,碰到一个保姆,因为老大爷太孤单寂寞,所以这个保姆利用这点对大老爷嘘寒问暖,以至于让老大爷觉得他晚年又遇到了真爱。

01、96岁老大爷子女拆穿保姆真面目

这位96岁的老大爷一共有三个子女,也都70多了,因为两个儿子身体都不好,没法照顾老大爷,大女儿需要照顾自己的家庭,于是就把老大爷送到了养老院,

而在养老院期间,老大爷在网上认识了一个55岁的女人,两个人聊得十分投机,于是这个55岁的女人以保姆身份来到了老大爷的身边,专门负责照顾老大爷的衣食起居。

在他们相处的短短几个月中,就陷入了恋情,为此,老大爷筹借了十几万给这个保姆,并不顾子女反对要和保姆结婚,要卖掉市值500多万的房子重新购房作为婚房。

子女一直坚决反对,然后女子越是反对,老大爷越是铁了心要和保姆结婚,他觉得晚年遇到了爱情,就要为爱情贡献一切,包括自己的财产。

最终多亏子女多方证实这个保姆另有所图,各种证据摆到大爷面前时,他才算相信,这个保姆也因为偏财的打算没法继续下去就转身走人了。

02、雇主和保姆的“忘年恋”存在的原因

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事件,有些人就会纳闷,明眼人一看就可以看出来保姆另有所图,可是老人为什么看不出来呢?

原因其实有下面几点:

第一,子女陪伴太少。

在现实中,很多老人也许知道保姆图他啥,但是他们愿意被保姆所图,但是他们就是想要有人始终陪伴着他,直到终老,即使是虚情假意,只要能陪伴他,让他的晚年不再那么孤单,正因为女子们对他们的关心和陪伴太少了,他们害怕自己在孤单中老去。

第二、晚年内心孤寂

很多父母老了后,最希望的状态就是儿孙绕膝,是有人陪伴,有人照顾,因为独居老人特别孤独寂寞,陪伴和感情对于填补内心空虚和寂寞大有裨益。

所以,在父母年老后,如果就剩下一个老人,生活会很孤单,这个时候无论子女多忙都要多陪伴和照顾老人,千万不要有“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所以,这位94岁老人之所以偷偷和保姆结婚,把财产留给保姆,他的子女们也应该反思,自己是不是真的关心老人,是不是老人对他们太失望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在当今世界,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有了很大的解放。尤其是现在网络时代的发展,让很多人在环境的影响下,思想观念都与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而且这个影响是不分老人或是青年的。在过去,人们对于婚姻一直都是非常保守且苛刻的,但是在21世纪的今天,人们对婚姻已经有了非常大的包容度,与以前的观念大大不同了。有的人会认为,就算没有婚姻生活,也依然可以很幸福。但也有人觉得只有拥有一段婚姻,人生才能圆满幸福。但是不论是哪种观点,在现在的社会都能够被包容被接受。我们今天所要讲的这个故事就和婚姻有关,当年那个聘请了30岁保姆的70岁雇主将年轻保姆娶回家,现如今过得怎么样了呢?

一、相识

这个30岁的保姆名叫做马晓琴,他就是我们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马晓琴是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家庭条件比较艰难,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辍学进入社会打工了。因为没有上过学,而且是一个女孩儿,在社会上工作总是会做一些吃苦受累的工作,马晓琴在刚开始打工的时候也受过不少累。但是后来在他一个朋友的介绍下,他获得了一份保姆的工作,当时就去到了季羡林的家中做保姆。是的,这个季羡林就是我们国家非常有名的文学家季羡林。在季羡林家中做保姆的马晓琴工作一直是勤勤恳恳,将季羡林一家的生活都打理的很好。渐渐的,他就收到了季羡林一家人的欢迎和喜欢。于是在季羡林家中做保姆的马晓琴就认识了季羡林的儿子季承。

二、互生情愫

马晓琴认识季承。是因为在季羡林的家中做家务时,季承看到马晓琴一个女性工作的活动量确实比较大,所以就对她也有了一些帮助和关注。于是两个人有时候就会多交流几句,慢慢的两个人在相处的过程中就产生了感情,而且这份感情还愈演愈烈。但是在当时季承已经有了一个妻子,所以两个人对于这份感情是觉得十分的纠结。但最后季承还是没能放弃马晓琴,最终和自己原来的妻子离了婚,娶了马晓琴。当时季承已经70岁了,而马晓琴只有30岁,很多人都对他们的婚姻和感情产生质疑。有很多人说马晓琴是为了季承的身份和地位,为了钱,也有人说季承是为老不尊。但不论外人如何说,结了婚之后的他们一直生活得十分低调和平稳,也算是很幸福。马晓琴也一直留在家中照顾家人的起居,季承也是在继续自己的科研工作。

三、被接受

从马晓琴和季承结婚以来,在刚开始时受到人们很大的关注,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的也就平静了下来。直到在2007年的时候,马晓琴生下了季承的一个孩子,他们的这段婚姻再次引起大众的关注。季承和季羡林两父子经常没有什么联系,十几年来都没有过问过对方的生活。也有人说是因为季承抛弃了自己的第一任妻子,所以季羡林才和他的关系不和。但是当事人都否定了这些说法,对于他们自己的家事,两个人也都没有过多的在媒体面前透露。

现如今,十几年过去了,马晓琴仍然和季承在一起,每天在家里相夫教子,季承也在继续自己的科研工作。总之,他们一家人现在都算是生活的十分幸福了。很多网友都说,马晓琴从一个贫困家庭出来的女孩,能够嫁给季承也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归宿。

雇主和保姆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吗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雇主与保姆之间并非劳动关系,而是家务服务雇佣关系,不同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因此,发生伤害纠纷,不能适用劳动法。而只能依据过错原则,来判定双方该承担的责任。

雇主与保姆之间,实际上是民事服务合同关系。我们国家把家庭保姆排除在劳动法之外的。很多人以为家庭保姆工作时间受伤,就算工伤,雇主和保姆是劳动关系是错的,这是个误区。

雇主与保姆之间产生纠纷,只能算是民事争议。现实中,很多人混淆了这个法律关系,常常用劳动法的一些规定,来看待双方之间的纠纷。而承担民事责任,依据的是过错归责原则。也就是说,不管你是24小时保姆,还是钟点工。保姆摔伤后雇主要承担责任,必须是雇主有过错。或者保姆因工作而受伤,这是基本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劳动关系的属性特征: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我们认为,从理论上说,劳动关系的具体特征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

因为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说,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为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人单位(或雇主)。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强调劳动者将其所有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种结合关系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观察就是对劳动力的使用,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纳入其生产过程。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始终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而存在,而非产品。这是劳动关系区别于的本质特征,后者劳动者所有的劳动力往往是作为一种劳务产品而输出,体现的是一种买卖关系或者加工承揽关系等。

2、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

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者,要安排劳动者在组织内和生产资料结合;而劳动者则要通过运用自身的劳动能力,完成用人单位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并遵守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这种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具有很强的隶属性质,即成为一种隶属主体间的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而劳务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则是无组织从属性。

3、劳动关系是人身关系

由于劳动力的存在和支出与劳动者人身不可须臾分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因而劳动关系就其本质意义上说是一种人身关系。但是,由于劳动者是以让渡劳动力使用权来换取生活资料,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物质待遇。就此意义而言,劳动关系同时又是一种以劳动力交易为内容的财产关系。

保姆其实和家政服务公司之间才是属于事实的劳动关系的,雇主和保姆之间是属于一种民事服务合同的关系,而且也不见得所有的保姆都是从家政公司当中聘请的,有些保姆也可能就是让老家的朋友找人给介绍的,保姆和雇主之间的这种关系和劳动关系呈现出来的一些特征有很大的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老年人找保姆,保姆奔着钱去

老年找保姆家庭条件都很好,保姆伺候老年人时间长了,她对老年人家庭状况很了解,比如说子女长时间不回家,老年人空虚,知道老年人想要什么,保姆套路老年人,当然,老年人也被保姆说的爱情迷住了,动了想结婚心思,结婚以后,保姆对老年人家庭事情管里宽一些,嘴上说为了老年人好,其实还是为自己谋利益,生活上参与多了,毕竟是夫妻,花老年人钱更方便,老年人生病照顾老年人,比保姆干活少,假如去世了,还能分店钱。

老年人保姆爱情不会长久

人都是现实动物,老年人比保姆大10来岁,假如家庭没有钱保姆能嫁吗,结婚以后就是给孩子添麻烦,孩子是想找个保姆伺候父亲,没想到父亲跟保姆结婚,以后还有经济纠纷,所以说老年人跟保姆结婚不合适,也有真心为老年人好,人家花钱你就要真心对待老人,让家里人放心,毕竟你拿着工资,网上有很多老年人跟保姆在一起,最后两个人为钱闹得不可开交,甚至还把子女牵扯进来。

保姆了解主家,结婚都是为了财

如果说单纯想照顾老人,不结婚也能照顾,为什么非要拿结婚证呢,明眼人心里都清楚,是为了老爷子钱财,保姆天天跟老爷子接触,他们两个从雇主关系变成朋友,老年人没事会跟保姆说一下家里事情,唠唠家常,这些都被有心人记下来,跟老年人更亲近,老年人觉得跟保姆有共同话题,保姆也觉得老人心地善良,有了跟他结婚想法,伺候老人顺理成章,结婚以后,保姆对老人要求也高了,两个人发生意见,老人觉得保姆跟他结婚就是为了钱。

法律分析:保姆与雇主的法律关系是服务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保姆和雇主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和保姆相处必注意的30件事如下:

1 雇主与保姆之间的关系应该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不能将保姆视为下人或佣人,应该意识到他们在家庭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2 雇主应该为保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包括宽敞的居住空间、安全的卫生设施、充足的照明和通风等。

3 雇主应该为保姆提供合适的膳食,不能将保姆视为自己的家庭成员,不能要求他们吃剩饭或寒酸的食物。

4 雇主应该为保姆提供合适的交通工具,如果保姆需要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雇主应该提供相应的交通补贴。

5 雇主应该为保姆提供合适的保险,包括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等,以确保他们在工作期间得到充分的保障。

6 雇主应该为保姆提供合适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能将保姆视为廉价劳动力,不能克扣或拖欠他们的工资。

7 雇主应该为保姆提供合适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不能让他们长时间连续工作,也不能让他们在疲劳状态下工作。

8 雇主应该为保姆提供合适的工作内容和任务,不能让他们承担超出他们能力范围的工作和责任。

9 雇主应该给予保姆充分的自由和空间,不能要求他们时刻待命,不能干涉他们的私人生活和个人空间。

10 雇主应该给予保姆充分的表扬和奖励,以鼓励他们尽职尽责,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动力。

11 雇主应该与保姆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能让他们承担过大的风险和责任。

12 雇主应该尊重保姆的个人隐私和家庭秘密,不能要求他们提供个人信息或家庭成员信息。

13 雇主应该尊重保姆的宗教信仰和民族文化,不能要求他们遵循与自己信仰和文化不符的习俗和传统。

14 雇主应该尊重保姆的合法权益和劳动权益,不能让他们遭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剥削或虐待。

15 雇主应该为保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16 雇主应该为保姆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以帮助他们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17 雇主应该关心保姆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8 雇主应该鼓励保姆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和提高工作效率。

19 雇主应该注意保姆的行为举止和言辞表达,不能让他们发表不当言论或做出不当行为。

20 雇主应该要求保姆遵守家庭守则和行为规范,不能让他们违反家庭规定或做出不道德的行为。

21 雇主应该要求保姆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不能让他们传播疾病或影响家庭卫生状况。

22 雇主应该要求保姆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不能让他们在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或意外伤害。

23 雇主应该要求保姆注意时间观念和纪律意识,不能让他们迟到或早退,不能让他们在工作中随意请假或旷工。

24 雇主应该避免与保姆发生任何形式的性关系或感情纠葛,这是不道德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25 雇主应该避免对保姆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侮辱、打骂、体罚或其他形式的暴力行为。

26 雇主应该鼓励保姆在工作之余参加社交活动、兴趣爱好或其他有益的活动,以丰富他们的生活和增强自信心。

27 雇主应该为保姆提供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途径,不能让他们在工作方面停滞不前或浪费时光。

28 雇主应该关注保姆的个人成长和发展方向,根据他们的特长和能力提供合适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方案。

29 雇主应该关注保姆的家庭情况和生活状态,了解他们的家庭成员和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关心和支持。

30 雇主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保护保姆的合法权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加速,家政行业也是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就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当中,保姆式的有偿陪伴成为了一个热点名词。很多人也对这样的保姆式生活有着很多的质疑,但是不可否认这样的存在也是利弊共存的

保姆式陪伴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够挑战的,很多人或许并不理解保姆式的陪伴是什么意思,准确来说就是雇主要求保姆和自己需要照顾的人要24小时都待在一起,用老百姓的俗话说就是一起过日子,但并不是夫妻之间的关系。

相信很多人听起来就感到不可思议,但是很多人为了生存也不得不选择这样的方式。

(一)舒心是你的,幸福是我的

在众多这样的家政人员当中,一位45岁的保姆是有偿陪伴服务人员就说出了自己的心声,他表示这样的陪伴满意和舒心的往往都是雇主,但是自己却有可能毁掉自己的幸福。这绝不是在危言耸听,而是说出了这一想象的最根本的结果。

相信每一位雇主在选择保姆的时候,都一定会把能够照顾老人开心作为自己的要求之一,这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往往能够形成一种陪伴是最能够解决被照顾老人的心情和身体的方式。

但是这也是最为冒险的方式。这就是保姆式的陪伴。24个小时都在一起,虽然可以满足被照顾者的心理需要,但是保姆自己却可能成为众矢之的。

但是有偿两字让这一服务方式又变得看上去极为合理,这无疑与是姜太公钓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既然拿到了应有的高收入,那么就应该多付出。

不过金钱往往也是很多保姆选择这样的服务方式的原因,他们为了更高的收入和更好的生活,不得不选择暂时的委屈自己来从事这样的工作,甚至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在放弃自己的家庭,只为了能够获得更好的收入。

我们下面就一起来看看这保姆式的有偿陪伴到底有什么样的利与弊

(二)被陪伴的幸福,金钱改变生活

对于雇主来说有利的一面就是被照顾的家人得到了更好的关怀,有了家人一般的温暖和更加细致的照顾。这也是所有雇主能够感到快乐的事情。家人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就会让自己少了一份负担,多了一份轻松。

除此之外,被照顾者在心情和身体上都会有不一样的改变,相信这也是雇主们所希望看到的。

对于从事的保姆来说,他们获得的就是更高的收益,和普通的保姆来说,陪伴式的照顾会有很大的工资提升,当然这也是他们付出的结果。

这对于很多保姆来说这笔工资上的提升对于他们的生活来说将会是不小的改善,这也正是他们需要生存的筹码,因此很多陪伴式保姆为了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生活,不惜是冒着流言蜚语从事这样的工作也就是这样的原因。

当然很多保姆并不愿意从事这样的干工作,或许也是因为在他们心中这笔工资并不是他们所需要的,他们需要的则是稳定的和体面一些的收入。

(三)亲手毁掉幸福,伦理的底线

我们说过了对双方有利的一面,我们在看看不利的那一面。对于雇主和保姆来说,共同需要面对的就是外界的看法。但是保姆无疑是承担着更多压力的一方。

正如这位45岁的保姆所倾诉的一样,他虽然是让雇主感到舒心,但是自己却付出了美满的家庭的代价,自己的幸福也是因为自己从事这样的工作而一去不复返。

做这样的工作,相对于和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一起过日子,这难免是遭遇到外界的非议。

即使是自己的家人是非常的相信和信任自己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久而久之也难免受到外界声音的影响,因此家庭内部的矛盾很快就会爆发出来。这对于保姆来说可以说是很普遍的一个现象。

试想一下谁会让自己的妻子去和一个陌生的人过日子,放弃自己的家庭呢,这相信是很多人都想不通的一点。

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很多家里人并不会支持保姆去做这样的事情,即使开始是支持的态度,但是后面极有可能会是一个不好的结局。相比于保姆的非议,雇主主要也有着这样的伦理上的困扰。

毕竟这不是自己的家人,却要24小时的去陪伴自己的家人,这在伦理道德上显然是受到一定的挑战的,但是无疑是站在买卖的角度来看待自己,所以他们受到的质疑是相对比较有限的。

因此保姆的压力只要是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就是外界关于挑战伦理的声音,另外一个就是家庭内部的不理解。这两方面陪伴式保姆都很难去解决的非常出色,这就是目前陪伴式保姆广受争议的原因核心。

但是在我看来,保姆式有偿陪伴是一个弊大于利的。虽然时代在进步,人们的思想意识变得更加开放和包容。但是陪伴式保姆却几乎是触及我们人类伦理的底线,这对于我们每个普通人来说都是很难接受的事情。

反观很多雇主也是利用着金钱的诱惑来在市场上做这样的选择,显然是很不道德和理想的。我们也是期待着雇主可以找到自己的明确定位,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挑战文明社会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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