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结婚手续如下:
1、双方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外国人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以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有关机关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询问双方是否自愿、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4、对于符合条件的当场准予登记、发证。
与外国人结婚的,年龄男方需要满足22周岁、女方年龄满足20周岁。而且双方均无配偶并且自愿结婚,然后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满足以上要求就可以带上相应的资料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内地居民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而外国人则需要出示有效护照还有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等资料。
跨国结婚的流程:
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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