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能结婚吗

同姓能结婚吗,第1张

法律分析:

只要是不违背近亲结婚的原则,同姓同名的人也能结婚。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有着不少的案例,同姓之间结婚的并没有影响他们后代。 虽然古时候的人们并不知道同姓是可以结婚的,但是这是在当时科学观念极不发达情况下,他们为了保证后代子孙的的健康兴旺所做出的措施。同姓的人是可以结婚的,“同姓不婚”是我国封建社会遗留的习俗。所谓“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有一定道理但不能以偏概全。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禁止近亲、同宗、同姓结婚,是因为当时的条件不可能对优生优育问题有正确、完整的认识,因而对同宗同姓结婚一概禁止。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我国民法典只是不允许近亲结婚,同姓和近亲是两码事。同姓的男女,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情形,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就可以结婚。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衍生问题:

同性恋能领结婚证吗?

同性恋不可以领证结婚,根据民法基本原理:对民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并未禁止同性结婚,因此按理同性结婚不应该不被支持;另,婚姻登记也非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也无权做出禁止他人结婚的决定。不可以。根据《民法典》及其其他相关规定,领取结婚证的是男女双方,其他情况法律没有规定。现实情况就是,目前中国尚无同性领取结婚证的先例,而且有同性因此将民政局告上了法庭,结果也是以败诉告终。

为什么有人说,同姓之间不能结婚?为什么现在同姓可以结婚了?

《通志氏族略》开篇写到“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同一个姓的男女之间不能结婚。

同姓不同婚始于我国西周时期,《魏书·高祖纪》载:“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绝同姓之娶。”因为在当时姓是一种族号,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同姓之人可能有着同一祖先,两人有着血缘关系,也就是一家人,所以姓是古人用来“别婚姻”,那为何在古时同姓之间不能结婚呢

同性不能结婚,是因为过去人们活动范围比较小,有的人一辈子也没出过一道沟,一辈子也没迈出过一架山。而方圆一带都是沾亲带故,甚至一个居住区域内,都是一个家族的后代。同姓不能结婚自然是合情合理的啦。

据《礼记大传》记载,“同姓不婚”是最根本的礼法,对维系人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通典》一书和《白虎通嫁娶》中,更是将“同姓结婚”视为兽行,“耻于禽兽同也”。据此我们可以得知,在古人的观念里,同姓就是血亲,同姓结婚与至亲、嫡亲兄弟姐妹之间通婚都是有违伦理的行为。

可见,远在3000年前的中国,就知道了亲属结婚的弊端,对种族的繁衍和后代的素质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从现在依然还有个别近亲属通婚的现实个例来看,其后代身体或智力不健康的概率要远远大于非亲属通婚的可能。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同姓相亲,其生不蕃",意思是说同姓的人如果结亲,其子孙后代不会兴旺。这种说法,在古代经济落后,交通闭塞,人口流动性小,同族居住比较集中的情况下,是有定道理的,因为当时姓氏相同的人往往是近亲血缘关系按照生物学的规定。这种近亲结婚是会影响后代健康的,不利于提高人口素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的发达,人口基数倍增,而且流动性也大大增加。今天,在同姓人中遇到同族或血缘关系很近的人的概很小。

现代科学已经证明,近亲结合不利于繁衍后代的质量。而同一姓氏,血缘相近的可能性就很大,一些地方至今沿袭着同姓不能通婚的习俗。为了人种质量延续,同姓不通婚,还是很科学的。我们的祖先虽然不知道染色体啦,基因什么的,但是,依然很智慧,知道保护一个家族的血脉有效传承。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同姓相亲,其生不蕃",意思是说同姓的人如果结亲,

其子孙后代不会兴旺.这种说法,在古代经济落后,交通闭塞,人口流动性小,同

族居住比较集中的情况下,是有定道理的,因为当时姓氏相同的人往往是近亲血缘

关系..按照生物学的规定.这种近亲结婚是会影响后代健康的,不利于提高人口

素质.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的发达,人口基数倍增,而且流动性也大大

增加.今天,在同姓人中遇到同族或血缘关系很近的人的概很小.因此,我国<婚

姻法>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条件之一并不是以男女是否同姓为标准,而且以男女是

否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为界限.因此,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同姓的

人如果不属于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就可以结婚;反之,若是属于直系血亲

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如表兄妹等,即便姓不同,也不能结婚.

同姓是可以结婚的。

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其余情况下,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只是不允许近亲结婚,同姓和近亲是两码事。

同姓不婚是我国封建社会遗留的习俗。所谓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有一定道理但不能以偏概全。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禁止近亲、同宗、同姓结婚,是因为当时的条件不可能对优生优育问题有正确、完整的认识,因而对同宗同姓结婚一概禁止。

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或任何第三者对他方加以强迫、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结婚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要求结婚是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而做出虚假的意思表示,这样的婚姻效力存在瑕疵,是可以撤销的。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重婚是犯罪行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离婚的双方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离婚的,才可复婚。

4、双方之间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一、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华侨须持有: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须持有: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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