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哪些疾病禁止 结婚
1、禁止结婚的疾病有: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艾滋并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玻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2、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概括起来,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并爱滋并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
二、我国 婚姻法规 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
1、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人不得结婚;
2、患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目前我国婚姻法关于禁止结婚的规定只有这两种,而第二种是一种笼统的规定。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主要根据《母婴保健法》的相关规定,委托医疗保健机构提出医学意见。
《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并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三种疾病《母婴保健法》第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围作了限定:
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请保留此标记淋并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上述禁婚的疾病,如果在婚后患染,且一直难以治愈,对方不接受并起诉 离婚 ,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认定的重要证据标准。如在婚前患染且婚后尚未治愈,因为直接违反了《婚姻法》第七条关于禁止结婚的规定,因而属于无效婚姻,一方可凭证据直接起诉,且无需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由法院径直宣告婚姻无效。
三、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禁止结婚:
性是人类的自然需求,是夫妻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婚姻兼具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任一方原因导致性行为不正常(包括男方先天或后天无性功能及性功能不正常;女方严重性冷淡或相关生殖器官切除导致怕性、厌性等),都有悖于婚姻目的;如果对方不原谅,可将其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诉由。只要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出于尊重人权的考虑,法官一般都判决支持。
但这类“性福”案件,被告方在法庭上如果不承认自己有问题,一审法官常因原告无证据证明,判决驳回。但根据我们律师的经验,一审之后双方仍分居并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二审法官一般都会判离。
因为法官也会结合生活常理,且法律也允许法官“自由心证”,所以法官在判决书“判决理由”部分可能不提“性”的问题,只写“婚姻关系的存续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告首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的关系没有任何改善。现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其实内心还是受到了当事人“性”的影响。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男性的性功能,在南京已经有了专门的鉴定机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禁止结婚的疾病一般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以及其他与生育有关的疾病。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人结婚的,其结婚行为是无效的。
目前我国《婚姻法》只笼统地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具体有哪些并没有作明文规定。根据2002年卫生部发布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第二条,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第二、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第三、有关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第四、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因此,对于患有上述疾病的人,依照法律规定禁止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第二条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2)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分很多种,精神分裂症就是其中的一种,患有精神分裂症是不能结婚的,即使领证结婚,这是无效婚姻。有多少精分患者结婚了?
一、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1、指定传染病,指梅毒、艾滋病、淋病、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它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丧失自主生活能力,下一代患病风险率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病疾病。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期有效避孕措施或者实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3、有关精神疾病,指精神分裂症等其它重症精神病。
4、另外,如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且无法治愈,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也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有多少精分患者结婚了
1、精分是指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所以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人是不能结婚的。即使结婚领证,也是属于无效婚姻。
2、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包括:有关精神疾病,指精神分裂症等其它重症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者,痴呆症。指定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等等。结婚前患有以上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这段婚姻属于是无效婚姻。
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婚的疾病有哪些,有多少精分患者结婚了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对本文都有了了解,希望能帮到大家。
每对夫妇都想生育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但男女双方或一方处于严重疾病体质虚弱或精神状态不佳时受孕,必将影响下一代的健康,使畸胎、死胎、流产和低能儿的发生率增加。根据优生的原则, 如有下列情况,则不应结婚: 1、重度遗传性智力低下者。 2、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 3、男女双方直系中三代内患有相同的隐性遗传病者。如下列情况,应暂缓结婚,需治愈或身体情况好转,经医生同意后才能结婚。 1、男女中有一方患有精神分裂症或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尚未治愈者 2、各种传染病规定隔离期,慢性病的活动期,心肝肾脑等代偿不全时。 3、生殖器官畸形,如尿道下裂、先天性阴道闭锁等,应进行矫治手术后再结婚。如有下列情况,虽可结婚,但应禁止生育: 1、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患者伴严重生理功能缺陷者,如软骨发育不全、多发性结肠息肉等。 2、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患者伴严重生理功能缺陷者,如先天性聋哑等。 3、男女双方患有精神分裂症或躁狂抑郁性精神病,治愈后1-2年不再发病,经医生检查同意结婚者。
问题: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请问题:这些其他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的这条规定,是一种概括规定。从司法解释和实际生活中看,患有如下疾病后,未经治愈的人不予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疾病。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对患者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间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如《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结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实行节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12月13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如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进步,许多不宜结婚的疾病会被治愈,但同时又会发现一些新的不宜结婚的疾病,因此,我国婚姻法没有具体列举患有哪些疾病的人禁止结婚,而是原则性地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这是立法者理性思辨的智慧结晶。
1性病
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上性病后,不仅自己会痛苦,还会传染给他人,危害非常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
主要有精神分裂症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具有很强的传染性,这种疾病的传染率一般高达50%左右,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
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4传染性,遗传性疾病
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5瘫痪
这类患者不能结婚的主要原因大家应该都知道,自己的行动都受到了限制,更何况对别人尽义务。
6麻风病
这种疾病是以前婚姻法规定的。由于现在医学发达了,麻风病只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且现在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这种病现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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