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近亲结婚者居多,为何生出的孩子大多平安无事呢?

古代人近亲结婚者居多,为何生出的孩子大多平安无事呢?,第1张

古代,古人成亲结婚往往都会在一个家族中寻找成亲对象,美其名曰“亲上加亲”。但是在现代科学的角度看,这样的行为是严令禁止的。因为近亲结婚有很大的几率会生下患有家族遗传病的孩子。那么为什么在古代时候,却很少有患有家族遗传病的孩子存在呢?

其实在古代,近亲结婚也是表亲之间,堂亲之间是不允许结婚的。而且很多近亲结婚的也是为了发展家族势力,或者是为了某些目的。在古代近亲结婚非常的常见,甚至在皇族中也会有这种情况。

在古代虽然没有计划生育,但是生下的孩子能够存活下来的却非常少,一出生便夭折的孩子并不在少数。造成这种现象的,和近亲结婚也脱离不了关系。尤其是在皇家,为了保证自己家血统的纯真,经常会有近亲结婚的事情发生。

古代盛行纳妾制度,很多大家族正是因为这种制度导致发展出非常多的旁支,有一些虽然说是表亲,但是两人的血缘关系早已离的非常远,很多近亲结婚其实根本算不上近亲结婚。

而且在古代家族的观念非常严重,甚至有些家族的规定要高于国家法律。因此很多家族是可以处死有缺陷的孩子。所以在古代如果生下了有缺陷的孩子,他们很多便会直接处死。而古代的近亲结婚,大多发生 在表亲之间,也就是姑表亲和姨表亲。

这样生出的孩子,出现缺陷的概率也就不大了。

而且当时的社会医疗条件很差,有问题的孩子是很难存活下来的,其次,古代的人们都很迷信 就算生出有问题的孩子,他们也并不认为这是因为近亲结婚的后果,而只会认为是自己做了什么错事,造了什么孽,因此才会受到老天的惩罚。

最后,在古代多半是有权有势的人才会记录历史,而这些人为了保护家族的利益,一些不堪的历史都不会被记录下来,所以即便是生下有缺陷的孩子,也不会被记录在案。

而近亲结婚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优点或者缺点的继承率,

换言之,近亲结婚的产物要么聪明死,要么笨死,要么早死,并不是所有的都是畸形病种,

但如果一旦出现了这样的事情,那么受罪的就是自己和孩子!

我国最后一个朝代清朝就是近亲结婚最为严重的朝代,百年中结亲的家族只有几个,这直接导致了末代几任皇帝的身体素质越来越差,所以在现代,是明令禁止近亲结婚的。

为了防止近亲结婚,我国自1950年颁布《婚姻法》起,就明确规定了近亲之间禁止通婚,而这里所谓的近亲, 就是三代以内的有着共同祖先的男女。

根据现代的《婚姻法》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早于22周岁,女性结婚年龄不早于20周岁,晚生晚育还给予奖励。如果把这样的规定放在古代几乎是完全行不通的,因为很有可能会因为你晚婚而被罚的倾家荡产。在汉朝时期,男子的平均结婚年龄在14~19岁之间,女子是13~16岁之间,不过我们人类性成熟是非常慢的,女性是16~17周岁才性成熟,男性则是18周岁。实际上古代人结婚平均年龄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所在朝代的政策所致,晚结婚就会被罚款,或者缴纳高昂的赋税。

今天的世界,越是发达的地区结婚平均年龄越高,对于现代人来说结婚所需要复出的成本是非常高昂的,所以可能大家会先把事业给稳定住,等有一笔存款在选择结婚。当然有的选总比没得选要好,古代几乎只要到了男女适合结婚的年龄,就必须想办法快点把他们给嫁出去。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思维一直存在了有千年时间,实际上这种规定是非常不合理的,而且很多情况下男女双方还没有达到发育健全的状态,早早出嫁又是为何呢?

其实古代早婚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为了繁衍后代,但是因为在封建时期,人们还不懂得人体发育方面的知识,所以对很多女性的身体和心灵都造成过不小的伤害,完全没有认识到科学婚姻的重要性。结婚生子好像就是女性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如果没能完成这一任务就失去了价值,这也说明了古人思想愚昧,完全不尊重女性自己的选择。如果你是皇家贵族出身的女儿,基本上是无权选择自己的婚姻大事的。

在汉朝初期,刘邦为了加速人口上涨,推出了一套政策。女性必须要在十四岁便出嫁,最晚不能超过十九岁,不然就会罚款,而且需要上缴几倍的赋税。一般家庭根本承受不了如此高的赋税,所以只能让家里的孩子早些出嫁,这也是古代皇帝用来调控人口使用的杀招。不得不说刘邦这一招从最后的效果来看是非常不错的,汉朝的人口最终成倍的提升,因为古时候各国的科技并没有拉开差距,所以人多的一方实力自然会更强。

如果碰上战乱的话,可能女性身上的压力就会更大一些,因为需要不停的生孩子然后让男丁投入到战场当中,像是一种恶性循环一样。所以古人早婚早育,恋爱不自由也都是被逼出来的。步入现代以后这种情况就好了很多,起码自己的人生大事拥有了选择权。

更新1:

除左呢D种有无 我仲想再详细少少丫!! 可以讲下三从四德,七出之条个D 吾该你地丫~~

参考:imgcldyimg/8/n/HA00782940/o/701108270041013873449560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随时代不同,制度也有所变化。婚姻制度是人类科学上的不同观念而产生的规条,不可作一般史实而论其利弊,在下只能陈述其演变 。望楼主见谅为盼! 演变过程 由“门当户对”开始,西周时禁止贵族跟平民通婚,到了两晋南北朝时期,推行“九品中正制度”,门第等级森严,士族与庶族之间禁止通婚,南朝士族王源嫁女庶族富阳满氏,被弹劾为“惟利是求”,并拟“禁锢终身”。 士族制度在隋唐时逐渐消失,“门当户对”逐渐成为古代婚姻的重要习俗。从封建社会早期的“门当户对”制度演变而来了“良贱不婚”。“良贱不婚”是指在封建等级制度下,某类人的身份或是职业会受到歧视,户籍上被编为“贱籍”,比如娼女、奴婢等,身家清白的良人是不能与“贱籍”人通婚的,否则会受到刑事处罚。古代婚姻制度中的“门当户对”、“良贱不婚”都是指“娶妻”,而非指“纳妾”。纵然是“秦淮八艳”的董小宛貌美如仙,也只能做妾。 制度原则 1但无论怎样变化如古代婚姻制度承认妻的地位,必须经过“六礼” 的程式娶进门的才为妻,所以叫做“娶妻”。纳妾的形式等同于买卖交易。在家庭中,只有妻子与丈夫有相对平等的权利。如丈夫先亡,妻子便要守节。妻子早亡,丈夫在精神上守节。丧妻之后,男子再娶妻,称作“继室”或“续弦”。第一任妻子称作“原配”。墓穴之中的棺木,祠堂之中的牌位,正位只能是丈夫和原配妻子,继室只能居于偏位。 正因在夫权弥漫的封建社会,女人离婚或再嫁是件极其艰难的事,可谓“离婚难,难于上青天!”。究其原因,是古代人近乎变态的贞操观,按照孔老夫子等人的观点,所谓贞节不只是单纯的不失身,还包括不改嫁、丧偶的情况下坚持守寡等等。当时的广大妇女同胞别说提出离婚,就是产生这种想法都是相当可耻的行为,但是男人却可以随时提出离婚,即所谓的“休妻”。所以婚姻对男人来说就如同脸上的青春痘,想挤随时都可以挤,但对女人来说却如同脸上的皱纹,想丢是不可能的。现在人形容被房子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叫房奴,那么古代被婚姻压迫的妇女们就是不折不扣的“婚奴”!所以,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岁月里根本没有离婚这个词,有的只是休妻。 2“三从四德” 更是制度的重要原素,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在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 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出示字体);《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 天官 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未嫁从父”“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 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待续于意见栏 2011-08-30 20:05:06 补充: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 2011-08-30 20:06:08 补充: 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容、言、工,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后是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言语(指与人交谈要会随意附义,能理解别人所言,并知道自己该言与不该言的语句)和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周礼、天官、九嫔》) 2011-08-30 20:06:50 补充: 妇德:就是守节操,“从一而终”,“一女不嫁二夫”,封建时代为女性立的牌坊可以说都是颂其贞节的。妇女一旦失贞,那就非死不足以谢天下了,死后仍不失为“烈女”而传为美谈;倘若失贞后居然还活着,就沦为不齿人类的妖孽了。 妇言:是要求妇女语言美,讲话讲究分寸、得体,不讲粗话。 妇容:是女性的容貌美,“女为悦己者容”,要以端庄娴雅的容貌取悦于丈夫。 妇功:是指劳动,如纺纱、织布、缝纫、刺绣等,妇女也只能在这个范围内显示自己的聪明才智。 2011-08-30 20:07:26 补充: 在封建社会,离婚主要依照“七出”。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即“七出”。依据《大戴礼记•本命》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男子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 2011-08-30 20:08:01 补充: 古代婚姻制度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妻子休弃。《大戴礼》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和离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和离大多是协议休妻,这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的真正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

参考: 中国史科笔记+Michelle & Hugo

古代婚姻 古代婚姻主张盲婚哑嫁,配偶不能由自己(结婚男女双方)选择。配偶的决定人为长辈,多数是结婚者的父母。 古代婚姻的好处 #能尽显长辈的威严,子女会服从他们,突显出长辈的权力。 古代婚姻的坏处 #子女自己的自由被扼杀,不能自由择偶。 #子女被自己的长辈规限,失去自尊。 #子女自己的意愿不被尊重。

参考: ilovescience

古代不管男女结婚都是非常的早,甚至有些十三、四岁就已经结婚了,一般百姓家庭似乎希望能把女儿早点嫁出去,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其实这也都和当时的规定有关,如果国家规定你多少岁必须结婚,不然就增税那你也是没办法,就只能提早嫁人。所以古人的平均结婚年龄也是不大,但也并不说所有人都能结婚,古代也是会有很多单身旺的。

中国古代的早婚现象十分严重,男子在十几岁的时候就结婚了,而女子必须在十三四岁之前就要结婚,甚至有的地方都流行不到十岁的小孩子拜天地,这种现象在晋朝最为明显。

晋朝的贵族都以结婚早而感到自豪的。晋康帝的皇后褚蒜子在13岁的时候便嫁给了他。十三岁,放在今天也才上初中而已。很多古书也都记载了当时早婚的情况,如《孔雀东南飞》中就有一句十七为君妇,这就说明了当时古人的结婚年龄普遍不会超过17岁。而且《河东之水歌》中也有一句十五嫁作卢家妇,说明古代女子结婚的年龄差不多也就是在十四五岁。

在古代某些朝代,为了能够促进早婚早育,甚至出台了一些强制政策来保证,比如在汉朝孝惠帝的时候就曾经规定:女子到了法定年龄还没有结婚的,一律罚款,这里的法定年龄指的是15岁之前,而且如果周围的人都是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出嫁,而你超过法定年龄还没结婚,一般是要遭人非议的,甚至越往后越难找到对象。

在不同的朝代对于女子的结婚年龄也还有着不同的规定的。在唐代女子是十五岁,男子是二十岁,超过这个年龄是要交罚款的。宋朝更早了,在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在15岁的时候就要结婚,女子则是十三岁。而到了朱元璋的时候,则规定男子必须年满16岁,同时女子也要在14岁之前快点出嫁。

在古代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口稀少,古代帝皇们为了增加全国人口,增强国力。所以一旦女子有了生育能力,那就马上选择结婚,来为国家的人口做贡献。还有一个因素是因为古人重男轻女,认为男孩才是传宗接代的。

我们都知道早婚早育对于女性的身体伤害非常大,所以现在很多的女性都选择了晚婚晚育,但是古代的女子却没有选择权,因为那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男子占据主导地位,女性只能算是社会的附属品,没有一点社会地位。

1 古代的结婚程序是什么样的

《五礼通考》曾说,自后齐以来,不管天子庶民,婚礼“一曰纳采,二曰向名,三曰纳吉,四曰纳征,五曰请期,六曰亲迎。”

这就是古代婚礼所分的六个阶段,俗称“六礼”。分述如次: 一、纳采:这是议婚的第一阶段,男方请媒提亲后,女方同意议婚,男方备礼去女家求婚,礼物是雁,雁一律要活的。

为何用雁?雁为候鸟,取象征顺乎阴阳之意,后来又发展了新意,说雁失配偶,终生不再成双,取其忠贞。 二、问名:是求婚后,托媒人请问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准备合婚的仪式。

إ 三、纳吉:是把问名后占卜合婚的好消息再通知女方的仪礼。又叫“订盟”。

这是订婚阶段的主要仪礼。古俗,照例要用雁,作为婚事已定的信物。

后发展到用戒指、首饰、彩绸、礼饼、礼香烛、甚至羊猪等,故又称送定或定聘。 四、纳征:是订盟后,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是成婚阶段的仪礼。

这项成婚礼又俗称完聘或大聘、过大礼等。后来,这项仪式还采取了回礼的做法,将聘礼中食品的一部或全部退还;或受聘后,将女家赠男方的衣帽鞋袜作为回礼。

聘礼的多少及物品名称多取吉祥如意的含意,数目取双忌单。 五、请期:送完聘礼后,选择结婚日期, 备礼到女家,征得同意时的仪式。

古俗照例用雁,礼品一般从简,请期礼往往和过聘礼结合起来,随过大礼同时决定婚期。 六、亲迎:就是新婿亲往女家迎聚的仪式。

这项仪礼往往被看做婚礼的主要程序,而前五项则当成议婚、订婚等过渡性礼仪。这些形式中有一部分出于社交关系的需要,如女家的“添妆”,到男家时的“开揖”、“闹洞房”等,都是确立社会关系的仪礼。

纯属亲迎部分的仪式,一般用花轿,分双顶或单顶,扶亲妇上轿的“送亲嫂”,陪新郎至女家接人的“迎亲客”,都各有要求,起轿、回车马、迎轿、下轿、祭拜天地、行合欢礼、入洞房……每一过程又都有几种到十几种形式,大多表示祝吉驱邪。亲迎的季节,一般选在春天,州以农立,适逢农闲,丰收为是,正好婚配。

婚嫁“六礼”过后,进入过渡期,新妇回娘家的“归宁”,一直到新妇进入育产期,第二代再行诞生礼。从此,婚礼只作为一种家庆纪念日,按周年庆贺(满一个“花甲”举行隆重庆贺仪式,叫办重婚酒),年年值庆,直至终年。

在国外,结婚二十五年做银婚礼。结婚五十年做金婚礼。

这些都是婚礼的追忆仪式了 。

2 古代结婚要登记吗

中国古代把婚礼过程分为六个阶段,古称“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即男家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若女家同意议婚,则男家正式向女家求婚,正式求婚时须携活雁为礼,使人纳其采择之意。《仪礼·士昏礼》中说:“昏礼下达,纳采用雁。”

问名是男家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姓名和八字,以准备合婚。《仪礼·士昏礼》中记载:“宾执雁,请问名。”问名的文辞大多是:“某既受命,将加诸卜,敢请女为谁氏。”若女方同意,则授礼;男家即通过占卜测定吉凶。如果男女八字相合,则进行下一步。

纳吉,即把占卜合婚的好消息告知女方,也是以雁为礼——后世则多以金银首饰等物为礼。相当于现在的定婚,俗称送定、过定、定聘。

纳征,即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又称纳币、大聘、过大礼等。古代纳征多以鸟兽为礼,上古时聘礼须用全鹿,后世简代以鹿皮。崔駰的《婚礼文》中记载:“委禽奠雁,配以鹿皮。”《诗经·召南·野有死麋》中说:“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写的就是用野鹿向女孩子求婚的事。因为古代纳聘多执雁为礼,故送聘礼又叫“委禽”。当然,古代纳征也并非全用鸟兽为礼,象《卫风·氓》中所说的“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就是以布为聘礼的例子。后来,纳征的礼仪越演越繁,成为六礼中礼仪最繁琐的过程之一。

请期,即男家择定结婚日期后,备礼去女家,请求同意结婚的日期。现在民间俗称“提日子”、“送日头”。

亲迎,即迎娶新娘。其方式、礼节各不相同,但一般是男子亲往女家迎亲。回到男家后,新郎、新娘共鼎而食,再将一瓠瓜剖为两半,夫妇各执其一,斟酒而饮,谓之“合卺”——此即后世交杯酒的源起。这一过程,是婚俗文化中最富民俗色彩的事象之一。

古代富家子女结婚,一般都严格遵循六礼的步骤,而普通人家结婚则大多从简。齐鲁之地是古代的文明礼仪之邦,但也并不拘泥于六礼。齐俗不亲迎——现在山东临朐一带还是如此,。《诗经·齐风·著》篇谓:

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

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

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琼英乎而。

诗中所谓的“著”,指大门与屏之间的空地;庭,则指门内、堂前之地;堂,则为室前之厅。结婚时,男子只等在这三个地方,正说明了齐俗不亲迎的婚俗。

后世的婚礼大致沿袭了古代六礼的过程,只是有繁有简,略有差异而已。然不管风俗如何不同,大致都有一个比较统一的步骤:一说亲,二定亲,三迎亲,四成亲——个别婚姻还会有第五个步骤,即退亲。

3 古代人结婚用不用办理结婚证

好像有婚书

婚书在早年间为手写,多用红纸墨书,其中包括求婚帖、订婚单和结婚单,上面书写着男女双方的生辰,介绍人、主婚人、订婚人、结婚人以及祖父母的名字甚至曾祖父、曾祖母的名字等等。1912年以后,婚书多改用油墨印刷,婚书的质地除了有宣纸以外,还有硬本、绢面、毛边纸等等,有的还涂有金粉。绘制的纹饰出现了龙凤呈祥,鸳鸯戏水等吉祥图案。有的还贴有如今价值不菲的印花税票。特别是在195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废除了包办婚姻,这一时期的婚书中出现了婚姻法的相关条款,新郎新娘的名字也头一次并列在了一起。

最早起源于清代。

婚书是婚姻当事人持有并作为证据的最直接、最原始的材料,它为我们展现的婚姻各方之间、婚姻各方与社会道德以及国家法律之间的真实关系,是我们在其他任何史料中难以具体地和系统地领悟到的。从现有资料显示,民间婚书最早起源于唐代。早期的婚书在行文中不乏套语虚词,及至清代这种情况越来越趋简化了,尤其是契约式婚书,往往一开始就直入正题,显示人们对于婚姻从注重形式向更重实质的转变。随着社会生活的日趋复杂化,婚姻关系中也出版现了许多以往不见或少见的现象,凸显了清代婚姻关系中“利”的因素不断膨胀、妇女地位随之低下化的特点。清代婚书种类繁多且真伪羼杂,但从历史的纵向观察,婚书的主要内容与形式还是基本不变的。

4 古代结婚要进行婚姻登记吗

合婚得到吉相后,就要派人把结果告诉对方,并继续婚礼的步骤。

这也就是纳吉的主体内容。这一仪注唐代叫做“报婚书”;宋代叫做“过细帖”;晚近则称“定亲”、“换贴”、“小定”,也就是现代所说的“订婚”。

纳吉以后,婚姻关系确定,双方交换的帖子类似于后世的结婚证书。 定聘 定及定议,聘又称小聘,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定婚礼。

定聘时必须用一种大帖,故乡人称定定日为回大帖或者是压大帖。帖之外又有聘书,俗称婚书。

婚书在早年间为手写,多用红纸墨书,其中包括求婚帖、订婚单和结婚单,上面书写着男女双方的生辰,介绍人、主婚人、订婚人、结婚人以及祖父母的名字甚至曾祖父、曾祖母的名字等等。1912年以后,婚书多改用油墨印刷,婚书的质地除了有宣纸以外,还有硬本、绢面、毛边纸等等,有的还涂有金粉。

绘制的纹饰出现了龙凤呈祥,鸳鸯戏水等吉祥图案。有的还贴有如今价值不菲的印花税票。

特别是在195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废除了包办婚姻,这一时期的婚书中出现了婚姻法的相关条款,新郎新娘的名字也头一次并列在了一起。

5 古代结婚证是怎么拿的呢

有关 结婚证的说法:

合婚得到吉相后,就要派人把结果告诉对方,并继续婚礼的步骤。这也就是纳吉的主体内容。这一仪注唐代叫做“报婚书”;宋代叫做“过细帖”;晚近则称“定亲”、“换贴”、“小定”,也就是现代所说的“订婚”。

纳吉以后,婚姻关系确定,双方交换的帖子类似于后世的结婚证书。

定聘 定及定议,聘又称小聘,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定婚礼。定聘时必须用一种大帖,故乡人称定定日为回大帖或者是压大帖。帖之外又有聘书,俗称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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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婚说白了就是让人看生辰八字是否般配。

6 古代人结婚用不用办理结婚证

好像有婚书婚书在早年间为手写,多用红纸墨书,其中包括求婚帖、订婚单和结婚单,上面书写着男女双方的生辰,介绍人、主婚人、订婚人、结婚人以及祖父母的名字甚至曾祖父、曾祖母的名字等等。

1912年以后,婚书多改用油墨印刷,婚书的质地除了有宣纸以外,还有硬本、绢面、毛边纸等等,有的还涂有金粉。绘制的纹饰出现了龙凤呈祥,鸳鸯戏水等吉祥图案。

有的还贴有如今价值不菲的印花税票。特别是在195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废除了包办婚姻,这一时期的婚书中出现了婚姻法的相关条款,新郎新娘的名字也头一次并列在了一起。

最早起源于清代。 婚书是婚姻当事人持有并作为证据的最直接、最原始的材料,它为我们展现的婚姻各方之间、婚姻各方与社会道德以及国家法律之间的真实关系,是我们在其他任何史料中难以具体地和系统地领悟到的。

从现有资料显示,民间婚书最早起源于唐代。早期的婚书在行文中不乏套语虚词,及至清代这种情况越来越趋简化了,尤其是契约式婚书,往往一开始就直入正题,显示人们对于婚姻从注重形式向更重实质的转变。

随着社会生活的日趋复杂化,婚姻关系中也出版现了许多以往不见或少见的现象,凸显了清代婚姻关系中“利”的因素不断膨胀、妇女地位随之低下化的特点。清代婚书种类繁多且真伪羼杂,但从历史的纵向观察,婚书的主要内容与形式还是基本不变的。

7 在古代什么样子算才算结婚

古代人结婚并不只是如电视里拜拜天地,洞房花烛就完了他们还应当去官府管理户籍的部门(户籍司?)去登记,获得法律上的承认,那才算真正的夫妻但是古代的户籍制度并不完善,人们的法律观念也很低;而且很少有绝对的太平日子, 也无力顾及结婚结婚登记这等"吃力不讨好"的活,所以野鸳鸯也无法避免,只要得到邻里,亲戚朋友的承认就好当然像一些外地的寡妇,拿到本地来照样当成黄花闺女,不到洞房谁知道啊~洞完房了,谁好意思说破啊~(不需要去查史书,电视剧里经常有类似情节)还有点十分重要得就是古代普通官员的俸禄是很少的(北魏孝文帝改革前官员甚至没有俸禄),需要自己从官司啊什么的里面向当事人索要"经费"才可维持,所以说,普通百姓最好不找官府帮忙,因为一挨着官府,你就要多多少少的掏钱结婚登记是一样啊,反正不是必须要去登记,何苦去花这冤枉钱呢???佟湘玉的老公是横山掌门,属于上流社会的名人,是公众人物,佟湘玉和他虽无夫妻之实却已有夫妻之名,所以她不可能隐瞒她的新娘(后来的寡妇)身份,只好认了即使说要登记,还不是莫掌门一句话的事,根本不需要新娘子去何况,这是情景喜剧,当年宁财神一天写一集,粗糙点是自然,也不要太为难他了。

现代人晚结婚的原因是多样的,一方面是生活学习压力的重担有时会让人忘记寻找伴侣。一方面是快节奏的生活要求每个人都奋力向前,更是基于法律的要求,结婚一事相应的就会向后推移。

那么古代人是否也存在晚婚的说法呢?一般来说是不存在的,很多现在的农村地区习惯十几岁就安排女孩出嫁,在古代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百姓还是贵族,在十几岁时基本都会经历结婚的过程。

这是因为古代人均寿命不高,达到五十岁已经算是高寿,类比一下十五岁的时候结婚也就不奇怪了。

但在仍是有人晚结婚,甚至一直不结婚的。一类是职业上的歧视,现在的入殓师都很难找到伴侣,古代的刽子手更是如此,没有女子会选择做他的妻子。虽然这行业来钱很多但往往只有师徒而无父子的传承,也就没可能出现法国十七世纪那样著名的刽子手家族的事迹了。

也会有出不起聘礼的情况,聘礼是很重要的约束与考核男方家庭实力的工具。周礼要求男方准备玄缥两色的束帛五匹(一说玄三绒二)、鹿皮一张。周礼要求,帛和鹿皮必须已经加工,可直接用以制作衣物。周制婚礼的聘礼取其象征意义,不像后世那样看重经济价值。但是很多赤贫之家还是难以做到,只能打光棍了。

最后的就是一些家族的条例,例如“岳秦不通婚”这样的基于家仇的,同姓不通婚这样基于生物学常识的,也会导致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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