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一小伙迎亲遭拒,在遵义当地结婚有什么习俗?

遵义一小伙迎亲遭拒,在遵义当地结婚有什么习俗?,第1张

贵州遵义结婚,其实当地并没有太复杂的风俗,就是要求在迎亲的时候,希望男方给女方买一套新的衣服。

最近发生了一件相当奇葩的事情,说的是在贵州遵义。有一名小伙在迎亲的时候,因为自己购买的内衣太小,所以导致了女方家庭临时悔婚,所以本来是一场好的婚礼却被变成了一场家庭联谊会。其实我个人的看法是:这个女方家庭和男方家庭彼此都没有错误,真正错误的还是两个家庭彼此都不愿意妥协。

一、其实结婚本来就是要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来迎亲:

其实在我们这些陌生人看来,这个事情其实是很简单的。因为既然是要结婚,那么做到尊重对方家庭的习俗其实也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二、不为人知的事情真相:

女方家庭有这样的要求其实也很正常,但是这个事情真的是我们所看到的这样吗?在这个事情被爆出来之后,几乎所有的网友都在劝说这个男方,说他幸好没有娶这个女孩子。要不然他就吃亏了,在后面的事情当中我们却看到了另外一面。就是这个男子在得知需要购买衣服的时候也没有问清楚需要多大的尺寸,就连女方的母亲给男方打电话。这个男方因为不高兴也没有接,态度也不好。请问这个真的是一个孝敬长辈的举动吗?很显然这个男方并没有做到。

说到底,我认为还是这两个年轻人不够爱。如果真的足够爱,那么这个男方怎么可能不把自己未过门的妻子放在心上,就连她需要多大的衣服都不清楚。而对于女方来说,规则都是变化的,如果她真的深爱男方,就算没有买到合适的衣服,那又怎么样?日子还是两个人的啊,所以看出其实两个人终究还是不够爱……

布依族的婚礼

婚姻实行自主婚。接亲时要对歌,俗称对姐妹歌。新娘到男方家的当天晚上,要举行唱荷包歌和要荷包的活动,有“一夜荷包一夜歌”的说法。传统节日有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吃新节、七月半等。

“三月三”是布依族的传统盛大节日,农历三月初三稻耕开始,要祭山神、土地神和祖先神及稻米魂,制作五色花糯米饭供奉;黔西南州一带,男女青年要聚集在“查白歌场”玩山对歌,参加者达数千至上万人。很多未婚男女青年通过吹木叶、对歌,相识、相爱、订终身。

解放前,布依族存在一夫多妻的个别现象。同姓可通婚,但同姓且同宗的严禁通婚。也有“姑舅表婚”和兄终弟及的转房制习俗。解放后,像大多数民族一样,废除了一夫多妻制。

布依族崇尚自由恋爱,男女青年婚前恋爱自由,各地未婚的男女青年都喜欢借助年庆节俗、赶集和集体聚会的时机,以三、五人到七、八人自由组合的方式,通过谈天说笑和唱歌对调,倾诉或表达彼此的感情。

当一个男子看上某一个姑娘时,按照传统,必须找第三者做伴,有的则由自己的姐嫂出面介绍。如女方有此意思,即可单独相约到幽静处进一步对唱山歌,表达情,直到双方互赠信物,就表明他俩已盟誓终身了。

订婚时,由男方父母托媒去女家,并送一定的酒、肉、耙耙一类的礼品(在礼品中必不可少的是粑粑,如果非传统节日而见到布依族民家“打粑粑”,则说明此家人正筹备喜事准备迎娶女方了)。如对方同意,第二次媒人则要将男女双方的“八字”互为“效验”,只要“八字”相符,则可择定结婚日期。

这一带地区送彩礼的数额,特别讲究“六”或“双”数,据说是取“六”即禄的谐音,以表示婚后双双有禄必有福之意。结婚时,新郎不迎亲,只请几个相好的男女青年代为相迎。新娘一般都是撑伞步行至男家,个别也有骑马、坐花轿的。

结婚当天新婚夫妇不同房,次日即返娘家。聚居区一带的布依族仍保有“不落夫家”或称为“坐家”的习俗。有的要两三年甚至五六年后才长住夫家。杂居区的布依族已大部分革除这一风俗。

贵州都匀的布依族在闹新房中,有个“唱荷包”的习俗。一般先唱“荷包歌”,二人一对,一个唱,一个帮腔。必须唱满12首“荷包歌”才能得到一个荷包。荷包里一般装着白果花生等物,取意早生贵子,由女方家的“送亲婆”带来。

扩展资料:

布依族的历史

布依族是云贵高原东南部的土著居民,早在石器时代就在这里劳动生息。布依族与古代的“僚”、“百越”、“百濮”有渊源关系。唐代史称“西南蛮”,宋元以后称“蕃”、“仲家蛮”,明、清称“仲蛮”,新中国成立后,才称为布依族。

布依族与壮族有同源的关系,都是古代百越的一支。壮族主要生活在广西,布依主要生活在贵州。如今布依族人还保留着一些古代越人的风俗习惯,如居住干栏式房屋、敲击铜鼓等。也有人认为,西汉时的夜郎国,与今布依族有渊源关系。

部分布依族人自称为“布依”、“布越”,部分布依族人自称为“布依”、“布曼”,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本民族的共同自称,统一用“布依”作为民族名称。

布依族人民自宋代起,历朝都有反抗封建统治阶级剥削压迫的农民起义斗争,在近代史上,又进行过反对外国教会,反抗日本帝国主义及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是一个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民族。

参考资料:

_布依族

婚姻并不是儿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段婚姻的组成,需要两个相爱的人,还需要相同的价值观跟认知,不然走到一起也会分开。结婚很简单,但是婚后的生活却不简单,所以结婚前了解清楚对方是很有必要的。贵州一名小伙子在结婚当天,因为新娘子不肯上车,最终婚礼变成了新年聚会。原来当地有结婚前男方给女方买衣服的习俗,包括女方的内衣,但是这名小伙子买的内衣却不适合新娘子,最后造成新娘不肯上婚车。闹出这样的事双方也各有理由,婚前的感情基础在此时就显得特别重要,接受一段婚姻也意味着接受对方的家人。

一、双方是否有感情基础。

这件事不管是谁对谁错,但凡是感情好的小俩口,事情也不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女方让一步,只是一套结婚的内衣,穿旧的内衣也一样能结婚; 男方让一步,在结婚前给女方再买一套就是了。更不必因为这点小事,让婚礼进行不下去,最后两方下不来台。

二、自己能否融入对方的家庭。

根据女方家人的解释,女子并不只是因为男方内衣不合身才不肯嫁的。女方在结婚的前几天就发现内衣不合适,想让男方退换,却被男方拒绝。女方也因为男方家人的态度不想嫁。结婚并不是嫁给一个人,而是嫁给一个家庭,所以在婚前应该了解好对方的家人,确认自己能否融入。

三、从小事可以看出对方的态度。

结婚是大事,但是从婚礼上的一些小细节却能反应很多问题。比如女方发现内衣不合身,要求男方拿回去退。男方家人却是无所谓的态度,还没有结婚就用这种态度对待女方,结婚以后的生活可想而知,女方拒绝是对的,总比婚后再后悔要强。

  布依族婚俗资料整理与简介

  [内容提要] 布依族历史悠久,名称繁多,古代称“濮”或“僚”、“都匀蛮”,以后各代有“西南蛮”、“蕃”、“仲家蛮”、“八番”、“仲苗”、“青仲”、“仲家”、“水户”、“仲蛮”等称谓,新中国成立后,统称布依族。 本文试图从研究报告、专著、期刊、学位论文、论文集等方面简单介绍近代以来我国学者们对布依族婚姻研究的状况。

  [关键词] 布依族; 婚姻; 专著; 期刊; 研究报告

  布依族早在上古就生活在今贵州地区,是云贵高原东南部的原驻民。其历史悠久,名称繁多,古代称“濮”或“僚”、“都匀蛮”;唐代史称“西南蛮”,宋元以后称“蕃”、“仲家蛮”;元、明、清称“八番”、“仲苗”、“青仲”、“仲家”、“水户”、“仲蛮”,新中国成立后,统称布依族。布依族与壮族同源,由古代的“僚”、“百越”、“百濮”等部族演变而来。近几十年的时间,国内学者对布依族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专著、期刊、学位论文的出版层出不穷,如黄义仁先生的《布依族史》贵州民族出版社出版、《布依族宗教信仰与文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布依族简史》、《布依学研究》、蒋英的《布依族铜鼓文化》、吴文定的《布依族服饰与地理环境》、《论布依古歌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等,与此同时,婚姻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下面将简单介绍一下布依族婚姻方面的资料,回顾学者们的艰苦历程一:

  研究报告

  布依族主要聚集有贵州地区,所以对布依族的研究也就自然的以贵州为中心,贵州省对其研究出来的成果是最多的。如伍文义先生的“平塘县上莫乡布依族社会历史及婚姻丧葬”,文章中的第二部分婚姻习俗就论述了布依族婚姻[1];“镇宁扁担山布依族婚姻调查报告”[2] 此篇从民族学、社会学角度对扁担山布依族婚姻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研究其性质以及它对布依族社会发展的影响,讲述了一对青年男女要确立婚姻必须经历“请布社”、“卡介”、“得娟”、“艾把”、“得把”等过程,此外,还对榔梢习俗作了一些讲述;“水城特区猴场、红岩民族乡婚俗与节日礼仪调查报告”的第一点谈论婚姻[3];雷广正的“平塘县掌布乡布依族社会历史调查报告”其中的第十五小点—婚姻、丧葬[4];赵崇南的“望谟县乐康乡布依族生活习俗调查”,文章中的第四小点论述了姓氏、婚姻、家庭[5];唐合亮的“三都县周覃镇布依族生活习俗”的第六点谈论了婚姻制度、家庭、家族[6],给我们介绍了完成一桩婚事大致有如下过程,即提亲、吃开口饭、订婚、讨八字、送报、结婚;“惠水县羡塘乡民族婚俗与家庭状况调查”的第二点就说到婚姻制度[7];邹晓辛的“长顺县广顺区苗族布依族习俗调查”[8]。

  二:专著

  光写婚姻的专著较少,但在其它专著中写关于布依族婚姻的资料却很多,诸如;邹绍志编著的《中华奇婚异俗》第371---382 民族出版社出版 2001年9月,其中有“追打‘鲍鼓’”和“吹木叶、送花包”等到文章,所谓追打“鲍鼓”就是指追打男方到女方接新娘的人。追打“鲍鼓”是一种极有特色的婚俗事像,在举行婚礼之前,男方要请两个小伙子和一个姑娘去接新娘,称之为“鲍鼓”和“娅鼓”(即伴郎和伴娘);此外还有李朝龙和李廷兰编的《贵州少数民族风情录》中的婚俗篇, 贵州教育出版社 1995年8月;布依族简史编写组的《布依族简史》中的“婚姻、节日、丧葬”, 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160-162;黄义仁,韦廉舟的《布依族民俗志》 贵州人民出版社,198541-42;

  王伟,李登福,陈秀英的《布依族》 民族出版社,199165-69;黄义仁的《布依族史》 贵州民族出版社,1999278-280; 马之骕的《中国的婚俗》 岳麓书社,19882;“中国各民族不落夫家婚俗的比较研究 ”[9];王伟、李登福、陈秀英合著的《布依族》中的“婚姻家庭” 民族出版社 1996年8月;赵叶等合著的《少数民族的风情》中的“布依族的跳月择婚”和“布依族的浪漫婚俗”,后一篇介绍了甩糠包、唱浪哨、送蔗糖、抢硬币等婚俗,中国旅游出版社 2006年1月等等;

  三:期刊

  布依族婚姻的期刊资料可以说较其它方面资料更丰富一些,开国前后不久的有陈国钧的“北盘江夷人的婚俗”[10] 发表在贵州苗夷社会研究312页 ,陈赤子的“北盘江夷人(仲家)婚俗”[11] 社会研究53期;“仲家婚俗”[12] 新贵州概观388页;赤子的“夷人婚俗”[13] 新贵州概观390页;冯深的“‘不落夫家’—一种日趋没落的民族婚姻习俗”[14] 光明日报1957年4月26日3版;范宏贵的“‘谈谈坐家’和‘不落夫家’”[15] 史学月刊1959年12期;汛河的“出嫁歌(哭婚调)”[16] 山花1962年11期和“布依族的婚俗” 贵州文史从刊1981年3期;莫俊卿的“布依族‘戴假壳’习俗” 民族文学1980年9期和“扁担山布依族的‘戴假壳’风俗——论母权制和父权制的斗争”[17] 贵州民族研究1981年1期;龚佩华和史继忠合写的“布依族婚俗分析”[18] 贵州民族研究1981年3期;亚光的“布依人的婚礼”[19] 山花1982年5期;马启忠的“布依族婚姻习惯的调查”贵州民族研究1982年3期等。此外,近几年发表在期刊上的文章也数不胜数,如吴文定的“布依族婚姻礼仪”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02年05期;何岭的“布依族婚礼八仙乐整体性量化分析—以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布央’八仙乐为考察案例”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 2005年04期;张明仙的“文化视野中的罗平布依族当代婚姻变迁—以云南省罗平县鲁布革乡木纳村婚姻状况调查为例” 曲靖师范学院学报05年05期 ;刘洁的“布依族妇女婚姻状况改变的意义”和“论布依族妇女婚姻状况的变化及其原因” 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 分别为2005年02期和2004年03期;张明仙的“罗平布依族婚恋歌谣与婚俗” 曲靖师范学院学报 , 2002年04期;肖毓的“布依族妇女的婚恋观” 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03期等等。

  四:论文集

  论文集资料也有不少,诸如:严汝娴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婚姻家庭》 其中西南地区篇里收集的陈秀英的“布依族”;《少数民族民俗资料》(下册)第53---62页,其中收集了韦廉舟的“布依族的婚嫁礼仪”、罗竹香的“布依族的要荷包”和莫俊卿的“布依族戴‘假壳’习俗”三篇文章;欧阳若修和韦向学编的《中国婚俗集锦》 第117---133页 漓江出版社 1986年11月,其中收集了黄震尧先生的“布依族的婚姻习俗”、陈克进的“布依族的‘浪哨’和婚礼”、郑秩威的布依族的‘跳月’、冯俊科和“布依族的‘不落夫家’婚俗”和何彩孝的“匆匆离去的新娘”五篇;刘柯编的《贵州少数民族风情》 云南出版社 其中收集了“布依族婚俗”和“罗甸布依族的婚礼”两篇文章等等。

  五:学位论文

  岑勇的“浅析兴仁县鹧鸪园村布依族婚姻习俗” 贵州民族学院民放文化学院民语班02001级;此文谈论了布依族婚姻,经历过封建包办、向自由选择的演变过程,自由选择的一桩完整婚事,一般要经过择偶、提亲、订亲、结婚四个程序,每个程序礼仪丰富多彩,其中存在着一些落后的礼仪,导致婚姻的悲剧。罗恩艳的“贵州黔西南州布依族婚姻习惯法研究” 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

  六:汇编

  汇编的资料相对要少一点,主要有“民族志资料汇编” 贵州省志民族志编委会 和“贵州省布依族婚姻资料索(汇)编” 中国科学院贵州分院民族研究所 1963年3 月19页。前者收集了马启忠、杨若芝的“布依族婚住薄⑽馑承摹白显撇家雷濉薄⒗坠阏摹肮笱羰形诘鼻卤す绮家雷迳缁岬鞑椤比辔恼隆:笳哐芯康淖柿峡梢运凳茄芯坎家雷寤橐鲎钣腥ㄍ缘淖柿希酉吕春臀蚁爰蛞亟樯芤幌隆\

  此篇文章分十点论述,第一,写择偶——婚姻的限制。布依族青年男女婚姻的缔结,一般是父母包办的,但由父母之命缔结的婚姻,并不是毫无约束的,由于种种历史、社会的原因,还受到一些封建关系、传统习俗和迷信禁忌的限制。如同宗不婚、要八字相容、亲上加亲、女大于男、门当户对、民族间的限制等。二,订婚。其中讲了些订婚的约束力、财礼等内容。三,结婚。其间论述了镇宁地区、北盘江流域、安顺地区、贵阳地区、龙里贵定地区、兴仁地区等结婚形式。四,“坐家”和戴“假壳”。坐家:妇女结婚后不常住夫家的风俗叫坐家。戴“假壳”:在男家需要新妇来家长住时,还得经过一次戴“假壳”手续,假壳是一种形似畚箕的女帽,以竹笋壳为架用青布包扎制成。,五,赶表。布依族青年男女常利用各种机会公开或半公开的追求异性,对唱情歌,倾吐爱慕之情,这被称为“赶表”,有的地方又叫“闹门墙”、“玩表” 、“扬哨”等。六,逃婚与抢亲。七,离婚。八,再醮与续弦。再醮:寡妇可再嫁。续弦:中年与青年男子丧偶,都可以续找对象。九,纳妾。主要是在解放前。十,入赘。即招婿。

  布依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同宗不婚,不同辈分者不能通婚。解放前,布依族一般不与外族通婚,布依族家庭中父亲具有绝对权力。布依族青年男女一般在赶场中物色意中人,如果互相满意就上山对歌,布依族称之为“浪哨”,“浪哨”是会朋友的意思。这个社交活动不只限于未婚男女,巳婚者也可参加。参加“浪哨”活动,对未婚者来说是初恋,对“巳婚”青年来说,如果他(她)对父母包办的婚事满意,那只是来炫耀唱歌的才能,反之,则表示对包办婚姻的反抗。“浪哨”中除唱情歌外,还唱苦歌、告状歌和逃婚歌等。过去有的青年男女对歌多年,情投意合,于是双双逃离家乡去远处安家,有的逃不出封建制度的罗网,便双双以死殉情。 布依族结亲过程颇为讲究,一般要经过“择偶”、“订婚”、“要八字”、“结婚”四个环节。布依族青年男女,不论是自由择偶还是经媒人说合,缔结婚姻必须举行订婚仪式,一门亲事一经谈定,男方家马上择定日期邀请二三人携带礼物去女方家举行订婚仪式,称为“吃订亲酒”。解放前,布依族有过“不落夫家”和“戴假壳”的习俗,即新娘在婚后,回娘家长住,有的住一两年或三五年,有的长达十几年。每年在农忙时节,回到夫家。如此往返,直到妻子怀孕,或长大成年,之后才到夫家定居下来。“戴假壳”是丈夫为了及早结束女方“不落夫家”生活的一种方法,如果妻子被戴上了假壳,即可到夫家定居。

  参考书目:

  [1][4]贵州民族调查(之二)贵州省民族研究所,1984年10月

  [2] 贵州民族调查(之三)贵州省民族研究所,1985年10月

  [5][6] 贵州民族调查(之四)贵州省民族研究所 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1986年8月

  [3][7] [8]贵州民族调查(之五)贵州省民族研究所

  [9] 王承权民族研究,1993 年6月,P 40-51

  [10—19]贾忠匀布依族研究资料目录 学苑出版社,198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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