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婚一个月就有离婚的念头,这正常吗?

刚结婚一个月就有离婚的念头,这正常吗?,第1张

所有有理智有思维的人都有担心自己的婚姻失败的那一天。所以说你看现在的年轻人只要是结婚很看重的就是房子写的是谁名儿。很看重的就是对方的财产是不是能有自己的一半,这都是为将来如果真的离婚了以后,而采取的一种自保的方式,其实这就是每个人都有一种小心翼翼对待婚姻的那种态度。

比喻,个人卫生,在外面喝大酒,不做家务,不爱洗脚,不爱刷牙,不管孩子,不关心妻子等等。这些毛病一件件,日积月累,慢慢的暴发第一次吵架,有了第一次吵架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再以后就会后悔,我干嘛要结婚呢?再以后可能会出现离婚的念头。这都很正常。

这个时候两个人都需要冷很多的夫妻婚后感情与日俱增,每个家庭都有些琐事,特别是有小孩之后,倍感烦人。事情繁多之后,容易焦虑,较难顾忌不到身边人的感受,常常给夫妻双方一种,她没以前爱我了的感觉,于是离婚的念头犹然而升。两情相悦,恩爱有加,爱情之花长盛不衰。究其根源是夫妻之间相敬如宾,追求平淡恬然的生活。

你在家照顾孩子,老公在外挣钱,各有各的难处,你希望老公理解你一天带孩子做家务的心累,老公希望老婆理解工作的不易和心酸,生活之累,本没有对错,位置不同,角度不同?嫁了一个他们不是太满意的家庭。(爸爸妈妈对老公挺满意的,只是不太喜欢我婆婆。)但是,后来他们还是妥协了,只是告诉我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到我小儿子两岁时,孩子爷奶开始捣乱,我过的很顺心,他俩老不欢喜,最后导致我第二次提出离婚,差点就办成功了,可惜或许这是命里的婚姻,我的丈夫有父母,有兄弟姐姐,我就喜欢这样团团圆圆的一家。虽然当初有我意想不到的冲突,但是有了困难,还是兄弟姐妹帮忙。大队来调节没离成,但叫我搬了地方。

女人对男人说,就算咱们俩以后结了婚,也还是会离婚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个女人就是在变相的拒绝男人。如果对男人有意的话,他不会说出这样令人伤心的话,只有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你,并且把态度表现的非常坚决的人,才会用这样决绝的语气和话语来拒绝别人。我觉得男人最好还是选择放手吧。否则两个人都不会快乐,既然明明知道结局是悲剧,为什么还要强求呢?这样除了两败俱伤的结局,还能留下什么呢?女人可能就是很清楚的明白这一点,所以说出这样的话,让男人知难而退。有些时候,理智的看待一段感情才是最明智的选择。千万不要觉得可以为了爱,什么都不在乎!那是你还没有体会过失去的滋味。既然明明知道以后会失去,那倒不如一开始就不曾拥有过!

结婚没多久就想要离婚的人,我觉得是把婚姻当儿戏。结婚不是请客吃饭,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一旦作出选择之后再想要改变,将会影响一生。所以在结婚之前一定要深思熟虑,现在有很多年轻人喜欢裸婚,表面上看起来这是一种对自由的追求,其实是一种愚昧无知,在结婚之前一定要做到彼此了解,这样在结婚之后才会相处的更加融洽,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麻烦。

中国现在离婚率越来越高,有很多人归咎于这个社会变了,其实是我们自己变了,我们变得更加浮躁,遇到一个对你关心的人,就立即选择结婚,结婚之后双方的本性就暴露出来,我们需要好好的去观察一个人,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深思熟虑,在认清对方的脾气和性格之后,觉得可以接受,然后再进行谈婚论嫁,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

不要把结婚当儿戏,有很多人认为不喜欢就离婚,反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思想,结婚是对另一方的一个承诺,也是双方爱情的结晶,所以结婚之前一定要慎重,结婚之后一定要互相珍重,爱情其实很简单,一年四季一日三餐两个人一起去面对生活中的磕磕绊绊,一起去应对生老病死。

在婚姻中产生矛盾是非常正常的情况,但是不要因为这些矛盾就想要离婚,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完全合适的人,大家都只是在互相的协调和改变,在刚刚相处的时候总会是矛盾重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就会互相适应,感情也会变得更加深刻,所以不要因为生活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来影响双方的感情,遇到问题做到彼此理解和尊重,共同维系这份来之不易的婚姻。

结婚容易,离婚难,有了孩子离婚更难。

情投意合可以结婚,门当户对可以结婚,搭伴过日子也可以结婚,不管你抱有什么想法踏入婚姻,结婚只需要兜里揣上九块钱,手里拿上户口本,踏入民政局的门槛。但离婚,却有太多太多需要考虑的因素了。

有很多夫妻名存实亡,他们为什么不选择离婚,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孩子

我身边有太多的夫妻感情不合,但出于对孩子的保护,选择继续婚姻。

不少夫妻面对离婚时,首先考虑的是,孩子怎么办对于孩子,亲身父母有太多的担心与不舍。

孩子跟谁生活继父(继母)会不会苛待孩子父母的离异会不会造成孩子心灵上的伤害会不会影响孩子学习会不会影响孩子成长离婚以后,能不能提供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孩子会不会心生怨恨

太多问题需要考量,出于孩子的原因,很多夫妻选择忍耐,维持婚姻关系。

二、再婚问题

一部分夫妻担心离婚后的再婚问题。由于一段关系的不完美,往往会给夫妻双方带来心理伤害,导致对两性关系产生不信任感。面对离婚时,他们会考虑离婚后该怎么办我能不能保证一定能找到比现任更合适的伴侣再婚后若生活不如现在又该如何是好对未来的不确定使他们却步,继而放弃离婚的打算。

三、财产纠纷

结婚,是双方财产的汇合,离婚,是财产的再分配。有分配就可能产生分配不均,有分配不均,就会有矛盾。因此,财产纠纷也是阻碍夫妻离婚的一个因素。

四、舆论压力

在很多地区,对于离异男女还存有偏见,父母压力、亲戚压力、社会压力使一些夫妻不得不继续维持没有爱的婚姻。

五、看淡爱情

一、安全感缺乏

有一种类型的女人,可能童年不幸,小时候父母不疼奶奶不爱的,成长经历也很坎坷,导致她们对安全感的需求特别强烈。

她们需要将老公的一举一动纳入到自己的掌控之中,当老公的言行举止不在她的控制范围内时,她们就会很焦虑,反应特别大。

比如小倩,她对牙膏从头挤还是从尾挤这种小事都要吵,更别谈包容伴侣的其他缺点了。

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总是渴望伴侣像亲爹一样宠爱自己,又妄想伴侣像亲儿子一样顺从自己。可伴侣毕竟不是爸爸,也不是儿子。

她们从小就没被很好地对待过,她们不知道除了“控制”之外,还有什么方法能够获得“安全感”,所以她们只能通过不断说离婚,来确定“老公怎么样都不会离开我”,从而确定这段婚姻是安全的

二、不想示弱

有个女读者发过这样的消息给我:我做不到像其他女人一样撒娇示弱,我觉得在老公面前示弱了,会很丢脸,我害怕他会嘲笑我,或者拿我的弱点来攻击我。

其实我很能理解这种“逞强”的心理。

当我们示弱时,我们是希望你能看到我的情绪,我需要你保护我;

可拒绝示弱,就等于拒绝被看见,拒绝被保护,拒绝别人来帮助自己,把自己关起来,这会让我们看起来很强硬和冷漠,不通情理。

因为害怕示弱,心里想的是“不要离开我”,嘴巴上说的确实“你再这样我们就离婚”。

伴侣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他也没有相关的心理学受训背景,他怎么能解读出你离婚威胁背后隐藏的真实心理呢?

示弱其实是关系的润滑剂。因为没人可以一直强大,你在关系里绷得太紧了,反而容易断裂反弹。

三、以为控制伴侣,就能解决婚姻问题

很多人遇到问题,习惯做“外归因”,把问题归咎于外部因素,以为通过解决外部问题,就能让自己过得更好。

于是,在发生争吵时,她们就通过离婚威胁,去解决问题。她们以为,只要老公听我的话,把老公的一切都掌握在自己手中,婚姻就一定不会出问题。

这种想法是很荒谬的。这样的做法只会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去逼迫伴侣改变,而自己却没有得到丝毫的成长。

离婚威胁,对婚姻没有丝毫的意义。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恋爱时互相是对方的宝贝,因为没有走进婚姻没有在一起生活。当开始结婚的两个人在一起过的时候,两个个体肯定会有很多的不适应,所以开始结婚时都有冲动的想离婚的念头,我也是其中一个,但是当你过个一年半载,这个欲望和冲动就慢慢减弱,到后来的消失。但什么时候离婚的冲动又出现了呢?当你结婚5年的时候,可能会更短,婚姻的新鲜感降低,你的心飞到了另一个人的世界里,这时候要谨慎和注意了,因为你婚姻要亮起红灯了,怎么调整?

结婚之前我们看到的对方通常是一个自己想象中的人,这个人无论是从哪一方面都符合我们的期望值,或者说我们在内心里把他想象成一个符合我们期望的人。可是结婚之后天天在一起,所以我们眼中看到的就会不一样。曾经的优点变成了习以为常,并且不再那么吸引自己,而曾经没有发现的缺点却被无限放大。另外再掺杂着双方各自的家庭的差异、习惯的不同、金钱的矛盾,所以各种矛盾纷至沓来,人都是趋利避害的,这种矛盾让我们觉得不愉快不开心,所以当然就想着要打破这种关系,觉得只能以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这种矛盾。

还有许多结婚之前就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现实,年龄或是父母原因而结婚的人更是如此了,本就没就深厚的感情基础,缺乏互相迁就的理由,结婚后天天在一起更是矛盾重重。每一段婚姻,始终会有一个磨合的过程,把前面的磨合期平稳度过去了,你们的婚姻会走进一个新的境界。一结婚就是两个家庭的事,刚结婚就想着离婚,也许是你自己本身就没想好要过有家庭的生活,还向往着一个人的自由,铲和锅都有个磨合期呢,如果你们是因为情投意合结的婚,那就再等等,等过了新婚的磨合期再决定是否要离婚。也许是对方以结婚为目的,如果婚姻以利益为重,这样的婚姻不会长久。

    

草率登记结婚,感情基础差,法院一次判决离婚!

草率登记结婚,感情基础差,法院一次判决离婚!法律知识要点:根据司法实务,一般情况下在没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离婚理由的情况下,原告是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而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会考虑给予双方一次感情和好的机会,这时法院一般会驳回原告请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原告如果想离婚的,没有新情况和理由的,必须在六个月后才能第二次起诉。但第一次向法院起诉,没有法定理由判决不准离婚也不是绝对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标准,有法定的离婚理由,也有酌情考虑的离婚理由,原告起诉时虽然没有法定的理由,但有酌情考虑的理由的,同样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这样即使是第一次起诉的,法院同样可以判决离婚。比如,大家常说的“闪婚”,闪婚的意思就是认识时间短,一般情况下相互了解不够,可以结婚后发现,两个人在一起有太多的问题。对于双方恋爱时间短,结婚时间也短的,在实务中只要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都会判决离婚。为了更好的说明这个法律问题,现在小编发分享一则相关的实务案例,以供大家参考。参考案例:原、被告双方恋爱时间短、结婚时间短,原告刘某玲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认定感情破裂,支持刘某玲的离婚诉讼请求。案情回顾:刘某玲向法院起诉称,原告与秦某周于2015年3月31日认识,并于2015年4月22日自愿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刘某玲对秦某周不够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秦某周性格暴躁,经常对刘某玲经常恶言恶语,且秦某周多次禁锢、家暴、虐待刘某玲,对刘某玲及其亲人进行人身攻击等伤害,刘某玲对秦某周很恐惧,如果继续与秦某周一起生活,必定受到秦某周的人身攻击,自2015年7月10日开始,刘某玲搬回自己父母家居住。由于双方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刘某玲无法与秦某周共同生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玲与秦某周离婚。秦某周罗某无答辩。查明事实: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玲与秦某周于2015年3月31日认识,于2015年4月22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刘某玲认为秦某周对其经常存在暴力行为,对刘某玲及其亲人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刘某玲对秦某周产生恐惧,无法与秦某周共同生活,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起诉要求与秦某周离婚。刘某玲称原、秦某周双方没有共同债权债务,没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法院处理。秦某周罗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判决要点:法院认为:刘某玲周某与秦某周罗某从认识到结婚时间不长,婚后生活的几个月里由于秦某周罗某的行为和性格对刘某玲周某产生恐惧,刘某玲周某与秦某周罗某已无法共同生活,导致周某与罗某感情完全破裂。鉴于原、秦某周双方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故刘某玲周某请求与秦某周罗某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予准许。秦某周罗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据此,判决准予刘某玲周某与秦某周罗某离婚。律小编说案:本案中刘某玲与秦某周于2015年3月31日认识,2015年4月22日,从认识到结婚仅20几天,还不知道这中间恋爱是多少天。自2015年7月10日开始分居,也就是双方共同生活期间还不到三个月,即双方从认识到分居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可以说从认识到结婚时间短,婚后共同生活的也短。双方明显是草率登记结婚,根本没有真正的建立起夫妻感情,所以法院在原告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在所难免了。小编总结了一下,在实务中这类案情的离婚案件,原告第一次起诉法院就判决离婚的概率是非常高的,一般需要符合这几个条件:一是婚前恋爱时间短,如果结婚时间短,但是婚前的恋爱时间长,恋爱时间长使双方有足够的时间相互了解,这样第一次判决离婚比较难;二是结婚时间短,一般不到一年或一年多点;三是没有生育子女,如果有子女的,为了子女的身心健康,一般都会给双方一个机会,避免家庭破裂给子女造成的影响。如果符合这几个条件的,法院一般都能一次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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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率登记结婚,感情基础差,法院一次判决离婚!

草率登记结婚,感情基础差,法院一次判决离婚!

法律知识要点:根据司法实务,一般情况下在没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离婚理由的情况下,原告是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而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会考虑给予双方一次感情和好的机会,这时法院一般会驳回原告请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原告如果想离婚的,没有新情况和理由的,必须在六个月后才能第二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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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第一次向法院起诉,没有法定理由判决不准离婚也不是绝对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标准,有法定的离婚理由,也有酌情考虑的离婚理由,原告起诉时虽然没有法定的理由,但有酌情考虑的理由的,同样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这样即使是第一次起诉的,法院同样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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