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番邦的文明程度确实难以被华夏民族所认同,比如本文要说的古代的这个国家就是典型:这个国家的女孩必须要僧人给自己“阵毯”才可以考虑出嫁,否则没人愿意娶这样的女孩。
对于这种请僧人给自己“阵毯”才能成为嫁人的必要条件的习俗,在中国历代王朝眼里,都无疑是一种发指的陋习,从这一点,相信大家可以理解为什么古代华夏对番邦文化为什么极为不屑了。
在我国古代,对女子的冰清玉洁极为看重。尤其是宋朝以后,宋明理学兴起,在当时,妇女的观念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当然这种观念在当代被部分网友指责为极端体现。
真腊习俗而上文说到的“阵毯”习俗,恰恰是我国宋元时期,真腊国的风俗。真腊国位于今天的柬埔寨境内。当时中国处于元朝统治之下。元朝作为一个蒙古族主政的王朝,派遣过不少使者出使这些国家。其中,有一次派遣了一位叫周达观的地理学者出使真腊国。周达观将自己在真腊国的见闻记载了下来,并得以流传到今天。在真腊国,周达观发现了在真腊国,奉行一种叫做“阵毯”的风俗。
阵毯
根据周达观的记录,真腊国的“阵毯”风俗,指的是真腊的女子,如果是富人家的,则在九岁以前,穷人家的,则在十一岁之前,需要请真腊的僧人“去童身”,并且,真腊僧人并不白白给女孩“阵毯”,而是收取高额费用。
有钱人家可以在女孩较小的时候花钱请来僧人“阵毯”,而穷人家则要到十一岁的时候,等僧人“施舍”给穷人家女孩“阵毯”。按照风俗,“阵毯”后的女孩,才可以考虑嫁人,否则,会给丈夫带来不吉利。
原则上是可以结婚的。 但是,佛门中讲究六根清净;只要还俗就可以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男女结婚年龄的起点,是划分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的界限。男女到了这个年龄,并不是非结婚不可的年龄,国家号召晚婚,青年男女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本身的情况和要求,适当地推迟结婚时间。法定婚龄与晚婚号召,一个是防止早婚,一个是提倡晚婚;一个是强制规定和强制执行,一个是提倡和号召,不应将两者人为地对立起来。经过宣传教育,有些达到婚龄的人坚持要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给予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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