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结婚了,到户口还没迁走,买车会影响父母低保吗?

女儿结婚了,到户口还没迁走,买车会影响父母低保吗?,第1张

女儿结婚了,但户口还没迁走,买车不会影响父母低保。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低保的资格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计算的,只要娘家父亲的家庭资格符合低保的要求,就可以申请低保,婚后女儿的户口迁移不会对娘家父亲的低保资格有任何影响。

因此,女儿结婚后,即使户口没有迁走,买车也不会影响父母低保的申请和发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儿与父母在同一家庭户内,那么女儿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将会与父母的低保资格相关联。如果女儿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不符合低保标准,可能会对父母的低保资格产生影响。

此外,如果女儿已经单独立户,并与父母不在同一家庭户内,那么女儿的家庭状况不会对父母的低保资格产生影响。

在很多情况下结婚就会迁移户口到另外一方那里,这个迁移户口的程序是比较简单的,所要求的手续也很容易办到,那么不迁移户口会不会有什么影响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结婚女方不迁户口有什么影响吗

      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结婚跟迁户没有必然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在结婚的时候不迁移户口的话这个应该也是可以的,一般是需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进行决定,因为只要城市不是非常繁荣的话户口迁不迁移都无所谓。

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结婚跟迁户没有必然的关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 房屋产权证明 ;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 非直系亲属 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 户口迁移手续 。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没有影响。结婚后户口是否迁入男方家是自愿的,不是一定要迁入男方家。结婚的男女双方享有户口迁移的自主决定权,女方可以牵往男方户口,男方也可以牵往女方户口,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女方一定要牵往男方户口。要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一、买房后可以迁户口时间

1、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已经实行积分入户的前提下,需要当事人在当地居住6个月以后,才能申请该项(申请居住证的,必须办理暂住登记6个月后,才能办理)。

2、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

二、办理买房迁户口的流程

1、买房后应马上办理房权证。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

3、带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能享受征地补偿款,户口已迁出的不能享受征地补偿款,户口已迁出的出嫁女如遇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再次迁回原集体的能享受征地补偿款。享受征地补偿款归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

一、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二、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可以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三、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

此种情况也需要区别对待,如果户籍迁出,但出嫁女在婆家并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原来村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保留,此种情况下“出嫁女”在遇到征地时候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款;如果出嫁女户口从娘家迁出,且在婆家已经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种情况下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遇到征地补偿时候当然不能取得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拆迁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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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女性结婚后户口不需要迁移,但如果需要迁移的,则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的情况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需要而定,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在结婚后女性要将户口迁移到男方户口,应当根据个人意愿进行处理。

一、女性结婚后户口一定需要迁移吗

      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规定一定要随着男方户口走,迁入这个男方的户口所在地,所以说现在的这个闺女出嫁迁户口是根据个人意愿的,国家在法律方面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也就是说,男女在结婚之后,女方没有义务一定要把户口迁至男方家中,加入女方不把户口迁到男方,原则上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办理婚姻登记不需要迁移户口。仅需要提供户口本就可以办理。很多人认为不迁户口就办不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影响。女方的户口在哪里和办理准生证并没有关系,加入孩子出生以后,孩子上学与户口是否迁入也并没有多大的关系,你觉得在哪边上学方便就在哪边。不一定说母亲的户口没有迁过来就不给上学,这种说法是不存在的。

二、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在司法实践中,男女双方在结婚后,为了生产生活的便利,一般是需要将户口迁移到同是地区的,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迁移,所以需要结合实际由双方作出认定。有关户口迁移的条件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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