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农村年轻人结不起婚,结婚成本太高?

为什么农村年轻人结不起婚,结婚成本太高?,第1张

近年来农村光棍的问题,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有不少网友讲道,自己所在的农村,存在着结婚难的问题。

有人把农村年轻人结婚难的问题,归罪到高房价,也有人讲是因为彩礼太高了,所以才让农村年轻人结不起婚。

那么如何解决,农村年轻人结婚难的问题?是不是房价下降了,彩礼没了,农村年轻人结婚就变得容易了呢?我认为未必,原因如下:

农村年轻人结婚难,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在不同年代,农村人结婚所需要付出的成本是不一样的,从三大件的变迁就可以看出来。

在70年代的三大件分别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80年代彩电、冰箱、洗衣机;90年代空调、电脑、VCD;2000年至今天,就变成一动、一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

早期的农村结婚需要花费的成本,在2000年前,可以看出,所需的都是家中的生活电器或家具为主。

虽然当时的农村不富裕,但这些东西只要日子过得省一些,向别人借一些,基本上是可以满足三大件的要求。

从2000年后,农村人结婚所需要花费的成本,就开始变味了。

一动,最初指的是摩托车,后来变成了轿车。

一不动,在早初的时候是指要有一套农村自建房,后来随着城市房价上涨,农村自建房变成了城市的商品房

万紫千红一片绿,指的彩礼钱,万紫是以前5元钞票的颜色,要一万张,千红是100元的钞票1000张,一片绿是50元的钞票,看着给。

万紫千红就有15万元那么多,一动就以摩托车来算也是需要大几千,一不动以农村自建房一层的面积来计算,至少也需要10万左右,加起来起码也是需要25万以上。

如果是以城市商品房、轿车来计算,所需要花费的钱就更多了。

通过农村结婚,所需要的三大件变迁史来看,好像确实是农村结婚成本变高,才造成农村年轻人结婚难。

但可以静下心思考一下,为什么农民们,愿意迁就这些超过自己不合理的要求呢?

01、房子、汽车、彩礼现在农村结婚三大件,在不同地方的农村要求也不一样。

比如说在农村彩礼低的地方,像是广西、广东,当地农村的彩礼还是很低的,普遍低于3万。

但彩礼低,并不意味当地农村年轻人结婚就容易,汽车、房子总得有一样吧?

结婚后要有自己独立的住房,是很多年轻女孩择偶的一个标准。

02、在80年代出生前的,农村年轻女孩子,她们结婚能选择的不多,那时候的农村女孩子,普遍没读什么书,也没机会去城市打工赚钱,在她们那代人,大多数的人只能嫁给同村的人,或者其他乡村的人。

不过自从80年代就不一样了,80后出生的农村女孩子,得益于9年义务教育普及,文化程度比自己的母亲要高不少,并且随着改革开放,不少农村人先后去城市打工赚钱。

年轻人见的世面多了,思想也就发生了改变,有些人就想着留在城市的花花世界,而不是回到农村去生活。

如果是男孩子想留在城市,赚钱买房是主要的选择,女孩子只要嫁到城里,就可以变成城里人了。

03、理论上,也不是所有农村女孩子都很物质,结婚就要求男方要有房有车,也有愿意通过夫妻两人一起努力过上好的生活。

只不过老一辈的农村人,他们陈旧的观念正让下一代人买单,这个观念就是重男轻女。

重男轻女,导致了农村年轻人男女比例失调,男孩子多过女孩子。

再加上农村年轻女孩子思想发生了改变,她们追求更精致的生活,外嫁女越来越多,本就男女比例失调的农村,女孩子就更少了。

也正因为农村女孩子少,才使得适龄的农村女孩子变得抢手。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村父母不得不对农村结婚所需要的高成本面前低头默认。

全国在宅基地方面,在原来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了户有所居的规定,同时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改革还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明确要求通过规划合理安排农村的宅基地,为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提供便利。那么山东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哪些规定呢?本文我为你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01]8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禁止擅自买卖或非法转让。

第四条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规划、建设、财政、物价、发改、民政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宅基地规划和计划管理

第五条各村应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市规划部门应会同建设、国土、发改等部门指导各村的建设规划编制,修订和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并严格监督实施。

第六条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数量和用地总规模的原则;

(二)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四)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

第七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不再审批宅基地,应按规划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第八条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未利用完以前,不得扩大村庄规模。

第九条农村村民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在年度计划指标中分配一定数量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并依法逐级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十条农村村民确需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建设住宅的,应按“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验收。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用地者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

第十一条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面积限额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三)山地丘岭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32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四)本办法实施前已按村庄规划建设的宅基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第三章宅基地审批管理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宅基地: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条件的;

(二)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

(三)原有宅基地面积超过所在地标准宅基地面积08倍以上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四)出卖、转让、出租原有住房或改变原住房用途,再申请宅基地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宜批准的情形。

第十四条鼓励各村建设老年公寓,统一安排老年人居住;也可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个人或村委会申请,采取个人投资或集体投资的形式集中建设老年人住房。

第十五条农村村民建住宅,由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由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宅基地使用权经批准后,建房户应及时动工建设,并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和用途等依法进行施工。乡镇国土资源和建设部门要对建设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村民宅基地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未动工建设的,视为自动放弃,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收回其使用权。

第四章超占多占宅基地管理

第十八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

(三)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

(四)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

第十九条应收回的宅基地有地面附着物的,村集体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拒不交回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1—5元,但是,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拆除,腾出宅基地。

由于历史或规划原因超过法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旧宅基地及占用的村内空闲地暂不能收回的,也可实行宅田挂钩的办法扣减相应的承包田。

第二十条对收回的宅基地,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农村村民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的,其使用费每年收缴一次,且由村民委员会按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标准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第二十二条宅基地有偿使用费85%由村集体使用,主要用于村庄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10%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5%由乡镇国土资源所管理使用,专项用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实行村有乡(镇)代管,专户储存,并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有关村需使用时,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写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将使用情况向村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四条因买卖、继承、赠与房屋而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买房户、继承人、被赠与人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可依法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按本办法第十八、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由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超过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建宅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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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量适龄的青年都处于单身状态,农村娶媳妇越来越难,其中不乏高文化的大学生,很多父母都非常着急,怕自己的孩子单身过一辈子。

现在农村结婚难度很大,一方面是彩礼上涨,另一方面,农村很多男孩子也看开了很多,觉得并非倾尽所有结婚,并非一定要传宗接代。

一、传统思想严重,导致男孩数量多

由于农村封建思想,大多都喜欢生男孩,导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男孩多女孩少,所以有好多男生找不到媳妇儿,而且这种情况如今愈演愈烈。

二、女孩择偶眼光变高

由于现在女孩数量少,大家都想娶到媳妇,所以竞争非常激烈,男孩多嘛,女孩不必担心嫁不出去,所以择偶的条件也越来越高,有大学生就不会选择初中的、城里有房的就不会选择农村的,所以很多农村女孩也嫁到城里去,农村家庭就更加难娶媳妇了。

三、农村结婚成本变高

现在农村结婚,很多都要求得城里有房子,一套房子不是小数目啊,农村家庭很多都是靠种地得一点收入,哪里钱城里买房啊,很多人都有合适的对象就是因为这个后面也不成了,还要一个彩礼钱,基本都是十来万,所以农村很多男孩单身也没有办法,老农无奈的说。

如今农村娃娃结婚难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状,因为有很多难题,想要在短时间内解决真的很难,所以还是面对现实,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努力提高自己,等真正有能力的时候就不缺对象了。

整个婚姻过程一般包括提亲、定亲、结婚几个阶段。山东临沂沂南具体的婚礼习俗如下:

一、提亲

无论任何提亲方式,在正式订婚以前均增加“看对象”或“认门”的程序。若女方在“看对象”或“认门”时,收下男方或男方父母赠予的见面礼,则表示愿意定亲。见面礼数额不等,但逐渐增多,由101元增至1001元,有的10001元,意为“百里挑一”“千里挑一”“万里挑一”。

二、订婚 

县内订婚程序简化,一般将原有送书子、送日子程序合二为一。订婚之日,男青年及父母(有的还有介绍人或亲友)携礼物、礼金到女方家中。礼物有名烟、名酒、鸡、鱼及送女方的金银首饰等,礼金数额不等。女方设宴款待,双方将有关情况在席间达成共识。

三、结婚

20世纪90年代后,迎娶车队一般为6辆、8辆,车辆为黑色或红色,其中一辆用鲜花和彩带装饰,由新郎到女方家把新娘接回,所有车辆均贴红双喜字或“百年好合”。

婚礼一般在上午的9~10时进行,大体程序为放鞭炮、奏乐,宣布典礼开始,证婚人讲话,新郎、新娘向主婚人、证婚人和来宾行鞠躬礼,来宾致词后礼毕,新娘入洞房。

2000年以后,青年结婚开始请婚庆公司主办。婚宴多设在宾馆、酒店,双方家长和新郎、新娘向来宾敬酒。由于政府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不少单位举行集体婚礼,领导主婚,同时庆贺,一日完婚。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婚嫁随贺礼之风日盛,数量逐年上升。90年代以前,贺礼一般为几元,后逐渐上升为十元、二十元、三十元至五六十元不等。到90年代后期,上升为一二百元。

扩展资料

山东临沂沂南生孩子的有关习俗

家庭生孩子,称为“添喜”。生男孩的,在家门口挂红(布)子并系上弓箭和大蒜头,意为“能打会算”;生女孩的,只系红子和蒜头。

孩子出生后,男方要向女方娘家“报喜”,并告知亲友邻居。娘家便筹备鸡蛋、白面、小米、红糖、小孩衣服、小被褥等礼品,由新生儿的舅和其他亲人择日前去给孩子“铰头”。但铰头不能骑月(即跨两个月,指农历),民间有“不铰头不能见舅”之说。

铰头时,其舅用剪刀象征性地铰铰孩子的头发、手、脚等,“铰”手脚是防孩子日后“手贱”。亲友邻居在“铰头”前送鸡蛋、红糖、小儿衣服等,表示祝贺。

沂南县人民政府-沂南县礼仪习俗

我们这里的农村结婚的排场也很大,有些男方的家庭生活水平高,就会在结婚的时候,用千元以上的酒席来宴请宾客。当然了,我们吃过这样的席面,因为我的社交圈里的富人根本就没有。我吃过的席面都是差不多在四百到七百之间。就拿我结婚的时候来说吧,我婆婆这头用的是五百六的酒席,因为来的宾客多,也花了小两万的钱。当时我屋里的酒席和外面的差不多,起先是在屋子里摆上一桌子的糕点和水果,然后到正餐的时候,把糕点水果撤下去,开始往屋子里端菜。大鱼大肉是少不了的,红烧肉,肘子肉,牛肉,羊肉,还有大猪蹄。然后是红烧鱼,也有的是糖醋鱼(我最爱吃的一道菜),清蒸鲽鱼(这道菜我们农村的大人小孩都爱吃)。之后就是炒菜,炒菜有很多种,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断增加,每年也会更新换代,因为不同地区人们的口味不一样,也会有不同的菜种,我们这里最常见的就是蘑菇炒肉,很多年都没有改变的是要过炒虾仁,其他的就是近些年时兴的新菜,鸡蛋炒蟹肉,炒鸽子肉,麻辣水煮肉片等等,像一些家常菜现在的酒席上很少见到了,都是一些平时没有吃过的很菜种。凉菜也有很多,大虾,大螃蟹,凉拌猪耳朵,荷叶烧鸡,猪肝,各种口味的香肠,黄瓜鸡爪等等。这些菜吃起来都很可口,感觉上一次礼,吃这么一顿也不觉得吃亏。

自讨的,家家老人都要生男孩,女孩就打掉,我建议彩礼要一百万!

农村适婚年轻男多女少,男方拿彩礼十几万给女方都是幸运的,有的适龄男方多拿钱也找不着对象,很不幸的!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 ,人虽然是再生资源 ,男女一旦失去平衡 ,不是一天能解决的事儿 ,会影响一代或几代人 。中国有重男轻女的传统 ,这是人为干预 和观念造成的 。特重灾区就是农村,农村的女孩子上学出去了 ,进了城 ,就不回农村了 ,没资历的男孩子 ,即使出高彩礼 ,造成单身也是必然 ,这几千万可不是个小数字 。

叫我说。彩礼应该提到100万。只有这样。才能扭转。中国人的。封建思想。重男轻女。何时能得到缓解?

我有幸回答这个问题。我的家就是在山东鲁南的农村,我先谈谈我们那的农村彩礼。

首先,在农村找对象不论你是经人介绍的,还是俩人自由恋爱,如果确定下来俩人的恋人关系,那都要找个好日子,首先男女双方都要“进城”,这个“进城”就是男孩带女孩去城里买订婚礼物,首先“三金”是跑不了的,最低必买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条件好一点的还买金手链等,然后再买一些高档衣服,这一下就得花个几万。

买完东西再回男方家,男方家得大摆酒席,给女孩见面礼,不光男孩父母给见面礼,男孩的爷爷奶奶、叔、伯、姑、等长辈都要给,父母给的见面礼一般都是八万八,或十万八等等不一,其它长辈一般给几千到一两万不等,再摆几桌酒席,等,这一场下来少说十几万,多说也得花几十万。

如若不结婚,每年的中秋节,冬至日,春节,这三个节日,男方都必须向女方家送礼,中秋节,春节这两个节日,一般都要送六条最低价格在二百元以上每条的烟,六箱最低价格在五百元每箱的酒,六条鱼,还有其它的礼品,反正得满满一三轮车厢。这一次就得几千成万块钱。我们那如果定完婚,而不结婚的话,每年光这三次送节礼就得一二万元。

二婚和头婚所要的彩礼是差不多的,都得一二十万,在农村即使娶了个二婚老婆,也还是犯难的,每家只要能娶到老婆,全家老少都对新娘象宝贝似的,把新娘侍候的象皇后娘娘一样,况且还有很多娶不到老婆,在我们这个三四百户的村庄来说,光25岁以上的大龄末婚男青年就有多达五六十人,在农村,一般过了25岁以上,再娶老婆就困难极了,在农村有车,有房(城里商品房),条件很好的,仍然有相当一部分讨不到老婆。

在农村未婚适龄女青年很少。只要听说谁家的女儿要离婚,这就上门说亲的踏破门,还没离开来,下家就能已找好了。即使女方带个孩子,那都得竞争激烈。谁家娶了二婚老娑,那也是光彩的事情。

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

首先,是我国男女比例失调,据国家权威部门统计,全国男性比女性多三千万-五千万,也就是说全国有三千万-五千万光棍。

再次,全国城乡差距,现阶段,农村比城市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消除城乡差别仍是我国重点。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农村的女孩大部门都进厂打工,进城市里工作,大部分都留在了城市,而城市里的女孩很少有在农村找对象的,这就造成了农村男孩找对象困难。在农村谁家有离婚的妇女自然成了大家追逐的对家,因此水涨船高,自然而然的彩礼也高了。

这成了农村的一大隐患。

结婚彩礼给农村的广大农民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压力,阻碍了农村发展,农民们怨声连连,希望有关部门出台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与当地的现实生活有关。

现在的农村,男孩头婚娶二婚女,彩礼还十几万,这主要是因为男孩子娶老婆非常困难。在目前国内情况下,男多女少,这是人人皆知的事实。这种现象,就形成了男孩娶媳妇,非常的不容易。由于农村男孩,大量过剩,每人都恐怕自己娶不到老婆。男孩都互相攀比,逐渐就抬高了女孩的身价。这就形成了,农村男孩头婚娶二婚女,彩礼要十几万的正常现象了。

人口比例严重失调!农村女孩严重稀缺。不给彩礼媳妇都娶不上,二婚的女孩也是一样,照样价值不菲。

农村人看重养儿防老,觉得只有男孩才是传宗接代,所以在计划生育严格的年代,他们都放弃女孩,选择了男孩,自己酿成的苦果只能自己承受。

我妈做过一段时间的媒婆,专门帮人家说亲,一个女孩子一天都可以见面几个甚至十几个男孩子,女孩子可以在这些男孩子中间随便挑选,而男孩子呢,不优秀的就在相亲大潮中被淘汰掉了。

那些家庭条件不够优越,或者男孩子身高太矮,或者太胖,还有些性格内向的,人老实的,往往被女孩子挑剩下,最后只能选择二婚的女人,当然彩礼还是少不了的,要不然二婚的也娶不上。

男多女少呀,能娶个二婚的就娶吧,别到时候二婚的都被人家娶走了,外国的姑娘多,你得有机会接触才行,呵呵!

我们村好几个年轻帅气的大龄小伙娶媳妇都是二婚,都生过孩子呢,彩礼还要大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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