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追杀,他们就是打败仗迁徙了,没有这么严重,古代封建王朝和现在不一样,我来告诉你苗族的历史吧。
苗族是个历史悠久的民族,但苗族的历史发展十分缓慢,在现代苗族的文化和习俗中仍保留了许多十分古老甚至原始的成分。在研究古代苗族的文化时,必然要联系到楚族文化的关系,并进而追溯苗、楚的渊源关系。对于古史传说时代南方的各氏族或部落之间的渊源关系,历来争论不休,史籍记载也扑朔迷离,不易分辨。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这些氏族或部落的活动范围大体相同,主要在殷周之世的荆蛮之地。荆蛮,乃以荆州的地名而得名,泛称居其地之各部落的民族。共同的生活环境,使他们产生共同的文化特征是不足为奇的。因此,荆蛮地区的楚民与长期生活在这一地区的苗族先民,在文化上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特别是楚建国之后,成为我国南方各族融合中心,强盛时曾统辖南方绵亘千里的疆土,群蛮、百濮、粤、群舒、庸、糜以及夜郎。滇、吴、越等古代诸族,皆受其统治。在风俗习惯以及文化上相互影响。因此,我国南方的现代民族,特别是苗族中,尚有不少楚文化的特色遗留下来。
上古中华部落集团
在中国,黄河流域是中华文明的摇篮,夏商周三代是我国古代文明的重要发生和发展时期。这三代的文明,奠定了中国古代文化的传统。正当夏商周三代文明在黄河流域发生和发展时,长江中下游也发展起了农业文化,它同黄河流城一南一北,同时发展着我国的原始文化。而苗族的先民都是创造这一地区文化的始祖。
从考古学类型来说,楚文化与大溪文化、屈家岭文以及相当于龙山文化阶段的青龙泉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据考古发现长江中下游新石器时代的文化类型繁多,极其复杂,它表明在这一地区多民族居住的特点。同时也表现了文化上的创造和交流十分兴旺以及在各古代民族形成自身的灿烂文化过程中互相渗透的现象。
开天辟地
苗族与楚国的文化遗迹
苗族与楚族先民的古代分布,主要在长江中下游广袤地区。据考古资料证明,长江流域存在不少农业部落遗址,如湖北郧县青龙泉、京山屈家岭、巫山大溪等遗址,有大量的生产工具和稻种等出土,另外还石斧、石锛、石凿、网坠、鱼钩、箭镞、纺轮等渔猎工具。此外,新石器文化的湖南澧县和常德西部白马湖以及四川眷井沟和湖北宜昌杨家湾等地遗址,文化上与之有着密切关系。屈家岭文化遗址中出土的“陶祖”是一种对男性生殖器崇拜习俗的反映。屈家岭文化与龙山文化相近,同属父系氏族社会时代的遗址。与荆楚地区湖熟文化中用穿孔的龟甲保护男性生殖器的葬制,以及在苗族祖先崇拜的祭典中所表现的对男性生殖器崇拜的一系列活动等,都具有相同的文化特点。楚族、苗族的葬制多为土葬,但在山区亦有利用崖洞作墓葬的习惯。如1980年在江西贵溪县沪溪河畔发现了一批战国崖葬的楚墓。墓里有37具棺木和大批文物。崖葬墓在苗族居住的黔西北、黔东南,黔北等地也有发现。悬棺葬,多葬生前有影响的苗人。黔西北两种葬式都有发现。有一座崖墓葬曾发现过十多具棺木的苗族墓,与泸溪河畔战国崖墓葬有类同之处。
苗族悬棺
苗族与楚国的兵器比较
苗族先民“不畏猛毒,出入持刀,负弩,农隙即以渔猎为事”。苗族的刀和弩是生产工具又是武器,很早就已自制。相传,苗族人民当男婴出世后三天,即称其体重,并按重量将亲友馈赠或早已储备的生铁冶炼后埋于土中。每年生辰之日取出再炼,年复一年,直到十五六岁时才将铁打成佩刀带在身上,谓之“苗刀”。因久炼成钢,质地坚固。这种刀的外形与楚国出土的刀相似。苗族使用的弩,与楚国的弩也极相似。弩的产生,原出于楚。据说是出自孤父,后来传至楚琴氏,再向外传。在长沙发现很多弩机,可证楚地乃生产弩的基地。
贵阳地区苗族弓弩
苗族与楚国的凤鸟图腾崇拜
鸟图腾崇拜,是楚与苗族先民的共同特征。楚人崇敬凤、鸾。有人认为凤凰就是祝融的化身;《白虎通·五行》记载:祝融者……其精为鸟,离为鸾。也有人认为:驩兜也为鸟名,驩兜即驩头,又作驩兜,也称丹朱,古文作鴅熠。《尚书》注云:鴅应为鹏。人面鸟喙而有翼”就已说明驩兜的鸟图腾崇拜。图腾的产生,一般与其始祖有关。原始人深信每个氏族都与某种动植物或无生物有亲缘或其他特殊关系。该物即成为该氏族的图腾或者是保护者的象征,并受到全氏族的崇拜。苗族人民认为自己的始祖是洪水泛滥时兄妹婚配而繁衍的后代,其中又提出了卵生的始祖传说。特别是在黔东南地区流行的《十二个蛋》、《枫香树》、《妹榜妹留》或《蝴蝶妈妈》等古歌里,提到了巨鸟“科啼”、“乐啼”卵生天地和“继尾”、 鹊宇”,或“基宇”孵卵繁衍苗民的经过。至今苗族在衣服,装饰(头饰、首饰)以及刺绣花纹等工艺造型上仍多以鸟为主题。
苗族锦鸡舞
黔东南妇女盛装戴各种头饰或者其他饰物,其中有一种类似展开的孔雀式的银角或鸟形头饰,每根角端还缀上一束羽毛。男子多以羽为头饰插在头上。六枝的苗族男子用锦鸡尾羽一束二三尺长插在头上,一般用一根白色鸡毛。现在,男子多短发,不戴头帕对也将羽毛插在芦笙上作为装饰。鸟图腾崇拜在服装上也有不少迹象可寻,如黔中地区苗族妇女的饰物一一背牌,就有表示“雀鸟眼”和“鸟翅膀”的挑花图纹,“鸟翅膀”正好在双肩部位。黔东南和大苗山有用白色羽毛饰边的“鸟衣”,以及各地苗族妇女的白褶裙,展开后就象孔雀开屏。苗族鸟图腾崇拜在口耳相传的古歌或民间故事中更是屡见不鲜,此处不再赘述。至于楚族的鸟图腾崇拜,不少出土文物有所反映。
楚国服饰
江陵县望山一号墓(战国时代的楚墓)出土了彩绘木雕小座屏和木雕彩漆双凤虎座鼓,就有明显的反映。小座屏全器长518厘米,高15厘米,厚仅3厘米,却雕有蛇、蛙、鹿、雀(或凤)等五十五个动物,构成一幅互相争斗的画面。图象布局对称,若从中间分开,两侧为相同画面。图象以背身向下俯冲呈啄蛇状的鸟(或雀、凤)为中心,下面有两条蟠结成一团的蛇,蛇头伸向两面,咬住两只奔武梅花鹿的前肢。两边各有两复凤,咀唧蛇,爪攫蛇。两侧汇合的双风共唧一蛇,双爪攫二蛇。座屏底座和两侧边框上都有动物(主要是蛇)浮雕。有的蛇正伸头咬住欲逃的蛙。整个图象以鸟(或凤或雀)为中心,它是唯一的胜利者。双风虎座鼓是形象对称的一对凤凰足踏虎背。双凤的身上系着一个双面鼓。双凤踩在虎背上仰首高呜。得意非常,而猛虎却驯服地卧在下面,任鸟在背上踩踏.从图腾角度分析,两件文物构成了鸟图腾与蛇与虎图腾争斗的胜利。这是楚国强盛历史的真实写照。原始社会以鸟为图腾的氏族很多,但在同一地区居住的氏族,同为鸟图腾崇拜,其关系非同一般。
楚国凤鸟鼓
苗族与楚国的巫文化
楚文化,一般指楚建国后之文化。但是,楚国的巫官文化可谓源远流长。它继承了九黎与三苗的巫教。古史传说时代的颛顼可能是蚩尤部落的一个大巫或宗教主,在蚩尤战败后曾归附于黄帝部落。当时,被黄帝征服的九黎族仍信奉巫教,杂拜鬼神。于是,黄帝便命颛顼逼令其原九黎部落顺从黄帝的教化。嗣后,三苗延续了九黎的巫教。据《吕刑》载: “三苗昏乱,相尚听于神”。楚人继承了巫教,盛行巫风,祭祀鬼神。巫师行术,必用巫歌、唱禁咒辞。古藉上对荆楚地区祭鬼活动的记载甚多。在《楚辞》中也有不少记述。王逸《楚辞章句》:“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祀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汉书·地理志》载:“楚地……信巫鬼,重*祠”。《隋书·地理志》记载:大抵荆州率敬鬼,尤重祠祀之事”。顾炎武也说:“湘楚之俗尚鬼,自古为然”。后来居住这一地区的苗族也是如此,据湘西《永绥厅志》记载:统计苗族祭鬼活动有七十堂之多。另记载:苗族在农暇时渔猎所得,也要先祭鬼而后食。苗族有谓36神,72鬼之说,但实际上认为鬼神无处不在,无所不有,信奉万物皆有灵都可附有鬼神。更由于无力对抗疾病和灾难,只有祈求于鬼神。苗族觋辞连巫师也不甚了了.可见觋神辞门类甚繁,多达百余种,用对偶句唱述。与《楚辞》用于祭祀的《九歌》有相似之处。楚国的《九歌》是屈原把楚国民间祭祀时由主祭和巫师所唱的迎神和送神等祭歌加工改编而成的。苗族的一些觋辞可能就是屈原所作《九歌》的一部分原型。苗族觋神辞的内容有用于祭祀祖先的,如接龙、椎牛、椎猪、吃牯脏(鼓社)。有驱邪祛病的敕水咒以及盟誓洗心、早魃求雨、择吉占卜、相命等。 《楚辞·招魂》与苗族的招魂巫辞也有相似之处。
楚国壁画
苗人与楚人的尚武精神
楚人与苗族同有尚武精神。楚人认为五年不出兵算是莫大的耻辱,死后见不得祖先。因此有楚好战之说。这与古代蚩尤“尚利好杀”嗣后被人们视为“战神’’的传说不无关系。与苗族的“三十年一小反,六十年一大反”也有些相象。苗族尚武,一是传统文化影响,一是出于自卫。历史上千百次的征讨和反抗,促使苗族人民世代相传习武之术,其中不乏楚之遗风。武术,又称国术,是中华民族健身护体之术。历史上各民族间的争斗,加强了武术之发展。现在很难区分那些套术创始于哪个民族。但现今苗族的武术,仍具有自己的特点。
芭莎苗族
苗人与楚人的神话传说
楚国奉女娲为开天辟地之神。苗族则传说伏羲女娲是兄妹,为洪水泛滥后仅有的幸存者,人类就是由他们兄妹繁衍而来。有关女娲的事,殷周时尚不多闻。到了战国时期,也就是楚国强大时期,广为流传,大概是由于楚国的扩张而广泛传播,成为后来汉族和其他许乡少数民族的人类起源故事。有关伏羲的传说最早载于《易系辞》:“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包牺氏即伏羲。名字的称呼形式与苗族相同。苗族称男人时前面常常加一个“p044”(黔东南舟溪话),或“p035”(养蒿话,音译为“包”或“膊”,意为兄或哥)。苗族至今还存有祭祀祖先时使用的始祖兄妹的木雕像,虽然各地苗族对兄妹的名字称呼有伏哥伏妹、伏羲女娲、姜央兄妹、央公央婆、两相两芒(葫芦兄妹)、傩公傩母等各有不同,但皆指同一始祖先。
伏羲女娲图
苗族文学与楚国文学
楚人的文学与苗族的民间文学也有共同之处,特别是格式上有共同点。楚辞《离骚》用楚语、作楚声、记楚地、名楚物,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屈原的《离骚》是“述已之始生,以至壮卜大,迄于将终……称古帝、怀神山、呼龙虬”,放言遐想。有人说,屈原在沅湘之间九年,行吟泽畔,《离骚》之作是篇千古奇文,是他的代表作。楚辞体的诗歌,传统称为“骚体”,其特点是喜用古代神话和传说,创作上具有浪漫主义色彩,时常用楚国方言并运用了楚语的双声叠韵和重叠字。骚体诗较多地运用“兮”字来调节诗句的节奏或用作语助词。运些风格特点与苗族口耳相传的古歌几乎完全相同。苗族韵《加》(最古老的一种诗歌),是苗族神话、史歌和故事汇集的结晶。《加》长达一万多行,诗句中常有提问或回答,从开天辟地开始,人类起源,各种种自然现象的产生,民族迁徙和发展……内容丰富,活泼动人。在其内容方面,则与楚辞《天问》有相似之处。《加》的开头便提出“哪个生来最早啊?”慢慢追间到苗族传说的姜央、修纽、火耐、剖帕、府方等,一直唱到“雾罩生白泥,白泥变成天,雾罩生黑泥,黑泥变成地”。“天和地相粘,地和天相连。两块厚东东啊,相连在一起 ….”
楚国服饰
《天问》全篇长三百七十四句。主要内容是针对宇宙未形成以前和形成以后天地之间的各种自然现象,神话传说、历史事实等提出一百七十二个疑问。先从宇宙问起,然后就天上的日、月、星、辰发问,再就地理知识发问。从古代的传说和历史一直问到楚国。全篇层次、条理非常清楚。苗族的《加》与之有相似之处,可能是其原始素材之一。楚辞的《九章》,屈原被放逐时的作品,也有不同认识,若按旧的排列则为《惜诵》、 《涉江》、 《哀郢》、《抽思》、《怀沙》、《思美人》、《惜往日》、《桔颂》、《悲回风》,其中《涉江》一说为屈原被放逐,过长江、洞庭湖到溆浦路上所作。从鄂渚(武昌)到溆浦时,而舍舟陆行,从枉渚到辰阳,叉复东至溆浦。一路之上,除重叙诗人的政治理想,还描写了一些景物,用楚国方言、地名,如鄂渚、沅、湘、方林,枉渚、辰阳、溆浦等。楚方言如“运”即转, “长铗’’即长剑, “辛夷”即木笔,“坛”即中庭等。其中还有些楚方言,如“乱曰”苗语意为’“论”或“论是非”,《离骚》与《九章·涉江》等篇都有“乱曰” 作诗句的结语,译成白话文时一般译成“尾声”,可能不妥。按苗语的含意应译成“论日”、“按道 理说”较妥。
屈原
又如《怀沙》的“沙”用汉语解很难通,但用苗语译成“歌” (湘西苗语“沙’’为“歌”),《怀沙》即 抒发心中索挂怀念之歌。除此之外,楚辞的《九歌》,应 该是楚国的民间宗教舞歌,王逸在楚辞章句里说: “九歌 者,屈原之作也。昔楚国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佶鬼而 好祀,其祀必作歌乐鼓舞以乘诸神。屈原放逐,怀忧苦毒,愁思沸郁。出见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其词鄙陋,因此作九歌之曲”。朱熹在楚辞集注中说: “原既放逐,见而感 之,故颇为更定其词,去其泰甚”。王逸或朱熹的注释,都说明《九歌》是集民间祭祀歌之精华。苗族先民的祭祀歌中,除祭祀祖先和对世界万物溯源外,有一些内容是表示人 民对幸福生活的憧憬,向往,或对爱情的追求,恋爱中的欢乐与痛营等等与生活结合紧密的事物。在祭典或欢宴时,多由巫师主唱,有的称为“酒歌”,边喝酒边唱歌,或者边舞边歌。《尚书·伊训》称九歌“恒舞于歌,酣歌于室”。《诗经》载: “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值其鹭羽”。九歌虽是巫歌,但其内容不全是歌颂神明的,还有不少人世间的故事,既和祭神有关,又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人与神之间,由既歌且舞的巫觋来沟通。这些都与现今仍盛行于苗诶地区的祭祀活动相同。
百鸟衣
苗语与楚语的异同点
在楚辞与楚方言中,我们可以找到与苗语音义相似的词汇。在《方言》一书中,扬雄对楚国荆扬之鄙称呼兄为“膊”的原因未详。其实,苗语对兄的称呼就是“膊”或“包”“荆扬之鄙”乃苗族先民曾居住过的地区,此称谓乃苗语无疑。此外,还有不少意义相同或相似的词汇,如楚方言的“革“、”耆” (音垢,意为老者),“孀”(音游)“惕”(音羊,意为游玩),“戾”(音雷,意为到达), ”泄、戏” (意为休息)“陂” (音比,意为山), “缴”(意为多)等,与苗语的音义皆相同。
苗族鸟形步摇
诸民族节日各不相同,有的经过互相影响逐渐统一,但有的则仍是某一民族固有的传统节日。五月初五的端阳节,本来是荆楚人的浴兰节. 《大戴礼记》日:“五月五日,蓄兰为沐浴”。《楚辞》曰:“沐兰汤兮沐芳华”,故谓之沐兰节。又谓之端午,四民踏百草,采艾草悬于门上以解毒气。这一天,竞渡和竞采杂药。后来,成为纪念屈原投汨罗江,并以投粽子祭祀。苗族至今以五月五日为节,举行仪式,喝酒踩鼓舞,龙舟竞赛,向江水中投食等活动。现在几乎全国都过端午节,有的以龙舟竞赛作为主题了。此外,荆楚人于四月八为节,此日诸寺设斋,以五包香汤浴佛,有的迎八字之佛于金城,设幡幢鼓吹,以为法乐。是日,有求子者向寺阁供奉薄饼以祈子。苗族亦以四月八日为一大的节日,据说是纪念一位民族英雄,但也有其他说法。以湘西与黔中地区的活动最为隆重,有唱歌、跳芦笙,鼓舞、体育活动等。四月八作为节日,古有荆楚,今有苗人庆之,只是度节原因各说不一。
苗族龙舟节
根据以上的论述,可以推想苗族先民不“楚族先民是远时代同一部落联盟的两个部落。由于长期的共同生,产生了彼此相似的始祖传说、图腾崇拜和文化、习俗。后来楚族日益强盛,尤其在建国以后,在原有的基础上创造出辉煌的楚文化,其中不少是中华古代文化中的精华。近年出土的楚文物甚至使今人都赞叹不绝。但是,苗族先民却经历了极大的历史坎坷,不断迁徙,对苗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影响很大,居住地区极其分散,不能形成统一的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由于苗族社会发展极为缓慢,至今尚保存着不少原始文化的残迹。使我们得以借此与楚族文化比较,探寻数千年前楚、苗先民历史文化发展的轨迹。
苗族
苗族自称“牡”、“蒙”、“摸”、“毛”,有的地区自称“嘎脑”、“果雄”、“带叟”、“答几”等。他称“长裙苗”、“短裙苗”、“红苗”、“白苗”、“青苗”、“花苗”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苗族。
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云南、四川、广西、湖南、湖北、广东等地,有大的苗族聚居区,也有小的苗族聚居区,还有与其他民族杂居区。
苗族语言苗族使用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苗语分为湘西、黔东和川黔滇三大方言。苗族大方言中还有小的分支方言。杂居地区的苗族人,会讲汉语或侗语、壮语等。过去苗族没有统一的文字。1956年,创制或改革了4种方言的拉丁拼音文字。
苗族服饰苗族男子一般穿对襟或大襟短衣,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缠青色头布,冬天多数人缠绑腿。苗族妇女上身一般穿窄袖、大领、对襟短衣,下身穿百褶裙。衣裙或长可抵足,飘逸多姿,或短不及膝,婀娜动人。苗族便装时则多在头上包头帕,工身大襟短衣,下身长裤,镶绣花边,系绣花围腰,再加少许精致银饰衬托。
苗族建筑
苗族住宅因地而异。黔东南地区苗族居民住平房和楼房。楼房二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也就是按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畜。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苗族民居,采用木质结构、双斜瓦顶或草顶平房每栋三至五间,“偏厦”作灶房或牲口圈。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屋顶为平形草顶。云南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住“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棚,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间。海南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屋,三间一栋,屋檐较长,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土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食俗苗族等民族居住的许多地区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自古不少民族就以善种水稻著称,稻米是其主食。他们除了一般的蒸煮之外,还有许多不同的制作方法,如香竹饭、饵块、米线、米干、粽子、把把、炒米等等。
苗家饮食独特的民族风俗是喜食酸味,以酸汤最为著名。酸味食品主要有酸汤、酸菜、腌酸鱼、牛肉酸、猪肉酸、酸辣子、酸萝卜、青菜酸、豆类酸等。苗族人普遍喜欢喝酒,常以酒解除疲劳,以酒示敬,以酒传情,饮酒为乐。苗家的酒主要有白酒、甜酒、刺梨酒、泡酒等。
苗族婚俗苗族男女青年婚前都实行自由恋爱,通过“走寨”、“走坡”等形式社交,但也必须托媒说亲,征得父母同意才能结婚。苗族实行同宗不婚、姨表兄妹不婚,不同民族不婚,过去有“苗不沾客(汉)”之说。解放后,民族团结增强,各民族通婚的情况已日益增多。
苗族信仰苗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也有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
苗族踩花山云南省及贵州省西部、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一带苗族的传统节日。时间在农历正月,各地具体日子不一。活动的内容也不一样,但都必须先立花杆后踩花山。花杆是花山的标志,也是表演节目的器械,一般都选用几丈高的笔直杉树。
踩花山既是苗族男女老少共同的节日集会,更是未婚苗族青年自由选择配偶的机会。在黔西北、滇东北,苗族小伙子们在唱歌、跳舞中寻求自己的意中人,找到后,便迅速解下腰间横背的雨伞,向意中人罩去。如果姑娘也有意,就会随小伙子去;否则就会绕着圈子躲开。此外,节日里,还举行其他的一些活动,如跳狮子、爬花杆比赛等。
苗族敬桥节贵州省黔东南一带苗族的传统节日。时间在农历二月初二,也有在二月内选择一个吉日进行的。敬桥,就是祭祀桥梁。
节日早晨,苗族每家每户的男人提着一只公鸭、三尾鱼、糯米饭、酒、纸钱、香以及用纸条剪成碎纸缠在竹条上的一种祭物,到自家立的桥上祭祀。敬桥时先杀鸡,把血洒在桥面上,然后拔些鸡毛贴在上面;再插香、烧纸、念些简单的祝词,倒些酒饭在桥上即算完成。事后要把剩余东西提回家。这一天还要煮糯米饭,全家共进节日美餐。有的苗族人家要在这一天架桥。所架之桥有木桥、有石桥,一般为木桥。在野外架桥时,桥木的根端都要朝家门方向放置。桥木为杉树,一般为三根,也有五根的,但绝不用双数。桥架好后进行敬桥仪式。第二年同一时间进行“谢桥”活动。第三年进行“结束新桥”仪式,以后便是正常的敬桥。桥坏了要修补,同时多选择在敬桥节这一天进行。还有的苗族人家要在家里立阴桥,据说立阴桥家中会出能人。
苗族民间认为,立阴桥出能人伤害地方,所以一般是悄悄的立,不让别人知道。立阴桥只是用两根杉木夹一根椿树埋在大门内的地下,苗族人敬桥时也敬阴桥。
苗族春社节湖南省湘西和贵州省镇远、三穗等地苗族民间传统节日。在立春后的第五个戌日举行。
过节前,苗族姑娘们要上山采来篙菜、野葱、洗净剁碎,挤去苦汁,配上腊肉丁、血豆腐丁、炸花生、炸黄豆、蒜苗等等,和糯米同一锅蒸成香糯米饭,俗称“社饭”,同时还要酿制“社酒”。
节日那天,苗族人邀请亲戚朋友和家族寨邻欢聚一堂吃社饭。被邀请者要带上活鸡、活鸭等“活礼”,以及腊肉、糯米饭、米酒前往赴宴。第二天主人将把把串起,捆成“活礼”,套在客人的脖子上或身上,送客人回家。
湘西苗族做社饭的方式和其他活动与贵州苗族基本相同。
苗族芦笙节俗称“芦笙会”,苗语叫“岸给旧给”,直译为看芦笙、跳芦笙,意即“芦笙舞会”。这是苗族最富有文化特点的全民性歌舞活动,也是苗族的传统节日。
苗族的男子从小就开始吹芦笙跳舞,等到了成年,就已经是出色的芦笙手了。芦笙会期间,苗族男女老少都打扮一新。尤其是年轻的姑娘和新婚的媳妇打扮得格外漂亮。这是出于自身审美的考虑,也是为了引人注意。节日期间,吹芦笙的小伙子通过芦笙来显示自己的才情以此来博取姑娘及其父母的青睐。
芦笙会上,往往还同时举行男女对歌、斗牛、赛马、斗雀等娱乐竞赛活动,从而丰富了节日的活动内容,增加了节日欢乐的气氛。节日期间,未婚的苗族男女广结伙伴,相互求爱;难得见面的亲友趁机相约饮酒;酷爱斗牛、赛马的中老年人相互交流养牛经验等;经商的又为做活买卖而了解乡亲们的消费需求……总之,芦笙会是苗族歌舞的盛会,也是农副产品及各类食品的艺术展览;更是全苗族村寨的欢乐时刻。
苗族摔跤节 农历三月三日和六月六日举行两次。
关于这个苗族节日有个古老的传说。传说古时候,九龙马门寨有一名苗族青年叫杨首辈,在官家的武举应试擂台上摔倒官将黑煞神。为此不但榜上无名,反而被毒打人狱。杨首辈出狱后召集苗族人们与官家作对,并活捉黑煞神。官府要求释放黑煞神,杨提出“官家没考场,苗家耍花场”作为条件,官府无奈只好答应。人们跳舞唱歌庆祝胜利,并举行摔跤比赛,那天正好是农历三月初三,故沿习成此节。
节日这一天,周围的布依族、汉族群众也前来参加。人数最多时达三四万。远路来的客人,要先喝一碗主人按礼仪款待的“进门酒”,才能进屋。节日除摔跤之外还有芦笙舞、把棒舞、吹唤呐、吹大号、对歌、斗鸟等活动。摔跤在太阳西斜时开始举行。一对对摔跤手抓住对方腰带,待评判员发出号令,双方便可拼搏。一以先倒地为输,一般要连赢两次才算胜。能摔倒所有对手者被荣称“盖场”,成为本届苗族摔跤王。
苗族爬山节也叫爬坡节,是苗族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三月十九日举行。
玉皇大帝的小女儿阿别向往人间的自由生活,顺着山顶飞下来,与聪明勤劳的苗族青年阿补结为夫妻,并生了三个女儿。一天黎明,全家人正在高兴的时候,忽然听到鸡叫头遍,玉皇大帝规定鸡叫三遍为朝拜的时刻,阿别若不能准时到达,就会大祸临头,心急的阿别急忙向天空飞去,但她踩坏了香炉山的第六层。玉皇大帝也因此不能享受人间香火,于是便罚阿别变成香炉,阿别无法与阿补团聚,人们为了纪念这对忠贞的夫妻,便在这天过爬山节。
节日里,四面八方的苗族人都拥向固定的聚会山坡。山坡分片进行斗牛、赛马、斗雀、对歌、跳芦笙舞等竞赛娱乐活动。看热闹的人们,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摩肩接踵地东跑西窜,一时欢声笑语响彻山坡。
苗族青年人则借着这个机会物色自己的意中人。青年男女边唱歌边沿着弯弯曲曲的山间小路向山顶攀登。最先到达山顶的苗族男子被誉为“爬山英雄”,受到大家的尊重,得到姑娘的青睐。
苗族四月八贵州省中部和湖南省湘西地区苗族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四月初八日举行。其中以贵州省贵阳市喷水池的节日活动最为隆重热闹。四月初八是苗族民族英雄亚努的牺牲日。
相传很早以前,苗族人民过着幸福的生活,但是好景不长,他们经常受到官兵的骚扰和破坏。为了维护苗族本民族的利益,亚努率领本民族的人民起义,多次击败了官军,但是最后终因寡不敌众,失败了,亚努也因此不幸牺牲。这天正好是农历四月初八。苗族人们把亚努葬在喷水池边,从此每年这一天人们都来这里纪念这位民族英雄。
过节日时,喷水池被装饰一新,苗族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这里,举行各种活动。耍狮子、玩龙灯、打球、比武、对歌还有芦笙比赛。
苗族挑葱会节 清明节举行。
关于这个苗族节日有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在很久以前,苗族老鼻子苗寨土官的女儿阿达诺爱上了夯沙的苗家放牛郎岩诺。土官非常气愤,认为:“凤凰鸟怎会与钉钉雀共窝?”于是把阿达诺锁在吊脚楼里,不让她出门,岩诺的老人也劝岩诺说:“金银花与地巴菜同不了一个心。”但岩诺每天赶牛回家时,都到老鼻子寨看阿达诺。每当此时,阿达诺就用歌声表达自己的心情:“翠鸟关在竹笼笼里,挂牵山上花蓬蓬哩,鸟盼花,花盼鸟,清明踩青才相逢哩。”姑娘在清明节踩青,求山神保佑,父母是不管的。岩诺明白了阿达诺的心思,忙回唱道:“扯下树的藤子卷在地哩,藤也枯叶也枯好孤凄哩,盼清明,盼清明,发春雨哩,缠上树儿再莫离哩。”两人都盼着清明早点到来,这样他们才会再见面。这一天终于到了,一大早,两人各自走出家门,正好在葫葱茂密的翁排坡上相遇。他俩忠贞的爱情感动了葫葱仙姑,促成了他们的美好姻缘。此事被人们传为佳话。从此,每年清明节,苗族女青年便穿上节日盛装,带上蒸好的“清明粑粑”,手拿挑葱刀,来到翁排坡与手拿沙刀的小伙子相聚。他们尽情地对唱,在对歌中寻找意中人,玩的十分开心。
苗族赶歌节赶歌节是湖南、贵州一带苗族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六月初六日举行。
关于这个古老的节日,有很多种传说。一种传说是湘黔边境的苗族人民,忍受不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残酷压迫,揭竿而起,在农历六月初六这一天,与官兵展开浴血奋战,许多苗族同胞倒在血泊中,为了纪念这些苗族英雄,从此,每年六月初六这一天,苗族人民都用歌声来纪念和怀念英烈。
另一种说法是为了纪念忠贞的爱情而兴起的。
赶歌节的主要内容是赛歌。节日里,苗族小伙子们身穿节日盛装,吹奏着芦笙、唤呐、笛子等乐器奔向歌场。姑娘们穿着绣满名花、彩蝶、镶着宽大花边的衣裤,佩戴闪光耀眼的银饰,相伴来到歌场。赛歌是以村寨为单位的集体对歌,各自找对手比赛,形式多样,一男对数女或一女对数男等,经过反复较量,最后产生“歌王”。苗族歌王受到大家的爱戴。
苗族赛马节贵州省都匀市新场一带苗族的节日。时间在农历六月初六日举行,节期为三天。节日当天,周围各县的各族群众也前往参加。
传说古代,这一带的苗族就在这天举行各种活动,后来有一位武艺高超的青年,一心为考取武状元而精心饲养赛马,并刻苦训练。最后如愿,他很荣耀地回到家乡。人们由于敬佩、羡慕而形成喂马、赛马的习俗。年复一年就形成了今天的赛马节了。节日里,人们除了赛马外,还举行对歌、芦笙舞等活动。
苗族跳米花是“跳米花场”的简称。贵州省贵阳市、安顺一带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苗族“青苗人”支系的传统节日,在农历七月择日举行。这时候正值稻子扬花吐穗,因而得名。
苗族民间认为这时不举行节日,不吹奏芦笙、不跳舞,稻花就开得不好。民间有“苗族不跳花,谷子不扬花”的谚语。有一些地方在节日夜晚举行歌舞活动,故而被称为“跳米花月”。节日里,苗族青年男女要把在外村的异性朋友接到村寨,集中在房屋宽敞的苗族人家,进行对歌等。
这家的父母要置办酒肉,杀鸡宰鸭热情款待。晚饭后,苗族男女青年打扮一新,上月场跳月。姑娘们跳月时要打髻,并换上传统民族服饰。待月亮上来时他们开始吹笙跳舞,直到鸡叫三遍时才结束。有的地方活动要举行三天。活动结束,有情人互赠纪念品,一般是女方送精心绣制的鞋垫,男方送毛巾、衣料。
苗族斗牛节贵州省贵定、龙里、福泉一带苗族的传统节日。时间选在春耕前或秋收以后的农闲之时。
节日前的两个月主持者就向附近的村子发请帖,让参加者做好准备。有斗牛的人家,不让孕妇、产期妇女、新寡妇上门,也不准接近牛圈;不借东西给别人,怕牛的力量被借走。节日那天,场主介绍斗牛场的来历,宣布有关规定和纪律后,斗牛开始。八个男童身穿苗族服装,手举画有猛兽的彩旗走在前面,一对大号手之后跟着四个唤呐手,随后芦笙手上场,一群姑娘跟随其后,合着节拍跳舞。所有参加比赛的牛绕场一周,斗牛就开始了。斗胜的牛给披红挂彩,放鞭炮、吹唤呐庆贺,节日活动一般举行一天,有的地方是几天,也有的地方一边斗牛、一边举行吹芦笙跳月等活动。
苗族吃九月粑又称“吃稻草粑”。贵州省麻江县和凯里市交界地方的苗族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九月,若第一个卯日在初九以前则在卯日举行,若第一个卯日在初九以后则在初九过,另外的两个卯日只是打点把把小过。节日那天,每家打粑粑,煮鱼行祭祖仪式,然后全家人聚餐。麻江县的石猛一带苗族称这一节日为“吃稻草粑”,意思是秋收结束,稻草已经堆放好,人们做粑粑共同庆贺丰收。
苗族客家年 春节相同,苗语原意为“过汉族年”。客家年是苗年之后的又一重大节日,苗族有的地方已经把苗年移到春节来过。
苗族是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他们有独特而丰富的婚姻风俗。传统上,苗族的婚姻是通过“拉弓”这一仪式来确定的。在这个仪式中,男方必须在一定距离内用弓箭射中女方手上的红布,表达对女方的爱意和决心。若箭射中红布,表示女方答应嫁给男方。而后,男方要前往女方家中举行“纳彩”仪式,送上嫁妆和礼金。最后,婚礼会在女方家中举行,期间有舞蹈、歌唱和饮酒等庆祝活动。
苗族是中国特有的少数民族之一,其结婚习俗多姿多彩,其中最有趣的可能是“赶龙节”的结婚仪式。
“赶龙节”是苗族传统节日,通常在农历五月初五举行,当地青年男女都会穿上传统装束,手执锣鼓、锅碗瓢盆,跳起了喜庆的龙舞。在这个时候,男女之间会互相邀请表演舞蹈,鼓瑟相对,逐步拉近彼此的距离。
当然,这也是苗族年轻人相互了解和交往的好机会。苗族青年男女在跳舞的过程中,可以向自己心仪的对象表达爱意和诉求,在寻找到自己的姻缘之后,双方可以进行结婚仪式。
结婚仪式包括多项环节,其中最有趣的是传统的“抢亲”仪式。在这个环节中,新郎必须率领自己的好友跳过若干道门槛,夺取自己心爱女子的锦囊,而新娘则会在一旁做各种挑战,增加难度,比如要把锦囊藏得较为隐蔽等。这个仪式既考验了新郎的勇气和毅力,同时也给新娘留下了难忘的回忆。
总之,苗族的结婚习俗独具特色,其中“赶龙节”和“抢亲”仪式尤为有趣,成为了苗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家庭
苗族普遍实行以父系为中心的小家庭制。家庭成员以两代或三代同住者多,四代以上同住的极少。多数是儿子结婚以后,即与父母分居另立家庭。父母多同幼子或自己最心爱的儿子一起生活。
在家庭中,男性家长有较大权力,女性家长其次,成年子女有“参议”权。家庭财产只有男子才有继承权。分居时,除留一份给父母作“养老田”外,其余由儿子继承。兄弟多的实行平均分配。没有长子(或幼子)继承制。有些地方前妻长子可多分点,但没有形成制度。女子没有继承权。有的地方,如黔东南地区的部份苗族中,对未出嫁姑娘也分给小部份田产,供其作生活开支,叫“姑娘田”,由其同住父母或兄弟掌管,但姑娘出嫁后,便无权享受,也有的要到姑娘死后才收回。赘婿有财产继承权。寡妇若不另嫁,也可继承亡夫家产,如果转房,则由原夫儿子继承。
苗族直系亲属与旁系亲属关系,一般比较亲密,仅有程度轻微的亲疏之分。他们组成一个家族,守望相助,贫困相扶持。在家族同辈成员中,不分直系旁系,不计亲疏远近,皆以兄弟姐妹相称。对与父辈者,均以叔伯父母称呼。对与祖父同辈的人,均以祖父或祖母称呼。对祖父以上的辈份,概以老祖父、老祖母呼之。对下辈,一般是直呼其名。
苗族很讲究家教家规。对父母要孝敬,对兄弟姐妹要友爱,尊重长辈,爱护晚辈,是传统美德。叔嫂之间不可越伦。长辈不能对儿媳、孙媳开玩笑。晚辈不能在长辈前面戏耍轻浮。
苗族家族内部聚合力很强。在日常生活中,互相间比较关心。若某家有重大困难,则举族相助;有贫困无衣者,全族极力扶持。相互相若发生纷争,小事则批评劝解,大事则由族中有威望者召集族人公议处断。家族中,团结对外的观念也很强。
苗族家族过去都有自己的姓氏,即苗姓。它起源于古代氏族,一般称为某某支或某某分支。有的支以其首领名字命名,有的支以地名、动物名命名。为了便于追叙族谱,个人取名时多采用父子连名制,按连名顺序上溯,就可追溯到本家族的起源。父子连名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也有个别加连祖父名,如父名保,子名岩,即取名岩保。如祖父名里,连起来就成了岩保里。这是一般直系血统成年人的正式取名法,小儿取小名不在此列。安顺地区取名很隆重,要到藏有神鼓的人家举行仪式,并办招待,于席间取名。紫云地区取名要办盛大宴席,用很多四方高桌相连,从堂屋一直摆到屋外院子,本家族坐一边,岳父家族坐另一边。边吃边议。取名以吉祥为利,但不能与双方家长长辈之名雷同。
婚俗
古代多是男女双方通过唱歌建立感情,结为良缘,不须经过父母同意。结婚也是男女双方自主完成,双方家长只临时加赞助或事后认定,可谓自由自主。如约定地点,于五月端午节由男女将女方接到家中成亲。结婚生子以后,夫妻关系才算完全确立,始由丈夫陪同妻子带着礼物拜见岳父岳母。
黔东南地区以“游方”为男女交际的主要形式,许多村寨都有“游方坡”、“游方坪”作为固定的男女社交场所。若离开这个场所去“游方”,就会被人看作是伤风败俗,而受到惩罚。黔西北未婚男女多在白天“跳花”结识后,晚上再唱歌、密谈,所以又叫“踩月亮”,或叫“跳月”。通过接触,若双方情投意合,即可定下终身。随即叫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家撮合,叫做“定亲”。
结婚一般多在十月秋收完毕后举行,也有延至第二年的正、二月间举行的。即农闲季节,具体日期则择吉而定。结婚时由男方到女家迎娶,女方母亲和姐妹陪同,亲人护送,新娘打伞步行。但黔西北一带兴骑马,松桃等地新娘则坐轿。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妆著艳丽,行止端庄,不苟言笑。而新郎的穿着却极为平常,颇不显眼。黔东南多数地区苗族结婚时,新郎一般不在前来祝贺的亲友面前露面。在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只与其送亲的姐妹或小姑伴宿,散客时就回娘家去了。这种现象,很可能同母权制的遗俗有关。
黄平、施秉、凯里的苗族婚礼别具特色:男女双方决定结婚后,男方先找三五个要好的男友到女家去接新娘;新娘也请几位相好的姑娘陪同,一齐来到男家男家父母则杀鸡热情款待,表示欢迎。寨上青年男女也来庆贺。三天以后男家才请人到女家报喜。女方父母如若同意,就以酒肉招待,共商女家宴客所需的肉、米、酒数量,并将绣花衣裙和首饰托来人带给姑娘。第十三天,才是男方正式请客的日子,并于当天组织人送姑娘回门,女家则以酒肉盛情招待。至此,婚礼才算结束。散客时,主人要在村口摆上若干酒坛,拦客人敬酒,客人必须唱歌答谢,不善唱者则被罚酒,否则不能放行。
在黔南和黔东南部份地区,婚礼结束后,新娘即回娘家常住,直到农忙或夫家有事派人来接才到夫家暂住。如此二三年,才长居夫家。
在许多地区苗族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姑表婚习俗,即舅舅有取外甥女为儿媳的权利,称为“还娘头”。一般是娶长甥女或被看中的某个女儿,不论女方愿意与否,都须服从,谓之“舅家要,跑不掉”。如若外嫁,须备一份重礼送给舅家,叫“还娘钱”。而清镇、修文、毕节部份苗族的姑表却相反:不是舅舅的儿子娶姑妈之女,而是姑妈的儿子有权娶舅舅的女儿,叫做“侄女赶姑妈”。
在苗族中,离婚比较自由。一般是先提出离婚者给对方以赔偿。若是男方先提出离异,除不得向女方索取“定亲钱”外,还要另交一笔“赔礼钱”。若是女方先提出离异,则须付给男方的“定亲钱”和所花的“婚礼费”以后,才可另婚另嫁。
寡妇在大多数地区有再嫁自由。民间习惯是“先内后外”。兄死而弟未娶者,弟有权娶嫂,略带强制性,如女方坚决不同意也可外嫁。弟死而兄鳏居者,兄亦可娶弟媳,但不能强迫。这种婚姻,俗称“转房”,但仅限于同胞兄弟之间。寡妇“转房”,其未成年子女由转房丈夫抚养,若系另嫁,可发带走襁褓中的婴儿,产业由伯叔照料;迨至长大后,男的须回原来的家族里,女的听其自愿。
苗族婚姻有许多限制,最大的禁忌是同姓、同宗不婚,否则会被看作是**。这种性氏概以苗性为准,汉姓不起作用。但有的地方苗姓失传,也以汉姓为准。部份地区由于异性很少,本姓子孙太多,寻找配偶困难,不得不将本姓远宗支系另立姓氏,与近宗支系“破姓开亲”。
丧葬
苗族丧葬形式,在历史上很复杂。见于记载的有洞葬、悬棺葬、土葬、树葬等数种。
洞葬:即人死入棺之后,要把灵柩停放在天然的溶洞里。这类葬法主要流行于惠水、龙里、贵定、平塘、都匀、独山、罗甸、平坝、长顺、紫云、望谟等县的部份苗族中。近几年来在民族考古研究中发现了这类葬法的大量遗址。洞内灵柩从魏晋南北朝起到明清两朝止,历朝皆有,以唐宋至明代的为最多,但迟至明清时期方有记载。长顺县交麻乡的天星洞,平坝县的棺材洞,是其中几大大型的洞葬群,除朽榻不可计数外,可辩认的灵柩在百具以上,多的达五百余具乃至千余具,而且都是头东脚西方向陈列。这类葬式今已绝迹。
悬棺葬:即人死入棺后,把灵柩存放在悬崖绝壁的缝隙中,或在悬崖上打洞插上木桩,将灵柩横放于上。早在唐代,五溪地区就有这类葬式的记载。明代时黔中南地区苗族还普遍实行这种葬法。清代时逐渐减少以至消失。到抗战前仅有个别人家保留这种习俗。
土葬:很早就有,有木棺,也有石棺(黔中地区)。葬式有顺葬和横葬两类。横葬是一种极古老的葬俗,头东脚西,过去主要流行黔西北、黔北、川南的苗族中,现在还有部份人家采用这种葬式。
树葬:是人死后用树皮包起来裹起来挂在树上,这在《隋书地理志》有记载,今大部份地区已绝迹,仅个别地区对非正常死亡者采用。
老人临终时,一般要烧“落气钱”,有的要放在火塘边落气,这显然是受了汉族的影响。人死后一面以鸣枪、放炮为号,通知全寨;一面派人通知舅家及亲朋。还要给死者剃发、沐浴,换上寿衣,停尸于堂屋中,供亲属吊唁。惠水地区要把尸体停放在竹席上,挂于堂屋中柱横梁上,离地五六尺。这可能是古代悬棺葬的一种变异。
停葬期间,亲人亲族都来哀悼,妇女的“哭丧”尤为哀恸,全村全寨的妇女,即使与死者毫无戚族关系,都要集体前来哭丧,极尽悲痛之情。旁产的男从无论老少,也感动得嘤嘤而泣。
尸体入棺前,黔东南地区要将几钱碎含于死者口中,作为死者灵魂回东方故土的“路费”,称为“买水钱”。
在停丧期间还要请祭司给死者“开路”,交代亡魂去处,从开天辟地讲到伏羲兄妹造人烟历述祖先来源和迁徙经过,要亡魂随着祖先迁来的路线按站逆行,回到本民族发祥地的东方故土,和祖先亡灵欢聚。
出丧时,孝子拿着弓箭或刀剑在送丧队伍前面“开路”。意在表示祖先是辟山开路,披荆斩棘、除魔隆怪而来,所以老人亡故,亦要为其扫除障碍,使亡魂能顺利回到祖先故地。
墓地一般是请风水先生选定。黔东南地区有的是葬在家族公墓里,有的不择地。葬具普遍用木棺。葬式主要是顺葬,即头朝山梁上方,脚朝下方。望谟、罗甸一带还保持了头朝东方的古俗。
娄顺地区部份苗族还有“停丧待葬”的古俗,即灵柩出丧停放在山中数年以后才入土。
在中国,汉族的人口最多,然后还有很多少数民族,同时也保留了很多少数民族的习俗和文化。所以结婚的时候,有很多特别的习俗。现在,让咱们去看看苗族结婚时有什么样的习俗。
婚前的
年轻的苗族男女相爱后,他们的父母为他们选择一个吉祥的日子结婚。但是,在结婚前的某个时候,男女可以t相见,俗称婚前不见面结婚前一天,男方给女方送结婚用品去看一看。在这些婚礼仪式中,有一种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由25至30磅糯米粉制成。大到簸箕那么大,表示新郎新娘婚后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去接新娘来参加婚礼
在这结婚的日子里,男女双方都在家里招待亲戚朋友和同村的村民。新郎在几个伴郎的陪同下,带着礼物去结婚了。婚礼宾客中应该有一位经验丰富的中老年男子。当婚礼宾客到达女方在s村,女人会伸出一根竹竿拦住去路,和参加婚礼的客人一起唱歌。每次唱完之后,新娘们都要给这些女人送礼物,她们会收回竹竿让路。这样走,唱一次歌,重复几次就到了新娘的房子。在此期间,要防止新郎让女方带走。如果被带走,他们会把新郎藏起来,这样那些结婚的人就可以我不能准时接新娘。当我们到达新娘s家,姑娘们会围着新郎,折腾逗他,客人们会笑。什么更有甚者,一些女孩甚至诽谤新郎s满脸锅灰。望着新郎的混乱,人们会哄堂大笑。
婚礼
新娘结婚回家后,要举行见面礼。新郎新娘会向长辈和客人敬酒,接受他们的祝贺。吃饭前,新郎新娘要喂父母第一碗饭。在这一时期,那些来自女人的女孩新郎家在给新娘送行的时候可以用大竹篮盖住新郎,这样新郎就可以不要动。看着新郎在箩筐里挣扎,人们哈哈大笑,给婚礼增添了无限乐趣。
在一些苗族聚居的地方,还有一种古老的抢亲戚的习俗,叫做拉米才。在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基础上,双方约定了抢亲的时间和地点。到时候男方会找几个好朋友把新娘接回家。据说,如果这种形式的抢婚进行,如果丈夫和妻子不t同意或者以后男方喜欢新的东西,喜欢旧的东西,女方也会理直气壮。新娘被抢回男方后史家,婚礼将按照苗的规则。与此同时,男人史家会派人带礼物给女方史家解释情况并道歉,而那个女人s家会申斥,吼她。然后,她会接受礼物。在某些地区,会有充满乐趣的打斗:当女孩得知男子要来抢劫自己时,她会故意躲起来,并邀请同村的几个女伴拿着扫帚和竹竿等着。当男人抢新娘的人到了预定的地方,他没有看到新娘。迷茫中,突然,埋伏的人出来了,无数的扫帚和竹竿落在抢亲戚的人头上和身上。男孩们突然意识到,但按照习俗,他们不能不要反抗。他们在扫帚和竹竿旁边寻找新娘。当他们发现新娘的视线,他们联手齐新,以避免女孩追逐和抢夺新娘回到男人的房子。
按照习俗,新娘可以抓住新娘后不要离开这是我们的家。新娘一到达男方家的房子,这意味着她已经成为男人中的一员舍和能不要只是回到她的家人身边。在麻栗坡和其他地方,抢走女孩后交给丈夫的房子里,她被象征性地先用一把纸伞盖着,然后用
哭嫁
一般在新娘结婚前三七天就开始哭,有的半个月、一个月甚至三个月前就开始哭唱了。然而,一开始,这一切都是断断续续发生的。想哭就哭吧。亲戚邻居来送礼来访,谁来都要哭一场以示感谢。在Xi的婚礼,第二天她上了轿子,哭嫁达到高潮。在这段时间里,哭和唱歌必须按照传统礼仪进行,不允许哭。谁能不哭会被别人嘲笑甚至歧视。一般来说,哭歌的内容主要有哭父母、哭哥哥姐姐、哭叔叔、哭同伴、哭媒人、哭头发、哭祖宗、哭轿子等。歌词已经代代相传,传统的,由新娘和哭姐妹们。主要内容是感谢父母长辈的恩情和兄弟姐妹的照顾;哭诉少女时代即将逝去的幸福生活的悲伤和新生活到来之前的迷茫与不安。也有很多婚姻的不满,媒人对他们生活的仇恨和无奈,等等。
苗族山歌分为劳动歌、情歌、风俗歌、故事歌、识字歌、谜语歌等部分。劳动歌一般在田间地头或山上打柴、放牧时唱。主要内容是传授生产知识,交流技术、抒发美好的愿望。情歌包括传统情歌和男女青年社交的对歌,通过唱情歌使男女青年互相了解,达到结为伴侣的目的。主要内容有相会、交谈、相思、求爱、赞美等等。风俗歌包括起屋上梁歌、哭嫁歌、结婚拦门歌、踩门歌、丧葬歌、打油茶歌、劝酒歌等,大多在喜庆佳节和红白喜事时演唱。内容以家发人财旺为主。识字歌以识字为主,通过唱歌可以使不识字的人认识一些字。故事歌按传说中的故事编成歌,然后演唱。谜语歌以猜谜为主,通过唱歌可以增长知识,启迪智慧。
苗族山歌语言朴实自然,比喻生动,特别是苗族青年男女的对歌饶有情趣:
男:今日赶场遇见妹,好似仙女下凡来;
妹乖人美见了爱,求妹莫怨把歌接。
女:今日赶场遇见哥,遇见哥哥妹快活;
你有情来我有意,有情有意才接歌。
苗族人有同姓不结亲的习惯,因此,同姓的男女也不唱求爱的情歌,对歌必须先问姓,问清姓氏之后才开始对歌,然后才唱求爱的歌。
单身苦来单身苦,衣服破了无人补;
锅里没有热饭菜,没有鞋穿打光脚。
聪明的苗族小伙子用歌来倾诉自己的孤苦伶仃,音调凄切,期望得到姑娘的同情和友爱。而苗族姑娘决不会轻易表白自己的心思,她要盘根问底,然后才决定是否与男方真诚相爱。她用歌来盘问男方:
女:金山银山万宝山,家家都有果树园;
人家果园结满果,你园为何还结单。
男:很早就想同妹连,只因隔河难拢边;
今日赶场得相会,唱歌认识才得连。
聪明的苗族姑娘问得多巧,机智的小伙子回答得多妙!就这样,她唱一首他还一首,一问一答,歌如泉涌,源源不断。这不仅是各自向对方表示爱慕之情,而且,通过唱歌,使他俩的心贴紧了。
分
一、社会制度
1、鼓社制
新中国成立前,苗族鼓社是由共同源于一个男性祖先而结合起来的人们的集团。鼓社一般由同宗的一个或数个自然村寨组成,小的几十户或百来户,大的几百户乃至上千户。一个社共立一个鼓祭祖,有共同的宗教节日、共同的地域观念和共同的习惯法规,穿同一服饰,操共同的方言。
2、议榔制
议榔是不同宗的家族组成的地域性村寨组织,即农村公社组织。各地苗族的叫法不一。黔东南叫“构榔”或“勾夯”,也叫“构榔会议”;广西叫“栽岩会议”或“埋岩会议”;湘西大部分地区称“合款”;云南金平县叫“丛会”或“里社会议”。它是苗族社会中一种议定公约的制度,是地区性的政治经济联盟组织。
3、理老制
理老(或称“寨老”、“乡老”)是苗族村寨中的自然领袖,他自然形成,不经选举产生,也不世袭。理老大致有三级:一个村寨的理老,称之为“寨老”或“勾往”。
主要调解发生在本村寨内的纠纷;一个鼓社(氏族)的理老,称为“鼓公”或“娄方”,主要调解管理发生在本氏族内的纠纷;一片地方(包括若干村寨)的理老,称为“勾珈”或“大理头”,负责调解发生在本片地方内的重大纠纷案件。
二、禁忌
1、生活禁忌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
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风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苗族的禁忌,据不同的支系各有不同。
2、产忌
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会被认为延长产期。
3、农事禁忌
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
4、丧葬禁忌
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
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人。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以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扩展资料
苗族起源
苗族可以追溯到距今五六千年前的炎黄传说时代。当时在黄河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一带出现了以蚩尤为首的九黎部落联盟,而在甘陕黄土高原上形成了以炎帝神农氏和黄帝轩辕氏为首的另两大部落集团。
炎帝与黄帝沿黄河由西向东发展,先后与蚩尤在涿鹿一带发生战争。蚩尤先打败炎帝,“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阿,九隅无遗。”后来炎帝与黄帝联合战败了蚩尤,“轩辕之时,蚩尤最为暴,莫能伐,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
蚩尤死后,天下大乱,黄帝便画了幅蚩尤的画像威慑天下,天下这才安定下来。而蚩尤的九黎集团战败后大部分向南流徙,开始了苗族多苦多难的迁移史。至今苗族人民中还广泛流传着蚩尤的传说,他们始终信奉蚩尤为其始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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