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发生性关系,我认为不好。因为两个人还没有结婚,以后是否能真正走到一起,还不确定。二是男人认为这个女人很轻浮,甚至怀疑你不知跟过多少男人发生过性关系。其实男人在感情方面,心胸是非常狭小的、自私的。
廖某妹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结婚后没多久就因为与丈夫的矛盾分道扬镳,独自打工养活自己。
一个人在外打工时间太长了,女方难免感到寂寞。
她渴望着婚姻与家庭,也希望有个知冷暖的人能够好好照顾自己。
因此经过媒婆介绍,女方认识了这位张某男。
这位张某男的条件其实让女方并不是特别满意,哪怕女方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张某男的年龄也依旧比她大上不少,这么大还未娶亲,如果不是身体有问题,可能就是因为太穷了。
只不过女方也知道自己的情况,离过一次婚属于“硬伤”,再加上聊天时二人感觉还不错,因此同意与张某男在县城见面了。
相处后女方发现张某男很懂得照顾人,对自己也很好,虽然男方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比较贫穷,但看在男方对自己很好,纠结了很就还是同意了和男方继续交往下去。二人都不是什么小年轻了,在一起就是奔着结婚而去。
因此相处了一段时间后男方提出了订婚的请求,女方也同意了,收下了男方给的订婚礼,还有10万元彩礼。10万元彩礼虽然不算多,却已经是男方能拿出来的全部,为了这笔钱他还找人借了不少。女方收下彩礼后没多久二人就正式登记结婚,成为了一对夫妻。
男方好不容易有了老婆,就想过点正常的家庭生活,有妻子怜惜自己,最好还生个聪明乖巧的孩子。
但他没想到婚后廖某妹竟然不愿与自己住在一起,更别说同房,这让男方实在不能理解,既然不能一起生活,那么为何要结婚呢?
随着时间越来越久,男方忍无可忍,跑去质问女方到底是什么意思:“你不愿意同房,我娶你回来只是当花瓶吗?”
廖某妹说了实话,因为嫌弃男方给彩礼给少了,所以自己不愿意与张某男住在一起。
这下子可给男方气得不行,如果嫌彩礼少,为何一开始不说?如果实在不满意可以不结婚啊。
面对这样的新婚妻子,张某男刚火热起来的一颗心好似被泼了一盆凉水,迅速降温了。他明白了女方结了婚也不愿意与自己在一起,不过是图钱而已。
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想通了之后张某男表示要女方归还彩礼,自己与她离婚。
没想到此时女方就像换了一副嘴脸一样,表示离婚可以,彩礼是绝对不会还。
毕竟无论是按当地习俗还是按照法律规定,必须退还彩礼都只限于二人尚未完婚,现在婚都结了,自己怎么可能还退彩礼?
张某男总于明白了女方答应和自己结婚,原来一早就打着私吞彩礼的主意!
对与张某男来说,不论彩礼是否真的能要回,但那些都是自己血汗钱,至少需要尝试一下,因此一纸诉状将廖某妹告到了法院。
那么周瑞发的彩礼钱真的要不回来了吗?
还好,最终法院判决女方必须归还男方的彩礼10万元。
你们为了帮助结婚前后的青年学习和掌握一些生理卫生和性生活的知识,举办了这个学习班,这是一件很好的事。要使大家都能为四个现代化多作贡献,在婚姻、性知识、计划生育问题上向旧思想、旧习惯势力作斗争,就要大力宣传卫生科学知识。第一期学习班就要结束了。我们向你们提一些意见,不知对否:婚姻、家庭和生育问题,不是个人的生活小事,而是直接关系到国家建设、民族兴旺、子孙后代幸福的大事,而我们正是希望能够在学习班中得到教益和解决一些问题,特别是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来参加学习的。我们当中一部分是未婚或准备结婚的青年,一部分是已婚的青年。前者想通过学习,学到一些生理卫生和新婚知识,后者是想解决性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而大部分人存在的普遍问题,就是象老师所讲的,在过性生活时,只有对方达到高潮时,你才能得到最大的满足。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而做到这一点,有助于建立和谐美满的家庭。我们认为你们的讲课内容太浅了。因为这些内容,我们花几角钱买本书来就可了解了。你们的思想是否保守了一点?性学是一门科学。学员舍得花几块钱和宝贵的时间来接受老师的教育指导,你们的思想解放一点又何妨呢?当大家提出一些在书本上没有的性生理或性生活问题时,你们显得有点闪烁其词,怕“过线”了,这是不必要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饮食并非罪恶,并非不净;性交也就并非罪恶,并非不净。”(引自《我们怎样做父亲》)不要前怕狼后怕鬼。以上是我们对第一期学习班的一点看法和意见,并非求全责备。你们为办这次学习班已尽了很大努力了。最后,祝学习班能一期一期办下去,一期比一期办得好,并祝老师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第一期青年性生理知识学习班部分学员新婚燕尔,新娘新郎初试性生活,这是夫妇间和谐的性生活的第一步。在我国,过去由于封建传统太重,性的知识没有得到普及。所以新婚之夜,许多人往往茫然失措。有些新娘由于恐惧或怕羞,心情紧张,增加了性生活的困难;有些新郎鲁莽从事,方式方法不对头,增加了女方的痛苦;有些人则听了封建迷信传说,疑神疑鬼,平添了许多不必要的忧愁。凡此种种,结果造成夫妻生活不和谐,不仅得不到美满幸福,反而造成相互埋怨,久而久之,甚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这样的事情,在临床上常有所闻。所以在新婚之前,男女双方均对性生活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学习一些科学的生理知识。男女成年以后,一般都会有性的要求,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男子的性交器官是阴茎,女子的性交器官是阴道。
在我国的农村的风俗习惯中就是有这么一,就是自己家里的房子里是禁止别的人在自己家的房子里面发生性生活的那种事情的。他们认为别人在自己家里做出那种同房的事后对自己家里是一种不好的,是晦气的那种,会给家里人带来厄运或者是霉运。所以说哪怕是女儿他们也不会让她在家里跟男人上床睡觉的。在女儿结婚前肯定是不会让自己的女儿跟别的男人在一起自己家里发生性关系的,这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女儿结婚后,女儿跟女婿一起回娘家的时候也是不让女儿女婿俩个人在一张床上睡觉,防的就是怕他们在家里发生性关系来的那种。如果万一发生了这种事情后,一般来说房子主人会要你去买来鞭炮在房间里放,再让你给一点钱给他们以此来化解。
对于现代许多年轻人来说,结婚之前的同居生活,或者是同房生活,已经是特别普遍的现象,相比较于过去的那种传统观念,现在也应该把那些传统的封建伦理道德理念扔到十万八千里之外去了。
记得那时候我还很小,如果听见一个大人说,谁和谁在一起的时候就已经同居生活了,就感觉到这是一个特别可耻的行为,而且还应该得到大家的批判。
可是后来我就见过,王家的姑娘和李家的儿子在谈对象,王家的姑娘在李家的儿子家住的时候,大人们已经给他们准备了同一个卧室,这也就是所谓的同房生活吧。
从这个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村的这种传统封建伦理道德已经开始慢慢的转变,只有两个年轻人愿意,管他是同房还是同居,大人才不管这些事情呢?
现在我们都可以看到,两个人还没有结婚就已经怀孕了,甚至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孩子。这样的事情是屡见不鲜的,当然也没有一个伦理道德标准来评判。
婚前性行为可能是许多人都遇到的,也许有很多人也经历过。也许随着时代的发展,也许随着社会的进步,这种现象会更加的普及,只是我感觉到怎么这么别扭。凭什么时代越发展,凭什么人们的思想观念越解放,就一定要把传统的道德理念,丢到一边吗?
婚前同居的现象已经特别普遍,只是在这其中谁吃亏谁占便宜,也许不是大家所考虑的,但是由此而生的一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我们必须得认真的反思。
男方睡女方家没有有讲究,正常睡就可以了。
订婚以后就可以喊他们爸爸妈妈了,能住在一起,但不是天天去,光明正大地去,毕竟没有结婚证,无论多么相爱的人我们都不敢保证将来。
如果你们迫切要在一起,最好不要弄得身边的人全知道哦,这样以后万一出了差错,你也可以保住自己的名声,你的父母也能有面子。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父母在哪一家过夜都可以安排其父母同住一起的,因为已经是合法的婚姻是可以同居一室的,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去说些什么。
方去女方家中,为了表示尊重必须要带着礼物上门,可以选择烟、酒、水果等,当然最好能向女方了解她父母的喜好,再根据喜好挑选礼品,另外,礼品的数量最好是双数,在细节出体现你细心的一面。
礼物并不需要多么的贵重,买礼品之前与她商量,然后再投其所好,最后,提醒女方要准备好回礼,让男方走时带走,以示礼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