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半了还没圆房,怎么办呢?

结婚一年半了还没圆房,怎么办呢?,第1张

你好,这个不能着急的,这个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另外,建议你可以到医院检查一下看是否有炎症,如果有炎症的话,需要先治疗炎症的。另外,建议你可以到医院检查一下激素的水平。看是否有激素的水平低下的情况,如果有的话,是会影响怀孕的。另外,建议你可以看中医,喝点中药调理一下身体的。这个是有一定的效果的。祝你健康!-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还有其他家庭医生认为需要提供的帮助,您也可以拨打电话40直接咨询。!

法律分析:结婚半年不圆房可以离婚的。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离婚协商一致,并提前写好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配等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果选择离婚诉讼,需要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并提供由缺乏夫妻生活导致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会依此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你好,这种情况主要是心理紧张引起的可能。在开始性生活时,双方都会有害羞感,尤其是女方更为明显,心理状态比较复杂,精神有些紧张。你要让丈夫动作轻柔,一次不成可以多试几次。女方也要主动配合,克服紧张和恐惧心理,精神主动放松,性兴奋唤起就快,阴道分泌液多,润滑作用好,可以减少性交时的疼痛,也可以减轻处女膜被擦伤所造成的痛苦。

结婚之后有的家庭就想早一点生孩子,尤其是老年人,看到儿子结婚之后就想着早一点当上奶奶,所以对于儿媳能够为自己的家庭孕育下一代抱了非常大的希望,如果有一对夫妻结婚五年,还没有怀孕,这个时候婆婆就会对儿媳各种刁难,大家觉得这样的行为正常吗?

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想法,也许是想着先奋斗事业,再孕育下一代。

有的年轻人结婚之后,先想着自己能够拼搏几年,事业等事业成功之后再想生孩子的事情,所以无论是结婚几年,只要一直没有怀孕的打算,就不会出现怀孕的情况,所以婆婆也要和儿子儿媳早做沟通,不要因为自己没有抱上孙子、孙女就对儿媳各种刁难。

有些人结婚五年,没有怀孕,也许并不是儿媳的问题,所以婆婆不分青红皂白就难为儿媳,这样做是错误的。

怀孕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夫妻双方身体没有问题,那么也没有避孕的情况下,还没有办法怀孕,再想办法去医院做相关的检查,婆婆没有清楚具体是不是儿媳身体问题,不能够怀孕,就各种难为婆婆这样的做法,十分不地道。

而且并不是生育的机器,所以婆婆也要给予儿媳充分的尊重,对于生育的事情要和儿媳做好沟通工作。

大家要知道夫妻两个人结婚之后生孩子是有感情基础,是爱情的结晶,并不是为了给婆婆生个孙子抱才会怀孕,生子一定要把这种关系弄清楚,所以正常沟通的想法表达出来,而不是各种的刁难儿媳。婆婆可以向儿子儿媳表明自己现在身体还好,他们如果早一点生孩子,自己还可以帮他们照看,等过几年自己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可能就不能帮他们看孩子了。

因男方原因导致的婚后未圆房,离婚时,需要退还彩礼及五金吗?

彩礼是可以要求退还的,但是,会有难度。

符合法定条件,彩礼才需要退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知识:彩礼返还的限制的基本原则

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减少返还数额的情形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因此,对于在退婚之后彩礼的返还需要满足法律的规定,只有在合法的条件下才能进行彩礼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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