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的条件: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2、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3、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4、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5、规定了结婚登记与审查的有关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现役军人结婚不管是士官还是军官,标准条件不是看军龄和职务,而是本人的岁数。现在部队规定男军人结婚必须达到25周岁的军内晚婚年龄才准许结婚。
另外,士官和军官结婚要求的区别主要是士官结婚原则上不允许在驻地找对象,也不允许与本单位的女军人结婚,当然部队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而军官则没有这些限制。
25岁。
《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1、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2、对义务兵和地方应届高中毕业生学员(即生长干部学员),禁止在校学习期间结婚;对干部本科学员、研究生学员和年龄较大的士官学员,我们采纳了院校的意见,学习期间准许其申请结婚。
3、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更有利于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战士在未报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间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在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军队职工的婚姻问题,按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对舰艇人员、空勤人员和从事国防尖端核心机密工作的人员的婚姻问题,海军、空军、国防科委和二炮政治部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并报总政治部备案。
参考资料:
法律分析:在中国,普通公民结婚年龄要求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而军人也是按照这一标准的。 但是,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因此,一般男军人结婚年纪为25周岁,女军人结婚年纪为23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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