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情况下办理结婚证确实需要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领取,但是部分地区提供跨省领取结婚证服务。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也就是说,在这些地区经常居住的居民,既可以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在当地办理。如果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武汉、西安工作生活的,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如何跨省办理结婚证,一般需要您提供当地的居住证和身份证等材料。
婚姻登记不可以异地办理。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婚姻正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要求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结婚是我们每个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结婚不仅需要举办婚礼,更重要的是领取结婚证,只有这样才是国家认可的合法婚姻。
然而领取结婚证是需要到领取人回到户籍所在地才能领取的,这对许多人来说既耗费时间也浪费精力,然而在6月1日起,“跨省通办”试点婚姻登记将会开启了。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这样的试点行为可以说是顺应时势了,因为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互联网更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了,也必须承认互联网确实给我们带来很多的便利。
毕竟现在已经有许多公共服务都可以在网上异地办理了,这对许多人来说都是非常方便和快捷的,而对于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的方法更是为许多人提供了便利,毕竟现在很多人都是背井离乡的外出打工了,回一趟家长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情了。
要知道,根据现行规定,当事人双方想要离婚婚姻结婚必须要到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所以这样的确十分的不方便。
如今“跨省通办”试点即将开启,相信这也是一项重大的决策,为以后的想要结婚的小情侣们也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你觉得这项“试点”怎么样呢?有没有感觉这样的确是方便了许多,以后结婚也不必太过于大费周章了,感觉很是不错的样子。
每逢五一或者是十月一到家乡去登记的人是特别的多的。因为在平时假期不太够回一趟家,可能时间也非常紧迫,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一些小长假去家里面登记。但是在今年六月一日开始,有很多的地方都开始推行试点,异地登记,似乎变得可行。那么这件事情究竟会对于我们的生活有哪些改变呢?
方便许多人挑选日子结婚登记意味着两个人的关系就是合法,从男女朋友变成了妻子和丈夫的关系,对于大多数新人这一天是十分具有纪念意义的,而且有一些男女朋友会选择自己的相恋纪念日去登记。又或者是像今年一样选择520一类的具有特殊含义的数字。
自上了大学之后,有很多的人们都会远离家乡这也就导致于他们的事业和家离得比较远。而出于一些工作原因,不太好意思请假回家去登记 。也正是因为如此,有很多人都会错过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
但是这一次的异地登记就可以完全的打消这种麻烦,让新人们的登记变得更加便捷 。同时也可以挑选自己想登记的日子更加方便。
预示着越来越人性化的设计现在有许多事情都可以选择异地办理,比方说像异地销户。在此之前的时候是非常难弄的,需要向当地营业商联系,然后和所在归属地的电话卡的营业商联系。而且这件事情也有耗时又耗力电话卡也会多花很多的钱。
但是在今天异地销户已经开始投入使用虽然也有一些的麻烦但是比之前已经快捷了许多,而且不用担心自己的信用会失信。
人民的幸福感逐渐增加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便捷,甚至有很多事情都可以达到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这大大节约了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 。
让人们有更多的事情去选择休闲娱乐 ,近年来我国人民的幸福感大大提升。也就预示着这些便利的业务有一定的关系 。这也从侧面体现出了,近年来,我国日金月异的发展,中国***的领导方针是正确的,是从人民和群众出发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人民的幸福感逐渐提升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将会变成现实。到那时我国将会变成一个社会主义强国屹立在东方。
异地可以办理结婚证,需要根据当地政策。
手续: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
新规:2021年5月19日民政部宣布,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十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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