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亲相爱好伴侣,同德同心美姻缘。花烛笑迎比翼鸟,洞房喜开并头梅!
2、这一生有了你,就算有再大的风雨,再大的不如意,我都要和你走过每一个春夏秋冬,我爱你!
3、一生守候不是一句简单而苍白的山盟海誓,而是无数个平淡的日子同舟共济,相濡以沫!
4、举得起放得下的叫举重,举得起放不下的叫负重。可惜,大多数人的爱情,都是负重的。
5、幸福,就是你我一起度过的光阴。快乐,就是你我一起欢笑的时刻。美满,就是你我一起组建的家庭。结婚,就是你我幸福,快乐,美满的见证。
6、总以为,生活潇潇洒洒,爱情甜甜蜜蜜,婚姻欢欢喜喜,生活吉祥如意,走进婚姻的殿堂,发现朦胧了渴望,迷失了幻想,丢到了陪伴,带来了惆怅。天堂还是天堂,只是关上了窗。
7、两情相悦的最高境界是相对两无厌,祝福你们真心相爱,牵手相约永久!恭贺新婚之禧!
8、每一段婚姻都是幸福的,为这个世界扫除了两个孤寂,为这个宏宇增添了一份传奇,每一段婚姻也都是残忍的,为这个大地清醒了一段幻想痴迷,也为这个人间多了一份平淡甜蜜。
9、是爱情把你们结合在一起,是爱情使你们心连心,愿你们发现,年年岁岁你们都像初萌爱心。
10、如果我从没遇见你,如果我从没爱上你,如果我一开始没坚信,也许我就不会是现在的这个自己。
只要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也对你好,这就值得去试一试的。人的一生很难遇到自己特别喜欢的那个人。
网络上并不代表现实中的,有家暴就马上离婚,不要心存侥幸。
若是你对这个人没有感觉还勉强在一起,这种情况下是很难幸福的。但现在这个你喜欢他,还一样会幸福的。
因此你需要相信自己遇到了对的人,也会得到幸福的。
01
其实,我并不想撒“狗粮”的。可是,每次一发文,你们就在后台留言,让我快写“怎么撩到才华横溢的小哥哥”、“快说说你和土澳的小哥哥怎么样了”……
我感觉自己不写,都对不起你们日复一日地期盼。接下来的所有内容,如果齁死你们,这个锅,我不背。
话题得回到2017年,那时,我还在上海苦逼地加班、赚钱。虽然日子很辛苦,但觉得自己每天都在成长,也很满足。
记得五一回家的时候,我妈催我结婚。我说:“还小呢,不急不急。”
我妈一听我这么敷衍,就火了,直接说到:“你看跟你一起长大的二狗,都马上要当爸爸了。你还是个女孩子,怎么就不上点心啊。”
一听到二狗要当爸爸了,我也火了,直接怼到:“你让我跟谁结婚啊?我可不想一辈子都将就着过日子。”
我火了,我妈也就冷静了,安慰我到:“女孩子结婚,宁愿找个喜欢自己多点的,也别找个你喜欢的。你喜欢他,他不喜欢你,你以后嫁过去会受委屈的。”
我知道我妈是心疼我,但还是倔强地回复到:“为什么我就不能找个两情相悦的呢?”
我妈被我怼得无话可说,无奈地说句:“我不管你了,你爱找啥样找啥样的。”
晚饭后,我窝在床上,越想越不甘心:她不能用自己的婚姻哲学来劝导我未来的婚姻啊。如果我一直没结婚,以后免不得经常被洗脑。于是,我本能地想到了逃离,想到了自己手上还握有一张打工度假的签证。
于是,我开始在微博上搜索一些打工度假的信息,想去看看那些前往南半球打工度假的人后来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后悔过。刷了半个小时微博,找到了一个加V的博主,正在澳大利亚打工度假。
看他的微博认证,是青年作家,已出版了一本长篇小说。后来,便一直关注着他的微博,看着他在澳洲分享的点点滴滴。因为都是写字的人,所以会在心里会觉得,这个人可以相信。
2017年暑假,随着离签证失效的时间越来越近,我无比纠结要不要辞职去流浪。于是,我微博私信了他,很礼貌地向他咨询了一些问题,无非是关于打工度假的感受、有没有后悔之类的。后来,无意间,也就加了微信。但 一直没联系过,只是躺在彼此好友列表中的陌生人。
02
来到悉尼后,依然没怎么联系过。只是偶尔,会看到他更新的朋友圈。每一次,他发的朋友圈可长可长了,我基本没有耐心仔细读完,除了那篇他在墨尔本的青旅采访的一个当地女作家关于文字的思考。后来,才知道,那是他准备写作的第三本书《南太平洋的风》里面的一个章节。
基于文字,让我产生了想认识他的冲动。但隔于网络,觉得一切好像都意义不大。 印象中,我们第一次的微信正式交流,是在我刚来悉尼不久,他正在环澳,从澳大利亚的最北端开到最南端,完成第一次从北到南的Road Trip。那时,他问我:“要不要一起去环澳?”因为并不熟悉,加上刚来悉尼又很穷,我礼貌地拒绝了。
直到,在2018年初,我有了去墨尔本的想法,而在我认识的人中,似乎只记得他曾在墨尔本生活过。于是,我开始向他咨询一些关于墨尔本的生活。那时,我正在悉尼,而他已经回国了,正在等二签。
或许因为我们都喜欢文字,又有共同的打工度假经历,所以,聊起来会觉得有蛮有共同话题的。后来,会偶尔聊聊文字、聊聊音乐、聊聊打工度假。也就在那段时间,我才知道,原来他还是个独立音乐人,正在国内筹备他们乐队的第二张专辑。
认识一年多,隔三差五地聊了几句,心里给他的标签是: 出版了两本书但不出名的青年作家;写了十几首歌但并不火的独立音乐人;申请了二签还要来土澳流浪的WHV。 (请当事人看到不要打我。)
我们开始频繁地联系是在我决定要来墨尔本之前,我咨询他关于墨尔本租房的信息。每一次,我有些问题请教他时,他都特别认真且很快地回复。有时,我们会在一起聊聊各自打工度假的心得。他会和我说他在青旅认识的各国朋友、在北领地集二签过的苦难岁月。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在悉尼的日子,并不是很开心,会焦虑、郁闷、孤独。但每次他跟我说话时,真的太太太幽默了,简直就是逗比(我搜索了聊天记录,我发给他的“哈哈哈”就有100多页),有些在土澳的经历也很奇葩很搞笑。比如,他在北领地住青旅时,因为会弹吉他,被一个印度姑娘喜欢上了,然后被人家姑娘骗到角落,差点被壁咚了……
那时候,我在土澳的经历很单纯,就是打工、写字、读书、看海……相比而言,他在土澳的那些经历对我着实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因此,每次听他说那些故事时,觉得又好玩又向往。自然,我们之间就聊起来了。
慢慢地,我感觉,我的信息,他都秒回;每次和我说话,都想方设法地逗我开心;时不时,还开玩笑地撩我…… 女生的直觉告诉我:他对我有意思啊。但当时,我对感情还是比较理性、克制的。他开玩笑地撩我时,我会套路地回过去。直到四月份,我发现自己好像真的被他套路了。于是,下意识地选择了保持距离。
那天,我和他说:“我感觉我们之间有点失衡了,要是真被你套路了那就不好了,我觉得我们以后少说点话,保持点距离比较好。”
当我表达出保持距离的意思时,他明显很失落。一整天,情绪都很不好。还发了一条朋友圈,分享了一首歌《你怎么蠢到我喜欢你都不知道》。
你怎么蠢到我喜欢你都不知道
第二天晚上,我在确定墨尔本的租房信息时,咨询他的意见,他没有及时回复,言语也显得严肃了起来。我明显感觉到了这种细微的情绪变化,于是淡淡地说了句:“你忙吧,不打扰了。”
过了会,他回复到:“你想多了,之前我忙的时候,你无论什么时候找我,我都会把手上的事儿扔开,陪你说话的。”
面对这样的暧昧,我想戳破,回道:“……你是不是喜欢我啊?否则我无法理解这句话。”
面对我的直接逼问,他回到:“恩……也许,大概,可能……”
于是,我继续霸道地回到:“什么叫也许……大概……可能,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不要模棱两可。”
然后,他立马回复到:“喜欢。”
后来,他和我真诚地表露了心迹,说到: “撩你是真的,喜欢你也是真的。”
我狡猾地回了句:“我知道。毕竟,我还没蠢到连你喜欢我都不知道。”
最后,问了他三个我特别在意的问题后,霸气地给他留了句:“我知道了,你喜欢我。但是,你不可以问我喜不喜欢你,万物随缘,等我确定我也喜欢你时,会主动告诉你的。”
直到我们在一起后,他才跟我说,那晚,他彻底失眠了,人生第一次被一个姑娘精神逼供。
其实,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就算捂住嘴巴,那份喜欢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
03
后来,我到了墨尔本,他开车去机场接了我,那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那天,他将我送到了住处,又开车带我去shopping center吃饭、采购生活用品。
虽然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但还是一如既往地互怼、互相“套路”。他在言语之间流露出喜欢我时,我就机智地拒绝回去。每一次相处,就像是一次博弈,很费脑子,但却很好玩。
我来墨尔本的第一天,他送了我一本亲笔签名书,是他在大学时出版的第一本书,有短篇、有随笔、有诗歌。从他的书里,慢慢了解到了更多的他。
后来,他一有空,就带我出去玩,去青旅的顶楼看整个猫本的夜景、去海边看夕阳、在夕阳落幕后看小企鹅……还会在天气晴朗的时候,开车带我去短途Road Trip,在左边是海、右边是大草原的公路上听着音乐,看着成群的牛羊和骏马。他还会背着吉他,在公园里给我弹唱那首他作词作曲、为我写的歌。
于是,在他生日那天,他给我弹唱了一首《You Belong to me》后,我就成了他女朋友。
我是个理性的人,所以当他看见公园里的孩子在玩蹦蹦床时,会拉我过去一起玩,让我找回那份逝去的童真。
我喜欢写字时听歌,所以他会在每晚的睡前,和我分享一首歌,并告诉我歌曲背后的故事,然后在虾米里为我建立了一份专属歌单。
我年初说很想在今年学会一门乐器,于是,他每周会给我上一节课,教我弹尤克里里。他说:“在他会弹的八种乐器里,至少教会我四种。”
我从来没看过演唱会,于是,他会带我去看Dream Dragons乐队的现场。当得知Bob Dylan要在墨尔本开演唱会时,立马订了最前排的票。
其实,很多时候,我都灰心过、气馁过,觉得这一辈子,遇到一个两情相悦的人估计是不可能的事吧。或许,最后的我,应该会向我妈所说的,嫁给一个爱自己更多的人,然后结婚生子。
可是,当我遇到他后,才真的相信:原来真的会有那种两情相悦的感情,纯粹又美好。
我曾问过我自己:“我为什么喜欢他?是崇拜他的文笔和音乐才华?还是因为他在学生年代是个学霸?抑或是因为他好看又幽默、还毫无保留地对我好?”
后来,会发现,统统不是因为这些。 我对他的喜欢,没有迷妹式的崇拜,也没有别人眼里的将就。感觉,遇见他,一切都刚刚好。那是一种势均力敌的感觉,就是:你很好,我也不差,因为遇见了彼此,我们都变得更好了,也因为彼此,我们的生活变得更丰盈了。
我们都是文科生,都喜欢写字,他大学时学了经济,我学了中文。但生活的有趣之处在于:后来的他,成了一个比我更纯粹的追求文学的人;而后来的我,成了一个比他更实际的做市场、做运营的人。所以,我们在一起,有很多很多说不完的话,会互相理解彼此,也会互相打趣彼此。
以前,我也曾遇到过对我很好的男孩子,但直到遇见他后,我就想结婚了。
最后,用他写给我的那首歌里面的一段歌词来结束吧:
我是独舞,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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