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乙肝结婚违法吗?

隐瞒乙肝结婚违法吗?,第1张

乙肝并不是属于婚姻法规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所以婚前一方隐瞒患有乙肝并不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乙肝并不是属于婚姻法规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所以婚前一方隐瞒患有乙肝并不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当然也不属于违法行为,但一般自己明知是乙肝携带者或者乙肝患者进行隐瞒,在道德上还是应该谴责的,这种不负责人的行为有可能给别人造成伤害。实践中,自从2003年,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以来, 患乙肝已不再是结婚登记的绝对限制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隐瞒乙肝不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因为乙肝不属于重大疾病,可以治愈。

乙肝并不是不能结婚的疾病,因而一般情况下不会判离婚,还需要结合是否有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存在。隐瞒乙肝结婚的,不能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乙肝,是一种由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机体后所引起的疾病。乙型病毒性肝炎分急性和慢性两种。急性乙型肝炎在成年人中90%是可自愈的,而慢性乙型肝炎表现不一,分为慢性乙肝携带者、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乙肝肝硬化等,隐瞒乙肝传染病不犯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重大疾病的发生时间,仅限于婚姻登记前。这时,一方当事人隐瞒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侵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知情权,被隐瞒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如果重大疾病的发生时间在婚后,应当不享有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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