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会福利发放规定2022

安徽省工会福利发放规定2022,第1张

安徽工会福利发放规定2022如下: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3、工会经费可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等。

      4、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

      5、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标准提高至2000元,工会会员结婚慰问金从不超过600元调整为不超过2000元。

      工会的权利是:

      1、协商权:工会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协商权,包括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制定、修改或决定中的协商权。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的协商权,在集体协商机制中的协商权;

      2、异议权:包括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的异议权,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异议权。对用人单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3、签约权:工会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

      4、起诉权: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5、监督权:包括对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和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监督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

      遇到劳动者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工会帮助劳动者与企业协商,如果协商结果达不成一致,工会代替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些企业恶意克扣职工工资和福利,以及利用不正当理由辞退职工等一些行为,职工由于势单力薄,仅凭个人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时候工会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工会是员工的代言人,代替员工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

法律依据:

      《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整体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

能不能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组织文体活动能不能发奖金

发多少奖金等等这些困扰基层工会的问题

有了江西省总工会印发的

《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将迎刃而解

      一起来看看吧!

      ↓↓↓

      4月23日,由市直机关工委主办的市直机关工会干部培训班在丽枫大酒店举行。来自市直机关单位包括基层工会副主席、工会委员、财会人员在内的118人参加了培训。

      通过培训辅导

      确保了机关基层工会经费使用

      既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党规党纪要求

      又能正常地开展文体活动

      其中有哪些重点呢

      敲黑板了!!!

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

开展职工春节联欢晚会

基层工会可用会员会费

组织会员观看**、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

购发**票券每人每季不超过100元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活动

范围限于省内,应当日往返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

向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100元

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借用、挂职、劳务派遣等会员

只能享受一处集体福利

(以下内容为部分节选)

      工会经费支出

      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

      1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开支。

2职工专题教育和技能培训,可评选优秀学员,奖励人数不超过参训人数的15%,给予物质奖励的每人不超过300元。

      3聘请授课人员酬金支付标准参照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

      1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开支。

      2基层工会举办职工运动会、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文体比赛活动,谁举办谁奖励,有全体职工参与的综合性的文体比赛活动,每年可举办一次,每次举办比赛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基层工会单独举办的文体比赛活动,设置奖项的,奖金(或奖品,下同)标准:团体奖:一等奖人均不超过300元,二等奖人均不超过150元,三等奖人均不超过100元;个人奖:一等奖人均不超过400元,二等奖人均不超过200元,三等奖人均不超过100元。不设置奖项的趣味性(单项性)文体活动等,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每年限一次。

      3基层工会举办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团体操、歌咏等团体类的文体比赛,确有统一着装要求的,可为参加人员购买服装(含鞋子),人均不超过500元,每年限一次。参加省级工会及以上举办的重大文体比赛每年可增购一次,人均不超过600元。

      4基层工会在本城区内开展文体比赛活动的,因比赛活动开展的特殊需要,可安排工作餐,用餐标准:早餐不超过20元,中、晚餐不超过40元,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无法安排工作餐的,可发放误餐补助费,标准不变。

      经行政批准到外地参加文体比赛活动的,按同级财政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报销;举办文体比赛活动的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四类会议标准执行,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

      5举办文体比赛活动期间,需聘请导演、教练、裁判员、评委等工作人员的,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劳务费,支付标准:导演、教练每半天不超过400元,裁判员、评委每半天不超过3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半天不超过100元。举办文体比赛活动单位本职工作岗位的人员不得领取劳务费。

      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开展职工春节联欢晚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并可参照不设置奖项的职工文体活动为参演人员发放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

7基层工会可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活动,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观看**、文艺汇演和体育比赛等。观看**每季度可一至二次,购发**票券每人每季不超过100元。不可组织观看大型的营利性、商业性文艺演出或体育比赛。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活动,范围限于省内,应当日往返。有条件的、经行政批准的,也可购买社会服务来开展。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春游秋游活动确有需要,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门票费等,开支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

      基层工会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不包括寺庙),如在本地公园有年票购买要求的,可每人每年购票不超过300元。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100元,先从基层工会留成的拨缴经费中列支。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含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符合政策的生育,分别可发放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召开座谈会(可备适当的干鲜水果)予以欢送,同时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5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应予看望慰问(一年内同一病种慰问一次),不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600元慰问金,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6工会会员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基层工会要严格鉴定好会员的身份,避免非本工会会员重复享受工会集体福利。凡该会员工资未纳入拨缴工会经费总额的或未按月缴交会费的,一律不准向该会员发放集体福利。借用、挂职、劳务派遣等会员只能享受一处集体福利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基层工会使用职工福利费等组织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活动要面向劳模、先进职工和一线职工,特别是苦、脏、累、险、高温、有毒有害岗位及患职业病、慢性病和即将退休的一线职工。应优先选择工会系统疗养院和省总工会命名的疗休养基地开展疗休养活动,范围限于省内,时间不超过5天,每年组织疗休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职工人数的五分之一,落地后的疗休养费(含食宿费等)标准每人不超过2000元。往返交通费应由参加人员回所在单位据实报销。活动组织单位工作人员不超过疗休养人数的5%。

      疗休养主要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开展健康体检和讲座、形势报告、座谈交流、文体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疗休养期间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外出参观原则上不超过休养时间的三分之一,参观考察以免费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先进企业及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博物馆、纪念馆等为主。将疗休养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提升劳模职工素质结合起来,严禁借疗休养名义组织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疗休养期间不得跨省活动,原则上住宿地点不变。

      省级及以上的劳模疗休养活动按全总、省总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基层工会根据会员困难情况应给予帮扶、救助和慰问,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

      基层工会应按照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工会会员困难职工档案,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具体帮扶救助标准由各基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经职代会通过后确定。

      (五)送温暖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省总工会制定的管理办法为准。

      (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

      第十条业务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以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

      (一)培训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发生的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培训费管理办法为准。

      (二)会议费。用于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及其他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为准。

      (三)专项业务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劳模和工匠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工匠学堂等创建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办的图书馆、阅览室和职工书屋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专题调研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女职工工作性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其奖励支出。

县以上各级工会(不含省级)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奖励标准:一等奖人均不超过2000元,二等奖人均不超过1000元,三等奖人均不超过600元。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

      基层工会开展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及奖励支出,由行政规定具体事项。

      (四)其他业务支出

      1基层工会对兼职工会干部(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工会财务人员)可发放补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编制内的工会干部不可发兼职补贴)。兼职工会干部补贴标准:工会主席、副主席每人不超过300元/月,工会委员、财务人员每人不超过200元/月;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基层工会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每两年时间限一次。基层工会评选表彰的,表彰数占单位总会员数的15%内,每人奖金(或奖品)不超过500元。县以上各级工会评选表彰基层工会的,每人奖金(或奖品)不超过800元

      3基层工会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用于基层工会支付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审计等购买服务方面的费用,据实开支。

      第十一条资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从事工会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第十二条事业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第十三条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包括: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赞助等。

      第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承担;基层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如职工之家、工会服务站、创新工作室、三师一室、职工书屋及体育健身场馆等)物质条件由所在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保障不足且基层工会经费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用工会经费适当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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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科学使用会计科目,依法做好工会经费收支和独立核算工作。要加强工会账户管理,严禁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切实保障工会经费的独立性,对未开设独立工会账户或无账户的,不予拨付工会经费。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主席对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履行对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监管的职责。

      第十七条基层工会应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后报上级工会批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调整预算的编制审批程序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一致。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应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并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层工会经费年度财务决算需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十九条基层工会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基层工会应依法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各项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支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条基层工会应根据自身实际科学设置会计机构、合理配备会计人员,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反映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

春节将至,发放福利是许多职工关心的事儿。那么,职工福利怎么发发多少近日,贵州、广东、四川等6省份明确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福利标准有了新变化。

      全国总工会明确职工福利支出

      2017年1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明确工会经费可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办法》明确: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即:新年、春节、 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贵州

      9日,贵州省总工会发布《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明确: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为春节人均不超过500元、其他法定节日及符合规定的少数民族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

      工会会员生日当月,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金);

      工会会员符合政策的结婚、生育,可以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金);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不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金),需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金);

      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品(金)。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金),并可按当地风俗习惯以工会的名义购买花圈等。直系亲属指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广东

      日前,广东省总工会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饼、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等,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2500元。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_等。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标准人均不超过400元。工会会员符合法律政策的结婚、生育,基层工会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或慰问金,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组织应予看望,慰问金和慰问品总额每次一般不超过2000元。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基层工会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发放标准为会员去世给予不超过3000元慰问金,会员直系亲属去世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指的是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同时可为本人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四川

      近日,四川省总工会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工会会员过生日,可以向本人发放不超过300元的实物慰问品,也可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工会会员结婚或符合生育政策,可以分别向本人发放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退休,可以发放不超过500元的纪念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不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江西

      日前,江西省总工会印发《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100元。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含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工会会员结婚、符合政策的生育,分别可发放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应予看望慰问(一年内同一病种慰问一次),不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600元慰问金,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召开座谈会(可备适当的干鲜水果)予以欢送,同时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工会会员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浙江

      日前,浙江省总工会印发《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

      基层工会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工会会员向会员发放生日慰问品时,应当在会员生日当月发放,每人每年最高标准不得超过300元,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基层工会可以进行实物慰问,每人每次不超过500元,不得现金慰问。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时,基层工会可以进行慰问,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可以进行现金慰问。工会会员去世时,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退休离开岗位时,基层工会可以为会员发放价值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湖北

      近日,湖北省总工会印发《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工会经费充足的企业单位工会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基层工会可根据需要采取发放提货券等便捷灵活的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工会会员过生日,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实物慰问品,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工会会员生育可以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结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限会员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总工会新规慰问标准2022年是1、标准:在职干部职工300元,其他人员200元。2、范围:(1)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2)退休干部职工。3、慰问组成人员:(1)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2)在职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由所在部门派出代表人员工会前往慰问。1、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000元。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分别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4、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金。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保护、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程度逐渐的加重,我国也逐渐重视这个问题,从二胎政策到现在的三胎政策都逐一说明着我国对于人口这个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关注。所以各个地方都颁布了相关的政策,鼓励家庭支持三胎政策,不仅仅是对养老问题的解决,对于中国的整个发展将会有更大的帮助。在你的生活当中是否会看到一些关于三胎政策的宣传广告?那你看到的时候你心里会是怎样的感受吗?看似很简单的一个政策,实际上它是国家的一个大发展的前提,所以我们应当响应三胎政策未实施,为减少人口老龄化出贡献。

一、人口老龄化严重,三胎政策迫在眉睫。

在宣布实施三胎政策的时刻,上海也有一定的慰问政策,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当地的居民整体整体实行三胎政策,当地的居民也非常注重这种政策的事情,因为上海的政府对于三胎政策的奖励程度是非常高的。最后想要达到的目的就是为人口老龄化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所以上海当地政府把三胎政策抓得非常紧,尽量的鼓励一些家庭生三胎。

二、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减少家庭的负担。

人口老龄化之所以会严重是因为在以前人们觉得养孩子是一件非常费钱的事情,所以很多家庭都选择只生一胎,但是到后面问题越来越显现出来,那就是人口老龄化,很多老人没有得到子女的抚养,社会中的大多数年龄层停留留在了老年人这个阶段,所以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上海对于三胎政策的补助慰问是高于二胎的慰问金超过了1000元。

无论如何三胎政策是非常迫在眉睫的,我们应该重视起来。

12月21日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发放做出新规:基层工会除了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职工生日可以发放生日蛋糕或蛋糕券外,还首次明确提出职工婚丧嫁娶等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职工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全国总工会日前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规定。其中,工会经费可用于集体福利的支出主要在四个方面: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工会慰问主要分为丧事慰问和生病住院慰问两种,二者的范围和标准不同。工会慰问范围和标准具体如下:

      1、丧事慰问;标准:500元(含花圈一个)。范围: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退休干部职工及其父母、配偶。慰问组成人员: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丧事,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及其所在部门代表前往慰问,其他人员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告知范围: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丧事,在全局范围告知;

      2、生病住院慰问;标准:在职干部职工300元,其他人员200元。范围: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祖父母、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退休干部职工。慰问组成人员: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由局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在职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由所在部门派出代表人员工会前往慰问。工会的慰问范围主要为逢年过节的节日慰问和生日慰问。具体的慰问品发放标准由各级省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法律依据:《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第一条

      慰问原则

      (一) 以人为本原则。工会慰问职工时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 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对职工退休时,按照原有贯例,购买并赠送慰问品等。

      (三) 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重大节日集中开展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第二条

      慰问职工的范围:公司工会会员(含本单位离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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