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坦的一生

爱因斯坦的一生,第1张

一、早年生活与教育

爱因斯坦于1879年3月14日出生在德意志帝国(德国)之符腾堡王国乌尔姆市。父亲赫尔曼·爱因斯坦是一名商人。母亲宝琳·柯克从小受到良好教育,演奏钢琴造诣深厚。1880年,举家迁往慕尼黑,爱因斯坦的父亲与叔叔在那里经营一间电器公司,专门设计与制造电器。

爱因斯坦一家是不遵循犹太教规的阿什肯纳兹犹太人。爱因斯坦学习说话的速度比较缓慢,父母因此很担心,甚至曾经找过医生看诊。他2岁后才学会使用字词,并且养成一种奇怪习惯,就是每当他想要说话之前,他都会先小声的对自己说几遍,直到觉得满意,才会大声说出来。家人都很担心,怕他以后会有学习障碍。

在4岁或5岁时的某天,父亲送了一只指南针给卧病在床的爱因斯坦,他深深地被磁针展现出的奇异行为所迷住,这成为他以后对物理学产生浓厚兴趣的原因之一。大约在那时期,他开始学习拉小提琴。爱因斯坦5岁时进入一所天主教小学就读。8岁时,他转学到路特波德文科中学,这学校很注重数学、科学、拉丁文与希腊文。在这里,他获得7年良好的教育。

爱因斯坦的父亲所经营的电器公司,因无法与大公司竞争而被迫于1894年关闭,全家随后搬至意大利帕维亚,只有爱因斯坦继续留在慕尼黑完成学业。虽然他住在远房亲戚家里,但他心里仍有被丢弃的感觉。

严格专制的校风与机械式的学习方式令他难以忍受。那年年底,他借口身体不适,毅然决然地离开学校,搬去帕维亚与家人会合。这样,他也可以避免从军。后来,他决然放弃德国国籍,成为无国籍人。在意大利的时期,年仅16岁的他撰写了有生以来第一篇理论物理论文,标题为《磁场里以太的状态的研究》。

年仅16岁的爱因斯坦参加了瑞士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的1895年入学考试,这时的他比大多数考生至少要小两岁。虽然他在数理科部分得到高分,但没有通过考试的文科部分。理工学院院长建议他先完成高中学业,因此他进入瑞士阿劳的阿劳州立中学读书,住在教授焦思特·温特勒的家里。

几个月后,他爱上了温特勒的女儿玛莉。隔年9月,他成功通过瑞士高中毕业考试,大部分学科都获得优良成绩,特别是在物理与数学两个学科,都得到了最高分6分。

爱因斯坦的父亲很希望爱因斯坦能够继承他的电机工程事业,但爱因斯坦对这不感兴趣,他认为对他而言这是大材小用。1896年,年仅17岁的爱因斯坦获准进入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师范系数理科学习物理。他在那里遇到未来妻子米列娃·马利奇。

同班六名学生中,米列娃是唯一女性,她比爱因斯坦大三岁。爱因斯坦与米列娃在物理方面有共同的兴趣与目标,久而久之渐渐擦出爱情火花。

1900年,爱因斯坦获得教学文凭,平均分数为49,是全班五名学生中第四名;米列娃的平均分数为40,是最后一名,校方不准她毕业,必须留级一年。有些人认为,米列娃与爱因斯坦合作写出著名的1905年论文,但物理历史学者经过仔细研究后,找不到任何证明她做出实质贡献的依据。

二、婚姻与家庭

爱因斯坦与米列娃的一封早期往来信件于1987年被发现与发表,信中透露他们在婚前曾有一名称为丽瑟尔的女儿。。1902年初,丽瑟尔诞生在塞尔维亚诺威萨米列娃的娘家。米列娃并没有带着丽瑟尔回瑞士,丽瑟尔的命运至今仍旧未知。爱因斯坦可能从未见过丽瑟尔。在1903年9月一封写给米列娃的信里,爱因斯坦最后一次提到她,内容暗示女婴可能被收养或死于猩红热。

爱因斯坦和米列娃在1903年1月结婚。婚后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汉斯·爱因斯坦于1904年5月在瑞士伯尔尼出生。二儿子爱德华·爱因斯坦于1910年7月在瑞士苏黎世出生。4年后,爱因斯坦任聘为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教授,一家人又再搬回德国柏林。由于夫妻感情不好,米列娃带着两个儿子到苏黎世居住,爱因斯坦仍旧留在柏林。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他俩已分居5年,但婚姻终旧无法挽回,他们正式于1919年2月14日离婚。尽管有报道指出,他为了离婚把光电效应的诺贝尔奖金全部给了米列娃,但是爱因斯坦与妻子和孩子间的信件表明大部分奖金被他用来在美国投资了,其中很多都在大萧条中成为了泡沫。

二儿子爱德华对西格蒙德·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有兴趣[29],20岁时精神崩溃,医生诊断为思觉失调,母亲长期照顾他。母亲百年后,他被送进精神病院生活,直到1965年过世。

爱因斯坦和米列娃的婚姻并不快乐。爱因斯坦曾经在1910年写信给他读中学时的女友玛莉·温特勒,在这封于2015年被公开的信里,爱因斯坦写到他的婚姻状况:“每一分钟空闲时间,我都以诚挚的爱想到你;我现在感受到只有男人能够感受到的不快乐。”那时,米列娃正怀有二儿子爱德华。

爱因斯坦的第二任妻子爱尔莎·爱因斯坦是他的亲戚,在父系方面,他们都是同一位曾祖父的后代,在母系方面,他们都是同一位外祖父的后代。他们在1919年6月2日结婚。1933年,为了逃避纳粹德国,他们移民到美国,居住在普林斯顿。

两年后,爱尔莎被诊断出患有心脏与肾脏疾病,必需卧床休息。她的病情迅速恶化,并于1936年过世。1935年,他的继女玛歌(Margot)将他介绍给玛格丽塔(Margarita Konenkova),之后两人坠入恋爱。一位俄国间谍专家指认玛格丽塔是俄国间谍,但这说法尚未被历史学者证实。

三、瑞士专利局

爱因斯坦在1900年毕业,没能留校担任助教,接下来两年时间都没能找到教职。1901年获得瑞士国籍[,由于健康因素,他没有被征召入伍当兵。1902年在大学同学马塞尔·格罗斯曼的父亲协助下,成为伯尔尼瑞士专利局的助理鉴定员,从事电磁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鉴定工作。1903年成为正式职员。

爱因斯坦在专利局的工作很多都是与电信号传递、机电时间的同步化这类技术问题有关,这两类技术问题也时常会明显地出现在爱因斯坦的思想实验里,而这些思想实验最终导致爱因斯坦作出关于光的性质与时空之间的基础关联的大胆结论。

他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科学研究,并且和在伯尔尼遇到的几位朋友组成讨论小组,自嘲地取名为“奥林匹亚学院”。他们时常定期聚集在一起讨论科学和哲学,共同阅读昂利·庞加莱、恩斯特·马赫和大卫·休谟的著作,他的科学哲学的发展因此深受影响。

四、学术生涯

爱因斯坦最早于1900年已在极具权威性的德国《物理年鉴》发表论文《毛细现象的结论》,由于这篇论文的基本猜测并不正确,其对于日后物理学的发展并没有给出任何实质贡献。[那年,他决定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由于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并不提供物理博士学位,他必须通过特别安排从苏黎世大学得到博士学位。

隔年,他成为苏黎世大学实验物理学教授阿尔弗雷德·克莱纳的博士学生。那年11月,他写完了初版的博士论文,但克莱纳并不满意这论文,特别是爱因斯坦在论文里对于其它科学权威的攻击。经过努力改善,1905年,他的博士论文《分子大小的新测定法》终获接受,他可以得到博士学位。

同年,他发表了关于光电效应、布朗运动、狭义相对论、质量和能量关系的四篇论文,在物理学的四个不同领域中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该年被后人称为“爱因斯坦奇迹年”。

到了1908年,爱因斯坦已被公认为物理学领域的顶尖学者,伯尔尼大学聘请他为讲师,但由于薪俸微薄,他仍需继续在专利局工作。隔年,苏黎世大学新设立了一个理论物理学副教授席位,克莱纳很想让爱因斯坦专任这份工作,可是克莱纳很不欣赏爱因斯坦的教学风格,他讲课时会长时间独白,并且缺乏条理,爱因斯坦只好提议,在苏黎世的物理学会开一场讲课,请克莱纳再评估一次。

经过精心准备,爱因斯坦的讲课获得好评,克莱纳于是向苏黎世大学推荐爱因斯坦,“自从他在相对论的成就之后,他已是最重要的理论物理学者之一爱因斯坦博士会证实他也是一位教师,因为他的才智与良心会在必要时间促使他接受建议”。爱因斯坦成为苏黎世大学的理论物理学副教授,他辞去了专利局工作。

那时期,布拉格查理大学正在努力招募年轻物理人才,在名望与薪资的双重吸引下,爱因斯坦1911年转任这所大学的教授,同时获准成为奥匈帝国的公民。任职期间,他共撰写了11篇科学论文,其中5篇论述辐射数学与固体量子理论。

1912年7月,他又回到母校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担任理论物理学教授,主要是教导分析力学与热力学,在学术研究方面,他专注于引力问题,与数学家朋友马塞尔·格罗斯曼共同尝试找到解答,突破似乎在望,但真正严格表述还要等待几年。

应马克斯·普朗克和瓦尔特·能斯特的邀请,爱因斯坦于1914年回到德国担任威廉皇家物理研究所的第一任所长(1914-1932)兼柏林洪堡大学教授,而且不需要在课堂担任教职。很快地,他当选为普鲁士科学院院士。1916年,又获选为德国物理学会的会长(1916-1918)。

爱因斯坦于1915年发表了广义相对论。根据这理论,他预言,光线经过太阳引力场时会被弯曲。1919年,这预言由英国天文学家亚瑟·爱丁顿观测1919年5月29日日食的结果所证实。全世界的很多新闻媒体都以头版报导这惊人的观测结果,爱因斯坦因此成为家喻户晓的物理学者,同年11月7日,英国泰晤士报的头条新闻标题宣告,“科学革命,宇宙新理论已将牛顿绘景推翻”。

1917年,爱因斯坦在《论辐射的量子性》一文中提出了受激辐射理论,开创了激光学术领域。

由于在光电效应方面的研究成果,爱因斯坦获授予192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在瑞典科学院的公告中并未提及相对论,原因是相对论被认为仍旧存在争议。

五、普林斯顿岁月

1933年1月,纳粹党攫取德国政权,希特勒成为德国总理。那时,爱因斯坦正在美国,由于纳粹党鼓吹反犹太主义,爱因斯坦知道他无法返回德国。3月,爱因斯坦与妻子爱尔莎坐船来到比利时。途中,爱因斯坦获知,纳粹借口闯入了他的暑假小屋,又没收了他的心爱小船。

抵达安特卫普后,他立刻到德国大使馆缴回护照,并且宣布再度放弃德国国籍,他又向普鲁士科学院提出辞呈,他在辞呈里表示,“就目前情势来看,他觉得无法忍受倚赖普鲁士政府。”

回到美国后,10月,爱因斯坦成为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的常驻教授,他此后有生之年,几乎都在这里度过,他再也没有踏上欧洲一步。除了爱因斯坦以外,奥斯瓦尔德·维布伦、约翰·冯·诺伊曼、库尔特·哥德尔与赫尔曼·外尔等等世界级学者也都获聘来到这里做研究。

爱因斯坦与哥德尔成为忘年之交,他们每天都会一起走路到研究室工作,途中顺便讨论一些科学问题。爱因斯坦本性幽默,很喜欢开玩笑,而严肃的哥德尔则疑心很重,时常忧虑、郁闷;爱因斯坦极力主张量子力学的不完备性,哥德尔的不完备定理则是现代逻辑学的重要里程碑。在某些方面,他们很像对方,他们都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习性,想要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

在这段时期,爱因斯坦尝试发展出统一场理论,驳斥量子物理的哥本哈根诠释,但都没有获得重大突破,他逐渐地与物理研究的主流趋势脱节。

六、二战和曼哈顿工程

在1939年,包括利奥·西拉德、爱德华·泰勒、尤金·维格纳在内的一群流亡物理学者试图警告美国政府,揭露纳粹德国正在进行的原子弹研究;他们把警告美国人民视为己任:德国科学家也许会赢得制造原子弹竞赛的胜利;希特勒会毫不犹豫地使用这种武器。

为了要让美国警觉到原子弹的巨大威胁,他们曾拜访爱因斯坦,告诉他杀伤力超强的原子弹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被制成。爱因斯坦支持和平主义,他正在专心研究统一场理论,并不清楚核子研究的最新发展,他从未想到这项技术的进展会如此快速。

爱因斯坦被说服借助其崇高声望和西拉德写信给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他们还建议美国政府注重并直接介入核武器研究。这封信被认为是,美国在参与二战前夕,展开大规模核武器研究的关键激励因素。

罗斯福不能冒险让希特勒抢先掌握原子弹技术。由于爱因斯坦的信件,美国加入研制原子弹竞赛,依托其巨大的材料、金融、科学资源展开曼哈顿计划,成为在二战中唯一成功研制出原子弹的国家。

七、晚年时的爱因斯坦

对爱因斯坦而言,“战争是一种疾病他呼吁抵抗战争”。写给罗斯福的那封信违反了爱因斯坦所支持的和平主义。在过世之前一年,爱因斯坦对老朋友莱纳斯·鲍林说:“我一生之中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我签署了那封要求罗斯福总统制造核武器的信。但是犯这错误是有原因的:德国人制造核武器的危险是存在的。”

八、离世

爱因斯坦69岁时被诊断出患有腹主动脉瘤,著名肠胃科权威医生鲁道夫·尼森是他的开刀医生,他用玻璃纸紧紧包住葡萄柚尺寸的瘤,试图促使血管纤维化,降低破裂的风险。爱因斯坦可能因此手术多活了几年。

1955年4月13日,爱因斯坦的腹主动脉瘤破裂,引起内出血。他正在撰写的一篇庆祝以色列建国7周年的电视讲稿,还没有写完,就于18日过世,享寿76岁。

在那时代,动手术治疗在技术上成功率很高,纽约医院的医生弗兰克·格伦(Frank Glenn)建议立刻动手术治疗,但爱因斯坦坚决拒绝,他表示:“当我想要离去的时候请让我离去,一味地延长生命是毫无意义的。我已经完成了我该做的。现在是该离去的时候了,我要优雅地离去。”

在验尸过程中,病理学家托马斯·哈维医生,未经爱因斯坦的家人允许,私自取下爱因斯坦的大脑保存,他希望未来神经科学研究能够发现爱因斯坦那么聪明的原因。遵照爱因斯坦的遗嘱,他身体的其它部分在过世当天就被火化,包括他的儿子汉斯在内,只有12人在场参与简单的仪式。火化后,骨灰全都撒在附近的特拉华河里。

扩展资料:

爱因斯坦与中国

1937年7月7日,日本军挑起卢沟桥事变,中日战争因此全面爆发。隔年1月5日,爱因斯坦与罗素等人在英国发表联合声明,呼吁全世界援助中国。当上海抗日运动的领袖“七君子”被逮捕时,他又与美国多位知名人士于1937年3月发表声援给予支持。

为了纪念爱因斯坦逝世50周年,全世界发起“物理照亮世界”的光束传递活动。4月18日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发射出激光信号,透过大洋光缆传遍整个地球,24小时之后信号又返回美国。中国也在北京时间4月19日傍晚开始传递信号。这信号在短短2个小时里经过了中国的33个城市,然后再传递到印度和俄罗斯。

休谟法则是怎么回事

1、“休谟难题”也即“休谟法则”(Hume’sLaw):我们不可能从“实然”(is)中推出“应然”ought)。

2、简单地说就是“现象学”。在哲学角度看来,连马克思都是现象学的忠实信徒。休谟相信在现象学中,没有一个哲学家能够正确地理解世界的真实性,包括人自身。这就是休谟难题。

3、休谟所提出的关于因果律的问题,是关于自然法则的恒常性的问题。它与自然法则是决定论的还是非决定论的,也就是与概率性的问题无关。

著名哲学家大卫·休谟的人物思想及理论实践

大卫·休谟(1711~1776),英国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早期货币数量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出身于苏格兰贵族家庭。1723年入爱丁堡大学学习希腊语,后又学习法律,但他热爱学习和研究哲学。1735—1737年旅居法国。

自我理论休谟指出我们通常会假设现在的我们就和五年前的我们没有两样,虽然我们在许多方面都有了改变,呈现在五年前的我们和现在的我们都是同一个人。

大卫·休谟简介:生于公元1711年4月26日,卒于公元1776年8月25日,苏格兰不可知论哲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休谟的主要哲学思想

因果问题休谟不赞同大多数人都相信的只要一件事物伴随着另一件事物而来,两件事物之间必然存在着一种关联,使得后者伴随前者出现(posthocergopropterhoc—它在那之后而来,故必然是从此而来)的思想观点。

自我理论:休谟指出我们通常会假设现在的我们就和五年前的我们没有两样,虽然我们在许多方面都有了改变,呈现在五年前的我们和现在的我们都是同一个人。

二,实践理性思想。他认为,理性只是对概念和经验的计算。行为合理与否,取决于是否能达到预定目标和欲望,在这一过程中,理性只是一个媒介和工具。但理性本身不能反过来指挥欲望和目的的本身。

大卫·休谟(DavidHume,1711—76)是哲学家当中一个最重要的人物,因为他把洛克和贝克莱的经验主义哲学发展到了它的逻辑终局,由于把这种哲学作得自相一致,使它成了难以相信的东西。

历史学家们一般将休谟的哲学归类为彻底的怀疑主义,但一些人主张自然主义也是休谟的中心思想之一。研究休谟的学者常常将其分为那些强调怀疑成分的(例如逻辑实证主义),以及那些强调自然主义成分的人。

休谟主要是通过经验论基本思想对因果关系进行考察,提出了因果关系主要来源于人们的习惯和经验,从而把经验主义基本原则彻底的贯穿在其哲学思想中。

大卫·休谟(1711~1776),英国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早期货币数量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出身于苏格兰贵族家庭。1723年入爱丁堡大学学习希腊语,后又学习法律,但他热爱学习和研究哲学。1735—1737年旅居法国。1746和1747年两度担任圣克莱尔将军的秘书,并随他出使维也纳和都灵。约在1750年间与斯密结识后成为密友。1752年出任爱丁堡律师协会图书馆馆长。1763年任英国驻法国大使馆秘书,后任参赞,与巴黎思想界著名人士和重农学派来往密切。1767年任英国负责外交事务的副国务大臣。1769年休谟隐居于爱丁堡。

休谟的主要著作有:《人性论》(1739~1740)、《道德与政治论文集》(1741~1742)、《政治论丛》(1752)、《英格兰史》(1754~1762)、《经济学文集》(1755)。

休谟曾经对经济动机或者说“劳动的原因”进行过研究。这是他的经济分析最基本的层次。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他的经济思想和他在《人性论》中对人性的探讨之间的联系。休谟认为有四种“劳动的原因”:消费的欲望,行动的欲望,快乐的欲望及获得的欲望。消费的欲望得到经济学家普遍接受。行动的欲望主要指胜任挑战性工作的欲望,特别是商人的活动,以及更一般地说,“勤劳的职业”,符合这样的要求。快乐的欲望主要指一种积极的情感状态,但这不是劳动的一个完全独立的原因,但却是消费和有兴趣的活动的共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的最后原因是获得金钱的欲望,即积累在经济“赌博”中对获胜的欲望。休谟着重指出这些动机对促进经济增长的极端重要性。并且认为除了寻求快乐之外,人们还受许多“本能”驱使去干一些为干而干的事情,从而排除了把财富和福利简单等同,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的肯定埋下伏笔。

休谟对政治经济学,或者说市场关系进行过研究。客观地讲,这一部分是其经济理论研究中价值相对较小的部分。休谟对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他是18世纪货币数量论的著名代表。休谟与重商主义观点相对立,主张货币数量论,他否认货币具有内在的价值,在他看来货币不过是劳动和商品的代表,是决定价格的手段;商品价格由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决定,流通中货币数量的增加必然引起商品价格成比例地上涨。休谟这一观点是依据欧洲16—17世纪的情况提出的,由于当时发现了美洲新大陆,黄金大量流人欧洲,货币数量急剧增加,出现了物价上涨的情况。当然,由于他不懂得价值,不懂得货币本身也有价值,所以,没有看到商品价格不是由货币的数量决定的,而是由商品价值和货币价值的关系所决定的。休谟不知道在使用金属货币时,商品价格的提高是由于金银的价值和商品的价值相比发生了变化。当时物价上涨的原因不在于货币数量的增加,而是由于美洲开采黄金的费用低廉,输入欧洲的黄金价值下降了。不过后来货币数量论成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解释纸币管理的理论依据,至今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货币理论仍是沿着早期的货币数量论发展起来的。

其次,他运用古典的货币数量论的分析方法,成功地解决了重商主义的贸易收支自动平衡趋势和利用外贸顺差积累金银政策主张之间的悖论。他的立场是,由于硬币流通对贸易国的物价影响,每个国家的货币数量会在进出口相等时趋于均衡。由此可见,能决定一国吸引并保持货币数量的是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或由其人口及其人民勤劳精神决定的生产能力,而不是该国的贸易顺差。

第三,攻击了重商主义者关于利率是由货币供给量决定的观点,强调了资本积累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他站在数量论的立场上指出,货币供给量的增加只会简单地提高所有价格而必然抵消为开支融资而增加的对贷款需求,使利率不受影响。因此,决定利率的是真实资本供给。在这里休谟转向自然的历史研究方法。

第四,休谟还探讨了政府管制市场的消极后果,尤其认为自由贸易对于所有国家的长期经济增长应该有显著的有利影响,因此,任何伴随的代价(属于短期性质)都是值得承受的。

第五,休谟认为为了保持人们劳动的积极性,必须有一个适度的税收规模。休谟一方面赞同重商主义学派关于“贫困的效用”理论,认为增加税收“会成比例增加人们的勤劳”,另一方面他强调,由于经济活动也受消费欲望的驱使,获得消费目标的困难增长超过一定水平会导致失望。从税收对勤劳刺激效果考察,应该存在最优税收水平。

在休谟的经济哲学中,他曾站在最高的道德立场上,对商业的和工业社会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休谟运用的道德判断标准是从功利主义的伦理学中提取的。休谟认为人类经济活动的前三种动机,即消费、有兴趣的行动和快乐的欲望,是个人幸福的主要目标。经济增长有助于所有这些目标的实现,并且最终有助于人类福利的整体改进。此外,休谟认为,经济增长还有利于许多非经济目标的实现,如有助于自由主义的和机械论的艺术的知识的增长,以及培养人性和同情意识;提高一个民族的精神的和经济的力量来保护自己,并且,通过对知识和同情意识的增加的影响,推进对政治艺术与政治和谐的理解。

在分配理论方面,休谟作为18世纪的经济学家已不同于17世纪的经济学家,不再由地租引出对利息的说明,而是把利息和利润联系起来。他认为利息和利润存在相互影响,在可以得到高利息的地方,没有人会以低利润为满足。但他没有明确指出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他揭示了利息率发展趋势,认为利息率低是经济发达的标志。

思想简介:

1、用两种知识的区分和对因果关系的怀疑奠定了他在西方知识论中的地位;

2、对人性的分析开启了西方道德哲学中的情感主义,也成就了后来的功利主义;

3、怀疑论为康德破除了独断主义迷梦;

4、经验主义方法成为维也纳学派开创分析哲学运动的一个重要法宝。

大卫•休谟是18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在西方哲学史上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对因果关系理论第一个做详细论证的哲学家就是休谟。

大卫·休谟(1711~1776),英国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早期货币数量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出身于苏格兰贵族家庭。1723年入爱丁堡大学学习希腊语,后又学习法律,但他热爱学习和研究哲学。1735—1737年旅居法国。1746和1747年两度担任圣克莱尔将军的秘书,并随他出使维也纳和都灵。约在1750年间与斯密结识后成为密友。1752年出任爱丁堡律师协会图书馆馆长。1763年任英国驻法国大使馆秘书,后任参赞,与巴黎思想界著名人士和重农学派来往密切。1767年任英国负责外交事务的副国务大臣。1769年休谟隐居于爱丁堡。休谟的主要著作有:《人性论》(1739~1740)、《道德与政治论文集》(1741~1742)、《政治论丛》(1752)、《英格兰史》(1754~1762)、《经济学文集》(E罗德温编,1755)。

世界应该是什么样的才会是科学知识无法进入的,才不能够被自然科学作为对象建立?

科学虚构能够制造极端的变化,但永远都是在科学范畴内,即便其形式难以辨别。……“科学外世界”这个词并不是简单地指没有科学的世界,不是说在这样的世界中实验科学不会存在,比如某些世界中人不会或者尚不会与现实发展一个科学的联系。 “科学外世界”要说的是在这样的世界中实验科学应当是不可能的, 而不是未知的。……科学外虚构提出的主导问题是: 一个世界应该是什么样的才会是科学知识无法进入的,才不能够被自然的科学作为对象建立? (P6)为什么要提出这些问题?一方面在于意识到科学虚构和科学外虚构间的差异,另一方面在于开拓在科幻中被辨别出来的想象,即科外幻。(P7)

假如说我对科学外虚构感兴趣,那是因为它属于一个我长期研究的十分经典的形而上学问题的本源,即归纳法的问题。或者,更确切一点,是大卫·休谟在《人性论》和之后的《人类理解论》中提出的,自然法的必要性的问题。波普尔自诩为第一个把归纳法的问题指称为“休谟问题”的人,并试图给这个问题一个精确、独到的解答。(P7)在我看来, 休谟是基于科学外虚构来提出问题,而波普尔更有可能只是根据科学虚构的想象来提出问题。 (P8)

波普尔并没有对自然的齐一性原理做进一步论证,而是直接假定其为真,所以说他也没有真正面对休谟难题的挑战。( P168 ) 休谟的难题说到底是关于未来自然本身的稳定性,而不是关于自然理论在未来的有效性。 ( P168-169 )波普尔对自己对“自然齐一性原理”的信仰有过清楚的表述:“旧的实验某一天突然产生新的结果,是绝对不可能的。可能发生的只是新的实验得出与旧理论相悖的结果。”( P169 )

休谟所提出的关于因果律的问题,是关于自然法则的恒常性的问题。它与自然法则是决定论的还是非决定论的,也就是与概率性的问题无关。( P169 )该难题的关键在于了解,在完全同一的环境条件下,相同的法则——不论它们的本质如何——在未来是否也能保持有效性。( P169-170 ) 所以说,休谟所提出的因果律问题,不应当被混同于决定论的问题。它是针对一切自然法则的更为一般意义上的问题,与法则的特殊性无关系。 ( P170 )再换一种说法,休谟的难题其实问的是,是否有任何东西可以向我们担保,物理学本身——而不是具体的多种多样的物理理论——在未来也能够持续存在下去。物理学得以成立的条件是物理实验的可重复性。( P170 )

波普尔的解答完全是在一个和科学虚构同源的想象中运行的。 (P16)在《科学发现的逻辑》中,波普尔清楚地指出了他提出的关于理论能够被“新的经验证伪”的问题和被他命名为“自然进程的不变性”的问题的区别。后一个问题是自然规律的可能的改变问题,但与理论无关:于是,用我们的话说,它涉及真正的休谟问题。然而波普尔强调这后一个问题不在可证伪主义的范畴,却源自一种“形而上学的信仰”,这一“信仰”的缺失将使构想“实践行为”变得困难。我们已最大限度地指出了波普尔的问题(理论的可证伪性)从未真正地探讨过休谟问题(自然进程的或然的可变性)。(P19)

这个在未来世界科学自身成为不可能的假设,才是真正的休谟问题。 波普尔的问题,即理论的保障的问题,是一个科学虚构的问题,一个在未来永远会出现可能的科学的、事先假定的虚构中运动的问题。然而休谟的问题,调动另一种想象,一种科外幻的想象,一个在未来演变得太过混沌而不再能容许任何科学原理仍在现实中实现的世界的虚构。我们能清楚地看到虚构的两种机制的不同——科幻和科外幻——引出了真实的形而上学的关键,因为波普尔对它的误解使这一关键混淆了波普尔的认识论问题和休谟的本体论问题。(P19-20)

康德,与波普尔相反,没有弄错休谟问题的本质。 他在自己的论域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他的论域是在虚构一个世界,在那里科学是不可能的。(P8)一个不给科学任何余地的世界不再是一个世界而是纯粹的混沌,纯粹的不遵循任何秩序的多元性。这正是康德的论点,也是于此得出了他对休谟问题的解答:据《纯粹理性批判》的作者来看,如果任何法则都不是必要的,任一世界和任一知觉都不会产生,产生的只会是纯粹的、没有统一结构的、连续的多元。(P27)

康德的回答原理是这样的:这个我们想象到的场景,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无法被感知,因为使该场景成为可能的——自然法则的偶然性——使所有对物质的感觉和知觉都成为了不可能的。(P31) 但是对于康德来说,没有科学的知觉只不过是理性思考的坍塌:知觉在科学的缺席,即是在能够被科学所认识的世界的缺席下无法继续存在。 (P32)

如果自然的事物不再服从因果的联系,一切都会变成梦的样子,我们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保证我们觉察到了某个奇异的现象,而更像是做了场梦或者沉溺于幻想。(P33)应该强调的是康德在此提出的,所有的事物都以梦的姿态存在的想象,是一个与休谟在桌球场景中调动的想象同类的想象,也就是科学外的想象,科外幻想象。我说过,康德没有犯波普尔犯的错误:他没有混淆科学外虚构的问题和科学虚构的问题。他于自己的领地——没有法则的现实——迎战休谟,以自己的关于混沌的概念与其相对。混沌对抗混沌,朱砂对抗桌球: 康德的混沌的第一个牺牲者便是感知,变成了难以觉察的幻象。 (P34)

可是,康德的混沌会显得比他描写的朱砂场景的混沌更加激烈,因而也比休谟的桌球场景的混沌更加激烈。因为根据康德的观点,如果法则在那里消失,现实甚至不能维持梦的姿态,……一切实体在被创造的同时即刻就内分裂了,任何事物都没有时间和任何事物区分开来。 现实,在变得同我的梦一样不真实之后,变得比任何梦都更不真实,将这场毁灭的造梦者吸收到它的虚无之中。仅仅剩下混沌的多元,没有知觉也没有质地。 (P35)

康德能做出如此断言,正是因为他将概率性的计算运用到作为“整体”的我们的世界上,而不是将其运用于世界内部被给定的任何现象。 这意味着,是一种对可能之物的全体化,给予康德如此断言的权利。但是我们知道从康托尔开始,这样的全体化已经不再拥有任何逻辑或数学的必然性,也即任何先验的必然性了。 ( P210 )

在这一点上,对我们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阿兰·巴迪欧的代表性著作《存在与事件》一书。 巴迪欧通过肯定——经由他自己的设定——康托尔定律在本体论上的适用范围,揭示了“存在之所为存在”之非全体化在数学上的可被思考性。(P202)有一种数学的方式能够将偶然性与巧合极其清楚地区分开来,而这种方式就是由超穷数提供的。(P203)自柏拉图以来,还未曾有哪段哲学史的重大篇章,着力于对哲学与数学之间原初的同盟关系做重新阐释。我们相信,他的努力也于无形中号召我们继续对哲学与数学话语之间特有的关联之意义做重新解读。(P203)

可被思考之物的(可被量化的)全体性是无法被思考的。 (P206)我们并不主张,非全体化的公理系统是唯一可能的(可被思考的)公理系统。(P206)但是,我们能够假定这套公理系统的真理性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让我们废除必然论推论的有效性,而能够让我们继续相信物理法则之必然性存在的理由也都随之失效。要知道,物理法则之必然性,只是被神秘地强加在这些法则之稳定性的事实之上而已。(P207)

我们所拥有的唯一的全体性,也就是能够将这种类型的概率论是推理合理化的全体性必定是在我们的宇宙的内部——也即通过经验这种方式——被赋予我们的。 于是,康德对法则之必然性的信仰,就可以被视为一种越权行为而被拒斥了,因为它试图将概率论的推理扩张应用于经验界限之外部。(P208)

概率论推理,是以可以被思考之物构成“全体”这一条件为基础的。 但该条件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假说,绝非不可争辩的现实。( P211 )我们可以把奥卡姆的剃刀定律运用到真正的必然性假说之中:既然这种必然性对于解释世界而言是冗赘的“存在”, 我们就大可以放心地抛弃它。因为即便如此,我们失去的也不过是个谜团而已。 ( P212 )

我们知道术语“巧合”以及“随机”在词源上有着相似的意思:“骰子”、“投掷骰子”或“赌博”。( P212 ) 一旦我们采纳了将可能之物的总数闭合于其中的本体论,我们的世界就必然是一个俯首听命于计算技术的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对重力的嫌恶之情。 ( P213 )与之相反,“偶然性”一词的词源与拉丁文的“来临”相同。也就是说,偶然之物,就是来临之物,而只有朝向我们那样的“来临”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来临”。一言以蔽之,偶然,指向的是某种最终有某位来临的时刻——还有另一种物,它避开了被誊录在册的一切可能性,它的出现终结了游戏的虚空,因为在游戏中,所有的一切,就连不可能之事,都是可以预测的。而当某物来临,当新奇攫住我们的喉咙,游戏与计算也就一并消亡了——是时候来真的了。( P213 )

而在这一切中最为关键的内容——同时也是引导着《存在与事件》一书的直观感悟——乃是: 对无法被计算且无法被预测的事件的最强有力的观念,是由一种始终保持数学性的——而不是艺术、诗歌,或者宗教的——思考提供的。 只有穿过数学的小径,我们才终于借其常新的力量,消灭数量,宣告游戏的终结。( P213-214 )

对休谟而言,“任何自然活动的终极原因”必定是不可知的。我们或许可以将纷繁的自然现象背后的许多原则归纳成几条一般性的原因。但是休谟坚持认为,“至于那些一般原因背后的原因,我们对它们的探究总难免以挫败告终……这些终极的源泉与原理,是绝对不会向人类的好奇心与探求心敞开的。”换句话说,我们尽可以去发现支配宇宙的那些基本法则,但是至于那些支撑法则本身的原因,以及赋予这些法则以必然性的那个原因,是永远与我们无缘的。这等于是认同了物理过程确实是为终极必然性所拥有的。也恰恰是因为休谟认同了这一点,他才可以称自己的立场为怀疑主义立场。因为 一名怀疑主义者就是要认同理性的局限性,认同理性是不可能为我们对假定为真的必然性的执着提供合理依据的。 ( P177 )

从我们的角度看,之所以因果关联的必然性不能够得到论证,是因为因果关联当中并不存在必然性。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思辨式的立场就能够消除一切障碍。实际上我们要做的是,对休谟的问题进行重构,以达到把困难转移到别处的目的。……假如法则都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那么为什么它们的偶然性就不会通过突然且连续的变化体现出来呢?没有永恒基础的法则怎么会产生一个稳定的世界?面对这些挑战,与经典表述不同,休谟难题的这种表述,其实为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留下了空间。 这个解决方案要求我们对理性的能力不做任何限制。 ( P180 )

我们会渐渐发现无因果的宇宙,与因果的宇宙一样,具有协调一致性,且同样有能力为我们的实际体验提供解释。不过我们同时还会发现,因果的宇宙中所有的谜团都被清空了,那些谜团都与对物理必然性之信仰密不可分。换句话说, 在从因果向无因果宇宙的迁移中,我们不会失去任何东西——除了那些迷信的谜团。 ( P181-182 )

甘丹·梅亚苏与康德相似之处在于他拯救了必然性,其中也包括逻辑必然性;但他同时又与休谟一样,认同自然法则之必然性不存在任何可被接受的基础。梅亚苏的论证——因为它的确是一种论证——证明只有一样东西是绝对必然的,那就是自然法则的偶然性。

阿兰·巴迪欧

戴维·休谟 也译作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年4月26日—1776年8月25日),苏格兰哲学家,出生于爱丁堡,与约翰·洛克(John Locke)及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并称三大英国经验主义者。他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大卫·休谟(1711—1776)是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近代不可知论的著名代表。著有《人性论》(1739—1940)、《人类理智研究》(1748)和死后出版的《论灵魂不死》等。

  休谟从贝克莱的主观唯心论走向不可知论,认为人们只能知道其感知的,至于是否有客观事物存在则是则是无法知道的。“我们所确实知道的唯一存在物就是知觉,由于这些知觉借着意识直接呈现于我们,所以它们获得了我们最强烈的同意,并且是我们一切结论的原始基础。我们由一个事物的存在能推断另一个事物的存在的那个惟一的结论,乃是凭借着因果关系,这个关系指出两者中间有一种联系,以及一个事物的存在是依靠着另一个事物的存在的。这个关系的观念是由过去的经验得来的,借着过去的经验我们发现,两种存在物恒常结合在一起,并且永远同时呈现于心中。但是除了知觉以外,既然从来没有其他存在物呈现于心中,所以结果就是,我们可以在一些差异的知觉之间观察到一种结合或因果关系,但是永远不能在知觉和对象之间观察到这种关系。”因此,“我们永不能由知觉的存在或其任何性质,形成关于对象的存在的任何结论”。休谟认为,因果性联系只是人心的一种习惯性倾向,他用习惯代替了我们过去确定的知识概念,认为我们的知识只是一些或然性的结论。

  休谟对观念和感觉印象作了区分,——“人类心灵中的一切知觉(Perceptions)可以分为显然不同的两种,这两种我将称之为印象和观念。两者的差别在于:当它们刺激心灵,进入我们的思想或意识中时,它们的强烈程度和生动程度各不相同。进入心灵时最强最猛的那些知觉,我们可以称之为印象(impressions)……至于观念((idea)这个名词,我用来指我们的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的意象……”观念是印象的摹本。他把观念加以分类,“简单的知觉,亦即简单的印象和观念,不容再行区分或分析。复合知觉则与此相反,可以区分为许多部分。”复杂观念是通过简单观念的联想而成。他提出的两条联想律是相似律以及时空上的接近律。两个观念越相似和越接近,它们越容易形成联想。另外,休谟把因果律看作是人类经验的习惯。“在我看来,观念的联系只有三条原则,就是‘相似性’、时空上的‘连续性’以及‘原因’或‘结果’。”

  罗素认为他是哲学家当中一个最重要的人物,因为“他把洛克和贝克莱的经验主义哲学发展到了它的逻辑终局,由于把这种哲学作得自相一致,使它成了难以相信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代表着一条死胡同:沿他的方向,不可能再往前进。”

  关于休谟问题——休谟问题,即所谓从“是”能否推出“应该”。“……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经常的‘是’与‘不是’等连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需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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