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女子婚后5天出家为尼10年后起诉离婚,她丈夫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

江西一女子婚后5天出家为尼10年后起诉离婚,她丈夫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第1张

江西一女子结婚5天之后,在既没有告知夫家人,也没有告知娘家人的情况下,直接离家出门,到外县的一间寺庙出家当上了尼姑,从此和亲人朋友断了所有联系。然而,距离女子离开家十年之后,却又忽然回来,向当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要求丈夫和自己办理离婚手续。对此,女子的丈夫表示不同意离婚,并称“坚决不离婚,要拖她到老“。

为什么离家当尼姑?

据事件中出家当尼姑的女子陈某介绍。自己和丈夫张某在结婚之前已经相识有六年。在自己32岁那一年,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两人登记结了婚。然后在结婚之后,张某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仅不肯出门工作,还要求陈某养活伺候自己。双方就此发生多次争吵,期间陈某还对陈某实施了家庭暴力。于是,对张某彻底死心的陈某,在结婚才五天的时候一声不吭离开了夫家。然而,因为无处可去,最后陈某干脆到一家寺庙里当了尼姑。

疑惑之处

在陈某介绍之后,虽然我们明白了她离家当尼姑的原因,但是说实话,对于整个事件,却充满了疑惑。首先陈某离开家的这十年,丈夫张某为何既不寻找陈某,也没有向派出所报失踪,更没有再结婚,而是一个人生活了十年。其次,既然陈某已经出嫁当尼姑,为什么十年后又要返回夫家要求离婚,难道是想还俗吗?最后,双方是在认识六年之后才结的婚,张某在婚前竟然可以把自己的缺点掩盖的那么隐秘,岂不是难道患有人格分裂症的嫌疑。

不过,对于这些疑惑,陈某和张某均不愿意正面回应,所以,具体是否有什么隐情,我们不得而知。

法院调解

因为张某认为陈某离开十年,对自己的生活和精神造成伤害,所以刚开始不同意离婚。后来,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多次劝导之下,才同意和陈某进行协调。最终,经过法院的协调,张某和陈某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同时陈某支付给张某2000元作为精神补偿。

人家都说娘家人是女生最后一座背靠,无论女性在外遭受多大憋屈,只需返回娘家人就能感觉到家人的温暖。但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嫁出去的女儿却并不大想要走娘家,那么这为什么会这样呢?大家来听听诸位母亲到底是怎么看的英语吧。

第一,拥有属于自己日常生活。

女性在结婚后必定要担负起自身家庭责任,尤其是在结婚后,生活重心免不了就需要偏重自身老公和孩子这里,所以也非常少去考虑自身婆家的事儿。

第二,早已没有归属感。

都觉得嫁出去的女儿好似泼出去的水,女人在嫁入婆婆家后,在一定程度上便会被作为顾客一样对待,并且就算回到自己耳熟能详的家中都找不到之前的那种感觉,这也很容易造成以前十分亲密的关系亲人最终变得特别陌生。

第三,担忧父母操劳。

很多女性实际上在婆家活得并不是特别舒适,有时候要面临公婆的为难不用说,如果碰到一个不长心的丈夫那更是心痛,即便如此很多女性也会选择不与自身的爸爸妈妈谈及,往往这么做主要是害怕她们难过,因此也害怕走娘家。

第四,娘家态度差。

有一些重男轻女思想家庭在嫁女生孩子后,看待自己家孙子和外孙的心态会有很大的不同,这样就很容易使女性觉得寒心。除此之外,假如娘家的大哥或者小弟结婚后,那样女人回娘家之后也非常容易遭受一些不爽的看待,也容易造成女性不想要走娘家。

最终,或是希望各位女人在嫁人后娘家还可以好好对待,希望以后宝妈会娘家人之后还可以感受到从前的温馨。无论女性在外遭受多大憋屈,只需返回娘家人就能感觉到家人的温暖。但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嫁出去的女儿却并不大想要走娘家。

寻亲这种情况,是属于当事人个人的抉择,和他所受的教育和成长环境有关,并没有必要与有必要的说法,看当事人怎么考虑。

在这里我可以说说我的看法。寻亲这件事涉及的人和事实在太广。

从人来说:寻亲会对现在的父母和兄弟姐妹有没有负面影响。

如果是正面影响,这当然没问题。如果养父母非常介意这件事情,怕孩子找到亲生父母可就跑掉了。阻挠可能还是小事。如果爱自己的养父母,而养父母又不希望养子寻亲,那么正个家庭可能会陷入无休止的痛苦和烦恼之中。所以养父母这边的关系和感受要及时沟通,避免误会释放双方的担忧。这层关系处理好了以后就要考虑怎么处理和亲生父母的那层关系,当然,找得到还不一定,说这个是不是太早,其实不然。

跟养父母沟通得彻底非常重要,因为他们是所有信息的来源。比如养子是怎么来的?是亲戚朋友送的,是花钱买的,是慈善机构领养的,还是路边捡来的。

这是所有线索的开始,也能从中看见亲生父母的态度:是穷养不起,是被拐卖,还是其他原因?从这里出发起码能给出一个要不要寻亲的理由。这就是关于事的部分。他可以从中知道亲身父母是不是不愿见他。

做到一定的心理有数后,后面就能心里有底了,在未来的某一天成功寻亲的时候,准备好泪水吧。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成本收益的问题了。寻亲有些人寻了一辈子也未必能够如愿。运气好的,十几年就找到了亲人。但是这个过程中承受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是有的。花钱是办事的前提,到处去认亲也需要路费啊。另外自己混成什么熊样,要有点数。如果天天要慈善机构救济的,就别动那个念头了,谁也不喜欢有条蛀虫找上门来吃吃喝喝。

对于这样的事情,你其实可以这样想。如果她不爱你的话,她为什么要和你在一起呢?只能说她和前夫的情感已经破裂了之后,害怕自己的孩子受到欺负,所以才去看。后来遇到了你,和你在一起,需要的更多的是体谅和爱。所以这个时候,你最应该做的事让她感受到你的爱,而不是自己钻牛角尖。

两个人在一起,更多的应该是包容与体谅。有时候你其实可以站到她的角度里考虑考虑,你的妻子作为二婚,她肯定也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让你有这样的想法,因此肯定会对你产生一些愧疚。所以说遇到这样的问题,两个人一定要坐下来静心好好谈谈,不能让事情继续矛盾化,因为矛盾的后果肯定是两个人最终又分开。

你也可以直接告诉她说,当你看到她这样的行为之后,心里感觉特别不舒服,想让她给你一个解释。这个事儿她肯定会认真的和你解释,如果说她和你吵架的话,那么你可以提议离婚解决。因为她都那样说了,肯定是不爱你,你就像是一个提款机一样,根本不重要。

其实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她的孩子是特别重要的,因为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作为一个男人,其实有时候心宽一点儿比较好。你也可以把她的孩子当做自己的孩子来看待,因为如果你这样做的话,她对你的爱会更加多的。如果你的想法与此正相反的话,把她的孩子当成自己的敌人的话,那么两个人只会渐行渐远。所以说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定要平心气和地好好聊一聊,把问题解决掉,不要让矛盾变得更大。

女人结婚后,真正的家是丈夫的,她会一直住在这里,直到死去。然后,有一个问题。已婚女性该不该管家里的事?在我看来,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家庭中发生的事情,来决定是否参与其中。如果你不该参与,那你就太粗心了。过度参与可能导致不好的结果,你会后悔的。如果你应该参与,但你漠不关心,不积极参与,你可能最终会受到责备。那么,到底该涉及什么,少涉及什么呢?

如果你的父母年纪越来越大,不能自理,或者生病卧床不起,需要有人陪伴照顾,那么你应该毫不犹豫地三思是否应该参与。无论你有多少兄弟姐妹,都是你义不容辞的责任。他们给你生命,带你成长,训练你,教育你。当他们年老体衰的时候,是你报答他们的时候了。我家最大的就是这个。随着孩子长大结婚,父母也会变老。尽我们所能,尽我们所能让父母有一个幸福的晚年,不要给自己留下孩子想养而亲人不在的遗憾。

如果是你姐夫或者嫂子跟你妈妈相处不好,经常有争执,而你弟弟夹在中间,又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使之和谐,你妈妈回家照顾她就跟你叽叽喳喳,说她媳妇各方面都有问题,这时你该不该参与?这时候你必须给自己定位,认识到中国有句古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也就是说,你的娘家从你结婚那天起就不再是你的家了。相反,你长大的家已经是你嫂子的家了。在他们眼里,你只是个局外人。就其中国传统思想而言,你最好少参与你母亲和她儿媳妇之间的纠纷。因为一旦你参与进来,事情往往会变得更复杂,“三个女人的生活”?

当然,作为女儿,你会觉得妈妈生媳妇的气不好。从感情上来说,你不会丢下妈妈一个人。这个时候你要做的就是原谅你的母亲,让她学会换位思考,多想想生而为人,长而为人的儿媳妇的好处。来这个家,为这个家生孩子,不容易。我相信在你的鼓励下,你妈妈会想开的,这也可能会促进他们婆媳之间的感情。已婚妇女遇到婆媳矛盾,母女抱怨儿媳的委屈和各种冤假错案,女儿不应该参与,帮她和儿媳争执,这样事情只会越来越糟,婆媳关系也会恶化。

同样,如果你小姑或小姑之间有矛盾,当你弟弟指责你拆他老婆的时候,你也要尽量少参与。你要做的就是让你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要和你哥一起指责你嫂子或者小姨子,把矛盾放大。你要告诉你哥,男人如果是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气度,放了他老婆。这对夫妇不可能吵架。别人只会笑。只有过上好日子,别人才会羡慕。已婚女性应该意识到自己的兄弟姐妹才是真正的家庭,他们会自己解决矛盾,你也不需要你的已婚姐妹或者姐姐来告诉他们该怎么做。很多例子证明,很多参与兄弟婚姻的所谓姐妹俩,突然把并不太矛盾的婚姻拆散了。

综上所述,已婚女性在其他事情上应该尽量少参与,除非非要参与,因为有些事情是不应该由你来参与的,而你参与了,事情可能会变得更复杂,事情可能会走到人们因为你的参与而不愿看到的结局。

  广西一位杨女士在去前夫家给孩子过完生日后失踪一个多月。对于这件事,女子的前夫表示他当天晚上去喝酒了,很晚才回家,并不知道女子有来过。据悉女子是在广西玉林做生意时认识的前夫陈先生,当时两人在谈恋爱后就选择了结婚。不过在婚后三年,女子的弟弟发现其实自己的姐夫一直有家暴倾向并且还有赌博行为。夫妻二人婚后因为陈先生赌博并且欠了钱,两人经常发生争吵。之后杨女士就和陈先生离了婚,孩子由陈先生抚养。杨女士失踪当天是孩子的生日,根据其弟弟所述,杨女士当天说要给孩子做饭就去了前夫家,之后晚上给家人打电话收快递后就没有了踪迹。问了孩子后了解到杨女士当天做完饭后陪孩子一起睡觉,半夜孩子发现母亲已经不在身边了。前夫陈先生说此前杨女士突然与孩子的老师沟通说要给孩子交学费并且转了账,但是平常学费的事情都是陈先生在负责。而且在杨女士失踪前,有陌生人曾经给陈先生发了前妻的照片,这让陈先生很疑惑,也曾去派出所里咨询过,不过因为这个人并没有进一步地做一些勒索之类的事情所以并没有立案。杨女士的弟弟说自己的姐姐在失踪前一直习惯用语音跟他们发消息,但是失踪前期与他们通信都是打字。即使杨女士的家人们用各种办法都不能听到任何姐姐的声音。陈先生还说了一个事情,在最近一段时间杨女士很注重打扮,这是之前很少见的,前妻之前并不会很刻意地打扮。如今杨女士的情况还不确定,不过杨女士的亲人们都认为此前和他们打字通信的人很可能不是杨女士本人。并且很可能给老师发信息说要给孩子交学费的人也不是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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