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对于我们来说是人生中的重大事项,任何时候选择结婚都是需要考虑的,因为对于我们这个传统文化来说,结婚是一个比较有重大传统意义的时刻。我们结婚所选择的日子大多数情况下,是根据比较适宜的黄道吉日和新郎新娘的生辰八字来决定的。
小满节气结婚好不好
如果说我们选择了结婚的时间,是定在小满,这一天,可以说是黄道吉日中的吉时吉日。大家都知道小满是一个比较有收成的时候,也是大家比较开心的时间,所以在这一天是诸事可行,万事大吉,如果要选择在这一天结婚的话,也会为我们美好的生活产生一些祝福和祝愿。因此而言,小满结婚是非常好的。
结婚的习俗
在结婚这一天,我们需要注意的习俗有很多,从古至今结婚的礼节就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几个过程基本上已经将我们从最开始的相亲,然后到订婚再到定下日子,最后结婚举行婚礼,这些过程完全的描述了出来,这是最重要的习俗,在我们现在的观点之中,下帖就是需要拿得双方的生辰八字定下结婚的日期。送亲和迎亲就是举行婚礼之前所需要注意的一个特殊事项,我们在迎接新娘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好事成双,不要准备一些不好的鲜花和单数的东西。
结婚的意义
婚姻对于我们来说是生活中的一个比较有重大改变的过程,它不仅仅是一对相爱的新人同时迈向新的人生,彼此互相祝愿和帮助的这么一个过程,同时也能够帮助我们改善日常生活,还有一些表达心中祝愿的心情。我们在和他人的接触中学习和成长,婚姻是最有帮助,也最需要我们用心去学习的一门课程。
了解更多星座百科、八字姻缘、八字事业、婚姻运势、财神灵签、情感合盘、看另一半、八字测算、姓名速配、一生运势、复合机会,您可以在底部点击在线咨询(仅供娱乐):http://wwwadxqdcom/xz/
婚礼不仅仅是一家人的事情,而是一个亲戚家族的大事,这早在我国唐代的时候,就早已经形成了风俗。虽然历吸演变,有了很多的新内容,得到了不断的丰富,但是传统的魅力仍然存在,也是民间婚礼和官方婚礼等等不同层次的婚礼,都会遵守的一些惯常行为。唐朝婚礼习俗中跨火盆等等都非常有代表性。而迎亲之说,在唐代婚礼中并不盛行,是迎,而不到女主家,明清的婚礼改为接亲要到女方家去接等等。
首先,复古的中式婚礼,在越来越多的被人们喜欢,现代人以传统的习惯办古典的婚礼,这不仅仅是一种情怀,更是一种复古的浪漫。尤其是在礼服方面,可以一展中式传统服装的魅力,也让新郎新娘可以过上一次特别的瘾,这就是在婚礼的整体仪式上,遵守传统的习俗,而在着装风俗与相关的搭配上,可以尽显复古的魅力。而唐朝婚礼习俗在现代婚礼中仍然有所出现,但是经过了现代的改变,更接地气,富于喜庆感,而且乐趣十足。
其次,把婚礼的现场搞得更热闹一些,整体的婚礼策划与相关的习俗遵守,就在其中有着更多的体现。其中在唐朝婚礼习俗中的婚期议定之后,双方准备婚礼就开始了。女方要为新娘准备嫁妆,婚礼当天新娘要着红色新娘妆,要加盖红色的大盖头,要准备送亲的队伍,要有娘家嫂子专门为她梳头,要在送亲队伍中有一位属相合的女宾主送。当然在接亲的当天,都是男方上门,现在还有直接增加了八抬大轿上门接亲之说,更显得隆重而有喜庆感,也倍受推崇。
最后,对于唐朝的婚礼习俗来说,很多内容都是非常的丰富,而现在仍然普遍沿用的就有,撒谷豆,这是一种特别简单实用的方式,现在演变为撒糖果等等,寓意幸福与财富。当然在唐朝婚礼习俗跨火盆这个习惯上,仍然被广泛的沿用,就是因为取红红火火之意。现在还就是婚礼当天晚上要给新娘包子孙饺子,问新娘生不生,这个习俗在国内特别普遍,虽然不是典礼仪式的组成,却被所有家庭都非常的重视,寓意子孙满堂之意。
尽管是在现代这个新社会,每个地区也有每个地区的风俗,尤其在婚礼的细节上体现得就十分的明显。同样的,在古代的各个朝代也有着不同的婚礼习俗和婚礼仪式以及流程。那么在当时相对来说比较开放的唐朝,他们的婚礼仪式是怎样的?都有哪些流程呢?
第一,结婚六礼。
在唐朝时候,婚礼的仪式可以总结为六礼。第一礼是纳采,第二礼是问名,第三礼是纳吉,第四礼是纳征,第五礼是请期,第六礼是亲迎。这一仪式在《礼记 昏义》里面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牵扯到和外族的联姻则有着其他更加详细的要求。
第二,接亲流程。
在迎亲的时候,新郎等一群人来到新娘家门口,需要齐声高喊“新妇子”。然后新娘家会紧闭大门,意思就是给新郎点儿颜色看看,这个时候新郎就要一直在门外催促,直至把新娘接上车。在接完新娘之后,女方还会派一批人挡在路上,不让新郎的车子过去,除非留下“买路财”。
第三,婚轿流程。
当新郎接到新娘子之后,在新娘子上车的时候必须挡上膝盖,然后搭上盖头。新娘子上车之后新郎需要围着车绕三圈,当然这是要新郎骑着马进行的。当新娘子一开始到婆家之后要先拜灶台,这预示着将来新娘要成为操持家务的一把好手。
唐朝婚嫁习俗
唐朝婚姻习俗多继承于北朝。在北朝,迎亲时,夫家在新郎的带领下一行人来到新娘家门口,齐声高喊:“新妇子!”这时候,新娘子家往往是紧闭大门,那意思是要给新郎点颜色看,这媳妇可不是好娶的,于是夫家几十甚至上百口子就围成一圈在大门外叫唤,直到把门催开,迎接新娘上车。在唐朝,这被称为“催妆”。唐朝迎亲往往是在黄昏,中唐以后才有人把时间改在清晨。在接完新娘后,事情还没算完,女方往往集中一大批人,挡在道上,不让新郎的车子过去,想过去也行,留下买路财,谓之“障车”。
在《酉阳杂俎》中记载了唐朝时新增加的婚俗:
近代婚礼,当迎妇,以粟三升填臼,席一枚以覆井,枲三斤以塞窗,箭三只置户上。妇上车,婿骑而环车三匝。女嫁之明日,其家作黍臛。女将上车,以蔽膝覆面。妇入门,舅姑以下悉从便门出,更从门入,言当躝新妇迹。又妇入门,先拜猪枳及灶。娶妇。夫妇并拜,或共结镜纽。又娶妇之家,弄新妇,腊月娶妇,不见姑。
即结婚前男方必须以粟米三升填石臼,以一张席子盖住井口,以枲麻三斤塞上窗户,以箭三支放在新房门口。接到新娘子后,新娘子上车时,得挡上膝盖,搭上盖头,新娘子上车后,新郎需要骑马围着车绕三圈。新娘子初入婆家,先拜灶台,以示将来成为操持家务的好手。男方的父母等亲属则从便门出,然后再从正门入,为的是踩新娘子的脚印,以沾喜运。
唐朝时的结婚仪式很有趣,包含了浓重的民俗文化:
唐人风俗多春夏迎娶新人,腊月婚嫁则有规矩即新娘不能见姑即婆婆(唐时称公婆为舅姑)。结婚当天,新人不能住进房子,必须住在屋外用青布幔搭建的帐篷,谓之“青庐”。新人在这里面完成交拜仪式并过新婚第一夜。在“青庐”内夫妇对拜,各剪发一缕置于锦囊,象征结发夫妻。
新婚后,女婿回门,拜见岳父岳母时,女方家眷亲朋皆至,此时有个好玩的游戏,那就是姑娘们用木杖、竹杖打女婿为乐,直到女婿被揍得晕头转向才罢休,这可被理解成是女方的示威:我们家闺女可嫁过去了,你看着办吧!此外,唐朝婚礼还有个新段子,就是“铺母卺童”,即在结婚前的一天,女方派一名资深的妇女到男方家“铺房”,展示女方陪送的嫁妆。这并非没有必要,唐朝沿袭魏晋余风,讲求门第高贵。唐人薛元超曾说:“不才,富贵过分,然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在这里提到了“五姓女”,也就是五个有着久远光荣史的豪门大族:太原王氏,博陵、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陇西、赵郡李氏。以上五姓自恃门第高贵,连皇族(他们质疑李姓皇族非陇西、赵郡的李氏)也不放在眼里,不肯主动与之为婚。唐朝的士人,以能娶这五姓女为荣耀。如果你不是五姓女,那么结婚时就要注意了,为了嫁过去后过得舒服些,不受老公家的人的气,就只能在“铺房”时显示一下娘家的实力了。
纳采礼仪。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奠雁。在按六礼而行的婚姻中,除了纳征(下聘)以外,其余五礼均需男方使者执雁为礼送与女家。因为雁是侯鸟,随气候变化南北迁徙并有定时,且配偶固定,一只亡,另一只不再择偶。古人认为,雁南往北来顺乎阴阳,配偶固定合乎义礼,婚姻以雁为礼,象征阴阳和顺,也象征新娘的忠贞专一。切记,一定要是活雁,事后还要放生的,不然不吉利 。当然,即便是在古代,大雁也不容易入手,所以可以用鹅,也可以是雉鸟代替。别的礼物就不多说了。
过了纳采,接下来就是问名。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
双方合过八字,觉得可以,那就进入下一个环节:纳吉。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也要行奠雁礼。也是下正式婚书。有一整套签字等等程序。现在大概算是登记以及婚前财产公正程序。
然后是第四步,纳征 。也叫纳币。通俗一点,就是送聘礼。各代价码是不太一样的。早期,用帛淄,然后金,银,不一而足。送过财礼,下来就是请期 。算好良辰吉日,就准备娶新媳妇过门。
然后即是最重要的一步:亲迎。简而言之就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新郎亲迎,古代是要御车至女家,傧相赞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诸亲。里头礼节一套,然后迎新娘出来上车,新郎御轮三周,先归。新娘乘后车,女家亲属数人伴送,称“送亲”。注意新娘所乘之马车,一般都由女方自备,事后三月要由男方送回。
古时还有催妆诗,障车等等说头。比如,唐朝时云阳公主出嫁,男方傧相是陆畅,作的催妆诗是:“云安公主贵,出嫁五侯家。天母亲调粉,日兄怜赐花。催铺百子帐,待障七香车。借问妆成未,东方欲晓霞”。 宫女们因为觉得陆畅操吴音,才思敏捷,都愿跟他开玩笑,宫中才女宋若兰、宋若昭作诗道:“十二层楼倚碧空,凤鸾相对立梧桐。双成走报监门卫,莫使吴歈(吴地的歌曲)入汉宫。”陆酬曰:“粉面仙郎选圣朝,偶逢秦女学吹箫。须教翡翠闻王母,不奈乌鸢噪鹊桥。”
注意误区:
误区一,拜堂乱拜,现在说得夫妻对拜,说得是两个人头碰头,大大这可不是梁山泊上鸳鸯盗结义啊,古礼,女的先拜,男方回礼,如是者四,这才是王道,夫道,正道。此外说说拜堂地点误区,所谓青庐结拜,其实是北朝礼俗,在唐朝的时候经过变革,才改在堂上。《世说新语》里记载汉朝时,曹操与袁绍去劫了别人的青庐,搅闹婚礼,其实是劫外国人的婚礼,类似于今天中国人冲进教堂去抢个洋妞。
误区二,新房交杯酒,又称合卺。古语有“合卺而醑”,卺的意思本来是一个瓠分成两个瓢:“以一瓠分为二瓢谓之卺,婿之与妇各执一片各执一片以醑。男方要记住,喝完之后,要把杯子倒过来,取阴阳和顺之意。不然这辈子就要被老婆欺负了。还有鞋子要放好,不能被老婆鞋子踩到。衣服也不能被压到等等。
婚礼礼仪中,还有若干注意事项:
其一,却扇,古时,新妇多用扇遮脸,需待交拜后去之。称为“却扇”,和前面说过的催妆诗一样,男方也要做却扇诗。
其二,合髻,也称作“结发”,象征夫妻和睦,永结同心。“结发”的具体操作方式历代不同。秦汉时的“结发”,就是新郎亲手解去新娘在娘家时所结的许婚之缨,即系头发的彩带,重新梳理头发后再为之系上。隋唐以后的“结发”,是男女双方各剪下少许头发,挽成“合髻”,一般都是马上交给新娘保存起来。唐代女诗人晁采的《子夜歌》云:“依既剪云鬟,郎亦分丝发。觅问无人处,绾作同心结”。世人常用“结发”、“合髻”作为夫妻结合的代称,甚至特指为“原配”(亦称“元配”)夫妇。
一般婚俗
(一)提 亲
在民间,子女到了适婚之龄,做父母的就得着手托媒牵线搭桥,为他们提亲择偶。婚龄因时代而异。
在中国古代,西周以前和西周时期,以男30岁,女20岁作为合适的结婚年龄,唐朝以后,法定婚龄降低许多,据文献记载,唐贞观年间诏令:男20岁,女15岁;唐开元令:男15岁,女13岁;宋天圣令:男15岁,女13岁;宋嘉定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明洪武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大清通礼规定:男16岁,女14岁。福建民间婚龄基本在官府规定范围内,出入不大。清代,福州一带,男17岁、女15岁以上便可婚配。福建也有少数地区早婚现象严重,情形特殊。以惠安最为典型。在惠安东部一些乡村,孩子于襁褓之中就要订亲,十二三岁即完婚成家。若女孩子到了3岁仍未“有主”,父母亲便会忧心忡忡,唯恐女儿找不到男人。此等陋俗,弊窦丛生,为害非浅。
自民国以来,法定婚龄有所提高。《中华民国民法》规定为男18岁、女16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新婚姻法规定婚龄为男20、女18岁以上;1980年又改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与此相适应,民间婚龄也增大一些。但是,城镇与农村略有差异,一般农村偏低,城镇偏高。农村习尚早婚,城市则普遍晚婚。在城市里,男30、女25岁左右结婚比较多见。农村往往男20、女18岁左右就开始提亲,一到规定年龄,立即结婚;有的还虚报年龄,或未领取结婚证,就提前结婚。惠东一带早婚劣习仍然存在。
旧时,男女授受不亲,婚姻大事身不由己,“男不亲求,女不亲许”,悉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成为缔结婚姻所不可缺少的中介。据史志记载,在厦门,男婚女嫁“先由媒妁介绍”,(民国《厦门市志》卷20《礼俗志》)在政和,“凡男女缔姻,先听媒妁说合”,(清·道光《政和县志》卷1《风俗》)在崇安,“清以前均凭媒妁之言,互通庚帖”,(民国《崇安县新志》卷6《礼俗》)才算正统和合法。这种现象是普遍的。自由恋爱被视为大逆不道,“父母国人皆贱之”。故有俗谚:“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
旧时媒人有官媒、私媒两种,以私媒为多见。官媒是由地方政府设置的。私媒则有职业为媒与临时作媒之分。专职者依此为生,她(他)们消息灵通,经验丰富,常主动上门找当事者说亲;非职业者乃临时为亲朋好友所托而奔走说亲。媒人几乎全由上了年纪的女性充当,所以民间俗称“媒婆”。媒婆大多能说会道,善于左右逢源。一些原本并不相配的婚事,经媒婆摇唇鼓舌、瞒天过海,居然得以说合成功。如果哪一方得罪了媒婆,她们从中作梗,三言二语,也可能把一桩好姻缘给搅散。于是求媒说亲者都不敢怠慢媒人,对媒人的招待都很周到和丰厚。每当媒人光临,无论男女双方,都要按例煮点心款待,甚至置酒犒劳。泉州有句俗语:“要成不成,媒人饭先走。”惠安人则说:“吃成吃成,无吃不成”,“新娘过门算圆满,媒人点心三十六碗”。婚成之日,无论何等媒人,男女双方都要给予一定谢礼,一般男方所馈较多。非职业性媒人,与两家皆系熟人,各自心中有数,花工省,口舌少,不甚计较酬谢。送给媒人谢礼一般是猪脚、线面、糖果、糕饼以及小红包等,俗称“媒人礼”。日后分娩生产时,再给媒人送上一份“抱生饭”。职业媒人的谢礼除上述诸色之外,还得付给媒人钱,其数额未有定规,多依聘金数抽成,由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不等,泰宁一些地方甚至高达百分之十;也有面议“花红”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专制时代婚姻包办的产物。1949年后,大力提倡移风易俗,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社会生活内容的丰富,人际交往广泛,男女青年结识机会增加,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蔚然成风。然而,由于封建残余的影响,传统观念的流长,婚姻自主尚未完全实现,旧俗遗风在某种程度上仍继续存在。许多以自由恋爱结下情愫的青年男女,最后都得征求父母的意见。双方父母都赞同、支持固然皆大欢喜,但只要有一方家长表示异议,事情就比较棘手。遇此难题者,经抗争、通融,有的终成眷属;但因此半途而废的也不少,特别在农村更为常见。有的男方父母在了解儿子的恋情并感觉满意后,便会托人出面到女方家中投石问路,洽谈联络、议定婚事。在旧式媒婆越来越少的情况下,介绍人、婚姻介绍所、征婚启事之类的新型“媒人”纷纷出现,颇为活跃。城镇多数青年男女是借助这些渠道而寻得配偶。当然,这些新型“媒人”都只是为男女相识和交往牵线搭桥,提供方便手段。如介绍人,或者是出于对亲朋知交中大龄未婚者的关怀而为之奔走引荐,或者是热心地为同事、友人中的比较般配者创造机会和条件,进行撮合,或者只是因为与男女双方及其家长皆有交情而充当信使的角色。
说媒过程,通常先由男家请媒人到自认为中意的女家攀亲,女方家长若无异议,便会应媒人所求,开具女儿出生的年月日时,俗称“开庚帖”,或称“开生庚”、“开生月”、“出婚头”、“起帖”等。“庚帖”用长方形红纸竖写而成,字数得为偶数,忌单数,上边的出生日期时辰或以生辰八字代之,或直接载以年、月、日、时,其纪年和计时皆以阴历和十二时辰为限。例如,公元1958年戊戌年(肖狗)6月15日9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戊戌己未已酉戊辰瑞生”,或者“坤造戊戌年六月十五日辰时瑞生”(男式庚帖在文字上略有改动,将“坤造”改为“乾造”,“瑞生”改为“健生”。)。直接写上年、月、日、时的庚帖,字数可能成单,若出现这种情况,便省去“瑞”字或“健”字,以使字数成双。例如:公元1961年辛丑年(肖牛)12月15日23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辛丑年十二月十五日子时生”。
在福建民间,提亲议婚时还要考虑到下面一些因素。
男女之间的年龄差距无严格标准,一般情形男比女大二三岁,最忌大六岁,俗信六岁属“正冲”,不宜结合。也不宜相差十岁以上,“年老不娶少妻”,否则会招致舆论谴责或人言非议。在平和,俗传男女双方年龄相加为五十岁者不宜结亲,因“五十”乃“一百”之半,合而为半,恐难百年偕老,非吉兆也。
说媒的基本条件除了年岁相当之外,还讲究门当户对、财产相若,两家的社会地位和财富不能相去太远,尤其对男家的门第、财产要求比较高。福建旧时尽管“有少年颖异善读书者,家虽贫穷,富贵之人亦乐择为婿”(民国《闽清县志》卷5《礼俗》、民国《沙县志》卷8《礼俗志》),但这毕竟是少数现象。辛亥革命后,男女匹配重门第之风逐渐转变。1949年以后,这种变革更加显著。不过,迄今为止,婚配要“门当户对”的旧观念仍有一定市场,某些家长对于子女择偶不符合“门当户对”条件的,仍会横加干涉和阻拦。
“婚姻者合二姓之好”,议亲之际对同姓联姻也有所禁忌。德化旧时禁止同姓结婚,即使有少数同姓结婚者亦不准载入族谱。但总的看,福建人对同姓联姻的禁忌并不苛严。宁化县石碧村群众反而看重同姓通婚。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反映,石碧村张姓人家,夫妻同姓的占96%;同时,他们也明确反对近亲结婚。
福建部分地区还有某些特别的异姓婚姻禁忌。在泰宁,卢姓与谢姓、张姓与李姓被认为不宜联姻结亲。因为“卢”与“炉”同音,“谢”泰宁土语作“熄灭”之意,俗信如果“卢”、“谢”结合,将似炉火熄灭,不能兴旺发达,故忌讳联亲。“张”和“李”也有类似之意,俗语“有张没李”,是说用具不全,办事困难,有这没那的,土俗引伸为象征有姓张的就没有姓李的,联姻有一方失利,会断子绝孙,故不可通婚。
(二)合 婚
女方庚帖由媒人带回男家,进行“合婚”,这相当于“六礼”的“问名”。合婚包括“问神祖”和“合八字”两个部分。具体程序各地不尽相同。一般是男家先将女方庚帖压在家中供奉菩萨或祖先的香炉下,有的则置于灶王爷的牌位前,须存放三日或更长一些时间,以聆听神祖示意。在这一段日子里,若合家诸事顺利,六畜平安,甚至连一块碗、一双筷子都无破损,即为不冲不破之吉兆,算是神祖认可,婚事就能继续。否则要立即退还庚帖,婚事告吹。闽南一些地方俗称这道手续为“压圆”或“三日圆”。在漳平,男家除了将女方庚帖(当地称“婚头”)压在神龛前的香炉下之外,还得盛半碗新汲的井水置于“婚头”之上。三天后家里如未发生任何不吉利或不如意之事,且碗中水也保持清净,便认为兆示吉祥,姑娘贞洁无瑕,成婚有望。反之则婚事中止。在建阳,把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各用一张黄纸书写,压于香炉下,上面各点燃一支香或一支蜡烛。若两支香或蜡烛点完的速度基本相同,就意味着双方般配;若点完的速度相差太大或有一支中途熄灭,则这两人结合将不会和谐美满,婚事便不成功。在崇安,庚帖要放置祖先香位前7天,点燃香烛,不让停熄。如果烛尽香残或杯盘破损,出生年月上又有些抵触,这起婚事就要告吹。
通过“问神祖”程序后,便要请算命先生对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进行“合算”,看是否相合,有无相冲。八字相合则算男女般配,婚姻初现眉目,如相冲相克,则该门亲事只好作罢。八字相合与否,主要根据五行和生肖。在福建,生肖禁忌流行甚广。普遍忌讳女方属虎,又因老虎总是夜间出山觅食,所以对于夜间出生的属虎女子,忌之尤甚。此外,象“白马畏青牛”、“猪猴不到头”、“两虎不同山”、“龙虎两相斗”、“女子属羊守空房”之类的禁忌在许多地方都有讲究。惠安县流传“杀鸡儆猴”、“蛇不同穴”、“马不同房”、“虎会咬猪”的说法。有些方家术士还将生肖与五行联系起来,编排成列:虎、兔属木,蛇、马属火,龙、羊、狗、牛属土,猴、鸡属金,猪、鼠属水。尔后再凭相生相克之道进行推算。
合婚之举是属迷信,但却事关婚姻的成败。因此,那些生肖“不佳”,或所谓年、月、日、时相冲,或八字带有凶煞的女子,往往要把岁数重新安排,虚报生肖属相,如属虎者,上半年出生的就改虎为牛,下半年出生的便虚报成兔;生辰年、月、日、时也得伪造,不祥的时日更改为良辰吉日。目的在于应付合婚,同时也为了能改变自己不好的“命运”。
在安溪一带,合婚时尚有“破月”之忌。男子蛇年出生破正月,鼠年破二月,牛年破三月,猴年破四月,兔年破五月,狗年破六月,猪年破七月,马年破八月,羊年破九月,虎年破十月,鸡年破十一月,龙年破十二月;女子猪、兔、羊年出生破正月,虎、马、狗年破三月,蛇、鸡、牛年破四月,猴、鼠、龙年破六月。俗信男子破月无关紧要,女子破月则危害巨大,娶破月女子为妻者将终生穷困潦倒、家境不顺。因此有关父母一般都虚报女子出生年月,若能瞒过男方,女子本身也浑然不知,那么成婚以后便无甚危害。
莆田、仙游、福清、长乐的一些地方,在媒人说亲的三天里,两家都平安无恙,便是符合神祖之意。随后,男女双方交换庚帖,合对八字。合婚礼仪多由男家进行。在华安、沙县以及三明的洋溪、碧湖等地,男家遣媒议婚时就将男方庚帖交给媒人带至女家,由女家来合婚。
现在,所谓“合婚”对大多数青年来说已很陌生。有些青年男女相恋之后,其父母会在暗中为他们合对八字,基本上是属心理安慰形式,对婚姻的成败一般不起制约作用。在少数乡村,旧式“合婚”做法依然存在。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因“合婚”不吉,拆散有情人而造成悲剧的。
(三)相 亲
八字既合,接着便要相亲。相亲是在媒人介绍的基础上,男女双方通过会面走访,互相审视人品,察看家况,俗称“看新人”及“看厝”、“看人家”。
福建民间古时少有这一习俗,男女之间的彼此了解主要依靠媒妁之言。若男方欲对女方进一步探个究竟,往往采用“偷看”方式。偷看多由父母、尊长出面,或趁女子外出之机,悄悄跟踪窥视;或隐瞒真实身份,借口买猪、买牛等,前往女方家中暗暗观察,旁敲侧击。一般人都忌讳自己的女儿被对方看到,如果男方偷看被发觉,女方认为很失体面,婚事可能产生麻烦,甚至陷于破裂。
民国以后,相亲之风逐渐普及,但婚姻当事人基本上还无权自己作主,多由父母、尊长越俎代庖。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由男方父母或婶婶、姑姑等出面,择日走访女家。女方家长一般都会让女儿出来露露面,如倒茶、点烟,男方家人乘势打量女子的容貌、身材、体态、举止等。在泉州、连城等地,还有看女子手掌的习俗。相亲时的观手掌不象算命看相者那样考究、玄乎,通常只是根据女子手掌的软硬和皮肤的粗细来判断她是否有福气。手掌柔软、皮肤细嫩的就是好相,而骨骼突出、肌肉僵硬、皮肤粗糙的就是没有福气的恶相。福建民间还普遍忌讳女子“断掌”(亦称“横掌”,即掌上有一条粗深的纹路自左而右横贯正中,如将手掌从中横断),认为这种女子“命硬”,注定要克死丈夫(男子断掌,则被视为当大官之命)。
另一种是男子本人由媒婆或尊长带着到女家相亲,在观察女方的同时,也接受女方的审视。但男女两人并没有长坐倾谈,女子只是稍微现身一下,就又躲入内室。在漳平,相亲俗称“看新娘”,一般是男子站在大坪(天井)内,闺女经过打扮后从左巷头(偏厅)行过大厅进入右巷头,仅此短暂一现而已。与此同时,女方的父母及其他亲属也在观看男子。在建宁,男方登门相亲时,女子先隐蔽窥视,若无异议,便出门倒茶,男子乘机瞥上一眼,若表示同意,就接过茶水。
无论何种形式的相亲,男方如果感到满意,都会有所表示。一般是送给女子一个小红包,俗称“见面礼”,或者连女方家庭其他成员也得搭上一份。在清流等地,男方家人还会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在莆仙一带,相亲者若吃下对方煮的点心——鸡蛋、线面,即表示中意。在建阳,男青年临走前,姑娘会亲自泡一碗糖开水端给男青年喝,若男青年喝完这碗糖水,就算是表示满意;若喝下半碗,表示尚须请媒人中介磋商,留有进退周旋的余地;若只是象征性地沾一沾嘴唇,乃出于礼貌,表示不同意该门亲事。
在龙海,相亲时男方送“见面礼”的情形有所不同。男方来到女家,女家即让女儿出厅捧茶,同时也邀亲眷来相男方。男方需将预备好的见面礼——“红包”按亲疏大小一一奉上。一次相亲往往得花千把元的红包钱。相亲后,男女双方中有一方不满意,则可中止议婚。无论议婚成否,男方相亲的红包照样要付给。
男方上门相亲后,女方也会到男家走走。但女子本人不能去,而由尊长出面。主要是察看男方的家庭情况,如家庭成员、环境、房屋、摆设等,也得看看男子的相貌,男家要设宴款待来宾并赠予礼品。在莆田,女方有意于此门亲事的,才留下吃饭。
如今,在城市青年的婚姻礼仪中,旧式相亲已是罕见。自由恋爱者毋须相亲,尽管他们一般都会把恋爱对象带回家中让父母、家人审议,但最后主意基本上还是由自己拿。经介绍人等撮合的,其首次见面则含有一定的相亲意味。若第一次见面印象不错,便有了良好的开端,否则就很难再谈下去。
在农村,相亲习俗依然流行,但其形式和内容已发生较大变化。相亲不全是互访家门,有的是由媒人或介绍人另择地点会面;去相亲时不单由父母、亲戚、媒人等陪同,也有只邀好友知交为伴、甚至独自前往的;相亲过程中,当事人本身接触的时间比较长,彼此观察会相对详细一些,而且通过交谈,也能进一步了解对方的素质、修养。当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相亲的花费也有所增加。不过,在少数地区,相亲时你来我往、新旧杂揉,礼节更繁,耗资更大。在连城,过去男方给女方的“见面礼”一般为2块银元。现在,男青年到女家“看新人”,若同意的话,就得送给姑娘一个红包,约人民币120元。这只是“小看”。另外还有“大看”,主要由父母尊长出面。既为“大看”,红包份量自然加重,且名目增多。除了要给女子本人一个240元左右的大红包外,女家老少、至亲也都得兼顾。给女方父母的红包各为42元,叔伯、婶婶之类各12元,兄嫂弟妹也各12元,其子女各22元。这时,女家会招待男方吃点心(蛋、酒、面)。80年代以来,连女家点心的开销也得由男方出120元。男相女后,接着是“看人家”、“看女婿”,即女方家长前往男家察看。男子本人要先在大门口等候,女方家人到时,放炮仗迎接,并得接过女方母亲手中的雨伞,女方接着回送未来女婿一个红包,俗称“接伞礼”。“看人家”时,男方须设宴款待。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