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你已经33岁了。不想结婚,想领养一个孩子。按你的年龄是可以的。要办理合法领养的手续。还要调查你的经济条件。够不够做孩子的监护人。要有爱心。耐心。对待孩子视如己出等等。看得出你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希望你们能如愿以偿。
未婚可以收养孩子,满足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即可。法律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三十周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且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此外,还要求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一、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1、收养孩子的条件是: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二、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法律分析:收养孩子不是一定要结婚,不论结婚与否只要收养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可以收养孩子:(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六)如果是收养异性子女的,需要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只要符合收养条件的可以收养孩子。
卡婚只要符合收养条件的可以收养孩子。但如果是单身男性收养女孩双方年龄必须相差40周岁,单身女性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单身收养人同样要符合有固定收入、固定居所,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条件。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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