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公证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第1张

法律主观:

下面是 结婚证 需要什么材料的回答! 一、 结婚登记 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 结婚 (自主把握)。 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 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 婚姻登记条例 》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 集体户口 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结婚证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

4、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簿等;

5、遗失结婚证件的申请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先取得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才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6、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人,现在国内居住的,须提供双方工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要列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在国外或港澳台而无法取得上述证明时,须提供两名年龄与自己接近或大于自己的知情人作证,证人须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亲自到公证处作证并签名盖章;

7、1950年5月1日以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结婚(即所谓事实婚姻)的申请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以后才能到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

8、国外和港澳台申请人申办结婚公证,一般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需另外提供当地公证人或司法部认可的驻外机构、律师或我驻外使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委托书。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还需提供经上述机构、律师或我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声明书,声明书应详列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

二、结婚证公证的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

5、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准予登记,颁发结婚证书。

三、办理结婚证公证多少钱:

1、结婚证公证费用通常在一百多元人民币。各地公证价格可能不一样,如果需要有其他国家文字的还需要翻译费用。另外,还需要缴纳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工本费。

2、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工本费。与外籍人员结婚还需收取手续费每人40元左右。同港澳台华侨结婚需收取手续费每人30元左右。证件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四、怎样办理国外结婚证公证

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大体流程为:先是在某一方面有需要,然后寻找公证机构,向公证机构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开具证明,涉外结婚公证使用者领取和使用该公证证明。

当事人要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户口已注销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香港结婚证拿到国内使用,必须经过中国委托公证律师公证,并加章转递,方可在国内有效使用。对香港结婚证书公证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香港结婚证书原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照片(必要时需提供)。

对香港结婚证书公证时,其公证程序:

1、委托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律师,做公证,如查核及公证;

2、委托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公证文件寄送给客户,方便客户在内地使用。

美国结婚证拿到国内使用,必须经过中国驻美使馆认证。美国结婚证公证认证流程:

1委托国际公证律师或公证员将美国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或者直接向美国结婚证登记机构申请结婚证核证副本;

2将公证过的结婚证送美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认证;

3将经过美国外交部认证的结婚证送中国驻美国使领馆做使馆认证。

法律主观:

—般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但是,国内公证后的文件一般是用于国外,所以并不一定要在当地做公证(除特殊情况),全国范围正规公证处皆可进行公证。,(一)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三)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四)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一)申请。申请是指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二)受理。受理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初步作出接受办理的决定。,(三)审查。审查是整个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决定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的关键。,(四)取公证书。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五)交费。公证费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在行使公证职能过程中,依法定标准向申请公证当事人征收的有关费用,它是国家司法规费的一种。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应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大体流程为:先是在某一方面有需要,然后寻找公证机构,向公证机构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开具证明,涉外结婚公证使用者领取和使用该公证证明。,当事人要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证明材料:,(一)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户口已注销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二)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三)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需注意的是,如果该公证文书用于国外,根据不同的国家要求,以及使用目的不同,还应送到我国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进行认证,才能在国外使用。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男女双方要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结婚公证要经过以下四个步骤:申请、受理、审查和出证。 1申请人要先提出申请。 2受理后,工作人员要对相关事项和义务进行告知,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由当事人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告知和受理事项。 3工作人员要对当事人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并进行笔录,然后由当事人确认。 4等签发和批准之后,则要出具公证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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