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先问姓为苗族交际习俗。青年男女之间第一次见面,按规矩首先应问清对方的 姓。若双方同姓,以兄妹、姐弟相称,以礼相待,不能戏谑、对歌和跳舞。 若不同姓,可以戏谑和唱歌跳舞。但如要考虑向对方求爱,末修眉才可用 言语歌声探情示爱。打转也是苗族交社会俗。苗族男子喜欢佩刀。生下男孩后,父母和亲友要准备 一块与孩子体重相等的铁埋于地下。以后,男孩的每年生日,将铁挖起来 锻打一次。孩子长到16岁时,将此铁打成苗刀,佩在身上。
苗族妇女大多佩戴手镯、耳环,胸前有大项圈及银锁,有的在项圈与银锁上还垂下长短不同的银质珠穗,显得华贵富丽。
一、关于“许婚”。
串对子:是苗族青年男女双方恋爱谈婚的一种方式,每年初一至初五,苗族要过“花山节”,苗族青年男女串花山互相对歌,跳舞,找到对象的叫做串“对子”,花山节的最后一天,串好的“对子”私自定下终身,各自回家告诉自己的父母。
提亲:小伙子将自己找好的对象的事说给父母后,由男方请媒人在三日或七日后前往女方家提亲。
定婚:媒人提着相应物品做见面礼去女方家,与女方父母就双方结婚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结婚日子,一般不直出半年。
结婚:婚期确定后,女方自己准备嫁妆等待出嫁。
二、关于“拉婚”。
“拉婚”又叫“抢婚”,“拖姑娘”或“抢妹子”,这种强拉硬要的婚俗,与现代文明的社会不相适应,逐渐被淘汰。
苗族男青年路头路脑遇到苗族姑娘,若是姑娘被看上,无论姑娘是否愿意,小伙子可以把姑娘抢回自己的家中,请媒人在三天至七天前往姑娘家提亲,定婚期吃喜酒即成,姑娘从被抢之日就是小伙子的媳妇了。
三、关于“认婚”。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儿子的父亲或母亲在邻居家生孩子时跑到人家门外,若邻居家是“生姑娘”就大声说“”我家儿子认着啦!”从此这两个孩子就等于算认了婚约,小姑娘在娘家长到三岁,就被男方接到自家养起来,与男孩一起长大,直到十八岁,双方结婚,办喜酒,送“礼银”认亲。
四、关于“说婚”。
纳雍县境内的苗族婚俗,“说婚”较为普遍,“说婚”比其“拉婚”、“认婚”较为繁锁复杂,包括提亲、订准、给婚、结婚四个过程。
提亲:苗族青年经“花山”、“赶街”、开会、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动相互认识,进而相恋,一旦恋爱成熟变禀吸父母,由男家请媒人陪小伙子的叔叔携酒往女家说亲。如女有有意,当即饮酒表示“可”,并约来媒人共同商讨礼银、婚期、嫁妆等,礼银包括身价银、奶水钱、屎尿布、酒、肉等。
订准:如果女方家愿意与男方结亲,按说亲时商讨的日期,就会由男方家出酒送猪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请客吃饭,完成吃“订准”,也就是订婚。
给婚:男方家如果要讨媳妇,媒人必须提前两个月到女方家去商订,女方家要办酒席来决定给婚的日子。
迎亲:由男家择定吉日,于两日前媒人通知女家做好迎新生准备。迎亲日,小伙子的叔叔用雀笼挑着两只鸡,带上礼银,率领新郎,陪郎及一对家庭美满的夫妻,两个挑晌午的小伙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亲。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过堂后,新郎的叔叔将礼银交给新娘的叔叔转交其父母。次日,叔叔将带来的鸡一只交女家,一只带回,认为是新娘有魂连同新娘一同带往男家转姓传代去了。这时女家送亲九人伴随亲人一同送往男家,中途(两家等距离)晌午后再走。到了男家,拦门设席三张,各置猪肝、猪内,豆腐、香烟各一盘。迎送诸人居中,新人在左,媒人在右,各据一席,进餐后入室,列坐中堂,烟茶接待。待拜过堂后,迎送诸人一新人围坐举行隆重的交接仪式,交接仪式由双方“长老”以对歌形式唱交接调表达两空的心愿。唱完,新娘才算正式交给男家了。晚间,室内点燃篝火,亲友及迎亲诸人围坐火边谈家常基对歌或独唱,尽情戏娱。唯迎亲送亲之人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相伴至天明,待过早餐方将送亲失送走。
回门:苗族;回门日期不拘,中要在生孩子之前即行。这日,男方父母或哥嫂务办红糖一合。炒面一升,白酒二斤带领新人到女家回门。在女家住上几天。女家携带女儿用的围腰,女婿的鞋、帽随亲家到男家认门。经男家杀鸡款待之后从此来往不绝。
苗族的拜堂礼是由新郎、陪郎举行,新娘不参加。规矩是长辈居中正坐,同辈列坐左右。新郎、陪郎按长幼一一跪拜敬酒,礼毕入席就餐。
苗族寡妇可以再嫁,但随嫁子女如要改随父姓,必须经前夫同族许可,并给鸡一只拿去做改姓仪式后方得改姓。
苗族婚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一、社会制度
1、鼓社制
新中国成立前,苗族鼓社是由共同源于一个男性祖先而结合起来的人们的集团。鼓社一般由同宗的一个或数个自然村寨组成,小的几十户或百来户,大的几百户乃至上千户。一个社共立一个鼓祭祖,有共同的宗教节日、共同的地域观念和共同的习惯法规,穿同一服饰,操共同的方言。
2、议榔制
议榔是不同宗的家族组成的地域性村寨组织,即农村公社组织。各地苗族的叫法不一。黔东南叫“构榔”或“勾夯”,也叫“构榔会议”;广西叫“栽岩会议”或“埋岩会议”;湘西大部分地区称“合款”;云南金平县叫“丛会”或“里社会议”。它是苗族社会中一种议定公约的制度,是地区性的政治经济联盟组织。
3、理老制
理老(或称“寨老”、“乡老”)是苗族村寨中的自然领袖,他自然形成,不经选举产生,也不世袭。理老大致有三级:一个村寨的理老,称之为“寨老”或“勾往”。
主要调解发生在本村寨内的纠纷;一个鼓社(氏族)的理老,称为“鼓公”或“娄方”,主要调解管理发生在本氏族内的纠纷;一片地方(包括若干村寨)的理老,称为“勾珈”或“大理头”,负责调解发生在本片地方内的重大纠纷案件。
二、禁忌
1、生活禁忌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
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风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苗族的禁忌,据不同的支系各有不同。
2、产忌
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会被认为延长产期。
3、农事禁忌
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
4、丧葬禁忌
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
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人。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以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扩展资料
苗族起源
苗族可以追溯到距今五六千年前的炎黄传说时代。当时在黄河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一带出现了以蚩尤为首的九黎部落联盟,而在甘陕黄土高原上形成了以炎帝神农氏和黄帝轩辕氏为首的另两大部落集团。
炎帝与黄帝沿黄河由西向东发展,先后与蚩尤在涿鹿一带发生战争。蚩尤先打败炎帝,“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阿,九隅无遗。”后来炎帝与黄帝联合战败了蚩尤,“轩辕之时,蚩尤最为暴,莫能伐,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
蚩尤死后,天下大乱,黄帝便画了幅蚩尤的画像威慑天下,天下这才安定下来。而蚩尤的九黎集团战败后大部分向南流徙,开始了苗族多苦多难的迁移史。至今苗族人民中还广泛流传着蚩尤的传说,他们始终信奉蚩尤为其始祖。
参考资料:
苗族的习俗
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 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原先无民族文字,20世纪50年代后期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苗年"、"四月八"、"龙船"节等。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 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 苗族禁忌
产忌: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认为会延长产期。
农事禁忌: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后,凡遇戊日忌动土挑水。
丧葬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才。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上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疯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
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禁杀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脚踩;不许在家或夜间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糍耙;嬉闹时不许用带捆苗家人;遇门上悬挂草帽、树枝或婚丧祭日,不要进屋;路遇新婚夫妇,不要从中间穿过等。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苗族是中国特有的少数民族之一,其结婚习俗多姿多彩,其中最有趣的可能是“赶龙节”的结婚仪式。
“赶龙节”是苗族传统节日,通常在农历五月初五举行,当地青年男女都会穿上传统装束,手执锣鼓、锅碗瓢盆,跳起了喜庆的龙舞。在这个时候,男女之间会互相邀请表演舞蹈,鼓瑟相对,逐步拉近彼此的距离。
当然,这也是苗族年轻人相互了解和交往的好机会。苗族青年男女在跳舞的过程中,可以向自己心仪的对象表达爱意和诉求,在寻找到自己的姻缘之后,双方可以进行结婚仪式。
结婚仪式包括多项环节,其中最有趣的是传统的“抢亲”仪式。在这个环节中,新郎必须率领自己的好友跳过若干道门槛,夺取自己心爱女子的锦囊,而新娘则会在一旁做各种挑战,增加难度,比如要把锦囊藏得较为隐蔽等。这个仪式既考验了新郎的勇气和毅力,同时也给新娘留下了难忘的回忆。
总之,苗族的结婚习俗独具特色,其中“赶龙节”和“抢亲”仪式尤为有趣,成为了苗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一夫一妻制。1949年以前,苗族除了个别原妻不生育而有一夫多妻 外,其余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苗族一般都不与他族通婚。同民族不同 服饰的支系也少通婚或不通婚。苗族禁止家族内通婚。在黔东地区,甚 至凡是拜为兄弟的被视为同宗人,其子女是兄弟姐妹关系,也不能通婚 。近几十年懂得了姑舅结亲不科学,也改变了姨表、姑表结亲的旧习俗 2.自由恋爱。苗族越是聚居地区,越是婚姻自主,通过青年男女亲自 参加“游方”社交活动来实现。即使有父母包办,只订婚而未结婚的, 也可以自由参加正常的“游方”社交活动。黔东南男女青年的“游方” 社交活动,一般在喜庆或者节日的白天进行。届时,男青年便到不同家 族的村边固定的游方场上去吹口哨,作“哦嗬”声,唱歌邀请,姑娘们 听了就知道小伙子们已到,就悄悄互相邀约来与小伙子们见面,互相介 绍、谈心、交流见闻,以及互相对歌。这样反复多次,从中发现意中人 ,再进一步的单独谈心,建立感情。有的地方则是每天晚间进行。各村 寨的小伙子吃完饭后,就三五成群地去不同家族的村寨“游方”。 黔西北一带的苗族社交叫做“玩花山”或者“跳月亮”、“吃平饭”。 他们每逢节日(即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五月初五等),各地的未婚男女 青年便欢聚在几个村寨的一个山坡上,互相介绍、交谈、对歌等等,如 一见钟情,便可倾吐爱慕之心。云南楚雄一带的苗族,在数十年前还有 “姑娘房”的习俗,即由集体专设两座公房,以便未婚男女青年在劳动 之余分房休息或住宿,男房的青年和女房和青年互相对歌,借机择偶。 此外,在云南红河个别苗族地区还有“抢姑娘”的陋习,如果被抢去的 姑娘不同意,可以回去;如果女方愿意,双方都回去告知父母,准备举 行婚礼。居住在湘西一带包括黔东北、鄂西和战四川东南角的苗族青年 男女也必须在“会姑娘”自由恋爱的基础上才能缔结婚约。广融水苗族 自治县的男女青年则通过“坐妹”(即到女方家的火塘边谈心、对歌等) 。经过多次“坐妹”,彼此感情融洽即可确立恋爱关系。 3.订婚。苗族通过自由恋爱后,男方就可请媒人前往女方家正式求婚 ,一般媒人去的次数越来越好,俗称“亲以多求为贵”。如果女方家同 意就可举行订婚礼。但具体仪式苗族各地互有差异。在湘西一带,如女 家有心许配,必须经过家族喝了“放口酒”表示赞同之后,才能正式订 婚。然后男家再择吉日向女家过礼,即送糯米粑、茶油和酒肉等。女家 还要请家族人吃喝两天三晚。过礼后,男家又择地日娶亲。 在川黔滇交界的苗族,男方请媒人到女家订亲,往往媒人会说某家想要 你家姑娘去背水喝。如果女方同意,媒人就回来给男方家长传讯,并择 定吉日,准备结婚。如果是父母包办婚姻,则由男方父母先杀一只羊送 到女方家去,女方收一半,留一半由男方家带回,表示不增加男方家的 负担,并表示愿意成亲。此后,男方家请媒人带一对鸡、一袋炒面和若 干鸡蛋送到女家去,表明订婚心意,这就算完成了订婚手续;如果女方 不同意,就杀一只羊送到男家去表示退礼。男女双方商定结婚日期之后 ,双方家长积极准备礼物、食物和物色陪郎及陪娘各两三人。 4.结婚。苗族婚礼一般都很隆重,届时男、女主家都宰猪杀羊招待乡 亲和来宾。一般都包括送亲、迎亲等程序。但各地的婚礼仪式也是不一 样的。 例如在川黔滇一带,苗族举行婚礼时,男家杀一头猪、一对鸡、酒数壶 、鸡蛋若干和活牛一头,由新郎的陪郎送到女家去,以作接新娘的礼物 。他们在女方家住一两天,女方家也杀一头猪来接待,并留一半给男方 家以作回礼;同时,新娘和陪娘就跟着新郎和陪郎一道到男家来。途中 ,男方两男在前面开路,新娘和陪娘在后面,挑礼物的走在最后。当新 娘走近新郎家时,由新郎的父母出来迎接新娘和陪娘。晚饭时,新娘和 陪娘坐一桌,新郎和陪郎坐一桌,其余的人随便就坐。夜间,男女青年 唱歌,吹芦笙、口琴等;老年人也参加唱歌,热闹非凡。 在湘西一带,当娶亲队伍来到门前时,女家首先关门,宾主同时放鞭炮 ,男家用一包钱从门缝送入门内,叫做送“开门礼”,女家才开门迎接 。吃完早饭就发亲,由堂兄背新娘上轿,新娘除亲属陪同外,还有女友 和儿女双全的“引亲娘”以及歌师等等。 新娘的女友们都身着盛装,只有当新娘踩篾筛进男方家门,才知道谁是 新娘。进门后,不拜堂,一直走到火坑边坐下,由主婚人让新郎新娘共 喝一杯酒,共吃一块肉,然后合用一盆药水洗脸以除邪气。主婚人唱完 “合事歌”,晚饭后由双方的歌手对歌,连续三天,婚礼才算结束。回门。苗族婚姻都有回门的习俗,即新娘嫁到新郎家后都要回娘家 。但何时回,回娘家居时间多长,及其仪式的繁简。都因地而异。有的 地方必须是经回门后才能过性生活。如湘西在婚礼三天之内新郎新娘只 能见面,不能同居,直到回门在娘家住一晚,第二天再回男家,这一天 晚上才是亲郎新娘的成婚之夜。在川黔滇,则是新娘在夫家住一两个月 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住几天,之后,双双返回新郎家长住。黔东南地 区送新娘回门是苗族婚礼最隆重的礼仪。 在当地盛行把女方接到男方家举行订婚仪式的习俗。当订婚后的第三天 ,女方家就派数名姑娘给新娘送衣服来,新郎家就积极送新娘回门用的 两坛米酒、两只猪腿、一挑糯米饭、一挑糯米粑和两个有筛子那么大的 大喜粑,还有鸡鸭等等。有的还要送一挑稻谷。届时,男方就按女方家 长的要求邀请家族中的男女青年陪送新娘回门,新郎留在家中,不能参 加陪送。 回新娘家的当晚,新娘的家长大摆宴席招待客人,并邀请本家族的青年 男女来作陪,男子分桌就宴。席间,宾主的歌手们便开始对唱苗族古歌 ,互相盘问民族历史知识,边唱边向对方敬酒,这是互相学习和传授苗 族历史文化知识的极好机会。次日早饭后,陪客者们便纷纷前来邀请客 人到自己家中作客,使全村酒歌连绵,沉浸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之中。待 客人们走遍每家每户,最后回到新娘家吃告别饭,准备回新郎家。这时 ,男子都要给新娘家送财礼,多少随意,主人则送上一块白布手绢和礼 物。当客人离开时,全村男女都出出来送客。走出寨子时,新娘村上的 姑娘们便围着小伙子们讨彩色花线。顿时,又响起宾主送别的阵阵飞歌 ,回门礼仪到此结束,新娘就留在娘家长住。 此后,过年过节或农忙时,新郎家就派人来接新娘,住几天后,又回娘 家长住。这样反复多次,最后由新郎的母亲去接新娘回来,这才在夫家 长住,并开始与夫同居。现在这一习俗已逐渐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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