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叫董仲舒 明代青阳腔《织锦记》所描写的董永,已经具体到润州府丹阳县董槐村人氏。太白金星将其孝顺事迹上报天庭,天帝发现织女七姑与董永本有良缘,就下令她降落凡尘百日,帮董永偿还债务。七仙女等在槐树下,假装与董永邂逅相遇,以寡妇的名义向董永求婚,董永坚决拒绝,太白金星只好亲自化作老头,在一旁竭力怂恿,又作起法来,让槐树说话,为董永充当媒人,董永看出是天意,这才应允下来。 在傅华家,七仙女做了一场惊人表演,一夜间就织出十匹色泽美丽的锦缎,令主人大惊失色,走时还指点董永把龙凤锦献给朝廷,这才诀别而去。董永依计行事,被皇帝封为“进宝状元”。游街庆贺的时候,仙女再度出现,把一个男婴交给董永,随后又扬长而去。董永给这个天地交配的“杂种”取名为董仲舒,如此云云。其实董仲舒是西汉人氏,而董永是东汉人氏,两人风马牛不相及。让儒学家董仲舒扮演董永的儿子,无非是要让这场“天地配”的成果看起来更加硕大美好。
牛郎和董永不是同一个人
明代青阳腔《织锦记》所描写的董永,已经具体到润州府丹阳县董槐村人氏。太白金星将其孝顺事迹上报天庭,天帝发现织女七姑与董永本有良缘,就下令她降落凡尘百日,帮董永偿还债务。七仙女等在槐树下,假装与董永邂逅相遇,以寡妇的名义向董永求婚,董永坚决拒绝,太白金星只好亲自化作老头,在一旁竭力怂恿,又作起法来,让槐树说话,为董永充当媒人,董永看出是天意,这才应允下来。
在傅华家,七仙女做了一场惊人表演,一夜间就织出十匹色泽美丽的锦缎,令主人大惊失色,走时还指点董永把龙凤锦献给朝廷,这才诀别而去。董永依计行事,被皇帝封为“进宝状元”。游街庆贺的时候,仙女再度出现,把一个男婴交给董永,随后又扬长而去。董永给这个天地交配的“杂种”取名为董仲舒,如此云云。其实董仲舒是西汉人氏,而董永是东汉人氏,两人风马牛不相及。让儒学家董仲舒扮演董永的儿子,无非是要让这场“天地配”的成果看起来更加硕大美好。
这则故事后来经过历代戏班的打磨,细节逐渐丰满,而悲剧色彩也变得日益浓烈起来。黄梅戏经典剧目《天仙配》,描述玉帝之第七女同情董永的身世,偷着下凡结亲。百日之后,玉帝派兵威逼七仙女返回天庭,就此拆散了这对天地间的美满姻缘。
但牛郎织女故事并未因为董永和七仙女闹出了“双胞”而偃旗息鼓,而是兼并了对方的精华,变得愈发凄楚委婉和曲折动人。叙述玉帝的孙女织女时常在工作之余到银河洗澡,而牛郎是凡间的贫苦农夫,在老牛的指点下,乘其洗澡之际窃取了天衣,令织女无法离去,这样两人就结为夫妻,生下一对儿女,男耕女织,幸福美满。玉帝发现之后,勃然大怒,派天神捉回织女。军队的出现,使权力对情欲的干涉变得惊心动魄起来。牛郎追上了天堂,王母拔金簪作法,形成波涛滚滚的天河,牛郎织女隔岸相望,只能以泪洗面。玉帝为其悲情所动,准许他们每年在鹊桥上相见一次。一幕民间悲剧推演到这步田地,在叙事的元素和结构上,似乎已是功德圆满,无懈可击。
1、不是,董永七仙女与牛郎织女是两完全不同的传说故事。
2、 明代青阳腔《织锦记》所描写的董永,已经具体到润州府丹阳县董槐村人氏。太白金星将其孝顺事迹上报天庭,天帝发现织女七姑与董永本有良缘,就下令她降落凡尘百日,帮董永偿还债务。七仙女等在槐树下,假装与董永邂逅相遇,以寡妇的名义向董永求婚,董永坚决拒绝,太白金星只好亲自化作老头,在一旁竭力怂恿,又作起法来,让槐树说话,为董永充当媒人,董永看出是天意,这才应允下来。
在傅华家,七仙女做了一场惊人表演,一夜间就织出十匹色泽美丽的锦缎,令主人大惊失色,走时还指点董永把龙凤锦献给朝廷,这才诀别而去。董永依计行事,被皇帝封为“进宝状元”。游街庆贺的时候,仙女再度出现,把一个男婴交给董永,随后又扬长而去。董永给这个天地交配的“杂种”取名为董仲舒,如此云云。其实董仲舒是西汉人氏,而董永是东汉人氏,两人风马牛不相及。让儒学家董仲舒扮演董永的儿子,无非是要让这场“天地配”的成果看起来更加硕大美好。
这则故事后来经过历代戏班的打磨,细节逐渐丰满,而悲剧色彩也变得日益浓烈起来。黄梅戏经典剧目《天仙配》,描述玉帝之第七女同情董永的身世,偷着下凡结亲。百日之后,玉帝派兵威逼七仙女返回天庭,就此拆散了这对天地间的美满姻缘。
2、但牛郎织女故事并未因为董永和七仙女闹出了“双胞”而偃旗息鼓,而是兼并了对方的精华,变得愈发凄楚委婉和曲折动人。它叙述玉帝的孙女织女时常在工作之余到银河洗澡,而牛郎是凡间的贫苦农夫,在老牛的指点下,乘其洗澡之际窃取了天衣,令织女无法离去,这样两人就结为夫妻,生下一对儿女,男耕女织,幸福美满。玉帝发现之后,勃然大怒,派天神捉回织女。军队的出现,使权力对情欲的干涉变得惊心动魄起来。牛郎追上了天堂,王母拔金簪作法,形成波涛滚滚的天河,牛郎织女隔岸相望,只能以泪洗面。玉帝为其悲情所动,准许他们每年在鹊桥上相见一次。一幕民间悲剧推演到这步田地,在叙事的元素和结构上,似乎已是功德圆满,无懈可击。
董永与天女的形象正是牛郎与织女原型的变异
牛郎织女”神话与汉代婚姻 神话是人类所创造的文化形式之一,它不仅与仪式、巫术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也与古代制度、自然物象、地理地貌、历史事件、人性特点、生活习俗等人类的文化现象和文化制度存在着联系。
与爱情、婚姻有关的典型神话在汉代为牛郎织女故事。“牛郎”、“织女”最早见于《诗经·小雅·大东》:“维天有汉,监亦有光。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彼牵牛,不以服箱。”可见在先秦时期已出现了牛郎、织女,但他们只是毫不相干的两颗星而已。至汉代,始将牵牛、织女相连,并赋予人世间男女的特征。西汉昆明池中立牵牛、织女石像,并以发式、服饰、表情和身形姿态以示男女之别,便是绝好的证明。(汤池:《西汉石雕牵牛织女辨》,《文物》,1979年第2期)可以说,这是汉代牛女传说中牛郎织女形象情爱化的开始。至古诗《迢迢牵牛星》,以牵牛、织女为主人公,描绘二人两情相悦、相恋到不能长相厮守的爱情,牵牛、织女传说才真正以两情相恋的坎坷经历展示了令人荡气回肠的艺术魅力。《古诗十九首》乃东汉文人所作,但这些文人创作的五言诗来源于民间,也是不争的事实。这说明,流传于汉代民间的牛郎织女传说,其婚恋情节已经成为传说的主要内容。
牛女神话传说流行于汉代并不是偶然的,它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土壤。
与西周春秋时期相比,两汉时期,爱情与婚姻已不仅仅是当事者的个人行为,而是要在社会与家族整体利益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和实现的。汉代的爱情与婚姻,更多地融入家族和社会的因素,受其制约,恋爱和婚姻的当事者犹如网中之鱼,已经丧失了情感的独立和行为的自由。东汉著名的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所表现的便是这样的爱情悲剧。刘兰芝被“休”,不是因为焦仲卿“二三其德”,而是因为焦母的蛮横霸道;而刘兰芝的“再婚”,也不取决于当事者的意愿,却是刘兄的好恶。作为婚姻的当事者,焦刘只有在“死”这一点上尚有一点自主权。显而易见,焦刘婚姻悲剧,是家庭的传统力量和社会的习惯法则造成的。而在汉代被世俗化了的牛女传说中,牛郎、织女可望而不可即的婚姻悲剧,同样是两汉时期社会现实的反映。“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河汉既清又浅更不宽阔,却成为牛郎织女不可逾越的障碍。显而易见,阻隔牛郎、织女相结合的,不是河汉,而造成牛郎织女婚姻悲剧的,也不是当事者本人。
两汉时期嫁娶奢靡之风盛行。汉昭帝时召开的盐铁会议上,曾把这件事作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提出来(见《盐铁论》之《国病》《散不足》等篇);东汉时“奢纵无度”,嫁娶“尤为奢侈”(《后汉书·章帝纪》),当时各级统治者和富豪之家是婚事奢靡的带头人。例如汉制规定“聘皇后黄金两万斤,为钱二万万”(《汉书·王莽传》),仅仅聘金一项就相当于中家2万户的财产,其奢靡程度实在令人吃惊!再如西汉蜀地巨商卓王孙给其女卓文君的随嫁物品是“僮百人,钱百万,及嫁时衣被财物”(《汉书·司马相如传》),价值约在三百万钱以上,相当于中家300户的家产。成亲之际,难免还要大摆宴席,其奢靡程度同样惊人。《潜夫论·浮侈篇》云:“一飨之所费,破终身之本业。”故而有的郡国不得不下令“禁民嫁娶不得举酒食相贺召”(《汉书·宣帝纪》)。经济因素的影响也波及到某些下层官员。东汉时议曹史展允因收入有限,至五十岁时依然“匹配未定”,后在其上司和同僚帮助下,方勉强凑足聘金。
两汉时选择配偶的标准很多,或以门第、或以容貌、或以才德、或以卜相。其中门第观念在当事人的择偶意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人们在为自己或子女选择配偶时,门当户对观念仿佛是一道无形的屏障。把不同等级的人划分在不同的选择范围内。西汉中期人朱买臣“家贫”,“常艾薪樵,卖以给食”,其妻族家境也颇贫寒,无力支助。后买臣妻离婚再嫁,与后夫共“治道”为生,说明后夫的社会地位也不高。相反,经济地位差距较大的家庭之间,一般是难缔结婚姻的。《汉书·陈平传》记载陈平因家境贫寒向富人求婚屡遭拒绝的个案,在当时具有普遍意义。
汉代嫁娶奢靡的社会风俗和择偶的种种要求在牛郎织女故事中都有所反映。《岁时广记》卷二六引《荆楚岁时记》载:“尝见道书云:牵牛娶织女,取天帝二万钱下礼,久而不还,被驱在营室。”《太平御览》卷三十一也有相同的记载。在这一传说中,牛郎娶织女,实际是娶天帝之女,于门户并不相配,于是,二者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牛郎织女由相悦到相恋却不能长相厮守的爱情悲剧,已超出当事者的个人行为。构成牛郎织女悲剧的原因,表现为一种社会的传统力量、固有观念、文化习俗和道德规范。因此文学意义上的这种爱情悲剧,便成为两汉时期世俗生活的真实写照。
综上所述,牛郎织女神话在汉代的世俗演化,使这一神话传说从人物形象到故事情节再到情感内涵,都体现为一种向汉代民间世俗生活的演变,而世俗生活化才是牛女神化世俗化演变的最终结果,从而使牛郎织女传说更贴近汉代普通人的生活现实,牛郎织女形象更成为汉代普通人寄托情感、消解痛苦的对象,从而使这一传说故事从真正意义上归属人民。不难看出,这正是牛女传说在汉代广泛流传、备受关注的根本原因。
反映汉代爱情婚姻的神话除了牛女传说外,还有董永与仙女的传说。《法苑珠林》卷六十二引刘向《孝子传》载有董永与天女的传说:“董永者,少偏怙,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与富公以供丧事。道逢一女,呼与语云:‘愿为君妻。’遂俱至富公。富公曰:‘女为谁?’答曰:‘永妻,欲助偿债。’公曰:‘汝织三百匹,遣汝。’一旬乃毕。出门谓永曰:‘我天女也,天令我助子偿人债耳。’语毕,忽然不知所在。”曹植《灵芝篇》又以诗的形式咏叹这一传说:“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责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在这一传说中,董永与天女的形象正是牛郎与织女原型的变异。
与牛郎织女传说相比,董永与天女的传说在情节及人物形象等方面的变异和发展,意义是巨大的。天女下嫁董永,来到人世之间,是为了帮助董永摆脱困苦的生活,它说明在人们的想像中,天上的世界与现实的人间是不同的。天上充满着仁慈的神灵,地上则遍布着狡诈的恶人。天上体现着平等和正义,地上则到处是不平和邪恶。苦难的人们入地无门,却求天有路,于是便幻想借助天的帮助,求助天的照应。显然,如果说牛女神话中牛郎、织女单纯的婚恋情节,还是汉人浪漫的神话精神的体现的话,那么董永传说则无疑是汉人由浪漫的神话意识向朴素的现实情感的转变,由对神界的幻想向对现实的关照的转变。换句话说,董永传说正是汉人对人生苦难借助神话形式而进行的深刻反思的结果。
神的产生依赖于人的“自意识”的形成。在实践活动中,人的思维和意识得到发展,形成了以“自由”的思想和意识去感知世界的愿望,从而创造了神,并通过神来体现他们认识、把握和影响世界的理想和愿望。故而,后人可以通过神话了解到过去人的生活,再现他们的所知、所想和所愿。把神话和社会现实结合起来,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去进行研究。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