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时代人们的婚姻观念是怎么样的

封建时代人们的婚姻观念是怎么样的,第1张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通过夏、商、周三代,尤其是通过周代,基本上建立与固定下来,而到了秦、汉时期,则有进一步的发展。

  一、婚龄

  古人是主张晚婚的,认为一定要等性功能健全和发育成熟才能结婚。上一章虽述及《黄帝内经·素问·上古天真论》说,女子二七天癸至,即十四岁始来月经;男子二八天癸至,即十六岁才开始遗精,如果这时“阴阳和”(即性交),则可能有子。但是这时性功能并未完全发育成熟,还没有进入合适的婚龄。女子要等到三

  七二十一岁,始能“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男子要等到三八二十四岁,才能“肾气平均,筋骨劲强,故真牙而长极”。所谓“肾气平均”,就是指性器官和性功能得到了均衡、正常的发展,性器官和性功能都比较成熟;所谓“真牙生而长极”,指人的最后一颗牙齿“尽头牙”长出,也表示人的身体已完全发育成熟。

  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许多古代书籍中都提出过这个问题,在汉代与魏晋南北朝的许多学术书籍及医书中也强调这一点。

  但是,到了汉朝,这“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理论在实践中受到了一些冲击,有一些行不通了。例如《论衡·齐世篇》中说:“《礼》虽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张设,未必举行。何以效之,以今不奉行也。”

  这种状况和封建社会的发展有很大关系。在封建社会中,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男子早娶则家中较早地增添劳动力,似对发展一家一户的生产有好处;另外,封建的宗法制度十分重视子嗣,早娶则可能早得子、“早得福”。所以,虽然有些有识之士反对这种早婚现象,但收效不大。例如,汉朝有个学者叫王吉的说:“夫

  妇,人伦大纲,天寿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

  社会生活中有许多现象、民间有许多做法都源自经济发展需要,它是一些十分现实的问题,带有很强的现实性;而科学理论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带有很强的预见性。预见与现实之间往往有矛盾。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都会遇到这类问题。对此,固然一方面要教育,但最根本的还是要从经济上彻底解决,这当然不是一朝

  一夕的事了。

  汉代早婚现象的兴起,王室与民间皆然。查考《汉书》、《后汉书》,男子从十五岁至十八岁初婚者都有。如《后汉书·灵帝记》:“建宁四年四月癸丑,立贵人宋氏为皇后。”灵帝于建宁元年即位,年十二,那么结婚时年十五。《后汉书·桓帝记》:“建和元年秋七月乙未,立皇后梁氏。”桓帝是十五岁即位的,结婚那

  年应为十六岁。《隶释》十五金广延母徐氏纪产碑云:“收从孙,即广延,立以为后。年十八,娶妇徐氏。”

  查考《汉书》、《后汉书》,女子出嫁从十三岁到十九岁的都有。如《后汉书·昭德马皇后纪》:“后从兄严不胜忧愤,白太夫人绝窦氏婚,求进女掖庭,由是选入太子宫,时年十三。”《汉书·外戚传》:“宣帝求得外祖母王媪。王媪家本涿郡蠡吾平乡,年十四,嫁为同乡王更得妻。”《后汉书·曹世叔妻传》:“作女

  诫七篇,其辞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宠,赖母师之典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古诗《孔雀东南飞》:“十七嫁为妇,心中常苦悲。”《后汉书·光烈阴皇后传》:“更始元年六月,遂纳后于宛成当里,时年十九。”

  需要提出的是,古人所统计的年龄,按中国旧俗为虚岁,即刚诞生就算一岁,诞生满一年即为两岁,所以实足年龄比上述的还要减去一岁。

  男子相配,大率以男稍长于女为常。如《汉书·霍光传》:“光长女为桀(上官桀)子安妻,有女,年与帝(昭帝)相配,桀因帝姊鄂邑盖内安女后宫,为婕妤,数月,立为皇后。”又《汉书·外戚·孝昭上官后传》:“昭帝始立,年八岁,安女入为婕妤,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这两段是说明了男女相差两岁,是为“相配”。民间也是如此,《后汉书·循吏·任延传》:“洛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龄相配,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

  二、婚姻途径

  在秦、汉、魏晋南北朝这一时期,由于距上古时期还不算很远,男婚女嫁还有一定的自主权,但父母之命已日益加强,夏、商、周时代那种在有的节日里“奔者不禁”之俗在汉民族中已基本绝迹了。

  在《汉书》与《后汉书》上记载了这样几件事:《汉书·张耳传》:“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父客谓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女听,请决嫁之。女家厚俸给耳。”

  《后汉书·梁鸿传》:“同县孟氏有女,状肥丑而黑,力举石臼,择对不嫁。至年三十,父母问其故,女曰:‘欲得贤如梁伯鸾者。’鸿闻而聘之。”

  在以上两个例子中,外黄富人之女尽管是他人建议,自己决定,但总是表明了对婚姻有一定的自主权。孟光之嫁梁鸿,不惟有眼光,而且是完全自主的。这种自主程度, 在宋, 明以后很少见了,即使有,也会受社会打击,被斥为“放荡”、“不规”、“有悖礼法”,而在汉代,还是时人异之,时人贤之的。

  当然,以上这种现象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从秦、汉起,婚姻由父母决定,已逐渐演变为事物的主要方面。《后汉书·戴良传》:“良五女并贤,每有求姻,辄便许嫁。”这个父亲有支配女儿婚事之权,对外也比较好说话。可是也有不好说话的父母,如《汉书·淮阳宪王传》:“赵王复使人顾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许。”

  《魏志·王粲传》:“粲父谦,为大将军何进长史。进以谦名公之胄,欲与为婚,见其二子,使择焉,谦弗许。”有时,长辈对子女亲事的看法有矛盾,但归根结蒂,儿女亲事还是取决于长辈。如《汉书·孝宣许后传》:“时许广汉有女平君,年十四五,当为内孝令欧侯氏子妇。临当入,欧侯氏子死。其母将行卜相,言当大贵,母独喜。张贺闻许啬夫有女,乃置酒请之,酒酣,为言:‘曾孙体近,下人乃关内侯,可妻也!”广汉许诺。明日,妪闻之,怒。广汉重令为介,遂与曾孙。”再如汉高祖刘邦当初娶吕后,也有类似情况。吕后的父亲吕公看到刘邦的相貌,很敬重刘邦,说自己相人多了,没有人能及得上刘邦,要把女儿嫁给他。可是妻子吕媪发火了,她责问吕公说:“你一直说我们的女儿要嫁个贵人,沛县县令来求婚,你都不同意,怎么许给了刘邦这个小子?”吕公说:“这种事女人不懂。”结果还是将女儿嫁给了刘邦。

  有时,男女的婚姻还由别的亲属插手干预决定,当然这种亲属要比父母更权威。例如汉朝的陈平年轻时娶不起妻,户牖有个富人叫张负的,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见到陈平,感到陈平相貌很好,气度也了不起,于是就要把孙女许给他。这个孙女命不好,嫁一个丈夫死一个丈夫,共五次。可是,张负的儿子不同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

  陈平,说陈平穷,又不干什么正事,县里不少人看不其他,为什么要把女儿嫁给他。但是张负认为此人不会没出息,最后还是把孙女许配给了陈平。

  如果男女的婚姻不通过父母,或不从父母命,那么父母是十分生气的。例如汉朝的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事就是如此。临邛的大富豪卓王孙有次宴请宾客,司马相如应邀出席,在席间弄琴。卓王孙新寡的女儿文君偷偷地从窗缝看司马相如,十分倾心,于是在夜里跑到司马相如处,两人私奔至司马相如的故乡成乡。司马相如家

  境贫穷,徒立四壁。卓王孙为此事大怒,说:“这个女儿这么没出息,我不忍心杀她,但一分钱也不能给!”人们劝他,他终不听。

  无论是男女自行择偶,还是父母决定,选择的标准有哪些呢?

  男方择妇,一是看重形相,当然所谓形相不光是美。汉朝有个有名的循吏黄霸,“少为阳夏游徼,与善相人者共戴出,见一妇人。相者言:‘此妇人当富贵,不然,相书不可用也!’霸推问之,乃其乡里巫家女也。霸即取为妻,与之终身。”二是看中女方的才。《华阳国志》卷十中说了这么一件事:“阳姬,武阳人也,生自寒微,父坐事闭狱。杨涣始为尚书郎,告归,郡县敬重之。姬为处女,乃邀道扣涣马讼父罪,言辞慷慨涕泣。涣恳告郡县,为出妻父,因奇其才,为子文方聘之。”三是看中女方的门弟,如《汉书·董贤传》说:“王闳妻父萧咸,前将军望之子也,久为郡守,病免为中郎将,兄弟并列。贤父恭慕之,欲与结婚姻。”还有贪慕女方家财的,如前面引述的陈平娶妻的事就是如此,陈平为什么接受张负这个守寡五次、人们都不敢娶的孙女呢?后人说是贪图岳家多财。

  女家择婿,第一也是看男方形相,吕公之看刘邦,张负之看陈平,都是如此。《太平御览》 五百四十一引《吴书》 说到吴国有个有名的大臣陶谦年轻时的事:“陶谦字恭祖,丹阳县人。甘公出,遇之途,见其容貌,异而呼之,住车与语,甚悦之,因许妻以女。甘夫人怒曰:‘闻陶家儿游戏无度,如何以女许之?’甘公曰:‘彼有奇表,后必大成。’遂与之,后为徐州牧。”二是重男方之贤与才,古人对此是十分重视的,史书所载甚多,如《汉书·张耳传》:“父客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后汉书·公孙瓒传》:“瓒为人美姿貌,大音声,言事辩慧,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后汉书·列女传》:“勃海鲍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 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 其清苦,故以女妻之。”当然,少君之父是看中了鲍宣贫而好学,有志。《太平御览》五百四十一引《郑玄别传》云:“故尚书左丞同县张逸,年十三,为县小吏。君谓之曰:‘尔有赞道之质,玉虽美,须雕琢成器,能为书生以成尔志否?对曰:‘愿之。’乃遂拔于其辈,妻以弟女。”《华阳国志》卷十下说:“李燮,太尉固子也。父死时,二兄亦死,燮为姊所遣,随父门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

  许多古人惜才、爱才,慧眼别具,识人于草莽之中,助人于穷危之际,这种赏识与帮助往往以联姻的形式出现,这种情况即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也没有什么不好。

  在那个时代,联姻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带有政治目的,为了某种政治关系而联姻。《史记》七《项羽纪》说:“张良出要项伯,项伯即入见沛公,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后汉书·刘植伟》:“时真定王刘扬起兵以附王郎,众十余万。世祖遣植说扬,扬乃降。世祖因留真定纳郭后,后即扬之甥也,故以此结之。”

  在秦、汉之际,指腹为婚的事也始见端倪,此风盛行于后世。如《后汉书·贾复传》:“复兆与五校战于真定,大破之,复伤创甚。光武大惊,曰:‘我所以不令贾复别将者,为其轻敌也。果然失吾名将!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总之,秦、汉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初期,在婚姻的途径与目的上已日益鲜明地打上了封建社会的烙印:家法与父母之命越来越起作用,而门第之见也开始产生,从前面所引述的许多事例来看,门第相当的所占比例不少,这种重门第、重等级之风是封建社会的特征,而到魏晋之时达到顶点。当然,也有许多女家不嫌男方卑贱与

  贫穷以女嫁之的事,一般说来这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深入分析,其中有许多“此男当贵”,“此人必非终于草莽者”的看法与期望,带有一种以求有朝一日进入较高等级的希求。至于通过联姻以获取金钱还不太明显,陈平欲得五嫁夫辄死之女意在金钱,也只是后人的分析。古人联姻中以追逐金钱为目的的远不如今日,这可能是

  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的缘故。

  三、婚仪

  这个时期的婚仪沿袭过去的“六礼”,而且在贵族和平民中都日益普及了。如《艺文类聚》四十说:“纳采,始相与言语采择可否之时。问名,谓问女名将归卜之也。纳吉,谓归卜吉,往告之也。纳征,用束帛,征成也。请期,请吉日将迎,亲谓成礼也。

  但是,这一时期的“六礼”比之于古之“六礼”,繁缛得多,奢侈得多,以此来显示地位与财富,是封建社会的特点之一,淳朴的古风已逐渐丧失殆尽。例如,从汉朝起,百官纳采,用玄纁、羊、雁等礼物凡30种。《通典》五十八对此作了较详细的描述:

  后汉郑众百官六礼辞大略同于周制,而纳采女家答辞,末云:奉酒肉若干,再拜反命。其所称前人,不云吾子,皆云君。六礼文皆封之,先以纸封,表又加以皂囊,着箧中,又�皂衣箧,表讫,�大囊表之,题检文,言:谒表某君门下。聘礼物凡三十种,各有谒文,外有赞文各一首。封箧表讫,蜡封,题用皂帔盖于箱中,

  无囊表,便题检文,言:谒箧某君门下,便书赞文,通共在检上。礼物:案吕玄纁、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苇、卷柏、嘉禾、长命缕、胶、漆、五色丝、合欢铃、九子墨、金钱、禄得香草、凤凰、舍利兽、鸳鸯、受福兽、鱼、鹿、鸟、九子妇、阳燧。

  以上这些礼物都要写上讨吉利的谒文,表明它一定的含义,这些谒文还表明当时人们的伦理观念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通典》五十八记载的是:

  总言言物之印象者,玄象天,纁法地。羊者,祥也,群而不党。雁则随阳。清酒降福。白酒欢之由。粳米养食。稷米粢盛。蒲众多性柔。苇柔之久。卷柏屈卷附生。嘉禾须禄。长命缕缝衣。延寿胶能合异类。漆内外光好。五色丝章采,屈伸不穷。合欢铃音声和谐。九子墨长生子孙。金钱和明不止。禄得香草为吉祥。凤凰雌

  雄伉合俪。舍利兽廉而谦。鸳鸯飞止须匹,鸣则相和。受福兽体恭心慈。鱼处渊无射。鹿者禄也。鸟知反哺,孝于父母。九子妇有四德。阳燧成明安身。又有丹为五色之荣,青为色首,东方始。

  至于聘金,即纳征钱,是越来越豪华奢侈,甚至达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汉官仪》说:“皇帝聘皇后,黄金万斤。”《汉书·王莽传下》说:“进所征天下淑女,立杜陵史氏女为皇后,聘黄金三万斤。”《后汉书·献烈梁皇后纪》说:“于是悉依孝惠皇帝纳后故事,聘黄金二万斤。”《宋书·礼志》说:“尚书朱整议:

  汉高后制,聘后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马四匹。”《汉书·淮阳宪王传》说:“赵王复使人顾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许。”

  这种状况不仅在王室贵族中定为礼制,而且在民间也蔚为风气。如《汉书·陈平传》中叙述:“张负卒与女,为平贫,乃假贷币以聘。”由此看来,这种“门面”无论如何不能不要。《后汉书·任延传》中所述的任延因骆越之名不懂嫁娶礼法,就以官府的力量,按两千多男女的年龄差异,为他们配对。“其贫无礼聘,令长史以下各省奉禄以赈助之”,这也是风俗不可违也。

  当时,不仅聘金甚巨,而且婚礼的其它方面排场很大。如《汉书·西域乌孙传》说:“汉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焉。赐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潜夫论》三《浮侈篇》说:“富贵嫁娶,车軿各十,骑奴侍僮夹毂节引,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

  这种嫁娶侈靡之风在当时就为一些有识之士所反对。例如前面所述的那个戴良,“嫁女,以竹方笥为严器”,陪嫁的只是疏衣、布被、竹笥、木屐。还有前面说过的那位因清苦但好学而被人赏识、妻之以女的鲍宣在这方面作风也很好,其妻少君嫁过来时,装送资贿很丰厚,鲍宣很不高兴,对妻子说:“你生长于富豪之门,习惯于修饰、享受,而我是生活贫贱的,对这些礼实不敢当。”妻说:“我的父亲因为你品德作风好,才叫我嫁给你。我既然做你的妻子,总按你的意见办。”鲍宣高兴地说:“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志同道合了。”这位妇女就把华衣美服与侍从都退回娘家,换上布衣,和鲍宣一起归乡里。当然,在那种社会里像戴良、鲍宣这种人

  是不多的。

  在当时,闹新房的风俗已经兴起,宾客们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群书治要》引仲长统《昌言》说:“今嫁娶之会,棰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宜*泆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据记载,汉代汝南有个叫杜士的人娶妻,大家前来祝贺,喝了许多酒。

  他的一个叫张妙的朋友在闹新房时开玩笑,把杜士捆起来捶20下,又把杜的手足高悬于梁,杜竟一命呜呼了。

  四、几种值得注意的婚姻形式

  秦、汉及以后的封建贵族、地主和前世以至封建社会的后世一样,多妻制颇为盛行,除正妻之外,还有小妾、**、傍妻、小妇、妾、下妻、外妇、傅婢、御平等许多名义,而且往往不止一人。如《汉书·元后传》:“王禁好酒色,多取傍妻。

  ”《汉书·孔光传》:“时定陵侯淳于长坐大逆诛,长小妻乃始等六人皆以长事未发觉时期去或更嫁。”《后汉书·梁节王畅传》:“臣畅小妻三十七人。”当时,如无子则买ae , 在民间也是寻常事,如《意林》及《太平御览》三百八十八又三百二十六引《风俗通》说:“陈留有富室,公年九十无子,取田家女为妾。”九十

  岁还要买小老婆,这是多么畸形与丑恶!

  这些情况,当然还是建立在男子统治与压迫女子、以女子为玩物的基础之上的。在这中间有许多丑闻秽事,如《汉书·王商传》:“耿定上书言:商与父傅婢通及女弟*乱。 ” 《汉书·夏候婴传》:“颇尚平阳公主,主与父御婢奸,自杀。”

  《汉书·侫幸传》:“张彭祖为其小妾所毒,薨。”《汉书·淳于考传》:“许皇后姊孊为龙额思侯夫人,寡居。长与孊私通,因取为小妾。”至于《后汉书·赵孝王良传》说:“赵相奏乾居父丧私其小妾,坐削中丘县。”这是因为在父丧期内还

  娶小老婆,触犯了封建礼法中的大忌,所以才受到了降职的处分,否则,在封建社会中多妻是完全合法的。

  婚姻形式中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重亲。重亲就是婚姻之家再结婚姻,即所谓“亲上加亲”。重亲可分三种:姻家恒为姻家,婚家恒为婚家,还有姻家、家互为的情况(指《仪礼士昏礼记》的说法,女氏称婚,婿氏称姻)。这种情况,按历史记载,多实行于王室、贵族,当然民间也有,只是未具体地记载于历史罢了。由于亲上加亲,就结成了一个个颇为复杂的关系网,如《汉书·文三王传》:“梁荒王嘉薨,子立嗣。荒王女弟园子为立舅任宝妻。宝兄子昭为立后。”

  至于下面一种情况就更复杂了。《后汉书·耿弇传》:“父况,及况卒,少子霸袭父爵。弇卒,子忠嗣。忠卒,子冯嗣。冯卒,子良嗣,一名无禁,尚安帝妹濮阳长公主。……隃麋侯霸卒,子文金嗣。女金卒,子喜嗣。喜卒,子显嗣。显卒,子援嗣,尚桓帝妹长社公主。……牟平侯舒卒,子袭嗣。尚显宗女隆虑公主。袭卒,子宝嗣,宝女弟为清河孝王妃。”

  这种“亲上加亲”的婚姻,其实质是为了双方在政治上、经济上相互扶持,相互利用,从而用重重的婚姻形式进一步巩固双方的关系。从这也可以看到,在封建社会中,尤其是在统治阶级内部,婚姻很少是爱情的结合,往往是以家族利益为前提的。

  由于“亲上加亲”,结成了十分复杂的关系网,婚姻有时是在同辈之间进行,有时却是在不同辈之间进行。这并不是由于疏忽,封建宗法制度十分严格,这是马虎不得的,只不过是家族利益超过了对辈份的讲究而已。

  另外,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周制同姓不婚,而汉朝人结婚似不避同姓。

  如《汉书·王诉传》:“诉薨,子谭嗣。谭薨,子咸嗣。王莽妻即咸女。”由此看来,王莽和其妻是同姓。又如《通典》:“吕后妹嫁于吕平”,也是如此。

  用现代科学观点来看,同姓联姻,并非不可,因为同姓未必有多近的血缘关系。但汉代的不同辈通婚,尤其是血缘关系很近的不同辈通婚,如亲母舅娶外甥女、姨侄娶姨母、表侄娶表姑母等现象很值得分析。可以从政治利益高于一切来考虑,还可能是古代血缘婚的回光返照。

  五、绝婚与改嫁改娶

  汉代至魏晋南北朝之际,绝婚(即离婚)与改嫁改娶之事甚多。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从中既可以看到封建礼法与贞节要求的萌始,可以看到男子以及整个宗法制度对女子的压迫,又可以看到在绝婚与改嫁改娶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自由度,这是显然不同于宋、元、明、清等后世的。

  绝婚的第一种情况是男弃其妇,这样做有许多原因:一是无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当然是一件大事。“无子弃,绝世也”,这正是七弃(或七去)之一。《东观汉纪·应顺传》:“顺少与同郡许敬善,敬家贫亲老,无子,为敬去妻更娶。”其实,无子不一定是女方的问题,这实在是很冤枉的。

  二是口舌之故,即女方说“错”了什么话,闹了些家庭矛盾。例如汉朝的那个陈平,年轻时是个浪荡子,不事生产,他的嫂嫂看不过去,说了些不好听的话,如“有叔如此,不如无有”等,陈平之兄知道后,就逐其妇而弃之。人云,这种做法也符合七弃(或七去)之一:“口舌弃,离亲也。”其实,这也是很不公正的。这

  正像后来刘备所说的:“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犹可补,手足断安可续!”在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社会中,自然是如此。

  三是盗窃。七弃(或七去)之一是“盗窃弃,反义也”。其实,这种所谓“盗窃”,往往不是什么大事。如《汉书·王吉传》:“吉少时学问,居长安,东家有大枣树,垂吉庭中,吉妇取枣以啖吉,吉后知之,乃去妇。”这棵枣树是邻家种的,枝果伸到王吉家来了,王吉的妻子摘了一些给王吉吃,结果王吉为之和她离了婚,这真是视婚姻为草芥,视女子为草芥。

  四是女性嫉妒。七弃(或七去)之一是:“嫉妒弃,乱家也。”这样离婚当然有“充分理由”了。《后汉书·冯衍传》上说,冯衍娶北地任氏女为妻,任氏女又凶悍、又嫉忌,不许冯衍畜媵妾,而且虐待冯衍前妻所生的子女冯豹、冯姜,后来冯衍把她逐出了门。关于这件事,冯衍写了一封信给任氏女的弟弟任武达,说明原委,这封信在历史上颇为有名,人们常以此来教育女儿如何事夫,如何恪守妇道。

  信云:

  天地之性,人有喜怒;夫妇之道,义有离合。先圣之礼,士有妻妾,虽宗之眇微,尚欲逾制,年衰岁暮,恨入黄泉,遭遇嫉妒,家道崩坏。五子之母,尚足在门,五年以来,日盛岁剧,以白为黑,以非为是,造作端末,妄生首尾,无罪无辜,谗口嗷嗷,乱匪降天,生自妇人,青蝇之心,不重破国;嫉妒之情,不惮丧身。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古之大患,今始于衍。醉饱过差,辄为桀纣,房中调戏,布散海外。张目抵掌,以有为无。痛彻苍天,毒流五脏,愁令人不赖生,念令人不顾祸,入门著床,继嗣不育,纺绩织纴,子无女工,家贫无僮,贱为匹夫,故儿之,莫不凄怆,曾无悯惜之恩。唯一起,武达所见,头无钗泽,面无脂粉,形骸不蔽,手足抱土,不原其穷,不揆其情,跳梁大叫,呼若入冥,贩糖之妾,不忍其志。计妇当去久矣,念儿曹小家无他使,哀怜姜、豹,当为奴婢,恻恻焦心,事事腐肠,汹汹藉藉,不可听闻,暴虐此婢,不死如发,半年之间,脓血横流。婢病之后,姜竟舂炊,豹又触泥涂,心为怆然,编谷放散,冬衣不补,端坐化乱,一缕不贯,既无妇道,又无母仪,忿见侵犯,恨见狼藉,依倚郑令,如居天上,持质相劫,词语百东,剑戟在门,何暇有让;百弩环舍,何可强复;举宗达人解说,词如循环,口如布谷,县幡竟天,击鼓动地,心不为恶,身不为摇,宜详居错,且自为计,无以上书告诉相恐,狗吠不惊,自信其情。不去此妇,则家不宁;不去此妇,则家不清;不去此妇,则福不生;不去此妇,则事不成。自恨以华盛时不早自定,至于垂白家贫身残之日,养痈长疽,自生祸殃。衍以家室纷然之故,捐弃衣冠,侧身山野,绝交游之路,杜仕宦之门,阖门不出,心专耕耘,以求衣食,何敢有功名之路哉!

  这封信写得很生动,振振有词,凿凿有据,女方家族自然无话可说,当时的社会舆论也在冯衍这一边。当然,以今日的眼光看来,这也仅仅是一面之词,信中还不时流露出“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可能,任氏女确有许多缺点,但触犯丈夫的统治权,不许丈夫纳妾,危及丈夫的“权利”与“利益”也是原因之一。

  五是女方德行差。例如《华阳国志·广汉士女赞》说,有个叫汝敦的人,兄弟住在一起,父母有些遗产,嫂子很想独占,汝敦的妻子很贤惠,劝汝敦都给他们算了,于是汝敦把田宅、奴婢都给了兄嫂,夫妻俩搬出去住了。有一次汝敦在耕地时挖出了一件金器,妻子劝他送给哥哥,夫妻就一起去了。嫂子见他们来,以为是来

  借钱的,不给他们好脸色看;后来知道他们来送金器,又高兴得手舞足蹈了。这时,哥哥感悟了,出其妻,把家财还给弟弟。从这件事看来,这位嫂子贪心,似乎是个“小人”,但这位哥哥也很差劲,弟弟与家媳让出父母遗产,他竟也全部接收,不以为愧了。后来,虽然感悟了,为什么马上和妻子离婚呢?自己能感悟,为什么妻子就不能感悟,为什么不帮助、教育她呢?这又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在作怪了。

  六是女方不得于父母,即没有把公婆侍候好,或是公婆对媳妇有偏见。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例如,《后汉书·鲍永传》:“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后汉书·列女广汉姜诗妻传》上说:“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谨。母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尝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

  ”这两件事都很不讲理,鲍永的妻子只是在婆婆面前喝骂了一条狗,就被离弃了。姜诗的妻子更冤,她本来对婆婆很孝,婆婆喜欢喝江水,她常走六七里路去汲江水,有一天刮大风,她没能及时返回,婆婆口渴了,只是为了这件事,就被离弃了,这是多么违背人情、人性!

  七是为了一时的政治关系而去其妻。汉朝大将班超就发生了这种事。《后汉书·班超传》说,当时有个大臣李邑初去于阗,畏敌如虎,又妒班超之功,于是上书皇帝诽谤班超,说班超拥爱妾,抱爱子,安乐

《史记》 卓文君,西汉临邛(属今四川邛崃)人,汉代才女,她貌美有才气,善鼓琴,家中富贵。她是汉临邛大富商卓王孙女,好音律,新寡家居。司马相如过饮于卓氏,以琴心挑之,文君夜奔相如,同驰归成都。因家贫,复回临邛,尽卖其车骑,置酒舍卖酒。相如身穿犊鼻裈,与奴婢杂作、涤器于市中,而使文君当垆。卓王孙深以为耻,不得已而分财产与之,使回成都。事见《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又据《西京杂记》载,文君作司马相如诔文传于世;又载相如将聘茂陵人之女为妾,卓文君作《白头吟》以自绝,相如乃止。后世常将卓文君事用为典故。

卓文君丧夫后许多名流向她求婚,她却看中了穷书生司马相如。司马相如能弹琴作诗,长得又帅(《史记》曰:甚都),卓文君从中领会到他的才华和情感,一心相爱。司马相如家里一无所有,卓文君随他私奔后,就开了个酒铺,亲自当掌柜,文君当垆卖酒,相如则作打杂,不怕人讥笑。后卓王孙碍于面子,接济二人,从此二人生活富足。后来司马相如终于成名天下。而文君夜奔相如的故事,则流行民间,并为后世小说、戏曲所取材。

司马相如的文采,卓文君之美艳,当垆卖酒,白头兴怨,长门灵赋;封禅遗书传为千古佳话。流传于世的还有那首著名的《凤求凰》:"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凰,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以及卓文君所作哀怒的《白头吟》:“皑如山间雪,皎若云中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蹀躞御沟止,沟水东西流。凄凄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杆何袅袅,鱼儿何徙徙,男儿重义气,何用钱刀为?”,和凄怨的《诀别书》:“春华竞芳,五色凌素,琴尚在御,而新声代故!锦水有鸳,汉宫有水,彼物而新,嗟世之人兮,瞀于*而不悟!朱弦断,明镜缺,朝露晞,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

[编辑本段]2卓文君的佳话

卓文君,一个美丽聪明,精诗文,善弹琴的女子。可叹的是十七岁年纪轻轻,便在娘家守寡。某日席间,只因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多情而又大胆的表白,让久慕司马相如之才的卓文君,一听倾心,一见钟情。可是他们之间的爱恋受到了父亲的强烈阻挠。卓文君凭着自己对爱情的憧憬,对追求幸福的坚定,以及非凡的勇气,毅然在漆黑之夜,逃出卓府,与深爱的人私奔。当垆卖酒为生。生活艰难,但两人感情日深。这也是一直流传至今的爱情故事里最浪漫的夜奔之佳话。

[编辑本段]3 卓文君的故事

自古至今,大多数男人总是令人失望。司马相如自然也不例外。当他在事业上略显锋芒,终于被举荐做官后,久居京城,赏尽风尘美女,加上官场得意,竟然产生了弃妻纳妾之意。曾经患难与共,情深意笃的日子此刻早已忘却。哪里还记得千里之外还有一位日夜倍思丈夫的妻子。文君独守空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寂寞的生活。一首《白头吟》,“……闻君有二意,故来相决绝。愿得一人心,终老不相负。……”表达了她对爱情的执着和向往以及一个女子独特的坚定和坚韧。也为她们的故事增添了几分美丽的哀伤。

终于某日,司马相如给妻子送出了一封十三字的信: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聪明的卓文君读后,泪流满面。一行数字中唯独少了一个“亿”,无亿岂不是表示夫君对自己“无意”的暗示?她,心凉如水。怀着十分悲痛的心情,回了一封《怨郎诗》。

其诗曰:一别之后,二地相悬。只说三四月,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字无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思念,千系念,万般无奈把郎怨。万语千言说不完,百无聊赖十依栏。九重九登高看孤雁,八月仲秋月圆人不圆。七月半,秉烛烧香问苍天,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五月石榴似火红,偏遇阵阵冷雨浇花端。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意乱。忽匆匆,三月桃花随水转,飘零零,二月风筝线儿断。噫,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做男。

司马相如看完妻子的信,不禁惊叹妻子之才华横溢。遥想昔日夫妻恩爱之情,羞愧万分,从此不再提遗妻纳妾之事。这首诗也便成了卓文君一生的代表作数字诗。细细品读,其爱恨交织之情跃然纸上。

卓文君是聪明的。她用自己的智慧挽回了丈夫的背弃。她用心经营着自己的爱情和婚姻,终于苦尽甘来。他们之间最终没有背弃最初的爱恋和最后的坚守。这也使得他们的故事千转百回,成为世俗之上的爱情佳话。

卓文君,一个有思想,有勇气,敢爱敢恨的才女。她的一生,应该是值得的。比如充满浪漫色彩的夜奔,比如可遇而不可求的一见钟情,比如与爱的人携手终老等等。女人一生如此,夫复何求?后来人们根据这个事还有一首诗:《望江亭》

当炉卓女艳如花,不记琴心未有涯。

负却今宵花底约,卿须怜我尚无家。

句首四字连起来为:“当不负卿”

故事二:

司马相如与卓文君

窦太后崇尚“黄老”学说,罢免了支持儒家学说的窦婴和田羛的官职,陆续任命了几个浑浑噩噩的人当了丞相、御史大夫和郎中令。武帝不愿与他们议事,呆在宫里实在无趣,就经常换上便装,外出游玩打猎,有时跑得很远,一连四五天不回来。后来,他觉得跑得太远,不仅危险,也实在辛苦,就命光禄大夫吾丘寿王拓造大型苑囿上林苑。年轻的武帝便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上林苑中。�

汉武帝雅好文学喜欢辞赋,东方朔、吾丘寿王等著名的文人,便经常陪伴在他的身旁,吟诗作赋,倒也十分快活。�

一天,汉武帝读到司马相如的《子虚赋》,被赋中华美的文辞与磅礴的气势所吸引,不由拍手叫好。他一口气读完《子虚赋》,以为作者是前朝人,便连声叹息说:“写这篇赋的人,真是个才子,可惜我没有和这个人生活在同一个时代!”�

这时,在汉武帝身边服侍的狗监(替汉武帝管理猎狗的人)杨德意谄笑着说:“陛下,写这篇赋的人小臣知道,他是小臣的同乡司马相如,现在成都闲居。”�

汉武帝听了又惊又喜,问道:“你说的可是真实情况吗”�

杨德意回答说:“是的,司马相如曾经对我说过,是他写的《子虚赋》。”�

“太好了!这么一个有才华的人,竟没有人对我说过。”汉武帝有点惋惜地说,于是,他马上派人召司马相如来京。�

司马相如,字长卿,是蜀郡成都人,好读书,善弹琴,风流洒脱,文章写得很漂亮,特别擅长写赋。他与王吉是好朋友,王吉曾对他说:“你在外面游学,如果官运不好,日子不好过,就到临邛找我。”有一天,司马相如真的来投奔了王吉。�

两人携手来到客厅,司马相如向王吉谈了近几年的行踪,王吉知道了相如尚未成家,便向他说起,临邛首富卓王孙有个女儿卓文君,生得聪明无比,美貌无双,如今在娘家守寡。与相如是天生的一双。司马相如听了,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王吉却不以为然,他认为事在人为。�

卓王孙知道司马相如是有名的文人,便宴请了他,并顺便发了一百多张请帖,邀请了很多县中的官员与有名望的人。�

宴会开始,卓王孙带领众宾客向司马相如敬酒,少不了说了许多奉承话。正在大家喝得高兴的时候,王吉向大家介绍说:“相如先生是当今第一名流,不仅文章写得好,而且奏也弹得很好。今天有佳宾美酒,何不请相如先生弹奏一曲呢”众人听了,齐声叫好。�

司马相如推辞了一番,便弹奏起来,先弹了一支短曲,后来偷看到竹帘后面有一个影影绰绰穿白衣服的女子在听琴,知道是卓文君,就施展自己高超的琴技,弹起了一曲凤求凰,通过琴声,向卓文君表达了自己求爱的心情。原来,卓文君听说司马相如来做客,早就想见识一下这位大才子。她本来就喜爱音乐,听到琴声,就偷偷地躲在帘子后面看。卓文君深懂琴理,听出了琴声中的意思。而宴席上的宾客,当然听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为了恭维司马相如,一味地拍手叫好。�

司马相如回去以后,就用钱买通了卓文君的仆人,通过仆人送给卓文君一封求爱信。卓文君接到求爱信激动不已,但她知道父亲不会同意这门亲事。便在一天晚上,偷偷地跑出来,投奔了司马相如。俩人连夜乘车回到司马相如的家乡成都。�

卓文君同司马相如来到成都,开始时,倒安于清贫生活,可是日子长了,就忍耐不住了,便劝相如到临邛去。司马相如也没有别的办法两人就一同来到了临邛。�

卓王孙对卓文君私奔十分恼火,不肯周济他们。为了出卓王孙的丑,他们便开起了一个夫妻酒店,文君当垆卖酒,相如故意当众洗涤碗筷杯盘,提壶送酒,像个酒保。�

果然,卓王孙认为卓文君与司马相如这样做太丢面子,羞得连大门也不敢出。后来在亲戚朋友和县令的劝说下,送给了司马相如他们一笔财物。司马相如同卓文君又回到了成都,开始过起了富裕的生活。�

且说司马相如被召到朝廷,汉武帝接见了他,问他道:“《子虚赋》是你写的吗”�

司马相如非常自负地回答说:“是的,陛下,《子虚赋》正是臣写的。不过,那是写诸侯的事,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若准臣陪陛下游猎,臣可写出天子游猎赋献给陛下。”�

汉武帝听了非常高兴。为司马相如安排了豪华的住处,给以优厚的待遇。第二天就带了司马相如等人去上林游猎。没过几天,司马相如就挥洒大笔,写出了一篇《上林赋》,呈献给汉武帝。汉武帝读了《上林赋》,感到十分满意,心中高兴,就封了司马相如一个郎官(帝王的侍从官)。�

后来,司马相如曾经作为汉武帝的专使招抚了夜郎归顺汉朝,很得武帝的赏识。邛、鮈、冉、鮉一带地区各族首领见夜郎归顺了汉朝,也表示愿意归顺汉朝。于是汉武帝就封司马相如为中郎将,手持皇帝的旄节,去招抚这些地区的部族。司马相如顺利地完成了使命,汉武帝十分满意,重赏了他。不久,有人上书给汉武帝,说司马相如出使时曾接受了很多金钱贿赂,武帝信以为真,就罢免了司马相如的官职。�

司马相如家中富有,也乐得清闲自在,就把家搬到茂陵,与卓文君过着悠闲舒服的生

B心甘情愿,这里有个典故:

齐人有女,二家同往求婚,东家子丑而富;西家子帅而贫,父母难决,使其女定夺,其女不思而决:欲东家食而西家宿。 好一个大胆齐国靓女,要到有钱的东家吃饭,再到没钱的西家睡觉。因为东家的儿子丑,她不愿陪他睡,但可以花东家的钱;西家的儿子虽穷,但我不用在你西家吃饭,陪我睡就行了家宿。

所以想去好吃的那边,情愿在帅的那一边

卓文君,西汉临邛(属今四川邛崃)人,汉代才女,她貌美有才气,善鼓琴,家中富贵。她是汉临邛大富商卓王孙女,好音律,新寡家居。司马相如过饮于卓氏,以琴心挑之,文君夜奔相如,同驰归成都。因家贫,复回临邛,尽卖其车骑,置酒舍卖酒。相如身穿犊鼻裈,与奴婢杂作、涤器于市中,而使文君当垆。卓王孙深以为耻,不得已而分财产与之,使回成都。事见《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又据《西京杂记》载,文君作司马相如诔文传于世;又载相如将聘茂陵人之女为妾,卓文君作《白头吟》以自绝,相如乃止。后世常将卓文君事用为典故。 卓文君丧夫后许多名流向她求婚,她却看中了穷书生司马相如。司马相如能弹琴作诗,长得又帅(《史记》曰:甚都),卓文君从中领会到他的才华和情感,一心相爱。司马相如家里一无所有,卓文君随他私奔后,就开了个酒铺,亲自当掌柜,文君当垆卖酒,相如则作打杂,不怕人讥笑。后卓王孙碍于面子,接济二人,从此二人生活富足。后来司马相如终于成名天下。而文君夜奔相如的故事,则流行民间,并为后世小说、戏曲所取材。 司马相如的文采,卓文君之美艳,当垆卖酒,白头兴怨,长门灵赋;封禅遗书传为千古佳话。流传于世的还有那首著名的《凤求凰》:"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凰,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以及卓文君所作哀怒的《白头吟》:“皑如山间雪,皎若云中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蹀躞御沟止,沟水东西流。凄凄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杆何袅袅,鱼儿何徙徙,男儿重义气,何用钱刀为?”,和凄怨的《诀别书》:“春华竞芳,五色凌素,琴尚在御,而新声代故!锦水有鸳,汉宫有水,彼物而新,嗟世之人兮,瞀于*而不悟!朱弦断,明镜缺,朝露晞,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 [编辑本段]2卓文君的佳话 卓文君,一个美丽聪明,精诗文,善弹琴的女子。可叹的是十七岁年纪轻轻,便在娘家守寡。某日席间,只因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多情而又大胆的表白,让久慕司马相如之才的卓文君,一听倾心,一见钟情。可是他们之间的爱恋受到了父亲的强烈阻挠。卓文君凭着自己对爱情的憧憬,对追求幸福的坚定,以及非凡的勇气,毅然在漆黑之夜,逃出卓府,与深爱的人私奔。当垆卖酒为生。生活艰难,但两人感情日深。这也是一直流传至今的爱情故事里最浪漫的夜奔之佳话。 [编辑本段]3 卓文君的故事 自古至今,大多数男人总是令人失望。司马相如自然也不例外。当他在事业上略显锋芒,终于被举荐做官后,久居京城,赏尽风尘美女,加上官场得意,竟然产生了弃妻纳妾之意。曾经患难与共,情深意笃的日子此刻早已忘却。哪里还记得千里之外还有一位日夜倍思丈夫的妻子。文君独守空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寂寞的生活。一首《白头吟》,“……闻君有二意,故来相决绝。愿得一人心,终老不相负。……”表达了她对爱情的执着和向往以及一个女子独特的坚定和坚韧。也为她们的故事增添了几分美丽的哀伤。 终于某日,司马相如给妻子送出了一封十三字的信: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聪明的卓文君读后,泪流满面。一行数字中唯独少了一个“亿”,无亿岂不是表示夫君对自己“无意”的暗示?她,心凉如水。怀着十分悲痛的心情,回了一封《怨郎诗》。 其诗曰:一别之后,二地相悬。只说三四月,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字无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思念,千系念,万般无奈把郎怨。万语千言说不完,百无聊赖十依栏。九重九登高看孤雁,八月仲秋月圆人不圆。七月半,秉烛烧香问苍天,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五月石榴似火红,偏遇阵阵冷雨浇花端。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意乱。忽匆匆,三月桃花随水转,飘零零,二月风筝线儿断。噫,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做男。 司马相如看完妻子的信,不禁惊叹妻子之才华横溢。遥想昔日夫妻恩爱之情,羞愧万分,从此不再提遗妻纳妾之事。这首诗也便成了卓文君一生的代表作数字诗。细细品读,其爱恨交织之情跃然纸上。 卓文君是聪明的。她用自己的智慧挽回了丈夫的背弃。她用心经营着自己的爱情和婚姻,终于苦尽甘来。他们之间最终没有背弃最初的爱恋和最后的坚守。这也使得他们的故事千转百回,成为世俗之上的爱情佳话。 卓文君,一个有思想,有勇气,敢爱敢恨的才女。她的一生,应该是值得的。比如充满浪漫色彩的夜奔,比如可遇而不可求的一见钟情,比如与爱的人携手终老等等。女人一生如此,夫复何求?后来人们根据这个事还有一首诗:《望江亭》 当炉卓女艳如花,不记琴心未有涯。 负却今宵花底约,卿须怜我尚无家。 句首四字连起来为:“当不负卿” 故事二: 司马相如与卓文君 窦太后崇尚“黄老”学说,罢免了支持儒家学说的窦婴和田羛的官职,陆续任命了几个浑浑噩噩的人当了丞相、御史大夫和郎中令。武帝不愿与他们议事,呆在宫里实在无趣,就经常换上便装,外出游玩打猎,有时跑得很远,一连四五天不回来。后来,他觉得跑得太远,不仅危险,也实在辛苦,就命光禄大夫吾丘寿王拓造大型苑囿上林苑。年轻的武帝便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上林苑中。 汉武帝雅好文学喜欢辞赋,东方朔、吾丘寿王等著名的文人,便经常陪伴在他的身旁,吟诗作赋,倒也十分快活。 一天,汉武帝读到司马相如的《子虚赋》,被赋中华美的文辞与磅礴的气势所吸引,不由拍手叫好。他一口气读完《子虚赋》,以为作者是前朝人,便连声叹息说:“写这篇赋的人,真是个才子,可惜我没有和这个人生活在同一个时代!” 这时,在汉武帝身边服侍的狗监(替汉武帝管理猎狗的人)杨德意谄笑着说:“陛下,写这篇赋的人小臣知道,他是小臣的同乡司马相如,现在成都闲居。” 汉武帝听了又惊又喜,问道:“你说的可是真实情况吗” 杨德意回答说:“是的,司马相如曾经对我说过,是他写的《子虚赋》。” “太好了!这么一个有才华的人,竟没有人对我说过。”汉武帝有点惋惜地说,于是,他马上派人召司马相如来京。 司马相如,字长卿,是蜀郡成都人,好读书,善弹琴,风流洒脱,文章写得很漂亮,特别擅长写赋。他与王吉是好朋友,王吉曾对他说:“你在外面游学,如果官运不好,日子不好过,就到临邛找我。”有一天,司马相如真的来投奔了王吉。 两人携手来到客厅,司马相如向王吉谈了近几年的行踪,王吉知道了相如尚未成家,便向他说起,临邛首富卓王孙有个女儿卓文君,生得聪明无比,美貌无双,如今在娘家守寡。与相如是天生的一双。司马相如听了,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王吉却不以为然,他认为事在人为。 卓王孙知道司马相如是有名的文人,便宴请了他,并顺便发了一百多张请帖,邀请了很多县中的官员与有名望的人。 宴会开始,卓王孙带领众宾客向司马相如敬酒,少不了说了许多奉承话。正在大家喝得高兴的时候,王吉向大家介绍说:“相如先生是当今第一名流,不仅文章写得好,而且奏也弹得很好。今天有佳宾美酒,何不请相如先生弹奏一曲呢”众人听了,齐声叫好。 司马相如推辞了一番,便弹奏起来,先弹了一支短曲,后来偷看到竹帘后面有一个影影绰绰穿白衣服的女子在听琴,知道是卓文君,就施展自己高超的琴技,弹起了一曲凤求凰,通过琴声,向卓文君表达了自己求爱的心情。原来,卓文君听说司马相如来做客,早就想见识一下这位大才子。她本来就喜爱音乐,听到琴声,就偷偷地躲在帘子后面看。卓文君深懂琴理,听出了琴声中的意思。而宴席上的宾客,当然听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为了恭维司马相如,一味地拍手叫好。 司马相如回去以后,就用钱买通了卓文君的仆人,通过仆人送给卓文君一封求爱信。卓文君接到求爱信激动不已,但她知道父亲不会同意这门亲事。便在一天晚上,偷偷地跑出来,投奔了司马相如。俩人连夜乘车回到司马相如的家乡成都。 卓文君同司马相如来到成都,开始时,倒安于清贫生活,可是日子长了,就忍耐不住了,便劝相如到临邛去。司马相如也没有别的办法两人就一同来到了临邛。 卓王孙对卓文君私奔十分恼火,不肯周济他们。为了出卓王孙的丑,他们便开起了一个夫妻酒店,文君当垆卖酒,相如故意当众洗涤碗筷杯盘,提壶送酒,像个酒保。 果然,卓王孙认为卓文君与司马相如这样做太丢面子,羞得连大门也不敢出。后来在亲戚朋友和县令的劝说下,送给了司马相如他们一笔财物。司马相如同卓文君又回到了成都,开始过起了富裕的生活。 且说司马相如被召到朝廷,汉武帝接见了他,问他道:“《子虚赋》是你写的吗” 司马相如非常自负地回答说:“是的,陛下,《子虚赋》正是臣写的。不过,那是写诸侯的事,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若准臣陪陛下游猎,臣可写出天子游猎赋献给陛下。” 汉武帝听了非常高兴。为司马相如安排了豪华的住处,给以优厚的待遇。第二天就带了司马相如等人去上林游猎。没过几天,司马相如就挥洒大笔,写出了一篇《上林赋》,呈献给汉武帝。汉武帝读了《上林赋》,感到十分满意,心中高兴,就封了司马相如一个郎官(帝王的侍从官)。 后来,司马相如曾经作为汉武帝的专使招抚了夜郎归顺汉朝,很得武帝的赏识。邛、鮈、冉、鮉一带地区各族首领见夜郎归顺了汉朝,也表示愿意归顺汉朝。于是汉武帝就封司马相如为中郎将,手持皇帝的旄节,去招抚这些地区的部族。司马相如顺利地完成了使命,汉武帝十分满意,重赏了他。不久,有人上书给汉武帝,说司马相如出使时曾接受了很多金钱贿赂,武帝信以为真,就罢免了司马相如的官职。 司马相如家中富有,也乐得清闲自在,就把家搬到茂陵,与卓文君过着悠闲舒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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