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神话故事?

谁有神话故事?,第1张

  “歹刘黄”的传说

  古时候,洛阳附近有一个后生,姓刘名丹亭。他自小爱花如痴,种花成癖,在百花之中,尤好牡丹,院前屋后种了许多花草和牡丹。然而正因为他花种得特别好,常遭顽童袭骚。他非常生气,每次凡被他捉住者,轻者罚劳作一晌,重则打板数下。因此,当地顽童便给他起了个绰号叫“歹刘”。这样渐渐传开,久而久之便取代了他的名字,成了“大名

  “荷包牡丹”的传说

  古时,离洛阳城东南200来里路,有个州名叫汝州,州的西边有个小镇,名叫庙下。这里群山环绕,景色宜人,还有一个美妙的风俗习惯:男女青年一旦定亲,女方必须亲手给男的送去一个绣着鸳鸯的荷包,这其中的含意是不言而喻的。若是定的娃娃亲,也得由女方家中的嫂嫂或邻里过门的大姐们代绣一个送上,作为终身的信物。

  镇上住着一位美丽的姑娘,名叫玉女。玉女年芳十八,心灵手巧,天生聪慧,绣花织布技艺精湛,尤其是绣的荷包上的各种花卉图案,竟常招惹蜂蝶落之上面,可见功夫之深。

  这么好的姑娘,提亲者自是挤破了门槛,但都被姑娘家人一一婉言谢绝。原来姑娘自有钟情的男子,家里也默认了。可惜,小伙在塞外充军己经两载,杳无音信,更不曾得到荷包。玉女日日盼,夜夜想,苦苦思念,便每月绣一个荷包聊作思念之情,并一一挂在窗前的牡丹枝上。久而久之,荷包形成了串,变成了人们所说的那种“荷包牡丹”了。

  “枯枝牡丹”的传说

  北宋末年,金兵入侵中原,有位姓卞的将军率部途经洛阳,时令正值隆冬季节,满眼百草枯黄,千树凋零的凄凉景象。

  将军急欲催马征程,马鞭折断,便顺手在路旁撇了一段枯枝,打马向东而去。

  几经转战,一天他率部来到江苏省盐城的便仓镇,己是人困马乏,亟待休整。将军下马,环顾四周,将权作马鞭的枯枝插入地下,以令所部在此安营扎寨……

  翌年的春天,那段插入地下的枯枝竟抽出了嫩芽,展出了新叶,随着谷雨过后,又神奇地开出了鲜艳美丽的花朵。当地百姓闻得此事,从方圆百里纷纷赶来观花烧香。经药农辨认,方知是一株牡丹。人们奔走相告:“大宋有望,大宋有望。”并将此牡丹称为“枯枝牡丹”。后来,当地人捐款筑台,兴建了“枯枝牡丹园”,将此牡丹供奉其中。

  刘师阁”的传说

  隋朝末年,在河南汝州的庙下镇东,有个刘氏家族居住的地方--刘家馆。这里有一个美丽天真的少女,出生于书香门第,自幼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备受亲邻的喜欢。随后父母相继过世,少女便随在长安作官的哥嫂来到长安定居。隋朝灭亡后,哥嫂相继谢世,独留她孤怜一人无处可去,又兼看破红尘,竟出家作了尼姑。

  出家时,少女将原来家院里亲手种植的白牡丹带到庵中,以表献身佛家,洁身自好之意。在她的精心管理下,白牡丹长得非常茂盛,美丽。一株着花千朵,花大盈尺,重瓣起楼,白色微带红晕,晶莹润泽,如美人肌肤,童子玉面。观者无不赞其美,颂其佳,故每逢四月,众多信女纷纷前来此庵拜佛观花,且以花献佛为乐,香火愈旺。

  因此花出自“刘氏居之阁下”,故名为“刘氏阁”,又叫“刘师阁”。后来,此牡丹品种又传到四川省天彭,山东荷泽等,芳香远播。

  “万卷书”的传说

  明代,安徽亳州有个书生,名叫欧阳搏云,字苦书。本是出生在官宦之家,后因家境日下,渐渐败落,十分贫寒。但是,书生不甘命运的安排,更不愿寄人篱下,决心考取“功名”,光耀列祖,哪知连年落榜。有位好心肠的先生告诉他:“后生功底太差,还需读万卷书,方能感招天地之神。”

  于是他终日抄书习文不止。可是家中贫寒,纸又太贵,只得将一篇篇文章抄写在墙壁上和门板上。一日他在室中感到闷倦,便来到后院散心。只见后院那株多年未开花的牡丹丛,花繁叶茂,感到惊喜,于是突然心血来潮,返回室内,取来笔砚,将文章抄写在牡丹花瓣上,以花代纸。那位好心的先生路过这里看到此景,称此牡丹为“万卷书”。这也许感动了“花神”,翌年,欧阳搏云果真中了“举人”。

  百鸟朝凤

  很久很久以前,凤凰只是一只很不起眼的小鸟,羽毛也很平常,丝毫不象传说中的那般光彩夺目。但它有一个优点:它很勤劳,不像别的鸟那样吃饱了就知道玩,而是从早到晚忙个不停,将别的鸟扔掉的果实都一颗一颗捡起来,收藏在洞里。

  这有什么意思呀?这不是财迷精,大傻瓜吗?可别小看了这种贮藏食物的行为,到了一定的时候,他可发挥大用处了!

  果然,有一年,森林大旱。鸟儿们觅不到食物,都饿的头昏眼花,快支撑不下去了。这时,凤凰急忙打开山洞,把自己多年积存下来的干果和草籽拿出来分给大家,和大家共渡难关。

  旱灾过后,为了感谢凤凰的救命之恩,鸟儿们都从自己身上选了一根最漂亮的羽毛拔下来,制成了一件光彩耀眼的百鸟衣献给凤凰,并一致推举它为鸟王。

  以后,每逢凤凰生日之时,四面八方的鸟儿都会飞来向凤凰表示祝贺,这就是百鸟朝凤。

  北新桥

  在北京有个地方叫北新桥,名字叫桥,可实际上没有桥,更没有桥翅。这里面有个民间传说。

  据说,高亮一枪扎破龙女变的水篓之后,龙婆就带着受伤的女儿逃到了山北的黑龙潭,在那里安了家业。现在,黑龙潭里还有一种能撞石头的小鱼儿, 相传这是“龙种”,是龙婆的子子孙孙。高亮扎破水篓以后,惹急了龙公,他带着波浪滔天的大水, 追赶高亮。高亮死后,水也还了原。可龙公这口气, 总也咽不下去,可是又惹不起刘伯温,就带着龙子和龙子那一肚子甜水,顺着玉泉山泉眼,钻到地底下去了。这也就是玉泉山的泉水之 所以又多又甜的缘故。龙公心中暗想:刘伯温啊刘伯温!我惹不起你这牛鼻子, 就算罢了吗?城,你总有个修完的时候,修完以后你刘伯温走了,那时就该听我老龙的了!所以,龙公、龙子就在地底下的泉眼里头忍了下来。

  一天两天,一月两月,一年两年,北京的八臂哪叱城终于修完了。刘伯温正准备回去见皇帝交差,忽然想起那捣乱的孽龙来。他想:这可恶的孽龙保不齐 我走后他又要来捣乱了!唉,要是有姚广孝在这里坐镇,就好了,可是他当和尚去了,这可怎么办?

  于是,刘伯温只好先去找姚广孝。这一天,刘伯温在西南城外一座庙里找到了姚广孝,表明他的来意后,刘伯温又说:“八臂哪吒城图,是咱们两个人画的, 我回去交差的时候,就说北京城也是咱们两人修的,你还是二军师爷。”姚广孝听后很高兴,就答应了。于是,刘伯温便打点行李,带着随从,离开北京去见皇上交差了。

  那龙公听说刘伯温走了,就带着龙子,顺着地下的水道,往北京这边走来。父子俩来到北京城底下,看见一处海眼,就往上撞,不想,非但没撞出去, 龙头上还撞了一个大包,原来上面有“镇物”。接着,龙公、龙子又撞了好几处海眼,脑袋都撞肿了,也没撞出去,他们心里真是恨透了刘伯温。这一天,走到北京城的东北方, 又看见了一处海眼,龙公带着龙子又一撞,没想到,这回一撞就撞出了地面。这地方,就是后来的北新桥。

  龙公和龙子撞出海眼后,龙公变成了一个老公公,龙子变成了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父子俩带着水就上来了。海眼的水,还不厉害吗?一眨眼的功夫,北新桥的一南、一北、一东、一 西,全成了大河了。附近的老百姓哭天喊地,慌忙逃命。唯有龙公、龙子,浮在水面上,走来走去,透着那么扬扬得意。

  这时,早有人报告二军帅姚广孝了。姚广孝一听,心里说:刘伯温还真有两下子,他料到孽龙要捣乱,果真孽龙就来了!姚广孝换好衣服,拿着一把宝剑,飞快地向北新桥奔来。到了北新桥,他用剑一指,三划两划,就把水止住了,跟着腾身一跃,也跳到水面上,大喊一声:“孽障,还敢发水淹北京城吗?叫你们瞧瞧二军师爷的厉害!”龙公吃了一惊,心想:刘伯温明明不在北京了,怎么又出来了一个二军师?这二军师,也实在不软,宝剑一划,水就止住不涨了,我们倒要小心防备他!想着,就对龙子使了个眼色,父于俩各自亮出一把青龙剑, 不由分说,恶狠狠地朝着姚广孝扎来,姚广孝急架相迎,只见一片冷森森的剑光,三个人立时就杀在一处。单凭一个龙公,姚广孝是能够制服的;单凭一个龙子,他更是手到擒来。可是他们父子俩联手, 姚广孝就吃不住了。姚广孝一剑比一剑慢,眼看就要败了,正在这个紧要关头,眼前云光一闪,只听龙公哎哟一声,就躺在水面上了,大腿上鲜血直流。这事来的很快,不但姚广孝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龙子也愣住了。姚广孝正往对面寻找人影的时候,就听有人大喊了一声:“姚军师,快拿小龙,我乃大宋朝岳飞是也。”姚广孝一听,心中十分高兴,一边向龙子挺剑刺去,一边高叫:“岳元帅留步!。”岳元帅没有回声。小龙正在这愣神的功夫,被姚广孝一剑扎倒。龙公、龙子被捉住了, 北新桥一南、一北、一东、一西的水,也就随着落下去了,并且永远也不会再涨起来了。

  把龙公、龙子锁起来以后,姚广孝倒为难了,把这大小两条孽龙放在哪里呢?他想来想去,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把龙公锁在北新桥的海眼里,海眼上修一个深深的井筒子,拴上长长的大锁链,井上再修一座三间大殿的庙宇。庙里供什么神像呢?姚广孝想起帮他拿住龙公的不是岳元帅吗,就供岳飞吧。龙公在被锁进海眼之前的时候问道:“姚军师,难道要关我一千年、一万年吗?什么时候我才能出来呀?”姚广孝说:“等这座桥旧了,修起桥翅儿来,就是你的出头之日。”打这儿起,这里就叫了北新桥,北新桥从来也没有过什么桥翅儿。 姚广孝又把龙子锁在崇文门镶桥下的海眼里,龙子也问:“姚军师,难道关我一千年、一万年吗?我什么时候才能出来呀?”姚广孝说:“只要你听见开城门的时候打碘,就可以出来了。”打这儿起,崇文门开城、关城不再打碘,一律改为打钟。老年人都说:“北京城九门八碘一口钟啊”。人们看到北新桥北边还有一座镇海寺,就更信这个传说了。

  “八大碗”的由来

  相传八仙过海惹怒龙王,久战难胜,劳累疲惫,退踞海滩稍憩,颇觉腹中空空,饥饿难忍,便分头寻食充饥,哪知一眼望去的海滩薄地,荒无人烟。除曹国舅一人未回其余个个扫兴而归。

  曹国舅一人不辞劳苦,腾云驾雾,行至内地,一股奇香扑鼻,不觉垂诞三尺,立即寻香进入凡间一庄上,乔装农家村夫在庄主宅院窥视,只见四方桌上八人围座、猜拳行令、畅怀痛饮、诱人的菜肴一个接一个地上。国舅寻思道:我原乃朝廷国舅,宫廷菜肴我享用得发腻,农家菜肴我未曾见过,何不先让我大饱口福,忽想众仙友腹空我不可独享,继而采带了七样菜肴,又想起仙姑不食荤,所以又为其独带了—素菜—青菜豆腐,计八大碗并留言:国舅为众仙借菜八碗,日后定当图报。

  八仙狼吞虎咽更觉奇香无比,酒足饭饱之后精神倍增,再战龙王大获全胜。

  以后人们为讨吉庆改方桌为八仙桌、坐八客、食八菜(八冷碟、八大碗菜)一直流传到今。

  “狮子头”的由来

  “狮子头”,用扬州话说即是大斩肉,北方话叫“大肉丸子”或“四喜丸子”。据说它的“远祖”是南北朝《食经》上所记载的“跳丸炙”(见《齐民要术炙法第八十》)。史书记载,当年隋炀帝带着嫔妃随从,乘着龙舟和千艘船只沿大运河南下时,“所过州县,五百里内皆令献食。一州至百舆,极水陆珍奇”(《资治通鉴》)。杨广看了扬州的琼花,特别对扬州万松山、金钱墩、象牙林、葵花岗四大名景十分留恋。回到行宫后,吩咐御厨以上述四景为题,制作四道菜肴。御厨们在扬州名厨指点下,费尽心思终于做成了松鼠桂鱼、金钱虾饼、象芽鸡条和葵花斩肉这四道菜。杨广品尝后,十分高兴,于是赐宴群臣,一时间淮扬菜肴倾倒朝野。

  到了唐代,随着经济繁荣,官宦权贵们也更加讲究饮食。有一次,郇国公韦陟宴客,府中的名厨韦巨元也做了扬州的这四道名菜,并伴以山珍海味、水陆奇珍,令座中宾客们叹为观止。当“葵花斩肉”这道菜端上来时,只见那巨大的肉团子做成的葵花心精美绝伦,有如雄狮之头。宾客们趁机劝酒道:“郇国公半生戎马,战功彪炳,应佩狮子帅印。”韦陟高兴地举酒杯一饮而尽,说:“为纪念今日盛会,‘葵花斩肉’不如改名‘狮子头’。”一呼百诺,从此扬州就添了“狮子头”这道名菜。

  清代,乾隆下江南时,把这一佳肴带入京都,使之成为清宫菜之一。嘉庆年间,甘泉人林兰痴著的《邗江三首吟》中,也歌咏了扬州的“葵花肉丸”。其序曰:“肉以细切粗斩为丸,用荤素油煎成葵**,俗名葵花肉丸。”其诗云:“宾厨缕切已频频,团此葵花放手新。饱腹也应思向日,纷纷肉食尔何人。”

  混沌初开

  伊米尔活着的远古时代,

  没有沙或者海,没有汹涌的波浪;

  世界没有大地,也没有天空,

  只有那开裂的、寸草无生的鸿沟。

  —《西比尔预言书》

  很久很久以前的洪荒时代,天地一片混沌,没有沙石,没有大海,没有天空和大地。在这一片混沌的中间,只有一道深深开裂着的,无比巨大的鸿沟,叫做金恩加之沟。整个鸿沟里面是一片空荡和虚无,没有树木,也没有野草。

  在金恩加鸿沟的北方,是一片广大的冰雪世界尼夫尔海姆。在那里,浓雾终年笼罩在万年的冰封和积雪上,非常的寒冷和黑暗。一股巨大的泉水从尼夫尔海姆最深邃和最黑暗的地方奔涌而出,形成了许多川流不息的溪流;这些溪流夹带着冰雪世界里的万年寒气,其中有的含着剧毒,由北而南地向金恩加鸿沟奔腾而来。当溪水汇入鸿沟的时候,奔腾的急流骤然跌入无比深邃的沟底,发出雷霆一般巨大的轰响。同时,尼夫尔海姆的无数冰块由溪流夹带而来,历经千万年的时间,慢慢地在金恩加鸿沟的旁边堆积起了许多冰丘。

  在金恩加鸿沟的南方,有一个称为摩斯比海姆的火焰之国,那里终年喷射着冲天火焰,整个地方都是一片无比强烈的光亮和酷热。一个叫做苏特的庞大生灵,手持光芒之剑,守卫在火焰国摩斯比海姆的旁边。

  火焰国中喷射出的冲天火焰,飞溅出许多剧热的火星,落在金恩加鸿沟的两岸上,也落在鸿沟旁边堆积着的冰丘上。冰块遇到高热的火星后溶化成水气,又被从尼夫尔海姆吹来的强劲寒风再次冻结起来。就这样循环重复,千年万年之中,在火焰国的热浪和冰雪国的寒气不断作用下,这些冰丘慢慢地孕育出了生命。巨大的生灵伊米尔就这样诞生出来了。

  在无尽的黑暗和弥漫的大雾中,有着巨大身躯的伊米尔在混沌世界中徘徊,寻找食物。在很久以后,他遇到了同样也在热浪和寒气作用下诞生于冰丘的一条母牛奥都姆布拉。巨大的母牛在身下流淌出了四股乳汁,汇成了四条源源不绝的白色的河流。于是,庞大的伊米尔就以奥都姆布拉的乳汁为食,而母牛则以舔食冰雪为生,特别是冰地上偶然会有的一些盐霜。在混沌黑暗、冰天雪地的洪荒时代里,只有这样两种巨大的生灵存在着。

  无数岁月以后,终日饱饮牛乳的伊米尔变得非常地强壮。有一次,在他饮完牛乳沉沉睡去的时候,从他的双臂下面忽然生长出了一男一女两个巨人。接着,他的双足下面也生长出来了他的一个儿子。从他的双臂下面生出来的那对巨人后来成了一对夫妻,生下了许多巨人子裔。在他们的许多孩子中,其中一个叫做密密尔,是个极其富有智慧的巨人。从伊米尔的足下诞生的是一个有六个头的邪恶巨人,后来也有了许多后代。但是他的子裔大都是一些体形庞大,生性愚笨的巨人,有的有许多个头,有的则是一些野兽。巨人之祖伊米尔自己也在此后又生下了其他的一些巨人。所有出自伊米尔的巨人们,都被称为霜的巨人,他们是巨人世界的主人,世界秩序的破坏者和神祗们的敌人。

  牝牛奥都姆布拉日日夜夜地舔食着冰雪,不断地寻找盐霜。有一天,在它用力舔食石头上一些盐粒的时候,它的舌头底下忽然舔出了一些头发。它继续地舔着,第二天,一个完整的脑袋出现了;到第三天,它舔出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形。众神的始祖布里就这样诞生了。布里是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强壮有力而性情温良。他不久生下了一个同样高大而雄壮的儿子博尔。

  博尔在长大以后,娶了女巨人培丝特拉为妻。培丝特拉是从伊米尔双臂下面生长出来的那对巨人的女儿,也是智慧巨人密密尔的姐姐。博尔和培丝特拉不久生下了奥丁、威利和维三个儿子。天地之下没有语言可以形容他们的高大和雄健,他们是三位伟大的神明,也将是所有世界的主人。

  博尔的儿子们逐渐成长起来,变得越来越强壮,同时也开始不再满足于生活在这样一片黑暗、寒冷和混沌的世界之中了。经过一番计划后,奥丁、威利和维三位神祗向洪荒世界的统治者,巨人的始祖伊米尔发动了攻击,并且最后成功地杀掉了这个庞然大物。但是,当伊米尔轰然倒下的时候,从他的伤口中流出了无穷无尽的大量鲜血,汇成了一条巨大的血的河流。这条鲜血的河流最后造成了洪荒世界里的第一场洪水,淹没了在伊米尔身边生活着的那些霜的巨人。在他们之中,只有一个叫做贝格尔密的巨人和他的妻子一起坐在一只类似石臼的小船上,千幸万苦地逃出了泛滥的大洪水。因此,在众神之主奥丁回想过去的岁月时,他说道:

  “在大地创造之前,

  那无休无尽的长冬里,

  诞生了巨人贝格尔密;

  我首先所能记起的,

  是那机警的巨人,

  怎样安然躲进他的方舟。”

  在躲过大灾难以后,他们又生下了许多后代。霜的巨人一族,又从贝格尔密开始繁衍开来了。

  天地和人的创造

  然后,在美仑美奂的天地中间,

  博尔的儿子们修筑了河山;

  太阳从南方照耀到他们的宫墙,

  大地上,绿色的韭葱开始萌芽。

  —《西比尔预言书》

  奥丁、威利和维三位神的祖先在杀掉了庞大的巨人伊米尔以后,开始计划创造一个舒适而美丽的世界。

  三位最早的神祗在一片阴暗冰冷的世界上苦苦地思考着怎样创造世界,不断寻找着可供创造的材料。但是,他们的面前除了冰雪就是溪水,力大无穷的众神为此煞费脑筋。终于有一天,奥丁对着眼前正在腐烂的伊米尔的庞大尸体失声喊叫起来:

  “用伊米尔的尸体做新世界的材料!”

  其他两位神祗也有茅塞顿开之感,纷纷称赞奥丁的好主意。于是,众神一起动手,把伊米尔的巨大身躯肢解开来。他们把伊米尔的肉体放在了金恩加鸿沟的正中间,把填满了鸿沟的肉体作为大地。众神又用他的血造成海洋和湖泊,用他的骨骼造成丘陵和山脉,牙齿和零碎的腭骨造成岩崖和卵石,头发和胡子造成树木和青草。

  在大地造成以后,众神又把伊米尔的脑壳抛在上面,形成了天空,又把他的脑浆抛散到天空上面,形成云彩。为了不让天空从上方掉下来,众神派了四个侏儒分别到东南西北四个角落,用他们的肩膀支撑住天空的四角。这四个扛着天空的侏儒,他们的名字就分别为东、南、西和北。

  在创造了大地和天空以后,奥丁、威利和维又从南方的火焰国中采来了许多火星,把它们随意抛散到天空上。这些火星就停留在天空上,成为满天的繁星,照亮了整个世界。

  早在众神还没有想到要用伊米尔的尸体创造世界的时候,从伊米尔腐烂的肉体中生出了许多蛆虫。这些蛆虫攫取巨人之祖身上的精华,竟都是一些富有灵性的生物。在奥丁等神的裁决下,他们都有了类似人类的形体和智慧。从尸体受光一面生长出来的蛆虫变成了精灵或者叫光明精灵,从尸体背光一面生出来的则变成了黑暗精灵,人们一般把他们叫做侏儒。支撑天空的东南西北四个侏儒就是从伊米尔的尸体中生发出来的。

  精灵们通体发亮,光明耀眼,长得非常美丽。他们通常性情温良,开朗热情,能和树木花草、游鱼飞鸟彼此沟通,因此众神就把他们作为神的朋友。他们也经常帮助众神管理世界,特别是日月星辰等一类事务。

  侏儒们虽然和精灵同出一物,容貌性情却与之截然相反。他们长得矮小又难看,漆黑如沥青,而且贪财好色,狡猾而爱撒谎。

  在世界规模初具的时候,神的祖先开始考虑创造一种完美的生物,得以居住在富饶肥沃的大地上。三位神祗经常带着这个问题在天地之间行走,察看他们创造天地的业绩。有一天,当奥丁、威利和维在海滩上散步的时候,海浪冲来了两截木头,一截是(木岑)树,一截是榆树。众神把它们拣起来后,觉得恰好可以作为创造人的材料,便开始用刀把它们分别雕刻成两个人形。由于众神精心雕刻,那段木成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男人形状,而榆木则是一个女人的样子。

  树木成形后,三位神祗就为他们注入了生命。

  奥丁首先把人形握在手中,赐给了他们生命与呼吸;

  威利接着赐给了他们灵魂与智慧;

  最后,维赐给了他们体温和五官的感觉。人类诞生了。

  根据他们的由来,神的祖先把男人命名为阿斯克(意为(木岑)树),女人命名为爱波拉(意为榆树)。众神让这对人类的始祖居住在四周由大海环绕的大地上,让他们结为夫妻,生儿育女。从阿斯克和爱波拉开始,人类就在大地上一代一代地繁衍开来,一直传续到了今天。

  在创造人类,并且把他们安置到大地上的同时,神的祖先也在大地的上面,整个宇宙最中心的地方划定了一处神的居所,作为神国。发光的精灵们因为美丽温良,得以和众神比邻而居,在神国的四周建造了精致的精灵国。

  在人类居住的大地的东边,众神划出一块地方允许巨人们居住。从洪水中逃出的巨人贝格尔密就居住在这个称为约顿海姆的巨人国里,并且繁衍出了许多霜的巨人。

  黑色的侏儒们因为品性欠佳,众神罚他们只得居住在大地的下面,而且不得被白天的光线所照射到,否则的话他们就会变成石头或者溶化掉。为此,矮小的侏儒们就在泥土下面或者岩石中凿洞为巢,形成了一个黑精灵国,或者叫侏儒国。

  智慧巨人密密尔有一个美丽、肤色黝黑的女儿,她的名字叫做夜晚。夜晚经常骑着她的骏马,奔驰在群星闪烁的天穹上。后来,美丽的夜晚和精灵国里掌管光线的黎明精灵德灵相爱了,他们生下了一个象他父亲一样英俊而光彩夺目的儿子,起名叫白天。

  从此以后,当晨曦的红色光芒照耀在大地和海面上的时候,称为唤醒者的精灵们就会在黎明精灵德灵的宫墙外吟唱起清晨之歌,夜晚的儿子白天随即在歌声中骑上他的骏马,向无边的苍穹奔驰而去。同时,他的母亲夜晚经过一夜的奔驰,疲倦地回到宫殿里休息。

  在巨人国里,有一个巨人生有一儿一女,长得英俊美丽,光彩夺目,分别叫做月亮和太阳。骄傲的巨人经常向其他生灵称赞他的儿女如何如何出众,这就引起了众神的注意。后来,众神就把这两个美丽的孩子从巨人国带走,分别交给他们两匹骏马和一辆大马车,让他们昼夜更替地在天空上巡行。

  从此,称为太阳的女孩发着金光,跟着白天,称为月亮的男孩发着银光,跟随着夜晚,分别在天空上不断奔驰。

  两条狰狞的恶狼,分别追逐着太阳和月亮,垂涎欲滴地企图把他们吞噬掉。他们不断地朝着太阳和月亮咆哮,紧紧跟在他们后面。但是,太阳用来驾车的亚维克和爱尔维斯是两匹无与伦比的神骏,它们的鬃毛闪烁着金色的光芒,以极快的速度拖曳着镶满宝石的太阳车向前奔驰。所以,太阳总是能够摆脱掉恶狼的追逐。

  当金色的太阳驶过西边的地平线后,她就来到了黄昏精灵比灵的宫殿。在经过一天的奔驰以后,疲惫的太阳就在比灵为她安排的华床上休息了。比灵的仆从们则举着点燃的蜡烛和火炬围在她的床前,守护着她。当晨曦再次出现在地平线上的时候,太阳将再一次踏上她的马车,驾驭骏马奔驰在天空上。

  当太阳登车启程的时候,月亮驾车回到了比灵的黄昏宫殿。当月亮休息在他的华床上的时候,一群睡眠精灵打着磕睡围绕在他的身边。

  就这样,大地上的人类有了昼夜之分,也有了阳光的和煦和月光的温情。

  宇宙树尤加特拉希

  我述说,湮没时代的巨人们,

  过去岁月里哺养过我的巨人们;

  我推算出九个世界,那伟岸的(木岑)树,

  九条运行于地底的巨大根须。

  ——《西比尔预言书》

  在一切一切的中心,宇宙的中心,矗立着一棵无比伟岸的大(木岑)树,称为尤加特拉希。这棵巨大的(木岑)树是宇宙万物的起源和载体②,它生机盎然,茂密的枝叶覆盖了整个天地。

  三条巨大的树根支撑着宇宙树尤加特拉希,使它岸然挺立。这三条树根分别通往神国、巨人国和冰雪世界尼夫尔海姆。在这些树根的末端,分别有三眼泉水为宇宙树提供水分。

  在最北面尼夫尔海姆中的那眼泉水称为海维格尔玛,在一片冰天雪地中,泉水寒冷彻骨,冷雾蒸腾。一条狰狞的毒龙尼特霍格盘踞在那里,日夜不停地噬咬着伸入泉水的巨大树根。毒龙生为恶魔,企图最终咬断宇宙树的巨根,毁灭世界。

  巨人国所在的约顿海姆,和人类的大地一样,原来是金恩加鸿沟所在的地方。在这里,连结宇宙树巨根的泉水是由智慧巨人密密尔看守的,所以这眼泉水叫做密密尔泉。密密尔就是从巨人之祖伊米尔双臂之下生出来的那对巨人的儿子,从小就聪明非凡。在他看守泉水的时候,他已经成了一个老巨人。

  密密尔泉的泉水中充满了知识和智慧,关于整个天地、九个世界里发生的一切事情的知识,都熔汇在这清澈透明的泉水中。因此,无论是谁,不管是神祗、精灵、巨人、侏儒还是人类,只要喝了密密尔泉里的泉水,就会变得既有知识,又富有智慧。

  但是,老巨人密密尔却一步不离地看护着泉水,不让任何神祗或者巨人靠近一步。天地之间,从来也没有哪一个生灵能够喝上一口密密尔的泉水,除了老巨人自己。每天傍晚,当绚丽的晚霞把泉面映照得如诗如画的时候,老密密尔就会用一个精致的角杯汲上一杯知识和智慧的泉水,自己慢慢地享用。天长日久,巨人

何以笙箫默七年精装珍藏版番外:年年岁岁(出书版手打完结)

作者:顾漫

事务所内的一对年轻情侣最近闹起了矛盾,颇有甩手掌柜嫌疑的袁律师简直比正事还上心,时刻关注着最新发展,三不五时就找上以琛直播。

以琛实在不是一个好的八卦对象,但是向恒出差,以琛也就勉强凑合了。老袁兴致勃勃地转述了一番他听到的消息后,意犹未尽地问以琛:“你说小王会不会走?”

见以琛没答话,老袁立刻掰出师兄语重心长的架势,“以琛啊,小王怎么也在你手底下做了一年多,你要多关心属下。”

“唔。”以琛很敷衍地说,“我老婆不会希望我管女同事的私生活。”

以琛同学自从有了老婆后,就经常喜欢让老婆背黑锅。比如什么老婆管得严不让喝酒啊,老婆说了不能晚归啊等等……

总之,何律师结婚后,想找借口都不用过脑子了,直接“老婆”这两个字就可以拿出来用。嗯,说起来,这一招他结婚第三天就用得很熟了。

而且此招很无敌,男人们会立刻对他产生同情,产生类似——“长得帅有什么用,赚钱多有什么用,还不是被老婆管得死死的,我老婆就管不了我,这点我比他强”的想法,大大抵消了羡慕嫉妒恨的情绪。

而女士们则会立刻给他狂加印象分,爱家爱老婆的男人多可靠啊,可见他人品信得过,把案子交给何律师放心。

于是默笙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已经初步在A市的司法界有了悍妇妒妇的小小名声。

这招对老袁还有奇特的秒杀效果,果然以琛此言一出,孤寡老人老袁立刻被戳中了爆点,“娶了老婆了不起啊!”

老袁觉得内心很凄凉,唉,男人啊,娶了老婆就不一样了,加班什么的都在家了,应酬什么的都应付了,还学会迟到早退了……

迟到啊……

他也想过上搂着老婆睡觉导致迟到的日子啊!(此纯属不负责任的猜测)

但是他什么时候才能有老婆呢?

老袁忧郁了。

老袁乘兴而来,郁郁而归。出门的时候正好碰到进来给以琛送文件的小王,老袁拍拍她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好好想想,等你到我这个年纪就知道了,得到一份感情多么不容易。”

小王来不及反应,老袁就出去了。她愣了一下,走向以琛。以琛接过文件,一边翻看一边询问:“小王,你是不是打算出国?”

以琛并没有相劝的意思,只是公事公办的询问。毕竟是他属下,是走是留他当然得有个数。然而女助理这些天已经被无数人劝过了,听到这种开头就以为何律师也要劝她,不由就十分冲动地说:“何律师,你也觉得我不应该出国吗?”

小王眼中浮起了一丝倔犟,“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我该留下来?我好不容易才申请到这所大学,不去上太可惜了,而且只有两年而已。何律师您当年不是等了您太太七年吗?为什么他两年都不能等。如果两年都等不了,证明他根本不是真爱我!”

以琛没想到她会提到自己和默笙,眼神微微一闪,没有再说话。他低下头把文件快速地翻完,签字,然后递给她。

“何律师,没事我先出去了。”

小王自觉失言,冲动完就后悔了,接了文件便想快点走掉。

“等等。”以琛叫住她。

小王转过身。

“我并没有阻止你的意思,追求梦想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这跟证明真爱与否并没有关系。”

以琛看着她,淡淡地说:“如果要用时间证明爱,那要浪费多少时间。”

因为下班前一位当事人的意外来访,以琛回家的时候有点晚了。客厅里灯亮着,却没有人,以琛走进卧室,便看到默笙正湿着头发趴在床尾看书。

默笙的头发已经蛮长了,湿湿地披在肩膀上,把睡衣都打湿了。以琛皱眉,把包仍在一边,走过去俯下身,手撑在她两侧。“怎么不把头发吹干再看书?”

“你差不多要回来了呀。”默笙看书看得很投入,头也不抬地说。

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无奈地去浴室拿吹风机,在床头插好,顺势坐下。

“过来。”

于是默笙捧着书掉了个身,趴到他身上,把湿乎乎的脑袋搁好,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看书。以琛一边享受,一边训她:“你几岁了!还跟小孩子似的。”

“哎,头发是你要我留的,当然要你负责啦。”默笙振振有词地说,“而且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个长头发是我们结婚后才长出来的,所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有义务进行维护和保养。”

以琛好气又好笑,“你哪里来这么多歪理。”

默笙无辜状,“何律师言传身教呀。”

天生的才对,他可教不来这份胡搅蛮缠。以琛无奈地吹起他的“共同财产。”在吹风机低低的呜呜声中,默笙跟他讲手头的书。

“这本书蛮好看的,小红借我的。讲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婚姻失败被抛弃了,又出车祸死了,结果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重生回到了14岁,然后就重新开始一生,很精彩。”

说到这里,她总算舍得把目光从书上收回来,仰起头,眼睛亮亮地看着以琛,“以琛,如果你回到14岁,会怎么样?”

以琛不搭理她,拒绝回答这种毫无意义的假设性问题。

默笙不死心地追问:“你会提前去找我吗?”

“……那时候你才13岁,未成年,刚刚小学毕业。”

“也对。不过如果我回到14岁,一定要考上你的高中,然后嘛,”默笙笑眯眯地说,“提前把你搞定。”

以琛俊眉一扬,“何太太,很遗憾地告诉你,我是不会跟你早恋的。”

“哼,你还说过你大学不谈恋爱呢,结果还不是被我搞定了。”默笙晃着脚,得意洋洋地说:“手下败将,何以言勇。”

有些人日子过得太舒服,真是越来越嚣张了。以琛默不作声地将她的头发吹干,放下吹风机,然后突如其来地将仍在得意的某人抱起。

默笙“啊”了一声,书掉在地上,正要抗议,就被人占据了唇舌,醇冽的男性气息瞬间侵入了她所有的感官。

“默笙,你的头发把我的衣服弄湿了。”以琛将她抱坐在腿上,一边吻一边说:“帮我把湿衣服脱掉。”

“……你想干嘛?”在亲吻的间隙中,默笙气弱地问。

以琛对自己老婆问出这种问题显然很无语,“你说呢?”

默笙讷讷地说:“早上才……而且我明天要出外景……”

“你以为我要做什么?”以琛扬眉,“回来为你服务到现在,我连澡都没洗。”

呃?

“所以,帮我脱掉衣服,我去洗澡。”

以琛靠坐在床头,看默笙坐在自己腿上认真地解着自己的扣子,伸手按下了床头窗帘的遥控。

衬衫最后一粒扣子已经解开,可是以琛却一点起身去浴室的动静都没有。默笙抬头看他,就见他衣衫不整地靠在那,专注地凝视着她,眼中有幽深的火光?

“怎么办?”

他抓住她的手,声音低低的哑哑的。

“嗯?”默笙也不自觉地低了声音。

“我忽然想,‘言传身教’了。”

被压倒在床上狠狠地“身教”时候,默笙犹在懊恼,怎么又被骗了呢,不是早该知道的吗,如果何大律师肯让你在嘴上占到些便宜,那肯定要在其他地方加倍讨回来。

窗帘早已缓缓地自动合上,掩住了一室旖旎。

“教学”活动延续了很久才结束。

以琛不断的勤奋施教让默笙累极了,最后瘫软在他结实的胸膛上,低沉的男声在她耳边轻笑:“谁是手下败将?”

“我啊我啊,老公你最厉害了。”默笙从来都是很识时务的,谄媚得连平时很少叫的“老公”都出口了。以琛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她要是再嘴硬,就是自讨苦吃了。

“唔。是吗?”以琛炙热的手掌已经划到了危险地带,“你这么夸我,我很想再报效一次。”

“不要啊。”默笙真的求饶了,“明天我还要跑外景呢。”

“别闹啦。”她抓过他的手,与他五指相交,摇晃。

以琛“哼”了一声,算是放过她了。默笙奉承了两句后赶紧转移话题,过了一会又想起之前看的书,轻叹着说:“如果真有回到过去这种事,其实我最想回到十九岁。”

“嗯,然后呢?”以琛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情欲后的慵懒。

“然后就不走啦,想办法让所有人好好的。”默笙的语气忽有些黯然。

以琛知道她想起来自己的父亲,轻拍了她两下。事情毕竟过去好久了,默笙发了一会呆,渐渐释怀,不再去想。

以琛不欲她多想,故作怀疑地说:“你要怎么让我好好的?是书不要我盯着念了,还是八百米自己会过关了?还是每周三不要我去排队抢糖醋排骨了?”

他一副嫌弃又不堪回首的样子,默笙却被他惹得“噗”地一下笑了。那时候教三食堂的糖醋排骨可是大事,周三她课又多,因此每次默笙都要提前叮嘱:以琛,明天我下课晚的话,你要帮我去抢糖醋排骨啊,一定要去哦。

默笙蹭蹭他的腿说:“以琛,明天我们吃糖醋排骨吧。”

以琛:“……不想再来就别乱蹭。”

已经为吹头发牺牲过一次,不,两次,默笙当然不想再为糖醋排骨牺牲一次了,立刻就乖了。躺在被子里想了半天自己的用处,最后叹气说:“起码有我在,你不会得胃病了。”

“你?”以琛很不客气地质疑:“你能照顾我?”

默笙掂量了一下自己的实力,摇头:“大概不能吧。但是!你要照顾我啊。”她翻个身,撑着下巴眼睛亮闪闪地看着他说:“顺便你自己也照顾好了吗。”

大律师一瞬间也无语了,最后伸手掐了下某人的脸皮,看看有没有变厚。

默笙一边躲他的手,一边分析给他听:“你看,以前你在忙,我都去找你吃饭啊,为了我不饿,你就得一起吃。等到你工作的时候,我正好大四,没什么课了,肯定天天跑出来找你。一起吃饭你就不会饮食不规律了啊。嗯,不过学校到你事务所还蛮远的。我真辛苦。”

默笙被幻想中的自己感动了,每天跋山涉水就为监督以琛吃饭,实在是很伟大。

以琛思索了下说:“不远。”

“公交车要一个小时吧,还不远啊。”

“大四你不住校了。我租了个房子,在事务所附近,你到事务所很近。”

默笙呆了下,有点反应不过来。

以琛笃定地说:“那时候,你肯定和我住在一起了。”

“我才不会跟你一起住……我那时候才大四……”默笙的眼睛里明明白白地写着“你禽兽啊”四个大字。

“你大四的课大部分在下午,住我那更方便。”

默笙怔住:“你、你怎么知道我的课在下午?”

以琛说:“去看过。”

默笙怔怔地看着他,一瞬间心脏最柔软的部分被击中,心里酸痛得不可言喻。去看过,是去她的系吗?她眼前好像出现了那个清俊挺拔的青年,那是大学时代的何以琛,站在她系的布告栏前,看着她大四会有的课程。也许不止大四的,大三,大二……

那时候他在想什么呢?

会不会想,如果她在的话,他们要怎么安排时间?就像大一的时候他们拿着课表讨论那样。

眼睛刺痛起来,热热的湿湿的。

以琛暗暗叹口气。失言了,他并不打算让她难过的。他故意逗她说:“默笙,别高估我,我能撑到毕业就不错了。”

言语间充满暗示却又一派正人君子的模样。

在这样的情况下受到调戏,默笙的神经有点接触不良。表面上一本正经,私底下肆无忌惮,有个成语是怎么形容说来着?

“衣冠禽兽。”默笙小声地念,眼眶里却还噙着泪。

被斥为禽兽的男人神情怡然而又不以为然地说:“唔,我哪里有衣冠?”

默笙默了,的确……

禽兽的衣服刚刚已经被她剥光了……

伸手揩去她眼中将落未落的水光,以琛主动问:“我毕业了,我们住在一起了,接下来呢?”

心中仍有酸涩挥之不去,默笙配合地说:“好吧,假设我在你的强迫下跟你住一起了,然后,嗯?”她摆出思考的模样,思绪却仍然无法集中。

以琛沉吟了一下,提醒她说:“默笙,基本上我会让你主动提出来。”

“……”默笙迟钝地回过神后,想咬人了,但是又不得不承认,以自家老公的阴险狡诈假正经,这真的是非常非常可能的。

看看现实吧,最早是她追他的,等他好不容易动心了,还是想办法让她自己找上门的,结婚都是她追上去的。人家光干守株待兔的事了,不,是守株待猪……

她就是那头巴不得人家赶紧吃掉的猪。

默笙犹抱希望地问:“那你会租两室一厅的吧?”

以琛故作不懂:“嗯?你还要专门的书房,默笙,那时候我经济实力不够,你就将就一下吧。”

坏蛋!默笙哭哭笑笑的,气哼哼地在被子里踢他。明智地不再跟他纠缠这个问题,默笙认真地进行“假入我回到十九岁”的幻想。

“大四下半学期,我要找工作了吧。”默笙觉得自己工作的事情非常为难,以那时候的水平做摄影这行肯定不行的,但是本专业她又实在不感兴趣。

“不会找不到工作吧……”默笙很担心。

“会的。”以琛毫不留情地打击她。

其实以那时候赵默笙的活泼开朗,估计在他监督下,英语六级计算机考级什么的肯定也过了,又是名校毕业,找个工作肯定不难,但是……反正是假设嘛,就没必要让她太得意了,打击老婆这种事情,也是别有乐趣的。

“好吧,一帆风顺的人生也很没意思,慢慢找……那我闲着的时候干吗呢?”

“在家装修房子?”

“咦,这么快就买房了吗?”

“嗯,那年有个案子我办得不错,老袁人厚道,我拿到不少钱,首付够了。”

默笙星星眼地看着他:“以琛你真厉害。”

以琛毫不谦虚地接受老婆的崇拜,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没办法,要养你压力很大。”

这是诋毁吧?她明明很好养。默笙决定无视他,继续思考。房子也有了,工作也肯定找得到,接下来呢?结婚?默笙想到这里,不由哀怨:“唉!以琛,求婚不会也要我来吧?”

再欺负她恐怕要炸毛了,何以琛底笑着在她耳边说:“不会,我比你急。”

温热的气息醇厚而充满男性阳刚,搔得她耳朵痒痒的,熏人欲醉。默笙在这样的气息笼罩中,淡去了最后一丝酸楚。幻想着以琛求婚的样子,发现自己实在想象不能。

不由有些失落。

错失的美好啊。

不过,万一是这样的——

以琛:“赵默笙,我们下周去登记结婚。”

她的反应肯定是——先呆,后扑,然后:“以琛,我们今天就去吧!”

然后被以琛取笑一辈子。

默笙默默地抖了一下,忽然觉得没被求婚,好像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她赶紧赶走这些可怕的想象,顺着往下想:“那结婚了,接下来就生孩子?”

说到孩子,默笙一下子回到了现实中。

“以琛,我们什么时候生孩子啊,以玫都快生啦。”

以琛蹙眉:“再晚点吧。”

默笙对他的答案毫不意外,因为已经提过这个事情好几次了,以琛对生孩子这事,实在是很不热衷,唔,与某事成反比……

默笙趴在他身上不说话,以琛以为她不开心,沉默了一会叫她:“默笙,我不想这么早要孩子。”

“哦——”默笙拖长了声音,然后说,“以琛,那下次以玫问我为什么还不要孩子,我可以说是、你、的、问、题、吗?”

默笙在“你的问题”那特别停顿了下,然后笑眯眯地看着他。以琛眼眸微眯,视线停在她贼兮兮的脸上:“赵默笙,希望你在暗示的不是我想的。”

以琛一旦出现这个表情就说明很危险,默笙连忙兜起被子说,“不是不是,睡觉睡觉,我要睡觉了。”

默笙埋在被子里假寐了一会,渐渐真的有了睡意,似睡非睡间,听到以琛说:“默笙,我不想重来一遍。”

“嗯?”默笙的大脑已经下班,根本没听清他在说什么,模糊地应着。

“我胆小。”以琛自嘲地说。

但是谁又不但小呢,谁知道重来会发生什么意外,谁敢自负到认为自己可以掌控所有命运?不是没有遗憾的,但是他绝不敢拿已知的幸福去赌未知的或许圆满。

以琛想着不由失笑,他大概被默笙影响了,居然也会去想这样虚无缥缈根本不会发生的事。他关了灯,把自己的小妻子搂在怀中让那温软的身躯填满他整个世界。

默笙婚后的日子过得着实不错,以玫最羡慕她工作时间自由,上班也可以在外面乱跑。至于常常顺便去找自己老公吃个饭,或者跑远了一个电话叫何姓司机接什么的,以玫已经鄙视到无力了。这天默笙陪她去做检查,以玫又一次抱怨起来:“还是你最开心,自由自在的,我马上恐怕连逛街时间都没有了,天天在家带孩子。真是的,都怪张续,我一点都不想这么早要孩子。”

“不早了好不好,现在生最好啦。”默笙说。

以玫其实也不是真心抱怨,默笙这样一说,她就高兴起来。她关心起默笙:“那你和以琛打算什么时候要啊?”

“我一直都想要啊。”

以玫是了解他们的情况的,想了想说:“默笙,你说会不会是阿姨和叔叔的缘故?所以以琛对孩子这事有点抵触?”

默笙苦恼地说:“不知道啊,我猜肯定有点吧,唉,顺其自然吧。”

以玫很快生了一个女儿,小姑娘非常可爱,白白嫩嫩,粉雕玉琢,默笙喜欢得不得了,三天两头去以玫那探望。

以琛有时候和她一起来,有时候没空就晚上过来接她。小姑娘可喜欢舅舅了,每次以琛一来,就“咿呀咿呀”地要舅舅抱,那时候舅妈什么的都只能靠边站。

以玫含笑看着女儿缠着舅舅,转头对默笙说:“我看以琛也不讨厌小孩嘛,你是不是找机会好好跟他谈谈啊?”

默笙看着,点点头。

她藏不住心事,从以玫家出去,就忍不住问出了心底的疑惑:“以琛,你是不喜欢孩子吗?”

“没有。”

“那是因为爸爸妈妈的关系?”

她没有拐弯抹角旁敲侧击,只是一边说一边握住了以琛的手掌。

以琛蹙眉:“你在瞎想什么?”

“那为什么呢?”

以琛停下脚步,盯着她,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脸上渐渐地竟然难得一见地浮现一丝尴尬神情,最终还是以一种无奈的语气说:“我只是觉得我们刚刚在一起,不想多一个人来凑热闹。”

默笙睁大了眼睛。呃,这什么理由……

原来竟然居然……

然后她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以琛有些恼羞成怒地说:“既然你这么想要孩子,就要吧。”

“咦?”默笙停下笑声,看着他。

“顺其自然。”也不要刻意地去要孩子,以琛的意思是这样。

然而默笙太开心了,她一下子扑到他身上,欢乐地抱住他:“以琛,我们赶紧回家顺其自然吧!”

一般情况下,何律师的防御力是顶级的,但是赵默笙一主动一热情,那名为何以琛的防火墙就一下子被洞穿了。

于是,很快地,他们就顺其自然了……

默笙的月事晚了一个星期,以琛无比镇定地去买了试纸,然后面对测验结果,依旧表现得十分冷静。

他先给老袁电话。“周家的那个案子你接手吧,我排不开时间。”

然后在老袁的哇哇追问中,貌似淡定地说:“要照顾默笙……生病?没有,可能怀孕了。”

趁着老袁被打击得七零八落不成人形,他挂断电话,打给本市妇幼方面最好的医院院长,他曾帮该院长解决过一起法律纠纷。“张院长你好,我是何以琛……”

再给以玫,“你怀孕时候看的那些书和资料都打包好,我一会去拿。”

默笙坐在沙发上,呆呆地看着他貌似有条不紊地安排好所有事情,问:“那我干吗呢?”

以琛看着她,显然觉得她是最难安排的那个。他叹了口气,弯腰环住她:“是啊,你干吗呢?”

默笙伸手搂住他的腰,忽然整个人被一股感动到想哭的情绪占领:“以琛,我好开心。”

她以为找回以琛就是完整了,原来完整之外,还能更完整。

以琛任她抱着。

回答她的是用力却小心翼翼的拥抱。

大概继承了准爸爸的性格,何宝宝乖得很,严格地按着时间表生长着,什么时候该怎么样,一点提前或推后都没有。以玫打趣说:“这小孩将来性格大概和哥哥有的一拼。”

每次产检以琛必定是陪着去的,这天以玫带着宝宝去打预防针,正好和他们一道。以玫问:哥,你想要个女儿还是儿子啊?

以琛说:“都好。”

以玫笑着说:“倒也是,最好一男一女龙凤胎,女儿像默笙,会很可爱啊。儿子嘛,像以琛,这样就完美了。”

默笙说:“才不呢,以琛说女儿要像他,才不会被人骗走。儿子呢也要像他,才会有人,咳,才会骗到人。”

其实以琛原话的后半句是——“儿子也要像他,才会有人送上门。”

这话默笙是万万不能说的,太没面子啦!

以玫哈哈大笑起来。

默笙身子一天天笨重起来,她各种状态都好,就是忽然变得很想吃东西,以前不爱吃或者从没想到吃的,不知道怎么会从脑子里冒出来,变得想吃得不得了。

于是以琛便不得不抽出时间研究起厨艺来。

默笙没怀孕前,两人是经常出去吃的,但是现在食品隐患那么多,考虑到孩子的健康,默笙怀孕后便挑剔起来,不止一次幽怨地嫌弃他:“以琛你为什么是个律师呢?要是个厨师就好了。”

此时此刻各种口才都派不上用场,何律师默默地忍受着嫌弃,用缓慢进步着的厨艺,把默笙喂得圆滚滚的。

十月份某天的午夜,圆滚滚的默笙被推进了产房,顺利地生下了一个八斤多重的男孩。

推出产房的时候天边正泛起一抹亮光,晨曦微光中,被默笙勒令待在外面的以琛快步地走上了,接住了她的手。

默笙小声地跟他抱怨:“痛死了,都怪你。”

“嗯,都怪我。”能言善辩的大律师忽然什么都说不出,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默笙的意思是怪以琛把她养得太好,孩子太大难生,可是旁边的护士**显然是误解了,即使见惯了产房的各种情状,也忍不住窃笑起来。

默笙这才发现自己的话有歧义,脸红了起来,偏过头看着身边的宝宝说:“快看看,我生的。”

以琛看向闭着眼睛的胖宝宝,笑起来:“是,默笙好厉害。”

以琛并不常笑的,这样如释重负、仿佛在心底最深处展开的笑容杀伤力实在太大,默笙和护士**一起看呆。

刚刚在产房里还哇哇大哭的胖胖小婴儿第一次被爸爸抱起的时候便十分安全,不哭也不闹,只是咿呀地努力挥舞着小胳膊小腿,顺便吐了些口水在爸爸的西装上。不过爸爸的西装因为在产房外待了一夜,已经不像平常那么笔挺整齐了,再多一点口水也是无妨的。

回到病房,热腾腾的早饭是早已备好的,默笙吃了些递送系,把该料理的料理了,便困倦地睡着了。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在低低的交谈声中睁开眼睛,默笙看见满室的阳光。以琛立刻发现她醒了,让她喝了些水,以玫和她的丈夫张续一起凑到她床前。

以玫叽叽咕咕地提醒叮嘱了一堆注意事项,最后想起来问:“对了,小宝宝叫什么名字?”

默笙摇头:“还没取好呢。”

以玫说:“快取呀,别跟我们似的,出生证明还是后来才填的。”

默笙想了一会,看向以琛。以琛却好像已经思考好了,说,“今天太阳很好,就叫何照吧,阳光照耀的照。”

以玫瞠目结舌:“啊?就这样?”

她抗议起来:“以琛你取名也太偷懒了吧,太阳很好就叫何照?那要是阴天难道叫何不照?默笙你也同意哦!”

默笙看着以琛,眼中不由染上了笑意,眨眨眼说:“挺好的呀。”

以玫被他们彻底打败了。

何照何照,以玫又把名字念了两遍,忽然发现:“咦,照,赵?是默笙姓的谐音?”

以琛:“……巧合。”

还真的是巧合,以琛并没有这个意思。以玫却不信,揉揉胳膊说:“肯定是啦,默笙,你们两个真是肉麻兮兮的。”

张续在旁边打趣说:“我也觉得不错,这样取名多省事啊,我们怎么没想到呢。”

以玫瞪了他一眼,嗔道:“你凑什么热闹。要是你给女儿取名叫张何,女儿以后会恨死你的。”

两人又坐了一会,张续公司有事,以玫记挂着家里的宝宝,便没有待太久,一起走了。以琛起身送他们出去。

默笙独自躺在床上,想忍住,可是最后还是忍不住,嘴角慢慢弯起来。侧过身,轻轻地在沉睡的宝宝额头上亲了一下,小声地告诉他:“爸爸很喜欢你啊,他说你是他的小太阳呢。嗯,就和妈妈一样。”

何照。

阳光照耀。

My sunshine。

两年后,某个长着赵默笙式的灵动大眼睛,却偏偏爱做严肃状的宝宝,提出了关于生命奥秘的严肃问题:“妈妈,别的小朋友是生出来的,我是拍出来的吗?就像拍皮球一样?”

默笙:“……啊?”

小宝宝严肃地困惑着,“不然为什么大家都要说拍个‘何照’呢?”

以琛笑着弯腰,抱起揪着他衣角走路的儿子,不负责任地误导认真的宝宝:“你的确是拍出来的,当年要不是你妈妈偷拍爸爸,哪里会有你……”

这是一个和多年前一样阳光很好的午后,林荫大道上漂浮着草木清香,格子路面上映着一家三口长长短短的身影……

这样好的天气,适合出门,适合偷拍,适合与你,携手同行。

--------完

不直播了。

文化圈,特别是大众文化圈,已经不再单纯。**、电视、文学、音乐、传统艺术,这些领域中再精彩的节目也不可能如十几二十年前的“前辈”一样,几成所有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而平民狂欢造就的网络红人更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

这是多元的时代使然,并非人力可以扭转。在这片繁花似锦中,有人看厌了中伤和争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为有数不清的自由选择而如鱼得水。那么,网络红人和传统名人有什么不同,归根到底只是成名的平台不同。

最早的网络红人,在互联网的56k时代甚至更早,那是属于文字激扬的时代,培育在那一代的网络红人,他们共同的特点是以文字安身立命并走红。

第13集

果儿被逼急了,向大家坦白了自己和永俊其实是在演戏。晨曦其实早就察觉到果儿的不对劲,打算顺着他们这场戏,把戏做成真。但是果儿这番举动,确实让她很失望。晨曦问果儿,到底她在害怕什么,果儿坦言,因为小时候经历过家庭暴力,所以对婚姻家庭都很抗拒。晨曦体谅果儿的心情,她答应果儿,不再逼她结婚,但不代表她赞成果儿不婚。晨曦把永俊约出来单聊。她知道永俊其实很喜欢果儿,她也很喜欢永俊,希望果儿跟永俊的事能成。永俊在晨曦口中得知了果儿恐婚的真正原因,还有果儿其实很喜欢自己的事实,于是对这段感情重燃信心。吴东收到了晨曦的信息,让他把之前落下的耳环送回来。吴东这时在公司花园坐着,不禁想起和晨曦的甜蜜往事,想着想着便入了神,这时小菲刚好在花园打扫,吴东便匆忙离开座位,耳环也不小心落下在桌面。吴东回到办公室,突然想起晨曦的耳环丢了,于是立即回到花园寻找,可惜无果。他回想了一遍,最有嫌疑的就是刚刚在花园的小菲,于是立即安排人员把小菲叫到办公室,要彻查这件事。耳环确实被小菲捡了,但是小菲捡的是自己的东西。这耳环是小菲的同学亲手为她设计的,之前因为妈妈有个重要的约会,才借了给妈妈。小菲无故被安上盗窃的罪名,非常气愤,在她把耳环的来源说出来时,吴东突然感到不对劲。吴东回想起小菲、晨曦、振宇所说的话,才发现,原来小菲就是晨曦的女儿,之前真的是自己一直对她有偏见,一直在误会她。但是小菲受到的伤害是吴东不能弥补的,小菲在今天被吴东侮辱了人格,她忍受不下去了,于是从公司辞职了。振宇知道小菲辞职后,受不了心爱的女朋友被人冤枉,被人欺压。他在公司闹了一番后,也跟着辞职了。大哲在酒店里的工作进步神速,厨师长便打算升他做副厨师长。然而大哲却拒绝了,因为他每个周末都要请一天假,去孙老板的饺子馆里打工,好争取机会看看天爱。然而在大哲打工的时候,孙老板因为垂涎晨曦的美色,没征得晨曦同意便自行偷拍人家,弄得晨曦和天爱轮番往饺子馆里跑,出了一场笑话。大哲担心,晨曦来到饺子馆时看见了自己,这样误会便会加深,于是他让马平出面,帮他把两人之间的误会给抹平。

被封号了。

日前,晨曦姐姐在直播中凭借连麦与新晋网红铁山PK。这是在网红直播间靠眼球赚钱的常见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主播越凶,粉丝花钱就越兴奋。

没想到,辰熙姐姐激动的时候,竟然会毫不犹豫的开口。 PK到了白热化的阶段,陈曦姐公开嘲讽直播间里的粉丝都是农民,买不起礼物。

祸从口出,一石激起波澜。事件发生后,大量网友公开举报陈曦姐的违规行为,陈曦姐已被封号。

晨曦姐姐就在短时间内大火大热。因为他发的视频能够最真实的描述一个人的日常生活,短时间内就获得了几十万的粉丝。

但是每一次在视频里面出镜的他都是一副女生扮相,所以让很多人都以为他是一个女生,只有他说话的时候人们才知道他的性别。

抖音晨曦姐姐是男是女整容前照片曝光,看过晨曦姐姐直播的都知道,他唱歌很好听,而且唱歌的时候用的是真声,所以晨曦是男的。

第1集

  夜晚,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医生刘晨曦正和妻子赵文谷一起陪女儿南南做透析,接到电话通知赶往医院。谷超华接手一名叫陈平的伤员,病情紧急只能不等家属签字先做手术救人,病人却突发心脏病死亡,家属执意要打官司,副主任要谷超华承担责任。南南给爸爸打电话不慎跌倒昏迷,赵文谷急找吴文清给南南检查。

第2集

  刘晨曦和赵文谷因南南的病意见不和。郑艾平去18楼高干病房看病人,称病人女儿VIP惊为天人。二师兄霍思邈前去对VIP一见钟情,并成功吸引了VIP的注意。郑艾平被车祸受害者弄得心烦意乱,被新来的护士张晓蕾的美貌和天真所吸引。一个自称得了骨癌脑袋上插着钢丝的男人出现在医院,刘晨曦等人一起商量对策。

第3集

  霍思邈为追求VIP,提议让郑艾平想办法让VIP妈妈多留在医院几日尽量拖延。郑艾平发现钢丝男头疼给他开止疼药,霍思邈给他截去了露在脑外的钢丝。美小护劝钢丝男尽快联系自己的家属来签字做手术,钢丝男声称自己没有家人,众医生决定让他尽快离开,钢丝男愤怒扬言要报复社会,郑艾平向领导反映协商讨论。医院协商讨论决定收治钢丝男,刘晨曦主动提出担任主刀。此时美小护却出于同情已让钢丝男离开医院。发现钢丝男失踪,郑艾平恼火找美小护理论。

第4集

  霍思邈见到美小护失落在坐在医院的长椅上情绪低落,他替美小护分析钢丝哥不会真的那样做。刘晨曦陪南南做血液透析,他给女儿讲诉了关于仁爱的意义。喃喃在透析室里会心的朝爸爸微笑,给了刘晨曦更多的信心和决心。  赵文谷在网络上不厌其烦的查着南南的肾源,想要寻找到一切肾源信息。VIP的妈妈查出了肿瘤,霍思邈喜忧参半。钢丝男自知不久人世,美小护安慰他,告知医院已接来他家属,并捐了款,希望他好好完成手术。

第5集

  美小护因为心里喜欢着霍思邈,根本就没那心思看对像。她的母亲整天的嘟囔着让美小护去相对象,美小护告诉母亲她要上班没时间,拿她相片去就得了。  郑艾平对医院要封十楼以下的窗户一事和美小护抱怨,美小护劝他,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处处存在着不公平,要学会面对现实才行。  黄菁菁的母亲要做眼部摄影扫描,因为院里患者太多需要排队,小江拿着找人要来的号来找霍思邈,要他请客。霍思邈见状高兴的同意,赶忙拿着号找到黄菁菁。正准备给她,来了一个眼部疾病特殊的五岁小男孩,急需做眼部扫描,好做手术,拖延一分钟就要很可能会失明。  排队的患者以为又是那个医院的领导孩子在加号,无论医生怎么解释,说什么也不同意。霍思邈问明小男孩的病情后,把号给了护士,让她赶紧带孩子从后门进去做检查。  美小护买了辆车,因为要去相亲不敢开,让霍思邈陪她去,帮她开车。美小护见到相亲的那位男士,立即被他英俊的外表所吸引。两人是越谈越投机,男士也很愿意。对美小护说现在的物价上涨的太快了,如果不马上结婚的话,连婚都结不起了,既然双方都很满意,不如就赶快把婚结了,美小护欣然同意。  美小护把帅男送走后,来到霍思邈面前,和他说了帅男的想法。霍思邈觉得美小护的决定太过于唐突了,婚姻大事还是回家和母亲商量一下再做决定吧。到回家和母亲一说,母亲马上同意了。  半夜,美小护收到帅男的信息,说他母亲不同意找个护士,美小护很是郁闷,想早日把自己嫁出去的想法又泡汤了。  刘晨曦和霍思邈说早上不知什么原因被交警罚款了,霍思邈告诉门诊,今天有交警来看病的都转到他这,他要好好的治治他们。

第6集

  美小护因为春燕新婚结婚而大受刺激,看着春燕带着老公到处发喜糖,美小护不禁有些羡慕又嫉妒。大家都告诉美小护要抓紧了。  刘晨曦问起霍思邈菁菁母亲的病情,刘晨曦说出菁菁母亲是良性肿瘤,压迫了眼部神经,所以三叉神经疼痛。刘晨曦警告霍思邈不要因为追求女孩子就把不必要开刀的患者采取手术。  刘晨曦看了菁菁母亲的片子后告诉她各个医生的治疗方法有些不同,建议菁菁母亲接受科里组织会诊后的决定。  郑艾平和张晓蕾一起吃饭,说起霍思邈的身世,原来他是功臣之后,父母双双牺牲,被卫生局的孙局长收养。忽然医院来了急救车 ,果然是送到他们科的病人,他们接到通知急忙赶回医院。  被送来的病人是一个在押犯人,因为企图自杀而被送来医院。张晓蕾微笑着为病患细心的缝合了伤口,郑艾平问起张晓蕾的想法,张晓蕾说出她不管对方是谁,只要是她的病患,她就会为他减轻痛苦。  菁菁在表演休息期间和助手说出对霍思邈的看法,她想接受霍思邈的手术建议。助手讲诉了一个发生在美国医院的故事,医生为了追求病患而劝说病患按照自己的想法治疗,结果结婚后说出了真相。菁菁听了助手的话,却仍然坚持自己对霍思邈的看法。助理继续劝说菁菁,最后菁菁决定试试霍思邈。  刘晨曦找来霍思邈谈话,他对霍思邈的手术治疗十分不同意,可是霍思邈却坚持他的开刀决定和追求菁菁与否根本没有关系。最后刘晨曦被霍思邈说服,同意霍思邈的开刀决定。  菁菁第二天去医院告诉妈妈她决定保守治疗,先不开刀。可是菁菁妈妈却不同意菁菁的决定,她还是相信霍思邈的话。黄妈妈夸赞霍思邈有医德,十分喜欢霍思邈。霍思邈来查房 ,依然告诉黄妈妈准备接受手术,黄妈妈满口答应。  菁菁追上霍思邈请求他周一带她去看妈妈做手术,最后霍思邈答应了菁菁的请求。霍思邈带着菁菁进了手术室,菁菁见到自己妈妈的肿瘤被摘除,心中十分激动。  严主任知道这个事情后严肃的批评霍思邈,可是霍思邈却说出他准备改革医院的医患关系,他想从此做个试验,让病患家属亲眼见到手术过程,了解病患的手术经过,会增加他们对医院的了解。两人针锋相对吵了起来。

第7集

  严主任得知霍思邈把菁菁带到了手术室,严肃的把霍思邈叫到了院办。谁知严主任还没等说霍思邈几句呢,霍思邈反而满口理论改革说得严主任哑口无言。霍思邈来院办的路上给养母打了电话来救急,孙夫人听说霍思邈要挨批评急忙赶到院办。严主任见到孙夫人,急忙上前问好,孙夫人轻描淡写的让霍思邈先去工作。  霍思邈得救,急忙离开了院办。孙夫人问起严主任霍思邈究竟犯了什么错,严主任说起霍思邈竟然把女朋友带到手术室里去观看手术,孙夫人听说霍思邈有了女朋友,急忙打听起霍思邈女朋友的情况,弄得严主任哭笑不得,并且答应孙夫人去帮她打听霍思邈女朋友的情况。孙夫人提起霍思邈的父母,要严主任多多照顾霍思邈,如果他有什么不对,就直接告诉她,她回家会批评他的。  霍思邈进了事故调解室里,里面医生代表和患者家属正在商谈事故责任赔偿条件,可是患者家属非常激动,尽管医生们解释了手术的意外的不可避免性,可是家属们依然不能接受这一事实。最后由于一句不当的话,立即引起了家属的情绪失控,家属们用手中的饮料瓶纷纷打向医生们,其中一个年轻的医生掏出手机拍下患者打骂医生的情景,却被家属抢走了手机,丢在地上用脚踩得细碎。  郑艾平正在和病患家属谈患者的病情,霍思邈路过的时候告诉病患家属过半小时去会议室,他要和家属进行术前谈话。之后霍思邈叫来郑艾平,给他上了一课,教他如何用严肃的态度和病患家属进行术前谈话,随即,他带着郑艾平来到会议室,要他看他自己是如何跟病患家属进行术前谈话的。  郑艾平跟着霍思邈的身后进入会议室,霍思邈直接打开了摄像机,告诉郑艾平这样的谈话一定要录像。霍思邈的严肃,感染了郑艾平。霍思邈非常专业严肃的告知了家属们患者的病情以及不做手术对身体的危害。之后他讲诉了手术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甚至手术中出现意外可能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患者家属们心情十分紧张,听了他的讲诉都十分纠结,不能下定决心在手术通知书上签字,霍思邈适时的让家属们考虑一天,明天才做出最后决定。  这一堂生动的现场课让郑艾平对霍思邈更加佩服,霍思邈告诉他只有过了这关,才能具备独立行医的资格。  霍思邈回到办公室,发现菁菁在等着她。菁菁问起霍思邈有没有因为她而受到处分,霍思邈回答因为她的连累,他有可能导致今后再也不能从医,所以为了请罪,菁菁要以身相许。菁菁看出霍思邈是在开玩笑,得知他没有受罚心中稍感宽心,提出以饭相许,两人约好晚上六点在泰国餐馆约会。  晚上六点刚做完手术走出手术室的霍思邈和刘晨曦正讨论着晚上去约会,刘晨曦也准备去医院看喃喃,因为喃喃最近情况又不太好。可是忽然接到通知,发生了大车祸,重病患已经被送来医院,几人急忙跑步赶到急诊室去抢救病人。刘晨曦在路上就打电话给赵文谷告诉他医院有了急诊不能回去看喃喃。  菁菁坐在饭店里等待着霍思邈,可是六点早就过了,霍思邈却不见人影。菁菁打电话给霍思邈却没有人接听,她想到霍思邈有可能在医院加班,只好耐心的等待着。张晓蕾见到救护车呼啸而来,知道出现了事故,她主动留下来帮助郑艾平,大家都觉得他们这对鸳鸯可以在手术室里谈恋爱十分羡慕。  终于忙完了,霍思邈急忙赶往饭店,菁菁已经让服务员把菜热了又热。说起霍思邈的工作性质,菁菁说起他这样的失约,很少有女孩子能和他约会超过三次以上,霍思邈顽皮的说出他和菁菁正好约会三次。菁菁和霍思邈约法三章,今后约会不许迟到超过三小时。

神墓主角是辰南,只有一个老婆,梦可儿

梦可儿,七绝天女之一,辰南之妻,为辰南育有三个儿女,澹台古圣地最杰出的弟子,风华绝代,犹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心机深沉,智计无双,但却有着自己的道德底限。

在人间界享有很高的声望。因辰南暗恨澹台璇而敌视梦可儿,故和辰南始一相逢便处于对立的局面,相互争斗,但最终却以不可思议的原因,成为了夫妻,并有了3个儿女,羞恼、痛恨、迷茫、无助。

澹台圣地的覆灭使其心中最大的梦想破灭了,梦可儿的爱全部加在了三个孩子身上,可以说是世上最伟大的母亲之一。最终在六道破灭后再次与辰南相遇,两人过往一概不究,恢复夫妻关系。

扩展资料:

辰南的人物关系:

1、辰战

主角辰南之父,战天最强四魂之一,光明正大之典范,以气势沉雄、为战而生,为战而活、言语富于哲理而被读者推崇。

2、龙儿

辰南与梦可儿之子,前身为天龙皇,为远古图腾至尊,前生被天所灭,尸体被炼为大龙刀。

3、依依

辰南女儿,后羿弓转世

4、空空

辰南第二个儿子,裂空剑转世

5、玄玄

辰南与澹台璇之子,玄武甲转世

6、索索

辰南与澹台璇之女,困天索转世

——神墓

——梦可儿

秦朝将军章邯的妻子是晨曦公主吗

在电视剧《楚汉传奇》里面,章邯和晨曦公主之间的情况也是非常的引人注目,很多人都觉得两人很有夫妻相,那么晨曦公主真的嫁给章邯成了他的妻子吗?在历史中章邯的妻子又是谁呢?

在电视剧《楚汉传奇》中,晨曦公主是秦始皇的孙女,但是不是很得宠,因为当时胡亥很得秦始皇喜爱,所以她就去问他为什么这么得到自己父亲的喜爱,胡亥告诉她,这都是因为赵高,因为自己是赵高带大的,而赵高则是秦始皇的亲信,所以自己也连带着很受宠了,晨曦公主就很想去找赵高,章邯劝告她不要得罪赵高,否则会很惨,胡亥知道了就让晨曦公主嫁给章邯做妻子。

但是最后晨曦公主并没有能够嫁给章邯,在胡亥登基之后,听信了赵高的谗言,残暴不仁的杀害了自己的诸多兄弟姐妹,而晨曦公主也在其中,当时的她还没有嫁给章邯,所以说晨曦公主并不是章邯的妻子,两人在电视剧里都没有正式结婚。至于在现实历史中,秦始皇到底有没有一个叫做晨曦公主的女儿都不太清楚,而对于章邯的诸多记载中也没有明确他的妻子到底是谁,就连他有没有妻子都没有明确的记载,而他的子嗣情况记载也不详细,没有说到他的儿子,所以根本就不知道章邯的婚姻状况,不过根据当时的年代来看,章邯应该是有妻子的,只不过因为他的妻子没有什么名气,所以不曾记载罢了。

秦朝大将蒙恬和章邯的关系如何

章邯和蒙恬两人都是秦朝后期有名的将领,那么两人到底谁更加出色呢?在本文只要从两个角度来考虑,第一就是在历史上的两人对比,还有一个就是在《秦时明月》里面的两人的比较。

秦时明月里的章邯

首先从历史上来看,蒙恬是秦国有名的大将,祖辈世代为将,到了他的时候因为在一统天下的过程中做出了不小的贡献,所以在一统天下之后,受命北击匈奴,一度大败匈奴,收复了河套一带,并且修筑了万里长城,压的匈奴不敢随意南侵,但是后来秦二世继位赐死蒙恬,这也为秦朝的灭亡埋下了伏笔。而且蒙恬还不只是一个普通的武将,他还有着不错的军政能力。

而章邯在蒙恬死的时候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文官,后来才被拜为将,之后一路战绩不错,扑灭了不少的起义军,但是之后被项羽击败,投降了项羽,后又被刘邦击败自杀身亡,从地位上来说毫无疑问蒙恬是比章邯高很多的,而且如果不是蒙恬先被杀估计也没有章邯的出头之日,所以说从综合能力上来看蒙恬更胜一筹的。

而在《秦时明月》之中两人的类型更是不同,蒙恬是兵家智勇双全的武将,战功赫赫,手下的嫡系军队是“黄金火骑兵”名震天下,而章邯则是影密会里面的统领,大概和锦衣卫这样的类似,所以在《秦时明月》里面蒙恬带兵打仗的能力是要远超章邯的,而章邯的个人武力应该要更高一筹。

大将章邯的名字怎么读

章邯乃是秦朝末年的著名将领,位列上将军。章邯是秦朝最后的一位将军,他是秦朝的军事支柱。但是他的名字,还是存在一些错误的读音,那么章邯怎么读呢?

“章”读作zhang第一声,与张的读音一样。“章”,是章邯的姓氏,。章姓在《百家姓》中,处在中上的位置,排在第四十位。关于章姓的起源,有几种说法。

一种说法是章姓起源于姜姓。在一些古籍中记载,章姓的孕育之地在商朝时是鄣国。在周成王执政时期,将齐地赐给了姜太公建立了齐国,之后,鄣国被姜太公收为附庸国,在姜太公将自己的领土分封给自己的儿子的时候,鄣国被他分给了庶子,到了姜虎这一代的时候,鄣国正式获封,又被齐国灭亡,姜韅便将鄣字中的章作为自己的姓氏。

“邯”读作han第二声,与含的读音一样。“邯”是古时候的地名,指邯郸城,有时候出现在人名当中。

所以章邯的正确读音,应该和“张含”的读音一样。作为秦朝最后的一员大将,章邯曾经屡战屡胜,还被封为了雍王。曾经在巨鹿之战中败于项羽,但是最终在与汉军的战斗中,城破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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