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房产证上要加我名字,男友:你是为房子才跟我在一起?
非常困扰我的一个问题,就是爱情与婚姻需不需要感情之外的物质保障?因为我提出要在男友买的婚房上面加上我的名字,我跟男友的感情爆发了史无前例的一个大危机。我觉得自己缺乏安全感,想要以此获得一点稳妥,而他却直接对我说:“你是为了房子才跟我在一起的吗?”
我叫秦裕芬,在一家公司从事行政方面的工作,我男友叫邱池,在同一个城市里面自己做些现今规模不太大的生意。我们认识三年,感情本来一直都还算稳定,相处也愉快,已经到了谈论婚嫁的程度。可最近,就是因为房子的问题,我们发生了争吵,婚结不结得成,得看最后事情向哪个方向发展了。我们认识的时候,他就自己已经付了首付款买了一套房子。后来我们确定了关系之后,他跟我说,以后结婚,关于房子这方面就不用操心了,这都是现成的。
可是现在大家也知道,婚前财产不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谁买的所有权归谁。我听他的意思是想说,今后我们要是结婚的话,还是需要一起还房贷的,要不是话,就是他还房贷,我责任生活费方面。这么一算,我觉得自己钱不会少出,可房产证上面却没有我的名字,怎么看吃亏的都是我。大家也不要怪我现实,毕竟结婚不能光讲情感,过日子也不是空中楼阁,各方面的事情都要考虑周到。况且,我也并不是完全只讲钱,女人嘛,多多少少还是要讲一些安全感,住在一个不属于自己名下的房子里面,要是将来万一发生点什么事,我无依无靠法律也不帮我,岂不是非常危险?
第一次提出结婚之后需要在房产证上添加我名字之时,我们大概认识半年。当时我说这是我的基础条件,要是你觉得无法接受,我们不如趁早散伙,省得感情深了难以了断。我是本着一种开诚布公,丑话讲在前面的态势跟他谈的,而且也明确告诉他,不能敷衍我,他一定要告诉我他自己的真实想法。他当时沉默了许久,最后说了句:“你用谈生意的态度来谈感情的样子真的让我很不习惯。”最后表示自己要想想,就走了。原来以为我们就这样黄了,没想到后来他又打电话给我,表示接受了我的条件。
之所以现在想要结婚了,是因为我们觉得双方的感情已经成熟到了这个地步,而且物质方面也比较充分了,年龄也都到了,最重要的是,我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一点虽然计划之外,可也在情理之中。因为想赶在肚子大起来完成自己的终身大事,我们就开始商量关于婚礼方面的细节起来。彩礼、陪嫁、婚礼喜宴流程这方面还好说,我又一次想起了房子的事情,于是趁这个正式的场合提了出来。本来想关于这一点,之前他就口头承诺过,现在我又怀着孕,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可没想到他居然沉着脸对我说:“房子,房子,你心心念念的总也忘不了房子,难道你是为了房子才跟我在一起的吗?”
我当时也动了怒,明明这一点我们早已达居共识,要不也走不到今天,早就分手了。他现在是想翻脸不认账,还是看我已经怀孕生米煮成熟才这样笃定我跑不了吗?当天回家之后,我跟他打电话说,我们家已经商量好了,假如房产证上面不加我的名字,孩子就是打掉我也不会嫁给他。他就骂我既冷血又现实,现在拿肚子里的小生命跟冷冰冰的房子做交易,还是不是一个母亲的正常思维?我却反问他,一个大男人说话不算数,出尔反尔,算不算光明磊落?就这样,我们争吵得相当厉害。两个人不欢而散。
原定的婚期已经推迟了,我的肚子也一天天地大了起来,做为一个怀第一胎的女性,已经感受到了胎儿在腹中动了起来,这个时候再想打掉我真的狠不下这个心。可是我男友也是个非常倔强的人,他一直不肯低头,我觉得在他心目当中,我跟孩子加在一起,还比不上他的房子重要,我们就这样僵持着。不瞒大家说,我也抱定主意了,假如他不做最后决定,就算是孩子生下了来,我也不会松口退让。我虽然不是为了房子才跟他在一起的,可是他曾经亲口答应过我的事情,就必须要做到。假如他不懂,我就要教会他什么样叫做”一诺千金”,我也认为自己没错,大家觉得呢?
很困扰我的一个问题是,爱情和婚姻需要的是感情之外的物质保障吗?因为我提出给男朋友买的婚房加名字,我和男朋友的关系爆发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我没有安全感,想要安全,他却直接对我说:“你是为了房子才和我在一起的吗?”我和男朋友是大学同学,家庭条件一般。他和母亲住在一起,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抛弃了他们母子。所以男朋友很看重感情,他也很想有自己的家庭。
可能是因为从小没有父亲的陪伴,所以男朋友在这个年纪比同龄人更成熟稳重,对我也是体贴细心,让我觉得和他在一起很踏实。毕业后,我们见了彼此的父母。男朋友的妈妈对我不冷不热。可能她听说我家条件还可以,所以没那么讨厌我。但是我爸妈把我男朋友当成自己的儿子,因为他做事稳重,父母也看重他的才华。因为我们关系很好,男朋友也找到了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
当他得到他人生中的第一桶金时,他便离婚,但不要那么果断。因为开始一段婚姻并不容易,所以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男方父母是不是给他买的房子。如果是,你的名字会被加进去,你不会离婚的!如果不是,也没有婚前财产公证,那就有可能加上你的名字。但是因为房子加名字的问题,老公可能觉得不爱他,只是爱他的房子。只是等他死后分割财产,但其实也是婚姻的一部分,也属于婚姻保护的存在。
而婚前承诺,婚后反悔,这就是诈骗的存在。明明婚前答应得好好的,婚后却变卦了。这就是不守承诺的实现,感觉被骗了。之所以现在要结婚,是觉得感情已经成熟到这个地步,物质方面也比较充足,年龄也到了。最重要的是,我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是可以理解的,虽然不是计划中的。因为我们想怀孕,想完成我们的终身大事,所以我们开始讨论婚礼的细节。
有网友说,和男朋友因为结婚买房子的事吵的不可开交,你介意婚房写女方名字吗?作为男生来说,如果结婚买房子的钱是我全款出的,我会介意写上女朋友的名字。如果对方能够出资一半,那我作为男方肯定会同意写双方的名字。如果我买房子只付了首付款,那么我应该也会同意婚房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总之,基于以上几种情况,女方如果要想婚房写上自己名字,估计是不可能的,除非自己全款买房。下面我们来详细的分析一下这个话题。
一、如果结婚买房子的钱是我全款出的,会介意写女朋友名字这个问题女生不用特意问,因为如果我是男生,结婚买房子的钱是我或者我父母全款出的,我肯定会介意写她的名字,我的家人根本就不会同意这种要求。因为这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她要写名字本身就不合理。
二、如果女方出资一半,那我作为男方会同意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买婚房的时候,女方出资一半,那么我作为男方会同意在房本上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这也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事情。如果她出资不到一半,哪怕出资了,我可能也会同意写上她的名字,但是会约定出资比例。
三、如果买房子只付了首付款,我也会同意写双方的名字如果买婚房的时候我们家只出了首付,作为男方我也会同意写上她的名字,因为毕竟结婚后是需要共同还贷款的,但出资比例也要约定好。虽然两个人要结婚了,但是如果对方一味的只想要房子,还是让人接受不了的。
如果大家对这个买房是否同意写女方名字这个话题有兴趣,欢迎积极评论同我们谈谈您对这个话题的真实看法。
婚前房产要不要加你的名字,如何加你的名字,是需要在沟通商量的,如果是以白头偕老为目的,可以写君子协议,如果婚后一方有导致婚姻破裂的行为,房产的归属或者份额大头就在另一方,或者是因为感情淡了,和平分手,房子又是如何分配,不加名做个公证也是可以的,注意,如果房子真的写的是你男朋友母亲的名字,公证时她一定要到场。
婚前婚后加名有何不同
婚前加名: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需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婚后加名:夫妻婚后,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提醒:无论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购入的,如果还在按揭中,想加名字流程更复杂
男方婚前财产加名字有效吗
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是有效的,但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婚后房产证加名是否是共同财产是。
房子加名手续
1、直接添加
房产没有抵押,可以向市房交中心申请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2、房产赠与
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婚前加名的流程及费用流程: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费用:
每平方米3元交易费
按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为止,计算房屋年限,根据各市针对普通住房的标准,缴纳相关二手房交易税费。
增值税:未满2年的按照5%的税率征收全额缴纳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
契税: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的二套住房则按照3%的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所得税:按照房款差额的20%的税率征收税费,如果是家庭自用且满5年的唯一住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地交易中心不一样)
例如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婚后加名的流程及费用第1种情况:有房无贷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2种情况:有房有贷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还需另外支付100-200元不等的费用
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婚前婚后加名费用相差多少以一套面积为75平米,现总价200万,原价102万的家庭唯一普通住宅为例。
婚前加名费用计算
二手房交易相关税费:增值税纳税额为{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200÷(1+5%)}×5%=952万元;个税纳税额为(200-102)×20%=196万元;契税纳税额为200×1%=2万元,共计约31万
此外,包括交易费约225元,印花税约1000元,合同工本费约20元
总计:如果按照男方转让50%的产权计算,婚前加名费用共计约155万
婚后加名费用计算
情况1有房无贷夫妻更名仅需110元
情况2有房有贷,公积金贷款210元;组合贷310元
婚前房产,加名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1、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房产证有另一方名字和没有另一方名字,判决有何区别有名字的话就一定能分到二分之一房产吗
答:有区别。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假设婚前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那么另一方名字婚前加上和婚后加上的法律效力一样吗在离婚判决时会产生影响吗
答: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
3、如果离婚时,房产还有贷款没有还清,那么又分几种情况分别可能如何判决
答: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婚前财产公证、房产证加名字哪个效力更大,或者说更加优先有没有必要“双管齐下”
答:无论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房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避免矛盾。
关于房产加名的问题,还是要看个人选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你认为应该怎么做?来看看在法律层面上是如何定义的。
父母出首付,小两口一起还房贷
一方父母出首付,提前买了婚房,只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婚后,小两口一起还房贷。现实中,这样的情况也很多见。这种情况下,相对而言,对没有写名字的一方是不太有利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现实中,法院往往这样判决:
1、房子归房屋权属证书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其个人债务。
2、另一方可以主张婚后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
3、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由于房市的不确定性等因素,这一部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得到保障。
建议:办理赠与公证,只赠与给自己孩子
如果一方父母出首付,房产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呢?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有个特殊情况,如果购房后“准夫妻”没结婚而是分手,那么房子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为双方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这一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父母全款买的房,准儿媳要加名字
父母给全款给孩子提前买好婚房的情况不在少数。律师说,现实中碰到最多的情况是,男方父母提前给儿子买了婚房,只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婚前,准儿媳强烈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
“来咨询这个问题的客户很多,男方的父母也很为难。加名字,有风险;不加吧,怕影响小俩口的感情。”律师说,因为不同意给准儿媳加名字,而导致小两口感情破裂而分手的也不在少数,很是遗憾。
建议:谁出钱写谁名字,写父母名字最好
遵循一个原则,谁出钱写谁的名字。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尤其又是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写父母的名字最好,这是最能保障出资人权益的。不写父母名字,尽量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婚姻是神圣的,能够携手进入婚姻的人并走完这一生的人,应该可以说都是得到了上天的眷顾了。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婚姻中也加入了一些物质性的东西。最近《奇葩说》上讨论一个话题:作为女人,结婚前,我让伴侣在TA的房本上加上我的名字,这有错吗?话题一出,马上引来不少的网友纷纷表过出自己的心声:很多女人想在房本上加名字,无非就是为了所谓的”安全感“!
能够商量结婚这件事情的男女,说明都是拥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了,才会走到这一步,既然时机已经成熟了,那么为什么要多出加名字这件事情呢?因为他们大多数人往往都搞错了一个概念:那就是什么才是婚姻当中的”安全感“。现在的90后,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希望用最低的成本(最好是不劳而获)去占据对方大部分的”财产“,并且认为只要占据了对方大量财产后,才能建立起所谓的”安全感“。
我们想要的是什么,这是我们必须要明确的,不能什么都想要,这毕竟是不切实际的,这个时候,我们不得不反问的是:这一段婚姻当中,你们到底是想要钱,还是要感情的呢?可以很肯定地说,婚姻当中的”安全感“与男人有没有买房子是没有半毛钱关系,一个男人有没有担当,有没有责任感,完全是不能用一套房子来体现出来的,更何况现在的90后,大部分都是靠”啃老“才买得起的房子,面对这样的男人,你敢肯定他们就有很强烈的责任感?
最后,如果说男生心甘情愿、主动提出,那是最好的,如果他不愿意,我们也无话可说,毕竟这是人家举全家之力买的房子,咱们也没有出钱,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婚姻当中的”安全感“,恰恰地在于你们两夫妻的和睦程度,如果这个家庭是和气生财的,彼此相互照顾,这一份”安全感“不比所谓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安全感“更加有意义吗?
我觉得并不过分,前提是你要在这段感情里付出的足够多。
现实生活当中,男女从恋爱踏入到婚姻时,总是会面临各种非常现实的问题。买车买房也好,彩礼的问题也好,这些问题都必须有对应措施,两个人才有可能真正踏入婚姻。
如果你在感情中付出的足够多,要求房子上写你名字闭关不过分。两个人从贫困阶段一路奋斗过来,到现在在父母的帮助下终于要买房子了,那你当然可以要求写上你名字,曾经的共患难,现在应该给一个交代和说法。
可如果两个人只是认识没多久,因为要结婚而结婚,你一分钱也没有出,你凭什么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你名字呢?就因为你是个女生吗?
很多事情听起来很合理,但其实狗屁不通。现实社会中有很多这样的女生,既不出钱也不出力,整天还很多事,一说结婚就要在房子上写自己名字,说这样有安全感,问题你有安全感,你男朋友的安全感哪儿来呢?
过分或者不过分,没办法笼统的去评价。每对情侣都有不同的恋爱历程,谁也不知道这对情侣曾经经历过什么,也体会不到他们买房子是什么心情。
不同的情侣,对待这样的事情有不同的看法。有些男生觉得两个人一起为未来奋斗,写上妻子名字,一点问题没有;可同样有些男生觉得她什么也没付出,张嘴就要半套房子,你觉得你是谁?
这种事情上没什么过分或不过分,感情深、付出的足够就不过分,感情不够就过分。
在结婚时提要求当然可以,可还是要根据两个人之间的实际情况,不要总是有太多不切实际的想法。
珍惜两个人之间的爱,你们才有可能在未来生活里幸福。
法律分析:男方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的,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房子应属于女方所有。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而结婚后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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