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跟我说想跟我求婚什么的,但是他微信都不怎么跟我聊天,他爱我吗?

男朋友跟我说想跟我求婚什么的,但是他微信都不怎么跟我聊天,他爱我吗?,第1张

有些人性格内向,不喜欢聊天。你男朋友可能就属于这种性格,他已经到了合法的年纪,他向你求婚,这也是正当的,爱不爱你,只有你自己最能体会到。当你时刻在想这个人的时候,说明你已经爱上他了。既然喜欢上他就不要拒绝他的求婚。刚开始可能有点小摩擦,不过以后会越过越幸福的。

其实提亲就是现在的求婚,因为以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是直接上门找女方父母,现在的话,建议你先求婚,获得女方同意,然后再上门提亲,获得女方父母同意,之后订婚。如果是家里人介绍的婚姻,那么一般情况下,只要男女双方相处和谐,家里人都是会同意这段婚姻。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你应该先跟女友求婚,得到她的同意后,让媒人上门提亲,再提过亲之后由双方父母商洽订婚一事。

求婚仪式是在恋人之间单独完成的,当两个人的感情达到一定的升华,男孩想要表达自己内心的爱,想要给她一生的幸福,此时就会用求婚来向对方传递自己的感情。

一般都是男生邀请爱人以及自己的朋友到场参与,也有一些是在广场上,所以会有陌生人在场,或者只有两人参与,双方父母通常不到场。

他是古惑仔里重情重义的山鸡哥,是鹿鼎记中古灵精怪的韦小宝,是霍元甲中武功高强的陈真,除了是演员的他,还是歌手的他,他就是那个外漏霸气,内心柔软的陈小春。

曾经与周杰伦做过同事,让周董帮他写过歌,我爱的人就是出自于周董手笔,更是被自己公司的人起名为孤寒陈,只因为从来不请人吃饭,不请工作人员喝东西。

唱尽了备胎神曲的他,虽然初中都没有毕业,却最终娶了小他16岁的白富美,身价也早已过亿,他就是陈小春。

多才多艺,可唱歌演戏,可搬砖理发

1967年出生于广州惠州的一个乡村,因为家中的贫穷,种田插秧就是他的童年,吃不饱、穿不暖导致了他的身材又瘦又矮,初一便辍学的陈小春与父亲一起到了香港谋生,因为学历的原因,他在工地打过零工,在大排档做过跑堂的小哥,很多辛苦的工作,小小年纪的他都做过。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理发店当学徒的陈小春,因为客人准备去考TVB的舞蹈艺员而来理发,陈小春听到后很感兴趣,便随客人一同去考试,结果不期而遇的惊喜意外来临,他被当场直接录取,工资七百每个月。

从小怀有舞蹈梦的他,进入了当地的无线电台,当了一名舞蹈演员,但是他的演艺生涯,并没有什么大的起色,然而一次偶然的出演机会,让他瞬间火遍了整个XG。

凭着一部**,就从农村小伙逆袭成为了巨星,仅有着初中文凭的陈小春,在TVB做了六年的舞蹈演员,在他演艺期间给梅艳芳、张国荣等巨星当过伴舞,在第七年的一个庆功舞会上,被自己的好友推上了舞台,成功的吸引了星工厂的老板,走上了艺人的道路,当时的山鸡哥肯定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和他们一样,成为XG的一线明星。

致敬永远的经典,兄弟情义

直到1996年,陈小春凭借着古惑仔里的山鸡这个角色而大火,说是角色更不如说是本色出演,随会出演的影视剧也都成为了经典,靠着演戏走红的陈小春没有停下脚步,把自己的领域从演员拓宽到歌手,直到现在都耳熟能详的独家记忆等歌曲都成为了流传的经典,自己也收获了苦情歌王的称号,斩获了叱咤风云奖项。

古惑仔这部影片本来大家都不看好,甚至影院都将该影片安排到了午夜档,却不想票房高达了2100万,有了第一部的成功制作,后期的二、三遍迅速的在全国走红,陈小春也从此在影视圈中站稳了脚跟。

事业上大红的他,还没有来得及好好孝敬自己的母亲,而母亲就因为肝癌而去世,从此原本性情很火爆的陈小春,因为母亲离去而变得更加的失控,习惯性的摔东西、打跟着他的狗仔、大骂着记者,好像明星而模样已远离他,完全变了模样,直到一个人的出现,改变了他。从一个脾气火爆山鸡哥到胆小怕事的妻管严。

从美国回来的应采儿成为了陈小春的师妹,而应采儿对陈小春的印象很负面,觉得他就是山鸡哥本尊,天生一脸生人勿进的样子,而且经常摔东西、发脾气,最重要的是还抠门。

因为一同参演**魔鬼天使,陈小春被应采儿开朗的笑声而吸引,从此开始不自觉的关注这个小师妹,而应采儿对陈小春的印象也随着接触而有所改观,发现陈小春原来很孝顺,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好男人。

相差16岁的两人暗生情愫,在应采儿26岁的生日宴中,陈小春向应采儿求婚,在可看到的视频中,能看到的是,山鸡哥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霸气模样,他甚至有一些怂,更像是一只胆小的鸵鸟,已是大哥的他,在当天哭成了泪人,支支吾吾了半天,最终才说出那句嫁给我,明明是出了名的抠搜,却买了一枚六位数的钻戒来求婚。

原本陈小春想要很古惑仔的向应采儿求婚,自己带着三十多个兄弟找上门,结果一到就双膝跪地,开始了语无伦次,举着戒指红着眼眶。

是什么让这个目中无人、性情无法揣测的山鸡哥变得如此的胆小,如果说陈小春有着一百种坏毛病,而应采儿就会有一百零一种方法将他治的服帖。

最好的爱情,你在闹,他在笑

从此陈小春再也不是那个痞气十足的山鸡哥,从此他也有了一条软肋,从此他是只宠着应采儿的那个男人

在两人确定关系后,应采儿直接给我行我素的山鸡哥立下了属于两个人的规矩,应采儿要求陈小春睡觉前必须说晚安,自己的行程必须及时的报备,所有的短信息更是不能删除,而遇到女生给陈小春发暧昧的信息时,应采儿直接将自己爆裂的情绪展现给他。

甚至直接发文,如果那个女生再敢给陈小春发一些奇怪的信息或者是照片,自己就会将名字和电话直接公开,可见他们的两个的爱情,完全是一物降一物,你坏我就比你更坏,你脾气不好那我就比你更加的火爆。

陈小春曾说过,应采儿是自己的女朋友,她很野蛮,对自己说话更是很大声,更会很直接的要求自己,可自己就是完全被她吃的死死的。

在日常生活中,两个人更多的是相杀而不是相爱,在别人谈论到自己老婆时都会夸赞贤惠、大方、漂亮等等,而陈小春却会说应采儿八婆又话痨;别人老婆撒娇都是甜甜蜜蜜,而陈小春却会说改嫁吧。

因为应采儿抱怨两个人的生活不够偶像剧,想要尝试着另一种生活方式,而陈小春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应采儿走温柔路线时,陈小春又立刻积极配合着,一句老公让他笑到抿不住嘴。

在听到谢娜每天都会听着张杰的歌曲起床时,原本也想要甜蜜一把的应采儿却遇到了自己的霸道丈夫,陈小春回应道,是神经病吧,我会把你打死的。

陈小春自己坦言过自己不是什么好男人,不太浪漫、不懂得如何经营婚姻,自己和儿子都是应采儿在全权管理,而自己是在婚后的日子中才逐渐的学会表达着自己的爱意。

婚后的他虽然是妻管严,却对应采儿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被问到是不是经常挨打时,他坦然承认,还说这是生活中的情趣,每次应采儿被人吐槽脾气大时, 陈小春总会第一时间袒护,说她有脾气才可爱。

演唱会现场,一路冷着脸唱歌的陈小春,在看到应采儿时,瞬间完全抑制不住嘴边的笑意,嘴上互相嫌弃着,手却会抓着紧紧的,最美好的爱情莫过于陈小春遇上了应采儿,你在闹,我在笑。

满腔温柔只为了一个人,古惑仔中的山鸡教会大家如何做兄弟,现实中的陈小春教会大家如何爱老婆。

如今年轻人的价值观的扭曲早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极度崇尚小资生活,现在有一个网络热词叫做”当代恶臭青年“,可表示多重意义,说白了就是一类年轻人什么都不想做,只想成功却不想付出努力,缺乏独立能力,无自律意识、无独立意识形态。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的想要过得不是充实的人生,而是躺赢,不需要努力和磨砺的过程,直接达到通关结局的人生。

这并非个例,而是年轻人当中普遍存在的事实,当代恶臭青年之所以能火起来,就是这么个道理。

年轻人都将这种思想视为人生信条,首先他们非常现实,其次他们的又现实的非常魔幻主义,他们普遍认为像父辈一样的努力很土,相信只有活出个性才能活出精彩,如今的世界从不缺少的就是奇迹。

他们要的是奇迹是一蹴而就,一鸣惊人,一飞冲天的成就,而非时间点滴的积累。埋头苦干静待花开就不行,或许是做一个小网红、小主播,或者攀龙附凤,这才是他们所谓的人生捷径。

当今时代,每个人都有一个出名梦,抱着一部手机就妄想自己可以坐拥百万粉丝,开豪车买名表住别墅,然而有些梦想从一开始的结局就只有梦碎,没有其他。

方脸想要告诉大家的是,人生没有捷径,父辈的努力并不老土,值得我们传承,物质满足很重要,但精神世界的满足更为重要。

那些捷径未必就如表面看的那般光鲜亮丽,那些看似容易达成的捷径可能才是断送自己一生的死路。

男孩名叫周良,今年二十八岁,早年间,周良的家庭条件优渥,父母做生意,周良的人生就像是从一开始就开了挂一般,小时候念的是当地最贵的私立幼儿园和小学,独子的他收到了万千宠爱,他依稀回忆那时,他的玩具中很多都是价值很高,孩子们玩不起的稀罕物,什么变形金刚,日本进口的四驱车,每年过节,他的压岁钱都要收到上万元不等。

然而时间一转,到了他五年级的时候,父亲的合伙人跑路,加上父亲炒股失败,生意破产,周良家的生活质量一落千丈,付不起周良高昂学费的父母,只得把周良从私立学校转到了公立普通小学念书,司机、保姆全部辞去,从前来他们家套近乎的宾客络绎不绝,到后来门可罗雀,就在家中巨变的那一个月内发生,周良也从一个富二代的变成了普通人家的孩子,他的心里自然觉得无法承受,有一段时间变得非常沉默寡言。

但好在周良的父母是一对三观很正的夫妻,他们教育周良,人生就是有起有落,起的时候不要太得意,落得时候也不必太难过,因为正是有这跌宕起伏才叫做人生。在家里最困难的时候,父亲卖车卖表,母亲卖首饰,但无论如何都没有卖掉房子,父母告诉周良,人可以穷,但不能没有志气,你什么东西都可以不需要,但家必须要守护的住。

周良的父亲并非说大话,他说到做到,昔日的大老板,到后来去开夜市大排档,每天起早贪黑,不辞辛苦,用实际行动像张良证明了,人不会被命运压垮,只会被自己压垮。

周良的母亲也是如此,即便家里能卖的都卖了,只剩下一栋空空荡荡的大房子,她依旧把家里收拾的妥妥当当,粗茶淡饭却做出了幸福的滋味。

正因为父母以身作则起到了良好教育,周良的心理也潜移默化起了变化,他本来就是个聪明的孩子,只是有些贪玩,但在家道中落后,他明白了自己有了必须努力的理由,为了守护这个家,自己责无旁贷。

高中的时候张良喜欢上了一个同班女同学名叫子涵,女孩长得白白净净,虽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那种双眼皮大眼睛美女,但一双极具特色的丹凤眼让人过目难忘,再加上女孩学过舞蹈,手脚修长,成绩也是不错,自然而然就变成了班级里最美的姑娘,男生们都在背地里称呼女孩为班花,这也是张良的女神。

高中毕业以后,张良曾经鼓起勇气和子涵告白,姑娘却不屑的上下打量了张良一周,不仅当场拒绝了他,还用极其尖锐刺耳的声音嘲讽了张良。

”张良,我早就知道你喜欢我了,因为什么你知道吗?因为你在体育课上总是呆呆的看着我这边,还经常对我傻笑,我抽屉里经常多的一些本子和笔应该也都是你送的吧,我一看就知道,别的男孩子才不会那么无聊送女孩学习用品。

还有一次,我升国旗的时候戴的发夹掉了,我后来发现回头去找,看见你拾起来视若珍宝的样子,还小心翼翼用纸巾裹起来放进了口袋里,你知道吗,你当时可真像个变态!

更重要的是,你家那么穷,不过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虽然高考考得不错,但注定没多大出息,想追我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你连我的一个小脚指头都配不上!“

周良的初恋就这样被女孩彻底粉碎了,周良的心跌成了好几瓣,痛定思痛,他把女孩的话转化成动力,在每每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他就想想这句话有多扎心,绝不轻言放弃。

大学毕业他成绩优异被推荐到了好单位实习,一路凭借自己的努力他终于获得了一众领导的认可和赏识,获得了签署正式职工的名额。但这还不算完,周良的人生中,终于迎来了最大的一个奇迹。

工作没两年,恰逢周良的家乡城市规划,开始拆迁动土,父母用心保护下来的那栋老洋楼成为了第一批拆迁房,一共赔了七套房。周良摇身一变成了”拆二代“,他在外地上班并没有觉得这件事情对自己有多大的影响,不过他的确真心为自己的父母感到高兴,忙了半辈子如今时来运转也算是可以好好安度晚年了。

周良和父母的心态都很平和,他们都曾经获得过,宠辱不惊,但有些人可就没这么沉得住气了,前段时间同学聚会,时隔多年周良再一次看到了昔日女神子涵,但这一次见面,周良已经是个成功人士,而子涵呢,她画着浓妆,看着虽然精致,但灵气十足的眼神早已不在,容貌未变,但其实早已变了样。

她向周良打招呼,周良也很客气回敬,那姑娘看着周良似乎并未对当年的事情记恨她,立即趁热打铁,哭哭啼啼的说当年她太不懂事,言语重伤他,希望获得周良的原谅。

周良大度的表示过去的事情自己早已不记得,子涵喜不自胜,认为周良对自己还有意思,但其实周良的意思是关于子涵的一切他不记得也不在意了。

第二天子涵就特地登门拜访,买了一大堆价值不菲的保养品送给了周良父母,对周良也是嘘寒问暖,弄得连周良的父母都以为这是周良女朋友来的,周良也很莫名其妙,他当即就制止了这种行为。

”子涵,你在做什么?我们俩并不熟,昨天算是这么多年第二次见面,你来做什么?“

周良的质问让子涵十分尴尬,但她还是硬着头皮对周良说道。

”周良,我知道你从前喜欢我,这些年你的心中也一定有我,从昨天你的表现我就可以断定,你还放不下我对不对?我知道我当年伤害你很深,我很多年都特别自责后悔,可惜找不到当面和你道歉的机会,如今你回来了,我知道你明天就要回去了,但我这一次不会让你走了,我知道你没有台阶下拉不下脸面,我现在为了你什么都不顾了,周良我爱你,我们结婚吧!“

面对子涵的主动上门求婚,周良突然大笑,眼泪都笑了出来,笑的子涵莫名其妙只好跟着他一起笑,过了半晌周良才擦干了眼泪对子涵说道。

”你可能会错意了吧,我是不在意当年的事情了,那是因为我早就对你没感觉了,我忘不了你?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我是穷小子时,你说你是女神我连你小指头都配不上,现在这句话还你,像你这样物质的女人连我一根汗毛都配不上你,你的所作所为真的让我感到反胃,收起你的假殷勤,赶紧滚吧!“

姑娘讪讪的走了,带着一脸泪花,周良却丝毫没有同情和心软。

或许有很多人会觉得,即便姑娘有千般错万般错,周良作为男人也不该说这样的话,让一个鼓起勇气告白的姑娘颜面扫地,应该留一些余地,不该做的这样绝。

方脸到不这么认为,要说周良的爆发让人觉得可怕,方脸反倒觉得这个姑娘的势利更加让人毛骨悚然,细思极恐。十几岁的时候,她就知道交往什么样的异性叫做有效社交,而当时穷小子一个的周良,她却不屑一顾,周良有前途,但没钱途,因此姑娘对周良根本没有当一回事儿。

但现如今不一样了,周良的前途无量,又是暴发户似的拆二代,再加上这个男孩曾经那样喜欢过自己,这样得天独厚的机遇,她怎么能不抓住?哪怕只有一线希望,她也要试一试为自己谋取人生捷径,这份聪明劲儿,以及为了成功可以不择手段,哪怕丢脸也在所不惜的狠劲儿,让人不得不佩服。

然而,她很聪明,别人也不会是傻子,周良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傻乎乎的穷小子,他有资本为自己选择更好的人生伴侣,子涵或许是他心中曾经的白月光,但当他了解了对方的捞女本质,这篇白月光就变成了月球表面,光芒背后都是不堪的丑陋。

选择走捷径的人生,就应该要明白,这条路并不好走,名誉、人格、灵魂,这些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终将失去,剩下的或许只剩下一个空洞的躯壳了。

人生哪有什么捷径,有的只不过是陷阱,前路虽然荆棘丛生,但一旦你坚定的踏过去,后面的景色一定美不胜收。

陷阱中的诱惑再多,也不过都是须臾之间的幻想,心甘情愿掉下去的那一刻你才会发现这一切不过都是一场空,等待你的只有无尽的黑暗和永远也到达不了的黎明。

别把小聪明用在找捷径上,哪个时代都不缺少淘金者,一夜暴富只是千万分之一人的概率,除了脚踏实地别无他法。

努力不管何时都值得被尊重,土的是那些好吃懒做之人,low的是那些白日做梦之人,运气只不过是努力的加成,不是全部,无论顺境逆境保持平常心,成功终将属于把自律当成日常的人。

很多时候我们对这种似乎是迷信的东西有一种说不清楚的味道,有信的时候,也有反对的时候,但其实内心更希望自己能在吉日中办好事。那样内心有一种欣慰。

所以,你还是找一吉日把事儿给办了。

祝你幸福

皖南宣州有一个名叫苏美唇的奇女子,她不仅天生丽质,美貌动人,更有一样奇特之处,那就是替人治病一不用针灸,二不用开药方,而是用吻。什么疑难杂症,只要能得到她的红唇一吻,患者的病会立马痊愈。这苏美唇原本是药商苏天乐的女儿,据说在她刚刚出生之时,满屋异香缭绕,隔月不散。左右邻里,莫不惊诧,都说此女将来必定是贵人。苏天乐信以为真,对女儿更是视若掌上明珠。本来知识句玩笑化,倒弄成真事。

这年春上,几个姐妹邀苏美唇一同去敬亭山玩。当她们登上太白楼时,有一个女子望着面前那一簇含苞待放的杜鹃花,突然开玩笑就这样,在项羽领兵出战时,她给他鼓励,寄予深情厚望,保佑平安归来;在项羽凯旋归营时,她以翩跹舞姿,千般柔情,万般妩媚,欢歌娱曲给他祝贺;在项羽遇到挫折的时候,她便以"胜败乃兵家之常事"的话给他抚慰;甚至她还会穿了战靴,明嘉靖年间,华阴新来了位知县,姓张名义。这天是张知县赴任的日子,县丞王权早早就领着干官吏,在县衙外等候迎接。披上绣甲,骑马跟着项羽在阵上冲锋,作他坚强的后盾。有了这强大的精神支柱,项羽越战越勇,所向披靡。道:“我们姐妹当中,就数美唇姐长得最漂亮,都说美人是花之身,花是美人之影,美人一吻能催得百花开,不知美唇姐一吻能不能使得杜鹃花儿开”一旁的几个姑娘曲终事明,江如风拍案怒道:"可恨的恶道,令小青姑娘受苦了!"接着,江如风询问小青,有什么方法破解邪术?听了大笑,一把将苏美唇推到花丛中,嚷道:“美唇,你就试试看今天早,刘小根去邻村槐树村走亲戚,刚走到槐树村村口,忽然听见有人在身后蝴的名字,刘小根回头看,是卢员外。吧!”苏美唇也是女孩儿心性,笑道:“试试就试试。”说着,当真弯下腰伸出红唇,在那些花苞上逐一亲吻起来。不料没东海水悠悠,龙女含泪游。东海水茫茫,龙女好凄凉。能和阿祥见面,受尽苦刑也甘心;不见阿祥面,就是死了,魂魄也要满海寻!一会工夫,奇迹还真发生了,那些花苞竟迅速展开娇嫩的花瓣,怒放而出。

这件事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像风一样传遍了整个皖南。好多人都不相信世上竟有这种怪事,一些与苏天乐相熟的朋友,纷纷找上门来,都以能一睹他女儿的奇技为幸事。苏天乐有心将女儿的绝技推到众人面前炫耀一番,自然是来者不拒。苏家屋后有个花园,苏美唇当着众人的面试给他们看,每一次被她吻过的花苞,都能次第开放。在场的人见了,无不惊得目瞪口呆。

不久,又一件奇事发生荒*指数:了。那苏美唇偏爱养猫,她身边有一只别人送给她的波斯猫,她平时特别喜欢,连睡觉都把它带在身边。有一次,那波斯猫不知生了什么病,不吃不喝,百药不治,眼看快奄奄一息了,苏美唇好不伤心竟搂着猫哭了起来,哭着哭着,忍不住用嘴对着猫嘴吻了一下。不料传说早些年,在皖南山区秃鹰岭带,活动着种狼,这种狼身上的皮毛是**的,尾巴却红得像火焰般。当地人都把这种狼叫做火尾狼。火尾狼长得身高体壮,动作异常灵敏。大凡狼在动物中,生性是特凶残的了,但不知是怎么回事,火尾狼却和秃鹰岭带的山民们相处得非常好。,那猫儿竟精神大振,病当即就好了。此事传开后,居然有一个年轻书生找上门来,求苏美唇给他治病。书生叫贺庭芳,原是杭州人,他到宣州是来拜访一个朋友的,不料病倒在一家客栈里,浑身酸疼,吃什么吐什么,他找了好几个郎中都没查出什么毛病来。他的那位朋友告诉他,说有个叫苏美唇的姑娘能治百病。贺公子听了朋友的介绍,不相信一个姑娘的吻有那么大的奇效,但他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上了苏家的门。

苏天乐一听此事,顿时勃然大怒,自己的女儿还是一个黄花闺女,怎么可以去吻一个陌生的年轻后生他当即喝令店铺内的伙计将贺公子轰出去。

“慢!”不料苏美唇走出来,将父亲扯到后室,红着脸,羞羞答答地说,“爹,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爹何不发发善心,让女儿试试,看是否真能救得了那位公子的命呢”原来,苏天乐要那些伙计轰赶贺公子时,苏美唇早在一旁偷偷看到了,她见贺公子长得一表人才,举止文雅,绝非那种市井轻浮之徒,不由得心生爱慕。知女莫若父,苏天乐见女儿说话的神情,一眼便看出了她的心思,也是疼女心切,笑道:“行,女儿既然有意于那位公子,爹岂会做那种棒打鸳鸯的事”就这样,苏天乐走出后室,叫住贺公子,亲自替女儿做起媒来,说要让自己的女儿给他治病也不是不行,但他必须答应娶她女儿为妻。贺公子已听说苏美唇是当地有名的才女,对于这等好事,哪有不应承的道理当即便跪倒在地,冲苏天乐叫起岳父来自此,这棵树就叫做月桂树。。苏天乐乐得不知天上地下地哈哈大笑。随后,苏天乐给贺公子安排了一个密室,让女儿给他治病。说来也怪,贺公子得苏美唇一吻后魔法师为他付了钱,然后带阿拉丁上澡堂去洗澡。阿拉丁穿上新衣服,激动地再对伯父表示感谢。,只觉得一缕异香由口中沁入肺腑,直奔丹田,四肢百骸被一股热流滋润着,浑身顿时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之感,身上的病痛也不知跑哪儿去了。

贺公子的不治之症被治愈的消息,很快传到了神医王一帖的耳朵里。原来这王一帖曾给贺公子治过病,但他用尽了自己一生的医技,也无能为力。此时听说贺公子的病被苏美唇治好了,不由得大吃一惊。他和苏天乐是结拜的生死弟兄,有机会亲眼见过苏美唇的吻能使花儿开放,使病猫痊愈。没想到,苏美唇的吻还有百药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琢磨了半天,王一帖还是搞不懂其中的缘由,他当即就去了苏家,找到苏美唇,从她口中弄了一点唾液带回家研究。谁知他不研究便罢,一研究出其中的原因后,竟感叹不已。王一帖随后叫人请来苏天乐,说:“天乐兄,从贤侄女的唾液中,我总算弄清她的吻为何有那么神奇的功效,原来这都是嫂夫人在世时一手造就的呀!”原来,在苏美唇出生的当天,苏天乐的夫人就不幸去世了。他听了王一帖的话,觉得莫名其妙,问:“贤弟,此话怎讲”王一帖便如此这般,把其中的原因一一分析给他听了。临了,他又说:“贤兄,这真是闻所未闻的奇事啊。你能得这么一个女儿,我真不知道该向你恭贺呢,还是替你担心,是吉是凶,恐怕只有天知道了!依小弟愚见,你还是早一点将贤侄女嫁出去,以免给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席话,说得苏天乐闷闷不乐。

为女儿的命运着想,苏天乐决定早早将苏美唇嫁出去。那位贺公子回到杭州后,办事倒也麻利,没过两天,就亲自领人来到苏家,向苏美唇正式求婚,婚嫁的日期很快定了下来。谁知就在贺公子准备回家的时候,突然被人杀死在客栈。苏美唇得知未婚夫被害的噩耗,犹如惊雷贯顶,两眼一黑,差点儿昏了过去。官府得到报案后,始终没有查出凶手。

更怪的是,在以后的几年里,无论是谁向苏美唇求婚,最后都惨遭杀害。凶手到底是谁,为什么专门要杀那些向苏美唇求婚的人?没有人知道其中的内情。但人们却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无论苏美唇有多大的本事,长得有多美,却是一个谁也碰不得的女子,谁要想娶她为妻,只有死路一条。

苏美唇一下子成了小伙子们避之而惟恐不及的女煞星。就在苏天乐为女儿的婚事愁得寝食难安的当口,又有一个不怕死的人上门求婚来了。这人是谁宣州知府唐多令。这唐多令已凤凰姑娘顺着水势,来到了黑龙居住的地方,只见石门紧闭,阴森恐怖,勇敢的凤凰姑娘用脚对着石门猛力蹬,只听哐当声,石门被蹬开了,现出了条宽宽的山道来,这时,黑龙闻讯赶来了,它见了凤凰姑娘,大声喝道:"哪里来的野姑娘,竟敢闯进我的龙宫来了!"是50多岁的一把年纪,比苏天乐还大几岁,而且她让自己的心腹小芹趁着周府无人注意的时候,跑回了镇远镖局,将自己的情况告知了父亲!在他身边已经有三房姨太太,现在居然打起苏美唇的主意来。苏天乐虽是一个商人,却不是那种趋炎附势的小人,他宁愿让女儿在家做一辈子老姑娘,也不愿将女儿嫁给唐多令那种人。唐多令见求婚不成,竟恼羞成怒,给苏天乐捏造了一个私通土匪的罪名,将他打入死牢,叫人活活折磨致死。就在苏天乐死后的第二天,一伙蒙面歹徒将苏美唇打昏劫走了。

待苏美唇醒转过来,才知是唐多令干的。她不由得怒气冲天,质问道:“姓唐的,你这个畜生,你害死了我爹,连我也不放过,到底为什么?”“哈哈哈……”唐多令望着她那漂亮的脸蛋,*邪地大笑道,“小美人,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为什么?不就是为了你那千金难买的一吻吗?你可知道,为了得到你,唐某我可是煞费了多少苦心啊!”苏美唇突然意识到什么,厉声道:“这么说,那些向我求婚的人,都是你派人杀的?”唐多令得意地狞笑道:“算你聪明,正是老夫所为!”说着,像一只饿狼一样朝苏美唇扑了过来,一把将她压倒在地上,强行与她接吻。可是,他刚将嘴唇凑近苏美唇时,就“啊”的一声,捂着嘴鬼哭狼嚎起来。原来苏美唇报仇心切,一张口就将他伸出的舌头咬断了半截。一怒之下,唐多令从一旁摸出一柄长剑,刺进了苏美唇的胸口。

苏美唇死后,有个人将她的尸体埋在了她父亲的坟墓旁,墓碑上刻着“绝世奇吻苏美唇之墓”。那人将她的后事处理完毕,当天半夜潜入唐多令的住宅,一刀割下了他的脑袋,悬挂在城门口。那人杀了唐多令后,又回到苏天乐的坟墓前留下一封信,仰天长笑道:“贤兄,你们父女俩是我害死的呀,现在我谢罪来了。”说罢一头撞在墓碑上,血溅黄土,一命而亡。人们发现死者是王一帖。

原来,王一帖上次从苏美唇的唾液中,发现含有大量药用成分,而这种唾液不仅能医治各种疾病,更有养身美容的奇效。也就是说,经常与她接吻的人,有病治病,无病可延年益寿。一个人的身上怎么含有这种神奇的药效呢王一帖分析,早在苏美唇的母亲怀上她时,她母亲就患了不治之症,尽管尝遍了世上所有的药物,却没有一点功效。王一帖告诉苏天乐,他有一副药方可让她服下,但只能保住她一时的性命。苏天乐为了夫人腹中的孩子,让夫人服下了他开的那一帖药。谁料苏夫人死后,她生前所服的各种药物,竟影响了腹中的胎儿,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苏美唇的唾液中,也含有那种神奇的药效。

王一帖弄清了事情的因果,随即告诉了苏天乐。他还说,苏美唇只有嫁人生了孩子后,那神奇的特异功能才能从她身上姑姑说:消失。一个女孩家有那种特异功能,不一定是好事,故此他劝苏天乐早一点将女儿嫁出去。

胡县令想抬抬死者的臂膊,却已有天,郑天经让玄烨背书,玄烨非但背不出来,还嬉皮笑脸的,郑天经勃然大怒,便紧紧拽住玄烨,两人同跪在太阳下。月骄阳似火,玄烨热得汗流浃背,皇后见了,心疼地把抱住玄烨,大骂郑天经不通人性。她还气急败坏地吵吵嚷嚷:"我的儿子读不读书,将来都要做皇帝,何必要受这般窝囊气!"僵硬。他又细细看了死者的手,惊道:"武捕头,你看他的手柔滑细润,没有茧壳,十指细长且修着长甲。来,你将尸身翻过来。"谁知,王一帖给苏美唇唾液做分析的事,不知怎么传到了唐多令的耳朵里,出于好奇,那天傍晚,他派人找到王一帖,威逼利诱,要他说出事情的真相。王一帖迫于唐多令的 ,只得将前因后果说了出来。唐多令一听苏美唇的吻有那么神奇的功效,心想如果能得到这个奇女子,岂不是美人在怀,又能养身,一举两得为了独占苏美唇,唐多令派杀手一连杀了好几个向苏美唇求婚的人,又派人到苏家给自己提亲。王一帖杀了唐多令这个昏官,自己也了断了性命。他留下的那封信,使事情大白于天下。可怜一个美丽的年轻姑娘,居然为了她那绝世奇吻,竟遭不测,直至香消玉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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