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的印象中,猫与老鼠自古以来就是天敌。认为老鼠是有害物种,而猫是人类的朋友,猫捉老鼠是为民除害。其实不然。猫和老鼠曾经是很好的朋友,之所以变成后来这个样子,是因为它们之间曾发生过一段鲜为人知的恩怨情仇。 在很多很多年以前,猫和鼠还有许许多多的动物都生活在同一个空间里。猫有猫的乐趣,鼠有鼠的爱好,彼不相干,此不相扰。和谐共存,其乐融融。 直至有一天,地球发生了突变,一场森林大火烧毁了动物们的家园。动物们飞的飞,跑的跑,蹦的蹦,跳的跳。动作快的死里逃生;动作慢的葬身火海。最终逃出来的寥寥无几。 在侥幸逃出来的动物中,除了老虎,狮子,豹子,牛,马等等一些大型动物外,还有鸡,鸭,鹅,鸟等一些小型动物。这些动物都各自身怀绝技,不是长跑健将就是飞翔高手,所以逃得比较快。唯有猫和鼠不知是怎么逃出来的。俗话讲:人以类聚,动物以群分。猫和鼠都属于弱势群体,自然而然的就凑到了一起,互相聊起了逃难的经过。 猫骄傲地说:“我有福气,着火那天,我正趴在森林外面的空地上晒太阳呢!”鼠羡慕地说:“你真幸运!”“可是我很佩服你哟,长得这么弱小,竟然也能逃得出来,真不简单!”猫以敬佩的目光看着鼠。生性胆小的鼠没敢直视猫的眼睛,低着头说:“我是通过地洞逃出来的。因为我会打洞,遇到意外情况我就从地洞里逃跑。”猫惊讶地说:“哇噻!你可真了不起!长得这么小,竟然还有打洞的本领。真是海水不可斗量,耗子不可小瞧呀!我好想和你做朋友耶!”鼠有点受宠若惊。因为它常年生活在地下,很少和地面上的动物交往,听说猫要和它交朋友,简直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鼠慢慢的抬起头,偷偷的看了猫一眼:“唉呀妈呀,还是只美猫呢!”能和这么漂亮的美猫交朋友,鼠当然是求之不得了,忙不迭的点头答应。从那一天起,它们成了患难之交。 从此以后,猫和鼠形影不离。猫有事鼠帮忙,鼠有事猫相帮 。猫不再骄傲,鼠也不再自卑。它们成了动物群体中令大家羡慕的一对。 时间转眼过去,动物们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大部分动物都已举行了婚礼。猫和鼠还在等待。猫在想:鼠一定是在等我呢!它肯定非我莫娶,我也非鼠莫嫁。猫信心十足,就等着鼠来求婚了。可岂不知,鼠天生长着一副花花肠子。表面看好像喜欢猫 ,其实内心更对牛情有独钟,它觉得牛比猫厚道;可脑子里又想着虎,觉得虎比牛豪爽;背地里又和八字脚的小鸭子关系暧昧,觉得小鸭子小巧玲珑,活泼可爱,更适合自己。鼠挑花了眼,今天追这个,明天约那个,不知到底应该娶谁。早把猫对它的深情厚意忘到脑后去了。猫得知真相后,伤心极了,想找鼠理论理论。鼠自知理亏,躲着不见。猫生气了,开始恨鼠,不找到鼠誓不罢休。鼠害怕了,一头钻进地洞,白天再也不敢出来了。只有晚上趁猫睡了,才敢出来弄点吃的。 猫见鼠如此绝情,更加生气了。为了能与鼠说个清楚,干脆白天睡觉,晚上出来挨个鼠洞寻找 。 一天,半夜时分,猫悄悄的守在鼠洞口,等着鼠出来觅食。鼠没想到猫会半夜出来,丝毫没有提防。刚一露头,便被猫一爪子摁住。鼠吓得吱哇乱叫,浑身发抖。动物们都被吵醒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纷纷围了上来。一看鼠那可怜兮兮的样子,都以为是猫在欺负鼠,纷纷批评猫的不对。猫很委屈,让鼠自己说这是为什么。迫于压力,鼠不得不如实招来。大家一听,原来是鼠喜新厌旧,太可恶了!立即群起而攻之。鼠一看引起民愤了,赶紧抱头窜进了洞里,再也不敢出来了。从此以后,鼠只要一露面,动物们便一起声讨。“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句话,就是从那时侯传出来的。从此以后,鼠再也不敢轻易露面了,整天躲在洞里,不敢见猫。 这件事对猫的刺激很大,猫伤透了心,发誓和鼠彻底断绝关系,并由朋友变成了仇人。 从此以后,鼠白天再也不敢轻易露面了,整天躲在洞里,不敢见猫。猫为了出这口恶气,也改变了生活习惯,白天睡觉,晚上出来到处逛,专门寻鼠报复。 都说时间可以改变一切,确实如此。随着时间的流逝,猫对鼠的仇恨也在一天天减退。直至有一天,猫认识了憨态可掬的熊,被熊的忠厚老实所打动,最终嫁给了熊。它们的后代非常漂亮,就是现在的熊猫。而鼠,由于和外界断绝了关系,最终只能长期生活在洞里,也就只能娶鼠为妻了。它们的后代依然是鼠;依然鼠目寸光;依然会打洞;依然不敢白天出门;依然害怕猫;依然个个贼眉鼠眼。。。。。。父辈的那些“优点”,全让它的后辈们继承了。 又是许多年过去了,猫早已不恨老鼠了。它现在衣食无忧,每天除了晒太阳就是睡懒觉,再也不想计较和鼠的恩恩怨怨了。没有了猫的威胁,鼠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了。大白天又敢在大街上抛头露面了,偶尔遇到猫也不再躲避了。 说不定再过N多年以后,猫和鼠还会成为好朋友呢! 希望对你有帮
狗·猫·鼠
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自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候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道:“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①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我于是就间或留心着查考它们成仇的“动机”。这也并非敢妄学现下的学者以动机来褒贬作品的那些时髦,不过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据我想,这在动物心理学家,是用不着费什么力气的,可惜我没有这学问。后来,在覃哈特博士(Dr O 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总算发现了那原因了。据说,是这么一回事:动物们因为要商议要事,开了一个会议,鸟、鱼、兽都齐集了,单是缺了象。大家议定,派伙计去迎接它,拈到了当这差使的阄的就是狗。“我怎么找到那象呢?我没有见过它,也和它不认识。”它问。“那容易,”大众说,“它是驼背的。”狗去了,遇见一匹猫,立刻弓起脊梁来,它便招待,同行,将弓着脊梁的猫介绍给大家道:“象在这里!”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从此以后,狗和猫便成了仇家。
日尔曼人走出森林虽然还不很久,学术文艺却已经很可观,便是书籍的装潢,玩具的工致,也无不令人心爱。独有这一篇童话却实在不漂亮;结怨也结得没有意思。猫的弓起脊梁,并不是希图冒充,故意摆架子的,其咎却在狗的自己没眼力。然而原因也总可以算作一个原因。我的仇猫,是和这大大两样的。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命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假使真有一位一视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么,对于人类的这些小聪明,也许倒以为多事,正如我们在万生园里,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虽然往往破颜一笑,但同时也觉得不舒服,甚至于感到悲哀,以为这些多余的聪明,倒不如没有的好罢。然而,既经为人,便也只好“党同伐异”,学着人们的说话,随俗来谈一谈,——辩一辩了。
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然而,这些口实,仿佛又是现在提起笔来的时候添出来的,虽然也象是当时涌上心来的理由。要说得可靠一点,或者倒不如说不过因为它们配合时候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人心烦,尤其是夜间要看书,睡觉的时候。当这些时候,我便要用长竹竿去攻击它们。狗们在大道上配合时,常有闲汉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见大勃吕该尔(P Bruegeld A)的一张铜版画Allegorie der Woll ust上,也画着这回事,可见这样的举动,是中外古今一致的。自从那执拗的奥国学者弗罗特(S 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说——psychoanalysis,听说章士钊先生是译作“心解”的,虽然简古,可是实在难解得很——以来,我们的名人名教授也颇有隐隐约约,检来应用的了,这些事便不免又要归宿到性欲上去。打狗的事我不管,至于我的打猫,却只因为它们嚷嚷,此外并无恶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还没有这么博大,当现下“动辄获咎”之秋,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的。例如人们当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续,新的是写情书,少则一束,多则一捆;旧的是什么“问名”“纳采”,磕头作揖,去年海昌蒋氏在北京举行婚礼,拜来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还印有一本红面子的《婚礼节文》,《序论》里大发议论道:“平心论之,既名为礼,当必繁重。专图简易,何用礼为?……然则世之有志于礼者,可以兴矣!不可退居于礼所不下之庶人矣!”然而我毫不生气,这是因为无须我到场;因此也可见我的仇猫,理由实在简简单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人们的各种礼式,局外人可以不见不闻,我就满不管,但如果当我正要看书或睡觉的时候,有人来勒令朗诵情书,奉陪作揖,那是为自卫起见,还要用长竹竿来抵御的。还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给我一个红帖子,上面印着“为舍妹出阁”,“小儿完姻 ”,“敬请观礼”或“阖第光临”这些含有“阴险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花钱便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的,我也不十分高兴。
但是,这都是近时的话。再一回忆,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些理由之前,也许是还在十岁上下的时候了。至今还分明记得,那原因是极其简单的:只因为它吃老鼠,——吃了我饲养着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
听说西洋是不很喜欢黑猫的,不知道可确;但Edgar Allan Poe的小说里的黑猫,却实在有点骇人。日本的猫善于成精,传说中的“猫婆”,那食人的惨酷确是更可怕。中国古时候虽然曾有“猫鬼”,近来却很少听到猫的兴妖作怪,似乎古法已经失传,老实起来了。只是我在童年,总觉得它有点妖气,没有什么好感。那是一个我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扇坐在卓旁,给我猜谜,讲古事。忽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爪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
“你知道么?猫是老虎的先生。”她说。“小孩子怎么会知道呢,猫是老虎的师父。老虎本来是什么也不会的,就投到猫的门下来。猫就教给它扑的方法,捉的方法,吃的方法,象自己的捉老鼠一样。这些教完了;老虎想,本领都学到了,谁也比不过它了,只有老师的猫还比自己强,要是杀掉猫,自己便是最强的脚色了。它打定主意,就上前去扑猫。猫是早知道它的来意的,一跳,便上了树,老虎却只能眼睁睁地在树下蹲着。它还没有将一切本领传授完,还没有教给它上树。”
这是侥幸的,我想,幸而老虎很性急,否则从桂树上就会爬下一匹老虎来。然而究竟很怕人,我要进屋子里睡觉去了。夜色更加黯然;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复去了。
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猫是饲养着的,然而吃饭不管事。祖母她们虽然常恨鼠子们啮破了箱柜,偷吃了东西,我却以为这也算不得什么大罪,也和我不相干,况且这类坏事大概是大个子的老鼠做的,决不能诬陷到我所爱的小鼠身上去。这类小鼠大抵在地上走动,只有拇指那么大,也不很畏惧人,我们那里叫它“隐鼠”,与专住在屋上的伟大者是两种。我的床前就帖着两张花纸,一是“ 八戒招赘”,满纸长嘴大耳,我以为不甚雅观;别的一张“老鼠成亲”却可爱,自新郎、新妇以至傧相、宾客、执事,没有一个不是尖腮细腿,象煞读书人的,但穿的都是红衫绿裤。我想,能举办这样大仪式的,一定只有我所喜欢的那些隐鼠。现在是粗俗了,在路上遇见人类的迎娶仪仗,也不过当作性交的广告看,不甚留心;但那时的想看“老鼠成亲”的仪式,却极其神往,即使象海昌蒋氏似的连拜三夜,怕也未必会看得心烦。正月十四的夜,是我不肯轻易便睡,等候它们的仪仗从床下出来的夜。然而仍然只看见几个光着身子的隐鼠在地面游行,不象正在办着喜事。直到我敖不住了,怏怏睡去,一睁眼却已经天明,到了灯节了。也许鼠族的婚仪,不但不分请帖,来收罗贺礼,虽是真的“观礼”,也绝对不欢迎的罢,我想,这是它们向来的习惯,无法抗议的。
老鼠的大敌其实并不是猫。春后,你听到它“咋!咋咋咋咋!”地叫着,大家称为“老鼠数铜钱”的,便知道它的可怕的屠伯已经光临了。这声音是表现绝望的惊恐的,虽然遇见猫,还不至于这样叫。猫自然也可怕,但老鼠只要窜进一个小洞去,它也就奈何不得,逃命的机会还很多。独有那可怕的屠伯——蛇,身体是细长的,圆径和鼠子差不多,凡鼠子能到的地方,它也能到,追逐的时间也格外长,而且万难幸免,当“数钱”的时候,大概是已经没有第二步办法的了。
有一回,我就听得一间空屋里有着这种“数钱”的声音,推门进去,一条蛇伏在横梁上,看地上,躺着一匹隐鼠,口角流血,但两胁还是一起一落的。取来给躺在一个纸盒子里,大半天,竟醒过来了,渐渐地能够饮食,行走,到第二日,似乎就复了原,但是不逃走。放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给放在饭桌上,便检吃些菜渣,舔舔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地游行,看见砚台便舔吃了研着的墨汁。这使我非常惊喜了。我听父亲说过的,中国有一种墨猴,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发亮的。它睡在笔筒里,一听到磨墨,便跳出来,等着,等到人写完字,套上笔,就舔尽了砚上的余墨,仍旧跳进笔筒里去了。我就极愿意有这样的一个墨猴,可是得不到;问那里有,那里买的呢,谁也不知道。“慰情聊胜无”,这隐鼠总可以算是我的墨猴了罢,虽然它舔吃墨汁,并不一定肯等到我写完字。
现在已经记不分明,这样地大约有一两月;有一天,我忽然感到寂寞了,真所谓“若有所失”。我的隐鼠,是常在眼前游行的,或桌上,或地上。而这一日却大半天没有见,大家吃午饭了,也不见它走出来,平时,是一定出现的。我再等着,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没有见。
长妈妈,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也许是以为我等得太苦了罢,轻轻地来告诉我一句话。这即刻使我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为敌。她说:隐鼠是昨天晚上被猫吃去了!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着的一匹花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所以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这确是先前所没有料想到的。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和;到了北京,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然而在现在,这些早已是过去的事了,我已经改变态度,对猫颇为客气,倘其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决不打伤它们,更何况杀害。这是我近几年的进步。经验既多,一旦大悟,知道猫的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假如我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倒移在我身上了。所以,目下的办法,是凡遇猫们捣乱,至于有人讨厌时,我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曰:“嘘!滚!”小小平静,即回书房,这样,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其实这方法,中国的官兵就常在实做的,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我想,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的罢,但现下也还未决心实践,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一九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注释: ①这是陈源《致志摩》一文中的话。本文以及《朝花夕拾》中的其它篇章都多处引用陈源文章中的语句讥讽陈源。 〔选自《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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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神赛会这一天出巡的神,如果是掌握生杀之权的,——不,这生杀之权四个字不大妥,凡是神,在中国仿佛都有些随意杀人的权柄似的,倒不如说是职掌人民的生死大事的罢,就如城隍和东岳大帝之类。那么,他的卤簿中间就另有一群特别的脚色:鬼卒、鬼王,还有活无常。
这些鬼物们,大概都是由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罢,我不大清楚。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地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据传说,鬼王是只用一只脚走路的;但他究竟是乡下人,虽然脸上已经画上些鱼鳞或者别的什么鳞,却仍然只得用了两只脚走路。所以看客对于他们不很敬畏,也不大留心,除了念佛老妪和她的孙子们为面面圆到起见,也照例给他们一个“不胜屏营待命之至”的仪节。
至于我们——我相信:我和许多人——所最愿意看的,却在活无常。他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概。只要望见一顶白纸的高帽子和他手里的破芭蕉扇的影子,大家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了。
人民之于鬼物,惟独与他最为稔熟,也最为亲密,平时也常常可以遇见他。譬如城隍庙或东岳庙中,大殿后面就有一间暗室,叫作“阴司间”,在才可辨色的昏暗中,塑着各种鬼:吊死鬼、跌死鬼、虎伤鬼、科场鬼,……而一进门口所看见的长而白的东西就是他。我虽然也曾瞻仰过一回这“阴司间”,但那时胆子小,没有看明白。听说他一手还拿着铁索,因为他是勾摄生魂的使者。相传樊江东岳庙的“ 阴司间”的构造,本来是极其特别的:门口是一块活板,人一进门,踏着活板的这一端,塑在那一端的踏便扑过来,铁索正套在你脖子上。后来吓死了一个人,钉实了,所以在我幼小的时候,这就已不能动。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玉历钞传》上还有一种和活无常相对的鬼物,装束也相仿,叫作“死有分” 。这在迎神时候也有的,但名称却讹作死无常了,黑脸、黑衣,谁也不爱看。在“ 阴死间“里也有的,胸口靠着墙壁,阴森森地站着;那才真真是“碰壁”。凡有进去烧香的人们,必须摩一摩他的脊梁,据说可以摆脱了晦气;我小时也曾摩过这脊梁来,然而晦气似乎终于没有脱,——也许那时不摩,现在的晦气还要重罢,这一节也还是没有研究出。
我也没有研究过小乘佛教的经典,但据耳食之谈,则在印度的佛经里,焰摩天是有的,牛首阿旁也有的,都在地狱里做主任。至于勾摄生魂的使者的这无常先生,却似乎于古无征,耳所习闻的只有什么“人生无常”之类的话。大概这意思传到中国之后,人们便将他具体化了。这实在是我们中国人的创作。
然而人们一见他,为什么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呢?
凡有一处地方,如果出了文士学者或名流,他将笔头一扭,就很容易变成“模范县”。我的故乡,在汉末虽曾经虞仲翔先生揄扬过,但是那究竟太早了,后来到底免不了产生所谓“绍兴师爷”,不过也并非男女老小全是“绍兴师爷”,别的“ 下等人”也不少。这些“下等人”,要他们发什么“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那样热昏似的妙语,是办不到的,可是在无意中,看得住这“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的道路很明白:求婚,结婚,养孩子,死亡。但这自然是专就我的故乡而言,若是“模范县”里的人民,那当然又作别论。他们——敝同乡“下等人”——的许多,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因了积久的经验,知道阳间维持“公理”的只有一个会,而且这会的本身就是“遥遥茫茫”,于是乎势不得不发生对于阴间的神往。人是大抵自以为衔些冤抑的;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想到生的乐趣,生固然可以留恋;但想到生的苦趣,无常也不一定是恶客。无论贵贱,无论贫富,其时都是“一双空手见阎王”,有冤的得伸,有罪的就得罚。然而虽说是“下等人”,也何尝没有反省?自己做了一世人,又怎么样呢?未曾“ 跳到半天空”么?没有“放冷箭”么?无常的手里就拿着大算盘,你摆尽臭架子也无益。对付别人要滴水不羼的公理,对自己总还不如虽在阴司里也还能够寻到一点私情。然而那又究竟是阴间,阎罗天子、牛首阿旁,还有中国人自己想出来的马面,都是并不兼差,真正主持公理的脚色,虽然他们并没有在报上发表过什么大文章。当还未做鬼之前,有时先不欺心的人们,遥想着将来,就又不能不想在整块的公理中,来寻一点情面的末屑,这时候,我们的活无常先生便见得可亲爱了,利中取大,害中取小,我们的古哲墨瞿先生谓之“小取”云。
在庙里泥塑的,在书上墨印的模样上,是看不出他那可爱来的。最好是去看戏。但看普通的戏也不行,必须看“大戏”或者“目连戏”。目连戏的热闹,张岱在《陶庵梦忆》上也曾夸张过,说是要连演两三天。在我幼小时候可已经不然了,也如大戏一样,始于黄昏,到次日的天明便完结。这都是敬神禳灾的演剧,全本里一定有一个恶人,次日的将近天明便是这恶人的收场的时候,“恶贯满盈”,阎王出票来勾摄了,于是乎这活的活无常便在戏台上出现。
我还记得自己坐在这一种戏台下的船上的情形,看客的心情和普通是两样的。平常愈夜深愈懒散,这时却愈起劲。他所戴的纸糊的高帽子,本来是挂在台角上的,这时预先拿进去了;一种特别乐器,也准备使劲地吹。这乐器好象喇叭,细而长,可有七八尺,大约是鬼物所爱听的罢,和鬼无关的时候就不用;吹起来,Nhatu,nhatu,nhatututuu地响,所以我们叫它“目连瞎头”。
在许多人期待着恶人的没落的凝望中,他出来了,服饰比画上还简单,不拿铁索,也不带算盘,就是雪白的一条莽汉,粉面朱唇,眉黑如漆,蹙着,不知道是在笑还是在哭。但他一出台就须打一百零八个嚏,同时也放一百零八个屁,这才自述他的履历。可惜我记不清楚了,其中有一段大概是这样:——
“…………
大王出了牌票,叫我去拿隔壁的癞子。
问了起来呢,原来是我堂房的阿侄。
生的是什么病?伤寒,还带痢疾。
看的是什么郎中?下方桥的陈念义la儿子。
开的是怎样的药方?附子、肉桂,外加牛膝。
第一煎吃下去,冷汗发出;
第二煎吃下去,两脚笔直。
我道nga阿嫂哭得悲伤,暂放他还阳半刻。
大王道我是得钱买放,就将我捆打四十!”
这叙述里的“子”字都读作入声。陈念义是越中的名医,俞仲华曾将他写入《荡寇志》里,拟为神仙;可是一到他的令郎,似乎便不大高明了。la者“的”也;“儿”读若“倪”,倒是古音罢;nga者,“我的”或“我们的”之意也。
他口里的阎罗天子仿佛也不大高明,竟会误解他的人格,——不,鬼格。但连 “还阳半刻”都知道,究竟还不失其“聪明正直之谓神”。不过这惩罚,却给了我们的活无常以不可磨灭的冤苦的印象,一提起,就使他更加蹙紧双眉,捏定破芭蕉扇,脸向着地,鸭子浮水似的跳舞起来。
Nhatu,nhatu,nhatu-nhatu-nhatututuu!目连瞎头也冤苦不堪似的吹着。他因此决定了:——
“难是弗放者个!
那怕你,铜墙铁壁!
那怕你,皇亲国戚!
…………”
“难”者,“今”也;“者个”者“的了”之意,词之决也。“虽有忮心,不怨飘瓦”,他现在毫不留情了,然而这是受了阎罗老子的督责之故,不得已也。一切鬼众中,就是他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他可以比较的相亲近。
迎神时候的无常,可和演剧上的又有些不同了。他只有动作,没有言语,跟定了一个捧着一盘饭菜的小丑似的脚色走,他要去吃;他却不给他。另外还加添了两名脚色,就是“正人君子”之所谓“老婆儿女”。凡“下等人”,都有一种通病:常喜欢以己之所欲,施之于人。虽是对于鬼,也不肯给他孤寂,凡有鬼神,大概总要给他们一对一对地配起来。无常也不在例外。所以,一个是漂亮的女人,只是很有些村妇样,大家都称她无常嫂;这样看来,无常是和我们平辈的,无怪他不摆教授先生的架子。一个是小孩子,小高帽,小白衣;虽然小,两肩却已经耸起了,眉目的外梢也向下。这分明是无常少爷了,大家却叫他阿领,对于他似乎都不很表敬意;猜起来,仿佛是无常嫂的前夫之子似的。但不知何以相貌又和无常有这么象?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只得姑且置之弗论。至于无常何以没有亲儿女,到今年可很容易解释了;鬼神能前知,他怕儿女一多,爱说闲话的就要旁敲侧击地锻成他拿卢布,所以不但研究,还早已实行了“节育”了。
这捧着饭菜的一幕,就是“送无常”。因为他是勾魂使者,所以民间凡有一个人死掉之后,就得用酒饭恭送他。至于不给他吃,那是赛会时候的开玩笑,实际上并不然。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有人说,他是生人走阴,就是原是人,梦中却入冥去当差的,所以很有些人情。我还记得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小屋子里的一个男人,便自称是“走无常”,门外常常燃着香烛。但我看他脸上的鬼气反而多。莫非入冥做了鬼,倒会增加人气的么?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六月二十三日。 (《朝花夕拾》)
这个是我自己编的,不是去网上搜的
从前,有一只白猫。它是一户人家的宠物。有一天,这家人搬家。这家人的女儿把小猫放在搬家公司派来的卡车上,等到所有的家具都搬完的时候,小猫已经睡沉了,在卡车上晃晃悠悠的,也没觉得不舒服。由于那家人是要移民区外国,所以在卡车开走后就直接去机场了,小女孩却以为只是搬家,卡车会到他们的新家那里,等到他们上了飞机之后,小女孩才知道,她已经和小猫分开了,而且甚至一辈子也不会再见到了,她在飞机上哭泣着,眼泪滴在青绿色的地毯上,眼泪似乎一直延伸到此时小猫身处的环境。
卡车到了回收厂之后就开车走了,小猫也被工人当废品扔在这儿
小猫蜷缩着,就这样,在没有毛茸茸的小被褥,喷满薰衣草香的枕头的硬邦邦的地板上睡着了
天蒙蒙的亮了,突然,小猫听到嘘嘘的声音,是老鼠!但是,对于每天吃牛奶,养尊处优的它来说,抓老鼠,简直比登天还难。
的确,小猫左扑扑,右扑扑,撞了不知几回的墙,鼻青脸肿,小老鼠呢?还在不远处眨着两只小眼睛,狡猾的看着它。小猫身体微下蹲,后腿暗暗使劲,准备来个最后一击。小猫看准了时机,猛的一扑,谁知小老鼠灵巧的逃开,小猫由于用力过猛,没有办法刹住车,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掉下土堆,那下面是一个小山坡,小猫就这样一直滚啊滚,直到撞到一棵大树,才停下来,小猫却因此而撞晕了。
等它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块大青石上,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慵懒的翻了个身,发现不远处有一只动物。
“是你救了我吗?”小猫
“是的。我看见你晕倒在大树旁,就把你带到这儿了,你要喝水吗?”熊
小猫张了张嘴,发觉自己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刚才又和老鼠搏斗,浪费了不少气力,嘴巴是在干渴的可以,“要。你是谁呀?这里是哪里?”小猫发现这里四处绿油油的,完全不像是工厂的附近
“这里是森林,你摔下来的地方是森林的稀疏的地方。我是去那里捡石头才看见你的。我是一只熊,你就叫我可可吧。”
“那你可以叫我妙妙。那你为什么去捡石头?”
“我最近要盖房子,捡石子是为了做地基。”
“那我可以跟你一起干吗?不过到时候要让我也住在里面。”
“好啊。”
就这样,它们的生活在盖房子中度过,同时,小女孩也在疯狂的寻找小猫……
终于,在一次小猫外出捡竹叶装饰新房子的时候,被在不远处寻找的小女孩一眼看见。小女孩兴奋地跑来,像珍宝一般得,小心翼翼的抱起小猫。此时小猫失而复得的心情难以言表。
小猫被带回去了,熊在汽车开回城里的路上,远远地看见,但它知道,那就是小猫,也许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过了几天,熊依旧在盖着房子,小猫又回来了。跟刚遇见熊时一样,身边什么东西也没带。小猫说:“我不知道路怎么走,只好从我上次来的地方,用同样的方式,来到这儿。看,我这不是回来了吗?我不会再走了。”
“那你的主人怎么办?”
“她不想我伤心,所以就放我走了。”
“太好了!”
“我没跟你一起把房子建成,这房子还让我住吗?”
“当然了,让你住,我们永远都住在一起。”
之后,房子盖好了,熊和猫住在一起有时候,猫还是会想起它离开它原来那个家的情形:“小猫,你怎么没精神?是不是床太硬了?”小女孩。其实,小猫觉得,再怎么软的床还是没有以前的青石板好。小猫想念和熊在一起的生活,过了几天,小女孩就要去新家了,当然,也要带着小猫一起去。在小猫踏上那架飞机的时候,它知道,如果它不下去,以后就真的再也看不见熊了。熊从来都是会问小猫的意见,这个要不要,那个要不要,那是一种平等,小女孩却只会说,这个漂亮,小猫一定会喜欢,是专制;熊说:你要跟我一起盖房子吗?合作,小女孩却会说:这个窝有我喜欢的粉色,我去宠物商店买的,没有任何的为小猫的喜好思考……
不!我要去找熊!
它挣脱着,在小女孩的怀里挣脱着,小女孩似乎知道小猫要离开,抱得紧紧的,小猫要了她一口,在小女孩的惊叫声中奔下机舱。
它在马路上疯狂的寻找那辆车,它知道,它不认识路,只有那辆车子能到那个工厂,它只有到了工厂,才能找到土堆,才能找到熊!
它在马路边站着,不敢眨眼,它害怕它一眨眼,那辆车子就飞逝而过,再也找不到……
整整一天,它站在马路边,等着,像死守着信仰的信徒一样,等着。
它看见了!那辆车子,就在对面,它飞奔着,上了车……终于回到森林,捡到了熊……
“喂,想什么呢?”熊敲了敲小猫的头
“没有,在想饭怎么还没煮好,饿死了!”小猫
“今天轮到你煮饭,竟然还敢来问我!”
“今天是你煮啊!”
“骗人!”
“是你骗人!”
……
它们就这样,伴着吵架声,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Tom和Jerry做情侣头像没问题,但是一般建议妹子用Jerry,原因嘛不多说你应该懂的。你发的这张肯定是不适合做情头的,最好2个分开有一定距离,然后做情头效果是最好的,2个抱一块不大好!
猫和老鼠中的汤姆和杰瑞之间有一种特殊的羁绊,只要一提到汤姆,就能想到杰瑞,只要一提到杰瑞,就能想到汤姆,两者是缺一不可的,想想,倘若没有一只叫杰瑞的老鼠,汤姆该有多孤单无聊?情侣喜欢用这猫和老鼠做头像,也是有这方面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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