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和林徽因的关系

徐志摩和林徽因的关系,第1张

林徽因1904年生人,比徐志摩小了八岁。她于1920年随父林长民去英伦游历,当时只有16岁。

作为有远见的社会活动家,林长民也有他的考虑:“我此次远游携汝同行,要汝多观察诸国事务增长见识,要汝近我身边能领悟我的胸次怀抱,要汝暂时离去家庭繁琐生活,俾得扩大眼光,养成将来改良社会的见解和能力。”

正是在英伦,让林徽因遇到由美赴英的徐志摩。

毫不掩饰的说,徐志摩是作为“叔叔”进入到林徽因家庭的,林长民是一个非常浪漫、敏感、有爱国热情、有表现力的人,这些性格特质和徐志摩很接近,所以他们碰到一起,很快就成为好朋友,徐志摩也就成为林家的常客。

在国内时林长民不在家的时候,徽因把家庭管理的有条不紊。而与其谈论一些社会问题时,她表现出的敏锐的洞察力和独到的观点也让林长民大为欣赏,所以连林长民也不得不感叹道:“做一个天才女儿的父亲,不是容易享的福。你得放低天伦的辈份,先做到友谊的了解。”

很快秀外慧中的林徽因便引起了徐志摩的注意,而徐志摩俊朗的外表、风雅的谈吐也让林徽因深深着迷。

徐志摩天生的诗人气质表现为炽烈,崇拜爱与美,现在他发现了林徽因,他认为他找到梦寐以求的东西,找到了创造的原动力。和这样一种前景相比,他对妻子和孩子的义务就轻如鸿毛了。

情窦初开的林徽因对她的第一次感情也是非常痴迷和好奇,她们经常通信,她们很愉快。徐志摩的热情、性格、学识给徽因打开了一个新鲜的窗口,所有的这一切都让徽因兴奋不己。

对于徐志摩炽烈的感情,林徵因感觉到由衷的开心,但她一直很迷茫这究竟是不是爱。年幼的她憧憬的是和她年龄相仿的,没有婚恋背景的青年才俊在一起,可是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出现的是已经结过婚的徐志摩。

事隔多年以后,林徵因对英伦生活有过这样一段回忆:“…我独自坐在一间顶大的书房里看雨,那是英国的不断的雨。…理想的我老希望着生活有点浪漫的发生,或是有个人叩下门走进来坐在我对面同我谈话,或是同我同坐在楼上炉边给我讲故事,最要紧的还是有个人要来爱我。我做着所有女孩做的梦。而实际上却只是天天落雨又落雨,我从不认识一个男朋友,从没有一个浪漫的人走来同我玩——实际生活所认识的人从没有一个像我所想像的浪漫人物,却还加上一大堆人事上的纷纠。”

对于徐志摩和热烈追求和林徽因甜蜜的困惑,林长民完全看在眼里。他们父女关系很好,无话不谈,尽管他们均对徐志摩颇有好感,但是林长民还是考虑的更多。

徐志摩可以成为好朋友,但是当女婿的话,林长民则甚觉不妥。其实早在1919年,他和梁启超就曾口头约定允诺林徽因和梁思成的姻缘,并且对她们两人正式做过介绍。只是因为他们年龄太小,想等她们长大后再自己决定。而张幼仪的二哥张君励与他们正在欧洲一起游学,也是梁启超的学生,同属一个文化圈内的朋友。如果插足徐志摩的婚变,既有负梁启超,又愧对张君劢,也是对自己女儿的不负责任。

所以年幼的林徽因对徐志摩的热情非常感动,并也有所回应。但当徐志摩想要把这种感情进一步发展的时候,深爱他的林长民和林徽因都表示了退却,他们显然认识到那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林长民给志摩的信是这样写的:“志摩足下:长函敬悉,足下用情之烈,令人感悚,徽亦惶恐不知何以为答,并无丝毫mockery(嘲笑),想足下误解耳。……友谊长葆,此意幸亮察。敬颂文安。弟长民顿首,十二月一日。徽音附候。 ”

就这样,林长民为徽因给这段感情划下了一道休止符,于1921年10月,带着林徽因回国了。

林徽因回国后,就让梁启超安排去北京培华女中读书,直到1923年毕业,考取了半官费留学。

提到梁启超,则要多介绍一下。梁启超在清末和民国时期是一位很有影响力的政治家和文学家,在本文中,他还是徐志摩、胡适、王赓、张君励的老师,是梁思成的父亲,是林长民的挚友。

而就是林长民和梁启超两个,他们联手干的一件事件,对中国历史的走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1919年,梁启超得知巴黎和会要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时,急电国内时任外交委员会委员的林长民,林长民马上在5月2日《北京晨报》上发表《外交警报,敬告国民》一文,大声疾呼“今果至此,则胶州亡矣,山东亡矣,国不国矣”以唤醒民众。直接引发了“五四运动”爆发。

其时正是社会风气大开,急速转型的年代,他们积极投身于爱国洪流之中,同时,也期望培养中西合璧的全新的儿女。

1923年1月,林徽因和她父亲同梁启超正式约定两家婚姻,林家希望立即订婚,但梁启超出于学业方面考虑,则主张订婚之前必须先完成学业,订了婚就要赶快结婚。换句话说,就是希望林徽因和梁思成先去美国留学,然后再正式订婚结婚。最后他们采纳了梁启超的意见。

梁思成正好清华大学八年毕业,可以利用庚子赔款奖学金到美国深造。

可是很不巧的是,在5月份,梁思成骑摩托车遭遇车祸导致骨折。造成的后果是左腿比右腿短一截,而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一辈子跛足和装设背部支架。在住院期间,林徽因常常去病房探望,热心的谈话安慰思成。并且对去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读建筑达成了共识。原来林徽因在伦敦有一个朋友总在画板上画房子,她在她朋友的描述里知道这是一种把日常的艺术创造和实际用途结合起来的事业,当即确定这正是自己喜欢的职业。而梁思成也正在朝着这个方面发展,所以正合她的心意,而能一起去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读建筑,也就对促成他们的婚事大有帮助。

但也因为梁思成的车祸,去美国留学也只好顺延一年。

徐志摩又在英国剑桥呆了一年于1922年10月回国。这时候,他已经和张幼仪办好了离婚的事情,并且登报声明,在社会闹的沸沸扬扬。

1923年,梁启超看到徐志摩做事荒诞不经,颇不符合自己心意,为了谴责徐志摩,也为了保护徽因和思成,就给徐志摩写了这一封非常著名的长信:

“其一,万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与弟将来之快乐能地与否,殆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

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亦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贴也极难,所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生而已耳。  

  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吾侪当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沉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忧悒佗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矣,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而不能自拔,呜呼志摩,无可惧耶!无可惧耶!”

而徐志摩则毫不畏惧,据理力争,也写了一封著名长信以回复:“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  

  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朗照我深奥之灵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其希望,污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

1923年起,徐志摩进入了事业的初创期,他参与发起成立“新月社”,并发起成立“文学研究会”,并在北京大学英文系任教。林徽因在培华女中毕业后也投身入新月社中,发表了一批诗歌、短篇小说和散文。

1924年4月,印度诗人泰戈尔来中国访问,泰戈尔曾经获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在印度被称为圣人。他在中国逗留了七个星期的时间里,四处演讲并参加招待宴会,受到知识界名流的热烈欢迎。而常常伴随泰戈尔左右的随从翻译就是徐志摩和林徽因,当这对出色的青年伴着一个高个子、白头发的圣者在一起出现的时候,他们也成了公众人物而传为一时佳话。在一次宴会表演的英文剧中,徐志摩和林徽因分别饰演爱神和公主。更为他们增添一份浪漫色彩。

徐志摩对林徽因依然迷恋,但泰戈尔的离别让他感到一种特别的辛酸。他对泰戈尔说他仍然爱着徽因并让老诗人本人代为求情。尽管林徽因感受到徐志摩对他的爱意和人格魅力以及诗歌带给志摩相当大的声望,但是她并没有动心。

泰戈尔临行时为徽因留下了一首小诗:

天空的蔚蓝,

爱上了大地的碧绿,

他们之间的微风叹了声“哎!”

尽管如此,但林徽因面对徐志摩对自己炽热的感情,也很是感动。她在一个晚上坦诚的向志摩讲她要和梁思成出国留学的计划,并希望志摩能够忘掉她。

但痴情的徐志摩还是有些魂不守舍,在1924年5月20日给徽因一封没有发出的信中是这样写道:“我真不知道我要说的是什麼话,我已经好几次提起笔来想写,但是每次总是写不成篇。这两日我的头脑只是昏沉沉的,开著眼闭著眼都只见大前晚模糊的凄清的月色,照著我们不愿意的车辆,迟迟地向荒野里退缩。离别!怎麼的能叫人相信?我想著了就要发疯,这麼多的丝,谁能割得断?我的眼前又黑了!”

林徽因还是走了,就是在2004年6月,林徽因、梁思成同往美国留学。

门铃响了,一个年约30岁,穿着笔挺西服的男人走进了这家飘散着浓浓咖啡香的小小咖啡厅。

“午安,欢迎光临!”年轻的老板娘亲切的招呼着。男人客气的点点头,开口对老板娘说:“麻烦给我一杯磨卡,谢谢!”“好的,请稍后。”老板娘微笑着说。

男人一直带着笑容看着老板娘煮咖啡的动作,似乎对这样的景象感到相当喜欢。过了没多久,老板娘便把一杯香醇的咖啡端到男人面前。“请您慢用。”“谢谢。”男人把杯子拿到嘴边,浅浅的尝了一口。“第一次来吗?觉得我们这家店怎么样?”老板娘问。“嗯,第一次来,气氛很好,很不错。”男人回答。“我自己也很喜欢,所以虽然生意不好,我和我先生却还是舍不得把它关掉”。“嗯!”男人好似有所同感的点点头。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使得空荡的店里只剩下悠扬的爵士乐。这时男人忽然开口了,打破了这短暂的宁静。“不好意思,可以请教你一个问题吗?”“什么问题?”老板年好奇的问。“嗯!这怎么说呢!”男人抓着头,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你可以先听我说个故事吗?”老板年点了点头,示意男人继续说下去。

我以前有个很要好的女朋友,已经到了要谈婚论嫁的地步,从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仿佛有一股魔力,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就是她了,她就是我一直期待着的女孩,更让我高兴的是,她也接受了我。这一切让我整个人陶醉于幸福的喜悦之中,只不过……。“发生了什么事吗?”老板娘打断了男人的话。“嗯!”男人脸色沉了下来,略微停顿了一下后,又继续说:“就在我们订婚前一个月的一个晚上,她却遭到歹徒的强暴。”“啊!”老板娘惊讶的叫了出来。“都怪我,要是我那天坚持送她回去就好了。”男人用力地捶打着桌面,使得杯子中的咖啡因剧烈的振动而撒了出来。

“你该不会不要她了吧!”老板娘一面擦试着撒出来的咖啡,一面问道。“不,不是的,我对她的感情绝不会因为这个而有所动摇,我决定仍旧如期订婚。可惜就在我们订婚的那一天,她自杀了。”“自杀?那她后来怎么样了呢?”老板娘睁大了眼睛,紧张着看着男人。“幸运的是我们发现的早,送到医院的时候还有气,只是因为长时间缺氧,她昏迷了,成了植物人。”“那后来她醒过来了吗?”“醒了,当我得知她醒来的消息,高兴地要去看她的时候,却被她的父母拦在了门外。”“为什么呢?他父母为什么不让你去看她呢?”“当她父母跪在地上求我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她失去了记忆,失去了所有认识我以后的记忆。医生说,这是选择性失忆症,当人在遭遇极大的打击时,会逃避性的藏起一些记忆。他父母求我,暂时不要出现在她面前,他们认为让她就这样忘了之前的一切,对她比较好,怕我会让她回想起什么来,到时候,她可能又会陷入昏迷,甚至又跑去自杀。”“她父母这么说也是有道理的,反正只是暂时的嘛!等她情绪和身体都稳定了,你就可以见她了!”老板娘听了男人的话以后,这样说道。男人对着老板娘微微笑了笑说,“你知道他们的暂时指的是多久吗?是十年啊!也就是这十年里,我得忍受没有她的日子,就算偶尔在路上碰面,也要装做陌生人一般的和她擦身而过,你知道这样的日子有多难熬,这样想爱却又不能爱的心情有多痛苦。”男人的声音近乎咆哮。“虽然会很痛苦,但你还是选择了这条路吧!”老板娘用怜悯的眼神看着男人。

“是的,不管多痛苦,我也只能选择这条路,好在到今天,十年之期已经结束。”“哦!真的吗?那真是恭喜了。你努力撑了十年,到今天终于可以去见她了。”老板娘显得很开心。“是这样,没错。但是越到这一天,我反而越害怕,十年了,我的心一直没有改变的,但是她呢?如果我跟她说了以前的事,她还是想不起我,那怎么办?或者是她已经有了男朋友,甚至结婚了呢?这就是我想请教你的问题。”男人略带紧张地看着眼前年轻的女店主,静静地等待着她的答复。

“嗯!”老板娘用手托着头,脸色凝重地想着男人所提的问题。“我想既然你那么爱那个女孩,她记不记得你,其实并不重要,最多是重新开始而已,再重新追求她一次,再重新谈一次恋爱,其实也很不错吧!而且就算她有了男朋友也没关系呀!把她抢过来不就行了吗?”老板娘笑着说,“但是,她忽然严肃起来,但是她如果结了婚的话,那你就放弃吧!我们结了婚的人啊,最痛恨的就是有人破坏人家家庭。”男人低着头,冷漠的说:“是吗?”“没错,你可千万别做破坏人家家庭的人啊!”

挂在门上的铃铛又响了起来,走进来几个刚下课的大学生,老板娘走出吧台,忙着招呼这几位新来的客人。“对了,”老板娘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转过头来看着男人,“你为什么会想问我这些呢?我和你不过是第一次见面而已呀!”她好奇的问。“嗯,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那个女孩曾说过,结婚以后,要和我一起开一家像这样的咖啡厅吧!”“嗯,原来是这样子!”老板娘说。“对,只是这样而已,只是这样而已,只是……,”男人不停的重复着同样一句话,就好像在借此告诉自己什么似的。

爵士乐停了下来,使得整个房子里只剩下大学生们谈笑的声音,男人低下头,偷偷的看了一眼老板娘手上的结婚戒指,一滴温暖的眼泪悄悄地滑进了那杯早已冷却的咖啡。

做人子女者必看

善待每一个长辈:父亲、母亲、公公、婆婆、岳父、岳母! 朋友,

人世间最难报的就是父母恩,愿我们都能:以反哺之心奉敬父母,

以感恩之心孝顺父母!

请看毕此篇文章!我也觉得跟父母相处确是不容易,有时甚至觉得

他们麻烦讨厌,但我仍然乐意与他们共渡余生!他们负起养育我的

责任,难道我就不能跟他走完这段路吗?朋友,想想他们所要求是

否对你的苛求!问心啦!

媳妇说:“煮淡一点你就嫌没有味道,现在煮咸一点你却说咽不下,

你究竟怎么样?

”母亲一见儿子回来,二话不说便把饭菜往咀里送。她怒瞪他一眼。

他试了一口,马上吐出儿子说:“我不是说过了吗,妈有病不能吃太咸!

” “那好!妈是你的,以后由你来煮!”媳妇怒气冲冲地回房。 儿子

无奈地轻叹一声,然后对母亲说:“妈,别吃了,我去煮个面给你。”

“仔,你是不是有话想跟妈说,是就说好了,别憋在心里!” “妈,

公司下个月升我职,我会很忙,至于老婆,她说很想出来工作,所以

” 母亲马上意识到儿子的意思:“仔,不要送妈去老人院。”声音似乎

在哀求。

儿子沉默片刻,他是在寻找更好的理由。 “妈,其实老人院并没有甚么

不好,你知道老婆一但工作,一定没有时间好好服侍你。老人院有吃有住

有人服侍看顾,不是比在家里好得多吗?” “可是,阿财叔他” 洗

了澡,草草吃了一碗方便面,儿子便到书房去。他茫然地伫立于窗前,有

些犹豫不决。母亲轻便守寡,含辛茹苦将他抚养成人,

供他出国读书。但她从不用年轻时的牺牲当作要挟他孝顺的筹码,反而是

妻子以婚姻要挟他!真的要让母亲住老人院吗?他问自己,他有些不忍。

“可以陪你下半世的人是你老婆,难道是你妈吗?” 阿财叔的儿子总是这

样提醒他。 “你妈都这么老了, 好命的话可以活多几年,为何不趁这几年

好好孝顺她呢?树欲静而风不息,子欲养而亲不在啊!

”亲戚总是这样劝他。 儿子不敢再想下去,深怕自己真的会改变初衷。 傍晚,

太阳收敛起灼热的金光,躲在山后憩息。一间建在郊外山岗的一座贵族老人院。

是的,钱用得越多,儿子才心安理得。当儿子领着母亲步入大厅时,崭新的电视

机,42吋荧幕正播放着一部喜剧,但观众一点笑声也没有。几个衣着一样,发型

一样的老妪歪歪斜斜地坐在发沙上,神情呆滞而落寞。有个老人在自言自语,有

个正缓缓弯下腰,想去捡起掉在

地上的一块饼干。儿子知道母亲喜欢光亮,所以为她选了一间阳光充足的房间。

从窗口望出去,树荫下,一片芳草如茵。几名护士推着坐在轮椅的老者在夕阳下

散步,四周悄然寂静得令人心酸。纵有夕阳无限好,毕竟已到了黄昏,他心中低

低叹息。

” 妈,我我要走了!”母亲只能点头。他走时,母亲频频挥手,她张着没有

牙的 嘴,苍白干燥的咀唇在嗫嚅着,一副欲语还休的样子。儿子这才注意到母亲

银灰色的头发,深陷的眼窝以及打着细褶的皱脸。母亲,真的老他霍然记起一则

儿时旧事。那年他才6岁,母亲有事回乡,不便携他同行,于是把他寄住在阿财叔

家几天。母亲临走时,他惊恐地抱着母亲的腿不肯放,伤心大声号哭道:”妈妈

不要丢下我!妈妈不要走!”最后母亲没有丢下他。他连忙离开房间,顺手把门

关上,不敢回头,深恐那记忆像鬼魅似地追缠而来。 他回到家,妻子与岳母正疯

狂的把母亲房里的一切扔个不亦乐乎。身高3呎的奖杯——那是他小学作文比赛”

我的母亲”第1名的胜利品!华英字典——那是母亲整个月省吃省用所买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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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感人的文章

那种温暖戛然而止

这篇文章刊登在今年第五期读者上,是一篇关于亲情的文章,如果没有看过的话,就耐心看一看吧。

那种温暖戛然而止

春儿

我喜欢男孩,我一直认为男孩比较皮实比较好养。

后来,我真的有了儿子。

我给儿子起了一个名字叫——臭臭。

有孩子的日子是快乐的,每个孩子给父母带来的快乐都是无价的,都是永恒和真实的。现在回想起和臭臭在一起的那段时光,我仍然能感到那一份从心底涌出的温柔。那是一种能 让钢铁融化的温柔。

还记得,刚出生时,臭臭是那样的娇小和丑陋。红红的皮肤皱皱的。象一个小老头。我甚至不敢碰他不敢抱他。他不停地哭。饿也哭,渴也哭,拉也哭,尿也哭。很长时间我才醒悟,他所有的表达方式也只有这些了。于是开始学习怎样当一个合格的母亲。因为这个小小的生命只有靠我才能存活,他只有在我的怀里才会感到安全,才会安静地睡,才会停止哭泣。

我快乐地看着我的孩子,并真心地感谢上天赐予我这个如此美丽的小精灵。

随着孩子一天天地长大,我发觉,原来我可以这样地温柔和宁静,可以这样地慈爱和善良,可以这样的勇敢和真诚。是的,我不听地发现着新的自己。

慢慢地,他开始学走路。开始他在学步车里学习。他学得很快。常常看到他的身影在家里冲来撞去。他很好奇,他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会微笑,然后亲一下,看见加湿器冒出的白烟也会伸手去抓。在我给他做饭的时候,他会把车停在厨房门口,好奇的张望。他很依赖我,不论我在哪里,他都跟着。哪怕是我在洗澡和去卫生间,他都会重重地敲打着门,在确认我在里面的情况下,安静地等待我出去。

我现在仍清楚地记得,那是1996年的春天,五月的微风温柔的吹拂着我绿色的短风衣。明媚的阳光温暖的照耀着我,一切都暖洋洋的,我吸着芬芳的空气,迈着轻快的步子去接我的孩子。很突然,就同被雷击中了一般,我心中涌出来的幸福压得我要窒息,那是一种暖暖的暗流,轻轻地流遍我的全身,直达到我的指间。那一刻我问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我有一个爱我的丈夫和可爱的儿子。我是那么地幸福。那是一种真真切切的、扎扎实实的幸福。那一年我25岁,我儿子刚刚到一岁。

快乐的我啊,丝毫没有觉察到灾难就藏在我幸福的背后。它总是在你不经意的时刻来临。

在他一岁三个月的一天夜里,他突然哭闹起来,我和爱人一直哄着他,但他仍不停地哭,直到他哭累了,才睡去。第二天,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左眼红红的。我抱他去医院检查,医生只是告诉我,点点消炎药水就好了。于是,我给孩子按时点药。但红还是没消。快一个星期了,我又带孩子去查,这次大夫好象很紧张的样子。仔细地查了又查。最后告诉我,孩子的左眼失明。而且,怕还有别的毛病。我惊呆了!一会儿医生把我的爱人叫了进去,当爱人出来后,脸色苍白地告诉我:“臭臭可能是眼癌!”我一下就呆住了:“眼癌?不可能!一定是错了!”我的孩子健康活泼,就算他的眼睛有问题了,也不可能是什么癌!我不相信!我要去北京复查!

第二天,我和爱人带孩子去了北京。

结果终于出来了。

臭臭真的是视网膜母细胞瘤。真的是眼癌!

我一下子跌坐到了地上。很久才发现我已失声痛哭。我感到血被抽干了,心被揉碎了。医生告诉过:得这个病的孩子在走的时候两只眼睛会都瞎的,而且随着肿瘤的长大和游走,脸部要变形,会惨不忍睹的。想着孩子的欢笑的脸,我不能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他才一岁三个月啊,他的生命才刚刚开始,难道就要结束吗?这一切是真的吗?医生告诉我,臭臭现在可以化疗,也许还有50%的希望,但是他必须进行眼球摘除手术,包括眼眶。化疗的结果是这半边脸永远是他一岁时的脸,而那半边脸却正常生长。而且,即使手术成功也只能活到七八岁左右。我真的很想给他化疗,当时我疯狂地抓着医生的手一个劲地喊“给他做手术!做手术!”但我也清楚地知道,这对才一岁多的孩子来讲太痛苦了,更残忍的是如果他活到了七岁,如果他懂事以后,他的痛苦也是不可想象的,因为他难逃一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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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感人的文章

那天晚上我和爱人作出了我们一生最难做的决定。我清楚地记得在作出这个决定时我那坚强的爱人那张没有血色的脸和悲伤的眼睛。我对我爱人狂喊:“不可以!医生说若不做手术,孩子会双目失明的,最后双眼会长出菜花一样的东西,头也要变形的,我该怎么办!当臭臭伸着双手呼唤我 “妈妈,妈妈,你在哪里?时,我该怎么办啊?我会疯的!做手术吧!不管结果怎样,我们都不会后悔的,就算清家当产,腕骨剔肉也要给他治啊!我毕竟还有一丝的希望啊!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我的孩子死去!”面对着我的歇斯底里,我爱人,我心爱的人只是使劲地抱着疯狂的我,向我吼道:“春儿,你清醒一点!你难道让臭臭长到可以质问你\'妈妈,我为什么不能活下来啊!\'的时候吗?你难道让他就用一只眼睛来面对这个冷酷的事实吗?你难道让他饱受身体的摧残还要面对那些好奇的目光吗?”然后他使劲地擦了一把眼泪。

孩子,原谅父母吧!我们是残忍的,但也是无奈的!我们必须这样决定。我们宁愿让你快快乐乐地活上一年,在你什么也不懂的时候走,也不要你受尽折磨才走。虽然我知道这个决定会让我把内疚背负一生。

第二天晚上,我独自背着我的臭臭,躲开了亲人。我背着他走在午夜安静的城市里,一直走着。我不知道要带他去哪里,也不在乎去哪里。我只知道我要背着他走,我要和他在一起。路上,我抱着我的臭臭问他:“臭臭,妈妈爱你,你知道吗?”臭臭告诉我:“知道。”我流着泪告诉他:“臭臭,妈妈爱你,不管妈妈怎么做,你要知道妈妈是爱的。”臭臭回答我:“知道。”我问他:“臭臭,你来世还做我的儿子好吗?”我的臭臭,什么话都会答的臭臭却什么也没说。我的泪水滴到了他的脸上。于是,我又换了话题问题: “臭臭,你爱我吗?”他清楚地回答:“爱。”

日子一天天地过,我还抱着一丝的幻想和希望。也许是误诊,或许会钙化。也许这一切都是梦幻。我每天早晨第一件事就是看孩子的眼睛。我提心吊胆地看着他睁开眼睛。如果他向我微笑,如果,他清脆地喊我妈妈,我的一天就会很轻松很愉快地度过。但更多的时候他总是皱着小小的眉头,闭着眼睛赖在我的坏里告诉我:“妈妈,我难受。”然后不停地反转他小小的身体。每当这时,我的心就紧缩在一起,我能做的只是抱着他,紧紧地抱着他。希望这样能减少他的疼痛。希望能把他所有的疼痛都吸附到我的身上。我不停地告诉他:“臭臭,妈妈在这里呢。不怕,妈妈在呢,妈妈抱着你呢。”然后让他在我的泪水和歌声中昏睡。我教会他很多的故事和诗歌,但我从不教他“疼”、“痛”和有关的字词,所以他临走的时候仍只会告诉我:“妈妈,我难受。”只有我知道这个难受的意思。那个难受里包含了多少不能忍受的折磨!我的臭臭毕竟才一岁多啊!

我的孩子活了958天,两年7个月15天。

我的臭臭活着的时候,他会出奇地乖巧,出奇地聪明,他和同龄的孩子一样可爱,不,甚至更机灵。他喜欢小汽车,我给他买了近百辆大小不同的车。是的,我溺爱他,倾我所有来满足他的愿望。看着他在不疼痛的时间认真的玩,对我是一种享受和幸福,我知道我看的日子不会很多了。

在他病的日子里,我用了很多偏方给他治病。我知道我很愚昧,但是一切都没有用。臭臭仍然做了手术。因为他的眼睛里的东西已长大了,真的突出来了,他合不上眼睛。每次我帮他合眼睛的时候,看到他应该是眼球的地方已被一块灰色的东西代替的时候,我都在颤抖。我真的快崩溃了。我知道,再这样下去,我会疯的。或者,我当时在别人的眼里已经疯了。

臭臭被推进了手术室,他小小的身体躺在大大的床上,那么单薄和可怜。我望着手术室的门。我的生命似乎被抽干了。我向上天默默祈祷:“让我的臭臭不要活着下来,让他死在手术台上吧。”我真的是疯了,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祈祷词吗?但我当时就是那样的想的。我知道,臭臭的眼睛将被挖掉。他那个眼睛的地方将是一个黑黑的窟窿。我害怕,我不知道我该怎样面对他的痛苦。我的爱人拉着我的手,我们坐在手术室外的台阶上,远离人群。紧紧地握着对方的手,那是我们唯一能抓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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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是2005年最感人的文章

夜慢慢地降临了。草丛里虫鸣唧唧,此起彼伏。

有两只蚊子,歇在草叶上。

公蚊子吸了一口草汁,轻轻地推了推赌气僵立的母蚊子,柔声地哄道: “亲爱的,你就喝一口吧,你一整天不吃不喝的,我真担心……”

母蚊子鄙夷地看了一眼沾满露水的草叶,不高兴地说:“这么淡而无味的东西,叫我怎么吃得下去?你天天说天天说的,不嫌烦吗?”

“你是存心要和人类作对么?”公蚊子焦虑地看着她,“你不知道人类准备了多少种东西来对付我们,那种气味,我闻着就头晕脑胀,你万一……”

“你是个懦夫,知道吗?”母蚊子冷冷地看着他。然后振翅,从他身边飞走了。

公蚊子忧心忡忡地看着人们的窗户里透出的灯光。他知道她在里面。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有一种特别不好的预感,这使得他停在叶片上的身躯不断地发着抖。

他好想看到她,知道她安全,虽然他无法遏抑住她吸食人血的野心。他突然悲凉地意识到,仅仅这一点,也许就会把他们两个都毁了。

露水更重了,他觉得冷,可是她仍然没有出来。他想到他们的前生,不是两只蚊子,而是两只企鹅。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整天愉快地迈着优雅从容的绅士步。那时,他是一只最优秀的企鹅。深深地爱着她。像所有准备求婚的企鹅一样,他千辛万苦地奔波着,去寻找石子。他长途地跋涉,丢下一块又一块不太满意的石子,摔得头破血流时,他终于找到了一枚最精美最光洁的,他觉得只有这一枚,才配得上她。可是,她和另一只企鹅结婚了。那个他,跟在后面捡,把他扔的都捡起来,送了她。粗糙的,不完美的石子,但是很多,堆得满满的。他伤心地退出了,但是追随她,到了这一世,甘心陪她,做一只蚊子。

他被一种揪心的等待煎熬着,拼了失去生命的危险,往人类的窗里飞去。果然看到了她,正伏在人的胳膊上,埋头吸着,青色的翅膀在轻轻地颤着。而他恐惧地发现,左臂动也不动的“人”正悄悄地抬起了右手…… “快—躲开啊!~~~~”他撕心裂肺地大喊,可是来不及了,她痛楚地蜷成一团,掉到地上去了。他飞近她,跪在一团血污的她身边,泪如雨下。她吃力地睁着眼睛望着他,静静地,也流下泪来,“可惜啊,真可惜……”“你把我们两个都葬送了……”他试图扶起浑身冒血的她,“为什么,你总是不肯听我的劝?”

“我知道……可是我没有办法……因为,因为我怀了你的孩子……它需要营养……草汁不够,我必须吸血……我知道我会死,但是你会继续活下去,人类不会伤你的,因为你没有冒犯他们……”她霎了霎濒死的眼睛,微笑着说:“其实生了孩子,我也就会殚精竭虑而死,但这是我们做母亲的责任……就算是拼了千千万万人的唾骂,也要为后代提供最好的东西……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知道你疼我,如果我告诉你,你会替我去做的,那么这会儿死的就是你了……我舍不得。呵……如果可以为你生一个孩子,我也就没有遗憾了……我上辈子欠了你的,这辈子想还,结果欠了你更多……上辈子,我们是企鹅。其实我一直爱你,可是我却嫁了他……因为他送了我好多石子,你知道吗?我们生活在冰天雪地里,如果没有足够的石子做窝孵卵,我们的后代在出壳之前就会被冰层冻死……你送我的那一枚石子,好美,晶莹剔透的,可是那是爱情,单纯的爱情支撑不了长久的婚姻和对儿女的责任……我没有嫁你,你恨不恨我?”

他拼命摇头,泣不成声。“是我不好,我没有保护你,给不了你需要的一切,让你受这样的罪……下辈子,我们做螳螂好吗?在新婚之夜,你吃了我,为我生孩子……死在你的腹中,我一定会很幸福的……” “不,不,我们还是做两只蝉吧,好吗?天天喝着露水,快乐地唱着歌……小心,小心,……”笑容迅速地从她脸上抽走,她大大地喘着气,泪水成股成股地流下,“快走,人来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露出苍凉而无悔的笑,“傻孩子……我们不是,要一起做蝉么?”

“啪!”一声脆响,伴着一声满意的说话,“哼,又打死了一只臭蚊子!” 他在死前的一瞬紧紧地拥抱了她。他们的血流在了一起,凝成一滴鲜红色的眼泪。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对兄妹 他们各自身怀特殊的能力

哥哥有着一对千里眼 能够看到极远方的微小事物

妹妹有着一对顺风耳 能够听到极其细小的声音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 一起快乐 一起悲伤

闲暇时候 他们总会跑到后山的山丘上

哥哥眺望千里外的遥远国度

对着妹妹述说着那里各种千奇百怪的事物

妹妹聆听微风传来的讯息

对着哥哥吟唱着远方教堂传来的天使般的歌声

或许是长时间在一起的缘故他们爱上了彼此

虽然他们知道这段爱情是不被允许的

但他们就是无法控制自己

终于 他们抛开了一切束缚 开始不顾一切地享受着爱情

然而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两人的关系被发现了 父亲大发雷霆 母亲以泪洗面

街坊邻居对两人指指点点

两人拼命证明对彼此纯真的感情 但是

由于道德观念的枷锁 两人终究不被允许

已经无路可走了

为了证明对彼此至死不渝的爱

哥哥弄瞎了自己的眼睛

妹妹弄聋了自己的耳朵

不为什么 只因为他们认为 既然得不到众人的祝福

那有这能力又有何用 反正他们两人是得不到幸福的一对

很久很久以后

有个音乐家听到了这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

大受感动 百感交集下 他谱出了一曲感人肺腑的曲子

"两只老虎 两只老虎

跑得快 跑得快

一只没有眼睛 一只没有耳朵

真奇怪 真奇怪

◤ 让 人 流 泪 的 电 话 号 码 ◢

一天,正走在路上,手机响了,话筒里是个稚嫩的小女孩的声音:“爸爸,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凭直觉,我知道又是个打错的电话,因为我没有女儿,只有个6岁的独生子。这年头发生此类事情也实在是不足为奇。我没好气的说了声:“打错了!”便挂断了电话。

接下来几天里,这个电话竟时不时地打过来,搅得我心烦,有时态度粗暴的回绝,有时干脆不接。

那天,这个电话又一次次打来,与往常不同的是,在我始终未接的情况下,那边一直在坚持不懈的拨打着。我终于耐住性子开始接听,还是那个女孩有气无力的声音:“爸爸,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妈妈说这个电话没打错,是你的手机号码,爸爸我好疼啊!妈妈说你工作忙,天天都是她一个人在照顾我,都累坏了,爸爸我知道你很辛苦,如果来不了,你就在电话里再亲妞妞一次好吗?”孩子天真的要求不容我拒绝,我对着话筒响响地吻了几下,就听到孩子那边断断续续的声音:“谢谢……爸爸,我好……高兴,好……幸福……”

就在我逐渐对这个打错的电话发生兴趣时,接电话的不是女孩而是一个低沉的女声:“对不起,先生,这段日子一定给您添了不少麻烦,实在对不起!我本想处理完事情就给您打电话道歉的。这孩子的命很苦,生下来就得了骨癌,她爸爸不久前又……被一场

车祸夺去了生命,我实在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她,每天的化疗,时时的疼痛,已经把孩子折磨得够可怜的了。当疼痛最让她难以忍受的时候,她嘴里总是呼喊着以前经常鼓励她要坚强的爸爸,我实在不忍心看孩子这样,那天就随便编了个手机号码……”

“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我迫不及待地追问。

“妞妞已经走了,您当时一定是在电话里吻了她,因为她是微笑着走的,临走时小手里还紧紧攥着那个能听到‘爸爸’声音的手机……”

不知什么时候,我的眼前已模糊一片……

看完这片文章我心里一震~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想就是他!~我有些想哭!~

这是我摘抄的一片文章。自从我们踏入这个茫茫的人世间,从一片白纸,被滚滚红尘慢慢地教会了世故,教会了冷漠,教会了……,除了人们的明争暗斗,尔虞我诈……,是不是也少了些感动!

陈一冰,男,1984年12月19日出生于天津市河西区 ,祖籍山东省庆云县。

1984年12月19日陈一冰出生于天津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未满7个月就出生的他,是个在保育箱里呆了两个多月的早产儿。陈一冰年幼的时候身体素质很不好,经常生病。他的父母为了让他强健体魄,在他5岁的时候就把他送到了体操馆里学习体操。从此,他便与体操结下了不解之缘。

1998年,陈一冰开始体操训练。 2005年开始在国际比赛中崭露头角,在2006年和2007年的体操世锦赛上,都是中国队获得团体冠军的主力成员。此外,他还在这两届世锦赛上获得了吊环的冠军。2008年北京奥运会团体冠军,男子吊环冠军。2012年8月6日,男子吊环决赛巴西名将夺金,陈一冰获得银牌。

喜欢看体操比赛的人,都知道陈一冰这个大人物!

他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男团冠军、吊环冠军,2012年伦敦奥运会男团冠军,吊环亚军,成绩彪炳!

除了奥运会,他还四次夺得世锦赛吊环的冠军,无人匹敌!所以大家习惯称他为吊环王!

吊环王也有他苦不堪言的故事,最著名的事件莫过于 2012 年伦敦奥运会吊环单项的决赛!

被裁判偷走冠军的中国体操健将——奥运冠军陈一冰。

那场比赛,陈一冰作为决赛8名选手中首位登场!他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以一套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完成了比赛,落地纹丝不动,全场瞬间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大家都认为冠军的归属毫无悬念!

同场竞技的巴西选手以最后一个出场,他的表演环节也十分不错,整体完成的效果很好,但落地的时候没有站稳,而是后退了一小步!

正当大家准备离场参加颁奖礼的时候,巴西选手的成绩出来了,记分器显示他的分数比陈一冰高了01分,意味着巴西选手获得了冠军,陈一冰获得亚军!

瞬间全场鸦雀无声,大家都难以置信,陈一冰的表现堪称完美,怎么会输给巴西选手的呢?

后来在很多综艺节目中,陈一冰常常会谈起这件事。

但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再谈也只是徒劳。何不放开怀抱,迎接每一个明天的到来呢?

或许是裁判的标准不同,抑或是裁判对陈一冰四次世锦赛和一次奥运冠军有些审美疲劳,无论结局如何,陈一冰也已经是当之无愧的吊环王,伦敦无缘卫冕有些遗憾,错失创造 历史 的好机会,但在世人眼中,陈一冰吊环王的地位,早已确定。

虽然这让陈一冰感到无比遗憾,但他选择坦然面对结果,他用完美的动作征服了所有观众,获得了人们心中的“金牌”。陈一冰也在两届奥运会上用极具说服力的表现,让人们对中国男子体操吊环项目有了更多的期待。

伦敦奥运会的吊环决赛陈一冰是否有误判?

欢迎交流讨论!

陈一冰在北京奥运会时与何雯娜相识,相恋3年后,于2011年正式分手。

2014年1月4日下午,陈一冰曝光了新女友照片,并称“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最幸福的!”希望得到大家的祝福。

单竞缇,毕业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Essex)中英口译专业,奥运冠军 陈一冰的妻子。

2013年10月,单竞缇与陈一冰于英国相识。

2014年8月6日,单竞缇与陈一冰领证结婚。

2013年10月,陈一冰到英国埃塞克斯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访问,访问期间,该校翻译专业的两位学生参与了各项活动的翻译工作。在公开讲座上为陈一冰担任同声传译的辽宁女孩单竞缇就是其中之一 。

同年10月30日,陈一冰向单竞缇表白,第二天单竞缇答应了。

2014年1月4日,陈一冰微博公布了自己和单竞缇的恋情。

同年4月12日,在北京的一家**院,陈一冰向单竞缇求婚成功 。为了陈一冰,单竞缇放弃了留在英国的计划,硕士毕业后就返回中国国内。

2015年9月17日上午,单竞缇在医院产下女儿。

前奥运冠军陈一冰近况,妻子单竞缇很漂亮,女儿很可爱!

前不久,单竞缇还在微博上晒出了十多张一家人出国度假的照片。

在气候宜人的关岛,有着清澈的海水、浪漫的气息,一家人身处海天之际的婚礼教堂,七彩的建筑如同浮跃在海上的彩虹,十分浪漫梦幻,除了与女儿有爱互动,陈一冰还在这个见证爱情的地方献吻妻子,他们许下“一生一世一家人”的心愿,用名字拼音的首个字母,串联起了对未来的美好愿景。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已过而立之年的单竞缇,身材保持得非常好,凹凸有致堪比超模,留着齐肩长发、穿着抹胸长裙站在海边,迷人的味道扑面而来。穿着泳装上阵的她,又是另外一番味道。陪伴女儿也是这次旅行的主题,陈一冰带着女儿逛街、开船,和女儿嬉戏打闹,一家人同框的画面尤为温馨美好。4岁的女儿长相神似陈一冰,美丽大方、活泼可爱,非常讨人喜欢。

转眼5年过去,女儿也渐渐长大,陈一冰和单竞缇的感情却甜蜜如昔,幸福的小家庭经营得有声有色,着实令人羡慕不已。

陈一冰还和蹦床奥运冠军何雯娜有过一段恋情。

此外,何雯娜的丈夫梁超是一名制片人,体型微胖。

如今,何雯娜变身为妻子和母亲,开启了一段全新的生活。

陈一冰的小家庭也经营得温馨甜蜜,希望他们各自安好,不再纠结过往,走出一段属于自己的人生。

退役后的陈一冰成为了北京师范大学的一名教师,闲暇时间一直从事 社会 公益活动。

在退役第一年,陈一冰被分配到天津市体操中心副主任,此后还兼任了天津市 体育 运动学校副校长,不过在2014年时,陈一冰离开体制,接受了母校北师大的聘书,成为了大学的一位教师,在教书之余,陈一冰还与曾经的国家队队友创办了型动 体育 ,主要配合国家 体育 总局为 体育 从业人员提供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及认证服务。

这一年妻子生下一女,单竞缇回到北京后也依然从事翻译相关工作。

那么,退役后的陈一冰都在忙些什么呢?据悉,这位前吊环冠军已是“全能型”人才,当然,最主要的工作还是教书!作为北师大体院教师,陈一冰带出的学生早已遍天下。由于教的是运动和减脂,所以陈一冰对自己要求很严格,平日里,他会把健身当成习惯,因此你会看到,即便退役多年,陈一冰的身材依然很健硕。

性格外向的陈一冰常参加综艺节目,此外,他还是个热心肠,闲暇之余,也会不遗余力地支持公益事业。更重要的是,陈一冰还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事业,前几年,他创立了一家 健康 管理公司,如今经过多年打拼,分店已经开到了北京和天津等多座城市,富有商业头脑的陈一冰,也成为了人人羡慕的大老板!

陈一冰的日子过得很充实,而且越活越精致,从“扶摇直胖”到“精致男神”,陈一冰也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勇敢面对失败和不公,活出最精彩的自己!

      《101次求婚》,富士电视台经典月九日剧,由武田铁矢、浅野温子、江口洋介等主演,讲述的是互不相识的两人在第一百次相亲中见面的故事。

      星野达郎是年届四十的单身汉,长得既不体面,又没有一技之长,相亲九十九次皆失败,第一次相亲的对象更在结婚当天逃婚。面对深受异性青睐的弟弟纯平,令达郎更感自卑。漂亮的大提琴手矢吹薰(浅野温子饰)因为无法忘记旧爱,丝毫没有寻找第二春的打算,可是为了应付母亲的要求,勉为其难地参与相亲,而对象正是达郎。互不相识的两人在达郎的第一百次相亲中碰面了。达郎对薰一见钟情,薰却毫无感觉,加以拒绝。在达郎诚意的追求和双方弟妹的大力鼓吹之下,薰终于被打动,同意与他结婚。就在达郎满怀欣喜地筹备婚事时,薰邂逅了貌似其前未婚夫的藤井,互相吸引,暗中交往起来,令薰对于和达郎的婚事顿感动摇。不巧藤井偏偏是达郎的新任上司。纸包不住火,薰和藤井的关系被达郎知晓。为了薰的幸福,达郎愿意退出,并辞去工作。在薰的好朋友桃子的鼓励下,达郎以“司法考试”为赌注,要求薰如果他及格的话,考虑回到他身边,及格之日他会把订婚戒指放在教堂。薰和藤井相处之下,渐渐发觉藤井始终不是当年的真壁,内心的想法也和真壁不一样,同时也明白到回应全心爱自己的人,也是一种爱的形式,和藤井分手了。考试放榜日终于到了,达郎落榜,万念俱灰,回到工地去当工人,继续其平凡的生活。当晚开工时,薰穿着婚纱,出现在达郎眼前。

     剧集评价

     《101次求婚》(1991年)是从日本到中国曾经反复播放多次的经典日剧,尽管男主角屡战屡败又屡败屡战,却以不懈的努力赢回了观众的喜爱。剧中女主角尽情发挥了具有成熟女性柔情似水般魅力的演技。该部剧集在当时的日本也被称为是90年代三部经典爱情剧之一。此外,这部日剧由恰克与飞鸟组合演唱的主题曲“Say Yes”相当有名。

日剧《第101次求婚》

      《第101次求婚》是九十年代非常经典的一部日剧作品,可以说是当时都市题材电视剧的代名词,凭借武田铁矢在高速冲来的卡车前大喊“我不会死!”等经典场面,成为了日剧观众心中的梦。

第一部:

金幽兰金喜善和郑修彬(柳时元从小就是好朋友,大学毕业后分别成为自由作家和MTV的制片人, 金幽兰虽然是个私生女,但她生性乐观活泼从不自卑,在母亲的呵护下快乐地生活着。郑修彬,幽兰青梅竹马的伙伴,总在一旁默默地关心她。幽兰有什么苦恼,就会去找修彬倾诉。不久幽兰邂逅了从美国归来的建筑师白民石,两人很快坠入爱河。这一切修彬看在眼里很不是滋味,虽然他一直深爱着幽兰,但是苦于没有机会表达。与此同时,幽兰的朋友尹芝对修彬产生了好感,为了忘掉幽兰,修彬开始和尹芝交往。幽兰和民石的感情进展神速,不久两人就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可是由于幽兰是私生女的缘故,这桩婚事遭到了民石父母的强烈反对,懦弱的民石被迫和幽兰分手,去了美国。在幽兰最最失意的时候, 修彬以朋友的身份安慰她,并向她表白了爱意。最后在经过了一番曲折后,幽兰终于明白谁才是一直在背后支持她,深爱她的男人。 背后的男人是描述一对男女如何从普通朋友开始,在经历无数困窘后,建立一份深挚动人的爱情写实片特别在现代“人人向前看”的社会中,有谁会偶尔回首检讨一下自己的人生道上,原来曾经错失了多少珍贵的缘与份。 本剧坦然向观众道出了不少男女背后的深层心事,也引证出原来无论多么坚强的女人,她也同样需要一个属于她的男人在背后给予扶持与体恤。

第二部:

2004年韩剧,讲述了一个女人为了偿还债务,与丈夫假离婚,但丈夫假戏真做,后来她独自一人带着孩子生活,当爱情在此来临时,她会怎样选择?

再具体的去百科上看吧

颜回:(前521~前481年)春秋末鲁国人。字子渊,亦颜渊, 孔子最得意弟子。

《论语》中的颜回

简介

《雍也》说他“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为人谦逊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他异常尊重老师,对孔子无事不从无言不悦。以德行著称,孔子称赞他“贤哉回也”,“回也,其心三月不违反仁”(《雍也》)。不幸早死。自汉代起,颜回被列为七十二贤之首,孔门十哲之首,有时祭孔时独以颜回配享。此后历代统治者不断追加谥号:唐太宗尊之为“先师”,唐玄宗尊之为“兖公”,宋真宗加封为“兖国公”,元文宗又尊为“兖国复圣公”。明嘉靖九年改称“复圣”。山东曲阜还有“复圣庙”。

[编辑本段]陋巷简居

颜回所处的时代,已是中国的春秋末期,不但周天子的王权继续衰落,而且各诸侯国的公室也衰落了,由春秋初期的“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进而变为“礼乐征伐自大夫出”、“陪臣执国命”。

“陪臣” 即臣之臣。如诸侯国的卿大夫对诸侯称臣,对天子则自称“陪臣” ;卿大夫的家臣对诸侯而言也称“陪臣”。春秋时鲁国为“三桓”执政(即鲁桓公后裔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把持国政),至鲁昭公、定公、哀公时,家臣势力兴起,家臣叛乱屡有发生。鲁昭公四年(公元前 538 年),叔孙氏家臣竖牛软禁并饿死了叔孙豹,设计杀害了叔孙豹的两个嫡子,拥立庶子叔孙诺。鲁昭公十二年(公元前 530 年)季平子立,对家臣南蒯未加礼遇,南蒯便密谋以公子怒代替季平子:“吾出季氏,而归其室于公,子更其位,我以费为公臣。” (《左传·昭公十二年》)事泄,南蒯以费叛归齐。鲁定公五年至九年(公元前 505 年至前 501 年),季氏家臣阳虎专政,并把持了鲁国国政。

阳虎之乱是鲁国家臣叛乱中持续最长、影响最大的一次叛乱。阳虎的权势凌驾于“三桓”之上长达三、四年。阳虎原本为孟孙氏庶支,后为季孙氏家臣,季平子时很受重用。季平子死,季孙斯(桓子)立,阳虎已是季氏三世“元老”。在处理季平子葬礼上,阳虎与季孙氏另一家臣仲梁怀发生争执。阳虎要求以鲁国之宝玉“玙璠”为季平子敛尸,仲梁怀却认为那是季平子在昭公逊国时,代国君行祭时所配,今定公已立,不能再用。阳虎便勾结费宰公山不狃,想联合驱逐仲梁怀。公山不狃初时并不以为意,后因仲梁怀对其不敬重,才对阳虎说:“子行之乎!”阳虎起事,并囚季桓子与公父文伯(季桓子从父昆弟),驱逐了仲梁怀。冬十月,阳虎杀公何藐(季孙氏族人),与季桓子在稷门内设立盟誓,举行大规模诅咒,驱逐公父文伯与秦遄(季平子姑婿),彻底清除异己势力,完全控制了季氏家族。鲁定公八年(公元前 502 年),阳虎想灭掉“三桓”,让季寤代替季氏,让叔孙辄代替叔孙氏,自己代替孟孙氏。阳虎借冬祭的机会起事,事败,逃灌(今山东宁阳县北稍西)、阳关,据两地反叛。

鲁国经“三桓专权”、“陪臣执国命”两个时期后,不仅使宫室衰败,鲁国旧日的贵族世家也大都衰落。鲁国的颜氏家族到颜路、颜回父子时,除了保有祖传的贵族身份及颜路的鲁卿大夫头衔外,便只有陋巷简朴的住宅及五十亩郭外之田,十亩郭内之圃了。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春秋时期,些许田产难以维持一个贵族家庭的生计,颜回父子不得不省去作为贵族家庭的一般性开支,简居于陋巷。

[编辑本段]师从孔子

颜回“年十三,入孔子之门”时,孔子聚徒讲学已达十三年之久。其声望远播于各诸侯国,其弟子子路、孟懿子、南宫敬叔等在鲁国已小有名气。

颜回刚入孔门时,在弟子中年龄最小,性格又内向,沉默寡言,才智较少外露,有人便觉得他有些愚。马骕《绎史》引《冲波传》曰:“子路、颜回浴于洙水,见五色鸟,颜回问,子路曰:“荧荧之鸟。”后日,颜回与子路又浴于泗水,更见前鸟,复问由:“识此鸟否?”子路日:‘同同之鸟。'颜回曰:“何一鸟而二名?”子路曰:“譬如丝绡,煮之则为帛,染之则为皂。一鸟二名,不亦宜乎?”,其大意是:有一次颜回随子路去洙水洗澡,见五色鸟在河中戏水,便问子路是什么鸟。子路回答说:这叫荧荧鸟。过了些日子,颜回与子路又去泗水洗澡,又在河中碰见五色鸟,颜回再次问子路:您认得这鸟吗?子路又答曰:这是同同鸟。颜回反问:为什么一种鸟有两个名字呢?子路说:就像我们这里出产的鲁绢一样,用清水漂洗就是帛,用颜色染就是皂,一种鸟两个名字不是很自然吗?

颜回的忠厚与内向,掩盖了他的聪颖善思,就连孔子一时也难以断定颜回的天资究竟属于那个层次。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观察了解,孔子才指出颜回并不愚。《论语·为政》记载:“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颜回天资极聪慧,就连能言善辩的子贡也坦率地说不敢与颜回相比。《论语·公冶长》记载:“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

颜回聪敏过人,虚心好学,使他较早地体认到孔子学说的精深博大,他对孔子的尊敬已超出一般弟子的尊师之情。他以尊崇千古圣哲之情尊崇孔子,其亲若父与子。《论语·子罕》曰:“颜渊喟然叹曰:‘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尔。虽欲从之,末由也已。”,其大意是:颜回曾感叹地说:老师的道,越抬头看,越觉得它高明,越用力钻研,越觉得它深奥。看着它似乎在前面,等我们向前面寻找时,它又忽然出现在后面。老师的道虽然这样高深和不易捉摸,可是老师善于有步骤地诱导我们,用各种文献知识来丰富我们,提高我们,又用一定的礼来约束我们,使我们想停止学习都不可能。我已经用尽我的才力,似乎已能够独立工作。要想再向前迈一步,又不知怎样着手了。所以在少正卯与孔子争夺弟子时,使“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唯有颜回未离孔门半步,因而后人评价说:“颜渊独知孔子圣也。”(《论衡·讲瑞》)

颜回求学期间,曾于鲁定公八年(公元前 502 年),娶宋国女子戴氏为妻。次年生子颜歆。

鲁定公七年(公元前 503 年)时,颜回西游至卫,由卫至宋。《说苑·敬慎》载:“颜回将西游,问孔子曰:‘何以为身?'孔子曰:‘恭敬忠信,可以为身。恭则免于众,敬则人爱之,忠则人与之,信则人恃之。人所爱,人所与,人所恃,必免于患矣。可以临国家,何况于身乎?故不比数而比谏,不亦远乎?不修中而修外,不亦反乎?不先虑事,临难乃谋,不亦晚乎?”,《孔子家语》、《庄子》两书对颜回将西游也有记载,只是文字略有不同。

颜回西游的目的,主要是去宋国向戴氏求婚。据颜景琴著《颜子评传》考证,颜回途经卫国,是因为其本家颜浊邹在卫国。颜子的同宗颜浊邹在卫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为卫国贤大夫,而且家资丰厚,后来孔子周游列国,初到卫国时,就住在他家中。颜子到卫国并不是他最终的目的地。按《家语》说,应是经卫而到宋国去。若颜子直接由鲁国到宋国去,便不能说“颜子将西游”,因为宋国在鲁国的西南方,而不是在西方。颜子到宋国去的目的,很可能与其婚姻有关。颜子之所以先到卫国而后到宋国,看来颜浊邹在其间充当了月老的角色,故颜子以到卫国去游学为由,而实际上是请颜浊邹一同前往宋国。

颜回在其人生的第一阶段,十三岁人孔门,用了大约六年的时间,其学业基本已成。东汉郎凯说:昔颜子“十八,天下归仁”。十九岁向宋戴氏求婚,二十岁与戴氏完婚,二十一岁生子颜歆。

关于颜回婚配的年龄,学术界尚有不同的说法。一说三十岁娶戴氏。但据《周礼·地官》曰:“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意思是说,媒人掌管天下万民男女结合为夫妇的事,一般是在男孩或女孩满三个月之后就登记在册。如果男满三十岁,女满二十岁还没婚配,则由官媒作主令其嫁、娶某人,个人与家长便失去了选择的自由。春秋时期战乱频繁,为争霸天下,各诸侯国大都把《周礼》规定的最高嫁娶年龄界限向前提,以便迅速繁衍人口。到颜回所处的春秋末期,越国已下令:“凡男二十,女十七不婚者,有罪及父母。”孔子是十九岁娶亓官氏的,颜回晚一年,应是二十岁婚配,而不是三十岁。

颜回随师周游列国时,其子颜歆已五岁。

[编辑本段]随师周游

颜回在其人生的第二个阶段,约十四年的时间是随孔子周游列国。

鲁定公十三年(公元前 497 年),孔子“堕三都”的计划失败,在鲁国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已不可能,便离开鲁国,开始周游列国。

颜回与子路随孔子进入卫国后,二人先至卫都帝丘(在今河南濮阳西南)颜浊邹家。颜回与颜浊邹同为小邾子颜友的后人,子路则是颜浊邹的妹夫,彼此一向有往来。颜回与子路告知孔子到卫国来的真实情况,并希望颜浊邹能把孔子一行推荐给卫君。

颜浊邹答应二人的请求,把孔子一行的食宿安排在自己家中,以便早晚求教于夫子。经颜浊邹、蘧伯玉(孔子弟子)等人的推荐,卫灵公接见了孔子及颜回一行,并按孔子在鲁国所得年傣给粟六万,于是他们从颜浊邹家搬出自立馆舍居住。颜回随孔子在卫国住了十个月,有人向卫灵公进言说,如果他们是为鲁国图谋卫国而来,该怎么办?卫灵公遂派公孙余假暗中监视孔子师徒。孔子恐受其害,便匆忙离开卫国,准备到陈国去。不料途经匡地(今河南长垣县境)时,被误认作曾侵犯匡地的阳虎而被匡人围困。

孔子等匆忙离开卫都帝丘时,颜回暂时留在颜浊邹家,以便观察卫国的动向。卫灵公调查清楚孔子一行到卫国来并不是鲁国派来的,于是再次接受颜浊邹、蘧伯玉等人的劝谏,请颜回传话,恳请孔子回帝丘。

颜回至匡,见到了被围困的孔子等人。孔子动情地说:“吾以女为死矣。”颜回恭敬地回答道:“子在,回何敢死。”(《论语·先进》)颜回汇报了卫国无意加害夫子的实情,并转达了卫灵公恳请夫子回帝丘,以及卫灵公将在城外恭候夫子,以谢不恭之罪的话。

颜回随孔子重回帝丘,途经蒲邑,又遭到蒲人的拦截。当时,卫国人公孙戍被卫灵公驱逐后,便逃到蒲地策动叛乱。他试图胁迫孔子一行参加,利用孔子及其弟子们的声望壮大自己的声势。经孔门弟子子路、公良孺等的拼杀,蒲人感到靠武力留不住孔子一行,建议和谈,答应放行,但不能回帝丘。孔子同意,双方举行了盟誓。但一离开蒲地,孔子就吩咐大家赶回帝丘去。子贡不解地问:方才的盟誓难道可以违反么?孔子说:那是强迫我们盟誓,神灵不会听信的。孔子一行重返帝丘,卫灵公果然出城恭迎。

孔子重返帝丘,卫灵公仍给其丰厚的待遇,但不给孔子具体的事做。颜回等人有了较多的时间向孔子请教学问,有时也一同外出考察古迹名胜,研究卫国文化,或登山临水,饱览卫国风光。但在卫国没有实践孔子之道、用孔子之道治理国家的机会,这使孔子一行不得不离开卫国,寻找能用其道的君主。

鲁定公十五年(公元前 495 年)春,颜回随孔子离开卫国,向东南行数百里到达曹国,在曹国稍作逗留,于夏天到达宋国。孔子夫人亓官氏是宋国人,颜回的夫人也是宋国人,且宋国又是孔子祖籍,他们在感情上觉得比其他国家亲近些,所以到达宋国后便去求见宋君。宋君向孔子讨教治国之策,孔子借机向宋君宣扬自己的治国之道。宋君听后却表示:你的主张是对的,但我不能,我做不到(见《说苑·政理》)。宋君的态度使孔子一行十分失望,便离开宋国赴郑国。

颜回随孔子在郑国考察了大夫子产的政绩,考察了乡校,拜祭了子产。在位的郑国君臣无意留用孔子,孔子一行只好离开郑国赴陈国。陈是南方妫姓小国,相传是舜的后裔,国都宛丘(在今河南淮阳)。不久,颜回又随孔子赴晋国。晋是春秋时颇有影响的大国。能在晋国从政,推行孔子的治国之道,其影响所及远非他国所比。行至黄河东岸,听说赵鞍杀害了贤臣窦鸣犊及舜华,孔子一行不能西行,再回到卫国,不久由卫国再次人陈。此时颜回已是而立之年,按周礼,颜回应独立讲学或从事其他社会工作,只是他在孔门中处于首要地位,不得不以“回不愿仕”放弃了出仕做官的机会。

鲁哀公四年至六年(公元前 491 一前 489 年)这段时间里,颜回在随孔子到楚国去的过程中,曾辗转于陈国、蔡国、叶国、楚国之间。据《史记·孔子世家》载:楚王听说孔子一行在陈蔡之间,就派人去聘请孔子。消息传到陈、蔡,两国大夫深恐孔子人楚对己不利,便派兵拦截。孔子师徒最初不了解陈、蔡派兵的意图,为躲避军兵的袭扰,他们只好在旷野中行进,不料陷人了绝粮的境地。“孔子知弟子有愠心,乃召子路而问曰:‘《诗》云:“匪兄匪虎,率彼旷野。”吾道非邪?吾何为于此?'子路曰:‘意者吾未仁邪?人之不我信也。意者未吾知邪?人之不我行也。'孔子曰:‘有是乎?由,譬使仁者而必信,安有伯夷、叔齐?使知者而必行,安有王子比干?'子路出,子贡人见。孔子曰:‘赐,《诗》云:“匪兑匪虎,率彼旷野。”吾道非邪?吾何为于此?'子贡曰:‘夫子之道至大也,故天下莫能容夫子。夫子盖少贬焉?'孔子曰:‘赐,良农能稼而不能为穑,良工能巧而不能为顺,君子能修其道,纲而纪之,统而理之,而不能为容。今尔不修尔道而求为容。赐,而志不远矣!'子贡出,颜回人见。孔子曰:‘回,《诗》云:“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吾道非邪?吾何为于此?'颜回曰:‘夫子之道至大,故天下莫能容。虽然,夫子推而行之,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夫道之不修也,是吾丑也。夫道既已大修而不用,是有国者之丑也。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夫子欣然而笑曰:‘有是哉,颜氏之子!使尔多财,吾为尔宰。”,这段记载,主要是说:为了坚定弟子们的信念,孔子把弟子们叫到身旁,对他们说:《诗》里说:“不是老虎,不是犀牛,徘徊在旷野,是何缘由?”我的主张不对吗?为什么受困在这里?子路认为:主张不被别人采纳,是由于自身在仁、智方面不到家,所以别人看不起。子贡认为:主张不被采纳,是由于老师把标准定得太高,别人接受不了,应该降低要求。孔子对子路、子贡的回答不满意,他说:伯夷、叔齐是仁者吧,却饿死首阳山。这说明仁智的人也会不遇时而遭厄运。至于降低标准,迎合世俗,实际是放弃理想,更要不得。孔子问颜回如何理解。颜回说:老师的主张是伟大的,别人不接受,那是他们的责任。如果我们的“道”没有修好,这是我们的耻辱;我们的“道”已经完善而不被采纳,那是各国掌权者的耻辱。正确的主张不被人家采纳,自己仍坚持下去,这才显出君子的修养。孔子听了颜回的议论,很是高兴,说:好样的,颜氏之子,如果将来你发了财,我愿替你当管家。

颜回随孔子在陈、蔡期间绝粮七天,子贡费了许多周折才买回一石米。颜回与子路在破屋墙下做饭,有灰尘掉进饭中,颜回便取出来自己吃了。子贡在井边远远望见,很生气,以为他偷饭吃,便跑去问孔子:仁人廉士也改变自己的节操吗?孔子说:改变节操还叫仁人廉士吗?子贡说:像颜回,也不改变节操吗?孔子说:是的。子贡便把自己看到的情况告诉孔子。孔子说:我相信颜回是仁人已非止一日,你虽如此说,我仍不会怀疑他,这里边必定有缘故。你等等,我将问他。孔子把颜回叫到身边说:日前我梦见先人,大概是启发佑助我。你把做好的饭进来,我将祭奠先人。颜回对夫子说:刚才有灰尘掉进饭里,留在锅里不干净,丢掉又太可惜,我就把它吃了,不可以用来祭奠了。孔子说:是这样,我也一起吃吧。颜回出去后,孔子环顾了一下身边的弟子说:我相信颜回不是从今天开始的。从此以后,大家更加信赖颜回。

鲁哀公七年(公元前 488 年),颜回随孔子离开负函,经陈、仪、蒲回到卫国帝丘。鲁哀公十一年(公元前 484 年),颜回三十八岁,孔子六十八岁,季康子派使臣公华、公宾、公林带着礼品到卫国来迎接孔子一行归国。从此颜回结束了跟随孔子长达十四年的列国周游。

[编辑本段]重归鲁国

颜回重归鲁国,已年近不惑,其故居陋巷虽然依旧,但父母均已年迈,家庭重担理应落在他的肩上。这就使颜回必须有一份较固定的收入维持家计。

颜回在孔门中,是最有条件继承孔子学说的弟子之一,也是孔子的希望所在。孔子在不能入仕做官,达到以其思想治国的情况下,靠办学广收弟子来传播他的治国主张。他希望弟子能入仕则入仕,不能入仕则通过讲学传授其治国之道,使其思想、主张能为后世所用。所以颜回在未入仕为官的情况下,设坛讲学实属必然。

颜子生活的时代,由于文化下移,私学日多,没落贵族子弟及自由民都把私学视为步入官场的途径之一,就连当权贵族也有把子女送人私学的,如鲁大夫孟嘻子令孟懿子及南宫敬叔师事孔子。颜回作为孔门弟子之冠,当时欲求其为师的人也不在少数,这从当时有名望、有地位的人常常向颜回请教一事即可得知。如仲孙何忌请教颜回:“一言而有益于仁智,可得闻乎?”颜回以“豫”、“恕”告之(《孔子家语·颜回》)。叔孙武叔多攻击别人的过失,他求教颜回时,颜回引用孔子的话告诫叔孙武叔,并说:“君子攻其恶,无攻人之恶。”(《礼记·檀弓下》)

颜回讲学所用教材,不外《诗》、《书》、《易》、《礼》、《乐》、《春秋》等。只是他对《易》接触较早,研究较深入,“颜渊弱冠,而与仲尼言《易》。”(《法言·问神》东晋李轨注)在教学实践中,颜回对《易》的讲解较深透些,这对其弟子参悟古代辩证法是有帮助的。

归鲁之后,颜回除讲学外,便是帮助孔子整理古代典籍。颜回在整理时,不限于一般的刻写与编简,而是着重于考证及校对,把周游列国时所获得的不同古籍互作参证,去伪存真。特别是《易》,颜回是主要整理人之一。在整理过程中,颜回呕心沥血,以致劳累而死。颜回死后,孔子在颜回对《易》所作整理的基础上,又经过“韦编三绝”的辛劳,才给后世留下一部完整的《易经》。

颜回通过自己讲学授徒,传授儒学六经;通过协助孔子整理古代典籍,逐渐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形成了儒家的一个宗派—颜氏之儒。

《韩非子·显学》指出:自孔子死后,儒分八派,“颜氏之儒”是其中的一派。后世儒学专家大多认为韩非子所说的颜氏之儒,是指颜回弟子在继承颜子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儒学支派。

颜氏之儒主要特点有三。

一、重于立德。颜回之德是颜回留给后世最丰厚,也是最不朽的文化遗产。《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豹闻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颜回的不朽,在于其重立德,后世称他为“复圣”,便是对其重于立德的肯定。颜回之德的核心是“仁”,他把孔子的“仁”,落实于个人的行动中,而不是停留在口头上。颜回以其高尚的道德人格影响社会,启迪后世。

二、认同天人合一观。颜回的言行体现了他善于领略天地造化的力量,尊重客观规律,顺应自然,但又重视人的能动性,守道而不移其志。颜回有入士为相的愿望,希望通过人的努力,达到“无伐善,无施劳”。在条件不成熟时,能主动退让,待时而行。“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居陋巷箪食瓢饮不改其乐,把自我化于自然之中。“同于大道”(《庄子·大宗师》),使自我行动符合客观规律。

三、朦胧的辩证思维。事物发展到极限会走向反面,这是辩证法的观点之一。颜回从东野毕不爱惜马力推知其马将逃跑。鲁定公问何以知其马将逃跑时,颜回说:“臣以政知之。昔舜巧于使民,而造父巧于使马,舜不穷其民,造父不穷其马;是以舜无失民,造父无失马也。今东野毕之驭,上车执辔,衔体正矣;步骤驰骋,朝礼毕矣;历险致远,马力尽矣。然犹求马不已,是以知之也。”定公问:“善!可得少进乎?”颜回答:“臣闻之,鸟穷则啄,兽穷则攫,人穷则诈。自古及今,未有穷其下而无危者也。”(《荀子·哀公》)

颜回在学习和弘扬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学说的过程中,总是殚精竭思,倾注全部心血,再加上“箪食瓢饮”的困苦生活,这种状况严重地损害了他的健康。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 481 年)夏历八月二十三日,一代儒学宗师颜子不幸病逝,给世人留下了永久的遗憾。由于他的家境十分困难,以至无力按照当时有关礼仪殡葬,最后经他的父亲颜路四处筹措,并在其弟子及同门好友的帮助下,才勉强完成了葬礼。

《孔子家语》中有颜回一篇。据说颜回非常聪明,深晓推理之术。他主张为人要谨慎,克己,多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在孔教中颜回得到特别的尊重。但是孔子门下的学生,有聪明才智的一样有很多--像子路等人,都可以为代表。

[编辑本段]《论语》中的颜回

为政第二

9 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

公冶长第五

9 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

26 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子路曰:“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颜渊曰:“愿无伐善,无施劳。”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雍也第六

3 哀公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

7 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馀则日月至焉而已矣。”

11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述而第七

11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唯我与尔有是夫!”子路曰:“子行三军,则谁与?”子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

子罕第九

11颜渊喟然叹曰:“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尔。虽欲从之,末由也已。”

20子曰:“语之而不惰者,其回也与!”

21子谓颜渊,曰:“惜乎!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

先进第十一

3 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

4 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说。”

7 季康子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

8 颜渊死,颜路请子之车以为之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

9 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

10 颜渊死,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曰:“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

11 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门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

19 子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

23 子畏于匡,颜渊后。子曰:“吾以女为死矣。”曰:“子在,回何敢死?”

颜渊第十二

1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卫灵公第十五

11 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佞人殆。”

有个流氓爱过我

1口袋里是你留给我的钥匙,每次用它打开房门,多希望你仍然坐在常坐的沙发上,抽着烟,既便是一言不发也好,只要你还在,什么都不重要。

只要你还在……

第一次见到雷是在一个我记不得名字的酒吧,我喝的很多。其实我并不喜欢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但我失恋了;其实也不是第一次失恋,但我讨厌被人骗,为什么男孩子总是爱骗人呢?

酒精麻醉了我的大脑,有人递给我一包东西,让我试试,我不假思索就放进了嘴里,在接下来的几秒里觉得身体在迅速兴奋,似乎被火焰灼烤着,有种要发泄、要跳舞的冲动。于是我走进了舞池中央,疯狂的舞动起来……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多么的过火。

只知道突然之间我的双脚离开了地面,一双有力的手拦腰抱起了我,不顾我的拍打,扛着我走出了那间酒吧。

那是我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男人“扛”着,第一次茫然地失去矜持和防卫。

到了雷家,我被扔在一张皮椅上,头还是阵阵的痛,可是已经清醒了很多。

在缭乱的烟雾中我看见雷,坐在一张充气沙发上,抽着烟。

他给我的第一印象,绝对是个流氓:斜叼着烟,迷乱的眼神,紧皱的眉,皮肤竟也白皙,,右上臂纹着一条龙。

“你是黑社会的?”这是我第一次和他说话,幼稚到我自己都收口不及。

雷只是望了我一眼,用不屑的眼神。

“你这么年轻,不好好生活,去做黑社会。”我理智完全清醒后开始对自己的安危担忧起来,一边纯粹在没话找话,一边偷偷地四下打量着周围环境,考虑着怎么脱身。

雷换了支烟,叼在嘴里,拨开堆满杂物的桌子,找到一个一次性打火机打着了火,狠狠吸了一口。

“好像是你在酒吧吃摇头丸吧!”他开口了。“自已都不是好人,怎么说别人?”

我不由的觉得害怕,刚才吃的原来是摇头丸。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脸有些发烫,如果家人知道我吃这东西就惨了。

“第一次去酒吧?”他问我。

我点点头。

“以后一个女孩子不要去那种地方!”

我突然又觉得雷不像坏人。看他样子也就与我一样二十五六岁,怎么就进了黑社会呢。

“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走。”我忙不迭地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我轻轻地在外面关上门,松了口气,还好他没有伤害我。

雷住的是公寓的房间,大约在五楼,我下了楼才发现这个地方我一点都不认识,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家。

站在马路边,我很头疼。

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回头一看,是雷。

他一声不吭,朝着我右手边走去,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跟着他,从他的背后看,他不算高大,肩膀却很宽,走路的时候有种昂然的男子气概。令我不由自主地默默跟随。

总算到了人多的地方,我提着的心也放下,雷拦了辆出租车,在拉开车门的时候,我迟疑着转头对他说:“今晚……谢谢你啦。你叫什么名字?……”

他扬了扬眉毛,脸上有种捉弄的表情,说:“不用知道我的名字,我只是个混黑社会的流氓”。

我张口想说什么,一时语塞,他笑着凑到我耳边,轻声说:“告诉你,你的腰好软。”

我的脸蓦得涨红,气得转头钻进车子,把门狠狠关上,吩咐司机开车。

2我每天都回这个家,每件家具我都擦的干干净净,每个杯子每本杂志我都照你的规矩放好,你的床我会弄的整整齐齐,连筒我都放在原来的位置,我生怕有一天你回来会感到陌生……

那天回到家,爸爸知道我去了酒吧,狠狠骂了我。他说警察的女儿怎么可以去那种地方。

爸爸是警察,而且是个大队长,被他抓的坏人不计其数,再让他知道我和一个流氓逗留在一起,那后果真是不可设想。

仅仅睡了几个小时就得起来上班了,打开衣柜,我挑了一套苹果绿的套裙,在化妆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昨晚雷的充气沙发就是绿色的。

为什么想那个男人?他跟我只是萍水相逢,我们根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我对着镜子笑了笑,套上精致的白色皮鞋,拎着包出了门。

到了公司所在的大厦,挤电梯的时候碰到家明。我第一次对他常穿的粉色衬衫感到无比的厌恶。衣冠楚楚。电光火石的刹那,我又想到雷。

下班后,我顺路去了爸爸的警局。

去之前我可万万没想到,我跟雷的第二次会面是在那里。

他的手上还带着——手铐。头上仍在流血,身上都有打斗的痕迹。

我躲避不及,愕然间生怕雷认出了我。

可是雷只是看着我,我感激他没有跟我说话。

“爸爸,刚才那个人犯了什么法?”我在家的时候问爸爸。

“携毒,不过我们收他身的时候已经没有了。”

“那怎么样了,后来?”我急切的问。

“先放了他,女孩子家不要问这么多。”

听到说放了他我才放心下来,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为这样一个小流氓担心。我不肯承认,他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对我有多大的杀伤力。

一定是鬼迷了心窍吧!我居然买了水果去看雷。可我忘了他的家。

只能先坐出租车到上次他送我上车的地方再慢慢凭记忆找他的屋子,还好我记性还不错。

站在他的门前,我的手伸出去又退回来,实在没有勇气敲门。我是不是疯了?为什么对一个经常出入警察局的小流氓这么关心?权衡再三,我转身欲走,门却突然开了。

他看见我,吃了一惊。

“我……,我来看看你。”

他也没有回答我,开了门,让出条缝给我进来。

“有事么?”雷问我。在他脸上,看不是到底是厌烦还是喜悦,似乎冷冷地。

“我在警局看到你受伤了,就来看看你。”

“那个人是你爸爸!”

“嗯!”

“有个警察爸爸,还来找我这个混黑社会的?”

“我不相信你会携毒!”

“为什么?”他的神色似乎有些严厉,看着我的眼睛。

“你上次救我,所以我不信。”我喃喃地说,有点畏缩。

雷不屑的笑了。

那是雷第一次对我笑。尽管是那样的不屑,可他对我笑了。

在那一刻我有前所未有的一种感觉,似乎命运安排了一些我无法预料的东西,等在我的前路。也许布满荆棘。

但当时的我怎能预料?我仅仅是以为,我被爱情撞了一下腰

3我帮他清洗了头上的伤口,笨拙地缠上纱布,绕了松松的一圈,手一抖,纱布团“啪”地掉到地上。

他看了我一眼,皱皱眉,伸手从地上捡起纱布,拍了拍,自己往头上缠,我发窘地看着他,没有想到他娴熟几乎是优雅地把自己包扎好,松紧适度,看着比我缠的那个木乃伊舒服多了。

大概他经常伤痕累累,都练出来了吧!我想。

“你不要做小混混了,去找份工作吧!”我劝他。

他只是看着我。又开始四下找烟。

终于给他找着了,摸了个打火机点着,深深吸了一口,问:“你是做什么的?芳名?”

我感觉脸上有不争气的发烫,低声说:“我叫沈君威,我……”

他突然笑起来,几乎被烟呛住:“我没听错吧,你叫沈君威?别克君威的君威?”

我的脸终于彻底红到脖子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那又怎样?不能叫这个名字吗?谁规定女孩子就地叫什么芳啊霞的?……”

他竭力忍住笑,摇摇头,说:“至少我身边的女孩子没有叫这种名字的,你父母怎么给你起的?”

我回避他的目光,说:“我父亲是警察,希望能生个男孩子,接他的班,惩锄恶。可惜我是个女孩,个子矮小,体育又差,连警校都没资格报。”

他吐了口烟圈:“惩锄恶?当警察就能惩锄恶?或者说,惩象我这样的恶之徒?”

“不是!你不像坏人!”我急了,脱口而出。

“为什么!”

“直觉!女孩子的直觉是很准的!”

他冷冷地看了我几秒种,狠狠地说:“小黄毛丫头,你知道什么?你整天穿着漂亮的套装,出入于高档写字楼,以小布尔乔亚自居。你知道这个城市每天要死多少人?又有多少和你同样年纪的女孩子吸毒、卖,甚至一夜之间就消失?”

他的话让我感到全身冰凉。是的,我不知道的事情太多。

而且他说:“至少我身边的女孩子”。他身边,有很多女孩子吗?

可我嘴巴还是很硬:“有什么不懂,不就是打打杀杀吗?”

这时候门开了,进了一个人,染着红色的头发,穿着黑色紧身裤。

“雷……”他叫了一声,然后发现我站在雷的身后,他打了个哈哈。

“你女人?”

我咬了咬嘴唇,讨厌他的用词。

“我是他朋友!”我对进来的那个家伙说。

“嗨,雷,有女人也不告诉我”那家伙根本没搭理我。

“你小子别乱说!”

“这下发了,大哥说你那么卖命保护那批货,要提你了!”

“阿清!”他狠狠地制止了阿清的话。

我知道雷是嫌我在场,不方便。可我还是希望他多说一点,让我多了解这个流氓一点。

4我无数次地站在这个天台上,回味着雷拉着我的手坐在这里,如果他能出现,出现再一次就好,让我感受到他的气息……

我告诉我的好友Halen我认识了雷这样的人,她笑我是不是疯了,可我坚持说雷本质不坏,我还说我想挽救他。

Halen笑得美丽的卷发都在颤抖。“我说你吃错药了。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家明对你的心思。”

我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说:“当然知道,可我不喜欢家明”

她说了一句法语,我不明白什么意思,大概是惊叹词吧。Halen和我不一样,家境好,能力强,人也漂亮聪明,极其要强,她一心要去巴黎圆她的时装设计梦,对国内的男人全部视为粪土。

她劝我接受家明,也仅仅是觉得我们合适,而雷。

我扭头看着大玻璃窗外的车来车往,一言不发。我爱上雷了,不需要任何人的允许和支持。我一定要让他摆脱现在的生活。

后来我就天天去他住的地方,帮他整理东西,做饭。我想他总有一天会感动的,他感动了,就会为了我做回好人。

雷也习惯了我的存在,虽然他从来不说什么,可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疼爱和在乎。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雷问我。

“因为我希望,这辈子能救一个人。一个我爱的男人。”

他又浮上那种我捉摸不透的笑容了,“救我?”。

“你未必能救的了我!”

“我试过了才知道啊!”我把盆里的衣服拧干,往阳台上走,才发现外面下起了雨。

他也走上阳台,帮我把衣服晾在竹竿上,说:“雨居然蛮大的!我从来没有伞的,你带了吗?”

犹豫了一会儿,我决定撒谎。我告诉他自己也没有伞,能不能不走了,他睁着大眼睛看着我。

我终于留下来了。

我向爸爸撒谎说我在朋友家睡!

那晚我一直在说话,说我的童年,说我的警察爸爸,说我那个骗人的男友……

“你很恨你男友?”他问我!

“嗯,他脚踏两只船!我最讨厌别人骗我了!”

他总是那么不爱说话。默默地抽烟,用那样深邃的眼神注视着我。

“别说他了,说说你吧!你有女朋友没?”我想让他说说话。

“当然有过。”他说,然后说:“我带你去个地方”

然后他拉我上了天台。

并不宽阔,但相对于这密集的钢筋森林,已经是很奢侈的一片天地。我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雨后的空气似乎是清新而甜美的。

他猝不及防地吻了我,我感觉到他温暖而霸道的唇,很有安全感的唇。他的双手非常有力量,我喜欢他那样搂着我,搂着我软软的腰,搂到我无法动弹。

他说他压力大的时候就上天台来,这里空旷,能让人感到自由,我说你天天打打杀杀当然压力大了,不如早日洗手吧。

他依然没有正面回答我,只是说谈何容易。他的表情有片刻黯然,随即而逝。

他在天台上有个小房间,但他是不让我进,也不准我告诉任何人这个房间是他的,我问他为什么,他说那是他与别的女人鬼混的地方。

当时我的心感到无比的锐痛,似乎有短暂的窒息。他没有隐瞒自己的过去,没有隐瞒他是个流氓的事实,但我的心还是好痛,好痛。

他看到了我惨然的表情,叹了口气,把我搂在怀里,深深地嗅着我的头发,说:“有一天,等有一天我一定会带你进去的。”

我告诉他,我永远也不想进去,不想知道。

还有一个不能去的地方就是他的工作室,是在这幢楼的对面,在四楼,从这边的五楼正好可以看的见,他很警觉,他的家不是很多人知道,而知道他工作室的人很多,也就是说他可以在自己的家里监视他的工作室。我说你就一小混混,一月打拼弄几个钱,还左一个窝右一个窝的!

他捧住我的脸,郑重地说:“我必须得活下去。”

5我时常几个小时不动地坐在那儿看我送你的那个银质打火机,想着你叼烟的模样,想着你吐吐烟雾的模样……然后让自己的眼泪,一滴滴地落下来。

那天雷生日。我买了生日蛋糕去他家。

尚早,他没回来,我开心地哼着歌等,伸从窗口往下面看他回来没有。突然我感到一道刺目的光亮划过我的眼睛。

我迅速抓住光亮的来源,顺着看过去。我相信我没有看错,那是一架高倍望远镜的镜头反光。

对方可能发现到我在朝那里看,望远镜消失了,窗帘也迅速地拉拢,平静得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

当雷回到家时,看到桌上的生日蛋糕很惊讶。

他说他二十二岁出来混,已经快三年了,都没有过过生日。

“我以后都陪你过啊!”我拉着他的手说。

“象我这样的人,活过今天不知道能不能过明天,哪会想到过生日!”

我听着有些辛酸,没让他再说下去,让他赶紧吹蜡烛。他一口气就吹完了25支蜡烛。

他许完愿后我拿出我送他的礼物——银质的打火机。

“你以后也不用带那些一次性的打火机了。喜欢吗?”

他的眼睛一亮,我知道他很喜欢。

可他却故意逗我:“难道你不知道吸烟有害健康?还送这个给我,我其实喜欢书。”

“呵,小流氓喜欢书,小流氓喜欢书……”我大笑起来。

雷抱住了我,,用他的唇堵住了我的嘴。

我本想告诉他发现有人用高倍望远镜偷窥他的事情,可是我的脑子已经被他霸道的吻弄得迷乱极了。

人有时候不可以犯错的。真的,一点都不可以。

他握着我的手,喃喃地说“沈君威。又硬朗又清脆的名字,可是你的人却这么温柔。”

我抬头看他,说:“也不是对所有人都温柔啊,只是对着你的时候。雷,你知道吗?我喜欢听你的话。”

他吻了吻我的头发,说:“知道。丫头。我看到过你对你们公司的那个家明,凶巴巴的!”

我吃了一惊,说:“你怎么知道家明的?啊……你调查我………”

雷把我搂得更紧,说:“我并不是要刺探你的隐私,我是担心你。君威,你是我的”

我笑了:“我认命了。我爱上了一个流氓。”

“不”,他认真地说:“应该说,是有个流氓爱上你。有一天,我会告诉你原因,所有的原因。”

在我枕在他坚实的胸膛的时候,他拿毯子把我裹起来,黑暗中他的烟头一明一暗,我看到他脸上疲惫而脆弱的表情。似乎一个坚持了太久的孩子,可以卸掉防备和面具,流露出真实的一面。

雷告诉我我是第二个上他床的女孩。

我问他第一个是谁。

他说死了,是被黑社会害死的。

那一刻我没有妒忌和不快,只是觉得悲哀。因为我感受到他语气中的悲哀,和那种无能为力。

那你为什么还不脱离黑社会?我问他。

因为仇恨。因为身不由己。

他的话里面有一些我听不懂的成分。但是我没有深究。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想起来看到望远镜的事情,赶紧告诉了他。

他听完后,神色凝重,低头问我:“你怎么知道追着光源?”

我告诉他,别往了我是警察的女儿。以前上大学时,对面楼总有男生偷窥,是爸爸教我的这个办法。他不发一言,只是搂紧了我。

6我摸着雷的那把刀,那把曾经为我挥动过的刀,我很晕血,可那天我没有,我怕我晕倒下去就再也看不见他了……

我对雷的爱越来越浓烈的时候,他在黑社会的地位也蒸蒸日上。

有一天晚上我过去的时候,发现他在换锁。

他赤裸着上身,低头工作,我坐在充气沙发上看着他。换好之后,他递把钥匙给我。

“钥匙给你,我在对面,你能看到的,没事别过来找我。”

“那有事呢?”我问雷。

“有事也不可以来找我!”雷狠狠地说。

我觉得好委屈好委屈。但我什么也没说,我知道他的压力很大,随时都有丧命的危险。而且,现在的气氛越来越不对头,阿清也很久没见到过了。

一天又一天,雷好像不知道这个家一样,我每天都在这边的窗口看着他,在工作室里和各色的小混混打交道,还有几次都打了起来,可是他好像从来不会败,他出拳的姿势帅极了,孔武有力,可是有时候也会受一些轻伤。

那些伤,好象刻在我的心上一样,我唯一能做的,只是捏紧了拳头啜泣。

直到那一天,我看到了我无法想像的一幕。

一个女孩走进了雷的工作室,她戴着大大的墨镜,咖啡色的布裙子,衬托出丰满而苗条的身材。

她不象平日来找雷的那些小太妹,她身上有种不一样的气质。

她跟雷说了句话,雷摇头。她似乎很愤怒,在发脾气。

接着,她突然倒在他怀里,吻住了雷的双唇,双手的指甲似乎要掐到雷的肉里面。

雷居然没有推开她,而且,他腾出手来把窗帘拉拢。我的眼前,立刻变成一片黑暗。

我无力地蹲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为什么,雷为什么这样对我。他知道我在家里看他么?

为什么这么践踏我的自尊,当着我的面和另一个女人亲热?

我实在忍不住了,掏出手机打他的手机。

“有事吗?”他竟然很平淡的问我。

我只是说:“我想你!”

“那就是没事了!你赶紧回家去,听话,以后我不叫你,你也千万别来我家或者工作室。”

然后听筒里传来“嘟嘟”的声音。

我把手机狠狠砸向墙壁,看到它变成粉身碎骨,就象我的心。

这是我爱的男人吗?为了他,我骗了爸爸那么多次;承受了那么多的惊恐,他竟然不解释,至少告诉我那个女人是谁。

我是否他身边很多女孩中可有可无的一个,就象是风把我带到他身边,然后再象风一样过去无痕。原来,他的本质真的是一个流氓,我改变不了他。

可我,可我又怎能这样就甘心呢?哭了很久,也不知道是夜里几点了。我下了决心,我一定要去他的工作室去看看。

夜色吞没了我小小的身影,我轻手轻脚地走到他的工作室前,里面很安静。

我突然鄙视自己起来:沈君威,你干什么?是不是没有这个男人,你就活不下去了?他已经干扰了你的生活你的思维你的一切的一切。他现在也许抱着那个女孩在熟睡,你是来捉的么?

醒醒吧!你是他什么人?他又许你什么承诺?

一念如斯,我的手脚已经冰凉。算了。算了。

就在我转头欲走,楼下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带着杀气,我低头一看,下面金属的寒光已经映了上来,我禁不住吓得大叫起来。

门一下子开了,我看见雷拿着刀站在门前,两眼露着凶光,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他用布绑住手与刀,冲下楼去,我听见下面一阵阵的惨叫。

当我听见脚步与厮杀声渐渐转移到楼上时我知道事情不好了。

我低头看下去,雷的头在流血,还有左胸脯被划开了一道口子,胳膊亦挨了刀,可是他仍然挥着刀,那些不知面目的男人的血溅了开去……

我扶住楼梯不让自己倒下去,我很晕血,可那天我没有,我怕我晕倒下去就再也看不见他……

我不知道一个人怎可以对付那么多人,后来警笛的声音响了,他们渐渐离去,剩下浑身是伤的雷。

我把雷扶进了他许久没进的家。

他狠狠地推开了我。

“对不起!”我觉得都怪我,他可以逃走的,都是我不好。

我坚持帮雷洗伤口,雷生气的看着我。

“为什么不听我的话?我让你回家的,你这样跑过来多危险?”

“我想看看你,对不起。”我要哭了。

“看我?你会害死我们俩的!”他的语调依然很严厉。

我霍得站起身来,说:“你说的我们俩,是指你和那个穿咖啡色裙子的女孩吗?你竟然一句都不解释吗?我是你的女朋友,你最起码尊重点我好不好?如果不是看到你们在亲热,我根本不会去那边的!”

我感觉到他在犹豫,我以为雷会搂紧我,抱着我,说对不起。

可是他露出一张凶狠的脸。那困兽一样的表情,把我吓退了几步。

“你第一天认识我啊,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不知道么?谁要你爱上一个流氓!既然你受不了,你现在就可以滚出这个门……”

我如遭电击,愣了好几秒仿佛才了解,雷对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够了!”我大哭起来,我所有的自尊都没有了。“我明白了。”我把他的钥匙扔在他的脸上,飞奔下楼。

乞丐不可以爱公主。沈君威不可以爱流氓。

我离开了雷。

7在茶水间低头倒咖啡的时候,我的胸牌滑到地上,旁边有只手在我之前伸过去,捡了起来,递给我。

是家明。我低垂着眼帘说了声谢谢。胸牌上的沈君威三个字已经有些模糊,照片也是,那时的我眉眼很明朗的样子,大四毕业时照的,两年就变成今天这么颓废。

我已经三个月没有见雷了,买了新手机和新号码,伤痛总会慢慢褪去。

我对Halen说,她说的话简直就是真理,我是因为发疯了才会坚持跟雷在一起。她没有笑,也没有得意,只是叹气,说有时候我希望自己也象你那样发一次疯。

周末的时候,我收到一个包裹,打开一看,是雷寄来的,里面有我送他的银质打火机和一串钥匙。还有一封信。

“所有的事情都有它的理由。相信我爱你,尽管现在这样说对你不公平。也许没多久你会知道这所有的原因。不要找我,我的通讯方式和住处都换了新的,你也找不到我。事情完结之后我会来找你,如果你愿意请再相信我一次,请等我三个月,我会带着戒指来向你求婚。”

三个月。

三个月以后,他是否能脱离那个圈子,干干净净地做人,象常人一样工作、生活?他欠我一个理由,一个解释,一个承诺,一个婚约。

好吧,雷,你伤害过我,但我愿意再等你三个月。

你说过的,你会清楚的告诉我所有的原因,我一直在等……

又过去了四个月,雷像是人间蒸发一样没有音讯。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慢慢地等待,慢慢地绝望,就好像在慢慢地等待死亡。

他终于还是骗了我。

我迅速地消瘦,象失去水分的花一样枯萎。爸爸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回家了,一定是有了大案子。全Halen照顾我,就象,照顾一条生病快死的小狗。

我时常在想以前跟雷在一起的一切是否是幻觉,或者,我上辈子欠了他很多,所以他要把我伤得体无完肤,来还这笔债。

Halen说你别信这些无聊的东西了,一定是他骗你的。他根本就是个流氓,你为他弄成这样,不值得。

是真的么?……

爸爸打电话来,说让我给他送些衣物到警校,他要封闭带训。

Halen说要和我一起去,那里肯定有很多帅哥,随便挑一个,也比雷强,忘了他吧。

我们来到了警校。隔着训练场的护栏,我看到爸爸在带他们训练。

警校是个好地方,每个警察都那么优秀,特别是他们潇洒的打斗。

当一队警员打出一套拳法时,我想起了什么。

雷!

为什么我从来都没想到,雷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为什么从来没想过,他也许不是失踪了。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当爸爸结束训练后向我走来,我一把攥住了他的手。

爸爸他们一个多月来的紧张工作,本身就是一种征兆。我问他最近有没有什么大案子或者死人之类的。

爸爸疑惑了,可是他还是告诉我最近一个毒品走私集团被掀了。

有人死么。我急切地问爸爸。

由于消息来源的可,而且我们布控了很久,没有警员伤亡。

我问的是对方!我大声地向爸爸吼着,已经接近疯狂了。

爸爸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对方死了很多,另外一个卧底警员在追缉过程中,牺牲了。

明知道违反纪律,爸爸还是给我看了此次行动双方伤亡人员的记录。

在犯罪嫌疑人那一本,我看到阿清的名字和照片,看到一些经常出入雷工作室的熟悉的脸孔。

我还看到了,那个穿咖啡色裙子的女孩。

可是一直翻到最后一页,都没有看到雷。

他没有死,他没有死吗?那他去哪里了?谁来告诉我答案???

突然,我被一种想法刺中了,我意识到,也许,这才是真正的答案。

我慢慢地翻开了,我方警务人员伤亡的名册。

刚打开第一页,我就知道我的猜测是真的。

名册第一页就是那牺牲的卧底警员,照片上的雷灿烂的对我笑着。

那是怎样阳光和轻松的笑容啊!我从来没有见他这样的笑过……

我牵动着嘴角似乎想哭,但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爸爸抱住了我倒下的身躯,我的世界再度一片黑暗。

8所有的事情都有它的理由。相信我爱你。

请等我三个月,我会带着戒指来向你求婚………

我来到他的家,里面一片凌乱,到处都是血迹,这里曾经发生过怎样的打斗?

我慢慢地走在这个屋里,回忆着自己与雷在一起的每一分秒时光。

天黑了,下起了雨。

我想起了天台。

我掏出他给我的那串钥匙,发现有一把不熟悉的。

我打开了天台上的那个神秘房间。

里面的东西整整齐齐,墙上挂着好多照片,有他学生时代照,警校毕业照,有雷单人穿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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