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亲假期天数
根据我国《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二、享受探亲假具备的条件
根据我国《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由此可见,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军人探亲假是分一定的等级的,不同的级别可以享受的待遇是不一样的,而且要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只要你符合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就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去申请属于自己的探亲假,从而享受与家人团聚、共度美好时光的机会。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的关于军嫂探亲假的相关规定,也没有单独出一个相关政策。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队为更好地冲实部队建没,解决军队干部婚后两地分居的困景,也促使军人安心服役实施了军人家属随军政策。只要达到一定干部级别就可随军申请。
根据新政策,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也就是说,从2022年开始,军人的配偶们,也就是广大的军嫂或者军哥们,将会享受免费医疗,对于军队医疗优惠比例:急诊门诊减免20%,住院减免50%。对于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优惠医疗,首先需要就医者本人要有医保卡,并能够在就诊的军队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方适用军队优惠医疗政策。对于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也就是说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时,对于使用甲类药品的,直接按照医保结算,相当于医保直接给全额报销了,则不再享受军队优惠医疗。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对乙类目录中的药品,各地有15%的调整权。军队已婚干部探亲假规定:干部探亲假期为30天,其中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不包含途中时间,下同)
2022年军嫂优惠政策是什么?
根据新政策,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也就是说,从2022年开始,军人的配偶们,也就是广大的军嫂或者军哥们,将会享受免费医疗,对于军队医疗优惠比例:急诊门诊减免20%,住院减免50%。对于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优惠医疗,首先需要就医者本人要有医保卡,并能够在就诊的军队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方适用军队优惠医疗政策。对于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也就是说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时,对于使用甲类药品的,直接按照医保结算,相当于医保直接给全额报销了,则不再享受军队优惠医疗。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对乙类目录中的药品,各地有15%的调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一条国家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别保护,禁止任何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军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军落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父母可以按照规定办理随子女落户。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其子女可以选择父母中的一方随军落户。军人服现役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或者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军队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高效地为军人。
士官未随军的配偶每年可以来队探亲一次,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45天,其路费报销标准按照军官配偶来队探亲的有关规定执行,军官同上。军嫂,也就是在部队和战士生活在一起,可以有自己的工作,也可以没有工作。老公休息的时候可以聚在一起生活。
具体如下:
1原则上没有随军,一年只能探亲一次。
2军嫂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男性军人的合法妻子,是军人的另一半。军嫂,也就是在部队和战士生活在一起,可以有自己的工作,也可以没有工作。老公休息的时候可以聚在一起生活。
3军嫂不分兵种和警种,但随军和不随军的家属是有区别的。军嫂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后勤部队。
一、探亲休假路费发放标准
最新的探亲休假路费发放标准在2012年经过了调整,是以我军现行的探亲待遇制度为依据,对交通费、中转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等发放办法进行了调整。
人员范围:包括符合探亲条件的干部、士官、供给制学员和来队家属。
调整内容:
一是调整计发办法。
交通费,采取以探亲里程和全军统一的综合运价标准为依据的计发办法,不再与官兵具体乘坐车次、席位相挂钩。
中转住宿费,明确对受交通条件限制、途中必须中转住宿的人员,采取按规定的天数和标准计发的办法;
途中伙食补助费,对驻边防和西藏地区部队干部、士官,从部队驻地到火车站或飞机场途中,以及供给制学员探亲途中,采取按实际在途天数和标准计发的办法。
二是统一计发标准。
依据近年来国家铁路公路的运输价格、官兵实际探亲路费开支水平等情况,我们对官兵和来队家属探亲路费定额进行了反复测算,制定了探亲路费的计发标准。
交通费,探亲里程200公里以内的,不区分人员类别,每百公里50元;超过200公里的部分,干部、士官、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25元,供给制学员、非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18元。
中转住宿费,干部每人每天1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元。
途中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符合乘坐飞机探亲的人员,其乘坐飞机的区段,仍实行按实计发的办法。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
第十五条 未婚军官(离异、丧偶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已婚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军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军官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内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
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符合探亲条件的,从第二年起安排探亲。
第十七条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探亲假期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的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八条 军官当年内符合探亲条件,探亲假期短于休假假期的,按照休假假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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