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为了转业假结婚

军人为了转业假结婚,第1张

法律分析:在现行的婚姻制度下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以下是军属探亲假的国家规定(截至2020年):

1、婚假:婚假为10天,不计入年休假。

2、探亲假:探亲假制度根据军人服役时间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服役2年以上不满10年的军人,每年享有探亲假10天;服役10年以上的军人,每年享有探亲假20天;服役20年以上的军人,每年享有探亲假30天。

3、 丧假:丧假根据不同关系的亲人而有所区别,配偶、父母、子女的丧假为7天,兄弟姐妹的丧假为3天。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国家标准,具体执行标准还应根据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此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探亲假和丧假需提前向单位请假并经批准,否则将视为无薪假期。除了以上提到的探亲假和丧假之外,军人还可以享受其他一些休假制度和福利待遇,例如:

1、特殊慰问金:军人在执行特殊任务、遭受意外伤害或牺牲时,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特殊慰问金。

2、福利房:军人可以通过购房补贴、优先选房等方式获得住房福利。

3、 维修补贴:军人和军属可以享受车辆维修补贴、家电维修补贴等福利待遇。

4、 医疗保障:军人和军属可以享受军队医疗保障制度,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体检、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方面的保障。

需要说明的是,军人和军属的休假制度和福利待遇,不仅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还与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有关系。

综上所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调整,更好地保障军人和军属权益,增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力量和凝聚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二十一条

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二十二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招录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第二十四条

应征公民因涉嫌犯罪正在被依法监察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

第四章

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

第二十五条

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

第二十六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第二十七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选改为军士;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军士。

军士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军士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军士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军士的办法,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主观:

现役军人的婚假为3天,晚婚假7天,共计10天。

法律客观: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3、具体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不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这些天“援鄂女护士”于鑫慧人设崩塌可谓是引起了网友热议。

最援鄂最美护士于鑫慧,舍己为人的高尚精神,曾被各大媒体和网友争相传颂,而如今在被兵哥哥成功求婚的视频被曝光之后,却因网友的爆料“人设崩塌”。

据媒体报道,于鑫慧这位年轻的95后姑娘,在疫情最严重时,她瞒着父母,独自一人从南通辗转前往武汉,成为了一位医务志愿者,在康复隔离点驻守了55天。她被称为“最美逆行者”,各大媒体对她的报道铺天盖地,赞美之声不绝于耳。于鑫慧被媒体称为“最美女护士”,之后,她在网上高调征婚,说想嫁给兵哥哥。

不久,于鑫慧如愿以偿,一位名为王林的兵哥哥向她求婚,10月7日,于鑫慧到王林所在军营探望,王林当着众多战友的面,举办了一场浪漫的求婚仪式。

网友们纷纷被洒了狗粮,两人的爱情得到了全网的祝福,最美女护士配帅气的兵哥哥,这看似童话般的美好故事,却迎来了神反转。

童话翻车了——“最美护士”早就已婚生子,而且还是法院失信执行人。

首先是于鑫慧身份造假,南通市卫建委发布声明:于鑫慧没有护士资格证,也从未在卫生系统工作过。

于鑫慧曾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自称是复旦毕业的,但是网友们深扒之后发现,她的毕业院校是南通卫校。

网曝在于鑫慧前往武汉前一个月,如皋市人民法院出具了一张执行裁定书,裁定于鑫慧欠账6000元未结清,强制封了于鑫慧的账户,最终账户钱不够抵账,还是于鑫慧的父亲出面还清了债务。

同时,于鑫慧也并非单身,事实上她早已婚生子。在网上高调征婚兵哥哥期间,除了王林外,还跟其他几位兵哥哥保持联系。

兵哥哥王林是今年4月底才跟于鑫慧在一起的,当时两人还是网恋未见面状态,于鑫慧还未离婚,跟丈夫在打离婚官司。

关于于鑫慧的私德方面的消息,目前当事人还未出来回应,同时也还未有官方的正统说法,我们不能妄下定论。

或许那句话说的没错:在你看到的童话世界的缤纷色彩下,其实包装的是一盆来自现实世界的狗血。

我们还是得先肯定下于鑫慧在武汉期间做出的贡献,这是值得赞扬的。但是,于鑫慧在没有护士执业证的情况下,欣然接受“最美逆行女护士”的各种荣誉,并且以抗疫为噱头,进行各种网络营销宣传,进行个人炒作,这种行为明显是不当的。

如果不能重新给这个“抗疫女护士”定位的话,我觉得太对不起那些真正在抗疫一线上拼过命的人了。他们默默无闻,砥砺前行,结果最后却不如一个投机倒把的利己主义者。

法律分析:(1)夫妻分居的,双方每年均享受探亲待遇一次,干部假期为30天(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假期为40天。。

(2)干部与爱人、父母分别居住三地的,干部每年探望爱人一次,每4年探望父母亲一次。

(3)夫妇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

(4)夫妻在一起生活的干部调动工作,其爱人不能随迁的,干部调动的当年只许夫妻一方享受探亲待遇,时间为30天。在一年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望父母的,原则上一次给假45天。父母有一方与爱人居住在一地的干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年一次探亲假为20天,并一般应在第4年安排。如家中遇有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在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时间从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四十一条 执行作战任务的部队的士官停止探亲和休假。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部队紧急战备需要召回时,正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应当立即结束探亲、休假,返回本部。

法律主观:

军人请假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进行。士官不得随意请假。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请假时间应当在当年假期中扣除;当年没有假期的,在次年假期中扣除。义务兵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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