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俗简介
中国少数民族的婚前仪礼是多种多样的。从提亲到举行婚礼之前有许多的讲究。由于各民族的生活习俗千差万别所以婚前仪礼也就具有各自的特点。但大体上和汉族古代的六礼差不多,只是具体程序和内容有增有减。一个人从出生到老死,一生中有许多仪礼。如诞生仪礼、成年仪礼、婚礼、丧葬仪礼、生日礼、寿礼等。这种种仪礼。在中国少数民族中至今还很流行。特别是青年男女的婚姻问题。直接和人生仪礼有关。一般都是在举行完成人礼之后。婚姻问题才提上议事日程。
婚前成人礼
成人礼,在世界各民族中都曾盛行过。它是一个人生理发育成熟时所举行的仪礼。人类学资料告诉我们原始部落的成人礼是非常复杂的,有时还显得十分残酷。成人礼的主要目的是使受礼者经历种种生理和意志上的磨练。并通过这种磨练的考验,将他们接纳到成人社会中来。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演变成为人生仪礼中的一种象征仪式。
中国古代婚俗中,青年男女在一定的年龄阶段要举行成人礼。为男子举行的成人礼叫“冠礼”,为女子举行成人礼叫“笄礼”。《礼记》中说:“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这种冠笄之礼,在中国的朝鲜族中保存得比较完整。朝鲜族的冠礼又叫“三加礼”,即当男子在举行成人礼的时候要三次更换礼服。按顺序有“初加”、“再加”和“三加”三种礼仪。举行初加礼时,先给受礼者梳发髻,并在发髻上罩上网巾,然后加冠。几天之后,举行再加礼。这时将初加时所带的冠巾除去,换上纱帽。实行三加礼时,在纱帽下再添一个幞头。如上三加礼按一定的程序进行。每次都由主礼者诵读祝词。冠礼结束后受礼者到宗族的祠堂向长辈致礼。女子行笄礼比较简单,盘发插笄即可。朝鲜族的这种成人习俗可能受到古代汉族礼仪的影响。
基诺族婚俗
云南省的基诺族,把成人礼看做是人生中一次巨大的转折。一个男子,只有在举行完成人礼之后,才可以成为村社的正式成员才可以参加未婚青年的成人组织“波勒”,才可以改装易服,穿上绣有象征月亮花卉的衣服,挎上绣有月亮标志和几何花纹的“筒帕”(背包),和姑娘们进行交往。
基诺族的成年礼至今仍保持着十分古老的传统方式。成人仪式充满了神秘色彩。首先,在举行成人礼时受礼者面前的桌子上要放上用芭蕉叶包好的小肉包。小包里面的肉是剽牛祭祖时的祭品。接受成人礼的人获得这种祭品,如同得到了祖先的承认、批准和保护。
其次,要对接受成人礼的人施行种种考验。具体的做法是:青年男女组织的成员在受礼者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对其施行突然袭击。他们将受礼者捕获, 并押往群情鼎沸的会场, 制造一种恐怖气氛,以表示受礼者和童年时代的告别。
其三,是对受礼者施行教育。通常由族中的长老带领大家唱本民族的《创世记》:或歌唱传统的生活习愤和应当遵守的法纪;或歌唱本民族的生产过程和经验。以此教育青年们懂得如何恋爱和遵守传统的社会道德。
彝族婚俗
四川省凉山地区彝族少女的成年礼。是举行换裙子的仪式。成人礼所换的裙子,是成年的标志。彝族少女的成人年龄,一般规定在15—17岁之间,而且大都是单岁换裙子。换裙子的仪式非常隆重,要杀猪宰羊、大宴宾客。
凉山彝族的投裙子仪式有许多禁忌。特别在是举行换裙子仪式时,不许任何男子在场。 换裙子之前,姑娘的辫子一般是单辫,穿浅颜色的两接裙。裙边镶有一粗一细两条黑布边。 而在举行换裙子仪式时,姑娘必须梳成双辫,戴上头帕,并且换上红、兰、黑对比强烈的三接或四接的长筒百招裙。举行过换裙子仪式之后,就意味着成年,也意味着可以谈恋爱,找情人了。
类似这种女子换裙子,男子穿裤子的成人仪式,在其他一些少数民族中也报流行。如侗族的滚泥巴田,傣族的文身、墨齿,也是成年礼的独特表现形式。侗族男孩一生中有三个生日要滚泥巴田。第一次是5岁,第二次是10岁,第三次是l 5岁。侗族谚语说:“从母亲那里学到善良,从父亲那里学到勤劳,从祖父那里学到耐性。”所谓的三次滚泥巴田,就是根据这三句话安排的。前两次由父母带领。到了l 5岁这一次,孩子已长大成人,滚泥巴田的事要由它自己完成,这也是一种考验。
傣族的文身,是一种古老的成人礼。也是对成年男子的一种血的考验。至今在傣族地区,一个文过身的男子,常被姑娘们视为英雄。而没有文身的男子,常常被姑娘们视为怯懦和不勇敢。没有文身的男人,自然得不到姑娘们的喜爱。用植物的汁液染黑牙齿,则是滇西一带傣族男子成人的标志。
成人仪式不仅标志着一个人生理发育的成熟,同时也表明他有权承担社会赋予他权利和义务。在婚姻习俗中,成年礼则标志着青年男女恋爱生活的开始。
达斡尔族婚俗
中国的达斡尔族,聚居在东北地区美丽富饶的嫩江两岸。嫩江左岸的莫力达瓦旗居住最为集中。那里北依新安岭,河流纵横。诺敏河等42条河流灌溉着这片肥沃的土地。绵延起伏的森林中有数不尽的珍禽异兽;平原上盛产大豆、高梁、玉米和小麦;水草肥美的地方是天然牧场。达斡尔族世世代代生活在这种得天独厚的环境里,形成自己民族独特的文化,婚姻习俗自然也不例外。
达斡尔族历史上曾实行氏族外婚。婚姻习俗中有这样的规定:同一哈拉(氏族)的人不能通婚。过去还不许与外民族通婚。当今有了许多变化,偶尔也有与蒙古人、汉人通婚的。
在达斡尔族中,男子到了成婚年龄,又物色好了对象,这时男方家长请和女方家有亲戚关系的人做媒人,到女方家去说亲。媒人向女方父母介绍男方家的情况,女方父母认为合适时,媒人就斟酒磕头表示感谢和祝贺;如果女方父母不同意这门亲事,则不让媒人磕头,也不请媒人吃饭。据说,如果女方家请媒人吃饭,就算答应了这门亲事。
亲事说成后,便准备送“恰安特”(彩礼)。送“恰安特”时,男方家必须请一位比成婚男子大一辈的人,赶上车,同未来的女婿一起,把彩礼送到女方家去。女方家要举行“恰安特”宴,招待亲朋好友。一般的“恰安特”包括猪、白酒、糕点等,最重要的是要送一匹带有缰绳的马和一头乳牛给女方的父母,表示对女方父母养育之思的感谢。
在送“恰安特”的宴会上,男方赔礼人要致传统的祝词:
贵方的少女,
我方的郎,
千里姻缘系双方。
选定这良辰吉日,
我将微薄的恰安特献上。
山间的幼松稚柏,
今已挺拔健壮
英俊美丽的少男少女
都已长大而且年龄相当。
为祝贺两家美好的亲事,
我把喜酒斟满举起,
光临的众族胞和亲戚,
请接受这虔诚的心意。”
女方的父母接过陪礼人道过来的酒,回敬道“为着我们联姻和睦路途遥远让你们饱受辛苦,送来的恰安特项目,请求你代我向族人们备述。”于是陪礼人接着唱道:
恕我们礼物的微薄
带来了七条生命的恰安特。
这颗虔诚的心,
深深感到忐忑不安。
带给男亲家的礼,
有带缰绳的宝马一匹,
它有星辰般的限睛,
苍狼一样的耳朵;
它有干犴达犴似的飞腿,
水獭一般的毛色:
那奔跑驰骋的动作,
轻捷灵活,狐狸也难比过;
泽地草丛上从不栽跟斗,
飞岭过岩不失前蹄;
只需要喝一声“托”!
能将兔子赶上;
只要呼一声“哲”!
一定能把黄羊赶上。
还带来偶蹄双角的家畜一头
特别献给女亲家,
是补偿乳汁的报酬。
这头两年三犊的乳牛,
日产三顿奶子不发愁。
自养的生猪五头,
自酿的米酒十篓;
熟制的奶皮20张
皮厚均达一指以上;
仿照树木拧做的油炸糕,
不多不少一百二十个。
媪妇们巧做的点心,
无奇无缺整整八个。
以上是恰安特的项目.
由我向亲家一一尽述。
尊贵的您是否如数受用.
请自己来握柄决定。
整个送礼的过程和内容,通过祝词来表达。席间,女婿要给岳父母和参加宴会的老人们磕头。老人们送给新女婿一些钱和钱褡子。女家如果生活富裕,不仅让新女婿将带来的马牵回去,而且还送一匹好马给新姑爷。在如上仪式进行过程中,未婚的姑娘都要回避,她是不能见未婚夫的。
达斡尔族的婚俗,充满了北方民族豪迈,爽直的风格,“恰安特”仪式上的祝词家们,为定亲礼宴增加了不少戏剧色彩。
拉祜族婚俗
拉祜族是中国云南省特有的民族之一。 “拉祜”是该民族的自称。 “拉”的意思是“虎”。在火边把肉烤到发出香味的程度叫“祜”。因此拉祜族也被称为“猎虎的民族”。
拉祜族实行民族内婚,很少与其他民族通婚。在婚姻形式上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多妻为传统所不许。在拉祜族中,青年男女的恋爱生活,享有充分的自由,很少由父母包办。
民间传说有一对恋人真诚相爱。两家的老人上山打猎,一家打得一头刺猪,一家打得一头马鹿。分肉时,一家看到刺猪毛粗、以为它一定比马鹿大但得到的肉却很少。于是两家产生了不和,不同意儿女们的婚事。这一对恋人最后服毒自杀了。他们死后埋葬他们的
坟堆上长出一棵七里花香树。两家养的蜜蜂专采这棵树上的花蜜。两家的老人吃了蜂蜜,又想起死去的儿女,便哭着来到花香树下两家人又和好了。从此,拉祜族的父母便不再干涉儿女的婚事。拉祜族青年结婚时总是点一对蜂蜡拜堂,表示对创造自由婚姻而死去的这对恋人的怀念。
拉祜族青年男女的恋爱方式是十分有趣的。如果男青年看中了一位姑娘,总是先要做一番侦察。偷偷地看这个姑娘是否勤快:是否尊敬老人:蹲下时是否双腿并拢等等。如果这些都使小伙子满意就找个机会枪走这位姑娘的头巾。头巾被抢去时,姑娘在后面紧追,企图夺回自己的头巾。而小伙子跑到幽静处便停下来和姑娘对歌,并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在这段间隔时间里,姑娘也在偷偷侦察小伙子的所作所为。看他是否起得早干活是否起劲,走路快不快,力气大不大等。如果女方满意就按时约会。如果不满意,就会失约。被抢去的头巾由长者出面要回。
抢头巾,是拉枯族青年对爱情的一种试探。如果成功,各自回家告诉父母。男方父母得知此讯,赶快请媒人到女家说媒。媒人带着一对蜂蜡、一瓶酒,同时带上一斤烟和茶,来到女方家。如果女方家的人没有说请坐,媒人是不能随便坐下的。等女方家的人请媒人坐下时.
媒人便说:“这里有一点酒,一点烟和茶,我们大家一起来吃吧。”
女方的父母推辞说:“还是你自己吃吧。你到底来我家做什么”
媒人说:“我是受人之托,来你家分养一个小崽母鸡做种的。”意思是说,我是来求亲的。女方父母说:“我家有是有,就是离不开娘。”
媒人说:“不要紧,我们会很好地喂养她。”
女方父母又说:“如果你家也有小公鸡要配的话,还是我家先喂养三个月吧。”意思是说,这门亲事是同意了,不过要男方到女方家先上门三个月。即结婚后先过三个月的“从妻居”生活。
得到这样的喜讯,媒人的说媒使命就算完成了。然后通知男方家筹办聘礼。如果男方家富裕,给女方家一定数量的酒、肉和米。因为拉祜族实行入赘婚,女方家并不要求很多的彩礼。
苗族婚俗
苗族是中国西南地区人口较多,分布较广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聚居在贵州、云南、湖南三省,广西、广东、海南、四川和湖北一些地区也有居住的。由于人口众多,分布较广,在历史发展中,各地的风俗习惯产生许多差异,婚俗也是如此。
贵州黔西北一带的苗族,未婚约青年男女享有充分的社交和恋爱自由。在踩花山、跳月等大型的民间节日活动中,青年男女可通过情歌对唱寻找伴侣。如果两人情投意合,便可互许终身。同时男方将这一事情告知父母,说媒提亲。除特殊情况外,这里的苗族父母对儿女的婚事一般不加阻拦。提亲时,男方家长请一位男媒(不用女媒),提一壶洒,拿两把面条,一斤白糖到女家去。媒人到了女方家,将礼物放在桌子上,并不马上提及亲事。
等吃过晚饭后,媒人才对女方父母说:“某家请我来提这门亲事青年人互相间的感情如何我们不晓得。但你家祖祖辈辈都很勤劳心肠又好,你家这个姑嫂又生得乖巧,所以就来提亲,送一壶酒来给你们解渴。”媒人的言辞十分委婉和诚恳。女家老人听了很感动,于是 说:“空手来就行了,何必带洒来呢”这天晚上媒人就住在女方家中。
第二天早晨,媒人要走了。女方家长假意说:“你把这壶酒拎回去吧!我们没有福气喝呀。”媒人忙说:“留在这里吧,过几天我再来看它。”实际上,是留下礼物,让女方家中再好好商量一下,过几天后媒人再来探询。这算是第一次提亲。
第二次提亲是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男方家还是请原来的媒人到女家去提亲。这时女方家长会说:“我家姑娘还小,一不会打床,二不会搓麻,你们的寨子大,若是姑娘不得穿的,到那里就会害羞罗,还是等几年再提亲吧。”媒人则很风趣地说:“人家只是来买个坛子,至于盛坛子的坛箩么,以后由他们自己去编吧,把酒吃了罗!”意思是说,人家主要是看中了你家的姑娘,有了人,穿戴自然会有的。经再三推让,女方家长才打开酒瓶,斟酒给大家喝。至此婚事就算成了八九分。接着媒人又说:“这门亲事算是定下了,多谢他家的好酒。我也好回去对他家说,姑娘还小,要留她在家做三年穿戴,以后去安家了,一辈子才有穿戴。”至此提亲的仪式便告结束。男方准备一二年后来娶亲就是了。
有些苗族地区说媒要往返三次。所请的媒人,必须是能说会道的人。
第一次前往女家村寨时,媒人提一壶酒到熟人家中送酒作谢,并请这位熟人代为打听女方是否已经许配人。如果女方已许人,提亲即可作罢。如果女方没有许人,媒人便告诉男方家。
第二次,媒人空着手去女家求亲,并向女方父母说:“某家想娶你家的姑娘背水给他家喝。”这句话似乎很不礼貌,但在离水源比较远的苗族山寨,背水主要是妇女的事,所以背水成了找媳妇的代名词。媒人如此说,女方父母是不会见怪的。这时如果女家用酒招待媒人,就表示谢绝媒人。如果不用酒招待,就表示同意这门亲事。于是媒人高兴而归,报告男方家,可做婚事的准备。
第三次,媒人去女家主要是定结婚日期。结婚日期一般定在秋后。因男女双方是自由恋爱,提亲仪式往往很简单。如果是父母包办婚姻男女两家又都认可,男方家宰一头羊送到女方家,女家退回一半,表示不愿再增加男方的负担,提亲仪式也算告成。
居住在云南文山一带的苗族,未婚的青年男女往往在跳月或踩花山时,对歌相识,真诚相爱。这时,男女双方都必需请煤人向对方家长求亲。男方请的媒人到了女家,要与女方父母商定姑娘的身价,并用带来的酒肉请女方的姑舅表亲吃“平伙肉”。这也算是提亲仪式。从商定姑娘的身价这一习俗来看,这种婚姻还带有买卖婚的性质。
佤族婚俗
中国云南省的酉盟、沧源、孟连和澜沧县,位于澜沧江和怒江之间,这里山岭连绵,土地肥沃、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具有典型的亚热带风光。习惯上将这一地区称为阿佤山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佤族地区由于历史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影响,社会发展比较缓慢。以西盟为主的阿佤山中心地区,还保留者原始公社制残余,刀耕火种,刻木记事。今天,阿佤山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往日的愚昧、荒凉已不复存在。层层梯田伸入云端,到处欣欣向荣,兴旺发达。
新的生活给佤族婚俗带来巨大的变化。一些青年人已摆脱传统的婚裕。按新的婚俗结成伴侣。但传统的婚俗并没有因此而灭绝,相反还以它独特的民族特色,在佤族中流行着。
佤族青年男女从恋爱到定婚,要经历三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是自由恋爱。佤族语言叫“飞玉”,即串姑娘的意思。按照低族的习惯,姑娘到15岁时,就要脱离家庭,和年轻的小伙伴们集中睡在一起。到了晚上,小伙子们带着弦子和竹筚,到姑娘们的住处来串门,弹奏乐器,对唱情歌。有的地方还实行一种叫做“散海”的习俗。散海是佤语,意思是“梳头”。这里所说的梳头,不是指姑娘自己梳头,也不是姑娘给姑娘梳头,或小伙子给姑娘梳头,而是姑娘给小伙子梳头。这一习俗十分有趣。
小伙子们到了姑娘们的住处,先唱一首《梳头调》,请姑娘给自己梳头:
阿妹,拿出你的斧头劈木柴。
请用花梳子给我梳头。
花梳子留在你手上,
你的情意我要带走。
佤族青年串姑娘时的梳头,只不过是一种形式。梳头的目的是为了青年男女之间能够接近,好窃窃私语。在佤族地区,凡是来串姑娘的小伙子,都可得到姑娘们的这种厚遇。如果梳头的时间拖得很长,就说明双方之间都有了情意。佤族对待爱情的态度,往往从这一戏剧性的动作中自然流露出来。
一般来说,通过梳头仪式,小伙子了解到姑娘的态度后,就请一位媒人,并通过媒人送一些钱给姑娘,作为恋爱钱。如果姑娘真心实意地爱这个小伙子,就收下恋爱钱。如果姑娘不喜欢这个小伙子,就把钱退回去。也有的地区小伙子们在串姑娘时,男女双方互赠礼物,男方送给女方手镯、头巾、衣服等。出于礼貌、姑娘必需先收下礼物。即便是自己不喜欢这个小伙子的礼物,也得暂时收下。等这位姑娘和某个小伙子确定恋爱关系之后,再一一退回也不晚。
在佤族中,一旦小伙子向某个姑娘求爱,又得到姑娘的同意,别的小伙子便不再来串门。双方的父母如果不同意婚事时,可以进行干涉,但作为儿女的一方,可以听父母的劝告,也可以自己做主。
婚前恋爱的第二阶段是杀鸡看卦,举行“地亚”礼。
佤族的地亚,是抢婚习俗和宗教仪式相结合的产物。青年男女经过长时间的串姑娘,在媒人的撮合下,表示愿意结成伴侣。双方的父母知道后,觉得还应该让神知道和同意这件事。这时就要举行地亚仪式。举行仪礼时,由姑娘的未婚夫和媒人,再约几个青年伙伴,来到姑娘家。当夜深人静时,媒人示意姑娘走出门口,未婚夫跟在后面,刚一出门,即抢下姑娘的包头巾,假装逃跑,姑娘追上去讨包头,后面的小伙子们簇簇拥拥,把姑娘抡到男家。
到了男家,首先杀鸡敬神,以求得到神的保佑,使婚事顺利完成。过了两天,未婚夫同媒人一起带上一束芭蕉,一包茶叶,一包蓝烟,一瓶酒,把姑娘送回娘家,并正式向女方父母求婚。
起初,女方的父母说一些推辞的话,也许会把第一二杯酒倒掉,但最终还是被未婚女婿的诚意所感动,喝下第一杯酒。只要喝了这杯酒,就算答应了这门亲事。
第三阶段是送“都帕”,即送定亲礼。
佤族的定亲礼要送三次,每次都有严格的标准。第一次送氏族酒,规定送6瓶酒,不能多也不能少。其他如芭蕉、茶叶之类,可多可少。这6瓶酒是给同一氏族的各姓当家人吃的,表示同一氏族的人都同意本氏族的姑娘外嫁了。第二次送邻居酒,规定也是送6瓶酒。这6瓶酒是给邻居们吃的、吃了酒的邻居、可以做婚姻的旁证。第三次送开门酒,规定只送一瓶。这瓶洒是专门送给女方母亲的。女方的母亲将这瓶酒放在床头、晚上悄悄地吃。母亲吃了这瓶酒、必然为女儿的幸福向神祈祷。
低族传统的求婚、定亲习裕、包留着许多原始古朴的风貌、也留有原始宗教信仰的痕迹。
瑶族婚俗
瑶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据文献记载,瑶族的先民早在秦汉时期就休养生息在长江流域的荆楚地区。史书记载的长沙“五陵蛮”便是瑶族的一部分。由于历史上统治阶级推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瑶族曾一次又一次被迫迁徙。他们在中国西南地区的深山老林中过一山,吃一山,坚苦奋斗,辛勤开垦,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生存特点。
瑶族人口众多,支系繁杂。有的瑶族自称为“勉”,意即“人的意思”。有的自称为“布努”、“金门”、“垴格劳”、“拉枷”、“炳多优”等。居住在各地的瑶族,又因为起源传说不同、生产、生活方式不同,而有盘古瑶、过山瑶、茶山瑶、红头瑶、蓝淀瑶、背篓瑶、平地瑶等
二三十个族称。虽然通称为瑶族,但各地的瑶族仍喜欢使用习惯了的自称。
瑶族有悠久的历史文化。许多风俗习惯是很独特的。就以婚礼习俗而言,也和别的民族迥然不同。
居住在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和都安瑶族自治县的瑶族、在婚礼的各个环节中,都要请著名的歌手吟诵瑶语称为“沙商”的《说亲词》。这一说亲词包括定亲、娶亲、嘱亲三部分。《说亲词》采用自由体句式。一般不押韵。但讲究排比对偶和反复。《说亲词》有固定的内容,语言朴实、比喻形象。
在瑶族中,青年男女无论是自由恋爱,还是别人说合,当他们感情达到愿意结合为夫妻的时候,就告诉双方的家长。双方家长请当地最有名的壮年男歌手充当媒人,主持说亲仪式。一般是各家请两名歌手,男方请的歌手叫“布商”,女方请的歌手叫“赫巴”。布商和赫巴相约见面,通过吟唱《说亲词》来商定婚姻大事。
到了男方家前来定亲的日子。女方家早在大门口摆上一张八仙桌,桌子上放一个小酒坛、酒杯和一个装有筷子的竹筒。女方请来的赫巴站在桌子旁,恭候男方家布商的到来。桌子上竹筒里的筷子,不是用来夹菜、夹肉的,而是在吟《说亲词)时计数用的。当男方家的布商带领几个贺婚人来到时,赫巴赶快迎上去,表示欢迎。双方致礼后.赫巴回到桌子旁摔起竹筒,一边摇动,一边口诵(说亲词)。诵完一段,便从竹筒中抽出一根筷子,放在布商的面前。布商接着诵答,诵答完一段,将桌子上的筷子拾起来握在手中。这样,一直到赫巴将竹筒里的筷子全部转移到布商手中时,双方才端起酒杯,互相敬酒,定亲仪式就算结束了。
瑶族的布商和赫巴,既是著名的民间歌手,又是出色的祝词赞词家,他们口若悬河,步韵成章,很受瑶族群众的欢迎和尊重。在定亲过程中,代表男方的布商能言善辩,他在婚姻缔结中,起者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在瑶族的定亲礼个,无论男方或女方家,都十分重视选择胜任此事的布商和赫巴。
早在清朝入关之前,皇太极就下令不允许近亲结婚。更是严格禁止通婚的存在,那个时候还有局限性,就是不允许汉族与满族结婚。或许是满族当政期间对种族的歧视。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婚姻挂念也改变了不少。到了顺治时期,制度已经允许满族与汉族通婚,没有那么多规矩可言。
首先,相看:满族青年男女相爱后,婚前有一个"相看"的程序,即男方母亲到女方家观看姑娘的容貌,询问年龄,并考察姑娘家的有关情况等。如果各方面满意,男方母亲就送一份礼物给女方家,婚事就算确定了。结婚前几天,男方家要给女方家送彩礼(俗称过礼)。彩礼一般经较丰厚,有衣服,首饰,器皿和现金等。
其次,满族的婚礼仪式主要还是因他们的生活环境、信仰有直接关系。详细的说就是:在早先,包括迎亲、送亲、跨火盆、吃子孙饽饽等。这些规矩很是复杂,况且准备时间要充足还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在当时一些家庭根本无法承受这些仪式所用的资费,就简简单单的举办一部分仪式,但真正上是都应该办的。
再次,时代一点点的进步,到了近代。清王朝不再,满族人不再执政,习俗又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简化了不少。除了基本的仪式,比如相亲、定日子、娶亲等,大部分已经取消。从现代角度来看,婚姻习俗的简化和婚姻观念的改变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社会在发展,好的习俗要传承,不好的习俗要抛弃,加之以新的内容给与他活力。这才能更能符合时代的进步性。
最后,当代满族结婚对婚礼还是比较规整。一般的要举办三天,也就是所说的“三日婚”。第一天被称为“响棚”,办喜事接新娘一定要选个好时辰。和自己家族长辈商量好,然后取一坛好酒、一只肥猪送到女方家庭里去,让女方家为了准备宴席给客人使用。第二天被称为“亮桥”,亮桥就是请新娘子上桥。与此同时,新娘子要在鼓声中告别家人,母亲把新娘子的洗脸水泼在花轿旁边。花轿现在一般都是用马拉,不再用人力了。整个花轿用红色绸缎包围。坐花轿的有新娘子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小孩是压轿的。小孩是男孩子,一是为了热闹,二是为了图以后儿女健康。第三天被称作正日,是正式迎娶新娘的日子。新郎官在清晨会骑马或者坐花轿,在伴郎的陪同下。一路鼓乐吹奏去迎亲。在新娘脖子上挂着从出生就佩戴的吉祥锁,这一天也要解开,标志着女孩子从此进入自己的生活。
汉族传统婚俗其实是有典故的,汉族的祖先认为黄昏时候才是吉时,因此婚礼都在黄昏的时候举办,所以夫妻相结合的礼仪就被称之为昏礼。后来大家使用了昏的谐音婚,从而有了婚礼。汉族人对于婚礼是非常有讲究的,其中蕴藏着中国人的智慧哲学。
汉族最早的婚礼仪式是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到的,根据一些历史资料不难了解,最早的婚礼也是有媒人做媒的,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是可以请媒人到自己倾慕的对象的家中去说媒,若是对方同意,那么就开始走婚礼的流程。汉族传统婚俗具体是怎样的呢?
想要了解汉族传统婚俗就要了解一些名词,比如说三书、六礼,先来说这个三书,这个三书就是汉族婚礼习俗的重点,它指的是礼聘过程中来往的文书,具体的包括聘书、礼书、迎书,其中聘书就是定亲所用的文书,礼书则是聘礼的清单,而迎书则是迎娶新娘的文书。如果说迎娶新娘的时候没有带上迎书的话,需要回去取才可以迎接到新娘跟着回府。
再来说一说汉族传统婚俗中的六礼,这个六礼其实就是求亲、说媒以及迎娶和完婚的过程手续。第一礼就是纳采,也就是说媒,要男方家中找媒人女方家提亲,女方若是答应了,那么男方就要准备聘礼去求婚。第二礼是测八字,男方要媒人索要女方的生辰八字来测是否相和,不和婚姻就要重新的考虑。第三礼是纳吉,男方测完女方的八字相和准备聘礼通知女方家人,初步的完成订婚。第四礼是纳征,也就是过大礼,下聘礼的意思。第五礼是请期,确定结婚的日期,一般都是双月双日。第六礼是亲迎,婚礼当天男方带上迎书到女方家中接新娘。
还有,汉族传统婚俗中还有在婚礼的当天,在新床上放好龙凤被,撒上桂圆、花生、红枣、莲子等等,寓意着新人早生贵子。这一习俗沿袭至今想必大家都清楚,再有就是女方家里也会有陪嫁,除了衣服饰品就是寓意美好的物件,比如说剪刀、痰盂、花瓶等等。
一、娉财与婚姻
唐代的婚姻礼仪,从文献上看,仍然是《仪礼•士昏礼》的一套程序。这套礼仪据说是周代的遗制——那是儒家礼法文化的本源。但是,在那个“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时代,士昏礼并不适用于普通民间。
魏晋南北朝时期,无论是标榜汉族礼法文化正统的南朝,还是推行“以夏变夷”的北朝,儒家礼仪都在不同程度上被保存或者强化。熟悉儒家礼仪的士大夫在北魏孝文帝这样的鲜卑朝廷里获得重用。但是,即使到了隋唐时期,士大夫仍然对于古代婚礼不甚了了。
就《唐律疏议》来说,它关于民间婚姻成立的条件其实很简单:“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虽无许婚之书,但受娉财亦是。若更许他人者,杖一百;已成者,徒一年半。后娶者知情,减一等。女追归前夫,前夫不娶,还娉财,后夫婚如法。”对“约”的解释是:“约,谓先知夫身老、幼、疾、残、养、庶之类”。
这说明唐朝官方认定的婚姻条件要么是有正式的定婚书,(包括双方另有私约,即女方对于男方的身体和身份等情况已经有清楚的了解)要么是女方已接受男方的娉财,符合其中一条这桩婚事就算约定了。女方毁约要负刑事责任,男方毁约则不准追回娉财。
唐律明确说有许婚之书就可以判定婚姻成立。敦煌文献里保留的婚书样本。大约男方先要通过媒人向女方提亲。即使是双方已经属意,也要有媒人的中介。男方通过媒人所送《通婚书》,女方家则有《答婚书》。通婚书样本的正文虽然完全是客套之辞,别纸却清楚地写下关于求婚与允婚的内容。
实际上的婚姻缔结过程中,在正式下通婚书之前,媒人大约已经往返穿梭于两家数遍。到递送婚书之时,只有程序上的象征意义。就像即使双方父母已经商量好的婚事,还要请媒人出面行使一下月老的作用。王家、柳家显然都没有通婚书、定婚书,因而也没有行媒穿梭,所以彩礼成为决定性的因素。正如唐律所云:“虽无许婚之书,但受娉财亦是。”
婚姻缔结一般有两个大的阶段,即定婚和成亲。传统“六礼”中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币(下彩礼)属于定婚的程序,择日、亲迎属于成亲的程序。可见,即使传统礼仪,定婚的程序有四套,是重点。
成亲的过程根据敦煌文书、《酉阳杂俎》等资料的记载,主要表现为喜庆和祝福的气氛。正是通过一些热闹的程式和仪节,使婚姻当事人的结合成为男女所在亲友及邻里皆知的事实。但是,与定婚相比,成亲的程序反而显得不重要。只要定婚下彩礼,即使没有亲迎,婚姻也已经被认定。
《大唐开元礼》中的“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币(或纳徵)、请期、亲迎等,基本照搬古礼的记载,其实是具文而已。实际的情节则已大异其趣,民间更未必皆遵行不替。现存传世文献和敦煌文书中的有关资料显示,民间实际上实行的大约是在古礼的基础上,辅之以民间习俗,即所谓俗礼或者变礼者。而官府在认定婚姻有效性方面完全不会根据“六礼”的程式,也不会看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系,而是看谁最先签定婚姻契约!
二、礼法与婚姻
《唐律疏议》规定得比较具体。比如,良贱不得为婚,同姓不得为婚,长幼不得为婚,居父母丧期间不得结婚。这既是“礼”,也被形诸于“法”。婚姻中类似的规定未必始于唐代,但《唐律疏议》作为现存的第一部中国完整的成文法典,使这些规定的礼法内涵更加明晰了。
但问题是,在唐朝人的婚姻实践中,并不完全遵行类似的礼法约束。
例如,长幼不婚的问题。唐朝贞观年间曾经发生了一起郑州人郑宣道娶堂姨为妻的问题,虽然有人说不合适,官府还是判为合法成亲。即使唐高宗立法禁止,但是唐玄宗宠爱的妃嫔中颇有与他不同辈者。此或以皇家特权乃至秉胡族血统者的积习来解释,姑且勿论,民间也有不同辈之间嫁娶结亲之事。
例如,《太平广记》卷一百五十九《琴台子》记载:少女嫁给父执辈份的老男人,而且还是中外表亲。且里面记载的崔、李、赵都是著名山东士族,大约不可一概归之胡俗。这里也不存在所谓收继婚的问题。
又如,居父母丧不婚的问题。
《旧唐书•张茂宗传》:记德宗皇帝在准驸马居母丧期间,居然亲自主持女儿的出嫁,而且,还透露出民间早就有“借吉”之事。可见,这里的法律弹性究竟有多大!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讲的民间所谓“借吉”成婚,乃是穷人家女儿在父母亡故,家无“强亲之亲”的时候操办的出嫁礼仪。
我们在文献上了解到的都是贵族士大夫之家或者是农村富裕人家的婚姻礼仪。那些穷苦之家,特别是父母亡故、有室女待嫁者,无人为之操办婚事。于是借此名仓促成亲。居丧期间的婚礼必然十分简单,甚至不摆宴会。由此可以感觉到民间由于受到经济能力的限制,婚礼必然十分简约。相反,由于婚礼的开支无法负担,势必有一些贫家女儿无法出嫁。
唐代婚姻礼仪中有一个比较特殊也相对比较常见的现象是所谓男到女家成婚问题。
敦煌文书所谓“近代之人多不亲迎入室,即是遂就妇家成礼”,并非敦煌一地的地方风俗,而是唐代婚姻中的一般情形。但是,这并不是入赘,而只是就近到岳丈家结婚而已。敦煌《张敖书仪》对于婚事程序的记述,包括下婿等礼俗似乎是在女家举行婚礼的仪式,而另外一个吉凶书仪所记奠雁等仪节以及所谓幛车之类习俗则是适合在男家举行的婚礼。
所谓男到女家成婚,并不是招女婿进门,而只是把结婚仪式搬到了女方。丈母娘(所谓“君之外姑”)和小舅子(所谓“余之次子”),也护送新婚夫妇而归,从而使得新婚夫妇回家的仪式显得很隆重,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婚姻仪式中亲戚往还的礼节。
男到女家成婚本来是不合乎礼法的,但是唐代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各有不同。或者是因为对女方的尊重与照顾,如崔元综以58岁娶韦家19岁的少女的场合;还有一种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如山川阻隔,迎娶的路途比较远等,需要在女家成婚;或者由于男方羁旅在外,在女方家成婚比较方便,一般婚礼结束后,男女双方盘桓一些时日就会回男方家。另外一种情况是由于经济上的原因,男方家道中衰,暂时依附在女方家,从而在女家结婚,婚后还比较长时间居住在女家,等到男的仕宦有成再把妻儿接走。
以上这些种种不合乎礼法的婚姻礼俗,与其说是中古的一种变化,到不如说中古以前原本的婚姻礼俗就不是像古代儒家礼书上所描写的那么刻板,或者说,士族的礼法文化还没有像后来那么普及吧。
大喜之日
结婚前夕
祭拜:男方在婚礼前一天要祭拜天地祖先,告知有婚事要举行。
安庆礼:依八字、房屋座向……拜母床。
结婚当天
祭祖:男方出门迎娶前,应先祭祖。
迎亲:迎亲车队以双数为佳,六的倍数最佳。
燃炮:迎亲礼车应於途中一路燃放鞭炮以示庆祝。
食姐妹桌:新娘出发前要与家人一起吃饭,表示别离,大家要说吉祥话。
请新郎:礼车至女家时,一男童持茶盘恭候新郎,新郎下车后予男孩红包答礼,再进入女家。
讨喜:新郎与女方家人见面问好之后,应持捧花给待嫁之新娘,此时新娘之姐妹或好友应刻意阻扰,经新郎哀求后以九九九元红包礼成交,喻长长久久。
盖头纱:新郎予捧花后,将新娘头纱放下并挽出大厅。
拜别:新郎与新娘上香祭祖,新娘叩拜父母道别,新郎行鞠躬礼即可。
出门:新娘由一福份高之女性长辈持竹筛或黑伞护走,进入礼车。
礼车:应悬挂一棵由根至叶的竹子,根上挂著萝卜,意有头有尾。礼车后方则有朱墨画的八卦竹饰。
敬扇:新娘上礼车前,由一生肖吉祥之男童持扇置于茶盘给新娘回赠红包礼。
不说再见:当所有人要离开女方家时,绝不可向女方家人说再见。
泼水:新娘上礼车后,女方家长将一碗清水、稻谷及白米撒向新娘,代表女儿已是泼出去的水,并祝女儿事事有成、有吃有穿。
掷扇:礼车启动后,新娘将扇子掷至窗外,谓弃坏性子;掷扇后应哭几声,且在礼车后盖竹筛象征繁荣。
迎娶队伍以竹筛为先,青竹连根带叶,竹端系猪肉一片,防邪神白虎。
燃炮:一路燃放礼炮,车抵男方家门时,家人应燃炮竹。
摸橘子:由拿著两个橘子的小孩迎接新人,新娘轻摸橘子,并赠红包答礼。
牵新娘:新娘下礼车时,由男方一福气长辈持竹筛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持新娘入厅。
忌踩门槛:门槛代表门面,故新人应横跨门槛过去。
新娘入厅后要跨过火盆踩碎瓦片。
敬茶:将新娘介绍给家中长辈认识。
拜天地:新人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相拜,送入洞房。
进洞房:以竹筛覆床,桌上置铜镜压惊,新人共同坐在预先垫有新郎长裤的长椅上,谓两人同心,并求日后生男。然后新郎掀开新娘面纱,合饮交杯酒、吃甜汤,象征早生贵子。
忌坐新床:婚礼当天,任何人皆不可坐新床。
观礼喜宴:宴请客人,同时举行观礼仪式。
送客:喜宴完毕后新人立於门口端喜糖送客。
吃茶:由男方已婚亲友喝新娘的甜茶说吉祥话并赠红包。
闹洞房。
清朝晚期:
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从故纸堆中读出文化味,这具体到阿强收藏的500多张结婚证最贴切不过了。
阿强收藏最早的“结婚证”是清朝宣统元年的 “童养婚帖”。该“婚帖”是一张红色的,字迹由毛笔书写。整个婚帖没有任何图案修饰。
在该“婚帖”的右侧有四句话“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前世姻缘,上苍注定”。
中间注有乾造与坤造,即男女的生辰八字,该“婚帖”上还写有“聘礼白银两百二十两”。
最后用农历落款日期: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初三,在左侧写有“和合百年”作祝福话语。从收集地来看,这张结婚证应该是当时佛山地区的。
是否相配全凭
媒人一张利嘴
据了解,童养媳在民间多出身于贫寒之家,女方为了免除抚养负担,便把女儿送往男方,有的男方家长为免去儿子成年后花聘金,也找童养媳。
年龄上,童养媳一般要比其“丈夫”要大。人们往往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概括传统婚姻。所有婚事都是由媒人往来传言,再由父母决定,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权力。
在古人认为,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礼,就能得到社会的承认。
竟成一时之风
“姐弟恋”
竟成一时之风
阿强的前辈曾经告诉他,古人很讲究生辰八字,八字相匹配则天地结合,阴阳相配。
男方出白银两百二十两的高额聘礼说明男方在当时是相对比较富有的。从该“婚帖”的日期可以看出,童养媳当时只有12岁,其“丈夫”应该在12岁以下。
买来的童养媳主要是照看“丈夫”,陪“丈夫”玩耍、读书等,作用相当于现在的小保姆。等其“丈夫”长到15岁左右,两人才正式完婚。
这种风俗当时在佛山也普遍存在。
本世纪初:
旧习消逝 文明结婚时兴
一张建国前的结婚证背后有着怎样的历史背景呢?
在阿强的收藏中,几张建国前的结婚证就反映出当时的结婚方式,其中一张是日期为193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
记者发现,这对广东新人结婚证书字体开始使用“变体”,书写顺序也由从右至左变成从上到下。该证书的图案和花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结婚证的上方左、右各有一个面带微笑的小天使,手里牵着一条红色的丝带,带有明显的西洋色彩;而在结婚证的底边有两个重合的心,由丝带串在一起,寓意天赐良缘、永结同心。
但令记者感到奇怪的是,该婚书上依然注明了男女传统的生辰八字。收藏这个结婚证的阿强告诉记者,这时的“文明结婚”已经不是婚礼的形式了,而是带有自由恋爱和自愿结婚的意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经不重要了。但由于“大媒做见证人”的习俗依然根深蒂固,所以这时的婚礼虽然具备了西方的婚俗,但在形式上却摆脱不了传统的旧俗,是一个过渡时期。
据悉,在西方文化的影响下,建国前中国结婚方式发生一些转变,青年男女开始了一种新的结婚方式,即男女双方经人介绍或自己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恋爱,经双方家长同意而结婚组成家庭,一些青年男女甚至选择在教堂结婚。这种结婚方式比传统的婚姻相对简单,称之为 “文明结婚”。
辛亥革命前,“文明婚礼”已经在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少数人中出现。辛亥革命后,对婚姻方面有过某些改革。而自由恋爱者多实行新潮的“文明结婚”。
结婚证开始
加盖政府公章
“文明结婚”把旧式的从“请庚”到“收奁”的礼节,往往简略为订婚、行聘礼,或者这两项也没有。“结婚之日,当由男方父母各给以金戒指一枚,礼服一袭”。婚礼有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参加,他们和新婚夫妇都要在结婚证书上盖印。
阿强介绍,能够接受新式婚姻主要有两种人,其一是相对比较富有的人,并接受过西方教育,第二种是基督教徒。而他收藏的这张则属于当时佛山“名门望族”的结婚证书,此时的 “结婚证书”已将过去的“媒人”称为“介绍人”,称谓进步了许多。证婚人主要请的是社会上比较有威望和地位的老人或政府官员。
该“结婚证书”上还出现了政府的公章。阿强说,建国前,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先订婚,然后才能结婚。出现公章也说明男女结婚不再是自己的私事,而是纳入了统一管理
过去汉族青年的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大都是父母从小就给订了婚,有的还指腹为婚,即孩子还未出生,双方父母就为他们确立婚姻关系。
同姓不婚:即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始于西周初期,是周民族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的规定。春秋时,人们同姓婚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但同姓婚配仍在贵族中时有发生。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元一宗唐律,同姓为婚乾杖而离之。明、清时地域更大,人口众多,早成为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故《明律例》与《清律例》均分同姓、同宗为二,中表面规定两者皆禁止通婚,实际同姓而不同宗也可以结婚。清末册律,将同姓不婚与亲属不婚合并,只禁止同宗结婚。
订婚前要请媒人到女家去求婚。订婚时,由男方给女方一些财物作“订礼”,结婚时女方也要带给男家很多财物,叫“陪嫁”。
举行婚礼那天,新郎要坐上礼车或花轿,到女家去迎亲,礼车或花轿前边有乐队。新娘被迎进男家后,要参拜天地和父母。礼毕,新婚夫妻入洞房。这时男家设宴款待前来贺喜的亲朋。有的地方还有闹洞房、听壁脚的习惯。
查日子:汉族婚姻风俗。又称报日子。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农村议婚订婚的一个步骤。男女青年相识了解后,禀告父母,托媒沟通,男方给女方送彩礼,然后定婚期。
旧时多先请算命先生排“八字”,如命相相合才进行。有些地方双方家长相会为子女订婚。如全州县一带,双方意见一致后,媒人代男方送酒肉衣料给女方,约定日期陪同女方家长和舅舅到男家相会,男方设宴款待。小伙子执壶斟酒,先敬女方舅舅后敬自家舅舅,然后先客后主依序敬酒。双方商定婚期,订婚告成。尔后男女送女方重礼、聘金,女方准备嫁妆,男方准备家具,依期举行婚礼。如女方催婚,便做一对糯米粑(俗称“团圆粑”)送到男家,男方心领神会,盛情款待并请左邻右舍陪客。一般均尊重女方倡议将婚期提前。
贺郎歌: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兴安县一带。拜堂、晚宴后,亲友簇拥新郎于正厅,唱贺郎歌。即兴现编贺词,也有戏谑、诙谐之词。亲友唱一首,新郎饮一杯酒。唱到半夜,送新郎入洞房。女歌手闭门以待,男女对唱《开门歌》,尽兴方开门。进门后唱歌闹房,由“恭贺新郎酒一杯”唱到“十杯”,新郎依次由1饮到10杯(酒力不胜者可由男歌手代饮)。然后唱《交欢酒》,新人双双同饮一杯。最后歌手扣门唱《扣门歌》以结束婚礼。
坐红堂: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全州县一带,男女青年结婚前夕分别在自家祭祖并接受尊长训诫。新娘穿红挂饰,由同班姐妹相伴,端坐堂屋细声委婉唱《哭嫁歌》,念父母恩,叙姐妹情。姐妹们叮嘱新娘过门后孝敬老人、和睦兄弟姐妹,赞新郎俊秀勤劳。当新娘诉说不如意的心事时,姐妹们多方劝慰。唱到深夜衣依依告别并赠礼品。新郎亦由同班兄弟相伴坐在自家正厅,接受长辈勤俭理家,为人处世之教。教导结束老人退堂,小伙子们说笑打诨追新郎,欢乐深夜方散。
讨钥匙: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北全州县一带。新娘之嫁钥匙,由其年幼弟妹或侄男女中任“送亲郎”掌管。拜堂前,新郎向送亲郎送封包讨钥匙,以便拜堂后打开箱子,展示其中谷米钱物,象征婚后五谷丰登、家庭富裕。送亲郎嫌少不接,新郎多次添加。送亲郎收下封包,新郎讨得钥匙后,欢欢喜喜与新娘拜堂。
看屋:汉族婚俗之一,农村议婚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又名看家门、查家。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届时女方和两位称为“陪姑”的姑娘在10多位亲友的陪同下,到男女查访家况(也有女方本人不去的)。男方设宴款待。媒人介绍议婚双方相识。女方亲友代提财礼要求,男方当时通常一概应承,并赠诸宾客“行脚钱”。次日,双方通过媒人细议。有些地方还允许进入议婚男子内室翻箱倒柜察真情实况,之后再通过媒人议婚。
黑房抢亲: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桂东贺县一带。在下程山区,新娘哭嫁两天两夜后,过门之日清早与女伴们同藏黑房。男女迎亲队伍到达后,新娘的兄长(或堂兄表哥)和亲威中的男青年破门而入。女伴掷沙子挥竹枝抵抗。抢者力图将女伴们拖出门外以排除干扰。如两个抢者败阵,则增到4人乃至10多人,直到把新娘强背出门。再由男方迎亲队中的两个(或4个)女子轮流背新娘到郎家。抢亲角逐中,男给女抹锅烟墨,女撕男衣衫,使古抢婚遗风演变为男女青年的打闹嬉戏。
拜堂彩语: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广西多数县乡。婚礼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常由新郎的舅舅点燃供桌上的一对喜烛,并说彩话贺喜祈福。如桂东贺县一带常用彩语:“龙独光光,高照华堂,夫妻并寿,福禄成双”、“手拿花红丈二长,恭喜外甥娶新娘,鸾凤和鸣添福寿,夫妻和睦百年长。”祝词说完后,新郎新娘拜天地、祖宗,并对拜成亲。
回门:旧时汉族婚姻风俗。即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谒妻子的父母及亲属。自亲迎始的成婿之礼,至此完成。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后世各地名称不一,宋代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近代通鲍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一般,女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或留住数日,若留住时,则不同宿一室。
坐喝:渭河北人叫“吃酒席”,渭河南人叫“过礼”,民间人贬之为“抄、抄、抄”,意谓“吃、吃、吃”,坐喝之礼仪非常隆重。这天,男家要杀猪、宰羊,备齐鸡、鸭、鱼、肉,请厨做菜,搭棚待客,房上架高音喇叭等搞得排排场场,以示富有。男方亲属应邀带礼品赴宴,女方通知族门、乡党、亲戚扶老携幼来坐吃媒席,以表赞同。普通坐喝,待客七八桌,多者竟达二十多桌,上菜二三十道,其程序是:
(1)进门先喝茶,佐以糕点、干果,有四碟九盘者,亦有十三花(九大盘上架四小碟)。
(2)吃先饭,以吃臊子面居多数,专请村中巧妇操作,要达到:“薄如纸,细如线,下到锅里莲花转”,臊子有猪肉、羊肉、鸡丝等。
(3)两顿饭:先喝酒,再吃饭。喝酒时,开始出盘摆八个或四个菜;然后边饮酒边上菜,山珍海味、五花八门。饮中,男对象由女家一人领上为女家客人逐一敬酒,叫认女婿,女对象则由男家一人领上给男家客人敬酒,让其认媳妇。酒过三巡,介绍人将男方为媳妇所备衣物和客人所赠之礼品,放在大盘内,呈于女家主婚人面前(包括事先约定的婚礼现金,用红纸封好)当面交付,如无意见,即完成订婚(过礼)任务。酒后吃饭,一般是一盘端,九个菜带馍。现行订婚礼,大体分为“仁义亲”240元,“普通亲”360元,多于以上者为“高价亲”。过礼之后,每逢四时八节,未婚男女要互送节礼,男方之礼重于女方,女方来男家送节礼叫回门,男家必盛情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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