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局还算挺悲的。《离歌3》-阿南和夏花互相相爱,可是夏花最后还是病死了。颜舒舒结婚了,和一个家里开皮质店的人结婚。吴媚媚和那个律师分开了,那个律师因为犯罪自首,判二十年有期徒刑。肖哲一个人去了美国留学。马卓因为一个人偷偷去看毒药,却看到一个小孩子长得很像毒药,误会是他的儿子,所以他和毒药分手了。最后马卓也去了美国,却在飞往美国的旅途上看到了洛丢丢的信,洛丢丢告诉她那个小孩不是毒药的孩子。可是她们因为一场误会而分开了。阿南回了老家和奶奶一起生活。……这就结局了,不知道马卓和毒药会不会有以后呢?或者她会接受肖哲
本文视角洛丢丢
Chapter1
如果要总结一下 ,我和他说的最多的一个词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去找她?
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喝这种苦啦吧唧的藏茶?
问得最多的一句是:为什么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
当然这些问题他一个也没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开那些狐朋狗友、关掉手机,偷偷地跟踪他来到这里。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吴媚媚跑来找我,极力劝说我回北京,她说从前没有好好照顾我长大,现在要带我移民去澳洲重新开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补偿我,我也不要接受这样的安排。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决定,我还不想回答也没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写试卷,哪里需要那么多标准答案?
好在这一次吴媚媚没有强迫我,最后的最后她居然说:“能在这里定定心也好。”
所以她投资了这座茶园,让我和他一起当起了老板。
虽然我今年还不到20岁,但不夸张的说,我经历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岁经历的还多。所以谈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觉得我的人生里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翻新的戏码了。之前过得太轰轰烈烈,现在反而越发平淡了起来,尤其是和一个老男人以及一个整天皱着眉头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发安于现状。
他从来也没有问过我为什么要留在这儿,却也从来没有要坚决把我赶走的意思。
大概他觉得我能和采采做个伴也不算太糟吧。
当然另一个原因,找她闷骚又极好面子的个性,我猜他死也不会说出口。
虽然已将变成了这副德性,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依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在这老屋里晚上没电视,我的唯一保留节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把我那点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会绑架的事颠来倒去添油加醋地说了N遍。我就差没说自己一个人踏平了整个拉斯维加斯,让阿尔·帕西诺认我当教父。我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表情,他微闭着眼不为所动,好像我那些充满冒险色彩的过去,在他眼里统统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喂,你留我在这里,是不是想让我带给你一点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或者对我反唇相讥,谁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噎死我的话:“你猜?”
好吧我承认,我的道行,比起他来还是差的远。
他走出房间的时候对我说了句:“你睡的时候记得把灯关上,节约用电比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见了,还管我关不关灯干吗?
但我进屋后,还是把灯关了。
躺在床上,我伸长耳朵在黑暗里听到他在那屋烧水喝茶的声音。想象他的表情,禁不住轻轻微笑。我当时也能想象自己的这个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说里写的暗恋成痴的女主角一样的淑女的笑容。虽然我算不上个淑女,但我想那种想到他的柔软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点边吧。
采采的脚从被窝里伸了出来,她已经越长越高,搞不好过一阵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对小孩子没好感,但我不抗据带她睡觉,她其实有自己的房间,但她总喜欢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来,抱着我的脖子呼呼大睡。
刚开始我很是不喜欢,老觉得被人勒着脖子容易做噩梦。但不多几天倒也习惯了,采采软软的苹果脸常常偎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气息。她脸上有个疤痕,是那场灾难留下的,等待着她的,还有好几次的手术。
我知道她没有妈妈,也没有安全感。
我也没有安全感,但好在我习惯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园的事,每天就余喝茶发呆两件事可做。
最常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个小山坡上,面对一片寂静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想与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怀抱着一块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尘。离开时还把木牌悄悄的收起来。
后来我翻出了他的宝贝木牌,发现了他那个也算不上是什么秘密的秘密。
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还喜欢她。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喜欢。
那种喜欢的程度,远远超过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贱贱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恋。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一本正经的马小三为了那个护身符跟我拼命的时候。其实我对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制品没多大兴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争。
当然我最后还是还给了她,但那时我恐怕就在心底发誓,一定要会一会那个男人。
如果爱情不是给为你爱的人花光所有的钱,不是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像他们那样,为了彼此吃尽苦头,却咬着牙一个字不说,一个拍拍屁股远渡重洋,一个抱着块冷冰冰的木牌发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旷世真爱?
很遗憾,我不那么认为。
爱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与全世界为敌。
不明白个性坚毅的他怎么会和电视剧里那些婆婆妈妈的男主角一样,傻傻不敢去追。
难道爱到最后都让人软弱,反而不敢直面?
还是仅仅因为他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想她不会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觉得他看不见更好。有时候我会把眼睛闭起来,想象自己看不见的样子,想象太阳从头顶上走过,风从耳边吹过,时间从我的身体里流过。
感觉其实不错。
就是无法想象,他若是爱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无法想象。
失败的呐。
Chapter4
没办法,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会,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质量。为此我还专门让吴媚媚把我的电脑给我送了回来,网络嘛,功能强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幸运,我在一个博客里发现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条消息竟然是:十年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
虽然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在当下,我却还是扎扎实实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头上一样。
五雷轰顶,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
愣住五秒,又反复看了好多遍。
才确认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陈述句。
那个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讲,不讲?
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纠结过。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爱情追回来。
可我却为何还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把他留住。
前提是:如果不讲,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会讲的。
我当然希望他是我的,这个希望在我心里生存了将近三年。
我去找他的那个晚上,当我从火海里把他拖出来,又看到他不顾一切的跑进去,把采采拖出来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着,我会永远都留在他身边。当医生跟我说,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时候,我把那个医生的骨头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边大声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
直到吴媚媚当机立断的给我一巴掌,我才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里蹲下来,掩面,哭得肝肠寸断。
这就是我洛丢丢的爱情。只求轰轰烈烈,爱过无悔。
我甚至无数次矫情的想到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子爱过一个人。
即使是在被叶贱贱迷得头晕目眩六亲不认的那段时间里,我也没有过这样强烈的感受。
原来马卓以前跟我说的是真的。遇到真爱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爱。
我愿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可惜他从来都不要。
Chapter5
说实话,我没有冒过险。我也没准备好要主动出击。
因为我知道,一旦不慎,将是永远的失去。我宁愿他忽视我的爱与崇拜,只当我是朋友。
必竟现在能够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无顾忌的与他谈笑,已经足够将我的心装得满满的了。我虽是贪心之人,却不是那个捡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间,总得从长计议。
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个游戏。
我走到他身后,把步子走的很轻很轻。
我拿了一根细细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为痒而把它缩起来,一定很好玩。
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个脖子,轻轻一下就好。
“丢丢。”他轻声说,“如果无聊,你可以去上上网。”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不服气的说,“为什么不是采采,为什么不是别的人?”
我瞪着他的脸。这张妖孽的脸上摆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捣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见,却什么都瞒不过他。
就在我忍不住又对着他的脸陷入昏迷之时,只听他很轻松的说了一句。
“欺负一个瞎子是不道德的。”
“喂,你说,到底神马是爱情?”他装模作样侍弄花草的时候,我问他。
他还是老样子,装没听见。
我气的踢翻了他的水壶。“如果我告诉你,她半个月后会回来,而且,她很快就要结婚了,嫁给那个姓肖的,你会不会有兴趣回答我的问题?”
如果我没看错,他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秒。
“如果你再捣乱的话我就把你赶出去!”下一秒他就若无其事般,沉声说,顺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壶。
这已经够了。我吹着欢乐的口哨走开了,故意把脚步踏的很响。
Chapter6
那天我开车,去镇上买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爱吃的烧鸡。
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
最后,是我一个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
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结婚了,我借酒浇什么愁。
仿佛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为采采没有那个力气。而我们这个鬼地方,到了晚上不会有别的人。我在迷糊间抱住他的脖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喝,喝死老娘了。”
“以后告诉你。”他说。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梦啊,梦到吴媚媚,还梦到那个方律师,他拿着手铐,一步一步走近我说:“我要把你关起来!关一辈子。”
我转身就跑,但怎么都跑不掉,他拿着那个大手铐,总是恶狠狠的站在我前方。
我吓得尖叫,我的叫声惊醒了采采。
她跑去叫来了他。
他进屋的时候其实我已经醒了,但我把眼睛闭起来,装死。
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对采采说:“没事,兴许是做恶梦了。”
又说:“醒了就自己起来喝点水,别装了。”
他不是什么都看不见了么,可是他怎么好象什么都看得见?
我睁开眼,用双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发现他真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走了以后,我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月光里。
我想着那个梦,想着我可以醒来,而他将永远在黑暗里,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个姓肖的,总是在博客上晒他的幸福。就差没得意地翘起小尾巴了。
有时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痒痒。
其实我也不讨厌那个姓肖的,他长得还挺讨喜的。但我就是觉得他抢走了别人的东西还沾沾自喜,这一点很不好。跟谁显摆跟谁示丅威呢。
我透露那个消息后,他看上去很平静,但我知道他内心波澜壮阔。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里。他打开了他的旧皮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对我说:“很多年前,在香港买的,打算跟她求婚,结果一直没送掉。你替我去送给她吧,就说是你送的结婚礼物好了。”
我打开盒子来,看到一块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表,钻石钻石亮晶晶,估计一定值不少的钱。
“我不去。”我说。
“你要是去了,回来有奖励。”他说。
“先说是什么!”我靠近他。
“我陪你下棋。”他说。
“切!”除非脑残,不然不会有人认为跟一个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
“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补充说。
我捧着那个盒子,提了一个很大胆的要求,我说:“如果我按你所说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让你吻我一下?”
他愣了一下,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让我吻你一下?”
他还是愣了一下,还是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我们互相吻一下?”
“不可以!”这回回答的,是站在门边的采采。
晚上,我骂采采说:“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
采采一点儿都不怕。
她回答我说:“我爸只爱我妈咪。”
这个可怜的孩子,她连谁是他爸都没搞清楚就在这里乱讲。
怪只怪大人们欠孩子的太多了,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错。
Chapter8
虽然什么都是不可以,我还是决定帮他 。
我决定为了他,去把马卓带回来。
谁叫我的爱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为他赴汤蹈火呢。
谁叫我曾经欠他一个巨大的人情?
接近那栋房子的时候,我首先听见一阵鞭炮声,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发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
爱了十年,历尽艰险,每当要走到一起,总是会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对他们来说,也许这就是命运。
可是对我来说,当我15岁因为被怀疑贩毒扔进拘留所,当所有人都认为我无可救药,当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脚,只有她一个人没有放弃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头,也是她,塞给我一百块钱让我打车回家。当我把U盘交到她的手里那一刻,我就知道,她会为我伸张正义,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
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是她让我有勇气去想——命这种东西,还是事在人为,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你们都不认识的样子。
所以,我不会让他们这样败给命运。
Chapter9
看到她看着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没有赌错。他们俩分明就是尘缘未了!
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飞奔,我好像忽然明白,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顾命运的阻挠、不怕惨烈的运气、不顾往日和必将到来的伤害,还是要在一起的执迷不悟。
因为深爱,所以要在一起。不论剩下多少时间,不论与世界背道而驰,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
我选择离开,成全这段几度被命运拆散的爱情。
我选择放弃,只是因为——我要你们在一起。
我走了,懒的跟你们这对幸福的可耻的人道别。
今后还有山山水水磕磕绊绊,麻烦你们都自己去解决。
我懂的事情,想必你们也早已懂得:爱一个人,必须与他坦诚相对,将自己最软弱的地方、最隐秘的伤口,统统展现在他的面前。
让可笑的自尊、面子统统见鬼去。
只要爱,不想其他。
而我,我会找到下一个,让我全心全意去爱的人。
END
最后结局是两个人分开了,夏花死了,肖哲出国了
本来马卓和毒药都要结婚了,后来马卓看见毒药有女儿了,而且是晶晶的,就和毒药分手了,其实毒药的那个女儿是晶晶和她前夫生的,马卓误会毒药,加之夏花临死前希望马卓能够离开毒药,最后马卓出国了。
原章节
Chapter1
如果要总结一下 ,我和他说的最多的一个词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去找她?
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喝这种苦啦吧唧的藏茶?
问得最多的一句是:为什么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
当然这些问题他一个也没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开那些狐朋狗友、关掉手机,偷偷地跟踪他来到这里。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吴媚媚跑来找我,极力劝说我回北京,她说从前没有好好照顾我长大,现在要带我移民去澳洲重新开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补偿我,我也不要接受这样的安排。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决定,我还不想回答也没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写试卷,哪里需要那么多标准答案?
好在这一次吴媚媚没有强迫我,最后的最后她居然说:“能在这里定定心也好。”
所以她投资了这座茶园,让我和他一起当起了老板。
虽然我今年还不到20岁,但不夸张的说,我经历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岁经历的还多。所以谈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觉得我的人生里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翻新的戏码了。之前过得太轰轰烈烈,现在反而越发平淡了起来,尤其是和一个老男人以及一个整天皱着眉头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发安于现状。
他从来也没有问过我为什么要留在这儿,却也从来没有要坚决把我赶走的意思。
大概他觉得我能和采采做个伴也不算太糟吧。
当然另一个原因,找她闷骚又极好面子的个性,我猜他死也不会说出口。
Chapter2
虽然已将变成了这副德性,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依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在这老屋里晚上没电视,我的唯一保留节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把我那点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会绑架的事颠来倒去添油加醋地说了N遍。我就差没说自己一个人踏平了整个拉斯维加斯,让阿尔·帕西诺认我当教父。我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表情,他微闭着眼不为所动,好像我那些充满冒险色彩的过去,在他眼里统统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喂,你留我在这里,是不是想让我带给你一点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或者对我反唇相讥,谁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噎死我的话:“你猜?”
好吧我承认,我的道行,比起他来还是差的远。
他走出房间的时候对我说了句:“你睡的时候记得把灯关上,节约用电比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见了,还管我关不关灯干吗?
但我进屋后,还是把灯关了。
躺在床上,我伸长耳朵在黑暗里听到他在那屋烧水喝茶的声音。想象他的表情,禁不住轻轻微笑。我当时也能想象自己的这个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说里写的暗恋成痴的女主角一样的淑女的笑容。虽然我算不上个淑女,但我想那种想到他的柔软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点边吧。
采采的脚从被窝里伸了出来,她已经越长越高,搞不好过一阵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对小孩子没好感,但我不抗据带她睡觉,她其实有自己的房间,但她总喜欢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来,抱着我的脖子呼呼大睡。
刚开始我很是不喜欢,老觉得被人勒着脖子容易做噩梦。但不多几天倒也习惯了,采采软软的苹果脸常常偎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气息。她脸上有个疤痕,是那场灾难留下的,等待着她的,还有好几次的手术。
我知道她没有妈妈,也没有安全感。
我也没有安全感,但好在我习惯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园的事,每天就余喝茶发呆两件事可做。
最常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个小山坡上,面对一片寂静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想与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怀抱着一块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尘。离开时还把木牌悄悄的收起来。
后来我翻出了他的宝贝木牌,发现了他那个也算不上是什么秘密的秘密。
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还喜欢她。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喜欢。
那种喜欢的程度,远远超过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贱贱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恋。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一本正经的马小三为了那个护身符跟我拼命的时候。其实我对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制品没多大兴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争。
当然我最后还是还给了她,但那时我恐怕就在心底发誓,一定要会一会那个男人。
如果爱情不是给为你爱的人花光所有的钱,不是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像他们那样,为了彼此吃尽苦头,却咬着牙一个字不说,一个拍拍屁股远渡重洋,一个抱着块冷冰冰的木牌发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旷世真爱?
很遗憾,我不那么认为。
爱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与全世界为敌。
不明白个性坚毅的他怎么会和电视剧里那些婆婆妈妈的男主角一样,傻傻不敢去追。
难道爱到最后都让人软弱,反而不敢直面?
还是仅仅因为他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想她不会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觉得他看不见更好。有时候我会把眼睛闭起来,想象自己看不见的样子,想象太阳从头顶上走过,风从耳边吹过,时间从我的身体里流过。
感觉其实不错。
就是无法想象,他若是爱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无法想象。
失败的呐。
Chapter4
没办法,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会,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质量。为此我还专门让吴媚媚把我的电脑给我送了回来,网络嘛,功能强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幸运,我在一个博客里发现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条消息竟然是:十年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
虽然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在当下,我却还是扎扎实实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头上一样。
五雷轰顶,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
愣住五秒,又反复看了好多遍。
才确认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陈述句。
那个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讲,不讲?
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纠结过。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爱情追回来。
可我却为何还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把他留住。
前提是:如果不讲,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会讲的。
我当然希望他是我的,这个希望在我心里生存了将近三年。
我去找他的那个晚上,当我从火海里把他拖出来,又看到他不顾一切的跑进去,把采采拖出来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着,我会永远都留在他身边。当医生跟我说,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时候,我把那个医生的骨头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边大声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
直到吴媚媚当机立断的给我一巴掌,我才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里蹲下来,掩面,哭得肝肠寸断。
这就是我洛丢丢的爱情。只求轰轰烈烈,爱过无悔。
我甚至无数次矫情的想到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子爱过一个人。
即使是在被叶贱贱迷得头晕目眩六亲不认的那段时间里,我也没有过这样强烈的感受。
原来马卓以前跟我说的是真的。遇到真爱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爱。
我愿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可惜他从来都不要。
Chapter5
说实话,我没有冒过险。我也没准备好要主动出击。
因为我知道,一旦不慎,将是永远的失去。我宁愿他忽视我的爱与崇拜,只当我是朋友。
必竟现在能够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无顾忌的与他谈笑,已经足够将我的心装得满满的了。我虽是贪心之人,却不是那个捡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间,总得从长计议。
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个游戏。
我走到他身后,把步子走的很轻很轻。
我拿了一根细细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为痒而把它缩起来,一定很好玩。
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个脖子,轻轻一下就好。
“丢丢。”他轻声说,“如果无聊,你可以去上上网。”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不服气的说,“为什么不是采采,为什么不是别的人?”
我瞪着他的脸。这张妖孽的脸上摆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捣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见,却什么都瞒不过他。
就在我忍不住又对着他的脸陷入昏迷之时,只听他很轻松的说了一句。
“欺负一个瞎子是不道德的。”
“喂,你说,到底神马是爱情?”他装模作样侍弄花草的时候,我问他。
他还是老样子,装没听见。
我气的踢翻了他的水壶。“如果我告诉你,她半个月后会回来,而且,她很快就要结婚了,嫁给那个姓肖的,你会不会有兴趣回答我的问题?”
如果我没看错,他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秒。
“如果你再捣乱的话我就把你赶出去!”下一秒他就若无其事般,沉声说,顺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壶。
这已经够了。我吹着欢乐的口哨走开了,故意把脚步踏的很响。
Chapter6
那天我开车,去镇上买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爱吃的烧鸡。
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
最后,是我一个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
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结婚了,我借酒浇什么愁。
仿佛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为采采没有那个力气。而我们这个鬼地方,到了晚上不会有别的人。我在迷糊间抱住他的脖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喝,喝死老娘了。”
“以后告诉你。”他说。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梦啊,梦到吴媚媚,还梦到那个方律师,他拿着手铐,一步一步走近我说:“我要把你关起来!关一辈子。”
我转身就跑,但怎么都跑不掉,他拿着那个大手铐,总是恶狠狠的站在我前方。
我吓得尖叫,我的叫声惊醒了采采。
她跑去叫来了他。
他进屋的时候其实我已经醒了,但我把眼睛闭起来,装死。
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对采采说:“没事,兴许是做恶梦了。”
又说:“醒了就自己起来喝点水,别装了。”
他不是什么都看不见了么,可是他怎么好象什么都看得见?
我睁开眼,用双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发现他真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走了以后,我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月光里。
我想着那个梦,想着我可以醒来,而他将永远在黑暗里,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个姓肖的,总是在博客上晒他的幸福。就差没得意地翘起小尾巴了。
有时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痒痒。
其实我也不讨厌那个姓肖的,他长得还挺讨喜的。但我就是觉得他抢走了别人的东西还沾沾自喜,这一点很不好。跟谁显摆跟谁示威呢。
我透露那个消息后,他看上去很平静,但我知道他内心波澜壮阔。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里。他打开了他的旧皮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对我说:“很多年前,在香港买的,打算跟她求婚,结果一直没送掉。你替我去送给她吧,就说是你送的结婚礼物好了。”
我打开盒子来,看到一块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表,钻石钻石亮晶晶,估计一定值不少的钱。
“我不去。”我说。
“你要是去了,回来有奖励。”他说。
“先说是什么!”我靠近他。
“我陪你下棋。”他说。
“切!”除非脑残,不然不会有人认为跟一个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
“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补充说。
我捧着那个盒子,提了一个很大胆的要求,我说:“如果我按你所说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让你吻我一下?”
他愣了一下,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让我吻你一下?”
他还是愣了一下,还是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我们互相吻一下?”
“不可以!”这回回答的,是站在门边的采采。
晚上,我骂采采说:“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
采采一点儿都不怕。
她回答我说:“我爸只爱我妈咪。”
这个可怜的孩子,她连谁是他爸都没搞清楚就在这里乱讲。
怪只怪大人们欠孩子的太多了,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错。
Chapter8
虽然什么都是不可以,我还是决定帮他 。
我决定为了他,去把马卓带回来。
谁叫我的爱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为他赴汤蹈火呢。
谁叫我曾经欠他一个巨大的人情?
接近那栋房子的时候,我首先听见一阵鞭炮声,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发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
爱了十年,历尽艰险,每当要走到一起,总是会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对他们来说,也许这就是命运。
可是对我来说,当我15岁因为被怀疑贩毒扔进拘留所,当所有人都认为我无可救药,当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脚,只有她一个人没有放弃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头,也是她,塞给我一百块钱让我打车回家。当我把U盘交到她的手里那一刻,我就知道,她会为我伸张正义,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
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是她让我有勇气去想——命这种东西,还是事在人为,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你们都不认识的样子。
所以,我不会让他们这样败给命运。
Chapter9
看到她看着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没有赌错。他们俩分明就是尘缘未了!
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飞奔,我好像忽然明白,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顾命运的阻挠、不怕惨烈的运气、不顾往日和必将到来的伤害,还是要在一起的执迷不悟。
因为深爱,所以要在一起。不论剩下多少时间,不论与世界背道而驰,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
我选择离开,成全这段几度被命运拆散的爱情。
我选择放弃,只是因为——我要你们在一起。
我走了,懒的跟你们这对幸福的可耻的人道别。
今后还有山山水水磕磕绊绊,麻烦你们都自己去解决。
我懂的事情,想必你们也早已懂得:爱一个人,必须与他坦诚相对,将自己最软弱的地方、最隐秘的伤口,统统展现在他的面前。
让可笑的自尊、面子统统见鬼去。
只要爱,不想其他。
而我,我会找到下一个,让我全心全意去爱的人。
END
1、周媚湄来到服饰店挑衣服,已经不下个把钟头了,一旁帅气的男性,仍然相当有耐性的为周媚湄评点衣服好坏,店员们纷纷窃窃私语,原来那帅气的男人就是因担任模特儿大赛爆红的评委赵大海!当赵大海为周媚湄刷卡时,周媚湄发现店员们羡慕的眼光正投向她,周媚湄心中不禁闪过一丝得意,有着这么体面的完美丈夫,是多少女人的梦想,但周媚湄故意不点破她与赵大海的关系,挽着赵大海的手走出店门,宛如一对热烈的情侣,店员开始发挥想像力,猜测周媚湄是赵大海的情人还是夫人。
2、周媚湄的大学同学尹合欢是某杂志的社会组记者,正在采访一则重大新闻,媚湄再三提醒合欢今天的同学会别迟到!合欢却犹豫着该不该去同学会,虽然自己事业得意,但是情场失意,面对同学关心又八卦的询问,自己不知如何回答。
3、原来一年前合欢与男友张耀祖分手,她被张耀祖骗了三年,这三年她全心全意的付出所有感情,没想到张耀祖早有婚姻,已怀孕的合欢狠狠打了张耀祖一巴掌之后独自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合欢终于清醒,原来她在张耀祖的生命中,不过是个过客。
4、同学会上媚媚的同学钱丽娟告诉媚湄,“每次和赵大海聊完天,都会觉得全身舒服。”钱丽娟暧昧的表情,让媚湄内心顿时波涛汹涌了起来。周媚湄不顾还在同学会的现场,连忙冲去找赵大海,赵大海幽默的化解下,周媚湄终于展露了笑容,殊不知赵大海的初恋情人王妍回来了。
5、王妍的父亲得了阿兹海默症而且已经是癌症末期,王妍拜托赵大海与他伪装成情侣,赵大海答应了王妍,但怕媚媚误会而隐瞒了此事,没想到还是被媚湄误会了,因此掀起家庭的第一场风波。大海只好带着媚湄来到医院,媚湄见到王妍父亲那刻,媚湄当场就心软了,媚湄主动安排大海与王妍拍摄婚纱照,王妍的父亲看着女儿的幸福,终于含笑而去。
6、合欢自告奋勇去采访矿坑爆炸的新闻,她来到煤矿主家中采访事故原因,没想到对方不但拒访,还放出条狼狗,弱女子合欢与狼狗对峙,幸好林东胜即时出现,化解了合欢的危机。虽然危机化解了,但合欢的脚扭了,东胜只好背着合欢回家,东胜的父亲是采煤的工人,为了东胜的将来,东胜的父亲请求合欢能将东胜带到城市发展,合欢几番考虑,终于答应。
7、媚媚的学姐兼闺蜜黄宜是一位现代都市女强人,对于工作她一丝不苟,对下属的要求也格外的苛刻,因此她的助理张宁常因工作问题被她指责,渐渐的张宁对黄宜产生了报复心理。
8、黄宜与老公胡正也因工作的问题两人关系渐渐疏远,胡正中多次试图修复他与黄宜之间的关系,没想到黄宜却处处交代自己的助理张宁照顾他,甚至连结婚纪念日都忽略了,胡正中渐渐心灰意冷。
9、胡正中与黄宜原本计划结婚三年后生孩子,黄宜却因为处于事业的冲刺阶段而敷衍的应付着胡正中,此时黄宜的助理张宁为了报复黄宜背着黄宜接近胡正中,给他黄宜不能给予的照顾,至此导致胡正中的心越来越远离黄宜,最终导致两人走到了婚姻的边缘。当黄宜得知导致此结果的是自己时已后悔莫及整日以泪洗面,胡正中得知后曾对黄宜心灰意冷的心又开始重回复燃,想要再给他们的婚姻一次机会时,却发现张宁已怀有身孕,在胡正中左右为难时,黄宜却为胡正中做了选择她主动放手她们的婚姻选择了工作。
10、由于婚姻失败,曾一手创办的两性节目‘女人观点VS男人心声’也因失败婚姻的阴影差点付之东流,最终因赵大海与杨圆圆的力保之下此事才得以平息往日的铁三角又恢复到了昔日的工作状态中。摄影棚内赵大海与杨圆圆神采奕奕的,正在说明讨论今天的节目主题。黄宜站在摄影机后面,认真监看着自己面前的监视器。
11、赵大海的大学同学大猪找上门来,想与大海合作开一个‘心理咨询师联盟’。大海认为这正是一个开展事业的大好契机。大海一直都坚信,中国人正在离开贫穷,但物质富裕了,精神却没跟上,有可能还更加空虚,这时心理咨询的发展不仅是一个产业的发展,更是社会良性发展的必须。
12、周媚湄完全支持丈夫的论调,因为她认为‘心理咨询师联盟’,肯定比电视台那环境单纯多了。按大猪的分析,现在利用赵大海的这个名气将‘心理咨询师联盟’发扬光大,到时收入与房价涨得一样快,小屋换大屋的梦想也就不远了。
13、大海十分投入‘心理咨询师联盟’的计划,熬夜写企划书,规划评估,还要陪金主吃饭唱歌打球,可是几次下来根本连资金的问题都沾不上边,却牺牲了好几个周末、周日的时间,周媚湄忍不住抱怨。而此时,钱丽娟在咨询的过程中爱上了大海,大海只好将钱丽娟的心理咨询业务转给了其他老师。钱丽娟找媚湄说服赵大海继续替自己做心理咨询,媚湄从钱丽娟的眼神与态度,看出钱丽娟对丈夫的依赖可不一般。
14、赵妈妈因与赵爸爸发生口角一气之下便打包来投奔儿子,下了火车打电话给赵大海,因赵大海在上课手机转至语音信箱,因此赵妈妈茫然的再街上流浪了一天直到晚上才终于打通赵大海的电话,由于事出突然大海与周媚湄没有来得及为赵妈妈腾出房间,就安排赵妈妈暂时住在五星级酒店但赵妈妈却误以为周媚湄是嫌弃自己而让她住酒店。媳妇周媚湄为了讨婆婆欢心,带着赵妈妈到处吃美食,逛街、购物,却又被赵妈妈误以为周媚湄与周妈妈是在胡乱挥霍自己儿子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因此赵妈妈为了替儿子省钱也为了给儿媳周媚湄做榜样,她亲自开荒钟白菜,积极的到超市购买打折商品,有一次赵妈妈从超市买回一桶五折并只有一天保质期的牛奶,害的全家人连喝两杯,第二天赵妈妈为了给自己心爱的孙女呵呵补充营养更把过了期的牛奶加上鸡蛋煮在一起,不慎被周媚湄发现立刻制止。由于赵妈妈对周媚湄一家心存芥蒂因此大小矛盾总是接二连三的发生,直道赵大海的妹妹赵晓云来到赵大海家居住又引发的多起事端中赵妈妈发现其实周媚湄一家人的善良,最终放心的留下赵晓云独自一人踏上了回家的归途。
15、赵晓云是一个超龄的追星族,她的梦想就是当明星。由于从小家境贫寒因此家里只供赵大海念到大学毕业,晓云念到初中就辍学在家,对此大海总觉得自己亏欠妹妹,因此对晓云的要求都会百依百顺。就算把周家搞得一团糟,赵大海还是会对妹妹百般迁就。
16、由于工作关系,赵大海把先天条件不是很适合当明星的妹妹也捧到了与杨圆圆不分上下的地位,虽如此但也因不是那块料而闹出了很多闹剧,其中还差点被骗之后她才如梦惊醒般的明白,自己原来不是那块料,后回到乡下。
17、合欢替东胜寻找工作,透过周媚湄的安排,东胜当上了周媚湄哥哥周鼎新的摄影助理,合欢担心东胜会不适应,没想到鼎新对东胜可是赞誉有加,而且来到摄影棚的模特儿,对于东胜都显得相当的有兴趣,合欢自己也没料到,家中多了个东胜,竟是如此不同。
18、黄宜给合欢介绍对象,合欢勉为其难的见了黄宜推荐的人选李耀斌。合欢见了李耀斌不禁大为惊讶,没想到黄宜推荐的人选,竟是与自己有过摩擦与误会的摩托车设计师李耀斌,经过几次摩合,合欢发现李耀斌方方面面的条件都相当适合自己,虽然李耀斌曾经有过一次婚姻纪录,不过合欢还是接受了李耀斌的追求。
19、合欢因为要替黄宜买灌汤包与人发生争执脚扭伤了,合欢于是得在家中休养,合欢母亲特别从乡下过来照顾她,合欢母亲对李耀斌相当的满意,但对东胜住在合欢家中颇有微词,合欢与母亲争执不下,东胜主动提出要搬出。
20、东胜带着伤痛离开后,合欢开始发现心里空洞洞的,李耀斌趁隙填补了这份空缺,合欢不断的用理智说服自己,李耀斌才是适合自己的男人,但东胜的身影,却不断的出现在合欢的脑海中。
21、周媚媚的父亲突然变得行踪可疑,还瞒着家人拿钱投资,没想到投资失利损失了一大笔钱,周妈妈认为周爸爸在外面有人了。
22、经过周媚湄等人的追查,才发现周爸爸的初恋情人小湄得了癌症末期,小湄年轻时为了周爸爸牺牲了大好的青春,现在周爸爸为了弥补小湄,不但张罗医药费,更天天到医院照顾,知道实情后的周妈妈,又该如何面对因那一个特殊年代给家庭造成的错误呢。
23、在大家刚把各自家庭的工作和生活调回正常轨道时,赵大海却与杨圆圆闹出绯闻来!
24、娱乐新闻刊登出赵大海握着在急诊病床上的杨圆圆的手,这让黄宜不知该怎么面对周媚湄,连赵大海都不知该怎么跟媚湄解释。
25、这个要命的绯闻之后,接着打击赵大海的是他升不了教授,赵大海颇为不服气,无论在教学、科研、论文以及社会工作,赵大海都是遥遥领先的,但名单公布,赵大海却因绯闻事件而中箭落马!
26、媚媚和她的完美丈夫赵大海又陷入了家庭的第N次大风波。
27、合欢接受了李耀斌的求婚,但是对东胜的思念却一天胜过一天!在合欢家里,李耀斌与前来探病的东胜见面时,两个男人从彼此的眼神就嗅出了情敌的气味。
28、李耀斌本想带着合欢到香港,远离这个地方,或许合欢就会爱上自己,但是李耀斌发现自己错了,合欢的心早就在东胜身上,不管到哪里,合欢再也不可能爱上自己,李耀斌帅气的离开了合欢,转身的刹那,心底的痛让李耀斌意识到,原来他对合欢的爱,一点也不输给东胜,只是他与合欢相遇太晚,只能空留遗憾。
29、东胜意外的发现自己之前莫名的发烧、感冒,原来是初期尘肺病的征兆。在矿区得尘肺病就等于被判了死刑。这消息对合欢来说,犹如晴天霹雳,而东胜以无比坚强的信念和乐观持续着他所要的爱情与生命,非但如此,他还将定期检验身体,得以早日发觉尘肺病的概念,带进他的家乡,以期拯救更多像他这样的青年。合欢被东胜的热情与坚定所感动,这时在合欢面前的,不是个年纪小她许多的大男孩,而是一个拥有厚实肩膀与胸膛的男人。
30、大海在两性节目告一段落后,获得到到哈佛访学的机会,媚湄决定辞去自己的工作,带着女儿和大海一起前往美国,展开全新的生活!就在周媚湄忙着整理行装之际,却传来钱丽娟自杀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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