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婚女嫁乃人生之重要环节,婚姻的缔结历来被视为“正家”之始,终身大事。因此,有关礼俗自然也就备受关注,繁文缛节,十分考究。古代中国最重明媒正娶,早在周代就已确立嫁娶程序中之“六礼”,即纳采(送礼求婚)、问名(询问女方名字和出生日期)、纳吉(送礼订婚)、纳征(送聘礼)、请期(议定婚期)、亲迎(新郎亲自迎娶)。随着北方居民南迁入闽,婚仪中的“六礼”在八闽各地流传开来。此后,这六种礼节虽略有变化,然基本延续下来。宋元时期,妇女贞节观逐渐加强,宋代理学对福建的影响尤甚,以至福建婚俗中歧视和束缚妇女的现象愈益显著。至明清两代,更进一步被强化。 明清以后,在福建民间,“六礼”的名称和内容均有所更动,各地礼俗也不尽相同,但仍大抵取“六礼”之意。通常,从议婚到完婚要经过提亲、合婚、相亲、定亲、送聘、送日子、劝嫁、催妆、迎送亲、婚礼、下厨、回门等步骤。其中,提亲、合婚包含有纳采、问名的内容;定亲、送聘相当于纳吉、纳征;送日子含请期之意;迎送亲类似于亲迎,只是新郎本人是否亲自前往女家迎娶则因人因地而异。除了这些一般性的婚姻礼俗外,福建民间尚有多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和礼仪,诸如童养婚、招赘婚、服役婚、交换婚、转房婚、表亲婚、指腹婚、重婚、招夫、租典妻、抢亲婚、转嫁婚、尽孝娶、冲喜婚、冥婚、长住娘家等等。其中有一些是婚姻陋俗。 福建是一个多山省份,自古以来交通闭塞,商品经济不发达,封闭式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比较典型,因而风俗习惯比较古朴,封建色彩也较为浓厚。古代福建人口不多,劳动力较为缺乏,外来移民入闽之初,适应新环境、改造自然的工作十分繁重,因而滋生重男轻女的思想,从而又造成男多女少现象,引起嫁女必索高价、包办买卖婚姻之风盛行。一些富豪大户为炫耀家门、显阔竞强,嫁女之时,耗费巨资,广置妆奁,由此积习相沿,互相仿效,形成嫁女重妆、婚礼奢华的陋俗。 民国年间,风气渐开,机关公务人员和知识界先行婚俗改革,初兴新式婚礼,名曰“文明结婚”,妇女地位也有所提高。但范围广袤的农村变化并不明显,旧的婚俗依然普遍存在,不少恶习并没有被破除。 1949年以后,人民政府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婚姻礼仪的改革日益深化,许多传统习俗虽继续存在,但其中的大部分或被剔除、或被简化、或已名存实亡;婚姻自主、男女平等的观念已为大多数人所承认和接受,尤其在80年代以前,嫁娶礼仪普遍比较简朴。80年代后,旧婚俗中繁琐排场的风气重又抬头。 福建的畲族、回民以及客家人、惠安女、基督教徒等,因其不同的文化背景、宗教信仰、以及相对独立的社会群体,也形成了各自比较独特的婚姻礼俗。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