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隐老王怎么打

该隐老王怎么打,第1张

问题一:血源诅咒该隐的老王过不去 实在受不了了,每次打一点点血就 死了,根本没法打,一阶段都过不了我 多少级 武器强化多少 活力加了多少

不是打法不对就是你上面3项太低

一阶段就是趁它放秘法的时候绕到侧面进行攻击,打断施法后它只会后撤

二阶段BOSS开始用近战,使用枪反即可

三阶段多了个大招万剑,等他插完剑找机会破坏地上的剑,不能太急也不能太缓,利用场地柱子躲飞剑,要把握好节奏,输出依然靠枪反

问题二:血源诅咒该隐城老王怎么打 枪反就可以轻松搞定,一开始需要先躲开他的远距离怨灵攻击,血减到一定程度要小心他放的那把剑,一定要先打掉。

问题三:血源诅咒 该隐老王能召唤npc么 不能~

其实打该隐BOSS的要点就是松弛有度

第一阶段一边躲避小骷髅一边找机会近身 同时注意大骷髅的延迟爆炸 利用爆炸和发射间隙攻击

第二阶段BOSS开始用近身攻击 枪反机会很多

第三阶段放血剑 等它放完冲击波 找机会打掉驱动血剑

问题四:血源诅咒该隐之城boss怎么打 要近战・要一直贴住他・轻武器也能砍它硬直・一直压制住・躲好它的近战攻击・起手动作很明显很好躲

切忌和它拉远距离・别站它正面・稍微侧面点起手攻击砍到了就要逼上去砍光体力・再慢慢饶

用好枪反・这BOSS的起手动作很大・看它一起手就开枪很容易破招的

地上的剑无视

简单说・要肉搏它・不要拉开距离・用好枪反就行・

所有BOSS在不熟悉之前都觉的死变态・一旦摸清招数和方法・就毫无压力了

问题五:血源诅咒 该隐老王能召唤npc么 没有NPC 可以在线摇铃召唤其他玩家啊,实在不行自己打就是 第一阶段绕后避开秘法,剩下的枪反,他出万剑归宗的时候,锁定剑 用枪打掉就行了

问题六:血源诅咒打完该隐BOSS后怎么见女王 打完老王之后你会得到一个王冠,装备上它之后走到老王之前坐的座位面前就会触发动画剧情,你一路走上来就到女王面前了。只不过记得要在女王身前几步的位置按键跪下对话,直接走到女王身边对话女王会不理你的。

问题七:国王boss怎么打 血源该隐城国王打法攻 一阶段!不要近身等他挥仗放远程魔法时候近身砍2刀!退回 贪刀他会反击(3刀必反)其实一阶段绕背打也可以!技术不行就慢慢磨,二阶段!也是不要离得太远!太远会放魔法剑!魔剑扎地后立马打掉!2阶段 老王会飞天,飞天并且前冲瞬间开枪!掏肾 轻松带走,然后拿着戒指找女王求婚去

问题八:该隐赫斯特城堡的boss在哪儿 血源诅咒烈士洛格力斯BOSS打法,该隐赫斯特城堡的隐藏Boss老王怎么打?《血源诅咒》中烈士洛格力斯为该隐赫斯特城堡的隐藏Boss,虐玩家千遍,俗称老王。下面带来《血源诅咒》烈士洛格力斯BOSS打法技巧分享,一起来看吧。  该Boss可以说难住了许多玩家,我个人觉得,这个Boss唯有枪反才是最佳的出路。  怨灵跟踪:挥动法杖在身前制造数只怨灵脸,浮游2秒左右,散射状射出,掌握节奏前冲滑步乃上策,躲避后可追砍。  法杖挥击:前冲贴身挥击,属于近身肉搏技,范围大,基本不吃硬直,闪避为上策。  剑灵爆炸:血量降低后进入第二阶段的变身技,法杖插地蓄力,追砍数刀后请迅速后撤,会释放冲击波,伤害奇高。  飞天斩击:二阶段新增招数,身体飞向高空作挥杖状,之后迅速逼近斩击,见其飞天顿半秒左右可枪反,乃枪反的绝佳时机。  近身斩击:前兆为蓄力僵直(时间不长),枪反的好时机。  爆气后老王的招式变化巨大,出万剑归总需要第一时间斩去地上的能量剑。利用飞天和近身的时机,枪反老王,可以很快击杀。  造型炫酷指数:  由于血族受到了处刑人组织的大举入侵遭受毁灭性打击,为了延续血族(也有一说为了进行梦魇的仪式),女王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利用血污来诞下血之子。  然而身为处刑人组织的头目洛格力斯大师,鄙视不纯洁血液的血族,立下誓约要不惜一切代价消灭血族,并且不会与任何跟血族女王签订誓约的猎人合作。  洛格力斯大师曾经带领处刑人进攻该隐赫斯特后,愕然发现血族女王是永生不灭的,并没有办法将其彻底消灭,于是洛格力斯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让自身带上该隐赫斯特的幻影王冠,因为只有携带幻影王冠的人才能够看透该隐赫斯特女王邂逅之间的幻象,从而觐见女王。  于是洛格力斯带上了幻影王冠,永久地坐在了邂逅之间的幻象之前,将自身转化为亡灵,阻止后世的人们再次接触污染之血族。  当玩家千辛万苦来到城堡顶端之时,便会遇到这尊沉睡许久的老王--烈士洛格力斯。(了解了背景是不是反而有些同情老王了呢)  以上就是带来的血源诅咒烈士洛格力斯BOSS打法 该隐赫斯特城堡的隐藏Boss老王怎么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祝大家游戏愉快。

问题九:血源 打完该隐城该去哪 打三基佬这条主线

问题十:血源 血质流打法攻略 血质流怎么玩 血质流,顾名思义主加血质,视情况加少许耐力。镇教神器有二,一为千影,二为伊芙琳。

首先出身选择贵族。我是一开始直接从猪肉荣那里跳到诊所二楼拿到该隐城堡招待状。然后打完女巫去该隐城堡跑酷拿到伊芙琳,之后优先强化伊芙琳,由于目前属性不够,所以暂时还不能去打该隐老王所以拿不到千影。所以建议先把斧子升级到+5以上,弥补力量和敏捷的不足。

女主角养的花叫香雪兰。

香雪兰

学名Freesia hybrida hort

其他标准名称拉丁名Freesia refracta,英文名Freesia refracta Klatt,中文名香雪兰。

别名小苍兰、洋晚香玉、小菖兰、小葛兰、小蕾兰、素香兰

花名来源香雪兰花色纯自如雪,花香清幽似兰,故得名香雪兰。

科属鸢尾科,香雪兰属

同属相关品种香雪兰属约有5种。普通的香雪兰在中国各地早已普遍栽培。但它的花朵小,花茎短,花色绿黄至鲜黄,品种单调,目前中国栽培的香雪兰,大多数是经过人工改良的。它们的花朵比原来大,花色更加丰富,花茎上着生花的数量也有所增加,而且花瓣厚,香气浓郁。

原产地和主要分布原产于非洲南部,现广为栽培。

形态特征

多年生球根草本花卉。地下球茎鳞茎状,有鳞皮,卵圆或圆锥形,直径1厘米至5厘米,一般成熟球茎具4个节,每节各有1个腋芽;茎细弱,高约40厘米,有分枝;具数枚小叶,叶基生6片至10片,呈线状剑形排列;花茎通常单一或分枝直立,细长而稍有扭曲,顶生穗状花序,花多数偏生在花序轴的上侧或倾斜,每个花序一般着花5朵至7朵,少至2朵,多至9朵到10朵,循序开放。花狭漏斗形,有细长花筒,直立向上,具芳香,花瓣不相等,花色有乳白、鲜黄、黄绿、红、粉、蓝、紫、紫红以及复色等,自然花期2月至5月,花后结蒴果,果熟期6月至7月。

生长习性

香雪兰性喜温暖湿润、阳光充足的环境,适生温度15℃至25℃,宜于在疏松、肥沃的沙壤土中生长。家庭种植,通常多用2/3草炭土加入1/3细沙配制的人工培养土栽种。短日照条件有利香雪兰的花芽分化,长日照可以提早开花。生长期内要求肥水充足,每两周施用一次有机液肥,亦可适量施用复合化肥。盆土要求见干见湿,不可积水或过于干燥。

繁殖

繁殖采用播种或分植球茎。播种多在秋季室内盆插,2周左右发芽,实生苗约需3年至4年才能开花。

〖分植球茎法〗

室内盆栽通常多在9月上旬栽植球茎,花盆宜选用口径20厘米左右的透气性能好的瓦盆,种球应选健壮大球,种前用500倍至800倍多菌灵或甲基托布津溶液浸泡球茎1小时至2小时,每盆可栽植5个至7个不同品种的种球,以提高观赏效果。可以一盆一个品种,亦可一盆多品种。

植后覆土2厘米至3厘米,淋水后置阴凉处,15天左右开始出苗,出苗后即可将花盆移到阳光下养护,在霜冻前再把花盆移至阳光充足的室内,室温控制在10℃至18℃,生长期内应保持盆土湿润,每半月施一次稀豆饼水。香雪兰比较耐肥,若肥水适当,则花大香味浓。约10周至12周即可开花,这期间温度宜控制在8℃至10℃,适当控制浇水,停止施肥,以延长花期。花后休眠,叶片干枯后应及时将球茎取出贮藏。收获后3个月贮藏温度25℃,而后移至13℃1个月,直至播种。

香雪兰的球与百合鳞茎相似,可以在-2℃低温长期贮存,随时皆可在大棚种植。一般来说从种植球茎到开花需历时40天至50天。它可根据花卉市场需要适时栽种,长期供应鲜切花。若需春节开花,可在12月初盆栽,需要在“五一”节开花,在3月初上盆栽植。香雪兰茎细弱,易倒伏,盆栽时需要设置支架支撑。花谢后逐渐减少浇水,茎叶枯萎时,则停止浇水,并将球茎挖出,进行短期晾晒,然后进行低温贮存。

栽培

要求排水良好,疏松和肥沃的土壤或者培养土加20%~50%的腐殖土更佳。8月中旬至10月上旬播种,以9月中旬为宜。盆播覆土2厘米左右。地栽宜考虑如何便于冬季覆盖玻璃或塑料薄膜及安装加温设备等,再翻耕土地,施足基肥。播后天气还较热,应遮荫,保持土壤湿润。出苗后,气温转凉,应尽量多地接受阳光直射,并经常松土、除草、追肥,可每10天施一次全元素复合化肥。一般0℃以上不会受寒害,但霜冻来临前,应把温室或塑料棚建好,免受冻害。出现花芽时,可增施磷酸二氢钾灌根或施叶面肥。

为常期供花,可实行有加温的和冷床的栽培方法。室温开始不宜高,5℃至10℃较适宜,以后逐渐增高15至18℃,春节前后便可开花。冷床栽培,早晚覆盖草帘防冻,次春3至5月开花。冬季超过20℃,易徒长,花冠薄又小,不好看。

香雪兰生长健壮,一般无病虫害,唯有花期易倒伏,盆栽地栽都应立支柱扎缚。花后应减少浇水,待叶子枯黄,刨起球茎,充分干燥后贮藏于通风、干燥、无日光照射处。香雪兰在盛花期,选取不同色的花朵,反复人工授粉,所结种子成熟采收即播,月余出苗,加强管理,当年开花,可望得到其它色别的新品种。花期过后的管理正常进行,直至6~7月茎叶枯黄为止。 植株枯黄后,停止浇水,使盆土干燥,置于阴凉通风处,秋天取出重栽即可。

另外,香雪兰在室内栽培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植株细弱徒长,抽花梗时,要支棍扶持花茎,以防止花梗弯曲,影响观赏价值。为了防止它的徒长,促成“矮化”的办法,就是在栽种前用“多效唑”处理种球,能收到极好的效果。方法为在秋季盆栽香雪兰前,将贮藏的种球用80ppm的“多效唑”溶液浸泡15小时至20小时,取出用清水洗净,然后上盆,进行正常浇水等管理。凡经过处理后的香雪兰,出苗整齐,叶色浓绿,叶片宽度增加,长度减少,开花后香味更浓郁。

病虫害及其防治

香雪兰易发生花叶病、球腐病等,防治方法:栽种时要对土壤和种球进行彻底消毒,并且每年要彻底更换盆土。同时要注意防治蚜虫,在蚜虫发生初期,可喷洒40%氧化乐果1500倍液或90%敌百虫液进行防治。

盆栽技术

8至9月,选择中等大小的香雪兰种球,放入1500 倍多菌灵溶液中消毒1至2天,捞出后置荫处晾干待用。培养土用腐叶土、田园土、细河沙、腐熟有机肥各一份混合配制而成,种球植入口径18至20厘米的花盆内,每盆6至7个。上盆后浇透水,待水下渗后,覆土2至3厘米,置阴凉处。半月后开始出苗,再将花盆移到阳光下。霜冻前,把花盆移至室内,保证充足的阳光,室温控制在10至18℃,保持盆土湿润,每半月施一次稀豆饼水。香雪兰比较耐肥,若肥水适当,花大香味浓。因此,生长季节应加强肥水管理。进入花期要适当控制浇水,停止施肥,以延长花期,花后少浇水。翌年5至6月,叶枯变黄,停止浇水,以利种球成熟。

应用

香雪兰花似百合,叶若兰蕙,花色素雅,玲珑清秀,香气浓郁,开花期长,是人们喜爱的冬、春季室内观赏花卉,有许多园艺品种。常用盆栽或剪取花枝插瓶装点室内,是点缀客厅、书房的理想盆花。

另外,香雪兰俗名“姜花”,香味有镇定神经、消除疲劳、促进睡眠的作用。

[编辑本段]花语

花语:纯洁

花占卜:您天真甜美的脸容就如画中的纯情少女一样,不吃人间烟火,同时亦不知人心险恶。听到甜言蜜语,您显得无力招架,沉醉於如诗如画般的恋爱,这是很危险的,您应赶快学习保护自己,提高惊觉。

花箴言:您要知道爱的背后隐藏著快乐与痛苦、悲伤与后悔。

秋天种下,冬天开花。 先结婚后恋爱

朱自清(1898~1948),中国著名诗人,散文家,学者,民主战士。原名自华,号秋实,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长于扬州,1948年在北平因贫病逝世。1916年入北京大学预科,次年入哲学系,参加过五四运动,是文学研究会早期会员,还参与发起新文学史上第一个诗歌团体中国新诗社,开始发表新诗。1920年大学毕业后,在江浙一带多所中学任教,并撰写小说和散文。1925年起 ,历任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系主任,期间曾于1931年去英国留学,并漫游欧陆数国。抗日战争爆发后,到昆明西南联大任中文系主任,从事学术研究和杂文写作。抗战胜利后,参与爱国民主运动,在身患重病时,仍签名于《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援面粉宣言》;死于贫病交迫之中,被誉为有骨气的爱国文化人。作品收在《朱自清全集》里。主要文章,作品有《春》、《背影》、《匆匆》、《荷塘月色》等。

朱自清的散文主要是叙事性和抒情性的小品文。其作品的题材可分为三个系列:一是以写社会生活抨击黑暗现实为主要内容的一组散文,代表作品有《生命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和《执政府大屠杀记》。二是以《背影》《儿女》《悼亡妇》为代表的一组散文,主要描写个人和家庭生活,表现父子、夫妻、朋友间的人伦之情,具有浓厚的人情味。第三,以写自然景物为主的一组借景抒情的小品,《绿》《春》《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等,是其代表佳作。后两类散文,是朱自清写得最出色的,其中《背影》《荷塘月色》更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其散文素朴缜密、清隽沉郁,以语言洗炼,文笔清丽著称,极富有真情实感。

扬州是一个风景秀丽的文化城,其湖光山色,风物宜人,曾使多少诗人如李白、杜甫、苏东坡、欧阳修等流连于此,寻幽探胜,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瑰丽诗章。扬州也是一个英雄的历史城,在抵御异族侵略的历史上,曾谱写下无数辉煌的篇章,留下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古城的绮丽风光和浓郁的崇尚文化的风气,于无形中陶冶着少年朱自清的性情,养成他和平中正的品性和向往自然美的情趣。而扬州美丽的山水,更如雨露般滋润他的心灵,哺育他的感情,丰富他的想象力,使他的情怀永远充溢着诗情和画意。扬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对他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又是深远的。

朱自清有著作27种,共约190万言,包括诗歌、散文、文艺批评、学术研究等。大多收入1953年开明书店出版的4卷《朱自清文集》。1988年,江苏教育出版社对朱自清著作又一次全面的搜集、整理、出版了6册《朱自清全集》。朱自清虽在“五四”运动后开始新诗创作,但是,1923年发表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却显示出他的散文创作方面的才能。从此以后他致力于散文创作,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1928年出版的散文集《背影》,使朱自清成为当时负有盛名的散文作家。

朱自清,原名自华,字佩弦,号秋实,生于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初九(1898年11月22日),卒于1948年8月12日。原籍浙江绍兴。因三代人定居扬州,自己又毕业于当时设在扬州的江苏第八中学高中,且在扬州做过教师,故自称“扬州人”。他是现代著名的作家和学者。朱自清祖父朱则余,号菊坡,本姓余,因承继朱氏,遂改姓。为人谨慎,清光绪年间在江苏东海县任承审官10多年。父亲名鸿钧,字小坡,娶妻周氏,是个读书人。光绪二十七年(1901)朱鸿钧由东海赴扬州府属邵伯镇上任。两年后,全家迁移扬州城,从此定居扬州。

朱自清在扬州生活了13年,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时期和少年时期。对古城这段生活,他的感受是微妙、复杂的。大概是生活过于单调,所以他后来曾说,儿时的记忆只剩下“薄薄的影”,“像被大水洗了一般,寂寞到可惊程度!”但是,在漫长曲折的人生旅途上,儿时毕竟是首发的“驿站”。

1916年中学毕业后,朱自清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9年2月写的《睡罢,小小的人》是他的新诗处女作。他是五四爱国运动的参加者,受五四浪潮的影响走上文学道路。毛泽东曾赞扬过朱自清的骨气,说他“ 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粮’ ”。

1920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在江苏、浙江一带教中学,积极参加新文学运动。1922年和俞平伯等人创办《诗》月刊,是新诗诞生时期最早的诗刊。他是早期文学研究会会员。

1923年发表的长诗《毁灭》,这时还写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优美散文。

1925年8月到清华大学任教,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创作则以散文为主。

1927年写的《背影》、《荷塘月色》,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其中《背影》被编入初2语文课本。1931年留学英国,漫游欧洲,回国后写成《欧游杂记》。

1932年9月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随校南迁至昆明,任西南联大教授,讲授《宋诗》、《文辞研究》等课程。这一时期曾写过散文《语义影》。

1946年由昆明返回北京,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

1947年,朱自清在《十三教授宣言》上签名。抗议当局任意逮捕群众。 朱自清晚年身患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全家12口人吃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当时,国民党勾结美国,发动内战,美国又执行扶助日本的政策。一天,吴晗请朱自清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美援面粉》的宣言书上签字,他毅然签了名并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接受这种侮辱性的施舍。”这年(1948年)8月12日,朱自清贫困交加,在北京逝世。临终前,他嘱咐夫人:“ 我是在拒绝美援面粉的文件上签过名的,我们家以后不买国民党配给的美国面粉。”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也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表现了中国人的骨气。 朱自清病逝后,安葬在香山附近的万安公墓,墓碑上镌刻着“清华大学教授朱自清先生之墓。"1990年,其夫人陈竹隐去世,与先生合葬在一起。

朱自清走上文学道路,最初以诗出名,发表过长诗《毁灭》和一些短诗,收入《雪朝》和《踪迹》。从20世纪20年代中期起,致力于散文创作,著有散文集《背影》、《欧游杂记》、《你我》、《伦敦杂记》和杂文集《标准与尺度》、《论雅俗共赏》等。他的散文,有写景文、旅行记、抒情文和杂文随笔诸类。先以缜密流丽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等写景美文,显示了白话文学的实绩;继以《背影》、《儿女》、《给亡妇》等至情之作,树立了文质并茂、自然亲切的“谈话风”散文的一种典范;最后以谈言微中、理趣盎然的杂感文,实现了诗人、学者、斗士的统一。他对建设平易、抒情、本色的现代语体散文作出了贡献。 作为学者,朱自清在诗歌理论、古典文学、新文学史和语文教育诸方面研究上都有实绩。论著有《新诗杂话》、《诗言志辨》、《经典常谈》、《国文教学》(与叶圣陶合著)和讲义《中国新文学研究纲要》等。著述收入《朱自清全集》(江苏教育出版社)。朱自清一生勤奋,共有诗歌、散文、评论、学术研究著作26种,约二百多万言。遗著编入《朱自清选集》、《朱自清诗文选集》等。

朱自清的散文

朱自清(1898-1948),字佩弦,他的散文中艺术成就较高的是收入《背影》、《你我》诸集里的《背影》、《荷塘月色》、《温州和踪迹》之二的《绿》等抒情散文。朱自清的散文不仅以描写见长,并且还在描写中达到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

他的写景散文在现代文学的散文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他运用白话文描写景致最具魅力。如《绿》中,就用比喻、对比等手法,细腻深切地画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质和色,文字刻意求工,显示出驾御语言文字的高超技巧。

他的炉火纯青的文字功力在《荷塘月色》中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如在描写月色下的荷花之美时,作者将它比喻为明珠,碧天的星星、出浴的美人;在形容荷花淡淡的清香时,又用了“仿佛远处高楼上飘过来的渺茫的歌声似的”一句,以歌声比喻香气,以渺茫比喻香气的轻淡,这一通感手法的运用准确而奇妙。

与上述绚丽禾农艳的比喻相比,朱自清还有另一语言风格的散文,即用平易的语言,在朴素的叙述中寄寓真挚深沉的情愫。这类作品常常能表现作者正直、热情、进步的心怀,如《生命的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等均为这一风格的代表作,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背影》。这篇散文描绘了一幅父子车站送别的图画。文中用平易的文字描写了父亲爬上站台的动作,于滑稽、笨拙的动作中,传达出父子间的真情。这篇散文洗去了他往日的铅华,透过父亲的一举一动,读者似乎看到了作者惨淡的家境。

千年来,人与人之间的爱情,都是一个大谜团,总是让人捉摸不透。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还是没有人知道爱情的具体法则是什么,这也正是爱情的美妙之处。

每个人对于爱情的理解,爱情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大家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方法去书写自己的爱情。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爱情的约束也渐渐减少了,不再像从前那样要求门当户对了,现在更讲究自由恋爱。不用去过多的考虑那些外在的因素,什么年龄啊,外貌啊等等,只要是彼此喜欢就足够了,他们都会不顾一切的在一起

霸道总裁王石

讲到王石,大家肯定不会感到陌生了,当年王石凭借着自己异常敏锐的商业天赋,并且在国家政策的帮助下,王石就决定下海经商了,并在那个时候就决心要打造出自己的商业帝国了。

王石的梦想最后终于实现了,他创建出了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也就是现在的万科集团。王石成为了全国很有知名度的大企业家,现在的他已经身价过亿了,是一个成功人士

当一个人出名的时候,他所有的一切都会被人们所关注,王石也是如此。王石的感情生活,是很有争议的,因为王石的妻子是比他小了30岁的女演员,名叫田朴珺

王石和田朴珺

2012年10月王石被爆与王江惠离婚,和演员田朴珺关系密切,2013年1月7日曾和王石同飞深圳,经空姐证实该女子姓田。随后,王石回应称“家庭是社会的基石,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保护他的义务,我没有背叛家庭;个人感情是非常个人化的事,西方叫privacy,我希望全社会有保护个人隐私意识,企业家也需保护”。

王江穗在声明中也祝福了王石与田**幸福,间接证实了王石与田朴珺的恋情。他与田相差30多岁,但是两个人在一起看起来非常的合适,并且王显得越来越年轻,田是一个非常有才气的女人,而王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

两个人在一起除了当时受人非议的出轨加小三上位比较有争议之外,其实年龄也不是问题。有的人说爱情是没有年龄问题的,这一点在王与方面,表现得非常的明显。

在田朴珺后来的专栏文章里,曾写过二人约会的故事

王石连续五天请田朴珺吃饭,结果三顿没带钱。第三顿时,田朴珺火了:“你太没诚意。”于是王石诚意十足地再请第四顿,不记仇的田朴珺欣然前往,打着“一定要把请他的吃回来”的主意;而第五顿,他终于向田朴珺表白。

通过五顿饭,田**终于把王石搞到手了。通过这个约会故事,吃瓜群众可以窥测到,王石故意不带钱,来考验田朴珺,看看这个姑娘是为了他的钱,还是喜欢他这个人。而田**棋高一着,钓鱼也要打窝呢,所以前几顿自掏腰包,但是第三顿掏钱后,田朴珺发火了,这时候有两种结果,一种是两人闹掰,这样田**也能及时止损,另一种就是继续交往,好让王石请回来。如果是第二种,那基本就算成功了。

再回过头来看,王石2008年跟田朴珺在一起时,经历了万科捐款门;二人求婚后,又经历了万科股权之争。这两个事件被王石称为人生的“至暗时刻”。真应了冯仑那句话:民营企业家追女明星,公司就离死亡不远了。虽然万科没死亡,但王石在万科的权力死亡了

现在他们的身影已经很少出现在大众面前,可能更多的时间都愿意放在享受生活上,不过其实不难发现,她跟王石一样喜欢旅游,喜欢探索未知的世界,活得非常理性和自由,对于任何负面的消息也不予以理会,这可能才是生活赢家的态度,对此你是怎么看待他们这段荧幕的呢?

老王是一个开始讲他有10把相似的钥匙,他要试多少次才能,那就要看他的技术如何,他如果是一个非常娴熟的开水枪,他就能辨别出锁和钥匙的,一次就可以开的。

舒展流淌,律动的音符,萦绕于耳边,丝丝缕缕,似暖阳呢语又如清风摇曳,每一份感情都不是一路平坦的,也有风雨也有荆棘,也有伤害也有泪滴,因为彼此真正的在意,才有不经意的自私,因为彼此害怕着失去,才有原谅后的珍惜,真正的感情,不是不吵不闹而是吵闹后依然在一起,不是没有心痛,而是心痛后学会如何相处相依,心动只是一时的美丽,心懂才有一生的不离不弃,抚思漫游,看枯梗残叶,在风中茕茕孑立,曲卷消香,把落寞的景致,在几许青墨绿意里,敛了一池的风雅和禅意,宁静的轻柔的诗意的弥漫,欣赏这清幽婉怡的意境,就像看如莲的青字,落在柔软萱白的素笺上,所念所想落墨别有洞天。

赏青衣江岸边,迎风招展的雾松,犹如白发魔女,微风中飘飘欲仙,观西雪蓑,祈愿来年风调雨顺,如意吉祥的寓意,眺望雪域高原,珠穆朗玛峰白雪皑皑,风光无限,雅鲁藏布江把春夏秋的真诚一起化成最美好的祝愿,流淌到祖国的大江南北,捧一朵朵天山上的雪莲花,撷一颗颗南山的红豆,寄给有情人,作为纯洁爱情的定情物,采一片片含羞的红枫,赠一株株傲霜铿锵的菊花,祝福冬日温暖开心,幸福甜蜜,万事如意心想事成,沐浴灿烂的阳光,祝事业蒸蒸日上兴旺发达,袖手水岸,酝生古韵的诗意,伫立在残叶清冽的烟波中,执手相看,岁月花间遇见阳光,千万花事,都有别样的红,唯卓尔不凡的花,风干了缱绻,素心也会沉静尘世苍茫,风月浸霜,红尘烟雨红妆,独绽寒枝,残迹留香,几许沧桑,留一径傲骨欣慰心绪。

秋已深,凋花卸了红妆,秋水寂无波澜,孤情瘦意,墨染了一池碎影,弦念清凉,昨日绝色的倾城,清寂安放,一缕遗落的幽香,沉淀了浮华,把寂色的种子,暂且隐藏在波下的青苔里,待冰雪融化,再度重逢,一池碧水之上,白莲朵朵,那开榭有度的风雅,便植在了心上,

简介:

1、《哈》剧写的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回国奔丧,父王鬼魂诉冤,嘱其报仇。王子装疯,安排“戏中戏”,证实了新王杀兄的罪行。

错杀大臣后,王子被打发出国,他洞察新王阴谋,中途折回。新王备下毒酒毒剑,挑唆大臣之子与王子决斗,欲置之于死地,最后三人同归于尽,母后也误饮毒酒而死。

2、《奥》剧写的是威尼斯大将、摩尔人奥赛罗与元老之女苔丝狄蒙娜倾心相爱,冲破家庭阻力结为夫妻并一同出征。旗官伊阿古,因个人私怨而设计诬陷台丝狄蒙娜有私情。奥赛罗轻信中计,亲手将妻子掐死,最后真相大白,奥赛罗悔恨交加,拔剑自刎。

3、《李》剧叙述不列颠王李尔将国土全分给了花言巧语的两个大女儿,而将秉性耿直的小女儿远嫁法国。最终遭到长女次女百般虐待,流落荒野,疯癫而死。

4、《麦》剧写苏格兰大将麦克白受女巫诱惑,在野心和夫人的驱使下,杀君自立,后终日被噩梦纠缠,神思恍惚。其妻也发狂自杀而死。最后王子率兵讨伐,麦克白兵败而死。

赏析:

莎士比亚的悲剧主要是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和理想的破灭。人文主义理想和现实社会恶势之间的矛盾构成戏剧冲突。剧中塑造了一批具有人文主义理想下面的人物,描写他们与恶势力进行的悲剧斗争、毁灭及其道义力量。

如哈姆雷特就是人文主义者的典型形象。惨痛的变故使他所珍视的理想全部破灭,为父报仇、重整乾坤又使他感到任务艰难,因而忧郁、犹豫,陷入深刻的思索。

在艺术上,悲剧是莎剧中成就最高的。首先,多线索手法的运用体现了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如《哈》剧中安排三条复仇线索,以王子复仇为主线,另两条线索穿插糅合其间。《李》剧中也有两条平行交错的线索。

其次,人物形象鲜明,作者善于深入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使其性格更丰满深刻。如哈姆雷特的著名独白,富有哲理性。麦克白杀人后精神崩溃的过程更是刻画得细腻真切。此外,作者还善于渲染气氛,营造悲剧性的氛围,烘托人物的心理活动。

如《麦》剧中夜与血的形象贯穿始终,阴森恐怖。《李》剧中暴雨荒原一场,激烈哀愤……凡此种种,都使莎士比亚悲剧成为文学史上不朽的名篇。

扩展资料

四大悲剧的创作背景

1、《哈姆雷特》创作于1601-1602年间,主要讲的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丧父后又未能继承王位,以及开始调查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父王的死亡,以及后续一系列的爱恨情仇,最后哈姆雷特也死于国王歹毒的阴谋。

2、《奥赛罗》创作于1603年,作品讲述奥赛罗是威尼斯公国一员勇将。他与元老的女儿苔丝狄梦娜相爱。因为两人年纪相差太多,婚事未被准许。两人只好私下成婚。奥赛罗手下有一个阴险的旗官伊阿古,一心想除掉奥赛罗。

他先是向元老告密,不料却促成了两人的婚事。他又挑拨奥赛罗与苔丝狄梦娜的感情,说另一名副将凯西奥与苔丝狄梦娜关系不同寻常,并伪造了所谓定情信物等。奥赛罗信以为真,在愤怒中掐死了自己的妻子。当他得知真相后,悔恨之余拔剑自刎,倒在了苔丝狄梦娜身边。

3、《李尔王》创作于1606年,故事主要内容是,李尔王有三个女儿,当退位时受到大女儿和二女儿的口蜜腹剑,而传位于大女儿和二女儿,驱逐了小女儿,最后却被大女儿和二女儿赶到荒郊野外,成为法兰西皇后的三女儿率军救父,最终不敌而战死,李尔王也因悲痛欲绝而亡。

4、《麦克白》创作1606年,是莎士比亚创作后期的一部悲剧,取材于贺林谢德的《编年史》。原书中的麦克白是11世纪苏格兰的一位王亲贵族和名将,由于受到野心的驱使和女巫预言的煽动,将国王邓肯谋杀。

篡位之后,麦克白受到内心极度恐惧和疑虑的折磨,但为保住王位他实行暴政,滥杀无辜,成为疯狂残忍的暴君,最后被邓肯之子马尔康率领的讨伐之军消灭。

莎士比亚在创作《麦克白》的过程中,对《编年史》中的记载作了较大的改动:把年轻的邓肯改为年老仁慈的君主,让国王在毫无提防的睡梦中被杀害,把班柯描写为天性善良、诚实的大将,以突出麦克白的阴险狡诈和残忍,而原书中的班柯是同谋犯。

-威廉·莎士比亚四大悲剧

记钱钟书与《围城》

作者:杨绛

一 钱钟书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我是“锱铢积累”读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好比学士通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高明的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这话当然很对。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要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样的联系。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自己的感情。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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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看《事实—故事—真实》(《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页)。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有人读到这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他不也留过洋吗?不也在上海住过吗?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一家逃难住上海。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一九四○年暑假,他和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访,约他再回联大。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他写过一首七律《古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围城》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我母亲一年前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视老父,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课,业余创作话剧。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非常高兴,催他快写。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那时候我们住在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人。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不光是方鸿渐一个。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鲍**却纯是虚构。我们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人。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牛津有个研究英国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鲍**是综合了东方美人、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的引诱。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姓鲍。

苏**也是个复合体。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个;这人可一点不美。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苏**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苏**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如果作者说:“方鸿渐,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都“对号入座”了。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未及其他。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褚慎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我知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我应该厚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他惊喜说:“真的吗?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另一人喝的。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美”,不爱“妖精的美”。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钟书“救”了他回来。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准是那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可是,如说方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的表情我们没看见。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方鸿渐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这些话都很对。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王美玉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过。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那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钟书到湖南去,一路上都有诗寄我。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衷曲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她头发枯黄,脸色苍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汪太太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刘**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型的大妇。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唇。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但这点聪明还是钟书赋与她的。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二 写《围城》的钱钟书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他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是长孙,出嗣给长房。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的奶,有“痴气”。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呆气、淘气等等。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周岁有了“钟书”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这也许因为他思念伯父的缘故。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个秀才。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伯父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子送入小学。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挨了老师一顿骂。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家。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尔雅》。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的文笔不顶好。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教。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他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钟书总跟着去。伯父化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家里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呆 子”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就是猪八戒。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之类是不登大雅的,家里不藏。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我记不清)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伯父和钟书却是“老鼠哥哥同年伴儿”。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教钟书上、下、左、右打那四棉花,说是打“棉花拳”,可以练软功。伯父爱喝两口酒。他手里没多少钱,只能买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哄钟书那是“龙肝凤髓”,钟书觉得其味无穷。至今他喜欢用这类名称,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老虎肉”。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只好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教不会,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钟书哭。钟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钟书和我讲起旧事,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情,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我笑说:痛打也许能打得“豁然开通”,拧,大约是把窍门拧塞了。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姊已出嫁)。他们往往一住一两个月。伯母家有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他常和我讲田野的景色。一次大雷雨后,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据说是天雷打死的。伯母娘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后来伯父也抽上了。钟书往往半夜醒来,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当时快乐得很,回无锡的时候,吃足玩够,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可是一回家他就担忧,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少不了挨打。父亲不敢当着哥哥管教钟书,可是抓到机会,就着实管教,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还养成不少坏习气,如晚起晚睡、贪吃贪玩等。

一九一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无锡。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亲友介绍了一处,我父母去看房子,带了我同去。钟书家当时正租居那所房子。那是我第一次上他们钱家的门,只是那时两家并不相识。我记得母亲说,住在那房子里的一位女眷告诉她,搬进以后,没离开过药罐儿。那所房子我家没看中;钱家虽然嫌房子阴暗,也没有搬出。他们五年后才搬入七尺场他们家自建的新屋。我记不起那次看见了什么样的房子、或遇见了什么人,只记得门口下车的地方很空旷,有两棵大树;很高的白粉墙,粉墙高处有一个个砌着镂空花的方窗洞。钟书说我记忆不错,还补充说,门前有个大照墙,照墙后有一条河从门前流过。他说,和我母亲说话的大约是婶母,因为叔父婶母住在最外一进房子里,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间一进,他父母亲伺奉祖父住最后一进。

我女儿取笑说:“爸爸那时候不知在哪儿淘气呢。假如那时候爸爸看见妈妈那样的女孩子,准抠些鼻牛来弹她。”钟书因此记起旧事说,有个女裁缝常带着个女儿到他家去做活;女儿名宝宝,长得不错,比他大两三岁。他和钟韩一次抓住宝宝,把她按在大厅隔扇上,钟韩拿一把削铅笔的小脚刀作势刺她。宝宝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兄弟俩觉得这番胜利当立碑纪念,就在隔肩上刻了“刺宝宝处”四个字。钟韩手巧,能刻字,但那四个字未经简化,刻来煞是费事。这大概是顽童刚开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现。后来房子退租的时候,房主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一项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个不成形的字,另一项是钟书一人干的坏事,他在后园“挖人参”,把一棵玉兰树的根刨伤,那棵树半枯了。

钟书十一岁,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就在那年秋天,伯父去世。钟书还未放学,经家人召回,一路哭着赶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已不省人事。这是他生平第一次遭受的伤心事。

伯父去世后,伯母除掉长房应有的月钱以外,其它费用就全由钟书父亲负担了。伯母娘家败得很快,兄弟先后去世,家里的大货船逐渐卖光。钟书的学费、书费当然有他父亲负担,可是学期中间往往添买新课本,钟书没钱买,就没有书;再加他小时候贪看书摊上伯父为他租的小字书,看坏了眼睛,坐在教室后排,看不见老师黑板上写的字,所以课常上老师讲什么,他茫无所知。练习簿买不起,他就用伯父生前亲手用毛边纸、纸捻子为他钉成的本子,老师看了直皱眉。练习英文书法用钢笔。他在开学的时候有一支笔杆、一个钢笔尖,可是不久笔尖撅断了头。同学都有许多笔尖,他只有一个,断了头/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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