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一声爆竹响,疑是瀑布从天降;星雨伞状无衍栏,染的天际五彩乱。烟花缤纷,在天际中飘飘摇摇,悠悠荡荡,跳着散花舞,跳着云霓舞。闪着金、红、黄、桔、褐的五彩舞衣,婀娜多姿的舞着,展现出耀眼的姿态。爆竹的一响,烟花的一闪,如昙花的一现、流星的一瞬,这是一声绝响,使我震撼,这是一场绝舞,使我迷恋。它们拼着粉身碎骨,悄然的完成了生命历程,实现了终极的辉煌。望着这令我心醉又心碎的一幕,我的眼睛不觉潮湿了……夜色又开始了它的朦胧,模糊的山体隐隐约约的闪烁着稀稀疏疏的银色磷光,独坐窗前的我,从瞬间的烟花间感受这佳节的含义,从朦胧的夜色中读取着家和亲情的温馨,从稀疏的银光里勾勒出故乡的雪景。异地孤单的我,在佳节来临时想家、思亲的情感,不由得思绪纷繁、心底抽泣、潸然泪下。想家!想那给我天伦之乐和血浓于水的亲情的家,不管我在哪儿,我的心永远属于那儿。想我那风雨同舟的爱人,她风风雨雨,长流不止,不争春荣,却笑迎秋霜。想我那出类拔萃的女儿,她永远走不出我的牵挂和关怀。是我生命中永远的痛,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骄傲和最甜美的果实。每当这时的我总是心往神驰,总想告诉她们:不管我飞多高、走多远,我的视线一刻也没有离开你们。不管我现在身居何处,我的心总是陪伴着你们。我虽不能归去和你们团聚,但我的心已经飞回你们的身旁。我会用最灿烂的笑容祝愿你们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想父母,人世间无奈之事本多,可这般锥心刺骨的无奈,真令我痛彻心肺。每当这个时刻,我就想进入梦乡,在梦中找寻我天堂里的父母,望着那渴望儿孙绕膝的眼神,想那用天地间最慈祥来包容着儿女的心。我用模糊的语言道出为人子的不忠不孝,用深临其景来体验那切肤之痛。想感受我久违的兄嫂、姐姐的那份挚热,用感激涕零享受哥嫂热诚的款待,用百感交集倾听姐姐心疼的怨声。这没齿不忘的手足之谊,即使是普天下的江、河、湖、海也未必能载得下这无尽的亲情。滴水无声,叶落有情。每当我想起我哥、姐在贫穷当中挣扎却有着泉水般明澈照人的心灵时,我就越发地思念他们。想祝福我的那些侄儿、孙们,愿他们家和体康、诸事顺心。面对他们,我总是疚心难言,但我要告诉我的侄儿、孙们,只要有血缘关系的人,他们之间一定存在一份鲜红的情意,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不管我走到那里,你们永远在我心中。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的生命都是短暂的。纷纷落下的是漫天飞雪,滚滚而来的是眷念故乡。远离故乡的游子,听到爆竹声,见到烟花舞,总会有深深的感触,碎心的情愫,产生浓烈的思乡之情。我行于户外,置身于银丝万缕中,无意拒绝也无法拒绝这思恋的深入,众多的乡愁千丝万缕,将我牢牢地捆缚,我仰头畅饮这无际的孤独,让挂念故土、亲人的思绪从孤独中溪溪流出,变成一份比血更粘稠的牵挂之情。让我的清泪如珠垂落,不是掉在地上,而是打在心里,一点点地将我淹没……中间你随便选一段吧还有生命有不能承受之重,生命也有不能承受之轻。我的朋友李叶曾经买回二十片安眠药谋杀过自己的亲子,但是未遂,现在亲情还是亲情。李叶的儿子是个傻子。就象聪明人各有各的聪明一样,张平他傻得很另类,只上过一年半学却经常正襟危坐地在那里读圣经,而且可以认出大街上几乎所有单位、商号的名称甚至广告词。李叶曾经梦呓般的预言:我儿子大脑里茅塞着呢,说不定哪个时辰就顿开了。她这样预言也许有根据,因为她还生有一个聪颖美丽的女儿,目前就读北京音乐学院——本是同根生。其实傻子读圣经那是白读,圣经里不让做的事情他照样做。比如李叶正在一个饭店里打工洗碗,忽然就有邻居把电话打在她的小灵通上:你儿子今天下午打碎玻璃从我家的窗口跳进来,坐床上到现在都赶不走。李叶赶紧扔下饭店的工作就往家跑(当然会被老板训斥而且罚款)。一看果然如是,儿子若无其事地坐在人家床上看电视。邻居当然给个情面,而陌生人就不会了。一日接到某单位保安打来的电话:张平是你儿子吗?他撬了仓库的锁偷走铁绳去卖,被我们逮回来了,我们看他脑子不大清楚也没报案,就抽了他几个耳光。你来认领吧!李叶明知道自己的儿子做不了撬锁偷东西的事,但是另外两个男孩子都咬定就是张平干的,而张平也点着头满口承认,她只好跑到建筑工地把丈夫张二叫来,俩人默默地把灰头肿脸的儿子领回去了。事情如果就这么简单下去也就没什么,但是后来张平发展到砸家什打人的地步了,隔三差五把窗玻璃逐一都敲成粉碎;把院子里的水桶自行车什么的都用石头砸扁才甘心;李叶在厨房里做饭呢,他抡起擀面棍子就朝妈妈的腿上背上砸,硬把妈妈打爬在地上昏过去,直住了一个星期的医院。事情有开始就难以有结尾越演越烈,一日张二走进家门,却见儿子挥着斧子迎面劈来,如果不是张二失措中松了手,斧子砍到了厚厚的棉门帘上,那天就遭下人命了。李叶哭诉:我了倒也罢,他爸爸要是被他砍没了,我们这个家就倒塌了。家里如此恐怖,张二也愁得晚上睡不着了。张二的姐姐弟弟和李叶的哥哥妹妹也都不能等闲了,大家坐在一起商量着怎么解决这件事,但是这事委实不好解决,因为张平他是个人而不是戳在那里的一根木头桩子,而且法律……李叶的妹妹首先发狠:他是人谁不是人?谁打谁都是人命!法律是什么?法律只吃证据别的一概不论。证据是什么?就是一定要出了事才行!现在是你必须拿主意的时候了,这个家人随时都有人的危险,你想过女儿放假回来怎么办?要出事就都是大事!你听着,现在只有一个办法:给他吃点安眠药让他悄悄走了吧,别等到我们大家都号丧的那一天。张二却想到了事情的最后时刻:就算我给他吃了安眠药,余下的事情怎么办?那毕竟是我的骨肉,他的尸体……我现在骨头就冷就软啊。大家急忙反应:那没有办法,亲戚帮忙可不是什么事都能帮。你要犯了案还有现成的说辞,我们就理不清了!张二又想起女儿一看见她哥哥就吓得直跑的畏缩模样,他琢磨再三终于下定了决心。几天没睡好想出了一个勉强能让自己心里过得去的办法。买了许多鸡腿烤肉这些张平最爱吃的东西,他就一路吃。乘火车西行,到了碱柜下车,那是一大片荒凉的地方,有山有漠没人。三个人都躺在地上了,左边是爸爸右边是妈妈,俩人都眼睁睁地。张平由于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便觉得新奇,所以一把一把地抓着沙子甩着,咧大了嘴直笑。李叶夫妻对视着,无声地叹息。但是事情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不走也不行了。又掏出香蕉苹果给他吃够,然后又喝了浓浓的橙汁。而张二此时却想起了自己在高二时学过鲁迅的文章《药》中描写的,儿子在吃蘸着人血的馒头,而两边的爸爸和妈妈……华老栓夫妻是想儿子活,而他和李叶现在是想置儿子。张二哭了。其实李叶早就憋不住眼泪了,此时放声大哭起来,她的哭声在这片旷野里格外凄惨。张二突然一跃而起,把儿子拉紧了就跑,张平却一点都不想离开,便用力挣扎。李叶追过来边推着儿子跑边号啕。他们都象疯子一样地逃离着这个亡的境地……而今,张平虽然还在给家里带来无尽的烦扰,但是李叶一想起那次的过程就后怕,他们夫妻觉得这样怎么也比那样好。去年冬天张平忽然患了癫痫——据说弱智者最容易得这样的病,这样他给家里带来的不仅仅是程序的麻烦更是经济的麻烦了。女儿上大学每年都需要花费两万多元,就已经苦亲戚害朋友欠了许多的外债,给儿子看病吃药也是一点都忽略不得的。对此,李叶是这样理解的,姐弟俩都是人,不能太不公平了。有女儿上大学的钱就应该有儿子看病的钱!一天李叶还没进门就闻到了一股子血肉焦糊味,而随之看到的惨象令她痛不欲生:儿子抽风的时候恰好把自己的腿碰到了火炉子上,肉烤焦了他都没有能力移开!命运!生活!日子就这样、就这样一天天的捋下来了,好在国家的扶贫计划逐年扩增,李叶全家每月可得政府发放530元生活补贴,而女儿明年就毕业了不需再为学费发愁了,再加上夫妻俩拼命打工干活还债,李叶说:半辈子稀里糊涂怎么过的,现在想来象做梦。我现在只盼老年得福,因为那时候我们就经不住折腾了。
采纳一下吧,谢谢……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鲁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鲁迅读后感1书,是一杯苦而甜蜜的咖啡,教育我们要学会吃苦;书,是一杯纯洁的茶水,告诉我们要学会真心品尝;书,是一杯让人苦色至极的良药,告诉我们要知道劳动人民的辛苦。
前几天,我读了一 篇周晔写的文章,以一个伟大的革命家、 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先生为主题,记叙了:“我”有一个人人尊敬的伯父——鲁迅,在一家人吃饭时,他告诉我看书要认真不能马虎,同时,要待人真心,做事细心,看书要专心。
还有一次在伯父家里,伯父用浅短的一句话:“你想,四周黑洞洞的,还不容易碰壁吗?”告诉了“我”当时旧社会的白色恐怖,革命者遭受迫害。(把自己的鼻子“碰扁了”)。教育了“我”一定要做一个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个夜晚冰冷冷的,伯父和爸爸救助了一个车夫,当“我”问他们为什么要救那个车夫时,伯父的脸没有了以前那慈祥的表情,反而用严肃的脸面对着我,不说一句话,那时,我又懂得了:帮助别人是不须要任何理由的。伯父逝世后,女佣阿三对我说起了伯父在世时,每当夜晚来临,伯父独自一人在房间写文章,传出一阵阵咳嗽声,而他却叫女佣去休息。这时,我才真正懂得了要怎样关心别人,怎样真心对待别人。
读了这 篇文章,我悟出了一个深刻地道理:我们今天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是先辈革命者用生命换来的。因此,我们要用心去对待每一个人,继承光荣传统。用心读书、不断进取。最后,我们还记住一句话:帮助别人不用任何理由的!
鲁迅读后感2今天我读了《鲁迅》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时间就是生命,我们应该珍惜时间。
文章讲述了鲁迅十分珍惜时间,常常夜以继日地工作,忘我地学习,他一直工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天。他不仅爱惜自己的时间,也爱惜别人的时间,开会也从不迟到。
文章读完了,鲁迅先生珍惜时间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正是因为鲁迅热爱时间,把时间看作生命,所以他的一生才做出那么多成就。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要是你不珍惜时间,那么时间就悄悄过去了,什么也不等你了。为什么有些人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完此事还可以多做点别的事,而有些人在同一时间内办不完事?这就因为珍惜时间的那种人,从不拖拖拉拉,在指定时间内能做非常多事,做完指定的事后,见还剩下时间,马上又投入到别的事中。那些拖时间的人,前面的准备已经花了许多时间,好不容易开始,但一会儿又拖拖拉拉磨磨蹭蹭,最后就干不完事了。
有许多人正是因为珍惜时间才完成了大业。牛顿也是珍惜时间的人。有一次,他约了朋友吃饭,他早到了,见朋友还没到,就拿起笔记本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直到朋友来了,他才停下笔记。当朋友对他道歉时,他却说:“我已经利用这段时间把我的新想法记录下来了。”正因为牛顿珍惜时间,才使他成为一个物理学家。
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让我们从现在起做一个时间的小主人吧!
鲁迅读后感3前几天,我学习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后,颇有感触。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内容不是那么错综复杂的,主要讲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主要讲了作者周晔读书不认真。读《水浒传》只是囫囵吞枣,复杂的内容全搞不懂。当鲁迅先生问起的时候,小周晔就张冠李戴地乱说一气。鲁迅先生听了,摸这胡子笑着说:“哈哈!还是我的记性好。”小周晔虽然感到很羞愧,但她知道,伯父的这句话是在暗示她要好好读书,不能马马虎虎。
第二件事是主要讲了“我”和伯父谈起了“碰壁”。伯父说他小的时候碰了几次壁,把鼻子碰扁了。作者当时恍然大悟,觉得伯父的鼻子跟自己父亲的不一样,原来是因为碰壁碰扁了。但后来才知道,实际上是伯父与反动势力做斗争时受到的残酷迫害。
第三件事主要讲了鲁迅先生与小周晔的爸爸救助了一位黄包车夫。他们把那位车夫扶上车子,伯父一个膝蹲着,另一个半跪着,小周晔的爸爸拿镊子夹出玻璃碎片,鲁迅先生拿硼酸水给他洗干净,又给他敷上药,扎好绷带。他们细心的照料黄包车夫的这一幕已深深的打动了我——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鲁迅先生“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形象怎能不使我们感动?
鲁迅先生逝世后,在殡仪馆的追悼会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来吊唁他,向他致敬,有的竟失声痛哭。
后来,“我”又见到伯父家的女佣阿三,她眼睛起了蒙,看东西都是朦胧的,她说:“先生自己病的很厉害,夜夜咳嗽不断,人也枯瘦如柴,却常劝我多休息。”
我要学习鲁迅先生这种高尚的品质,做到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
鲁迅读后感4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开端,是现代中国的伟大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在字里行间,我们能隐约发现鲁迅每一篇文章时的心态都是不同的。
我最喜欢的是《世故三昧》里的《爬和撞》。
它笔锋幽默,赋有哲理性,是篇很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方法去做啊。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上那写努力是否值得?我想那时,你一定会微笑着说:“功夫不负有心人!”是啊,功夫不负有心人。
记得九岁那年,我天天幻想着自己能骑着自行车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可是,我不会骑啊!对了,爸爸不是会吗?于是,我一蹦一跳的跑到爸爸身边,央求他教我,爸爸没办法,只好答应我了。傍晚,我们来到一条无车的小路上,我在爸爸的搀扶下,坐在了坐椅上。我不肯让爸爸放手,因为我怕摔着。可爸爸仍然放手了,哦整个人和车是去了平衡,车子没骑多远,就向左边倾斜,我被重重的摔在了地下,我的手和膝盖都被石子划破了,我忍不住留下了眼泪,可爸爸呢,并没来扶我,而是告诉我怕疼的话就别学了。我坚强叫两午了泪,说:“我一定要学!”爸爸微笑的走过来,帮我拍掉了身上的灰尘。过了一会儿,我们便又开始了刚才的步骤。当然,我也摔了好几次,但爸爸一直陪在我身边。一天,两天,就这样过了两星期,我的车技越来越好了。骑自行车也已不再是我的幻想了!
我想套用黑格尔的一句话宋陈述这件事:“只有经过长时间完成其发展的艰苦工作,并长期埋头沉浸于其中的任务,方渴望有所成就。”
说的没错,在人尘的道路上难免遇到困难,重要的是看你能否克服它!
鲁迅读后感5自从阅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之后,他就成为了我最崇拜的作家之一。他的小说写的都是平凡人的平凡生活,刻画的人物形象逼真。在《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中,作者透过四个生活小片段,体现了鲁迅先生的做事认真、幽默风趣、心地善良、体贴他人的四个特点。
鲁迅先生与作者谈起《水浒传》里的故事与人物,而“我”只是把书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遍,对那些好汉的个性和复杂的资料张冠李戴地乱说了一气。鲁迅伯父因此告诫:读书不能马马虎虎。当作者突然发现鲁迅和父亲的鼻子不同时,先生以“碰了几次壁,把鼻子碰扁了”巧妙地回答了她的质疑。当深夜偶遇一位受伤的黄包车夫时,伯父不顾寒冷,细致入微地给他敷上药,扎好绷带。就连自己身患重病时,鲁迅伯父还关心地劝女佣阿三多休息,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体。
这就是鲁迅先生,一个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伟大文学家、思想家。读完全文,我想到了自己。在生活中,我也总是丢三落四,不是忘戴红领巾,就是忘给钢笔打墨水,做事情总也不能圆满的完成,所以,认真不仅仅仅是一种态度,更应成为一种习惯。
虽然我们并不能向鲁迅先生那样用犀利的语言反映当时动荡不安的社会,也无法用手中的笔墨去解释当时黑暗的现状。但是,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就应学会替他人着想,为家人分忧,要尽力帮忙身边有困难的人,做一个诚实善良的有志少年!
鲁迅读后感6读鲁迅伯伯的《社戏》,其中描写小朋友钓虾的有趣情景,记得很清楚。 机会终于来了。去年暑假,我来到了崇明。自然便想起了要去钓虾,同时也想试试鲁迅伯伯讲的那种钓虾办法灵不灵··… 我拿起一根绑有棉花的线扔到水中,站在岸边静静等着虾上钩,可过了许久还不见一只虾上钩。这时站在我身旁、与我年纪相仿的男孩正冲着我笑,我告诉他这是书中写的钓虾的办法。他笑了笑告诉我说,那是钓小白虾的,这里只有龙虾,钓龙虾自有钓龙虾的办法。
在这热情的崇明男孩指点下,我找来了木棍和铁丝,照着他的样子将铁丝弯成一个圆圈,又在圈上穿了一条,然后用线系住铁丝圈,把它吊在木棍上。这样,一副象样的钓具就做好了。 我们把这些钓钩放入水中,不到两分钟,我就迫不及待地将木棍拉上来,果然在铁圈上一只大龙虾正挥舞大钳津津有味地“品尝”着,我太高兴了,不料手一抖,那大龙虾从我眼底下溜走了,我不禁责怪自己的鲁莽。
可那小男孩安慰我说:“这东西馋得很,一会儿还会来的。”过了一会儿,我又去拉 那根木棍,这回我可小心了,慢慢地、慢慢地……果然那只龙虾和刚才一样又在品尝着它的“美餐”,还未等它全露出水面,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大网已套住了它。就这样,不到两小时,足有三斤龙虾装满了我的网兜·。·… 钓龙虾可真有趣,从中我也悟出、一个道理,钓小自虾有钓小白虾的办法,钓龙虾有钓龙虾的办法,可不能到处乱套。那么做,其它事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鲁迅读后感7在我开始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所知道姓鲁的人只有三个。一个是木匠鲁班,再一个是《水浒传》中的鲁智深,此外,我还模模糊糊记得一个叫鲁迅的,他经常写些我不懂得文字,还是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三个“家”字,在我幼小的心灵中叠成一座高大的山峰。我想,他一定比鲁班还聪明,比鲁智深还英勇。
稍大一点,懂得多了,我更了解鲁迅了。再大一些也就是现在的我了。在相当一段时间,我对鲁迅的作品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孔乙己的可笑,阿Q的可怜,祥林嫂的悲惨,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但是我更喜欢鲁迅的杂文,他的杂文蕴涵无尽的力量。放寒假的前几天,我买了本《鲁迅全集·杂文卷》,它吸引着我去看那热血沸腾的一行行、一段段······
读鲁迅的杂文集,如同面对一位绝世“狂人”的感觉。我甚至不敢相信,一位修养极高的作家,竟然抛开一切温情,去尖刻的怒骂。读了他的杂文,我不禁给他取了个绰号——爱挑剔的老头。但仔细想想,爱挑剔反而就是鲁迅的高人之处。
文如其人,读了鲁迅的文章,心里默默映出一个特写镜头:一张瘦小的脸;宽宽的额,上面有几道皱纹,头发竖着,分出棱角;浓眉下露出一双忧郁的眼神,硬硬的胡子根根竖起,像刺,会扎人……
这样的性格,这样的相貌,再加上这样的人生,我常想,他大概是很难相处的吧,有人说他很冷漠,连他的朋友范爱农也一度认为。其实他很热情,为了一个青年的鞋子跑了大半个京城,还送书给售票工人。鲁迅是引导万千青年知识分子走向战斗、走向成熟的旗手。
他也是直爽的。他敢说,说出《对于左翼作家的意见》;也干校,笑那《二丑艺术》;他敢骂,骂那《流氓的变迁》。
读鲁迅,读鲁迅杂文,让更多人了解鲁迅!
鲁迅读后感8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但在我的心目中,一度是高不可攀的。据说他写的文章很难懂,据说他的文思耐人寻味。再加上“家喻户晓”的冠名,诸如“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等,都让人与这位“大人物”难以亲近。可是,课本中的文章分明在打破心目中那个“神圣”的印象,迅哥儿也有烂漫的童年,被禁锢的童年。
而当看完整本《朝花夕拾》,鲁迅的童年,鲁迅的青年时期,都历历在目地展现在面前。《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不充满生气,无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他的工作。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在教学方法上,先生完全采用注入式。讲课时,先生正襟危坐,凡先生规定朗读之书,学生须一律背诵。另外,私塾中体罚盛行,遇上粗心或调皮的学生,先生经常揪学生的脸皮和耳朵、打手心。这样的教育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总在埋怨学习负担重,但和当年的鲁迅比起来,我们又是多么的幸福!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天都安排丰富的课程,在课上我们可以各抒己见,还有动手实践的机会,老师是我们的良师更是益友。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给我的感受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这一篇,也许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读后感9下午下班回家,感觉很累,洗完澡变躺到床上,突然发现身旁一本很久没看过的《鲁迅散文集》,也很无聊,便拿来翻了翻。
翻开有些泛黄的封面,看完题记,第一个感觉:好飘渺,好有深度!换句话:不知所云。可能用噶指代太多啦,我唔系当时噶人,所以就唔明白,不过可能简SIR会明噶!啊,不是“可能”,系“一定”会明白!做本天才噶老师一定要有翻甘上下先得噶嘛!
再看下一篇:《野草》。写噶系野草吸收天地精华,顽强甘生存,即使成日比人踩系脚下!系度我霖应该系指代我地受苦受难但自强不息噶当时噶人民。但距又讲句唔中意野草生存所在噶土地。好简单~就系指代当时噶社会现状啦。嗯嗯,我真系天才~
紧接着又看了一篇《过客》,讲一个“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动乞讨人员”遇到一个阿伯同细路女,问阿伯比杯水距饮。阿伯好人甘同意左,叫距个孙裸水比距饮。于树阿伯又好无聊甘问距叫乜名,想去边。跟住个“过客”好酷甘回答:“我不知道”。嗯嗯,“究竟我系边个”呢个问题的确系一个好深奥噶问题,难怪咯乞丐唔识答啦。个乞丐又话“要到西边去”,但是阿伯讲“西边系坟墓喔”。乞丐讲“我不知道,但有个声音叫我一定要去”。
最后又看了《复仇》,可是看完不知所云,只感觉有些倦意,便倒头睡去了。
鲁迅读后感10《呐喊》是鲁迅先生是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所作,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活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其实在读完《呐喊》的第一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自责,我自己有点奇怪为什么会这样?经过我的思考后,我发现,以前人的观念真的让人不可理喻,我常常跟我身边的人说,如果我生在那个年代,我一定象孙中山那样,对人们的思想进行彻底的教育。
我对《呐喊》中的阿Q正传,比较感兴趣,尤其是阿Q,我觉得那样的年代里像啊Q这样的人是少之又少,在如今发达的21世纪,也几乎没有象啊Q的人了,其实我还是挺佩服啊Q这个人物的,时代虽然抛弃了他,但他并没有放弃了自己,而是不断的努力活下来,,也许有人会说苟且活着还不如死,但是,生命是第一位啊,没有生命许多都是空想。
如今,像这样发达的21世纪,我想很少有人想到曾经那么愚昧的国民了,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至今还有那些愚昧的国民的存在,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这的确是真的。
在那些偏远山村的人们,因为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仍然保留着以前的各种封建习俗,这一点也不奇怪,社会有进步,而他们似乎生活没有多大的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的,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自己要好好的活着之外,也要帮助别人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的社会在进步。
鲁迅读后感11辫子,曾经是清王朝统治建立和消亡的标志之一,而在鲁迅笔下,又是传统文化和国民精神枷锁的一种象征,是国民革命和国家危机的一种征兆,在《风波》里,鲁迅正是围绕了在江南水乡发生的一场辫子引发的风波,揭示了国民缺乏精神信仰和追求的国民性弱点。
文章一开始,鲁迅用最常用的先写景后些人的手法描述了农村傍晚美好的景色,九斤老太,七斤嫂,七爷相继出场,他们有的不满现实,牢骚满腹,有的懦弱无能,有的墙头草,小肚鸡肠。鲁迅用这些性格鲜明的特色形象表达了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对没有信念和无信仰的人的批判和讽刺。
一九一七年的中国,一场张勋复辟事件,险些颠覆了辛亥革命的成果,百姓有无"辫子"就成了那个特定时期所处的立场的标志,而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再也没有人需要用辫子来表明自己的立场,可是每个人心中却还都有着一根无形的辫子,当老人倒在街上的那一瞬间,是真?是假?我们,是扶?还是走?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在妄图骗钱而倒地的老人心里,他们想到的是一个字——钱,得到钱。在看到倒地老人绕行的路人心里,他们想到的也是一个字--钱,失去钱。当国民的心里再也没有了精神信仰和追求,永远的失去了人性原本的善,我们的社会下一步将走向何方?
一九一七年的中国,辛亥革命的不彻底导致中国农村已然封闭、愚昧,帝制余孽还在农村肆虐,农民还处在封建势力和封建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之下。二零一二年的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力蒸蒸日上。可是部分没有精神信仰追求的国民自私、苟活、麻木、冷漠。辛亥革命并没有给封建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带来真正的变革。而经济的繁荣也并不能真正的让国民内心强大。
鲁迅先生弃医从文,拿起笔做起了战斗檄文,我们是否该放松一直紧握着的经济发展的拳头,握起另外一只精神文明发展的手?
鲁迅读后感12《药》是鲁迅的代表作之一,也是高中语文的重点课文,为了使同学们更加了解这篇文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我整理了《鲁迅《药》读后感》,供同学们参考学习。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鲁迅读后感13今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一篇文章,读完之后受益匪浅。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一篇文章是作家周晔为纪念伯父鲁迅先生而写的一篇回忆性文章,相信很多读过这一篇文章的读者都被文章所写的鲁迅先生的形象所震撼了,我也不例外,我从文章的字里行间看到了一个爱、憎分明,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鲁迅先生,我们从作者对伯父的回忆的一系列描写,我们感受到了作者周晔对伯父鲁迅先生的深切怀念、热爱以及敬仰之情。
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一篇文章,我被震撼了,我被感动了,我还受到了很大的启发。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他是中国文学的奠基人,他是一个真正的大文豪。我国伟大的领袖毛泽东主席曾经这样评价鲁迅先生:“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由毛泽东主席这一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先生这一个人、鲁迅先生身上所代表的文化素养在当时那个年代所具有的地位是多么高和号召力是多么大,就连国家领导毛泽东领袖也对他赞不绝口。多少年来,鲁迅先生所写的文章,激励着多少读者前进,他写的的名诗——“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更是中华儿女学习的榜样。他是人民眼中真正的“民族魂”。
鲁迅先生去世了,多少人民百姓冒着生命的危险也要来吊唁他,不正告诉了我们,鲁迅先生爱人民百姓,而鲁迅先生也同样受到了人民百姓的爱戴吗?是的,没错,鲁迅先生为人民所做的一切,人民永远不会忘记,鲁迅精神永垂不朽,鲁迅先生虽死犹生,他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
鲁迅读后感14细读鲁迅先生的《故乡·少年闰土》,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他,正和闰土在厨房里谈天说地呢。这是初遇闰土的第一天。闰土很高兴,他和我不停的述说着在城市里看到的东西。少年闰土是一个富于表现力的少年,是一个有更多的新鲜生活和新鲜感受要表达的少年。
然而,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可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的,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必须,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这篇文章,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我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明白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先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此刻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期望这样,就像鲁迅不期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鲁迅读后感15这篇文章是有一定背景的——1917年,张勋复辟事件,险些颠覆辛亥革命的成果。所以有无“辫子”就成为了这个特定时期立场的标志。一些自认为有识之士便把辫子盘起来,顶在头上。当形势是“皇帝又坐上龙庭”的时候,他们便把辫子放下来,可见其忠于朝廷;当形势趋向革命派时,他们把辫子盘起来,可见其是支持革命的。他们这种两面三套的做法和“墙头草”有什么区别呢。这种举动只能表示他们的懦弱与愚昧。但在当时,谁又敢于只导向一边呢百姓不敢,他们唯一能做的也只有采取这种“明哲保身”的做法,来苟且保全自己。当然,这也反映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对农村的影响没有深入,百姓还很盲目。记得范老师在和我们讲到辛亥革命时也提到过,“一些省政府听说要革命了,便立马换了一块牌子,就吆喝着’我们革命了!’”正是这些官僚的混杂给辛亥革命埋下了祸根。
本文有两个经典形象——“七斤”和“赵七爷”。“七斤”是一个村上可以出场的人。他进城被革命派剪掉了辫子,于是他开始惶恐革命派的失败,于是由辫子引发的一场风波上演了。“赵七爷”则是“墙头草”的典型人物,但他骨子里还是有着一种封建遗老的气势,所以当形势对他有利时,他便出言挑衅,带着傲慢的口吻去嘲笑和威吓别人。于是,“七斤”和“赵七爷”便成了一组矛盾。作者通过诙谐的对比手法,展现给读者一幅农村的愚昧革命图。
问:在鲁迅的《风筝》中综观全文,作者是如何在误解冲突中表现浓浓的亲情的?
答:本文叙写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甚至十分粗暴地把小兄弟苦心孤诣制作即将成功的一只风筝撕破、踏碎的一件往事,显然,写的是兄弟间的矛盾、冲突。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却是手足深情,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一心想补过,讨小兄弟的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余华说:“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
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价值观,当他听到美国民歌《老黑奴》时,深受触动。老黑奴一生苦难重重,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于是,他决心写一篇小说, 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因此,《活着》诞生了。
《活着》出版于1993年,主人公徐福贵一生起起伏伏,受尽磨难,但他却一次次扛过不幸,认真生活。
在命运面前,他虔诚地生活;在亲情面前,他用心地感受。他没有受人瞩目的大智大慧,却可以勇敢地活在当下,用心去感知爱,奉献爱。
1 生活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
福贵出生于地主家庭,家有良田百亩,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妻子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也是有钱人家出身。这样的结合,在当时是贵上加贵。用福贵自己的话说就是:有钱人嫁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
身为徐家独苗,福贵从小纨绔任性。小时候在私塾不好好学习,欺负教书先生。长大后又爱上了嫖,迷上了赌。
痴迷于赌博的人都在一个点上蜜汁自信,那就是相信自己能赢。
天真的福贵不仅指望着在赌局挣钱,还指望着在赌局中赢回父亲年轻时输掉的一百亩良田。可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不但分文没挣到,反倒输光了所有家产。直到老爹被气死,他才发现原来这个一直管教他,被他视作最烦人的老头是他的主心骨,是他的依靠。现如今主心骨没了,他像是染上了瘟疫一样浑身无力。
无奈,债主来收房,他只能带着母亲和妻女搬进茅草屋。看着年迈的母亲和幼小的女儿跟着自己受苦,福贵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毅然选择扛起生活重担,租了五亩田开始种地。
福贵是真实的,也是乐观的。种田的日子又苦又累,反倒让他心里踏实了很多。他想着靠自己的努力徐家总有一天会重新发起来。
一天, 福贵在去给母亲请郎中的路上被抓了壮丁。当兵的日子是煎熬的,好在遇到了两个可以相互鼓励,相互帮忙的朋友。当兵的日子里,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家人,想见到他们。
离家两年左右,当他终于回到日思夜想的家里,却得知母亲病逝,女儿变成了聋哑人。
命运有时候喜欢和人开玩笑,你想平静地过日子,它却偏要在你的生活里掀起惊涛骇浪。
平静的日子没过几年,儿子有庆为县长夫人献血时因抽血过多而死。悲痛欲绝的福贵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却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之后的日子也没有太平过,女儿凤霞难产而死,妻子病逝,女婿在工地事故中丧生,外孙吃豆子撑死,最后只剩下他一人。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福贵不是英雄,他只是普通大众中再普通不过的一员。他在这个动荡不安的 社会 勇敢地活着,即使在他的一生中生活并没有厚待他,但他仍然秉持着内心的善意与这个世界相处。
垂暮之年的福贵看到街市上待宰的老牛心生怜悯,便花了两年的积蓄赎下它。生活艰辛,孤苦伶仃的他也能唱出“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的歌谣。
生活以痛吻我,我却能报之以歌。这样的人生态度是世间少有的,但也是当我们陷入困境时最需要的。
2 面对重重苦难,我愿活在当下
稍作留心便不难发现,身边有很多人总是存有对生活的不满。工作量大了,就到处吐槽;恋爱谈崩了,就寻死觅活;甚至在外面吃了一顿难吃的便当,也能絮叨很久。
感觉他们总是活在自己的情绪里,且情绪中总是充斥着丧丧的味道。一年前发生的事情在今天提起,也能让他们愤怒半天。
反观福贵,经历着常人难以承受的磨难,却依然坚强乐观,时刻向前看。
我觉得他有一种特别的能力,即时刻活在当下。
这是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生活智慧。
有一个关于曾国藩的故事,我印象深刻。
有人问曾国藩:“您每天日理万机,军务政务繁忙,还能在学问方面做得如此出色,是怎么做到的呢?”
曾国藩回答说:“当读书,则读书,心无着于见客也;当见客,则见客,心无着于读书也。一有着,则私也。灵明无着,物来顺应,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过不恋。”
物来顺应,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过不恋。多么透彻的人生感悟,对于任何事物的发生,不惊慌逃避,顺其自然;对于自己不能控制的事情,不必过分担忧;活在当下,不留恋过去。
福贵拥有这种活在当下的智慧,而且是天生自带。
当他做阔少爷时,是出了名的骄纵任性,纨虐好赌。
当他输光家产,为了养活母亲妻女,被迫种田的时候,他的心里也是坦然的。
书中有一段他的内心独白,是这么写的:人要是累得整天没力气,就不会去乱想了。租了龙二的田以后,我一挨到床就呼呼地睡去,根本没工夫去想别的什么。说起来日子过得又苦又累,我心里反倒踏实了。我想着我们徐家也算是有一只小鸡了,照我这么干下去,过不了几年小鸡就会变成鹅,徐家总有一天会重新发起来的。
活在当下,弱化对过去的牵绊和对未来的担忧,心情反倒变得平静起来。
但是如若无法平和地接受当下,痛苦便源源不断。
祥林嫂是鲁迅笔下的经典人物。她因儿子被狼叼走而一辈子陷入自责,无法走出,逢人便诉说自己的不幸过往,最终落得人人避而远之。
命运的齿轮我们无法阻挡,唯一能做的,是调整好自己,不念过去,不畏将来,清醒地活在当下。
3学会感知幸福,才能拥有幸福
初看《活着》时,我一度以为书中的故事是余华在乡间采风时真实听到的,他真的见过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当得知《活着》确为一部小说,它的情节是虚构的时,还是挺惊讶的。
余华认为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不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
因此,他没有用第三人称来叙述,而是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让福贵自己讲述自己的故事和感受。
余华对福贵是欣赏的。他说:福贵与其他的乡间老人是完全不一样的,他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次一次地重度此生了。
在他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也没有,可是我却在福贵自己的叙述中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
母亲无条件爱他。当他输光家产,母亲最常对他说的话是:“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家珍是世上最好的妻子,无论生活如何起落,她都坚定地陪在他身边,毫无怨言。两个孩子懂事又善良,女婿忠厚可靠,孙子聪明可爱,连那头叫福贵的老牛也带给了他温暖……
本·哈沙尔在《幸福的方法》一书中指出:幸福与状态无关,幸福是一种能力,而幸福的能力就是对快乐的感知力。
我国翻译界泰斗、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许渊冲曾说:“ 生命并不是你活了多少日子,而是你记住了多少日子。 ”
毫无疑问,福贵感知幸福的能力是超强的。家道中落,亲人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些人间至痛接二连三地发生在他的身上,但他回忆起这一生却更多的是爱与幸福。
这种能力是值得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去学习的。
《范爱农》这篇文章,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
作者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范爱农和鲁迅同乡,清末革命团体光复会成员,青年时期在日本留学,刚到横滨时遇见了来接他们的鲁迅和子英。
关吏检查范爱农等人的行李时翻出给师母带去的绣花的弓鞋,鲁迅看到后嗤之以鼻,摇了摇头,被范爱农看到了,范爱农从此对鲁迅不满。范爱农等人在火车上互相让座,鲁迅又看不过去,摇了摇头。
1907年日本留学生们接到安徽巡抚恩铭被刺杀、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的消息,举行同乡会时他反对鲁迅等人主张发电回国的想法,专门跟鲁迅作对,从此总与鲁迅作对。
后来范爱农由于没钱回乡,受到轻蔑,排斥,迫害,只得在乡下教几个小学生糊口。革命的前一年再次遇到鲁迅,两人熟识了,范爱农解释了为何当年与鲁迅作对,鲁迅表示歉意,两人冰释前嫌成为好友。
绍兴光复后范爱农来找鲁迅去绍兴,鲁迅当了师范学校的校长,范爱农当监学,工作认真勤奋。报馆案风波后鲁迅去了南京,范爱农失去了工作,失业后陷于穷困之中。
一次跟朋友去看戏,坐船回来,在大风雨中不幸落水致命。他是凫水的能手,所以鲁迅一直怀疑他是投水自杀的。范爱农的一生正代表着那时正直的知识分子的际遇和境况,所以鲁迅以深沉的同情作诗悼念他。
鲁迅和范爱农的友谊证明了,不打不成交,人不可貌相。
于是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幼小时候对于精神的虐杀的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开,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堕下去了。
但心又不竟堕下去而至于断绝,他只是很重很重地堕着,堕着。
我也知道补过的方法的:送他风筝,赞成他放,劝他放,我和他一同放。我们嚷着,跑着,笑着。——然而他其实已经和我一样,早已有了胡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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