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王室查尔斯王子与戴安娜王妃的传奇故事?(详细)

英国王室查尔斯王子与戴安娜王妃的传奇故事?(详细),第1张

戴安娜和查理斯王子於1977年中一个派对中认识,之前查理斯王子曾同戴安娜的姐姐伊丽莎白·萨拉·斯宾塞约会过,王子第一次遇见她时,就说她是一位很有魅力的女性。在奥索普属地靠近林区的一片耕地中央,戴安娜被人介绍给查尔斯王子。

之后戴安娜受邀出席1978年11月白金汉宫举办的查尔斯王子30岁生日晚会,从此以后,戴安娜和查尔斯王子的关系越来越好。她们开始在美丽的湖畔约会、开始愉快地聊天,甚至热情地亲吻。对此,戴安娜感到十分惬意和自豪。

1981年2月6日,查尔斯约戴安娜在温莎堡见面。天已经挺晚的时候,查尔斯对戴安娜说,他非常想念她随后就直截了当向她求婚,戴安娜接受了他的求婚。

然而,戴安娜没有想到的是,查尔斯并不是因为爱她而向她求婚,只是因为自己承担传承香火的责任,而这个责任需要一个王妃来完成。于是,他随意地选择了天真烂漫的戴安娜。戴安娜知道事情真相后,曾试过引起查尔斯的注意,希望能够获得他的爱,然而查尔斯仍旧对她不闻不问,毫不关心。

对婚姻失望的戴安娜决定不再沉默,1992年2月,查尔斯和戴安娜一起出访印度。这天正是情人节,按照惯例,这天王子和王妃都会献上情人节之吻,以示恩爱。

可是当查尔斯王子把嘴伸向戴妃的脸庞时,戴妃把脖子一转,时间拿捏得正到好处。戴安娜不让王子亲吻她!王子的吻被妻子无情的拒绝了!

100多个专业摄影师和5000余兴高采烈的印度观众亲眼目睹了这一幕。1992年12月9日英国首相梅杰代表皇室宣布戴妃和查尔斯王子婚姻的确出现了危机,两人正式分居!

之后,戴安娜和查尔斯王子不甘示弱,不断在媒体面前互相诋毁、抹黑对方。实在是有损皇家颜面,同时,戴妃与女王夫妇的关系也变得紧张起来。1996年,在女王的勒令下,戴妃和查尔斯王子离婚了。但是戴妃仍然可以保留“殿下”称号。

扩展资料:

戴安娜婚外情人:

奥利弗·豪艾,是一位古玩生意人,他与戴安娜王妃1994年在伦敦的切尔西海港体育馆相遇后,马上就成为了戴安娜王妃的爱情俘虏。

威尔·卡林,曾任英国橄榄球联合会会长。他1995年与戴安娜王妃在伦敦的一座体操馆邂逅后双双坠入爱河,而且没过多久卡林还闪电般地与妻子离了婚。卡林坦率地承认自己深爱着戴安娜王妃。

克里斯托弗·威莱,1996年8月,房地产开发商威莱与戴安娜王妃在伦敦的切尔西海港体育馆相遇。也就是在同年,戴安娜王妃与查尔斯王子正式劳燕分飞。

参考资料:

-戴安娜王妃

英格兰人的婚俗丰富多采,从求婚到度蜜月均按自已的传统方式进行。在英格兰北部约克市求婚方式颇为奇特,继承了古代民间遗风,女孩子成熟以后,需要出嫁了,便穿上不同颜色的紧身服饰,向男性示意。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的意思,恰恰和交通信号灯一致。绿色的表示:"来吧!我愿意恋爱,大胆地追求吧!"**表示:"机遇是有的,如果合我的意还是有成功的机会。"红色表示:"目前我还不想谈情说爱,不要追求我。"勇敢的小伙子会根据对方的服色,根据自已的选择去大胆地追求,决不会被扣上行为不端的帽子。

一旦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男方要送给女方订婚戒指并举行仪式。这种习俗遍及整个英国。结婚或定婚戒指是许多民族的传统习俗,英格兰人在教堂里举行婚礼仪式时,新郎给新娘戴戒指是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人们甚至认为不戴戒指的婚姻是无效的。当神父询问一对新人是否愿意做对方的妻子或丈夫、能否相互尊重、白头偕老后,新郎给新娘的无名指上戴上一枚戒指。它象征着丈夫对妻子的纯真爱情,同时妻子也表示接受并忠实于这种爱情。

戴戒指的习俗可以追溯到古代埃及、中国,它不仅作为一种信物也是一种装饰品。婚姻戒指最初并不镶嵌钻石、翡翠以及红蓝宝石等饰物,纯洁的圆形象征着由婚姻联袂在一起的两个人的团圆。在一些民族中象征着一种魔力,保佑夫妇幸福长寿,同时,施予者表示对接受者的信任,接受者表示对施予者的忠诚。

金戒指象征爱情的纯真,银戒指意味情感温柔。英国人同西方各国一样,定婚戒指是金制的而不镶嵌任何宝石,结婚戒指应加装饰物,至于戒指的质量则根据个人的经济条件不同而不同。定婚、结婚戒指可戴在同一无名指上,也可以由结婚戒指取代定婚戒指。

英国在16世纪时,结婚戒指的内侧经常刻是家族的图案或箴言,诸如"上帝使我成为某某的妻子,"某位主教的妻子的戒指上刻上一只手、一颗心、一顶主教冠和一个骷髅,铭文是:"前三个我赐予你,第四个使我超脱。"今天戒指上的铭文大多只刻上新郎和新娘名字的开头字母。

英国人结婚要穿礼服;新娘身着白衫、白裙、头戴白色花环,还要罩上长长的白纱,手持白色花束。总之,英国人崇尚白色,它象征爱情纯洁、吉祥如意。而戴头纱的习俗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世纪,当时两河流域就已盛行女子戴头纱。在古希腊,举行结婚仪式时不仅新娘要戴亚麻或毛织品的头纱,而且一对新人都要戴上花冠。到了罗马时代,不同宗教信仰的人要戴不同颜色的头纱以示区别。中世纪以后,宫廷贵族之中出现了用珍珠装饰的花冠。尔后,发展成为白色头纱,并且尺码日益延长,并遍及欧洲各地。

一旦举行完婚,新郎新娘从教堂里出来的时候,人们要向新人祝贺,这种祝贺不是亲吻、拥抱和握手,而是向他们撒五彩缤纷的纸屑。撒纸屑的习俗起源于撒麦粒。1491年英国国王亨利七世携王后到布里斯托尔旅行。旅行途中,被一位面包师的妻子看到,于是她从窗子里向他们撒麦粒,并高呼:"欢迎你们,陛下!祝你们幸福、长寿。"这成为一段佳话,到16世纪时,这一习俗已广为流传,人们向新郎、新娘撒麦粒,有时还染各种颜色。麦粒象征着丰收和生活富裕,同时也祝贺新婚夫妇幸福长寿,子孙满堂。

度蜜月也是英国各地青年结婚的重要内容之一。他们把积蓄下来的钱用于旅游,而结婚后去旅游便称作度蜜月。这原是古代的习俗,在新婚之时一定要饮用一种用蜂蜜特制的饮料,用来象征家庭美满、爱情甜蜜和生活幸福。而这种饮料从结婚开始要喝30天,因此就把新婚第一个月称作蜜月了。

在英国对于结婚纪念日十分重视,每年都要庆祝并有不同的称谓。第一年是纸婚,第二年是棉婚,第三年为皮革婚,第四年为毅婚,第五年称木婚,第六年称铁婚,第七年叫铜婚,第八年叫陶器婚,第九年为柳婚,第十年是锡婚,以后是钢婚、绕仁婚、花边婚、象牙婚、水晶婚。从第十五年以后,每五年各有一个称谓,依次为搪瓷婚、银婚(第二十五年是个大典)、珠婚、珊瑚婚、红宝石婚、蓝宝石婚、金婚(五十年是第二大典)、翡翠婚、钻石婚。这最后一个是第三大庆典,但很少有人能够庆祝这个庆典。

  你好,没想到现在还有仔细读书的人,好的,其实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单膝跪下求婚和英国不同的贵族阶级求婚礼仪不同没有任何关系,小友,下跪求婚来源于骑士精神,小友你要明白两点——

  一是骑士精神中的尊重女性,其实并非是尊重女性,为什么呢?因为一者是它只“尊重”贵族女性,二者是这种“尊重”,来源于女性是低下的弱者。

  二是《傲慢与偏见》它就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时,因为女性的社会、经济地位开始改变(因为在工业时代,出现了不需要很重体力的女性也可胜任的工作,随之女性的经济地位也发生改变),所以女性权利开始受到重视,你可以同时参考简爱,书中与达西恋爱的伊丽莎白(好像是这个名字),对纯洁爱情的执着于追求,体现出了女性的自尊与自爱,这是在农业社会(或者说是封建时期)所没有的,或极少见的,其实我认为它类似于琼瑶小说,但甚至远远没达到张爱玲的水平,但是你千万不要忘了这本书是有开创性的,就犹如《狂人日记》是在中国第一部白话文小说一样,内容反倒在其次,如果你是一位女性,其实你应该更能体会此书的内容,因为我国也正处在一个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时期,你的爱情有多少自主性与纯洁性你应该有足够的认识(我不是道貌岸然的批判者,我对性工作者都有着与其他女性与男性一样的尊重),我只是愿你能体会与书中女主角一样的情景,其实男主角达西有着让一切女性着迷的元素——有钱有闲有庄园、长得又帅,女主角最终选择他,与简爱中的简爱一致,更反映了这两部书只是两部市井小说而非有超前的预见性见解的伟大作品,对男主人公的庄园不可抑制的赞美也充分说明了当时整个社会处在一个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时期,现在要写的话一定不是庄园而是IT精英或金融财子,参见无数狗血言情剧。但话分两面——对纯洁爱情的执着于追求,体现出女性的自尊与自爱——这一点在农业社会封建时代也是有的,只不过较少见也较畸形——如《杜十娘怒砸百宝箱》等等。

  基于以上两点,我想你应该明白为什么《傲慢与偏见》中,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单膝跪下求婚了吧,简单来说《傲慢与偏见》讲的是女性(平民)要站起来,与男人(贵族)并肩,而女性站起来,并不意味着男性要跪下去!

  好了废话不多说,呵呵~~

  希望你继续好好读书,路走好~~~~

  给分奥~~~~~~~~~~~~~~标为最佳答案奥~~~~~~~~~~~~~~~

  呵呵~~~~

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是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间,于伦敦东区的白教堂(Whitechapel)一带以残忍手法连续杀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凶手代称。犯案期间,凶手多次写信至相关单位挑衅,却始终未落入法网。其大胆的犯案手法,又经媒体一再渲染而引起当时英国社会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欧美文化中最恶名昭彰的杀手之一。

虽然犯案期间距今已达百年之久,研究该案的书籍与相关研究也日渐增多。但因缺乏证据,凶手是谁却是各说其词、毫无交集,因而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可是开膛手杰克的身影却透过媒体、摇滚乐、玩具等物品不断出现在今日的大众文化之中。

◆犯案过程

开膛手的犯案地点集中在伦敦东区(East End of London)白教堂(Whitechapel)附近。这里在当时是著名的移民集散地,远从俄罗斯和东欧来的数万移民定居在此。由于收入微薄,此处早已成为贫穷与犯罪的温床,街头上流落着无家可归的流氓与拉客的娼妓。虽然苏格兰场于1829年就建立全市巡逻网,但薄弱的警力仍难以负担每晚有数万妓女出没的东区治安。

白教堂连续凶杀案

疑似凶手寄发的第一份讯息"Dear Boss"1888年8月7日一具女尸被发现陈尸东区的白教堂,死者是中年妓女玛莎·塔布连(Martha Tabram),身中三十九刀,其中九刀划过咽喉。同年8月31日凌晨三点四十五分,另一位妓女玛莉·安·尼古拉斯(Mary Ann Nichols)被发现死在白教堂附近的屯货区(Bucks Row)里,时年43岁。她不但脸部被殴成瘀伤,部分门齿脱落,颈部还被割了两刀。但最残忍的是腹部被剖开,肠子被拖出来,女阴也遭利刃严重戳刺。

由于该教堂附近甚少发生凶杀案,这两件案子和之前的几件杀人案件受到社会大众的注目,有些媒体甚至以“白教堂连续凶杀案”(the Whitechapel murders)称之,认为是同一名凶手所为。这样绘声绘影的描述引起当地居民的恐慌,于是警方在此投入更多的便衣警探巡逻,当地居民也组织巡逻队维持治安。如此使人们相信此类案件将不会重演。

开膛手杰克

没想到8天后,也就是9月8日凌晨五点四十五分,一位居住在汉伯宁街(Hanbury Street)29号的老车夫于其廉价出租公寓的后方篱笆里发现一具女尸,死者是47岁的妓女安妮·查普曼(Annie Chapman)。她与前位死者同样被割开喉咙,并惨遭剖腹,肠子被甩到她的右肩上,部分子宫和腹部的肉被凶手割走。其颈部有明显的勒痕,据说死前曾呼救,但未引起注意。由于这是凶手第一次在住宅附近犯案,时间还是接近清晨的5点以前,却未发出任何引人注意的声响,此案成为日后人称开膛手的凶手所犯下最著名的案件。

9月27日,中央新闻社(Central News Agency)收到一封用红墨水书写,并盖有指纹的信,署名“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信中以戏谑的态度表明自己就是杀死妓女的凶手,并声称被逮捕前还会继续杀害更多妓女。由于这封信以“亲爱的老板”(Dear Boss)起头,日后便以此称呼凶手寄发的第一封信。

9月30日凌晨一点,一名马车夫于住家附近发现伊丽莎白·史泰德(Elizabeth Stride)的尸体。不同于前两位牺牲者,这位44岁的瑞典裔妓女虽被割喉,但未遭剖腹,而是死于左颈部动脉失血过多。由于犯罪手法不同,有人怀疑此案的凶手与前两起开肠剖腹的凶案并无直接关系。

就在大批警力赶到伊丽莎白·史泰德陈尸处时,凌晨一点四十五分左右,46岁的妓女凯萨琳·艾道斯(Catherine Eddowes)被发现横尸在主教广场(Mitre Square)上。除了同样被割喉剖腹,肠子甩到右胸外,她还被夺去部分子宫和肾脏。由于巡罗的员警声称一点半时这里并无异状,因而研判死者是在一点半至一点四十五分之间被杀害,并被剖开腹部。凶手行凶手法之俐落,让多数人认为他可能是专业的外科医生。

凌晨三点,一位搜寻可疑嫌犯的警员在高斯顿街(Goulston Street)附近发现件沾满血的衣物,经过鉴定是凯萨琳·艾道斯身穿围裙的一部分。而在衣物掉落的附近高墙上,发现疑似凶手用粉笔写下的一行文字:“犹太人不是甘于被怨恨的民族!”("The Juwes are not The men That Will be Blamed for nothing",但另有刑警记得是"The Juwes are The men That Will not be Blamed for nothing")。之后警察督察长汤玛斯·阿诺德(Thomas Arnold )到现场巡视并观看这句留言,因担心该墙上涂鸦天亮后被路人看到,反而激起反犹太主义者的情绪,当场下令擦去。

最后一位受害者

隔天,也就是10月1日,中央新闻社又收到一封明信片,内文同样以红墨水写成。信里,写信者自称是“调皮的杰克”(saucy Jacky),并提到他打算“隔天再干两件事”——一般认为就是9月30日凌晨伊丽莎白·史泰德和凯萨琳·艾道斯这两起命案。另外,写信者提到打算割下死者的耳朵寄给警方,这与凯萨琳·艾道斯遗体外耳损毁的情形类似。最后,写信者同样留下“开膛手杰克”的属名。而日后便以写信者自称的“调皮的杰克”("Saucy Jacky")称呼该信件。

10月15日,一封寄给白教堂一带的居民自发组成的白教堂警戒委员会(Whitechapel Vigilance Committee)信再度引起大家的注意。信里附半颗肾脏,并以黑色墨水书写。写信者声称“来自地狱”,并说这颗肾脏取自“某个女人”(一般认为就是凯萨琳·艾道斯)身上,其中半颗被他煎熟吃掉。不同于前面两封信,这封信没有任何署名,日后人们便以开头的“来自地狱”("From Hell")为此信命名。比起前两封信,一般认为此信由凶手亲自书写的可能性最大。

11月9日一位多塞街(Dorset Street)上的房东托他助手到玛莉·珍·凯莉(Mary Jane Kelly)的房间收六个星期未缴的房租,却从窗口发现这位25岁的年轻妓女惨死在床上:她全身赤裸,颈部有勒痕,胸部和腹部被剖开,脸部的耳鼻和乳房也被割掉,据信被凶手拿到旁边的壁炉烤熟吃掉(但有人认为是被凶手割下带走)。一位邻居宣称昨晚,即11月8日晚上八点半时仍看到凯莉活著(不过她对凯莉的长相描述不完全正确),另外有邻居声称当天凌晨四点左右有听到一声凄惨的女性尖叫声。但可以确定的是,尸体发现的前一天晚上10点,凯莉曾出现在酒吧里。

玛莉·珍·凯莉命案后,开膛手杰克似乎消声匿迹:伦敦未再出现类似的命案手法,媒体对命案的兴趣也逐渐褪去。但警方动员大批人力却迟迟无法侦破案件,饱受包括维多利亚女王在内的英国各界人士批评,进而导致警界高层的异动。1892年,警方宣布停止侦办白教堂连续凶杀案。

◆开膛手书信

综观整个开膛手犯案期间,警方和报业收到千百封关于案情的信件。有些信出自全心全意提供讯息协助捉拿凶手的人士之手,但其中绝大多数被认为对案情毫无帮助而被忽略。

也许这数以百计的信中,较吸引人的是那些宣称凶手亲笔写的信件。这些信中绝大部分被当作骗局。许多专家指出这些信里“没有任何一封”是真的,但其中却很可能包含凶手真迹。经过近代和现在的权威人士验证,有三封信最引人注目:

·《“亲爱的老板”信》:日期是写9月25日,邮戳日期是9月27日,收件者是中央新闻社(Central News Agency),9月29日被送往苏格兰场。刚开始这封信被认为是个骗局,但当爱道斯的遗体被发现有只耳朵部分被割掉时,信中被应证的“割走女士们的耳朵”("clip the ladys ears off")引起人们的注意。警方于10月1日公布这封信,希望有人能认得信里的笔迹,但徒劳无功。“开膛手杰克”之名第一次出现在这封信中,并在信件被公布后获得世界级的恶名,大部分的胡闹信件都模仿该信的笔调。连续凶杀案结束后,警方宣称该信是一名当地记者的骗局。

·《“调皮的杰克”明信片》:邮戳日期是1888年10月1日,收件者是中央新闻社(Central News Agency),内文笔迹类似《亲爱的老板信》。信中提到两位受害者 (即史泰德和艾道斯)将死在彼此附近:“此时的两件事”("double event this time")。有争议的是这封信在凶杀案公布前就寄出了,而且不像是具有此类犯罪知识的怪人所写,虽然它在案发前24小时更早以前就被加上邮戳,且后面相当长的细节为当地居民与记者所知晓。之后警署宣称已确认该信是由特定记者所写,而这位记者也是《亲爱的老板信》的撰写者。

·《“来自地狱”信》:又被称作《卢斯科信》(Lusk letter)邮戳日期是10月15日,白教堂警戒委员会的乔治·卢斯科(George Lusk)于1888年10月16日收到。卢斯科打开信件附送的小盒子时,发现里面有半颗肾脏,不久将其保存在“酒之灵魂”(乙醇)的医生说这是人类的肾脏。艾道斯其中一颗肾脏被凶手取走,而这位医生认为寄给卢斯科的肾脏“貌似凯撒林·艾道斯被取走的那颗”,虽然他的发现十分不可靠[1]。该信的作者宣称已经“煎熟并吃掉”另外半颗肾脏。关于这颗肾脏的说法不太一致:有人坚称这是艾道斯的,但其他人认为这只是个“恐怖的恶作剧,而且仅仅如此。”

有些地方会列出另一封信,即日期是写1888年9月17日,被认为是第一封使用开膛手杰克这名号的讯息。专家们相信这是封20世纪才被放入警方档案,距离开膛手犯案时代已十分久远的的现代赝品。他们察觉到这封信既无警印鉴以核对收件日期,也没有早期调查员检查过其是否是潜在证据。另外没有任一当时的警察档案曾提过该信,而且部分看过的人宣称这封信是用圆珠笔书写,而这要到开膛手杰克犯案后50多年后才被发明。

◆受害者

已确定的受害者都是中下阶层的妓女,且除了玛莉·珍·凯莉外,皆年趋中年却无固定居。受害者都在隐密或半隐密的地方被杀,死前大多呈现酒醉状态。死者的遗体显示受害者喉咙被割开,死后腹部往往被剖开,部分受害者甚至外阴被凶手切下。现在很多人相信受害者开始就被扼死,以防她们求救。一些尸体的内脏被取出,而根据尸体上的伤口,凶器被认为是如手术刀般锐利的刀,因此推断凶手有相当程度的外科和医学技巧,其职业可能是医生或屠夫。

▲玛莉·安·尼古拉斯

闺名玛莉·安·沃克,绰号“波莉”。1845年8月26日出生,1888年8月31日星期五被杀。

▲安妮·查普曼

闺名爱莉莎·安·史密斯,绰号“黑安妮”。1841年9月出生,1888年9月8日星期六被杀。

▲伊丽莎白·史泰德

闺名伊丽莎白·古斯塔斯多特,绰号“长丽兹”。1843年11月27日生于瑞典,1888年10月30日星期六被杀。

▲凯撒琳·艾道斯

曾化名“凯特·康微”和“玛莉·安·凯莉”,皆出自于以习惯法婚姻结为连理的丈夫汤玛斯·康微和约翰·凯利。1842年4月14日出生,1888年9月30日星期日被杀。

▲玛莉·珍·凯莉

到巴黎旅行后自称“玛莉·珍娜特·凯莉”,绰号“姜”。据称1863年生于爱尔兰蒙斯特的利麦立克或利麦立克郡一带,1888年11月9日星期五被杀。

可能的受害者

当时其他遭到类似手法攻击或杀害的受害者们罗列于下表中。这些受害者的资料十分有限,其中包括:

▲“费小仙”("Fairy Fay")

这是1887年12月26日一起无名凶杀案的死者绰号。死因被认定是“一根尖头柱贯穿她的腹部”,一般认为“费小仙”是媒体一项与艾玛·史密斯凶案(见下方)有关的乌龙产物:他们把艾玛的朋友在艾玛遭受攻击后,提到艾玛在凶案前一年耶诞节也受到攻击一事误认为另外一桩凶案。“费小仙”一词直到艾玛·史密斯凶案后多年才出现,且似乎出自著名歌曲《波莉多利都朵》(Polly Wolly Doodle)的歌词:“好好享受吧,我的费小仙”(Fare thee well my fairy fay),现在并无任何证据显示有这位受害者确实存在。在凶案发生地的纪录里也显示当时附近没有位女性姓“费”。

▲安妮·密尔沃(Annie Millwood)

大约生于1850年,据闻是1888年2月25日一次攻击事件的受害者,这次攻击造成她“腿部与下半身有多处刺伤”而住院治疗。之后她顺利出院却于1888年3月31日去世,死因很可能是某种自然因素。

▲艾达·威尔森(Ada Wilson)

据闻是1888年3月28日一次攻击事件的受害者。她的颈部连中两刀,但却劫后余生。

▲艾玛·伊丽莎白·史密斯(Emma Elizabeth Smith)

大约生于1843年。1888年4月3日她遭到攻击,一把钝器贯入其阴道,造成会阴破裂。受到攻击后她设法带伤走回自己的租屋,回去后朋友们送她到医院,在此她告诉警方其遭到两三人围攻,其中一人未成年。之后陷入昏迷,直到1888年4月5日去世。

▲玛莎·塔布连(Martha Tabram)

闺名玛莎·怀特,有时本名因拼错写成玛莎·塔布兰(Martha Tabran)。生于1849年5月10日,1888年8月7日被杀,身中三十九刀。基于某些不完整的理由,如缺乏犯案证据和行凶动机、地理和时间上近乎接近以及标准的攻击方式,塔布连最常被认为是开膛手刀下另一位受害人,但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犯罪手法(穿刺,而非勒毙或割喉)。不过现在大家也接受凶手会改变犯罪手法,甚至戏剧性的变化。

▲“白厅之谜”("The Whitehall Mystery")

这词指的是1888年10月2日白厅街(Whitehall)上新伦敦警察队总部大楼地下室发现的无头女尸。原本属于这具尸体的一只手臂在泰晤士河畔的皮米里科(Pimlico)被发现,另外一条腿被肢解后埋在尸体发现处底下,剩下的一手一脚则未找到,而死者的身分始终无法辨识。

▲安妮·法尔(Annie Farmer)

生于1848年,据闻是1888年11月21日一起攻击事件的受害者。这次攻击中她颈部被割开,鲜血直流以致差点丧命。幸好伤口不深,而这显然是因凶器为钝刀。警方怀疑这伤口纯为自残,故不久停止侦办这宗案件。

▲萝丝·米雷(Rose Mylett)

真名可能是凯撒琳·米雷,但又名伊丽莎白·“酒鬼丽兹”·戴维斯、“秀丽”艾莉丝或“克拉拉”。生于1862年,死于1888年11月20日。据闻她被“紧紧缠在脖子上的绳索”勒死,虽然有些调查员相信她是烂醉如泥时不小心被自己穿著的衣领勒住而窒息。

▲伊丽莎白·杰克生(Elizabeth Jackson)

一名妓女,1889年5月31日至6月25日其部分遗体自泰晤士河中陆续打捞出来。据闻这些尸块是根据她失踪前已有的伤痕辨识出来,显然她死于凶杀案。

▲艾丽丝·麦坎锡(Alice McKenzie)

绰号“陶烟管”艾丽丝,并使用化名艾丽丝·布莱恩做为。她大约生于1849年并死于1888年7月17日。据闻死因是“颈动脉断裂”但身上被发现另有数起小处瘀伤。

▲“宾奇街凶案”("The Pinchin Street Murder")

这是指1889年9月10日被发现的无头尸,除了双手未被割断外,其情况类似“白厅之谜”。一份当时无法确认的推测认为尸体的确切身分是莉迪亚·哈特(Lydia Hart),即一名失踪妓女。“宾奇街凶案”和“白厅之谜”常被认为是同一连环杀手所为,“他”因而被称为“无头尸杀手”或“无头尸凶手”。然而开膛手杰克与“无头尸杀手”是否为同一人或毫无关联的两者(但很可能在同一地区活动)已成为长久以来开膛手研究者争辩不休的话题。另外,伊丽莎白·杰克生也被认为可能是“无头尸杀手”刀下的另一位受害者。

▲法兰西丝·寇尔(Frances Coles)

又名法兰西丝·寇尔曼、法兰西丝·哈金斯或绰号“橘发尼尔”。生于1865年,死于1891年2月13日。她后脑杓上的小块伤口显示曾被狠狠摔在地面,且喉咙被割开。然而遗体上找不到其他肢解痕迹。

▲凯莉·布朗(Carrie Brown)

绰号“莎士比亚”,乃出自她酒醉时背诵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习惯。大约1835年生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的曼哈顿,1891年4月24日遇害。她被衣料闷死且随后被利刀肢解。其遗体上发现外阴部有大撕裂伤,背部和腿部有轻微的割痕。虽然她的卵巢在床上被找到,但没有任何器官被夺走,这是否为凶手故布疑阵则不得而知。当时,这宗凶案被拿来和白教堂凶杀案做比较,但伦敦警方坚决否定两者的关联性。

某些开膛手研究者援引伤残男童的案例,认为他们也可能是开膛手犯案的对象,因为当时几封宣称是凶手寄给警方的信中曾不断威胁将杀害幼童。

◆嫌疑犯

虽然开膛手杰克引起世人注目,但直到目前为止,并无明确的证据指出凶手是特定的几个人物。相反的,随著时间日渐久远,研究者渐增,被大家认定的嫌疑犯越来越多,且身分遍及当时伦敦的各个阶层;反倒是传统上被认为嫌疑最重的几个嫌犯,于更多资料发堀后逐渐被还清白。在此,将列举出较具知名度的嫌疑犯。

下列是警方认为很可能是开膛手杰克的嫌疑犯(但请注意并没有证据可供认定他们就是):

▲马塔古·约翰·杜立德(Montague John Druitt)

(1857年8月15日 — 1888年12月1日)

取得律师身分后,他自1881年至1888年11月21日起长期担任某间私立学校老师以彰其职。另外,他也是有名的运动家和业余板球员。由于不明的原因,1888年11月19日最后一次现身于一所位于布莱克希斯(Blackheath)的学校,两天后宣告失踪。1888年12月31日他的遗体被发现漂浮在泰晤士河上,检查结果显示其尸骇由于口袋放入大石块,曾沉入河底数星期之久,警方因此推断他于沮丧的情况下投河自尽。由于他失踪与死亡的时间距离第五起凶杀案不远,且他死后凶杀案不再发生,让当时许多调查员认为他就是开膛手。然而近年来的研究显示,在凯莉凶案与他死亡之间,他曾在法庭上担任合法代理人,且根据法庭纪录,还曾为了座位的问题争论许久。某些人认为这反驳了杜立德在凯莉案后精神崩溃的说法,而在麦维·麦克那登爵士(Sir Melville Macnaghten)的备忘录,也就是最早认为杜立德有嫌疑的文件里,这位律师被误认为一位医生,由此进一步推论,福德瑞克·艾柏瑞(Frederick Abberline)侦探怀疑杜立德涉有重嫌。

▲塞维林·安东尼诺维奇·克拉索威斯基(Severin Antoniovich Klosowski)

化名乔治·查普曼,但与受害者安妮·查普曼无任何关系。他生于波兰克拉索威斯基,但来到英国后取名查普曼。当时他住在伦敦,是个有暴力倾向的男人,或许懂些医学知识,后来因毒杀三名女子的确切罪行处以绞刑。他曾一度是福德瑞克·艾柏瑞认为最有可能是凶手的嫌疑犯(参见乔治·查普曼(杀手))。

▲阿朗·柯明斯基(Aaron Kosminski)

(1864或1865年 — 1919年)

伦敦犹太人社群成员,1891年2月曾送入精神疗养院治疗。他被麦维·麦克那登警长备忘录列入嫌疑犯之一,理由是他有许多疑点,如长的像主教广场附近“伦敦巡警看到的那名男子”(这个说法仅见于该文件中,有些研究者认为麦克那登真正的意思是指伦敦警方的目击证人约瑟夫·劳温岱,然而其他人却想到另种解释:并未有权威性的资料显示那晚有任何人出现在广场附近。)助理长官罗伯特·安德森(Robert Anderson)与唐纳·斯文森探长(Donald Swanson)的评述都宣称“只有眼力好的人才看的到凶手。”(虽然有多种说法,但这可能是指目击证人以色列·史瓦兹)。然而,他们宣称因为证人不愿意提供不利于犹太人的证据,因此不可能起诉。斯文森在他报告版本的边注里提到,那个男人就是柯明斯基,并补充说他兄弟的家就在白教堂伦敦警局旁,而其被双手反绑送入精神病院里,不久便死了。最后两个关于柯明斯基的细节不太正确,因为他活到1919年。他的精神错乱症状有幻听、担心被其他人吃掉的恐惧和拒绝梳洗。在院里他被描述成没有伤害能力的人物,虽然有一次他对著院里的服务员挥动一张椅子。近年来多数研究者认为他会被列入嫌犯名单里,凶案当时的反犹太主义情节影响大于其症状与案情的关联性。

▲麦可·奥斯卓(Michael Ostrog)

(1833年 — 1904年)

职业骗子,曾化名和易容过。他被一位新加入调查的警官列为嫌疑犯,时间是1889年,也就是“真作五案”的受害人遇害隔年,但研究者找不到证据指出他犯过比偷窃和诈骗更严重的案子。事实上,纪录显示开膛手犯案期间他正在法国监狱里服刑,而这似乎成为一项难以动摇的不在场证明。他生前最后一次被提及是在1904年。

▲约翰·皮札(John Pizer)

(1850年 — 1897年)

皮札是住在白教堂附近的波兰裔犹太人,从事制鞋业,警员隡金特•威廉•辛格(Sergeant William Thick)将曾其带回侦讯。辛格显然相信皮扎认识“毛皮围裙”,即一名以袭击妓女著称的当地男子,白教堂连续凶杀案刚发生时,许多居民曾相信“毛皮围裙”就是凶手。但他的嫌疑终究被撇清,原因是一次观看伦敦码头大火中,一群警官谈论起这一系列凶杀案时,皮札宣称辛格早认识他好几年了,言下之意是他被辛格逮捕乃出于恶意且缺乏证据。

▲法兰西斯·塔布莱特“医生”("Dr" Francis Tumblety)

(大约1833年 — 1903年)

似乎是未受教育或自学的美国人,他靠装成专业医师跑遍全美国和加拿大,偶尔远赴欧洲干同样的勾当。自认到是位女性贬抑者,他常把死亡与其病患连在一块,虽然不确定此为有意或无意之举。1888年法兰西斯人在英格兰,11月7日被逮捕,理由是“被控有下流猥亵的行为”,显然针对其对同性恋性行为的喜好。11月16日他被保释出狱。等待受审期间,他反而在11月24日逃到乡下准备前往法国。有人认为他出狱后能及时犯下玛莉·珍·凯莉凶杀案(11月9日)而随后即遭到逮补。由于在美国犯下多起恶名昭彰的诈骗,他被逮捕的消息让某些人认为他就是开膛手。他究竟是名杀手,或只是名受不当怀疑的怪人仍有争论。塔布莱特被认为有嫌疑,是在凶案发生多年以后某位伦敦警察寄给一名记者的一封信里所提到,但没人知道这位警员有直接参与开膛手一案的调查工作。而主张苏格兰场于1888年派遣一名警官前往美国,试图将塔布莱特带回来与罪案有关的说法在近年来的研究中仍是个争议。

其他可能的嫌疑犯

还有一些被当时的记者等人点名为潜在的白教堂凶杀案嫌疑犯(但请注意并没有证据可供认定他们就是),其中几位著名人选是:

▲威廉·亨利·伯利(William Henry Bury)

(1859年 — 1889年)

自伦敦迁居苏格兰后不久,他于1889年2月10日勒死发妻爱伦·艾利奥(Ellen Elliot),而她曾是名妓女。在她死后不久,又在其腹部施与几道伤口。有些人相信,这几道伤口十分类似玛莎·塔布连与玛莉·安·尼古拉斯遗体上的痕迹。柏利向当地警方自首后便被列为嫌犯之一,虽然他宣称并未涉及其他任何案件。不久之后他在苏格兰丹地(Dundee)被处以绞刑,罪名是他自己承认的谋杀妻子。

▲汤玛斯·尼尔·克利医生(Dr Thomas Neill Cream)

(1850年5月 — 1892年11月16日)

一位暗地里专门从事堕胎的医生。生于苏格兰,于伦敦接受教育,在加拿大开业且之后转往美国伊利诺州的芝加哥。1881年他被发现要为他几位病人中毒,其中男女皆有,负起责任。起初,这起事件没有他杀的嫌疑,但克利自己却要求调查这些尸体,显然这是个引起他兴趣的尝试。之后他被关在位于久利特(Joliet)的伊利诺州州立监狱,1891年7月31日被释放出狱,理由是品行良好。到伦敦展开新生活后,他再度被控谋杀并遭到逮补,1892年11月16日处以绞刑。根据某些来源所述,他死前最后几个字是说:“我是杰克。”("I am Jack")此话被诠释为意指开膛手杰克,但也可能被蒙头罩消音过。专家们根据参与处刑警官们没提到这宣称曾妨碍招供的理由,主张这个插曲也许本身没啥意义的可能性大于此为后来捏造的故事。据闻开膛手犯案之时,他正在监狱里服刑。然而有些著作认为在被正式释放前他能贿赂警官而离开监狱,或留下一个替身在他所住的牢房里,但这两种说法都没法获得权威资料佐证。(参见汤玛斯·尼尔·克利)

▲弗雷德瑞克·贝瑞·汀尼(Frederick Bailey Deeming)

(1842年7月30日 — 1892年3月23日)

一名当时住在澳洲雪梨的水手,有位妻子和四个小孩。由被视为一名英国公民,1887年12月15日他被控破产而前往位在英格兰的法庭。虽然最后被判处40天徒刑,但显然他在1887年12月29日就被释放,并试图与妻小一块逃到南非开普敦躲避债主。抵达不久他便因诈欺被当地警方盯上,于是又把妻小送到英格兰,而自己前往新建立的约翰尼斯堡,从此他似乎消失了:没有可靠的资料记载1888年3月到1889年10月凶案发生期间他的行踪下落。他再度现身是在英格兰的京士顿赫尔(Kingston upon Hull),在此他叫做哈利·劳森(Harry Lawson),即他众多化名的其中一个。成功转入职业骗徒生涯后,他显然试图与分居的妻子破镜重圆。1891年7月,他们俩同孩子搬到雨山(Rainhill)的租屋,但这段重归旧好于1891年8月11日他趁妻小睡觉时割断他们喉咙后嘎然终止。由于在他是以单身汉的身分引介到当地,并声称其家人是来拜访他的姊姊与侄辈,所以很轻易解释他们的失踪。之后他向他房东女儿爱咪·马瑟斯(Emily Mathers)求婚,并于1891年9月22日结婚。1891年11月2日这对新婚夫妇搭船离开英格兰南安普敦,1891年12月15日抵达澳洲维多利亚州。1891年12月24日他杀了爱咪,把她埋在租屋底下,随即离去。爱咪的遗体不久被发现,并引起当地侦查与寻找在英国其他尸体的行动,这也导致他于1892年3月11日被逮补,并于审判中判处绞刑,而当时的澳洲舆论认为他就是开膛手。据说他熟识开膛手被害人凯撒琳·艾道斯,并与她保持通信,但这个说法仍无法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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