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碧云作品中的女性书写

黄碧云作品中的女性书写,第1张

黄碧云是上个世纪90年代致力于女性书写的众多作家之一,其作品中的女性形象,带有极为浓郁强烈的个人色彩,而她复杂的人生经历在潜移默化间影响着她的创作,使得其笔下的女性兼具挣扎的动态美与深厚的悲剧美。她跳火红热烈的弗拉明戈舞,以一种“扬眉女子”的姿态,用自己独到的女性视角与女性观点来为女性发声立势。

前言

 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两岸三地不断涌现出一批关注女性命运、探索女性社会价值的女性作家,她们以自己切实的生活经历,复杂的内心情感使女性形象在作品中熠熠生辉。黄碧云便是其中一位独具特色的女性书写者。

一、女性形象 及其塑造手法

一般来说,女性形象的塑造是作家进行女性书写的立足点和关键。在黄碧云小说中,我们可以发现,不同故事的女主人公往往占有着同一个名字。“对于原典的尊崇与模拟,当代作家中不乏其人,但像黄碧云这样频繁重复使用笔下人物名字的,却极其罕见。”[1]不管是大学校园里无所顾忌执着追求同性恋情的叶细细,还是流落巴黎最后为爱香消玉殒的叶细细,亦或者是内心极具创伤、时时无法抑制呕吐的叶细细,她们身上都存在着相似的特质——社会边缘的人物设定,常人无法理解的情感思想。当然,这也就突出了黄碧云女性书写别具一格的手法与特点,抛弃传统,另立新型。

“她是我知道唯一穿旗袍绣花鞋上课的女学生,真造作,但很醒目。我记得那是一双极艳红的绣花鞋。她剪着齐耳短发,经常垂着眼,低头记笔记,一副乖学生的模样。但她涂着桃红蔻丹——涂蔻丹的女人都是坏女人,不动声色,在小处卖弄诱惑,更加是彻底的坏女人了。”[2]小说《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一开篇便描写了这样一个“造作”、会耍小聪明的“坏女人”形象,而故事中,女子叶细细被“坏女人”许之行所吸引,在大学宿舍内发展了一段不被世人认可的同性恋情。细细与之行是两个性格迥异的女子,前者隐于内,表面是普普通通平凡大众的女学生,后者发于外,言行举止穿着打扮都要夺人耳目。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人在第一次遇见时,细细便心中暗自惊动,注定了会有一段故事发生。细细接近之行,不惜向班上男生打听,又故意课上坐在之行身旁,熟识之后,搬去之行宿舍一同居住;细细爱恋之行,说是与男人无异,“留意她的衣服、气味多于性情气质”[3],但更甚于男人;细细极爱恋之行,“爱恋到想发掘她有没有性情气质的地步”[4],男人重情欲声色,哪里管女人的性情气质,甚至觉得这是个麻烦,只要生的美,够听话,其他都是多余。她们之间从没有亲吻爱抚这回事,多得是一起抽烟扮野,一起观影看书,一起逛百货广场。黄碧云在这一点上,又模糊了两人之间的关系,细细与之行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更像是闺蜜知己间的惺惺相惜,陪伴照顾。矛盾的出现是在学校评奖学金的时候,两人一同争取,细细评上了,而之行没有。细细用奖学金为之行买下一件她看中的火红色茄士羊毛衣,但那晚的之行却醉醺醺午时一点才在马达声中上楼。之行自此将她的妩媚动人用在了男人身上,“午夜十二时,她总穿火红大毛衣,黑皮靴,豹也似的游走。楼下有宝蓝色的小车等她。[5]”之行是有野心的女子,用一脸浓浓的妆和34B的身体,换一把一把的硬币,或者某一份杂志的封面。而细细则是安分内敛的女子,她把所有的心思静静的藏起来,对之行的爱与怨,争取与接受,到头来都自己默默地消受了。

《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中,黄碧云凝练的刻画了两位女性的性格,整个故事没有其他多余的角色,所有起因经过结果都围绕这二人展开。细细与之行,从一开始的陌路人到产生缠绵奇异的情愫,最后又落得各奔前程的结果,如果只停留于小说表面,在字里行间寻找感觉,读者未免不会调侃道:“也不过是个感情羁绊的俗套桥段,把男女情爱换成同性相亲就能夺人耳目了么?”可是一旦仔细体会,就能明白黄碧云在细细之行两位女性形象塑造手法上的良苦用心。首先,细细与之行的相识,并不是所谓的气味相投,细细注意到之行的旗袍绣花鞋,也不是以一种欣赏的角度,她甚至用“坏女人”来将之行归类,足以证明细细与之行原本是两个世界的人。但紧接着,一句“我不知道我会喜欢坏女人”[6]把所有读者的心都钓到了嗓子眼,明明充满了不屑和嘲讽,又何来“喜欢”之言呢?这正是黄碧云别出心裁之处,人与人之间产生感情,发生关系,有时候并不局限于相像、相似,而在于能够一触相通。叶细细与许之行的性格无疑是不相像但相通的。之行抄细细的“电码笔记”得心应手,细细与之行都懂得低调地推销自己,她们在“烟花巷”的居室里扮野跳舞,一切都那么自然轻松。这种关系,不是你说一,说二说十说百,我都应承你答对,而是我说“天”你能够张口便回“地”的默契与势均力敌。细细与之行都是烟视媚行、美丽出众的女子,黄碧云为了能够深刻凸显其形象,便用两种性格方式塑造了看似不同的两位女性,就如上文所说,细细隐于内,性格安分内敛,之行发于外,充满野心欲望,但其实她们更像是一个人的两面,或者说是一对相生相连的双生子,一样的聪慧,一样的努力追求生活,只是方式方法不一样罢了。颜纯钧评价黄碧云“如此年轻,如此才华横溢”[7],话虽简,意实重,从《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短短篇幅中对女性形象塑造独具匠心的新型写作手法上,黄碧云之才华,可见一斑。

另一方面,黄碧云作品中的女性形象带有着她本人强烈的个人色彩。“她不大像一个年轻的女作家,倒像是个闯荡了一生的男人在总结自己。”[8]黄碧云笔下的女性,尽管大多都处在人生的青春期,但无时无刻不流露出一种“花美,味极苦”[9]的愁郁与感慨。应宇力认为黄碧云小说的“气息”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波西米亚’气质所致”,而“‘波西米亚’气质,指的是作家本人有一种精神上的浪迹性和叛逆性,这种气质的人表现在生活上是漫游天涯,来去无踪,他们与世俗和亲情都保持着相当的距离,但他们并非嬉皮之类的人物,他们的灵魂在写作中得到安宁或补偿。”[10]黄碧云确实是具有这一类气质的作家。早年丧母,年幼时遭受父亲暴力以待的经历和阴影,长久的影响着黄碧云,成年后的她游走在各种职业、各个国家之间,她笔下的女性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她内心与生活的写照。《盛世恋》中的程书静,“忽然在墙壁玻璃上看见自己细小紫白的脸。她捧着自己的脸。在地狱中她看见她自己:细小、紫白。”[11];《一个流落巴黎的中国女子》中的叶细细,“她的脸,微微泛着淡紫,一双嘴唇裂得流血,双眼是一对破烂的梨子,形状都不大清楚了;只有那头细发,披如素馨杨柳。”[12]《无爱纪》中的王绛绿,“穿着蓝制服别着铁路局襟章理将长发束进帽子里的女子,火车穿过大雪纷飞的平原她在窗前呵了一口暖气,在车窗上划些无意义的字像甜。她的耳后会不会有一点凉飕飕,有谁的凉手碰着了她。但没有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在服务员的小休息室暖着记忆,按捂着一个不存在的、流血不止的伤口。”[13]黄碧云小说里的女性形象一别传统,大多都是如此,因为感情,消瘦难堪甚至不带人样,因为感情,在生活中游离徘徊沉郁顿挫,仿佛人生不应如此,但又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而感情恰恰只是黄碧云进行女性书写的突破口,女子自古便易受情所困,黄碧云抓住感情羁绊这条主线,用自己独特的女性视角来塑造了打上自身标签的女性形象。

二、 女性的反抗与挣扎

从原始部落到封建社会,甚至到现在,女性一直生活在男性主导的生活、感情阴影之中。同样为爱全身心付出的女性往往在情爱里更为弱势与卑微,作为女性作家,黄碧云深刻敏锐的洞察到了这一点,将女性形象的塑造上升到女性抗争的记录,正如戴红军所言,“爱情、婚姻在她的笔下只不过是人物寻求生命确认的一种挣扎方式。”[14]

《盛世恋》是黄碧云的早期作品,小说叙述了大学教授方国楚同女大学生程书静的短暂婚姻过程。故事中的程书静是少言独立的女性,在结婚前与方国楚的交往一直是顺从与安静的。不熟悉课程,只是默默地增加工作时间,一沓一沓的交读书报告;爱上了老师,也只会静静的坐在课桌前,不声不响任由心中之鸟折翼;就连求婚这种大事,竟可以在一场突发的车祸前潦草的同意了。此时此刻,程书静就像一个柔软的口袋,无论方国楚往里面塞什么她都会温柔的包容住。年轻的程书静对爱情充满着柏拉图式的愿想,并且甘愿在爱情中做出让步。而当她真正将要踏进婚姻,得到爱情的保障与结果时,在她简单的婚礼仪式上,看到方国楚从前所谓的战友一个个肠肥肚满,眼水**,而方国楚也是唱的满脸通红,“她忽然觉得做丧与做喜原来差不多,都是一门绝望的热闹”[15]眼前的一切就是今后自己日日要面对的生活了么?书静开始在爱中生出了一丝质疑。并且她无数次幻想、寄予了无限期待的新婚之夜,最终却是被一个没什么意识的男人粗暴的扯开衣服,两三下发泄尽后还打起了鼻鼾作为结束。这个男人是方国楚,今夜之后是她要称之为丈夫,依托一生的人,怎么可以这样呢,“马克思说婚姻是制度化卖*,原来他是对的。”[16]书静满心苦楚,本以为退一步可以抓住爱,现如今倒更像陷进了爱的圈套。

但女性素来对爱充满坚持和执著,如果黄碧云仅从这内心短暂的犹疑而使程书静直截了当的放弃了对爱的渴求,极易使作品犯下情节单薄的诟病,女性的挣扎与反抗也无从体现。于是黄碧云在《盛世恋》中对程书静的内心进行一波三折的刻画,使得故事中的女性挣扎极具层次性与渐变性,故事内容也更加合理与深刻。程书静是传统的女子,新婚之夜后,方国楚向她道歉,她也只是好眉好目的答道“我做妻子的责任”[17],但她更是有独立人格、独立思想的女性,明白岁月多忧,待他客客气气并不意味着可以当作没有事情发生,“方国楚买给她首饰、衣服、花朵,她欣然接受,说‘谢谢’,吻他的脸;但始终锁上客房的门。”[18]婚姻的第一道伤口难以如此轻易的原谅,就算后来他们同床共枕,但在程书静心里已然觉得无恩无爱。而其实方国楚和程书静婚姻的最根本问题在于年龄与心态的鸿沟,书静是年轻充满生机的大学生,生命还拥有着种种未知的可能,她为了爱情将自己置身于狭小的客厅卧室之间,一开始内心便是有妥协与委屈的;方国楚却是行至中年,博士学位拿过,教职谋到手,最后连婚也结好了,好像人生再无所求,留下一身的力气仅用来发胖便可。小说中,黄碧云插入了周祖儿这一人物,十分明晰的突出了程与方在人生理想上的差距。周祖儿是程书静的同学,一开始程书静便是利用周祖儿对自己的追求来刺激方国楚,他“结着血红的皮领带,一身蜜糖色的皮肤,向书静咧嘴笑”[19]正是这样阳光明媚的大男孩形象,让方国楚觉得局促不安,激发了他的占有欲,最终才确定要和程书静结婚。整篇小说,周祖儿就像一颗必不可缺的棋子,推动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同时也是程书静进行反抗的精神动力,可以说周祖儿象征了婚后程书静所追求的生命力与自由。

“我父亲教我,责任、荣誉,在婚姻里面,再没有爱的时候,就是柔顺与忍耐。”[20]程书静没有这样,她恨方国楚整个人停留在过去式里,但并非忍受他的了无生气,也不是和他一样去习惯枯燥如死水的生活,程书静想要把他拉出过去式,想用力地摇醒他来拯救自己,拯救自己还余存的一点点希望,“书静不禁捏着他的颈,摇他:‘国楚、国楚!’她着力捏他,他渐感呼吸困难,才伸手攀她,书静火烧一般:‘我,我!’方国楚眼神涣散,看着书静,看穿了她,他的神,渺渺远远的不知哪儿去。书静目眩眼昏,恨不得将他立刻捏死:‘我!我这样年轻,你为什么要葬送我?为什么葬送我?’方国楚只是死静,颈里不舒服,他只想书静快点放开手,但他没有再拉她。”[21]程书静像在一块木头面前发疯,得不到一丝回应,方国楚的心已经长满了厚厚的茧子,书静那么多那么重挣扎的情绪像打在了棉花上,她万念俱灰,整个身子松软下来,也明白过来,原来是自己把方国楚逼成了一个老人,和他结婚,让他完成了一生的责任与义务,再找不到上进的理由。“书静缩在沙发上,书静心里反复,他完了。她可不甘心就这样完:她跟他下去,她也一定完了灰飞烟灭。如此她情愿燃烧,让他在昏暗的那一头观火,然后他沉沦一个燃烧,一个沉沦,夫妻当同甘共苦,何以至此。”[22]至此,程书静内心尚存余的一点点希望也全部破灭,再绝望的尖叫叫不醒装睡的人,再用力的挣扎带不走甘愿沉沦的人。

但书静仍没有离开方国楚,因为女性对男性的爱亦常常带有韧性,对婚姻的死水感到窒息,但对他无法停止心底的爱意。程书静甚至在恍惚之间觉得一切还可重来,她是多么渴求这一份感情,为之妥协,为之痛楚,为之挣扎,为之幻灭又为之产生幻觉。她从图书馆走向家,带着新婚时天真的愿想,“或许一觉醒来,还能共享天伦,夫妻厮守,她只能指望这一场觉,改变一切。”[23]可还没到门口,远远的就听到房间里传来的笑嚷声,一阵一阵,聒着程书静的耳朵,门前的黄素馨发了疯似的盛放,这场觉还没来得及睡就已经清醒过来。不可能了,程书静在一场自导的幻象里醒过来,深知再也不可能了,“她突然觉得很虚弱,便轻轻的扶着白木门”[24],挣扎的姿势何其徒劳,书静不再想要摇醒他,不再要捏的他发疼,就让他沉浸在过去的快乐里吧,“书静一扬脸,将一把黄素馨揉个稀烂”[25]她对方国楚的心像花,稀烂了。不再抱有幻想,人也就无所谓泛滥的情绪,程书静一次次的把衣物搬离方国楚的公寓,照常生活工作,夜来睡她自己的房间,两人处在一个屋檐底下,竟有点陌路人的意味。到最后,当一切准备妥当,程书静才约出方国楚,向他说,“和我离婚,好不好?”[26]这一次的反抗没有矛盾冲突,没有剧烈的争执,一切都是静静的,从希望的破裂到心的幻灭,造就了这一场无声的预谋。我们知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如果还留有念头,就会一哭二闹三上吊,用激烈的行为博取男人的注意与关怀,但如果已经心如死灰,便只会自己默默的萎谢下去。静默胜于暴烈,无声的挣扎与反抗没有花哨的外衣,但更加沉重有力,程书静以一颗心的枯萎为代价赢得了和方国楚在婚姻中的战役,最后“方国楚不禁摇头:‘从没有见过象你这样的女子。’书静侧着脸,嘴唇还是那样似笑非笑的抿着:‘你见识少。’方国楚拉她:‘甘拜下风了。”’[27]

黄碧云写《盛世恋》,将女性内心的矛盾与挣扎借婚姻和爱情表现出来,其目的在于凸显女性对生活的反抗。传统作品中,女性书写往往是男性的附庸,女性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衬托男性形象的高大,而黄碧云恰恰相反,用方国楚这个“旧式”的男性来烘托出程书静的独立、思想先进等“新式”特点,黄碧云其他作品中的女性,性格上也多少都带有着反传统的特质,故事情节中明显的存在着女性挣扎的痕迹。相较于同样是以女性书写为主的张爱玲,黄碧云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60年代以模仿张爱玲怨女型女性塑造风气的瓶颈,“大有一番用烈女取代怨女传统的倾向”。[28]

三、女性书写的局限与意义

虽然黄碧云在其女性书写当中展现了非同一般的才华,但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局限。“黄碧云的女性书写最大的特点在于它不仅仅是女性书写,她的女性诉求与她对这个世界的理解方式同时呈现。”[29]黄碧云作为一名女性,她将自己在生活中所遭遇的、与内心所感知的用文字的方式表达出来,她的笔下现实是怎样,实质是怎样,女性所需要的是什么,女性如何为之争取与反抗都一目了然,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几乎在所有作品中,我们都找不到女性的完满结局,换而言之,黄碧云成功运用了自己的女性观点来看待世界,以一己之力为女性说话撑腰,但遗憾之处在于她并没有找到女性的真正出路,即女性挣扎后要么两败俱伤,要么迷茫不知所措,挣扎成为女性的一种常态,女性书写里缺少了“挣扎过后”该如何继续前行的答案,因此在作品中就无法给女性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团圆”结尾。

《盛世恋》里程书静最终得以和方国楚离婚,表面上赢得了婚姻大战的胜利,用发疯的叫喊、无声的疏离换来了全身而退,可是当她与方国楚分离在红绿灯跳闪的十字路口,绿灯亮起,方国楚急急地过路,人潮之中,他再也不会顾及程书静的消失与存在。“这样一个盛夏的中午,这样的红绿灯交叉站,这样的千人万人,她爱的人已经远去。书静紧紧的抓住指示牌,但觉滑不留手,她使着力的握着拳头,她有的只是这些。热情往往在事情过去以后一发不可收拾。红灯绿灯,第一次。书静哭了。”[30]这样的胜利对书静来说未免太狼狈,相反,方国楚倒更像是绝处逢生,甩掉一个大包袱,急不可耐的甩手而去了。故事的最后,书静不过是挺着肩,在人群中不知所踪,黄碧云再没有给予书静重生与去爱的勇气,书写戛然而止,“我们不知道书静去了哪里。或许待她不再年轻……或许她会找一个比方国楚更糟的人,结婚生子。这个年代,看来她只能如此。”[31]好像书静这一生已经失去了发展变更的可能,永远滞留在这场战争中,一生以挣扎的姿势活着,一生都只能在婚姻里取胜,在爱中一败涂地。

再看其他作品,《无爱纪》中,绛绿寄给林游忧的最后一封信,没有署名也没有地址,“打开见是一颗断齿;不是有牙根的一只完整牙齿,而是半颗断齿,是成人的断齿不是乳齿。”[32]绛绿爱林游忧,尽管他们只做过一夜的情人,她给他寄了那么多信,换来的却是不信任与举报,在那个敏感纷乱的年代,或许绛绿有的不止一颗断齿,为爱流血痛楚,绛绿不发一言只是离开,黄碧云同样没有让她在爱里得到解脱;《呕吐》中的叶细细因为幼时目睹母亲被奸杀,患上了不受控制随时呕吐的疾症,她依赖性的爱上了寄居家庭的哥哥,知道是有越人伦,仍然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最后为了使自己做回一个正常人,被迫放下心中的爱恋,选择了离开;甚至在《一个流落巴黎的中国女子》中,细细离开爱人远赴法国,却依旧无法放下心中执念,落得为爱殉情

“敢问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黄碧云将女性置身于情爱的牢笼,为爱挣扎却徒有其形,她笔下的女性将心与血耗费于饱满的情爱与持久的挣扎之上,得到的却是“离开”这样一个模棱两可的概念,结果要么反抗无用打回原形,要么挣扎逃离空无一物,黄碧云如此安排,一方面暴露了她在思想上未能给广大女性找到真实出路的局限,另一方面却成就了她悲剧性的写作手法,成为其女性书写难以模仿的特色。

黄碧云的女性书写常常借庸常的人生之痛来进行升华,“凡俗表象的背后,蕴含着强烈的悲剧意识。这种悲剧意识缘于作者对现代人所面临的西绪福斯式生存困境的书写。”[33]西绪福斯以其狡猾机智闻名,诸神惩罚他不停的将一块巨石推向山顶,但巨石却由于自身的重量会一次又一次的滚下山去,西绪福斯式生存困境就是指这种无法停止但无效无望的行为。黄碧云的女性书写有如将女性投掷于困境之中,巨石便是具象化的情爱与婚姻,她们以为只要靠近山顶,就能得以解脱与重生,但恰恰相反的是,离山顶越近越能感受到内心的不安与恐惧。在所有故事之中,女性的反抗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经过了缓慢的积淀与发酵,这个过程,女性由确信到质疑,由扬眉到呼喊,由张望到迷茫,仿佛是双脚带着镣铐起舞的舞者,在希望之中伸长柔软的腰肢,以优美的形态踮起脚尖,本以为会重获自由的光明,却惊醒在无边的黑暗之间。黄碧云笔下,女性起舞的姿势凝固了,她没有为女性寻找到打开镣铐的钥匙,但她为女性挣扎起舞的一刻定格,如鸟翼伸展一般纤细的手臂,幻灭之前最后一点闪光的眼眸,无不充满了悲剧的美感。

“在文学史上,悲观主义的情怀一向要比对生活的盲目乐观和赞美来得深刻,也更经得起反复的咀嚼回味。”[34]女性打破枷锁、寻求真正出路的过程必然是漫长艰辛的,正是因为如此,使得黄碧云的女性书写带上了悲剧色彩,黄碧云创造的“未完式”比“完成式”更有价值与重量。

结语

颜纯钧先生在文章中提到,世界上的作家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我以我手写春秋”的,作品皆是关怀人类命运、社会历史,如鲁迅、马尔克斯等;另一类写来写去则基本上属于“自叙传”,极善于反观探索自己的内心,以自我啃噬和熬煎换取创作的滋养,黄碧云便是属于后者。[35]黄碧云进行的女性书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自我书写,黄碧云跳火红热烈的弗朗明哥舞,她手中的女性便也以泪以血与镣铐共舞;她扬眉执笔,所思所写也尽是“扬眉女子”。

A Brief Analysis on Description

about Women in Works of Huang Biyun  

Abstract : Huang Biyun,an obscure authoress of HongKong for mainland renders,is young but experiencedHer writings are filled with sophisticated insights and pessimistic attitudeAlso,the descriptions about women in her works are full of intensive personalityShe speaks for women from her unique feminine perspective in a posture of confident woman with passion like dancing Flamenco

Key words : Female image; Flounder; Tragic

注释:

[1]孙宜学,陈涛重复:黄碧云小说的一道奇观[J]当代作家评论,2007年第2期

[2]黄碧云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M]台湾:台湾麦田出版社,1994年

[3]黄碧云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M]台湾:台湾麦田出版社,1994年

[4]黄碧云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M]台湾:台湾麦田出版社,1994年

[5]黄碧云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M]台湾:台湾麦田出版社,1994年

[6]黄碧云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M]台湾:台湾麦田出版社,1994年

[7]赵稀方香港情与爱——回归前的小说叙事与欲望[J]当代作家评论,2003年第5期

[8]颜纯钧怎一个“生”字了得——初读黄碧云(下)[J]台港与海外华文文学评论和研究,1997年8月15

[9]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10]应宇力从没见过的那一朵云——黄碧云的小说世界[J]世界华文文学论坛,1998年5月15

[11]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12]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13]黄碧云无爱纪[M]台湾:台湾大田出版社,2001年

[14]戴红军简论黄碧云小说的悲剧意识[J]世界华文文学论坛,2003年12月25

[15]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16]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17]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18]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19]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20]黄碧云媚行者[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2001年

[21]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22]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23]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24]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25]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26]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27]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28]江婉琴末路情爱——张爱玲《倾城之恋》与黄碧云《盛世恋》之比较[J]黄山学院学报,2005年10月20

[29]曾丽琴黄碧云的女性书写[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09年3月15号

[30]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31]黄碧云其后[M]香港:香港天地出版社,1991年

[32]黄碧云无爱纪[M]台湾:台湾大田出版社,2001年

[33]戴红军简论黄碧云小说的悲剧意识[J]世界华文文学论坛,2003年12月25

[34]颜纯钧怎一个“生”字了得——初读黄碧云(上)[J]台港与海外华文文学评论和研究,1997年5月15

[35]颜纯钧怎一个“生”字了得——初读黄碧云(上)[J]台港与海外华文文学评论和研究,1997年5月15

参考文献:

[1]戴红军简论黄碧云小说的悲剧意识[J]世界华文文学论坛,2003年12月25

[2]江婉琴末路情爱——张爱玲《倾城之恋》与黄碧云《盛世恋》之比较[J]黄山学院学报,2005年10月20

[3]孙宜学,陈涛重复:黄碧云小说的一道奇观[J]当代作家评论,2007年第2期

[4]颜纯钧怎一个“生”字了得——初读黄碧云(上)[J]台港与海外华文文学评论和研究,1997年5月15

[5]颜纯钧怎一个“生”字了得——初读黄碧云(下)[J]台港与海外华文文学评论和研究,1997年8月15

[6]应宇力从没见过的那一朵云——黄碧云的小说世界[J]世界华文文学论坛,1998年5月15

[7]曾丽琴黄碧云的女性书写[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09年3月15号

[8]赵稀方香港情与爱——回归前的小说叙事与欲望[J]当代作家评论,2003年第5期

  《底线》大结局了,有圆满也有遗憾,剧中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归宿,都有自己的成长感悟,《底线》大结局是什么?剧中6对cp结局如何?下面我就带来介绍。

 《底线》大结局是什么

 《底线》大结局了,没有一个漏网之鱼,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归宿,入狱的入狱,释怀的释怀,成长的成长。身体得到安放,灵魂得到升华。

 简佳因犯妨碍作证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金阿芬因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简佳和叶芯解开了心结,徐天跟宋雨霏也得以复合,方远最后荣升为院长,这是对他多年以来工作的肯定,也是更大责任,相信方远一定会成为更多伸冤人的“青天”

 整整40集的剧情,写尽了世间的沧桑与美好,尤其是最后一场执法者与犯罪者交织的案件,更凸显出底线的魅力。

 剧中6对cp结局如何

 1、方远李小乐

 方远与李小乐这对夫妻,日常生活中虽然经常磕磕绊绊,但夫妻感情很好,小日子过得平淡,最终两人和解,一家三口幸福地拥抱在一起。

 大结局中方远升职,家庭和睦,妥妥的人生赢家。

 2、唐薇陈涛

 唐薇和陈涛这一对原本是朋友口中的神仙眷侣,两人是同学,结婚后有了可爱的女儿。

 长期两地分居,唐薇和陈涛沟通越来越少,感情基础再牢固也慢慢消失殆尽,最终还是选择离婚,分开对他们是最好的选择。

 3、周亦安叶芯

 大结局中,周亦安和叶芯得到了家长的认可,他们也向同事们官宣恋情。

 4、宋羽霏徐天

 一个坚守理想,一个选择现实,似乎两人并不合适。宋羽霏认为他们最好做朋友。

 徐天一直不放弃,他告诉宋羽霏愿意不做律师,牺牲自己的事业换取与宋羽霏结婚。

 可如今的宋羽霏面对感情已经很理性,面对徐天自我感动式的求婚,她果断拒绝了徐天。

 但大结局宋羽霏中,方远请宋羽霏周亦安叶芯吃饭,还偷偷邀请了徐天律师。

 看到周亦安公开与叶芯的恋情,徐天说周亦安都能追到叶芯,他一定要再试一次,希望宋羽菲能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宋雨霏答应了,她的理由是叶芯都答应了周亦安,她也接受徐天。

 5、钟媛媛盛方明

 钟媛媛和盛方明两人准备婚礼时,盛方明出轨了。被钟媛媛发现后,盛方明还在为自己出轨找理由。

 在这段感情中,盛方明就是错误的一方,钟媛媛并没有错,钟媛媛只是一直沉浸在自己幻想的感情世界里,没有发现他们是不合适的。

 后来盛方明遇到困难,虽然作为前女友钟媛媛不想理会他,但作为法官的钟媛媛选择帮助盛方明!

 6、舒苏魏魏

 舒苏和魏魏这对办公室情侣,没少在菜鸟法官周亦安面前秀恩爱。

 舒苏性格开朗直爽,对朋友仗义,在法院人缘不错,和魏魏相处有一种大姐大带小弟的感觉。

 魏魏性格内敛,看上去很呆萌,工作起来认真负责,对于女友舒苏百依百顺,两人性格互补。

 但在舒苏因为妈妈金阿芬的事情烦恼时,魏魏没出现过,编剧好像把舒苏男友魏魏遗忘了,办公室都没看到魏魏的身影。

 最终舒苏说服了妈妈,做出正确的选择,金阿芬为自己犯的错误付出沉重的代价。

 以上就是有关全部内容介绍,想了解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

2011级北大法学院刑法分论期中考试题目及答案要点

考试对象:2011级本科生

考察范围:刑法分则前三章

考试时间:三小时

出题人:车浩

附注:第四段:“事后不久”至“也不幸福”部分为草稿版内容,删去后即为考试正式版

(一)案例:一生何求

某市交警甲大婚临近,提拔在即,将于2000年6月8日随领导出国考察,出国手续均已办好,只待归来即与女友成婚。临行前一天(6月7日)中午甲赴朋友婚宴,因开车,席间拒不喝酒,惹来同席的张三不满,遂趁其不备而在其饮料中掺入大量白酒,甲喝后方才察觉,但因心情好便未与张三计较。甲回家路上,已发觉酒劲上涌,头有些发昏,但未在意,继续前行,结果在拐弯路口处刮倒行人A。虽未造成A伤害,但甲亦惊出一身冷汗。赶紧将车停在路边,取出酒精测试仪一测发现,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85mg/100ml,于是买来几瓶矿泉水猛喝,并用路边卫生间的冷水冲头,再测含量降至70mg/100ml时又重新驾车上路。但是酒劲仍存,在下一个十字路口处未能踩住刹车,闯了红灯,将行人B撞成重伤,奄奄一息。甲大惊失色,赶紧将B抱上车开往医院,但是在医院门口,甲又担心暴露身份将来被追究责任,遂将B放置在医院门口希望被他人发现送去救治,自己旋即离开。一小时后,B被医护人员送往急救,但未能救活(从B当时的情况来看,即使没有耽搁救助时间也未必能救活)。

甲离开医院后,心神恍惚,结果又与前车追尾,造成前车司机C生命垂危,甲在送C去医院的路上,越想越郁闷,觉得今天遇见的都是索债人,一怒之下,调转车头,开往一僻静处,将C丢掷车外即离开(后C因未得到救治而身亡)。甲开车回到自己小区地下的停车场,想起这一天发生的各种变故,悲从中来,觉得自己人生已毁,趴在方向盘上大哭一场后睡去。清晨醒来,甲心情悲凉,既然造化弄人,自己也要改头换面,重新做人。甲带上护照和全部积蓄,准备随团出国趁机出逃。临走前甲决定彻底地释放自己的情绪,遂加足油门,在地下停车场里横冲直撞,当场撞翻了3辆轿车,某私家车主D刚从车里出来,也被甲撞翻在地(事后检查为重度脑震荡)。甲全然不顾,高速扬长而去。

甲随单位领导到乙国丙市后,旋即逃离,整容易名,在丙市蛰居下来做各种生意。转眼5年过去,甲在丙市形成气候,期间采用向丙市警察局长行贿等手段,逐渐成为黑白两道通吃的“大佬”。但是由于思念未婚妻E,故始终未婚,又怕给E带来麻烦,因此也始终未与之联系。2005年,甲终于难捱思念,遂派人回中国打听故旧情况。却得知未婚妻E早已与张三有交往,在2000年甲出国三个月后即与张三结婚,如今已为人母。甲由爱生恨,产生了报复之意,决定设计杀害E一家。甲令手下查明张三的生活习惯和上下班时间,得知张三烟不离手,且每天6点到家,E在下午4点之后,则一般会陪孩子F睡觉等张三回来。2005年6月8日,甲在乙国令手下王五在张三下班前一个小时,趁E熟睡之际,潜入E家中,释放煤气并封好门窗后离开。至6点左右,E和孩子F因煤气中毒陷入深度昏迷状态。此时,张三叼着烟打开房门,火星引爆煤气,导致E、张三与孩子F全部身亡。与此同时,爆炸亦波及E的邻居G家,造成G的重伤。

事后不久,甲在乙国偶遇其与E曾经的共同密友李四,从李四口中得知,当年甲出国之前,E已有孕在身,只待甲回国后再告之以给甲惊喜,谁料甲一去不返,音讯全无,E肚腹日隆,为掩人耳目,不得已接受张三求婚,后产下F,实为甲之骨肉。而E多年来心中对甲思念不已,与张三生活得也不幸福。甲得知真相后,如五雷轰顶,追悔莫及,痛苦之余,心灰意冷,觉得人生再无意义,将刚成立的集团公司的注册资金8000多万全部抽出,大部分捐给慈善机构,另余3000多万携带回国。回中国后,甲出家为僧,隐居在某寺。转眼5年过去,甲已成为该寺方丈。2010年6月8日,因寺庙所在省份发生百年难遇大地震,多所民居学校坍塌。甲遂将3000多万元全部捐出,兴办10所小学。因捐资额巨大且身份特殊,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甚至怀疑,警方经调查,发现了甲的真实身份,又发现在甲任寺庙方丈期间,曾收受小和尚H(富二代)赠送的书画价值共计5万元,为该小和尚引荐去其他大寺修行或佛学研究院深造。问甲的刑事责任。

(二)答案要点

1.甲醉酒驾驶刮倒A的行为

(1) 构成要件:危险驾驶罪

(2) 理论考点:本罪为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所规定,该案发生于2000年,涉及从旧兼从轻原则。

(3) 考察难度:★☆☆☆☆

(4) 答题情况:(本部分内容由邹兵建、李波、陈涛三位助教整理撰写)得分很好。绝大多数同学都回答到了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有个别同学遗漏了这个点,还有极少数同学将这个行为与后面撞伤B行为放在一起分析,认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能是因为这是第一个点,同学们普遍分析得都很详细,甚至有不少同学还专门分析了其为什么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浪费了大量时间。在引用法条分析危险驾驶罪时,有不少同学将“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如实照抄下来,说明其对法条的内容不熟。

2 甲驾车撞倒B后逃逸的行为

(1) 构成要件:交通肇事罪(及其司法解释)

(2) 理论考点:第一,将被害人放置在医院门口后离开,是否构成“逃逸”。涉及对救助义务以及“逃避法律追究”的解释;第二,被害人即使及时救治也有可能死亡的情况下,能够将死亡结果归责给甲。涉及结果避免可能性、罪疑惟轻以及风险升高理论。

(3) 考察难度:★★★☆☆

(4) 答题情况:(本部分内容由邹兵建、李波、陈涛三位助教整理撰写)得分很好。大多数同学都是按照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否属于“逃逸”——是否属于“逃逸致人死亡”的思路来分析的,说明大家对交通肇事罪掌握得比较好。在分析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时候,绝大多数同学看到了被害人重伤的实害结果,但只有少数同学注意到司法解释第二条关于酒后驾车致一人重伤即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至于交通肇事罪逃逸要以逃逸前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几乎没有学生提及。在分析是否构成逃逸之时,大家论证都比较到位。有很多同学将学界对逃逸不同理解予以了罗列,特别强调了车老师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还有不少同学(应属那些在教学网上比较活跃的同学)看到了老师在教学网上的观点,直接用“逃逸型交通肇事罪”理论进行分析。在分析死亡结果能否归结于甲的逃逸时,几乎所有注意到这个问题的同学都给出了否定性的结论,绝大多数同学是从因果关系不成立的角度进行分析,有极个别同学提到“罪疑从无”、“有利于被告人”等刑事法理念。此外,有少部分同学混淆了“逃逸”与“逃逸致人死亡”,认为“被害人死亡结果不能归结于逃逸,因而不属于逃逸”。

3 甲撞伤C后将其带离事故现场予以遗弃的行为

(1) 构成要件:交通肇事罪(及其司法解释)及故意杀人罪

(2) 理论考点: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后遗弃,因存在由前危险行为产生的保证人地位而构成不作为杀人。涉及保证人地位及作为义务的来源;考察司法解释第6条。

(3) 考察难度:★☆☆☆☆

(4) 答题情况:(本部分内容由邹兵建、李波、陈涛三位助教整理撰写)得分较好。有很多同学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中只有极少数是直接援引司法解释第六条而大部分是从不作为角度进行论证的,说明同学们对司法解释尚不熟练。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将“带离现场予以遗弃的行为”认定为“逃逸”,从而认为行为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此外,还有不少同学认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或数罪并罚。

4 甲在地下停车场横冲直撞毁财伤人的行为

(1) 构成要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 理论考点:危险方法与公共安全的认定;本罪与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

(3) 考察难度:★☆☆☆☆

(4) 答题情况:(本部分内容由邹兵建、李波、陈涛三位助教整理撰写)得分很好。绝大多数同学都认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中有少数同学讨论了“重度脑震荡”是否属于重伤从而决定适用114条还是115条第1款。有个别同学认为开车不能一次性撞翻三辆轿车,不符合“一次行为之实施具有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危险”,据此否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少数同学将“地下停车场”解释成“道路”,从而认为甲的这一行为认定为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罪。也有少数同学认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三辆轿车)和故意伤害罪(对D),数罪并罚。还有同学认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5 甲出国考察后逃离的行为

(1) 构成要件:叛逃罪

(2) 理论考点:交警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出国考察是否属于“履行公务”

(3) 考察难度:★☆☆☆☆

(4) 答题情况:(本部分内容由邹兵建、李波、陈涛三位助教整理撰写)得分很好。大多数同学都认为构成叛逃罪。其中,有部分同学分析其应该没有掌握国家秘密,所以应不属于“情节严重”。有极个别同学认为甲不属于“履行公务期间”,还有个别同学认为构成投敌叛变罪。

6 甲向乙国丙市的警察局长行贿的行为

(1) 构成要件: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

(2) 理论考点:第一,乙国丙市的警察局长属于第164条第1款中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还是第164条第2款中的“外国公职人员”?第二,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所要求的“不正当商业利益”,是否应该根据本罪所处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下,而解释为仅限于与我国商业秩序相关的利益?对他国(甚至敌国)公职人员行贿但与我国商业秩序无关的,是否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第三,涉及刑法第7条,关于本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管辖原则。

(3) 考察难度:★★☆☆☆

(4) 答题情况:(本部分内容由邹兵建、李波、陈涛三位助教整理撰写)得分较好。相当一部分同学认为构成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也有部分同学认为构成行贿罪。此外,还有同学认为,行贿罪保护的是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而丙市警察局长并不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没有侵犯相应法益,因而不构成行贿罪。有个别同学认为,丙市警察局长不是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7 甲在乙国令手下王五在E房间内释放煤气致使E、F昏迷的行为

(1) 构成要件:杀人罪与爆炸罪

(2) 理论考点:第一,尽管按照犯罪计划,释放毒气是为了之后的爆炸,但是,该行为本身就存在致人死亡的可能性,而且就此而言,甲和王五也都应当知道行为的危险性。事实上,E及其孩子F也陷入深度昏迷,濒临死亡但在此一阶段尚未出现死亡结果;第二,释放煤气的行为应属于爆炸罪的预备;当然,对此可能会出现数罪并罚或者按照牵连犯从一重处罚的答案。第三,甲与王五的共同犯罪。第四,(草稿版中的情节,后正式版删去)甲误以为F是E与张三的孩子而杀之,谁知竟是自己的骨肉,此种错误在刑法上是否重要?

(3) 考察难度:★★☆☆☆

(4) 答题情况:(本部分内容由邹兵建、李波、陈涛三位助教整理撰写)得分较差。有个别同学认为认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没有同学注意到释放煤气使得E和其孩子昏迷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8 张三引爆煤气致使本人及E、F、G死亡的行为

(1) 构成要件:爆炸罪

(2) 理论考点:利用他人无认识的行为构成爆炸罪的间接正犯。张三在这里成为被利用的犯罪工具;甲与王五的共同犯罪;(草稿版中的情节,后正式版删去)甲误以为F是E与张三的孩子而杀之,谁知竟是自己的骨肉,此种错误在刑法上是否重要?

(3) 考察难度:★★★☆☆

(4) 答题情况:(本部分内容由邹兵建、李波、陈涛三位助教整理撰写)得分较好。大部分同学回答到了爆炸罪。也有少数同学认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有部分同学认为针对E一家构成故意杀人罪,对G构成爆炸罪,数罪并罚。相当一部分同学注意到甲与其手下王五构成共同犯罪,并认为甲是主犯。只有极个别同学注意到利用张三叼着烟的习惯构成间接正犯。

9 甲将公司注册资金8000多万抽出的行为

(1) 构成要件:抽逃出资罪

(2) 理论考点:抽逃出资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甲在乙国抽逃该国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侵犯到该罪的类法益?若认为构成本罪,则又涉及刑法第7条,关于本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管辖原则。

(3) 考察难度:★★☆☆☆

(4) 答题情况:(本部分内容由邹兵建、李波、陈涛三位助教整理撰写)得分较好。多数同学注意到甲抽逃出罪的行为,但除了部分认为构成抽逃出资罪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同学认为抽逃出资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其保护的法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在乙国抽逃出资的行为并不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甚至还有益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因而不宜认为构成抽逃出资罪。继而,也有同学认为,甲是否构成抽逃出资罪要看公司的注册地在哪里,如果在中国就构成,如果不在中国就不构成。有不少同学在书写罪名时写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10甲收受小和尚H赠送的书画的行为

(1) 构成要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 理论考点:第一,寺庙是国家机关还是“其他单位”?相应地,寺庙方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第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出家人已跳出三界外,寺庙应该不在五行中,那么,寺庙方丈收受财物的行为,是否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本罪要求收受贿赂与谋取利益之间存在对价性的因果关系,但是,题目文字表述是“为该小和尚引荐去其他大寺修行或佛学研究院深造”,而非“为此引荐该小和尚去其他大寺修行或佛学研究院深造”。因此,题目本身并未提供信息说,甲是由于或为了收受贿赂而引荐小和尚修行。对此,值得期待的分析是,一方面,受贿类犯罪的动机终究是贪恋财物和利益,由此才亵渎了职务的廉洁性。因而无法证明因果性的对价关系时,即使行为人为对方谋取利益,也不能认定为受贿罪。另一方面,纵观甲的一生,其经历跌宕后看破红尘,将8000多万元捐出,是否还会由于贪恋5万元的利益而引荐他人?5万元的财物,在出家人尤其是像甲这样的出家人眼中,能否按照世俗的数额标准去衡量其经济价值?对于甲而言,小和尚赠送其价值5万元的书画与赠送其自己手抄的《金刚经》,是否有差别?

第四,与上述所说的因果性对价关系相关的,是受贿类犯罪中应存在具体的请托事项。甲引荐小和尚去其他大寺修行或佛学研究院深造,是否属于小和尚提出的具体的请托事项?题目未给出信息。进一步地,即使该小和尚提出请求,该请求是被认定为具体的请托事项还是交往中的关照?(毕竟,无论在哪,愿意学习和深造都是值得鼓励的)

(3) 考察难度:★★★★☆(这里需要答题者纵观全题和甲的一生,考虑具体罪名的体系性位置,顾及人性以及出家人与世俗标准之别,要求较高,难度最大)

(4) 答题情况:(本部分内容由邹兵建、李波、陈涛三位助教整理撰写)得分一般。多数人认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是,有相当部分同学一方面认为甲受贿的行为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行为,但由于该罪保护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收受小和尚贿赂并安排其深造的行为并不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所以应当否认构成此罪。有少数同学认为,寺院属于国家机关,所以对甲的受贿行为应以受贿罪论处。甚至,有同学分析,甲收受书画后应该是用于寺院装帧,所以应构成单位受贿罪。也有极个别同学分析道,考虑到甲之前将三千万元全部捐出,很难认为其会为了区区价值5万元的书画而受贿,除非其因将三千万全部捐出导致生活过于拮据。此外,也有极个别同学认为小和尚赠送书画属于感情投资,引荐深造不属于请托事项,因而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1管辖、诉讼时效以及其他

(1) 构成要件:多个构成要件涉及到管辖,所有构成要件都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个别构成要件涉及立功成立与否(捐款给慈善机构和办学)和刑事责任年龄(交警身份以及将结婚)问题

(2) 理论考点:刑法第6、7、17、68、87、88、89、条

(3) 考察难度:★☆☆☆☆

(4) 答题情况:(本部分内容由邹兵建、李波、陈涛三位助教整理撰写)得分一般。只有较少同学注意到管辖问题,关注到时效问题的同学就更少。很多同学花了很多时间计算数罪并罚的法定刑,大多数主张构成死刑(有的主张立即执行,有的认为应缓期执行)。还有同学认为甲将三千万元捐出的行为属于立功,也有同学表达了相反的见解。有同学通过甲即将结婚及其交警的身份来推测甲应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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