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从头到尾一共卖过几次血?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从头到尾一共卖过几次血?,第1张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娶了媳妇。这位儿媳妇是个美丽的姑娘,在城里有“油条西施”之称。许三观卖血的时候,并不想娶妻,而是遇到了家乡的阿芳和根龙卖血。好奇地品尝新鲜的食物,他跟着他。拿到卖血的钱,心里想:这血钱精致又贵,舍不得花。总的来说,我必须先做一件大事,然后才似乎花在了刃身上。于是许三观向“油条西施”许玉兰求婚。

       许玉兰对何小勇有好感,一开始不同意。然而,许玉兰在为人父的同意和何小勇的不作为的情况下,嫁给了许三观。她看了看许三观,又看了看自己的新家,觉得自己嫁的不错。许三观开心了一次,两次,三次。于是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相继诞生。许三观最喜欢一乐,但一乐却越来越不像自己。据说一乐长得像和小勇,而一乐的父亲是和小勇,这成了许三观心中的一个结。做乌龟,白白帮别人养儿子,虽然没有实质性证据,但大家都把这当成了事实。许三观也把这当成事实,所以他很不自在。他喜欢一乐,但恨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他讨厌每次面对一乐,都会践踏自己作为男人的尊严。

       许三观不是圣人。所以在一乐闹事,弄得家里空无一人后,许三观一开始也不愿意给一乐收拾。所以,尽管许玉兰和何小勇有过往的情况,许三观还与丝厂的另一名女工发生了关系。所以饥荒之年来了,许三官卖血带全家去胜利饭店吃阳光春面,却不愿意乐在其中。

       许三观虽然不是圣人,但确实是个活人。就算心里有疙瘩,血液里的温暖和柔情依然存在。所以最后,他卖血来赎回家族的财产。他卖血给上山下乡的一乐二乐,补贴零用钱。他卖血来招待可以决定二乐前途的生产队 队长。他一次又一次地卖血,为了救他奄奄一息的“亲儿子”一乐……

       第二次卖血,是距第一次卖血的十年后了, 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为还医药费而卖血,还是三十五块钱。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睡了腿断了的林芬芳,为给林芬芳买肉骨头,买黄豆、绿豆和菊花,好报答林芬芳,还是三十五块钱。

       第四次卖血,一九五八年连续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在许三观生日的第二天去买了学,为让家里人吃顿好饭菜。那时候饥荒饭店也只能吃上面条,一家人都吃一元七角钱的面条,只让一乐吃五角钱的烤红薯,气得一乐就离家出走,然后许三观把一乐骂惨了,背着他去吃了面条。

       第五次卖血,一乐下乡回来在家休息了十天,身体虚弱,一乐要回乡下时许三观卖血给了他三十元。

       第六次卖血,二乐的生产队队长要来家里吃饭,为讨好队长去买了血。

       第七次卖血(这后几次都是为了救一乐),一乐得了严重的肝炎,去上海的途中经过林浦,在那儿买了血。

       第八次卖血,从林浦坐船到了北荡,又从北荡到了西塘,然后他来到了百里,在百里的医院卖了血。

       第九次卖血,又到了松林,在松林医院,抽了四百毫升的血以后,许三观就倒在了地上。医生把他刚刚卖掉的四百毫升血,又输回到了他的血管里,并且又给他输了三百毫升别人的血。

       第十次卖血,路经黄店,和来喜兄弟买了血。

       第十一次卖血,是在七里堡的医院。

       许三观大半辈子一共卖了11次血。为了他们的家人,为了他们的亲人。这股滚烫的血液并没有溢出,而是沿着冰冷的针头和纤细的塑料管,一点一点的蜿蜒流淌,就像一条滚烫的生命之河,流入透明的血袋中。这种血液可以滋养他人的生命。但许三观关心的是用这血来滋养自己的家人

(偏吐槽,慎点)

看完整本书的我非常疑惑,为什么我妈总放些能致人抑郁的书在书柜里,我随便翻翻就能怀疑人生。

余华老师的这本书是夸张的消极现实主义题材和浪漫主义写作手法的结合,内容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叫杨飞的男人死后七天内看到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都是他曾经见过经历过的,在这七天内再次听死亡后的当事人讲出来。(第一人称)

先给大家看一下原文体会一下原文基调:

我们好像走到原野的尽头,她站住脚,对我说:

“我们到了。”

我惊讶地看见一个世界一水 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我看见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 在那里走来走去。

我问她:“这是什么地方”

她说:“这里叫死无葬身之地。”

我:这名字为什么取得这么妙。

余华老师的这本书写得很消极,我读完有一个非常大的感想,就是有钱人都不是个好东西,没钱的人在金钱下挣扎着呼吸,让人感动又无奈。

可是当我放下书,我才发现这样的想法其实是偏激的。我们要承认现在金钱观下确实利益腐蚀了人心,但是我们不能够否认大多数陌生人的善良和社会底层人们奋斗的价值。余华老师的描写和笔触都是一流的,也正因为这样,直接导致了死亡之后乌托邦的美好与死亡之前的人间的恶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感到严重的窒息感。

(以下解读围绕“金钱”等元素展开,仅个人观点,最后还是建议大家去读余华老师原书~)

一、书里讲了几个与钱相关的故事。

(一)李青

书里有几个关键人物,最先写的是李青,也就是“我”的妻子。

李青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有着出色的美貌和外交能力,是公关部一名优秀员工,跟着大老板出席很多场合。而且,公司里也好多人喜欢她,但是她都婉拒了,因为她内心其实一直想找个老实踏实的人。

因为她的公然拒绝,一个同事因为难堪而辞职,连上来清理后续都不愿意。大家都奚落他也想看笑话不帮忙,只有“我”不忍心,帮他收拾好东西送了下去。

于是“我”就得到了李青的青睐,后来她主动追“我”,最后两人结婚。

但好景不长,李青是个有野心的人,在外遇到了一个同样有野心的男人,两人志趣相投,迅速坠入爱河。那个男人为了她离了婚,李青最终也跟“我”离了婚。

“我”在死亡后的第二天就遇到了同样自杀死亡的李青,因为她家被查了,而那个男人有钱之后染上了性病,出事后逃跑了。

我们重逢,然后似乎再次相爱,也在第二天里,她去了朋友为她准备的豪华墓地,“我”继续游荡。

李青这个角色让我感到了第一层窒息。金钱在李青的眼里比她曾经看到的“我”的温暖与善良要重要,所以她毫不犹豫离开了我,离开时还跟穷苦的“我”说:我仍然爱你。“我”看着对方说:我永远爱你。

也许在余华老师心里这只是一种体现感情的方式,但我看完简直想摔书。因为这一开始就不平等的爱完全就掌握在了李青手里,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高级绿茶拜金女?当主角回什么永远爱你的时候,我很想告诉他您其实是个自我感动的高级备胎。

我从头又看了一遍这个故事,再三确认了一开始李青的想法是找一个:善良、忠诚、可靠的男人,后面故事走向却与此完全相悖。

原文:

我自卑地说:“我确实是便宜货。”

“不,”她说,“你善良、忠诚、可靠。”

她与市里领导儿子的恋爱只是传言,她只见过三个,第一个趾高气扬……

她心高气傲,事实上是她拒绝了他们,不是他们蹬掉了她。

如果李青真的是后面会离开“我”的充满野心且坚定、高傲的女人,她一定不会嫁给“我”。

(二)刘梅与伍超

这对情侣真是让人非常非常心疼。

两个人都是在发廊工作,而且没有什么钱。刘梅想要快速拿到钱,提议自己去和其它姐妹一样当坐台**,伍超拒绝了。

两个人没饭吃只能出去乞讨,伍超自尊心放不下,刘梅就去讨,最后讨到了一个有钱人,那位有钱人在羞辱两人一番后给了两个面包。

回家他俩找邻居借热水吃面包,刘梅要伍超先喝一口,怕他噎着。

伍超会因为刘梅吃醋跟发廊里的女孩子打架被骂而辞职(?),刘梅愿意反省自己让伍超重新回去上班。

最后伍超回去了一段时间,走之前给刘梅买了iPhone4S,结果刘梅发现是山寨版,觉得伍超骗了她,就要跳楼自杀(?)。

最后没能得救,脚滑掉下去了。

伍超回来听到女朋友死了,卖肾给她买了一个墓地。刘梅前脚进入火化,后脚伍超也下来了,两人最终没有见最后一面。

这个故事我就真是,脑子里发出了非常多的问号。

首先我真的被感动到了,确确实实有很多相互帮扶的年轻情侣们在社会的底层一步一步努力着,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很多东西,有心理上的,有生理上的,他们为了活下去在挣扎着。

可是!我们不能够否认他们的努力是每一步都有价值的,也没有人会这样轻贱自己的生命,原文里刘梅和伍超两个人好像都在毫无希望地活着,所以在我眼里他们不是社会上普遍的“小人物”形象,而是带有这些特征的个别人群。

我国社会真正的“小人物”形象,应该是多样化的。他们一定是有着强大心理承受能力的一群人,因为出生的环境就注定了他们的奋斗要比别人艰难。他们也应该是求生心最强的一部分人,这是出生使然,所以怎么会出现为了女朋友吃醋挨骂辞职和随便就跳楼这种情节呢?

我也是小乡村小城市的人,我为他们感到遗憾,而且是很大的遗憾。虽然在这个世界上,能够赚大钱的人很少,但赚小钱活下去的人还是很多很多的,本书写于21世纪,可我仿佛是看到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爱生活悲剧。

(三)“我”的父亲杨金彪和其它

为什么我会把父亲这个形象拿到金钱相关的故事标题下面,就是因为这个人物太完美了,他的观念站在金钱观的对立面。

杨金彪在火车上捡到主角杨飞,并且把主角当亲生儿子,中途为了娶妻抛弃过杨飞一次,却还是泪流满面地将主角找回来了。

他一辈子勤恳未婚送杨飞读书上学,却在知道杨飞生母的家庭条件更好的时候毫不犹豫推杨飞回去。

自己生病不愿意讲,最后检查是癌症。因为愧疚离开杨飞自己搭乘火车去了曾经抛弃杨飞的地方看看,却被杨飞误以为父亲是不愿意拖累自己离开了。

这个角色也给我很大的窒息感。为什么如此辛勤、善良、大义的个人最后要得癌症离开他守护了一辈子的地方和疼爱了一辈子的儿子?发生在杨飞身上和杨飞身边的人事实在太黑暗了。

这个角色和杨飞认的义母李月珍简直就是让我感到最疑惑的两个角色,李月珍因为曝光了医院乱在河里处理弃婴而被报复撞死,最后居然此事在医院的含糊其辞下不了了之了?

我想说,我们生活在的地方,是法治社会。河里飘着的,不是一具婴儿的尸体,而是二十七具,死亡的李月珍不是什么普通人,而是曝光者。在《暗访十年》里,作者跟踪了众多不法集团,最终都能够协助警察一举攻破,何况是众目睽睽之下的医院?

我在此时才反应过来余华老师写的是什么,老师写的时候,把一切都恶意化了,但是真实的世界是虽然有些事情会被隐瞒,但一定会有好心人为此奔波,而不是所有人都仿佛陌生人。

善恶,也是辩证的。

二、原文里的“陌生人”形象

原文里的陌生人没写多少,但大概也是些充满恶意的形象。可是我们的世界其实并不是这样的,真实的世界里,善意才是大部分。

(一)幸灾乐祸型

李青当众拒绝了一个同事精心准备的求婚,同事非常尴尬,第二天就辞职了。同事回来拿自己的东西时,却没有任何人愿意帮忙,只想着要他上来自己清理好看他笑话。

原文:

欢呼和掌声不合时宜了,渐渐平息下来。下跪的求爱者尴尬地看了看我们,他不知道应该继续跪着,还是赶紧起身走人。我听到一些奇怪的笑声,几个女的掩嘴而笑,几个男的互相看着笑出嘿嘿的声音,他们走进电梯,电梯门合上后里面一阵大笑,大笑的声音和电梯一起下降,下降的笑声里还有咳嗽的声音。

第二天他没来上班,所以公司里笑声朗朗,全是有关求爱的话题……

下午的时候他辞职了,来到公司楼下,给他熟悉的一位同事打了一个电话,这位同事拿着电话说:“我正忙着呢。”

一阵笑声之后, 另一位同事接到他的电话,这一位大声说:“我在忙,你自己上来吧。”

这一位放下电话还没说是他打来的,笑声再次轰然响起。

我:?????太夸张了吧,这也太黑暗了 ,是什么才导致了如此大的恶意?

不会的,这种事情发生的情况除非是你的名声特别特别不好,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因为正常的公司第一不允许讨论个人隐私,大家都有事情,也没时间讨论;第二正常人都知道明哲保身和世事难料这个道理,就算是要嘲笑或者幸灾乐祸,都是在心里或者跟别人在一起时偶尔谈起。

人类的恶意大部分是不露脸的,是在心里的,尤其是中国人,何况,其实大家大部分人都很善良。同事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大部分人,应该是感到惋惜。

(二)冷漠吃瓜型

刘梅要跳楼时,在她的QQ空间说了要自杀的话,她的昵称是鼠妹。

原文:

……然后宣布自己不想活了,而且公布了自己准备自杀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是翌日中午,地点先是定在大桥上,她计划跳河自杀。有网友劝她别跳河,说是大冬天的,河水冰冷刺骨,应该找个暖和的地方自杀,说自杀也得善待自己。她问这个网友怎么才能暖和地自杀,这个网友建议她买两瓶安眠药,一口气吞下去,裹着被子做着美梦死去。别的网友说这是胡扯,医院次只会给她十来片安眠药,她要攒足两瓶的话,自杀时间起码推迟半年。她表示不会推迟自杀时间,她决定穿上羽绒服跳楼自杀,地点定在她地下住处出口对面的居民楼的楼顶,她说出这个居民小区后,有两个住在那里的网友求她别死在他们家门口,说是会给他们带来晦气的。其中一个建议她想办法爬到市政府大楼顶上往下跳,说那样才威武,其他网友说不可能,市政府门口有武警把守,会把她当成上访的给拘押起来。她最终选择鹏飞大厦……

我看完感到离谱感扑面而来。在我的认知里,正常网友会告诉你,小妹妹,别自杀,世界特别美好,值得你继续奋斗。

即使有人会这么恶意,也一定是少部分没家教没公德且自己生活没希望了的可怜人。

(三)有钱人有罪论

全书里面有钱的人,包括小配角们,全都不是什么好人。

第一种是李青再嫁的男人,出去包**,隐瞒自己性病,最后还跑了。这跟一开始的那个侃侃而谈的有志青年完全不符,一切都是因为他们有了钱。

第二种是伍超和刘梅出去乞讨,所有人都不理他们,他们站在饭店门口等人打包出来,原文里说居然所有人都不打包,因为有钱人不屑于打包。他们找人讨要面包,所有人都拒绝了,直到遇到了一个打电话的富商,富商还流氓一样跟刘梅说要她甩了伍超这样的穷小子跟着他,说刘梅的漂亮才是无形资产,一副流氓的样子。

最后,被羞辱了一番的小夫妻得到了两个小面包。

第三种是用刑逼人认罪的警察和草菅人命的医院。

总之,没有好人。

三、死亡之后,乌托邦的美的强烈对比

“我”死亡以后,遇到了之前所有受苦的人,他们在“死无葬身之地”重获新生。

这也是我觉得无比好笑的地方,有两个仇人不仅成为朋友,而且还是好朋友,连一个要另一个别等他了先去火化,另一个说:“我们的棋还没有下完呢。”

我:?

其它我就不说有多好了,给一段原文大家体会一下。是刘梅(鼠妹)火化前大家为她祝福的场景。

原文:

苍老的骨骼说:“那边的人知亲知疏,这里没有亲疏之分。那边入殓时要由亲人净身,这里我们都是她的亲人,每一个都要给她净身。那边的人用碗舀水净身,我们这里双手合拢起来就是碗。”

苍老的骨骼左手提着那片湿润的树叶,右手擦着眼睛走去,似乎是在擦去告别亲人的泪水。其他的人也像他一样,双手合拢捧着树叶之碗里的河水走到鼠妹那里,双手分开洒下净身之水。他们跟随这个苍老的骨骼走向远处,犹如一-条羊肠小道延伸而去。有的左手提着树叶,有的右手提着树叶,树叶在微风里滴落了它们最后的水珠。

……

身上长满青草和野花的鼠妹,听到夜莺般的歌声在四周盘旋,她在不知不觉里也哼唱起了婴儿们的歌声。鼠妹成为一一个领唱者。她唱上一句,婴儿们跟上一句,她再唱上一-句,婴儿们再跟上一句,领唱与合唱周而复始,仿佛事先排练好的,鼠妹和婴儿们的歌声此起彼伏。

这里也有一段写得很触动我:

刘梅要火化了,她要去她的墓地了,她说:“我在那边走在街上,他们回头看我;到了这里,你们也回头看我。”

她穿着跳楼死的时候,有人给她换的另一条裤子,很大,被这里的人改成了裙子送给她,大家说:“你的殓衣拖在地上,看上去像婚纱。”

我: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自闭了。

由此可见,余华老师写的人间有多么不堪,死亡后的乌托邦有多么美好。

四、感想

我看完书,就感觉自己得立马写下这些感想分享发泄一下,因为我太难受了。

无法否认,余华老师这本书真的写出了很多人的心声:没钱很苦。而且也描写了很多很多小人物,他们都是社会上常见的一员,在不断地挣扎,直到与世界错过。

但书里有很多地方,我都觉得,我看到的世界,并不是这样的。人间确实有很多苦难,但也有很多真情,有很多挫折,但也有很多机遇。

世界是辩证的,我高中政治忘完了,但是我一直相信马克思的这句话。因为事实确实如此,有利就有弊,有好就有坏,我们活在世界上应该是在辩证的善恶里沉浮,做出合适自己的有利选择,而不是永远在单方面里挣扎或享受,做出的永远是单方面影响的选择。

再者,我们一方面一定要抵制金钱观的腐蚀,但也要明白,在适当的金钱观下,人们的普遍素质是越来越高的,在你痛苦、害怕、无助的时候,不是会有更多人嘲笑你,而是会有更多人变得有能力去帮助你。

只有你首先对世界充满了希望,你才会知道,乌托邦也并没有你想象地那么美好。我们在学会大笑的前提,应该是学会适应摔倒和哭泣。

史铁生有句话说:

“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乌托邦是不存在的,所以我们要反抗恶意,拒绝恶心,咒骂恶意,同时也要明白它存在的价值,这样能够帮我们更好地清醒理智地活着。

(仅个人观点)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中国当代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委员会委员。一九八二年开始写小说,自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迄今,余华已出版了《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第七天》《文城》6部长篇小说,《鲜血梅花》《现实一种》《世事如烟》《黄昏里的男孩》《战栗》《我胆小如鼠》等6部中短篇小说集,以及《我能否相信自己》《高潮》《内心之死》《灵魂饭》《说话》《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音乐影响了我的写作》《十个词汇里的中国》《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差距里》《间奏:余华的音乐笔记》《文学或者音乐》《我只知道人是什么》等13本随笔集。

1998年,凭借小说《活着》获得意大利文学最高奖——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3年,《许三观卖血记》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04年,被授予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8年10月,凭借小说《兄弟》获得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

1960年4月3日的中午,余华出生在杭州的一家医院里,当时余华的母亲在浙江医院,父亲在浙江省防疫站工作。余华一岁的时候,东南沿海一带流行一种血吸虫病,余华的父亲加入防疫大队到了厦门,之后又到了海盐,当时海盐县正在筹备成立一个医院,余华的父亲有一个当外科医生的梦想,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就决定留在海盐。余华的父亲给他母亲写了一封信,将海盐这个地方有多么好,花言巧语了一番,于是余华的母亲放弃了在杭州的生活,带着他和他哥哥来到了海盐,余华母亲经常用一句话来概括她初到海盐时的感受,她说:“连一辆自行车都看不到。”

1967年余华开始上小学,这一年,WG也已经拉开序幕。WG开始后,医院的手术室外面的空地上搭起了一个礼堂一样大的草棚,医院所有的批斗会都在草棚里进行。余华和哥哥在草棚旁玩消防队救火的游戏,哥哥划一根火柴点燃草棚的稻草,余华立刻用尿将火冲灭。可是他们忘记了自己的尿无法和消防队的水龙头相比,它可以源源不断,而他们的尿却无法接二连三。当哥哥第二次将草棚点燃,吼叫着让余华快撒尿时,余华也只能对他苦笑了。当火势熊熊而起时,哥哥拔腿就跑,余华却站在那里不知所措。余华看着医院里的人纷纷跑了出来,父亲提着一桶水冲在最前面,他立刻跑过去对我父亲说:这火是我哥哥放的。余华想表达的意思是想说这火不是他放的,他的声音十分响亮,在场的人都听到了。当时父亲只是“嗯”了一声,随后就从他身旁跑了过去。后来余华才明白当初的那句话对父亲意味着什么,那时候父亲正在被批斗,好不容易遇上一个救火当英雄的机会,结果一个浑小子迎上去拦住他,说了这么一句足可以使他萌生死意的话。

余华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由于父母工作比较忙,他们一家干脆搬到了医院里。家的对面就是太平间,太平间是一个单独的小房子,里面有一张水泥床。差不多隔几个晚上就会听到凄惨的哭声。那几年里余华听够了哭喊的声音,各种不同的哭声,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听了不少。最多的时候一个晚上能听到两三次,使得他常常在睡梦里被吵醒。有几次因为好奇他还走过去看看死人,遗憾的是没有看到过死人的脸,看到的都是被一块布盖住的死人,只有一次看到一只露出来的手,余华说那手很瘦,微微弯曲着,看上去灰白,还有些发青。小时候的余华不怕看到死人,对太平间也没有丝毫恐惧。到了夏天最为炎热的时候,他喜欢一个人待在太平间里,因为那用水泥砌成的床非常凉快。在余华的记忆中的太平间总是一尘不染,四周是很高的树木,里面有一扇气窗永远打开着,在夏天时,外面的树枝和树叶会从那里伸进来。当时唯一的恐惧是在黑夜里,看到月光照耀中的树梢,尖细树梢在月光里闪闪发亮,伸向空中,这情景每次都让余华发抖,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总之一看到它就害怕。

那时夏天的炎热难以忍受,余华经常在午睡醒来时,看到草席上汗水浸出来的自己的体形,有时汗水都能将自己的皮肤泡白了。于是有一次他走进了对面的太平间,第一次发现太平间里极其凉爽,余华在那张干净的水泥床上躺了下来。在那个炎热的中午,感受的却是无比的清凉,它对于余华来说不是死亡,而是幸福和美好的生活。后来,余华读到了海涅的诗句:“死亡是凉爽的夜晚。”

1977年余华高中毕业,刚好遇上了恢复高考。当时余华和他的朋友们心里都准备着过了秋天以后就要去农村插队落户,突然来消息说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以考大学,于是大家一片高兴,都认为自己有希望去北京或者上海这样的大城市生活,而不用去农村了。当时他们根本就不去想自己能不能考上大学,对自己有多少知识也是一无所知,高兴的毫无道理的。余华他们这一届学生都是在“WG”开始那一年进入小学的,“WG”结束的那一年高中毕业,所以基本没有认真学习过。

1977年的第一次高考下来,整个海盐县只录取了四十多名考生,其中应届生只有几名。当时在高考前就填写志愿了,班上有几个同学填写了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成为当时的笑话。那时候大家对大学确实不太了解,大部分同学都填写了北大和清华,或者复旦、南开这样的名牌大学,也不管自己能否考上,先填了再说,当时他们都不知道填志愿对自己能否被录取是很重要的,以为这只是玩玩而已。余华考了两年没考上,干脆不考了,进入了镇上的卫生院,当起了牙科医生,他的同学都进了工厂,他没进工厂进了卫生院,完全是父亲一手安排的,他希望余华也一辈子从医。

余华是在“WG”中长大的,一九六七年上的小学,一九七七年高中毕业,这段时间刚好是“WG”十年。那是一个没有书籍的年代,“WG”之前出版的文学作品被禁止销毁了,只留下一个鲁迅。一九七三年的夏天,那时已是“WG”后期,“WG”中关门的县图书馆重新开张,余华小学毕业升初中的那个暑假,父亲给他和哥哥办了一张县图书馆的借书证。图书馆很小,里面只有两个宽不超过一米、高只有两米的书架,里面的文学作品不超过三十本,全是一些现在听起来非常陌生的小说。余华很快就把书看完了,由于父母都是医生,家里有很多医学方面的书籍,另外还有很多《毛泽东选集》。

余华对于医学方面的书和《毛泽东选集》都不感兴趣,他只好去别的同学家里找书,结果同学家里的书也都是《毛泽东选集》。余华实在没别的办法了,只能在医学书籍和《毛泽东选集》之间选择,他选择了《毛泽东选集》。那时候每天广播里都在播放毛泽东说的话,余华已经熟悉套路了,可有一天他发现了新大陆,《毛泽东选集》里面的注解很好看,涉及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余华就非常认真地读起了《毛泽东选集》里的注解。等他把《毛泽东选集》里的注解读完了,又没有东西读了,怎么办?余华就去看大字报。那个时候的大字报还是很好看的,“WG”进入了后期,大字报除了大篇幅的革命式句子外,开始有一些色情内容的描写,比如说谁和谁通奸,余华就在一排排大字报里面找“通奸”这个词,然后去看这些内容,当然内容很少,也没有性描写,但是有通奸故事。

“WG”后期,市面上流通的文学书籍很多都是缺胳膊少腿的,不是没有开头,就是没有结尾。余华看过很多没头没尾的书,不知道故事怎么结束让他很痛苦,晚上睡觉前躺在床上就开始编结尾,一个一个编完之后,觉得不好就重新编,基本上余华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度过了一天又一天。其实当余华还没有成年的时候,他就已经无意的开始在训练自己的想象力,这对以后成为一个作家有很大的帮助。所以生活不会辜负我们,只有我们会辜负生活,不管什么样的生活都会给我们带来财富。

余华刚刚开始喜欢文学时,正在宁波第二医院口腔科进修,有位同屋的进修医生知道余华喜欢文学,而且准备写作,他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余华,他从前也是文学爱好者,也做过文学白日梦,劝余华不要胡思乱想去喜欢什么文学了,他说:“我的昨天就是你的今天。”余华当时回答他:“我的明天不是你的今天。”那是1980年,余华二十岁。

1982年在浙江宁波甬江江畔一座破旧公寓里,余华读到了川端康成的作品《伊豆的舞女》。这次偶然的阅读,导致余华一年之后正式开始写作,一直到1985年,余华的作品中都有很深的川端康成的影子。川端康成的作品笼罩了他最初的写作。那段时间余华排斥了几乎所有别的作家,只接受普鲁斯特和曼斯菲尔德等少数几个多愁善感的作家。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1986年春天。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了卡夫卡。不久之后的一个夜晚读到了《乡村医生》。那部短篇使余华大吃一惊,小说竟然能这么写。在余华即将沦为文学迷信的殉葬品时,卡夫卡在川端康成的屠刀下拯救了他。在想象力和情绪力日益枯竭的时候,卡夫卡解放了余华。

1978年3月余华被分配到海盐的一个小卫生院做牙医,儿时由于家庭因素,余华的第一个梦想就是长大以后做一名医生,去非洲,去拯救那里的一个又一个生命。他觉得这是一项伟大的事业。长大以后余华确实做了一名医生,是牙医,遗憾的是没有拔过非洲兄弟的牙。

牙医是什么工作?在过去是和修鞋的修钟表的打铁的卖肉的理发的卖爆米花的一字儿排开,撑起一把洋伞,将钳子什么的和先前拔下的牙齿在柜子上摆开,以此招徕顾客。余华当牙医的时候算是有点医生的味道了,大医院里叫口腔科,卫生院小,所以还是叫牙科。顾客主要是来自乡下的农民,农民都不叫他们“医院”,而是叫“牙齿店”。

当时社会上的各种工作还是实行师徒制,余华到了卫生院后的师父姓沈,余华第一次见到沈师傅的时候,他正在给人拔牙,可能是年纪大了,所以他的手腕在使劲时,脸上出现了痛苦的表情,像是在拔自己的牙齿。那一天是卫生院的院长带余华过去的,告诉沈师傅余华是新来的,要跟着他学习拔牙。沈师傅冷淡地向点点头,然后就让余华站在他的身旁,看着他如何用棉球将碘酒涂到上颚或者下颚,接着注射普鲁卡因。注射完麻醉后,他就会坐到椅子上抽上一根烟,等烟抽完了,他问一声病人:“舌头大了没有?”当病人说大了,他就在一个盘子里选出一把钳子,开始拔牙了。

沈师傅给余华示范了两次拔牙,之后就坐在椅子里不起来了,他说下面的病人让余华去处理。当时余华胆战心惊,心想自己还没怎么明白过来就匆忙上阵了,他心里记住了前面涂碘酒和注射普鲁卡因这两个动作,余华笨拙地让病人张大嘴巴,然后笨拙地完成了那两个动作。在等待麻醉的时候,他感到手足无措。这时候沈师傅递给他一支烟。抽完了烟,麻醉的药效也就开始了。余华学着沈师傅的腔调问病人舌头大了没有,当病人说大了,余华装着胸有成竹的样子,不能让病人起疑心,拔掉了那颗该死的牙齿。

这份工作,从十八岁开始,到二十三岁结束。没有病人的时候,余华经常看着窗外心里想“难道我的人生就是每天都面对着人类的嘴巴么?”。窗外是街道,余华看见文化馆的人从早到晚在外面逛街,他问他们为什么不用上班,他们说这就是我们每天的工作啊。余华心里想这工作适合我啊,之后余华为了进入文化馆工作而开始尝试写作。

一九八二年开始余华身为一个这个小镇牙医,白天拔牙晚上写作。余华第一篇小说写的乌七八糟,不知道要写什么,但是自我感觉里面有几句话写得特别好,他心想“我竟然能写出这么牛的句子来”,很得意,对自己有信心了,虽然这篇小说没有发表。然后写第二篇,里面好像有故事了。再写第三篇,不仅有故事,还有人物了,很幸运这第三篇发表了。八十年代初对于刚开始写作的无名之辈是最好的时代,这个时代后来的人再也不可能遇上。

中国从“WG”的浩劫里走出来还没几年,那是文学杂志的黄金时代,“WG”时停刊的文学杂志都复刊了,还有很多新的文学杂志创刊出来。当时的中国,只要是杂志几乎都是文学杂志。“WG”后开始写作的一批中国作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先写短篇小说,熟练了再写中篇小说,又熟练了开始写长篇小说。目标就是在文学杂志上发表。那时候出版成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在最好的杂志上发表。

“WG”之后老一代作家复出后写出的作品,还有一九七八年到一九八二年这几年开始出名的作家,或者是出点小名的作家,他们写下的全部作品加起来都无法填满中国那么多文学杂志的版面,所以当时的编辑们都会认真读自由来稿,发现一篇好小说,发现一个有希望的作者,编辑会兴奋很长时间。余华就是这样向一个又一个文学杂志投稿。

投稿寄给《人民文学》就由《人民文学》付钱,寄给《收获》就由《收获》付钱,很友好。余华那时胃口很大,首先是寄《人民文学》和《收获》,退回来以后把他们的信封翻一个面,用胶水粘一下,剪掉一个角,寄给《北京文学》和《上海文学》,又退回来后,就寄到省一级的文学杂志,再退回来,再寄到地区级文学杂志。余华说,当时我的手稿走过的城市比我后来去过的城市还要多。

当时余华家里有一个院子,邮递员总是隔着围墙把装着退稿的大信封扔进来,他父亲听到“啪嗒”一声响亮的声响,就会对他说,又有退稿了。有时候一封轻薄的信飘进来,父亲会说,这回有点希望了。

这样的遭遇一直持续到一九八七年,《十八岁出门远行》等一些后来被称为先锋文学的作品发表后,引起其他文学杂志编辑的关注,他们开始给余华写约稿信。余华就这样从胡乱投稿变成应约写稿,他把几封约稿信摊开来向父亲展示,父亲问什么意思?他说,我出名了。

《十八岁出门远行》是在浙江海盐河边的一间小房子里写完初稿的,然后余华拿着这篇小说去参加《北京文学》的改稿会。《北京文学》想发现新声音的作家,他们就向全国征集小说稿,结果小说稿像雪片一样飞进了《北京文学》编辑部,编辑们个个看花了眼,也没有发现几个他们期望中的新声音,他们后来只能从之前投稿过的作者里面找几个年轻的作者,余华就是其中之一。

当时《北京文学》的副主编是李陀,李陀在中国文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大家可以去了解下。李陀看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很兴奋,对《十八岁出门远行》做出了很高的评价。

《十八岁出门远行》在一九八七年第一期的《北京文学》上发表了,而且是头条。由于李陀的大力宣传,引起了一些人的关注。李陀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人,他自己是《北京文学》的副主编,但是他认为中国最好的文学杂志是《收获》,他对余华说,你的小说写得很好,我给你推荐到《收获》去。《收获》在一九八七年的第五期和第六期连着发表了余华的两个中篇小说:《四月三日事件》和《一九八六年》。余华能有今天,是一个人和一本杂志帮助了他,这一个人就是李陀。

余华在《收获》发表了那么多小说,都是寄过去以后就发表,不需要修改,只有《在细雨中呼喊》是例外。这是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在写作的时候他自觉得前面一半写得不错,后面一半就不自信了,当时他的责任编辑是李小林。李小林不接受,她对余华说,这部小说要是别人写的,我现在签发,下一期就出来了,因为是你写的,你就得回去给我改好了。余华二话没说,拿回去改,很快就改好了,拿到《收获》去之后,余华很兴奋的告诉李小林“我改好啦,这次后半部分比前半部分都要好”,李小林听了,看都不看,把书拿给旁边的人说,这个长篇,下一期发头条头版。

讲讲《活着》。一九九二年初的时候,余华在北京十平方米左右的家里睡午觉醒来,脑子里出现了“活着”这两个字,觉得这是一部他一直想写的小说的题目。他知道自己要写的是什么,他想写一个人和他命运的关系。《活着》是一部主题先行的作品。很多人把《活着》视为余华写作风格转变的作品,在前一年发表的《在细雨中呼喊》基本上延续了先锋文学时期的叙述风格,《活着》在叙述上确实转变了,这个转变不是说想转变就能转变的。有时候写作和人生一样,尤其是写长篇小说,不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就像我们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1994年,《活着》被改编成**。由张艺谋导演,葛优、巩俐主演。但此片由于提到了WG等敏感话题,当时在中国大陆并未公映。但是在国外大荧幕上上映后,《活着》立刻成为了各大奖项提名的常客。94年,该**在法国获得了戛纳国际**节评审团大奖、戛纳国际**节最佳男演员奖、戛纳国际**节人道精神奖,在英国获得了英国**学院奖最佳外语片奖。之后,《活着》被翻译成六种语言,在国外发行,立即引起了轰动。1998年,《活着》获得了意大利文学最高奖——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直到现在《活着》依旧在每年各大畅销图书榜单名列前茅,目前累计销量已经达到2000万册,是纯文学小说的一个奇迹。余华常说“我靠《活着》活着”。

1991年、1992年和1995年,余华分别出版了《在细雨中呼喊》《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这三部长篇小说引发了关于余华写作风格转型的讨论。我觉得是余华的成长的经历,决定了他在80年代写下那么多的血腥和暴力。“文化大革命”开始时,余华念小学一年级;“文化大革命”结束时,他高中毕业。他的成长目睹了一次次的游行、一次次的批斗大会、一次次的造反派之间的武斗,还有层出不穷的街头群架。在贴满了大字报的街道上见到几个鲜血淋淋的人迎面走来,是他成长里习以为常的事情。这是大环境,小环境也同样是血淋淋的。父母都是医生,他和哥哥是在医院里长大的,他们在医院的走廊和病房里到处乱窜,习惯了消毒水的气味,习惯了号叫和呻吟的声音,习惯了苍白的脸色和奄奄一息的表情,习惯了沾满血迹的纱布扔在病房里和走廊上。而余华后期写作流露出的温暖和人文关怀则是余华逐渐走向成熟,和过去的岁月和解后的结果。

2005年,距离上一本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七年后,余华出版了自己寄予厚望的长篇小说《兄弟》。余华当时想写一本伟大的小说,像《百年孤独》那样,余华想把20世纪中国社会的变迁,和底层人民在社会变迁的大势下的生活用一本书写出来。《兄弟》上部出版之后,获得了还算不错的评价,但是下部出版之后,学界和读者对下部的荒诞和赤裸的描写都不是很能接受,余华当时到处去辩解,和他人去争执。余华很爱《兄弟》,他曾不止一次在采访中提到,他最爱的书是《兄弟》。2008年《兄弟》获得了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2013年,余华出版了自己的第五本长篇小说《第七天》,该书以超现实的手法,以一个鬼魂的角度,描绘了当代社会的种种。我个人非常喜欢,其写作手法和莫言的《生死疲劳》类似。但是《第七天》在当时却受到了比《兄弟》还要猛烈的批评,但是这次余华没有去和别人争论过什么。2021年,余华出版了自己的第六本长篇小说《文城》,《文城》出版之后,各界好评如潮,获得各种奖项提名,是2021年销量最好的纯文学小说。余华接受采访的时候说“我出版《文城》的时候,已经做好准备挨骂了,但是这次却没人骂了,看来骂我的人都累了”。

20世纪中国文学圈子的一些知名作家,大家平时关系都不错,因为臭味相投所以也都是很好的朋友。他们接受采访的时候也经常说一些趣事,这里分享两个。

1983年,余华进入鲁迅文学院进修,他和莫言分到了一个宿舍,同宿舍的莫言对余华有着如此印象:“他说话期期艾艾,双目长放精光,不会顺人情说好话,尤其不会崇拜‘名流’。据说他曾当过五年牙医,我不敢想象病人在这个狂生的铁钳下将遭受什么样的酷刑。”。余华和莫言在鲁迅文学院的生活就是白天上课,晚上写作。他们写作时,写累了就靠在椅子上歇一歇,但是一侧头就能看到对方,之后便灵感全无。当时每个房间只有一个柜子,有一天他们发现走廊上还有一个柜子闲在那里,他们两个就赶紧把柜子搬来,两个柜子被并排放在房间中央,这样房间就隔成两个区域了。莫言写《酒国》的时候,余华正在写第一部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有时候写累了,他们俩往椅背上一靠,扭头的时候还是会从两个柜子中间的缝里看到对方,经常会互相看一眼,还是感觉很别扭。莫言那时候在总参文化部工作,在那里有一个宿舍,但是他不在那里住,一直住在鲁迅文学院。莫言有时候会去单位拿点什么,余华盼望他去了就住在总参的宿舍别回来,可他每次去单位都会回来。有一次莫言拿了一本旧日历回来,估计是在废品报刊里捡回来的,他把旧日历挂在两个柜子中间,挡住了那条缝,以后他们两个再也看不到对方了,然后顺利地把各自的小说写完。

马原当时是一个积极分子,很喜欢组织一些活动。当时他很热心地给辽宁文学院搞一个活动,把余华、莫言、史铁生、刘震云请了过去。这是余华认识史铁生以后他的第一次长途跋涉,当时余华和莫言、刘震云三个人把史铁生扛上火车,刘震云身体比他和莫言强壮,负责背着铁生上火车,余华和莫言负责把轮椅和四个人的包弄上火车,到了沈阳以后,就是马原背着史铁生走了,他比刘震云更强壮。他们在辽宁文学院进行了一场足球比赛,在一个篮球场上,他们是北京队,他们让史铁生当守门员,史铁生坐在轮椅里,他们说你就在这待着,把门守住,不过辽宁文学院的同学不敢踢,怕把史铁生踢坏了。余华告诉那些学生们,你们要是一脚把球踢到史铁生身上,他很可能被你们踢死了,所以学生们不敢往他们的球门踢,只能防守,不能进攻,整场比赛就是余华他们围着学生们的球门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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