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与妖精中伯爵到底喜欢谁啊

伯爵与妖精中伯爵到底喜欢谁啊,第1张

当然是莉迪雅了

莉迪雅(CV:水树奈々)

继承了亡母、立志要成为妖精博士的少女,能看见妖精并与他们对谈。虽然有著性急且不服输的刚毅个性,

但是其实是个大好人。在前往伦敦与父亲相见的途中,卷入了一场意想不到的骚动

德格(エドガー・J・C・アシェンバート)(EdgarJCAshenbert):

爱德格(CV:绿川 光)

自称为伯爵的美男子,知道莉迪雅是妖精博士后对她提出委托。不知道他到底是绅士或是个恶徒,其个性令人难以捉摸又充满著神秘感。莉迪雅从一开始就被他耍得团团转。虽然出身于贵族世家,却被一个以王子为首的组织卖掉,在莉迪雅的协助之下取得青骑士伯爵的地位。他一方面企图向王子复仇;另一方面则动不动就向莉迪雅示爱,实在摸不清他的真心。

雷文(レイヴン)(Raven):

雷温(CV:杉田智和)

爱德格的随从,富有神秘感的少年。武术高强,对主人相当忠心。

尼可(ニコ)(Nico):

尼可(CV:优希比吕)

幻化成猫咪模样的妖精。是莉迪雅的玩伴,虽然个性有点蛮横不讲理,对于穿著打扮与饮食却相当计较,

总是装成一副绅士的模样。

格鲁比(ケルピー)(Kelpie):

格鲁比(CV:子安武人)

莉迪雅的旧识,虽然本来是生性残暴的妖精,但是却非常喜欢她,她打算来伦敦将迟迟不返家的莉迪雅带回去。

雅美(アーミン)(Ermine):

雅美(CV:大原さやか)

爱德格的随从,也是雷温的姐姐。女扮男装的成熟美女。

波尔•法曼(ポール)(Paul Ferman)

鲍尔•法曼(CV:神谷浩史)

喜欢画妖精的新进画家。

悠利西斯(ユリシス)(Ulysses)

悠利西斯(CV:宫野真守)

看起来像15~16岁少年的谜样人物。

克鲁顿教授(カールトン教授)(Professor Carfton)

(CV:大川透)

克鲁顿教授莉迪雅的父亲,伦敦大学的博物学教授。虽然是个痴谜于研究的人,但从心底里还是一直爱着亡妻和莉迪雅的。

汤姆金斯(トムキンス)(Tompkins)

(CV:茶风林)

在伯爵家当管家的人。认为完美的完成主人吩咐的任何任务,包括不何理的任务,是管家的责任。

◆第01话 「あいつは优雅な大悪党」「那家伙是优雅的大恶徒」

◆第02话 「仆の妖精」「我的妖精」

◆第03话 「メロウの岛」「梅洛欧之岛」

◆第04话 「贵族の义务」「贵族的义务」

◆第05话 「妖精女王の花婿」「妖精女王的新郎」

◆第06话 「白い弓 朱い弓」「白色弓箭 红色弓箭」

◆第07话 「プロポーズはお手やわらかに」「求婚时请手下留情」

◆第08话 「涙の秘密をおしえて」「泪水的秒密」

目前只出了这么多话,往后看应该还会有

《伯爵_妖精vol3求婚__手下留情》( 谷瑞惠 )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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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伯爵_妖精vol3求婚__手下留情

豆瓣评分:82

作者: 谷瑞惠 

出版社:青文

出版年:  2007-11-26

页数: 

内容简介 :

插画:高星麻子

作者简介:

谷瑞惠,日本轻小说作家,出生于日本三重县。作品曾入选1997年集英社浪漫大奖佳作。代表作品有《伯爵与妖精》系列、《魔女の结婚》系列等。

莉迪雅·克鲁顿·艾歇尔巴顿(リディア·カールトン·アシェンバート)(Lydia Carlton Ashenbert):

(CV:水树奈奈)

女主角,初登场17岁。

继承了亡母、立志要成为妖精博士的少女,可以看到妖精以及和妖精说话,所以常常被当做“异类”,但还是决定成为处理和妖精有关的事情的——妖精博士。有着性急且不服输的刚毅个性,性格温柔(除了对格鲁比以外)、心肠软,冰雪聪明。在前往伦敦与父亲相见的途中,被卷入了一场意想不到的骚动。

莉迪雅的母亲奥萝拉出身于苏格兰高地上具有妖精博士能力的氏族——马齐鲁家,是妖精的交换之子。为了保存妖精博士的能力,马齐鲁氏族一直在和妖精交换孩子,也是为了守护氏族圣地中沉睡的预言者。为了让预言者觉醒,必须要让一位具有妖精博士能力的未满20岁的女孩与预言者订下婚约,莉迪雅的母亲和莉迪雅都背负有这样的责任。

她的朋友是一只有点任性的妖精猫尼可。莉迪雅最讨厌自己红褐色如铁锈般的发色,但其却被俊美的金发青骑士伯爵爱德格亲昵的称为焦糖(蜜糖/糖浆)色。拥有像妖精般金绿色的眼睛。天生热心助人,虽然知道自己被爱德格所欺骗,但还是愿意相信他。

在最初的时候被爱德格用各种手段逼迫着为他工作,连续上了爱德格的当。因此最初的时候非常讨厌爱德格,却因为无法放下痛苦的爱德格不管而留在他身边。但当爱德格真正爱上了她时,她却不相信爱德格的爱是真的,认为他是在逢场作戏。(其实她自己也很爱爱德格,只是自己没有发现)

常常被爱德格的甜言蜜语搞得不知所措。 小说中已与爱德格结婚。 爱德格·J·C·艾歇尔巴顿(エドガー·J·C·アシェンバート)(EdgarJCAshenbert):

(CV:绿川 光)

男主角,初登场20岁,小说为18岁。

金发,紫灰色的眼睛,天生拥有像贵族般的领导气质,自称为伯爵的美男子,但在举止上却是很轻浮的花花公子。自称“可以和妖精对话,在妖精之国拥有领地的‘青骑士伯爵’”的后裔,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而寻找宝剑。知道莉迪雅是妖精博士后通过各种手段对她提出委托,并在莉迪雅的协助之下取得青骑士伯爵的地位。

不知道他到底是绅士或是个恶徒,其个性令人难以捉摸又充满著神秘感。有着很强的能力,表面上优雅高贵温柔体贴,从另一方面来说却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甚至为了能够得到青骑士伯爵的位子和向王子复仇而不顾莉迪雅的生命,但却被愤怒的莉迪雅的一个耳光扇醒而越来越关注莉迪雅。莉迪雅从一开始就被他耍得团团转。一开始是利用莉迪雅,但到后来真心喜欢上她,曾在动画第三集中当着莉迪雅的父亲向她求爱。虽然出身于贵族世家,但是有段非常灰暗悲惨的过去。但仍然动不动就向莉迪雅示爱。由于过于花心,而导致莉迪雅认为他不是真心喜欢她,只是在逗弄她。爱德格努力让莉迪雅相信他是真的喜欢她。小说中已与莉迪雅结婚。 雷温(レイヴン)(Raven): (CV:杉田智和)

18岁。

爱德格的随从,富有神秘感的少年,名字又有译作“大乌鸦”。武术高强,对爱德格忠心不二。拥有黑发及深绿色的眼睛。个性严谨,不苟言笑,体内住着凶残的精灵。曾经是“王子”的奴隶之一。母亲及父亲都是人类,因此亦是人类。

因为从刚出生就注定要当妖精奴隶,所以总自认为身份卑贱,一直生活在悲哀的世界当中,后因爱德格不同于他人对他的温柔对待而确立了忠诚的感情,从而认定爱德格作为他的主人。 后来在爱德格的绝对信任、莉迪雅的温柔对待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已慢慢开始有具了正常人类应有的的感情,虽然并不明显——可能他自己也并未察觉,但却不时透露出对主人,莉殿和尼可的关心,已经和尼可成为了朋友。萌点在于——因为耿直的个性,常常说出事实让爱德格备受打击因此有吐槽帝之称。 尼可(ニコ)(Nico):

(CV:优希比吕)

莉迪雅的伙伴,幻化成猫咪模样的妖精,非常讨厌被当作猫咪对待,尤其讨厌被人抚摸毛发或搔下巴,因为处在猫的躯体里会发出满足的哼哼声,自认这样会破坏自己的绅士风度。虽然个性有点蛮横不讲理,对于穿著打扮与饮食却相当计较,总是装成一副绅士的模样,遇到危险时总会开溜,但是却十分关心莉迪雅,就像她的保姆,已经活了几百年了。过去是莉迪雅的母亲的伙伴,一直陪伴着莉迪雅的母亲长大,受到莉迪雅母亲的托付而照顾莉迪雅。可以开启前往妖精界的道路,但只可以为莉迪雅或妖精开启。 格鲁比(ケルピー)(Kelpie):

(CV:子安武人)

莉迪雅认识的妖精。

格鲁比是一种个性凶残,住在淡水里,血液可以净化水源的妖精。拥有魔性之眼,会媚惑人类将其引入水边而吃掉,讨厌动物内脏。格鲁比因为喜欢莉迪雅而答应不吃人类,虽然本性危险凶残,但却对莉迪雅呵护有加,让莉迪雅在他身边就会有安心的感觉,但总体来说应该并没有把他当成男性对待。 实际上格鲁比是个相当无厘头又没有人类常识的人,总是闹出各种各样的笑话。以原型出现时是一匹黑色的骏马,以人类姿态便化为一名黑发黑眼的美少年。向莉迪雅求婚多次但都被拒绝了,默默注视着莉迪雅。 雅美(アーミン)(Ermine):

(CV:大原沙耶香)

爱德格的随从,也是雷温同母异父的姐姐。

女扮男装的成熟美女。

曾经是“王子”的女奴之一。非常溺爱爱德格,对爱德格呵护有加,什么事情都偏袒着爱德格,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

曾经为了不拖累爱德格而自己跳下大海,在大海溺死,灵魂化为瑟鲁奇,因悠里西斯偷了她的毛皮而不得不听他的话。

不知道她到底在为谁工作,行踪神秘,经常间接的帮助爱德格。 波尔·法曼(ポール·ファーマン)(Paul Ferman)

(CV:神谷浩史)

喜欢画妖精的新进画家。

个性有点迷糊、纯真,完全理不清该怎么和女性相处。

把自己画的妖精画像《蒂塔尼亚(妖精女皇)》送给爱德格,虽然不能看见妖精,但可以听见它们的声音。是效忠于青骑士伯爵的组织“绯月(Scarlet Moon)”的成员。

小说中喜欢萝塔。 悠里西斯(ユリシス)(Ulysses)

(CV:宫野真守)

一个看似十五六岁左右的谜之人物。

和莉迪雅一样是妖精博士,能力是让妖精服从自己。

可以操控黑妖犬(不同于地狱犬刻耳柏洛斯,黑妖犬全身黑毛,双眼散发红光,亦只有一个头)。

班希说他拥有葛拉蒂丝伯爵相同的力量。是在妖精之国拥有领地的“青骑士伯爵”朱利叶斯·艾歇尔巴顿的庶民的后裔。“王子”的心腹。让人无法看清他的目的。 克鲁顿教授(カールトン教授)(Professor Carlton)

(CV:大川透)

莉迪雅的父亲,全名Fredrick Carlton(费德瑞克·克鲁顿)

个性有点迷糊,毕业于剑桥,是伦敦大学的博物学教授。

虽然是个痴谜于研究石头的人,但从心底里还是一直爱着亡妻和莉迪雅的。

非常疼爱莉迪雅。看到女儿没事,就算自己有危险也安心了。很尊重莉迪雅的选择。也是一个好人。 汤姆金斯(トムキンス)(Tompkins)

(CV:茶风林)

在伯爵家当管家的人。

有点胖但非常能干。对妖精传说“妖精女王和伯爵”的了解仅次于莉迪雅。承袭了梅洛欧血统,后背据说有鱼鳍,有着保护梅洛欧之岛上古老的城堡的责任。 萝塔(ロタ)(ROTA)

(CV:广桥凉)

于小说第六卷《被掉包的公主》中登场。原名为夏洛特(昵称卡萝塔,简称萝塔)。被海盗养大的少女,很有领导力。爱德格曾经的伙伴,与爱德格经常互相吐槽。对所有女性都非常温柔的爱德格却经常恶整萝塔或是开萝塔的玩笑。

萝塔个性直率,大方开朗,有些男孩子气。总是穿得很随便,随便到和乞丐无异。但却有着非常注重朋友的个性,为了保护朋友不惜一切。在“瓦姆和萤石”事件中和莉迪雅同时身陷险境,两人却因此成为了生死与共的极好的朋友。而实际上是克雷莫纳国大公的亲孙女,因国家变故而失踪,被海盗领养。身份是克雷莫纳大公国的公主,虽然穿着华丽却仍是一副海盗少女的未被雕刻的模样。

小说中喜欢波尔。 奥萝拉·马齐鲁(アウローラ·マッキール)(AOROLA)

莉迪雅的母亲,非常美丽的妖精博士。齐鲁家被选为“预言者的婚约者”的少女。性格外向开朗,伙伴是尼可。为了逃避受人控制的人生而与莉迪雅的父亲私奔。 但很年轻就去世了。 凯莉·古纳特(ケリー·クナート)

于小说14卷登场。在马齐鲁岛时照顾过莉迪雅的女仆。做事麻利,为人坦率,像个大姐姐一般温柔,规劝人时一针见血。在爱德格和莉迪雅结婚后被爱德格聘请照顾莉迪雅。经常规劝爱德格,在莉迪雅难过时陪在她身边。 法兰西斯·德·菲尼斯泰尔(フランシス・ド・フィニステール)(Francis de Finistere)

年青医生。前青骑士伯爵。葛拉蒂丝的恋人。为了完成恋人的遗愿,而去帮助莉迪雅她们一行人。 葛拉蒂丝·艾歇尔巴顿(グラディス・アシェンバート) (Gladys Ashenbert)

前青骑士伯爵。与王子组织战斗而阵亡,後做了伦敦桥的人柱,守护英国。 班希(バンシーBanshee)

由夭折的人类女孩灵魂化成、可预测死亡的银灰发妖精,每个家族皆有专属的一只。每逢流下琥珀之泪,一星期后该家族便会有人死亡。除非死亡,否则班希没有能力无效自己的预言或解开琥珀上的封印。

格鲁比(ケルピーKelpie)

个性凶残,住在妖精界的河边,会媚惑人类将其引入水边而吃掉。

瑟尔奇(セルキーSelky)

传说生于苏格兰东北岸奥克尼群岛的海豹妖精,由在大海溺死的少女化成,雅美为其中之一。倘若拿到瑟鲁奇的海豹皮毛就可操控它们,因只要烧掉它们的海豹皮毛,瑟鲁奇就会死亡。

矿山哥布林(コブラナイCoblynau)

生于英国威尔士地区,居于矿山的小妖精,身穿矿工服装,身高50厘米。长久以来担任宝石的管理员,拥有调校指环大小及寻找宝石的魔法。随身带着一个工具袋,可用内里的锤子开辟出到妖精界的道路。

梅洛欧(メロウMerrow)

居于梅洛欧之岛的美人鱼。与青骑士伯爵立下契约,多年来保存梅洛欧之剑,但要求以一个灵魂作为交换。承认了爱德格的梅洛欧之星(青骑士伯爵的梅洛欧之星本应是六芒星,但梅洛欧承认了爱德格的四芒星),给了他梅洛欧之剑及承认爱德格为青骑士伯爵。

黑妖犬(黒妖犬Black Dog)

暗系的邪恶妖精。原型为黑毛的恶犬,个性残暴。可变化为黑发、戴黑框眼镜的小男孩“吉米(Jimmy)”,效忠悠里西斯。其牙齿有剧毒,普通物品(匕首等)无法对其作出任何干涉,唯人间的阳光可使其消失。

哥布林(Goblin)

一种调皮捣蛋、喜欢恶作剧的小妖精。

大哥布林(Hobgoblin)

比哥布林友善亲人的妖精。

箭矢(アロー)

寄宿在梅洛欧宝剑里星彩蓝宝石当中的星光的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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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与妖精》(日语:伯爵と妖精)是谷瑞惠所写的日本轻小说系列作品,发行于集英社的Cobalt文库。其作画是高星麻子。这是一个发生在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英格兰的浪漫幻想故事。主角莉迪雅是位可以看见妖精并与他们沟通的妖精博士,她的朋友是一只有点任性的妖精猫尼可。

伯爵戒指价格还可以吧,作为戒指而言,其价格的选择面是很大的,因为,戒指的价格的决定因素有许多,而更多的是纯度和品质,这也就是为什么戒指的价格偏差会那么大的原因,所以来说,伯爵戒指的价格的选择余地也是很大的,为女友准备求婚戒指,好品牌是一个方面,另外,品牌的寓意,我个人觉得,这也是蛮重要的一个方面,我的一位朋友就是,特别注重戒指的寓意,所以,他为他女友挑选的是一款主打以男士实名定制的戒指,还寓意着:以我之名,冠你指间,一生相伴,一世相随。想必他女友一定会很喜欢的。

伯,男,公,子,侯.这是依次出现的顺序.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英国的男爵出现于11世纪。

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

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现在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

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ck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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