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一方上海户口如何转上海户口
配偶户口落户上海具体流程如下:
在结婚还未到10年的前4个月中,一些文件已经可以开始准备了,尤其是外地户口一方,有些文件可以趁休假办理掉:
(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2)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
(3)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
(4)女方是外地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计生委的证明;
(5)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你的家庭情况和子女情况,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都要盖章。办理的时候街道会告知你;
(6)外地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外地户口一方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一年;
(8)外地户口一方原籍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当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9)如有子女且已落户上海,须提供,“出生证”和幼儿园的就读证明文件,“预防接种证”;
(10)外地户口一方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11)若上海户口一方如果原为外地户口迁入上海的,须提供当初入户的原始迁移文件,去当初接收户口的上海的派出所办理;
(12)准备齐了以上材料,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
(13)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员预审核,可以提前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万一有什么证明文件没有办齐,办事人员会告知你,你可以及时补办材料;
(14)等结婚10年期满,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递交资料,一般没有特殊问题,2个月内可以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40日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可以委托外地家人代办。
2 请问一方是上海市户口,如何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共同去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即可。
如何办理,请参考:国务院颁布的、2003年10月1日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 一方是上海户口,一方是外地户口,结婚证怎么办
不需要未婚证明
一准备资料
其实所需要的资料很简单:
(1)双方的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口或者没有户口本的话,到当地派出所打印一张户籍证明(需要盖有派出所户籍办的户口专用章)这个户籍证明你不用管,基本是固定格式的
(2)双方的有效身份证过期的身份证不行
二地点
双方亲自到徐汇区婚姻登记处去登记就可以了,在漕宝路的光大会展中心就从"集集小镇"快餐店旁边上去,3楼即是
注意,不是徐汇区民政局哦,民政局在南丹路
三费用: 准备40元的拍照费;20元的证件工本费别的没有了
那里的阿姨很和蔼的 对了,宣誓结束后,不要忘记了照个相,所以,最好带个相机啊
免费体检,完全自愿选择或者放弃
还有,说不准还有些婚庆产品公司能提供一些奖品了,就等着开心吧
祝新婚快乐
4 上海结婚,只有一方有户口,有什么影响没有
15年?你们吓着人了。
根据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二、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 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
2、……
3、……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
这个问题可以到人事局或公安局网站查到。
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涉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居民婚姻(收养)登记等工作任务。主要职责:负责本市涉外婚姻(收养)登记的业务咨询;办理本市涉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居民的结(离、复)婚登记、补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本市涉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居民,以及本市社会福利机构弃婴(孤儿)的收养(解除收养)登记;承办结婚登记和收养登记的颁证仪式;宣传婚姻收养法律法规;负责婚姻(收养)登记档案管理。
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漕宝路80号光大会展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三、四、五、六9:00—16:00;星期二上午 9:0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随着国内外经贸人文交流的日益密切,跨国婚姻已经是一件屡见不鲜的事情,上海作为国内经济最发达对外开放最高的城市,走在上海的街头随处可见一对对跨国情侣,根据国内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同国籍之间的结婚行为在法律上被定义为“涉外婚姻”,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涉外婚姻法律问题主要涉及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问题。
根据上海市一网通办官网要求,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至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接待大厅领取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当面填写;按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声明书填写的信息要和身份证件的信息完全一致。
申请材料目录包括:
1、 身份证明材料。本市居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以及本人有效常住户口簿 (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本人有效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出国人员、华侨 本人的有效护照(上海市政府核发的证照或材料,可以免于提交上述身份证明材料)。
2、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经居住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备注: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表述应该清晰明确(文件正文中应根据当事人涉外实际情况,将其婚姻状况明确表述为“未婚”、“离婚”、“丧偶”或“单身”)。文件中需写明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内容。文件有效期最长6个月。香港居民请到香港律师楼(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开具相关证明;澳门居民请到澳门公证机构(第一公证署、第二公证署、海岛公证署)开具相关证明;台湾居民请到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开具相关证明并请到上海市公证协会进行核对。
4、 出国人员、华侨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备注: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表述应该清晰明确(文件正文中应根据当事人涉外实际情况,将其婚姻状况明确表述为“未婚”、“离婚”、“丧偶”或“单身”)。文件中需写明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内容。文件有效期最长6个月。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注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5、 外国人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备注: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表述应该清晰明确(文件正文中应根据当事人涉外实际情况,将其婚姻状况明确表述为“未婚”、“离婚”、“丧偶”或“单身”)。文件中需写明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内容。文件有效期最长6个月。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
外交关系的第三国注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6、 外文证明材料的中文翻译件,具有翻译资质单位翻译的中文翻译件,提供加盖公章的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合影证件照,3份,大2寸(4X6厘米)双方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照片要求清晰可辨。
8、 本人的结婚登记声明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统一填写)。
对于涉外婚姻登记外文材料的要求:
涉外婚姻登记中对于无配偶等外文表述材料,须提供由具有翻译资质单位翻译的中文翻译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符合涉外婚姻登记的翻译机构应该具备的特点:
1、国内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的认定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决定,有翻译资质的机构是获得工商局认可依法设立,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翻译服务”类目,即被视为拥有翻译资质。
2、国内目前工商申报时企业可以申报多个经营类目,因此拥有翻译资质在国内并不代表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提供专业的翻译服务。以翻译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公司,企业经营范围“翻译服务”类目排在第一位,公司名称中包含“翻译服务”字样,英文名称中包含“TRANSLATION”字样,一般以“XX翻译服务有限公司”命名,其他以“商务咨询”“咨询服务”为名称的都不属于以翻译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专业翻译公司。
3、以翻译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专业翻译公司,拥有健全的印章,包括中文公章(圆形),中英文双语公章(圆形),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的13位编码翻译专用章(圆形)和涉外专用章(圆形)。
4、有资质的专业翻译公司翻译完成后,会在客户委托翻译的文件上加盖翻译公司印章,以示对文件内容负责,并附赠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便于涉外婚姻登记中心审核翻译资质。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是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及下属民政所。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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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区 卢湾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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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区 卢湾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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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 普陀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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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六 8:30-17:00(补领结婚证书 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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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648722227026
工作时间:Null
徐汇区 徐汇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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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 杨浦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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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二至五下午1:30-4:30周六、日
闸北区 闸北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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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每周:1-5(上午)结婚登记
闸北区 闸北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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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63805326/5355004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9:00-下午4:00)
希望对JMS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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