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excel计算加班时长?

如何用excel计算加班时长?,第1张

你要的公式:

=SUMPRODUCT(IF(B2:AE2>17/24,B2:AE2-17/24,B2:AE2+7/24)(B2:AE2<>""))

数组公式,同时按下Ctrl+Shift+Enter结束输入。

得出的结果单位为天,如果需要转换为小时使用该结果24,如果需要转化为分钟使用该结果1440,如果需要显示时间格式自行调整单元格格式。

加班小时是指超出正常上班时间之后算起的时间。

比如说你每天的上班时间是8小时,那晚上加一个小时的班,一个星期可能加个5天,然后就是加班5个小时了。

加班费的话,一般正常上班时间的15倍;如果是周末休息日是2倍,节假日是3倍。  当然了,这是正规公司才有的。一般的公司都是正常上班的加班是不算的。 所以签合同那时要搞清楚这个事情。

当然了,有些单位属于第三方的那种,比如说社工,公司规定是8个钟,但是购买方的工作时间可能是65小时制的。那你的加班小时还是得跟你单位的时长来。 即系一个星期超过40个小时(双休的话),才开始算加班小时。

1、应当相等一致。即每周40小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加班加点的时间,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无论选用周、月为周期,还是以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职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月工作时间、季度工作时间、年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规定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即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任意扩大范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一个周期内只要总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总的工作时间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资。 2、原国家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七条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从劳动部的解释可知,由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以一定的周期来计算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所以,只有在整个计算周期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的部分,才能作为延长工作时间。

1、首先,将每个人的姓名和相应的打卡时间记录在Excel之中。

2、然后点击菜单栏中的“数据”选项卡,在数据选项卡中找到我们所需要的“数据工具”中的“分列”。

3、点击“分列”,弹出选项卡,选择“固定宽度”,然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4、在文本分列向导中,适当调整列表的位置,使得每一个时间点都分隔开,接着点“下一步”按钮。

5、列表就单独分割开了。

6、根据上面的步骤,在“加班时间”这一列的对应方,如图所示,输入函数“=TEXT(MOD(C2-B2,1),"h小时m分钟")”,然后点击回车键,显示D2内容。

7、在显示结果栏的下方出现十字形光标时,下拉或者双击,则可以填充所有的内容了。

  周一到周五,每天超过8小时就算加班。每周平均工资时间40小时,超过40小时就算加班。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超出五天八小时的都属于加班,

新《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季、年的工作日×8小时/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注: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

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没有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meirong/691759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06
下一篇2023-09-06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