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异地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大体都是一致的,能够证明结婚的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了结婚证、身份证、上方当事人均为无配偶的证明材料、与对方当事人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签字说明以及结婚证所需要的彩色照片等。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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